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篇)
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我園區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入駐企業及商戶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園區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園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整個園區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園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園區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園區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園區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及園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庫房、裝卸、商戶)人選。
3、組織本部門及園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及園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5、協助和參與園區職工、入駐企業及商戶因安全生產所造成的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7、在每周檢查園區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倉庫、車輛、裝卸、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園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及入駐企業和商戶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園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園區的.有關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園區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園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園區全體員工、入駐企業及商戶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園區新招員工、新入駐的企業和新商戶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園區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3、園區對全體員工、入駐企業和商戶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園區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園區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裝卸工人、庫管人員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后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園區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園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對入駐企業和商戶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園區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庫管、裝卸工人等,每天作業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園區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庫管、裝卸工人等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庫管、裝卸工人等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園區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園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入駐企業和商戶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商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園區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衛生保護措施
1、園區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園區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園區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園區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園區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園區發生傷亡事故后,園區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公司領導。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使本廠認識和了解與其活動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將這些信息及時傳達給從業人員和相關方,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規范安全生產行為。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廠獲取、識別、更新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建立臺帳。
3.職責
3.1安全管理部門
3.1.1負責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與其它要求的收集、識別及更新并建立臺帳,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1.2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對識別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
3.1.3負責向各部門宣傳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3.1.4負責制定本廠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1.5負責法律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
3.2其他部門
3.2.1獲取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應及時傳遞到安全環保部。
3.2.2負責將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傳達給員工,并遵照執行。
3.2.3負責制定本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2.4負責制定本單位、部門的安全操作規程。
4.程序
4.1獲取途徑
4.1.1安全管理部門通過標準化信息網、新聞媒體、行業協會、政府主管部門及其他方式查詢獲取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
4.1.2總經理辦公室收集整理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通知、公報等。
4.1.3各部門從專業或地方報刊、雜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應及時報送本廠安全管理部門進行識別和確認并備案。
4.2登記與識別
4.2.1根據本廠生產、活動和服務過程中所有的危險、有害因素,結合法律法規的最新內容及版本,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4.2.2根據本行業特點,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4.2.3本廠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獲取和識別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組織評審確認,報本廠分管領導審核批準,并編制《適用的法律、法規清單》。
4.3更新
4.3.1當現行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更新時,應重新及時識別。
4.3.2本廠安全管理部門每年進行一次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的獲取、識別、更新工作。
4.3.3當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發生變更時,應及時進行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識別。
4.4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發放、實施、檢查與符合性評價。
4.4.1安全環保部及時將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內容進行摘編,并下發到相關部門、單位。
4.4.2各部門單位要組織學習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標準化運行中嚴格遵守,各部門單位培訓學習情況記錄于安全例會臺帳,班組學習情況記錄于班組活動記錄中。
