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監管工作計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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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工作計劃 篇1
為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強化行政執法責任,提高行政執法水平,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和《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xx〕183號)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 20xx年我局行政執法如下。
一、執法計劃的編制依據
1、《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4號);
2、《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安監總政法〔20xx〕183號)。
二、計劃執法指導思想與原則
1、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繼續深入開展“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督促安全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增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權威性,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2、計劃執法原則:
(1)依法行政、程序正當。依法行使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執法檢查、行政處罰職權,必須做到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
(2)屬地監管、分級安排。執法檢查堅持屬地監管、分級安排,市局對納入執法計劃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實施執法檢查,對區、縣(市)安監局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按比例進行抽查,對市直相關部門負責安全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綜合安全監管。
(3)上下銜接、全面覆蓋。市局對納入執法計劃的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機械、建材等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一年檢查一次,對中央和省屬在長的、及市屬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優先安排檢查,同時,要加大對區縣(市)、鄉(鎮、街道)計劃執法的指導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銜接,突出重點,避免交叉,不留盲區。
(4)科學統籌、積極作為。充分考慮市局現有執法人員數量、執法車輛配備,納入執法計劃的生產經營單位數量、分布、生產規模,統籌全市高危企業狀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積極作為,科學編制執法計劃,積極履行安全監管執法職責。
三、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通過強化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專項整治、“打非治違”,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減少一般與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持續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大力加強宣傳教育,營造更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著力加強安全基礎工作,提高本質安全水平。
監管工作計劃 篇2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司其職、經營單位嚴格自律、社會各界齊抓共管”原則,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健全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監管機制,嚴格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準入登記備案制度,嚴厲打擊制售禁用農業化學投入品行為,健全縣、鎮、村三級農業化學投入品直供連鎖配送體系,逐步形成橫向聯合、縱向協作、運行高效的農業化學投入品管理新格局,從源頭上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防護網絡,全面提升全縣農產品質量。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監管,實現“一個滿意”“兩個安全”“四個確保”的目標。“一個滿意”,即農民群眾滿意;“兩個安全”即農業生產安全和農業化學投入品質量安全;“四個確保”,一是杜絕在種植業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農藥,杜絕在果菜茶產區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度高殘留農藥,杜絕在出口農產品示范區使用進口國限用農藥,確保不發生因農藥殘留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二是確保農業化學投入品產品質量穩步提高,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100%納入監管、監控范圍,假冒偽劣農業化學投入品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三是確保出口農產品符合國際標準和進口國質量安全標準;四是確保不發生因農業化學投入品使用事故,全力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保持農村社會穩定。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對各項工作任務實行目標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評價、激勵和監督機制,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宣傳培訓。采取舉辦培訓班、粉刷固定宣傳標語、印發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加大對《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并對制售假劣農業化學投入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農業化學投入品的行為進行公開曝光,同時各有關部門要建立舉報投訴制度,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切實營造有利于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嚴格市場準入。凡在我縣經營的農業化學投入品產品應到縣農安辦審核登記備案,簽訂《質量承諾書》,并對所有審核批準進入市場的農藥產品粘貼審核標識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建立審核農業化學投入品樣品展示大廳,對已備案的農業化學投入品予以存檔。對審核不合格的.農業化學投入品產品,不予備案,不準進入我縣農資市場。凡未經備案在我縣銷售的農業化學投入品,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四)加強配送體系建設。按照“嚴打開路,封閉運行,規范使用”和“相對集中、方便群眾”的原則,對農業化學投入品生產、配送、銷售、使用全過程實行全封閉、無縫式管理,依托郵政物流、供銷社農資經營網絡建立可控的農業化學投入品專供體系,實行連鎖經營,統一管理。按照分層次設立區域內農業化學投入品配送中心、配送站及專營店的原則,縣級設立農業化學投入品配送中心,鎮建立配送站,優質農產品基地、村設立專供店,形成縣、鎮、村三級封閉式專供體系。建立農業化學投入品監管大廳,對每一宗進入我縣的農業化學投入品產品進行實時監控。
(五)加大市場監管。堅持“狠抓源頭、打防結合、標本兼治、重點突破、長效監管”原則,按照屬地管理的要求,強化鎮街基層管理責任。加大對各類農業化學投入品案件的查處力度,做到“有報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在抓好企業違規生產查處的同時,重點抓好對鎮、村農業化學投入品經營點,特別是游動商販和物流站點的查處。農業、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強化聯合執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完善農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切實強化對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的監管。要建立不良農業化學投入品經營業戶的黑名單,并對列入黑名單的經營業戶實行重點監管。
