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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時間:2023-10-30 07:02:14 管理辦法 我要投稿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歡迎大家分享。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1

  一、應急救援指揮體系與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安全生產事故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應急救援隊伍等組成。

  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為德石汽車配件有限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

  2、安全生產事故綜合協調機構為公司應急救援辦公室,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

  3、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公司救援組、事故單位的應急救援隊和社會力量。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領導和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政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救援力量參與處置;搜集掌握現場情況,確定總體作戰決策和行動方案,下達作戰指令;根據災難變化,做出局部停水、停電、停氣、設定警戒范圍、封閉道路以及人員疏散撤離等重大決定;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清理;根據需要封閉現場,組織專人負責事故原因調查、核定事故災難損失。

  三、應急救援辦公室管理職責

  1、承擔公司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2、組織協調公司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編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各車間和部門應急救援機構管理工作。

  4、組織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指導各車間和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5、協調與相關部門事故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系,相互配合。

  6、承擔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救援組職責

  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八個應急救援組,分別由公司各部室人員組成,應急管理職責為:

  1、通訊聯絡組:由行政事業部成員組成,行政事業部部長任組長,負責與報警臺聯絡及時協調其他相關單位,并通知各應急救援組趕赴現場,按照責任分工開展救援工作。

  2、現場處理組:由人力資源部、信息工程部成員組成,人力資源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搶險救援組:生產準備部及下屬生產準備車間、物流部、市場管理部成員組成,生產準備部部長任組長,負責協調事發單位的現場救援,協助消防人員劃定警戒區,消除危險源,搶救傷員,疏散財產;有權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和消除器材,限制用火用電,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衛組:由保安部和質量保證部成員組成,保安部部長任組長,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收集相關證據、疏導道路交通、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

  5、醫療救援組:由后勤服務公司成員組成,后勤服務公司經理任組長,負責設立現場救護點,對受傷、中毒人員進行搶救,保證救治藥品和救護器材的供應。

  6、后勤保障組:生產制造部及下屬各車間、采購部、鑄造生產制造部及下屬各部門負責協調搶險人員的物資保障,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調處理傷員救護工作。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并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后,立即采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干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鑒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后遺癥。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筑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采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后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并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采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余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于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范措施,撲滅余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筑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并采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后,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于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并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后,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余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筑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并采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后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精選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實施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管理部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辨識、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辨識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與相關預案保持銜接,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礦山、金屬冶煉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前款所列單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應急管理部;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本條第一款所列單位不屬于中央企業的,其中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本款前述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海洋石油開采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經行政區域的縣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海洋石油安全監管機構。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列單位,應當提供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三)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單位,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以及賓館、商場、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的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六)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的;

  (三)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四)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五)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的;

  (六)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等部門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對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科研機構、學校、醫院等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辦法自7月1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3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范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皮膚接觸時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眼睛手污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于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迅速送醫院治療。

  4.3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皮膚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采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每次發生事故后,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后應及時補充。

  5.3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序進行。

  5.4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4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xx鎮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鎮長X為指揮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和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為副指揮長;鎮應急辦、鎮財政所、派出所、鎮國土站、鎮總工會、鎮衛生院、鎮民政辦、鎮供電所為成員,負責全鎮煤礦較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劉尚平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管理、應急預案修訂和綜合協調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七個組:

  一是綜合協調組。鎮政府聯系煤礦工作的副鎮長xx為組長,鎮政府應急指揮部、鎮應急辦為成員。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發布;協調各有關單位的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二是現場搶險救援組。應急辦主任xx為組長,派出所、鎮應急辦、民兵應急分隊、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三是后勤保障組。鎮財政所所長xx為組長,鎮民政辦、鎮供電所、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物資準備和通信、電力保障。

  四是醫療救護組。鎮衛生院院長xx為組長,相關村衛生站為成員,負責對事故傷員進行現場急救和轉移治療。

  五是善后處理組。分管鎮民政副鎮長xx為組長,派出所、鎮財政所、鎮總工會、事故發生地村支兩委、相關保險公司、事故發生煤礦企業為成員。負責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對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物質按價付款或歸還。

