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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精選1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學使用,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管好用好危險化學藥品,加強安全教育,實行領用申請、審批、雙人登記簽字的制度,及時做好領用記錄。
2、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根據化學性質分類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品不得混放。要存放在專用柜內,有存放專用柜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
3、所有藥品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對字跡不清的標簽要及時更換,對過期失效和沒有標簽的藥品不準使用,并要進行妥善處理。
4、藥劑容器都要有標簽,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簽上要注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鑒別后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實驗室中擺放的藥品如長期不用,應放到藥品儲藏室,統一管理。
5、化學藥品盛裝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化學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對化學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6、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化學藥品儲藏室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實驗室的火源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時,不能離人。
7、儲存的易燃易爆物品應避光、防火和防電等,實驗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確定合理的儲存量,不許過量且包裝容器應密封性好。易燃易爆試劑應貯于鐵柜(壁厚1mm以上)中,柜子的頂部都有通風口。遇水能分解或燃燒、爆炸的藥品,鉀、鈉、三氯化磷、五氯化磷、發煙硫酸、硫磺等不準與水接觸,不準放置于潮濕的地方儲存。
8、危險物品的采購和提運按公安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劇毒、放射性物體及其它危險物品,要單獨專柜存放,由雙人雙鎖專人管理。存放劇毒物品的藥品柜應堅固、保險,要健全嚴格的領取使用登記。
9、要經常檢查危險物品,防止因變質、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對劇毒物品的容器、變質料、廢渣及廢水等應予妥善處理。
10、嚴禁外借藥品,特殊需要借藥品時,必須經領導批準簽字。
11、取用化學試劑的器皿必須分開,每種試劑用一件器皿,不得混用。
12、使用有機溶劑和揮發性強的試劑的操作應在通風良好的地方或在通風櫥內進行。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用明火直接加熱有機溶劑。
13、凡使用強酸強堿等化學試劑時,應按規定要求操作和貯存。
14、凡屬于國家管制的化學藥品,必須按國家的購買、使用規定加強管理,嚴格控制購買和使用的數量,實行領用申請、審批、雙人登記簽字的制度。建有單獨記錄簿,數據準確,定期盤點,嚴防藥品流失。
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
1.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易制毒等危險化學品 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實驗。
2.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柜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
3.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對已無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應上交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進行處置,不得由學校私自處理。
5.對化學藥品、毒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溫、防氧化,經常檢查。對氧化劑、自燃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管理,謹慎使用。要絕對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劑和易燃物混放)而引發爆炸、燃燒等事故的發生。嚴禁室內明火,禁止在化學藥品、毒品倉庫內存放食品或吸煙。
6.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簽,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無標簽藥品,必須經鑒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有毒廢物(液)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傾倒。
7.購買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化學藥品要根據有關規定, 到公安部門備案,按量到指定部門購買,要根據藥品性質,按有關規定運輸,確保運輸安全。
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3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裝備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6〕3號)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相關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我市中小學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學藥品在采購、貯存、使用過程中污染環境,發生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廣大師生的健康,現規定如下:
一、化學藥品購入管理
實驗教師根據教學大綱和教材要求,以及開展課外科技活動的實際需要、做好申購計劃。在做計劃時,應嚴格控制易分解、易變質、劇毒等藥品的一次性采購量。申購計劃應由教研組核準,并報請校領導批準后交有關專業人員采購。采購必須到有化學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供應商)進行采購。并將供應商合規經營證件復印件留存備案。
化學藥品的采購運輸可參照國務院《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山西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化學藥品購買后,實驗教師應與教研組長根據申購計劃、發票與實物一-核對驗收。購貨發票須經實驗教師、教研組長簽字后方可辦理報銷手續。經驗收的藥品應立即入庫,做好總賬、明細賬等賬務記錄。
