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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制管理辦法
導師制管理辦法1
1.目的
為切實幫助新員工解決在其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引導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熟悉并適應工作環境,了解工作相關的流程、規章制度等,同時提高公司導師能力建設,特制訂本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浙江依網科技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臺州電信裝維項目部新入職的所有員工。
3.實施辦法
3.1新員工入職時,項目部組織崗前培訓,講解公司概況、基本制度及工作崗位所需的理論知識;
3.2新進員工入職后實行導師制,由項目部部門為其推薦2名以上導師,為導師推薦2名以上新員工,實行雙向選擇并建立起師徒關系,并通知項目部;經項目部核準確認后,進入“一帶一”導師對新員工的輔導。
3.3有通信工作基礎新員工導師制期限為一個月,特殊情況通過申請項目部批準可延期一個月;無基礎新員工導師制期限為兩個月。特殊情況通過申請項目部批準可延期一個月;導師要引導新員工認同公司文化、行為規范,塑造職業化。工作上,導師應與新員工充分溝通,為新員工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習計劃,帶領新員工明確崗位職責、業務流程以及作業指導。生活上,給予關照,克服困難,適應工作環境。
3.4輔導期結束前,導師和部門直接主管根據新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和技能進行評估,作為是否同意新員工轉正的依據之一,上報人力資源部。
4.導師管理
4.1導師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熟知并認同公司文化以及相關制度。
4.2為提高導師傳道授業的積極性,在規定期限內新員工考核通過,向導師發放導師費元;
4.3項目部跟蹤新員工導師制培訓效果,幫助導師完成新員工導師制培訓,并對導師培訓情況進行評估,對培養出優秀學生的指導教師,由公司組織評選,視情況獎勵。
5.新員工職責
5.1新員工確立導師關系后,要主動與導師取得聯系,與導師溝通制定《新員工輔導計劃》。
5.2虛心接受導師指導與管理,主動與導師聯系,匯報工作進展及學習心得,多向導師及老員工請教,盡快熟悉工作環境并掌握裝維工作技能;
5.5輔導期滿,新員工填寫《新員工考核申請》,并提交給導師和項目部,由項目部組織考核。優秀新員工可提前申請考核。
6.導師職責
6.1導師與新員工溝通,根據崗位要求制定《新員工輔導計劃》;
6.2導師以身作則對新員工進行公司企業文化的引導,使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
6.3對新員工進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導,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遇到的`問題;
6.4了解新員工思想動態,正確傳達意見,恰當地進行溝通交流,建設良好的工作氛圍;
6.5掌握其工作及學習績效,在輔導期滿進行考核評估,填寫《新員工評價表》;
6.6有權做出新員工在輔導期不適合崗位的建議。
6.7對新員工工作質量、工作進度、工作業績部分負責。
7.新員工考核辦法
7.1輔導期結束,項目部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新員工進行考核。考核分別由新員工的直接上級和導師進行綜合評價,直接上級評分占20分,導師評分占30分,新員工現場獨立工作考核為連續3天完成片區工作量的80%為20分、90%為30分、100%為50分,得分為三項之和。
7.2新員工考核總分高于60分為合格,高于80分為優秀,項目部給予獎勵
7.2.3對新員工的評價結果,應用在以下方面:
A.作為新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B.對新員工辭退、轉正、定崗、培訓、調級、晉升時作為鑒定依據
8.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項目部負責解釋,修訂。
導師制管理辦法2
一、目的
1、導師制打破傳統的封閉式培訓的習慣,在工作中形成言傳身教的習慣,通過建立規范、系統的導師制度,探索人才培養模式;
2、通過導師對培養對象的培養,引導其認知企業文化理念、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盡快熟悉崗位知識、技能和工作經驗的歸納和提煉,并有效分享和傳承,加快人才成長進度。
二、管理原則
1、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倡導導師和培養對象互學共贏;
2、注重實效,培養形式可靈活多樣。
三、適用范圍
主要培養對象納入總部“英才培養計劃”人員及各單位“楊帆培養計劃”人員。
四、導師的作用
1、導師是培養對象的技術帶頭人、提攜者,能為提供機會和糾正錯誤,能為其職業發展提供幫助和指導,是其思想引導者,既是教練和輔導員,又起到榜樣的作用;
2、導師是培養對象能力與潛質的開發者,是值得培養對象可信賴的人;
五、導師的申報
導師的申報由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力爭做到“1+1”,使每個培養對象都有導師。導師的申報將每年申報一次,導師申報須填寫申報表(見附表一),由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總部人力資源部批準后生效。
六、管理與考核
(一)管理責任:
1、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導師制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和推動導師制的執行,制定和簽發導師制的相關管理制度。負責制定和完善導師工作細則和評價標準;
2、各單位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單位導師的管理工作:
(1)不定期對導師輔導工作進行檢查,推動導師制度的深化;
(2)對本單位導師進行資格審查、工作檢查、日常管理;
(3)導師及員工結束培養期的考核評定,組織答辯;
(4)進行導師工作的創新,保證本單位導師工作的正常進行。
(二)導師的任職資格要求:
1、公司各部室正副部長、各企業高管、中層管理人員、業務骨干,有能力對培養對象進行業務方面的指導;
2、有能力對培養對象進行思想引導,愿意聽取意見,并為他人解決思想問題;
3、責任心強,有較強的計劃、組織、管理、溝通能力,有能力為培養對象制定合理的學習計劃,安排相應的任務;
4、為人正直公正,有能力對培養對象的工作進行客觀評價,能利用各種激勵方法,引導培養對象進步;
(三)導師的主要責任:幫助培養對象在思想上和業務水平上達到預定的目標。
1、定期與培養對象溝通,幫助解決其思想上的疑難。
2、針對培養對象的弱點、不足以及共同制定的發展目標、培養計劃,在日常工作中開展業務指導和經驗傳授,促使培養對象達到任職資格的要求或預計的目標。