  六是安全保障組。鎮派出所所長xx為組長,事故發生地的村支兩委、事故發生地的民兵為成員。負責治安維護和道路交通暢通。必要時,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控制。

  二、預防和事故報告

  (一)煤礦事故預防

  鎮應急辦應加大對煤礦巡查力度,督促煤礦企業排查隱患,整改隱患。

  (二)事故報告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綜合協調組應在事故發生24小時以內寫出事故報告。

  事故報告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發生事故單位。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以上情況掌握不全時,先報已知情況,其他情況可再行補報。

  三、應急響應

  接到煤礦較大事故報告后,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指揮部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統一指揮有關成員和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援。

  (一)應急處置措施

  1.盡快安全撤出人員,并組織營救遇險遇難人員,及時救治受傷和中毒人員;煤礦企業和有關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事故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做出標志或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

  2.迅速找到并控制危險源,消除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擴大。

  3.根據事故性質迅速恢復被損壞的供電、通風、提升運輸、排水、通信等系統,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并采取措施為遇險人員逃生創造條件。

  4.根據救援大隊偵察情況迅速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計劃。

  5.協調有關成員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面應急資源;

  6.維護治安秩序穩定;

  7.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二)應急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出井(特殊情況除外),事故隱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經上級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撤銷,應急狀態結束。

  四、后期處置

  由安全保障組和后勤保障組對事故后期不穩定因素進行摸排,及時妥善處理,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5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確保轄區人民群眾能夠擁有一個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環境,提高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加大重大事故發生時及時處理應急能力的訓練,及時解決、處理好轄區內發生的重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應急預案范圍

  預案范圍包括火災、交通、建筑、生產經營、食品衛生、環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組織領導

  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黨委秘書、副鄉長軍同志任組長,財政所、派出所、企業辦、工商所、司法所、衛生院、網通支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鄉企業辦。

  四、事故緊急處置

  (1)指揮組:主要任務是負責研究、擬定現場緊急處置、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2)事故處理組:主要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擬定的方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報請指揮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關部門和單位參與事故處理組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鄉衛生院牽頭,衛生院院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做好突發性公共事件發生后的'醫療救護工作。

  (4)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突發性公共事件的防范和應急救援物資、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5)通訊聯絡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理中各個小組之間以及對外的通訊聯絡保障工作。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6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范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處臵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部門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行業特點和部門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河北項目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臵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臵、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臵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產企業,位于,從業人數200人左右,主要產品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設備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于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經過現場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設備觸電傷害、交通意外傷害、高處墜落傷害、爆破傷害、粉塵、火災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部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小組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部門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②負責指揮特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應對工作。

  ③分析總結本部門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工作計劃。

  ④負責本小組所屬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⑤承辦上級應急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2)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類型、潛在后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應急小組副組長職責

  ①協助應急小組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向應急小組組長提出減緩事故后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設備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④組織部門的相關人員對項目部的'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⑤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⑥根據本廠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絡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4)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快速反應、全力做好事故現場搶救、安全保衛、醫療救護、善后處理、事故調查、后勤保障、危險源風險評估、技術支持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布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預警信息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3、信息報告與處臵:

  (1)信息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xx。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事故報告后,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

  急預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1)信息上報

  事故信息上報采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準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序

  應急小組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臵等。

  3、應急結束

  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六、信息發布:

  事故發生后,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發布的信息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同,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

  救援結束后,事故調查和處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七、后期處臵: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善后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后賠償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信與信息保障

  (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方式:附件

  (2)各應急小組成員聯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

  后勤保障組負責定期維護上述聯系方式,遇有電話變更,及時更新,確保聯絡暢通。

  2、應急隊伍保障

  每個車間必須建立一支現場自救隊,成員由車間主任組織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由公司安全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應急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款項支出。

  使用范圍:

  數額:

  監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部。

  (2)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備用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司機手機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3)安全保衛人員應常備用于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衛生所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5)安全負責人應每周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用鍬、鎬、撬棍等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6)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應對事故,不能盲目、蠻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范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7)在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

  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設備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后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項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

  各應急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十、獎懲

  1、對于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4、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5、事故處理完成后,安全部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在公司存檔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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