每學期末,應進行一次清查,核對好各種藥品的實際消耗量,經教研組長簽字、校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并進行賬目處理,確保物品臺賬與使用登記賬、庫存物資之間的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二、化學藥品貯放管理
(一)一般藥品的貯放管理
1.規模較大、藥品采購量較多的學校應建立專門貯存化學藥品的地庫或利用結構結實、地面容易沖洗且不燃燒的房間作為藥品庫房,用以貯存大宗藥品、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藥品。
2.除劇毒、易燃的危險品外,一般小批量藥品可貯存于化學藥品室內(條件差、規模小的學校可允許只設化學藥品室),嚴禁化學藥品與教學儀器同室混放。藥品應根據藥品存放要求、按照一定的方式分門別類上柜入櫥,定位存放。
3.化學藥品的標簽應保持字跡清晰,藥品柜、櫥門上還應貼上定位標簽。所有標簽均應寫明藥品的類別、名稱、純度等級、數量及購入日期。
4.化學藥品倉庫和貯存室應當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設置相應的`通風、干燥、防爆、防震、防壓、防潮、遮光、防火、防盜等設施。
(二)危險藥品的貯放管理
凡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傷亡事故的化學藥品統稱為化學危險藥品。化學危險藥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1.有地庫或專用藥品倉庫的學校,應把大宗藥品、劇毒藥品、危險品貯存于庫內,并在庫內設一個劇毒藥品專柜用于專放劇毒藥品。
2.沒有地庫或專用藥品倉庫的學校,至少應在化學藥品室內分別設危險藥品專柜和劇毒藥品專柜,用以貯放這兩類藥品。
3.凡危險藥品和劇毒藥品均應分別貯放于危險品庫(柜)和劇毒藥品柜內,并根據不同的性質,危險特性分類、隔離存放和保管。
危險藥品管理應嚴格執行“五雙制度”,即“雙人驗收、雙人雙鎖、雙人領用、雙本帳冊”。領用時必須經領導批準。
三、化學藥品的回收及報廢處理
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各類實驗室化學試劑的報廢及廢液、廢固的回收處理,回收的化學藥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毀棄。每年,要經過合規途徑,交由正規廢物處理單位進行銷毀處理。
報廢回收的化學藥品一定要按不同類別做相關標識(標清藥品類別、名稱、數量等),液體和固體分開放,回收的廢液要用專用膠桶存放,裝滿后貼上標識;銷毀時,要做化學藥品報廢清單(見附表),并由相關負責人、校領導審批簽字。需要通過公安機關、環保機關等有關機關備案的,一定要做好藥品備案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要強化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知識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強師生危險化學藥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管理人員和實驗教師了解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系統掌握危險化學藥品運輸、包裝安全基本知識,掌握常用危險化學藥品的分類及其標志,儲存、使用和廢棄物處理等基本知識以及事故處理的應急措施。對學生有計劃開展危險化學藥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防止由于操作不當造成人身傷害。教育局要對中小學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將進行通報,問題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4
根據《關于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儀器室管理,儀器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6、危險化學品的范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為保障全市中小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和教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安徽省公安廳、教育廳相關文件,結合我市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指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具有強腐蝕性、剌激性、放射性及毒性、易制毒、易制爆、劇毒性的物質(以下簡稱危險品)。
第三條:危險品安全管理是校園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要把危險品管理列入學校安全管理責任制考核,建立危險品使用專項檢查制度。
第四條:負責危險品管理與使用的具體責任人應掌握與危險品相關的法規和政策,熟悉危險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要配備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熟悉的教學、實驗人員負責危險品的采購運輸、儲存保管、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第六條:定期對涉及危險品工作的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等的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知識的學習,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使用,萬一發生火警時,能采取應急措施。
第七條: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危險品的采購、運輸、驗收、儲存保管、使用、銷毀、丟失及被盜案件報告、檢查等制度。
第八條:采購管理
1、危險品的采購由學校相關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根據教學大綱和教學需求,提出采購計劃。安排計劃時應嚴格控制采購量。采購計劃應由教研組組長審核,報請學校領導批準,經學校領導審查并簽署同意采購后方可進行采購。
2、一般情況購買危險品應向市教體局提出采購計劃,由裝備管理部門統一向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采購(每年度一次)。
3、學校因特殊情況臨時需要少量的危險品可自行采購,但必須到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采購,并及時向教體局報告。
第九條:運輸管理
1、危險品運輸途中必須有專人負責,并縮短運輸時間,防止丟失、被盜。
2、危險品運輸必須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保證運輸安全,有必須的`安全預防措施。
第十條:入庫管理
1、危險品交接時必須現場驗收清點數量、規格,發現缺少、破損等,及時處理,辦理交接記錄并備案
2、入庫驗收必須貨到即驗,至少雙人開箱驗收,清點驗收到最小包裝。
3、入庫驗收應按照危險品登記表中的欄目詳細記錄,采購人員、實驗管理人員等有關人員現場簽字。