4.4.3本廠安全管理部門每年一次對貫徹安全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現象要組織相關部門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生產技術部負責建立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評價記錄。
4.5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4.5.1 本廠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編寫本廠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下發到各部門,各部門要組織全體人員學習并嚴格執行。
4.5.2各部門應根據本單位特點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或本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下發到車間和班組,各級人員應嚴格執行。
4.5.3各部門應根據本單位工藝、技術、設備特點和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的危險性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下發到車間和班組,崗位人員應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4.6評審和修訂
4.6.1本廠安全管理部門每年一次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對頒發的制度文件進行評審,對不適宜性文件及時進行修訂。
4.6.2當工藝、技術、材料等發生變更時或發生事故后,安全環保部和各部門應及時對各種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適用性和有效性。
4.6.3修訂時經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批準后進行修訂。
4.6.4新修訂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應及時發放到崗位,保證各崗位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統一作廢。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1定期安全生產例會
定期召開月度安全生產例會,項目部每月召開一次月度安全生產分析會議,由項目經理組織,可以與月度生產計劃會議合并進行,總結、部署月度安全工作,研究決策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對當月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分析、總結和評估,對次月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確定安全防范重點,月度安全生產例會要有會議紀要、會議記錄、簽到表、要有上次會議決定事項的處理落實材料。
1.2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1.2.1安全生產技術交底會:根據施工生產進展情況和需要,對重大安全生產保障措施進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1.2.2安全生產專題會:針對安全生產和特殊季節安全防范的需要,適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1.2.3安全生產事故分析會: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召開安全生產事故分析會,教育事故單位,警示其他單位等,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1.2.4安全生產現場會: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各類評比活動,適時召開安全生產現場會,達到樹立典型、推動后進,共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水平等。
1.3會議要求:
1.3.1明確會議的嚴肅性,按時按需召開。做好會議的簽到和會議記錄,并作為安全管理的考核指標。
1.3.2會議的組織嚴格按照領導分工和單位層次組織進行,達到預期的目的和效果。
1.3.3重要的會議紀要,需上報經理部安全質量部備案。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1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制定各級各類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2.2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分解,一級對一級負責,責任落實到班組。
2.3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要求本項目部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實施、督促檢查的管理職責,保證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有效運行。
2.4考核按建設單位、股份公司、項目部相關規定執行。
3、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3.1為加強河道工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實行有效管理,全面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為從業人員提供安全、衛生、健康的生產作業環境,保證作業過程中的施工安全和公路運輸安全,結合本管段實際制定本制度。
3.2安全生產費用按照“總量控制、專款專用、嚴格監管、保證需要”的原則進行管理,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投入。
3.3項目經理負責批準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的投入。
3.4項目部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制度的制定與實施。
3.5安全總監是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負責審查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監督安全生產費用的實施。
3.6項目部安環部是本辦法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日常安全生產費用的實施情況檢查和監督。
3.7各部門的管理職責
3.7.1工程部負責對安全生產管理費用使用的策劃,確認相關工程項目實施數量。
3.7.2商務合約部負責編制安全生產費用綜合項目的預算,并負責對業主和勞務隊的驗工、計價、成本核算,負責安全生產費用的建賬、收款、撥付、核算。
3.7.3安環部負責審核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并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3.7.4物資設備部負責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并按使用計劃購置、保管、發放安全生產所需要的物資、材料。
3.7.5綜合部負責提報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審核各勞務隊使用計劃。
3.7.6黨群部門負責提報本部門有關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并實施。
3.8管理內容與控制要求
3.8.1開工前,項目部各部門應根據項目施工安全生產的需要,依職責內容,編制提報總體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3.8.2安全質量部對提報的計劃進行審核、匯總,編制項目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報安全總監審查批準,按計劃實施。
3.8.3工程開工后,項目部計財部按合同規定,以安全總監批準簽發的計劃實施和相關憑證復印件為依據,在驗工計價的同時計取安全生產費用,分階段取得安全生產費用收入。
3.8.4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管理。
項目部在本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總計劃的額度內,依施工生產進度和安全生產需要有計劃地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的綜合項目如“應急預案演練”、“安全檢查費用”等,應編制預算或費用清單,按規定上報。安全生產費用的單項購置費用(如檢測探測儀器、照相機、應急救援設備等)應報分管、主管領導同意后實施。
3.9項目部計財部應按規定設立專項科目,單獨核算,確保專款專用。
3.10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制定的《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3.11各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安全費用使用計劃,組織采購或租賃工作時,要索取有關的質量許可證、檢驗報告書、合格證等證件和發票。安全生產費用發票必須單獨開具,且應附具物品名細,不得與其它不屬于安全費用的產品同開一張發票。對于制作安裝與安全生產有關的器材、綜合施工項目、安全應急演練所產生的人工費、其它材料費,實施單位應編制預算,經安環部復核,安全總監審定,項目經理審批后實施撥款。
3.12各單位應建立安全費用使用臺賬,并及時向采購人員索取采購物品的質量許可證、檢驗報告書、合格證等證件資料,安全生產費用的報銷憑證復印件,留存備查。
3.13財務部門應審核安全生產費用的報銷憑證,登記入賬。
3.14安全生產費用應按規定的范圍安排使用,并優先用于滿足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各級安質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3.15安全生產費用應實報實銷,不得節余,不足應列入工程成本。
3.16利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3.17為有關人員的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工傷保險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3.18檢查與考核
