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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制度和準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會計制度和準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是中國會計規范發展過程中的產物,前者是綱領性的文件,后者是操作層面的文件。
換言之,準則告訴你什么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哪些應當用歷史成本計量,哪些應用公允價值計量,哪些應當計入所有者權益,哪些計入當期損益。
制度則針對如何進行帳務處理,借計什么科目,貸記什么科目等等。
在20xx年前,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存在,前者地位高于后者,但是兩者之間或多或少會有矛盾,給會計處理引起混淆。
20xx年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頒布,完全代替了原來的舊準則和制度,未來就只有準則,沒有制度了。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有什么區別
準則和制度的聯系、區別我們要正確認識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之間的關系,它們是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兩種規范。
兩者聯系:
(1)可統稱會計制度。廣義的會計制度包括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還包括會計法律法規。各國的會計環境不同,一些國家只采用會計準則,而有些國家如法國和改革前的我國只采用會計制度,來規范各自的會計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會計制度。
(2)都是會計標準。會計標準無非是對各會計要素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依據和準繩,只不過有的標準原則一些,有的標準具體一些。但是它們都可以反映各自運用的會計政策。
(3)都屬于會計法規。我國的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都是由國家財政部門組織制定和發布實施的,因此它們都是同一層次的部門行政法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兩者區別:
(1)規范的目標不同。會計準則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確認和計量的問題,同時也規范會計主體應當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會計制度規范的目標主要是解決會計要素如何進行記錄和報告的問題。確認和計量是記錄和報告的前提條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礎上進行的,沒有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記錄和報告就不可能。
(2)適用的范圍不同。會計準則適用于股份公司的會計處理,而會計制度適用于所有企業。即使在美國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業嚴格執行公認會計原則,我國已經發布的會計準則中,要求所有企業執行的也是少數。
(3)規范的具體內容和可操作性強弱不同。由于規范的目標不同,決定了各自規范的具體內容不同。會計準則規范的內容主要是對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進行“定性”的規定,例如在準則中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語言:該項收入(或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至于記錄到哪個科目,則由會計人員自己去判斷。而會計制度規范的內容則具體得多。毫無疑問,準則的可操作性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較強。同時,從準則和制度規定的內容來看,準則是對某一類業務的確認和計量加以規定,而制度是對某一類企業或全部企業的各類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具體規定。
(4)對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不同。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準則要求會計人員具有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而制度對這方面的要求相對較低。
(5)在會計規范體系中的層次不同。準則和制度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規范,前者(尤其是會計基本準則或財務會計概念框架)制約后者。根據會計法律法規權威性和內容的不同,我們可以將其層次關系作以下劃分:會計法是第一層次,財務會計報告條例是第二層次,會計準則是第三層次,會計制度和財政部制定的補充規定或暫行規定是第四層次。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兩者均屬于行政法規性的規范性文件,均對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等作出規定,均由財政部制定并公布,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所以同屬于國家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的組成部分。
但會計制度是以特定部門、特定行業的企業或所有的企業為對象,著重對會計科目的設置、使用和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加以詳細規范;會計準則是以特定的經濟業務(交易或事項)或特定的報表項目為對象,它詳細分析各項業務或項目的特點,規定所引用概念的定義,然后以確認與計量為中心并兼顧披露,對圍繞該業務或項目有可能發生的各種問題做出處理的規范。
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在于:
第一,適用范圍不同,具體會計準則大多只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有些也適用于其他企業。而《企業會計制度》適用于除金融保險企業以外的所有符合條件的大、中型企業。