4、在驗收中發現危險品缺少、破損的',應雙人清點登記,報單位領導批準并加蓋公章后向供貨單位查詢、處理,并及時向教體局報告。
第十一條:儲存與使用管理
1、學校應建立危險品賬冊,從購進、人庫、領用、使用、處理都必須及時、準確作好記錄,做到賬物、賬賬相符。
2、儲存危險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雙鎖保管。庫存藥品必須按其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化學性質不同,分類保管。
3、有安全防火、防盜措施與實施。禁止攜帶火種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藥品室。
4、學校應將危險品與普通藥品分開存放(建立單獨的保管室或專門的保管柜)。實驗室管理人員應對危險品做經常性檢查。藥品柜、櫥門上應貼有櫥簽,藥品容器上應有標簽,所有標簽均應寫明藥品的類別、名稱、純度等級、數量及購入日期,標簽應保持字跡清晰。確保藥品容器的密封性。
5、實驗室管理人員應將危險品分類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離,嚴禁混放;強酸、強堿要上鎖保管,放在不為外人輕易獲取的地方。嚴格保管好各類化學危險品,做到人離門鎖。危險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五雙制度”,即“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雙人使用、雙人記賬。
6、任課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填寫“危險品領用單”,交教研組長或分管領導批準后,才能向管理員按所需數量領取。領用之危險品在應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課老師繳還實驗室,并在原領用單上注明繳還藥品的數量。
7、使用危險品的教師及實驗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8、危險品發現丟失、被盜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教育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
9、存放危險品的地方嚴禁非保管人員人內,室內嚴禁吸煙。
10、室內配有滅火設備,并注意經常檢查,如果失效要及時更換。
11、不得在藥品室內做任何實驗。
第十二條:銷毀與報損管理
1、實驗后的危險品廢液或殘渣等應集中存放,由學校化學教師定期安全處理和銷毀。在處理過程中盡量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2、銷毀過期、破損的危險品,應在學校領導、實驗教師等有關人員監督下進行,并對銷毀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3、放射性藥品使用后產生的廢物,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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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保證學校財產安全和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學危險物品的購買
一般化學危險物品的購買由使用課程教師和相關實驗室工作人員提出計劃,購買量以一學期(最多一學年)的實際使用量為準。購買計劃由總務主任審核簽字后,報安全責任人簽字,并將購買計劃分別存放實驗室。購買時通過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學危險品商店購買。
二、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與管理
1、化學危險物品購回后立即在購買人、任課教師、實驗室主任和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員同時在場的情況下驗收并簽字,合格后交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員進行儲存與管理。
2、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與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員應具有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知識,并按化學危險物品性質建立嚴格的分類檔案和領、使用記錄,做到“一品一案一記錄的三個一”管理制度。“一品”即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一案”即對該化學危險物品的購買人、購買時間、驗收人及其簽字、保管責任人、存放地點等做好詳細記載,“一記錄”即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均有一個領、使用的詳細記錄本,記錄內容包括領用人、領用量、用途、使用地點、領用時間等;
(2)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3)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4)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5)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6)化學危險物品中劇毒品嚴格落實兩人管理、兩人保管和兩把鎖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7)落實保管責任制,責任到人;劇毒品管理人員需報保衛處備案,其管理人員調動,須經部門主管批準,做好交接工作,并備案。
三、化學危險物品領、使用
1、由相關責任人負責制定化學危險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2、領用時按當次實驗所需實際量領用,并做好準確無誤的領用記錄。
3、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時先由任課教師或相關實驗室工作人員向使用人講解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并督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執行;
4、使用化學危險品的實驗和有關處理(如標本的防蟲防霉處理)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和配備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時應當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隔離操作等措施。
5、使用化學危險品的相關實驗室工作人員、任課教師對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安全負直接責任。
四、化學廢物的處理
一般化學廢物的處理是應根據化學固、液廢物及其原化學危險品的特點隨時分級、分類收集、定點存放,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集中處理,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在處理廢棄劇毒物品及其包裝時,須請負責處理的部門在該劇毒物品的“使用記錄登記簿”上簽字,證明其已經銷毀。
五、責任與處理