3.18.1項目經理、主管副經理、安全總監、安環部、質量技術部、商務合約部、財務部應對安全生產費用的計劃、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對未按計劃和規定正確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和隨意將其它費用列入安全生產費用的,責令限期整改或警告,逾期不改的,安環部下達通知單,由財務部直接扣款并剔除費用。
4、安全生產檢查評定制度
4.1項目部實行月檢與隨機檢查相結合的安全檢查方式。檢查分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兩種形式
4.2定期安全檢查
4.2.1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檢查(即周檢);專職安全員每天進行跟班檢查。
4.2.2定期檢查要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項目部檢查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各部門人員參加進行檢查。
4.2.3定期檢查要進行全面的檢查。要對管轄范圍內所有的作業現場、全部的安全管理內容(包括作業現場、生活場所、辦公場所、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內容)進行檢查。
4.2.4定期檢查應采取檢查表的形式,進行評分。
4.2.5定期檢查要有記錄,進行通報。
4.3不定期安全檢查
不定期安全檢查分為:施工準備檢查、季節性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以及專職安全人員日常檢查等
4.3.1施工準備工作安全檢查。每項工程開工前,項目部組織所屬相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
4.3.2季節性安全檢查。根據施工的氣候和特點,安全質量部及其他有關部門將適時組織相關的安全檢查。
4.3.3節假日前后安全檢查。節前職工安全生產的思想松懈,易發生事故,應進行防火、防爆等方面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4.3.4專業性安全檢查。及時了解各種專業設備的安全性能、管理使用情況,崗位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等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危及職工人身安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
4.3.5專職安全人員日常檢查。專職安全人員要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日常巡回檢查,對發現的安全問題要及時解決。不推諉,不拖延。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指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其他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職能部門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直到各崗位操作人員應負的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所構成的全員這全生產責任制度。即是將不同的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單位的每一位成員身上,使每個人都明確自己在保障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
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核心是實現安全生產的“五同時”,就是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其內容大體可分為兩個方面;一是縱向方面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類人員(從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職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橫向方面各分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即各職工能部門(如安全、設備、技術、生產、基建、人事、財務、設計、檔案、培訓、宣傳等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生產單位必須安排適當資金,用于改善和更新安全設施設備、技術裝備、器材、儀器儀表等必需的安全生產投入,以保證單位達到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安全資金投入具體由誰評斷保證?一般來說,股份制單位、合資單位等,同董事會予以保證。而且,對因安全資金投入不足導致事故等后果,上述保證人將承擔法律責任。
3、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定期檢修,維修安全設備,在雨季做好防護、防雷擊工作、
(2)對安全設備定期檢修,安全操作,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對安全設備派專人管理,防止人為破壞、防止丟失。
(4)對安全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修保養。確保安全設備正常運行。
4、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對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定期檢查、檢驗、檢測并嚴格記錄。
(2)對危險場所加大資金投入、加大技術監督水平。
(3)對危險場所加大武警控制能力水平。
(4)制定并落實重大危險源專項管理責任制度。
(5)制定應急救援制度、并進行演練工作。
(6)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上報制度。
5、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1)危險源監控與“雙千分”競賽相結合,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工作提高到工作的重要位置。“雙千分”競賽是全市質監工作的核心內容,縣局把重大危險源監控列入到“雙千分”競賽的重點工作中,提高對這項工作的'重視,對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
(2)危險源監控與服務企業相結合,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在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中,這個局先后幫助企業制定各項制度和記錄十余項,有效提高了企業的自身管理水平。同時,該局還通過幫助企業制定應急救援措施,有效提高了企業的防變應變能力。
(3)危險源監控與企業完善質保體系相結合,提高企業整體管理水平。質保體系是企業管理的核心,質保體系是否完善健全直接決定著企業的管理質量。在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中,我局幫助企業把重大危險源的相關內容添加到企業的質保體系中,完善了企業的質保體系,提高了企業的管理水平。
(4)危險源監控與工作創新相結合,努力提高特種設備現場監察的工作質量。現場監察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的主要環節,提高了企業的管理水平。
(5)危險源監控與責任落實相結合,強化相關人員的責任意識。落實了重大危險源五級責任,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監控:落實使用單位法人的責任,要求使用單位的法人每周都對重大危險源檢查一次,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存在的問題,確保安全:落實監控人員責任,要求監控人員制定具體的監控制度認真執行,堅持做到每日一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查、匯報;落實操作人員責任,要求每一名操作人員都能保持持證上崗,按章操作,隨時監控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及時報告;落實檢驗人員責任,要求每一位檢驗人員認真根據工作細則做好檢驗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落實監察人員責任,要求做到每月進行一次現場安全監察,分析安全狀況,防止事故的發生。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公司是以液化氣為主的企業,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條例》等消防法規,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公司確定一名行政副職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部門負責人和各崗位職工均對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負責,確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
(3)本公司職員,必須服從本公司消防安全統一管理,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共同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
(4)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
7、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從事特種作業的新員工上崗前應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學習時間15天。
(2)本單位職工每月時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并建立考核檔案,達標者方可上崗工作。
(3)對新招聘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國家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錄用上崗工作。