3、創造和提供機會讓培養對象參加各種培訓。
(四)導師考核
對導師工作的考核每半年由各企業人力資源部組織開展,結合被培養人中所反映的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參照等級評定標準,給出具體等級評定意見,然后提交公司人力資源部,以下為導師等級評定標準: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等,考核點主要包括導師工作的結果和進程兩部分。以培養對象工作學習表現和業務水平的提高做為導師工作的結果,以導師工作檔案——“培養計劃”、“月度總結”及溝通記錄等做為導師的工作過程,并參考導師自評、培養對象評價意見、考核小組意見和周圍同事的意見共同評定。
1、優秀
培養對象在輔導期內工作改善明顯,業務水平提高很大,培養對象的成長得到公認。認同并融入公司文化和部門工作氛圍,遵守公司各項工作制度,無違紀現象。培養對象經過實習期完全可以獨立承擔較重要的工作;導師工作認真負責,培養過程文檔齊備、認真,培養對象及周圍同事一致認可,表現突出。
2、合格
培養對象工作有改善,技術水平有所提高;認同并融入公司文化和部門工作氛圍,工作較安心,無重大違反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行為。導師工作符合要求,過程文檔基本完整,培養對象和周圍同事都予以認可。
3、不合格
培養對象工作無改善,業務水平沒有得到有效提高,不能獨立開展工作,對公司文化或部門工作慣例不認可,工作不安定或出現重大違紀事件。工作沒有進步,同時,導師工作過程文檔不完整,溝通、計劃、總結等工作不合要求。
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導師,給予榮譽獎獎勵,考核結果為合格的導師,可以繼續擔任導師工作;不合格者將被撤消思想導師資格,以上考核結果將與導師的績效考核和年終評定直接掛鉤。
(五)培養對象
培養對象要虛心接受導師的指導,主動與導師溝通并認真完成培養計劃。
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將定期追蹤培養對象接受培養的情況。
(六)培養對象的考核
培養對象的.考核除了在培養期間的績效考核以外,還包括培養期結束的答辯審核。培養期結束后,培養對象必須接受考核答辯,具體方式和考核細則由各單位自行設計。
七、工作流程
1、培養對象進入業務部門定崗的第一天,由其所在人力資源部為其指定導師(導師必須是預先申報獲準的)。并簽訂“導師制培養協議”,履行協議上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報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期滿后“導師”關系結束。
2、導師應主動向培養對象介紹部門的組織結構、工作環境、工作流程、相關業務進度及周邊同事。應在一周內與培養對象認真溝通,了解其專業知識結構,并根據本部門需要和培養對象實際情況為其制定詳細的月度“培養計劃”,培養計劃一式三份,導師、培養對象和人力資源部各存一份,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督促培養計劃的及時完成,并不定期進行抽查。
3、導師除在技術上給予培養對象指導外,還應在思想上給予幫助,引導培養對象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4、在培養期間,導師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培養計劃”做出修正,并對培養對象的學習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5、培養期滿后,導師填寫“培訓工作總結”,要求導師對自己的培養工作和培養對象的工作進展做出書面評價,提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對導師和培養對象工作考核評價的依據之一。
6、培養對象每月填寫“月度工作總結”提交導師、人力資源部,培養期滿后,填寫“工作總結”,要求對學習工作做出書面“總結”,對導師工作做出評價,提交人力資源部,也作為對導師和培養對象工作考核評價的依據之一。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統一制定培養對象培養手冊。
八、培養內容
1、整個培養期分為兩個階段,在培養關系獲準建立后一個星期內,導師要與培養對象進行一次全面的溝通,針對培養對象特點,目前工作現狀,結合任職資格要求和培養目的,制定第一個階段培養改進計劃(包括培養目標和培養措施),此計劃的時間區間為一個季度。
第一個季度培養完成后,再制定第二個階段培養改進計劃,此計劃的時間區間也為一個季度。培養改進計劃力求按照SMART原則,計劃表由導師填寫,經導師與培養對象簽字確認后生效,一式三份,由導師、培養對象、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各留一份。
2、導師應針對具體對象實際情況,指定相關資料、書籍要求培養對象限期閱讀,并做好讀書筆記,溝通時查看讀書筆記,聽取學習體會、心得,并予以指導。
3、結合具體工作實例,共同討論,指出工作中不足之處和提出改進建議。應多與培養對象溝通,每月正式溝通至少一次。正式溝通完畢后,導師應將溝通情況記入《培養手冊》,并經雙方簽名后,交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4、培養期間內,導師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培養計劃”做出修正,并對培養對象學習和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對被培養人員的工作進行總結,肯定進步,指出不足,并征求培養對象對自己指導工作的意見。
5、培養對象每階段(一個季度一次)要填寫“階段培養總結表”提交導師,導師要填寫好其中的“導師評價”項,經導師及各單位主管領導簽字后反饋給培養對象。
九、導師的調整
為了保證被培養員工發展的持續連貫性,公司不主張導師的頻繁更換,但以下情況例外:
1、若導師調離或出差超過一個月: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導師的申請,由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為被培養人確定新的導師,并監督調離導師與新任導師做好工作交接;
2、若被培養人調離:由調入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對其是否繼續實施培養提出建議,各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批準生效。如果繼續實施培養,則根據工作流程為其指定新的導師;如果停止實施培養,被培養人的導師必須為培養情況做總結,并將總結反饋給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培養資料存入員工個人檔案中。
十、附則
本辦法從頒布之日起生效,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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