對于違反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與使用規定,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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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體制
我校危險化學品實行學校、教導處、實驗室三級管理。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教導主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學校負責化學品采購供應工作,實驗室負責教學科研用危險化學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計劃與供應
1.危險化學品的計劃、供應、儲存,統一由實驗室辦理。
2.各年級根據教學、科研需要,提出危險化學品申請計劃,由化學實驗室統一提交申請單,上報教導主任,最后由學校統一采購。
3.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工作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辦理,申請與采購人員都要嚴格按規章辦事,不超量購買危險化學品,不得違反供應管理規定。
4.學校危險化學品含化學藥品、試劑。包括:毒害物品、遇濕燃燒物品、氧化劑、易燃固體、自燃物品、爆炸物品、爆炸液體、腐蝕性物品等八類。
三、管理與使用
1.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要切實加強有關管理工作,明確崗位職責,做好分類儲存、分類領取、安全使用。
2.對危險化學品實行集中管理,由實驗室負責儲存、供應工作,不超量儲存危險化學品。
3.實驗室定期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和清理,隨用隨取。
4.嚴禁將實驗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品殘渣、廢液倒入垃圾箱和地下管道,嚴禁室外存放,必須由學校統一派專人回收處理。
四、貯存
1.危險化學品必須貯存在專用的毒品柜內。毒品柜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降溫、消除靜電、環境保護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2.不同品種藥品應分別存放,不得超量貯存。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向互有影響的危險化學品,絕對不允許在同一柜內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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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易燃、易爆、強酸、強堿和劇毒等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并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危險化學藥品室、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實行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危險化學藥品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危險化學藥品室列為重點防范區。
4、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做到帳卡物相符。
5、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必須辦理領取手續,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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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化學藥品庫是學校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庫內嚴禁吸煙、明火等,嚴禁帶火種進入藥品庫。
第二條、禁止閑雜人員進入庫房。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
第三條、要嚴格藥品出入庫手續,出入庫藥品保管員要認真檢查,填寫入庫單和出庫單。領用和存放藥品經單位負責人批準,使用人和保管員同時填寫出入庫單,方可發藥和存放。
第四條、對臨時存放的藥品,保管員應該核實數量和規格,按規定辦理入出庫手續,并建立帳卡。
第五條、藥品庫存入的藥品,應按性質不同分別擺放,庫存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儲。
第六條、保管員對存放的.種類藥品要經常檢查、核實和清點,保管好藥品并做好庫房的通風干燥和常溫避光工作。
第七條、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采購和供應要嚴格遵守公安部門和學校有關部門的管理規定。存放和領用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時必須由院領導簽字批準后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兩人必須同時在場,和管理人員一起同時開或關庫房,同時做詳細記錄。用剩藥品及時退庫,不能隔日退還。
第八條、藥品庫保管員實行坐班制,不得擅離職守,下班前應檢查門、窗、水、電和通風等關鍵部位,確保安全,方可離開。
第九條、保管員要認真學習業務,掌握各種藥品的屬性、存放及搬運方法,不斷提高業務水平。要切實做好藥品的防盜、防火、防潮、防爆等工作,發生事故,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學校安全保衛部門。對不負責任,造成損失者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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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學品只供檢驗室檢測樣品時使用。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負責,中心辦公室和檢測中心負責人監督實施。
三、易制毒化學品由中心藥品庫房負責購買、管理,單獨建帳。
四、易制毒化學品購買時賣方應持合法證照,在確認證照合法時才予購買。
五、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應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時到場后才能領取藥品,嚴禁借用和贈送。
六、藥品庫房管理人員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緝毒隊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年購買、使用、儲存等情況。每年的.1―3月到市緝毒隊進行年審。
七、領取易制毒化學品時,檢驗室持檢測中心負責人審批手續,二人以上到中心藥品庫房登記領取。