第二,側重點不同,具體會計準則大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披露或報告方面作了原則性的規范。側重于確認和計量,重點規范會計決策過程。而會計制度則側重于對會計要素的記錄和報告作可操作性規范,確認和計量的內容只是有機在體現在會計科目及使用說明中。即會計制度重點規范會計的行為與結果。
第三,結構體系不同,統一的會計制度自成體系,它由三個層次構成:《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為第一層次;在此基礎上,分別一般企業、金融保險企業、小企業建立各自操作性較強的有關會計科目的設置、具體賬務處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對外提供辦法;對于各個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特殊業務的會計核算,財政部將陸續制定專業會計核算辦法。而各具體準則之間相互獨立,分別就企業的某項業務或某一方面核算內容作出規定。
第四,規范形式不同,會計準則的規范形式、語言表述比較符合國際通用形式,并已構成國際通用會計慣例的一個組成部分。而會計制度的科目、報表式的規范形式則符合我國廣大會計人員長期形成的思維方式和習慣,具有明顯的中國特色。
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在借款費用核算上的差異
4.1 允許資本化的資產范圍發生了變化
原會計制度規定?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的資產范圍僅限于固定資產?新的會計準擴大了允許資本化資產的范圍?包括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才能達到預可使 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等除了包括固定資產之外的其他資產。
4.2 允許資本化的借款范圍發生了變化
原會計制度規定?允許資本化的借款范圍僅限于專門借款?而新的會計準則規定?除了專門借款的借款費用之外?還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占用一般款的利息支出也允許資本化?計入相關成本。
4.3 利息資本化計算方法發生了變化
在計算允許資本化利息支出時?原會計制度規定?專門借款利息支出資本化的部分要與購建固定資產支出相掛鉤?需計算累計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和所占用專門借款加權平均利率來計算確定?比較繁鎖?而新會計準則對于專門借款不需要與累計資產支出掛鉤?直接將專門借款的利息支出予以資本化?但在計算過程中要扣除未動用的專門借款存入銀行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方法比較簡單?同時對于為生產或購建符合資本化條件資產占用的一般借款?仍按原制度的計算方法操作?即先計算累計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與加權平均利率?最終確認占用一般借款部分應資本化的利息支出
4.4 折價或溢價攤銷方法發生了變化
原會計制度規定?如果專門借款存在折價或溢價?應當將每期應攤銷的折價或溢價金額作為利息的調整額對資本化率作相應的調整?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線法。而新會計準則規定?借款存在溢價或折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由此可見?新會計準則取消了直線法?只采用實際利率法攤銷?這樣減少了企業的會計政策選擇?使企業之間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有所增強
二、新準則比原制度,都有哪些改動?
首先,與原制度相比新準則確定了新的會計理念,并且正是由于會計理念上的改變,才對諸多具體準則進行了修訂,使會計基本職能得以回歸,因此真正理解會計理念上的變化,有助于我們對新準則的學習,更重要的是讓我們對會計工作有了新的認識,從而指導我們的工作。新的會計理念主要體現在:
1、新準則強調了“受托責任觀”,體現了維護投資者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新理念。作為會計報告的目標,會計界存在兩種觀點,即:受托責任觀和決策有用觀。我們的新準則則同時強調這兩種觀點,將反映管理層受托責任履行情況和有助于財務報告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同時作為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
2、新準則強化了面向未來的現代會計觀,對于會計各要素的確認與計量采用了著眼于未來的新理念。具體體現在,新準則在很多地方都規定了“現值”的計算,而在以往只有在管理會計中才涉及得到。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區別有哪些?
《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是兩者搭配起來使用的,很多都是這兩個基本全部都能到,簡單可以理解為《企業會計準則》主要內容以原則為主,屬于法規文件,《企業會計制度》是企業會計運作具體化的內容,屬于規范性文件.主要區別如下:
1、使用的公司不一樣
股份類的公司一般使用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用的很少,主要原因還是企業會計做賬和運作流程不一樣.而會計制度一般在中大型企業用的比較多,但不適合賣保險,做金融貸款類的公司使用.
2、兩者制度之間重點不一致
企業會計準備偏向于計量和做重大決策使用.會計制度可以簡單理解為日常會計制作財務報告規范類的內容,主要是確認和計量的內容為主,一般只會出現在會計科目和會計使用說明的工作當中.所以會計制度傾向于日常的行為和工作結果.
3、給不同的企業使用
制度主要分為三個部分,《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保險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針對的公司也分為一般企業,保險金融,中大型企業各自操作性較強的有關會計科目的設置、具體賬務處理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對外提供辦法;對于各個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特殊業務的會計核算,財政部將陸續制定專業會計核算辦法.
4、各個規范不一致
會計的基本準則和基本規范不一致,表達方式更貼近于國際方面的風格,已經成為國際會計中的一小部分.我們的會計制度更貼近于,我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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