四、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管理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農藥監管、使用工作。各鎮街、有關部門和經濟開發區要把農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內容,層層分解落實監管責任,努力構建監管有力、運行有序、服務優質的農業化學投入品市場管理新秩序,為加快全縣優質農產品基地品牌建設,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發揮積極的作用。
監管工作計劃 篇3
為了加強街道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執法工作,嚴格依法行政,規范安全生產監管行政行為,增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計劃性、針對性、時效性,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編制辦法》有關規定,結合街道工作實際,制定20xx年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指導思想。計劃編制以 “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安全發展理念統領監督檢查工作,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
(二)工作目標。通過年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工作計劃的編制和實施,進一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健全完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不斷加大安全投入,改進生產設備設施,改善作業環境,提升企業安全生產自主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穩步好轉的工作目標。
(三)主要任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日常監管(檢查),聯合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檢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
二、安全監察工作日估算
(一)概念及工作日量化:監察(檢查)工作日+其他監察工作日+非監察工作日=法定工作日 1.法定工作日估算365天-11天(法定節假日)-104天(雙休日)=250天 2.總法定工作日估算250×4(安監所目前現有的工作人員數)-4人年休假共30天=970天 3.監察(檢查)工作日估算150天 4.其他監察工作日估算455天 5.非監察工作日估算365天
(二)安全監察(檢查)預計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員每天檢查1家測算,150天監察(檢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業復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業左右。
(三)其他監察工作預計共占用工作日455天,包括: 1.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180天; 2.實施行政許可30天; 3.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15天; 4.安全生產舉報查處10天; 5.參與有關部門、上級安全監管執法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執法行動30天; 6.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的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40天; 7.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備案15天; 8.開展機動監察20天; 9.上級安全監管機關安排的`工作任務55天; 10.食品安全和特種設備管理工作任務60天。
(四)非監察工作日預計共占用工作日365天,包括: 1.機關值班50天; 2.安委會辦公室事務30天; 3.學習、培訓、考核、會議、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務等共計160天; 4.病假、事假20天; 5.檢查指導下級安全協管員工作40天; 6.參加黨群活動和街道中心工作65天。
三、直接監管生產經營單位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6家。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長期經營戶6家。
(三)非煤礦山企業2家。以上企業具體名稱見附錄。
四、安全監管執法有關事項
(一)執法檢查事項。根據我街道安全生產特點,確定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企業、特種設備使用企業、重點消防隱患企業、食品加工單位和20xx年度工傷事故多發企業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監察檢查對象,依據國家安監總局24號令第八條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項規定內容開展執法檢查。即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情況;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排查治理安全隱患的情況;應急預案制訂、實施和備案情況。詳見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表。(二)行政許可事項。協助市安監部門實施行政許可有需要街道安監所配合的事項。
(三)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事項。開展企業負責人、安管員培訓復訓,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基礎知識教育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組織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操作人員及管理人員的培訓;繼續開展安全生產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周等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不斷提高廣大市民和群眾的生產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提升自我保護能力。
(四)綜合監管事項。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督促各有關部門落實監管主體責任,根據職責切實履行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確保企業生產經營安全。
(五)街道辦事處和上級安監部門規定的工作事項。積極完成街道辦事處和上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務。
五、安全監察(檢查)分類
(一)企業用電安全檢查;
(二)企業消防安全檢查;
(三)機械防護罩專項檢查;
(四)礦山安全檢查;
(五)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檢查;
(六)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檢查;
(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
(八)特種設備使用企業取證情況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年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安監所人員要嚴格執行年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對列入計劃的監管對象必須檢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時,要根據年度安全監管執法計劃細化月度工作計劃,明確當月要檢查的監管對象和具體時間安排等有關事項。對直接監管的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至少覆蓋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兩年覆蓋一次。
(二)總結評估年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年底,安監所要對執行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總結,及時發現問題,查漏補缺,以便進一步完善次年度執法工作計劃,促進安全監管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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