八、檢驗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學品做實驗時必須建立臺帳,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藥品庫房報領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檢驗室的易制毒化學品需專人管理,帳日清晰、準確。嚴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銷毀的易制毒化學品,經領導批準后由檢驗科二人以上會同中心辦公室人員共同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嚴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學品外流的,將查找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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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學,又要保證安全的原則,管好用好化學藥品,加強危險藥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險藥品要存放在專用櫥內,在存放專用櫥的`儲藏室;有陰涼、通風、防潮、避光等條件;有防火防盜安全設施;實行專專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質,互相會發生化學作用的危險藥品要隔開存放。
4、危險紅品容器應封閉,防止漏氣、潮解。見光容易起變化的.危險藥品應裝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對危險藥品包裝和藥品質量要定期檢查。
5、要加強對火源的管理。危險藥品儲藏室周圍及內部嚴禁火源。
6、危險藥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險藥品管理知識的人員管理。
7、化學藥品容器都要有標簽,并涂蠟保護;對分裝的藥品在容器標簽上要注明名稱、規格、濃度;無標簽藥品,不難擅自亂扔、亂倒,必須請化學老師經化學處理后方可處置。
8、管理人員要建立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各類賬冊,藥品購進后,及時驗收、記賬,使用后及時消賬,掌握藥品的消耗和庫存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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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學校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要按照旅順口區制定的學校實驗室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執行。
二、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三、化學藥品由化學實驗員專管。
四、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辦法。化學藥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蝕性,有的易變質,因此應妥善保存,保存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防潮解。對吸水性、吸濕性強的或與CO2反應的`物質盡量少與空氣接觸。如:強堿、P2O5、濃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堿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風化。對常溫下易失水的物質應密封放在陰涼處。如:碳酸鈉晶體等。
3、防分解。對見光受熱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陰涼或黑暗處。如:AgNO3、濃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氫氨。
4、防氧化。強還原性物質應密封防止與空氣接觸。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還原劑防止其氧化如二價鐵鹽溶液保存時可加入少量鐵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絕空氣,如鈉、鉀保存在煤油里。
5、防粘連。防止玻璃與強堿性物質反應而粘連。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蝕。防止橡膠被強氧化性物質腐蝕。如:HNO3、KMnO4等。
7、防揮發。對揮發性強的應密封放在陰暗處。如:濃HNO3、濃鹽酸、濃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態有機物。
8、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質應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時加鹽酸。
9、防污染。對有毒性的物質應采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發生。實驗時要常備沙土濕布等。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鎖防范。
2、互相發生化學使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要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環境。
7、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8、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柜)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500g,溴100g,濃硝酸和濃硫酸1000g,工業乙醇5Kg。
六、學校應成立專門安全檢查小組,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核對化學藥品賬物及安全措施等情況,特別是對危險化學藥品要逐一清點,對劇毒化學藥品要定期稱重。
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13
危險化學品,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極具危害。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及實驗室的安全,經研究決定成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對各工作人員進行責任分工,明確崗位職責。
一、領導小組
二、明確職責
1、組長職責:定期召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例會,研究部署具體工作;對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進行管理、監督、控制,做到宏觀把握;制定安全預案、節假日防護,為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2、副組長職責: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及時向校長、局安辦、區教儀站匯報日常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各類問題;完成校長及上級各部門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3、各成員職責:參與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全過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參謀;負責日常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做到嚴格按制度辦事;完成校長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三、規范管理
1、危險化學品必須設專柜,專柜為鐵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符合排風、防盜、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險化學品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
2、專柜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做到賬目清楚完整,賬物相符,卡物相符。學生和其他無關人員嚴禁保管室。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3、嚴格取用審批、用量登記。領取危險化學品必須根據教材實驗要求,由兩位保管人員共同核實實驗的實際用量,領取時間只能當天領取當天使用,若當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須及時交還保管室,不得隨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應交還保管室,或按規定進行銷毀。
4、加強對學生危險化學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操作要求,嚴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實驗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危險化學品的泄漏、污染、燃燒、爆炸、腐蝕、中毒等事故發生。學校危險化學品嚴禁外借,防止流入社會,造成危害。
5、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實驗產生或殘存的廢氣、廢液、廢渣,應按規定進行收集、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內存留、釋放,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6、出現問題,及時處置報告。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安全問題或事故,應迅速采取妥當措施排除,并按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要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
7、堅持定期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學校教育技術中心應定期逐項檢查,特別是藥品品種和數量等,及時糾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現的隱患,并做好登記。
總之,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要明確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并在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分工協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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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學藥品保管室要陰涼、通風、干燥,有防火、防盜設施。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電爐通電)時必須有人看守。
二、化學藥品要有工作責任心強、有化學專業知識的人負責管理。
三、化學藥品應按性質分類存放,并采用科學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變質的應裝在避光容器內;易揮發、潮解的,要密封;長期不用的,應蠟封;裝堿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學藥品應在容器外貼上標簽,并涂蠟保護。短時間裝藥的容器可不涂蠟。
五、對危險藥品要嚴加管理:
1.危險藥品必須存入專用倉庫或專柜,加雙鎖防范。
2.互相發生化學作用的藥品應隔開存放。
3.危險藥品都要嚴加密封,并定期檢查密封情況,高溫、潮濕季節尤應注意。
4.對劇毒、強腐蝕性、易爆易燃藥品,學校要根據使用情況和庫存量制定具體領用辦法,并定期清點。
5.危險藥品倉庫(或柜)周圍和內部嚴禁有火源。
6.教學用不上的危險藥品,應及時調出,變質失效的要及時銷毀,銷毀時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環境。
7.二氯化鋇、汞、苯胺、草酸、黃磷、鉀、鈉、碳化鈣、二硫化碳、苯、乙醚、發煙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過氧化鈉、硝酸鋇、硝酸鍶等非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同一年級,各教學班在做完同一實驗后,剩余部分應及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在各教學班做同一實驗的間歇時間,可暫存在化學藥品室。
8.劇毒藥品,用后剩余部分應隨時存入危險藥品庫(或柜)。
9.下列經常使用的危險藥品,化學藥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多余的應存放在危險藥品庫(或柜)內:無水乙醇100g,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鉀、硝酸鈉等各500g,溴100g,濃硫酸和濃硝酸各1000g,工業乙醇10kg。
10.鎂粉、鎂帶、鋁粉、三氯化鋁、甲酸、鹽酸、氫氧化鉀、氫氧化鈉、重鉻酸鉀、五氯化二磷、亞硝酸鈉、硝酸汞、硝酸鋁、硝酸銅、硝酸鎘、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險藥品可存放在化學藥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險藥品,學校根據危險程度,采用相應的管理措施。
12.學校應主動爭取當地公安部門對危險藥品管理的指導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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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學危險品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存放室或專用柜單獨存放。
二、化學危險品必需指定熟悉危險品業務的專人保管,并實行“五雙管理”,即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領料、雙人記賬、雙人雙鎖。劇毒藥品一律存放在保險柜內。
三、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可存放在一起。應保持通風,嚴禁煙火,對儲存的危險藥品定期檢查,防止自燃、變質或爆炸事故的發生,配備必要的消防和防護設備。要隨時嚴格檢查危險藥品包裝是否可靠,有無損壞,標簽是否脫落。如發現不可靠,應立即設法維護或更換。
四、領用化學危險品時,必須由任課教師親筆在危險藥品的'領用單上填寫品名、數量、用途交責任領導簽字批準,由熟悉危險品業務知識的專人領用和管理。要切實防止領用后保管不當而發生意外。
五、領用人對化學危險品的性質、防護及發生意外后的應急措施等,必須事先熟悉。學生在使用危險藥品時,實驗人員應詳細指導并嚴密監視。
六、使用后剩余的危險藥品應立即送還,并妥善保管。對廢液殘物要認真按規定要求處理。
七、必須做到賬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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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嚴格管理危險品,防止事故發生,保證學校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實驗教學用化學危險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并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二、化學危險藥品柜,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
三、化學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沙土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化學危險品室列為重點防范區。
四、定期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務使帳物一致。
五、使用危險試劑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品時,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填寫危險試劑領用單,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六、對實驗中危險品的遺棄及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險試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不得隱瞞。
八、危險品保管室(柜)嚴格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專管人員對化學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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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中小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1、 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 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4、 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入庫,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須有準確詳細的記錄,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做到帳物相符。
5、 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6、危險化學品的范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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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化學實驗是危險性較的實驗,必須強化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加強安全教育。指導教師在學生實驗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范于未然。
二、要求有關人員嚴格遵守化學實驗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化學物品的保管使用規則。
三、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使用有毒物質、有毒氣體及做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否則不得進行實驗。
四、實驗需用劇毒物品時,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主管領導批準,認真辦理領用登記手續,領用人對劇毒物品的安全負責。領用的.劇毒物品要及時使用、嚴禁亂丟亂放;實驗后,剩余暫時不用的要及時送交庫房存放。
五、實驗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隨用隨領,不得在現場存放。
六、化學實驗室有易燃易爆、蒸氣和可燃氣體散逸,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禁止使用沒有絕緣、隔熱底墊的電熱儀器設備。
七、禁止在存有物品與易燃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無遮蔽的燈具。
八、往容器灌裝較數量的易燃、可燃液體時(醇、酸等電解質除外),要有防靜電措施。
九、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備有窗簾,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見光或遇熱能分解燃燒或易揮發的物品。
十、對性質不明或未知的物料,應先從最小量開始進行檢驗,同時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準備。
十一、在進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氣產生的操作時,應在通風良好處(通風廚)進行,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具,以防對人體的危害。
十二、禁止將汞、酸、堿、硫化物、易燃液體及含有物、有毒的液體、擦布、廢紙等雜物倒入水槽。
十三、實驗臺面上不應放置任何暫時與實驗無關的化學藥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濃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四、實驗室內的用電量不許超過額定負荷,嚴禁使用普通金屬代替保險絲。要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做好滅火準備。
十五、實驗室的安全疏散門不應少于兩個,應保持暢通。
十六、禁止在實驗室抽煙、吃東西和利用實驗器皿作飯食工具。
十七、學生實驗完畢,必須經指導教師檢查認可方能離開實驗室,不得將實驗室任何材料和藥氣離實驗室,否則將給予嚴肅處理。
十八、指導教師要督促值日生做好實驗室衛生、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水源、氣源等,關閉好門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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