(4)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同定期到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5)在特種作業時,就對所有員工進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訓,以防事故發生。
(6)定期組織職工進行防火、防風、防盜的實地演練,工作要求職工人人具備處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8、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對本單位不知所去種作業人員經營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教育,防止生產麻痹思想避免產生安事故安生。
(2)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定期進行操作資格證方可上崗。
(3)對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4)從事特種作業要定期進行實戰演練,提高技術水平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5)未持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要求其接受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的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9、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門崗位標準化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行業標準進行作業操作。
(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定期檢查各崗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否是違規行為。
(4)設立專職人員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監督。
(5)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實行崗位標準化操作培訓制度,未經發全生產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為公司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提供資金保障,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規、文件要求,決定對公司在建項目試行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單列的制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費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必要投入而單獨設立的專項費用。安全生產措施費專用于保障工程項目安全生產,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安全生產措施費暫按工程造價的1%計取列入項目成本,統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產施措施費的使用必須立項,原則上由公司具體掌握。工程項目開工初期,項目部必須按照輕、重、緩、急和實用的原則制定出安全生產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費的支出計劃,報所屬承包部審核,再經公司綜合管理部復審,送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由財務部安排資金支付,所列費用方可計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各種安全技術設備,由各承包部安排專業人員購買、驗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業環境和機械設備的安全狀況等。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根據勞動部、全國總工會發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項目總名稱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制訂,其包括的范圍如下:
1.安全資料的編印、安全施工標志的購置及宣傳欄的設置(包括報刊、宣傳書籍、標語的購置)費用;
2.安全培訓及教育費用;
3.“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的費用;
4.施工安全用電的費用,包括:標準化電箱、電器保護裝置、電源線路的敷設、外電防護措施等;
5.起重機、塔吊等起重設備(含井架、龍門架)及外用電梯的.安全防護設施(含警示標志)費用及卸料平臺的臨邊防護、層間安全門、防護棚等設施費用;
6.施工機具防護棚及其圍欄的安全保護設施費用;
7.水上、水下作業的救生設備、器材及臨邊防護、警示設施費用;
8.搶險應急措施;
9.交通疏導、警示設施費用;
10.消防設施與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費用;
11.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的購置費用;
12.按國家、施工所在省、市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措施所涉及的費用。
上述費用中,1、2、7、8、10項由公司專項列支,其他由項目部列支并按季統計上報。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對于中標工程,中標合同中有相關單列約定的,項目部應嚴格按照相關約定執行,中標合同中安全生產措施費未進行約定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按照當地地方政府參考費率標準采用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方式計取;
五、公司、承包部、項目部有關負責人要做好此項專用資金提取、使用的監督檢查,此項將作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六、對不按規定使用措施費或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項目部,公司依照有關規章制度給予處分處罰,發生傷亡事故,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應首先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冬季、雨季、大風、高溫等惡劣天氣,施工面臨著很多不利的環境因素,并能直接危及生產安全,給企業帶來無法估量的損失,因此科學合理組織施工,采取安全技術措施,積極應對特殊天氣施工面臨的各種危險狀況,對提高抗風險能力、保障企業生產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一、確保信息暢通。由于特殊天氣的不確定性和突發性,對破壞程度難以進行預測,需要加強對氣象信息的控制管理,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強防范。
二、科學組織施工。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充分考慮到特殊天氣施工的特點,將不宜施工的工程提前或延后安排,搞好工序穿插,提高工效和施工速度,遇到較大的暴風雨天氣應停止施工,所有的作業人員撤到安全地方。
三、編制好特殊天氣應急救援預案和救災應急準備,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到位,發生險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1、雨季和大風雷電天氣:
(1)雨季施工現場應處理好危石防止發生滑坡、塌方等災害。
(2)保證道路暢通,路面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硬化或加鋪沙礫加高起拱, 對現場臨設全面定期檢查,及時維修,四周排水良好,墻基堅固,不漏雨滲水。
(3)嚴格按防汛要求設置連續、暢通的排水設施,儲備好應急物資,如水泵及相關的器材、塑料布、鐵油氈等材料。
(4)雨期重點注意基槽(坑)邊坡穩定,要有擋水和排水措施。施工時應加強對邊坡和支撐的檢查控制;對于已開挖好的基槽(坑)或管溝要設置支撐;正在開挖的以放緩邊坡為主、輔以支撐;雨水影響較大時停止施工。
(5)雨期施工的工作面不宜過大,應逐段、逐片的分期完成,雨量大時,應停止大面積的.土方施工;基礎挖到標高后,及時驗收并澆筑混凝土墊層;如被雨水浸泡后的基礎,應做必要的挖方回填等恢復基礎承載力的工作;重要的或特殊工程應在雨期前完成任務。
(6)加強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對建筑物主體、腳手架、施工用電、各小型機械的防雨棚以及臨時設施、安全標志牌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排除,對破損處及時修復。
所有機械棚要搭設固牢,防止倒塌淋雨。機電設備采取防雨、防淹措施,可搭設防雨棚或用防雨布封存,機械安裝地點要求略高,四周排水較好。安裝接地裝置。移動電閘箱的漏電保護裝置要可靠靈敏;
雨季是雷電多發季節,在施工現場為防止雷電襲擊造成事故,必須在鋼管腳手架、塔式起重機、物料提升機、人貨電梯等安裝有效的避雷裝置,避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施工現場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三級電箱作重復接地,電阻小于10Ω;電線電纜合理埋設,不得出現老化或破損的電纜;職工宿舍安置安全電壓,遇暴風雨天氣,要安排專業電工現場值班檢查,必要時立即拉閘斷電,所有職工下班前必須將各設備工具電源斷開。
(10)遇5級及以上大風時,應停一切吊運作業。
(11)大風過后應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設備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和脫落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12)暴風雨時應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業,人員迅速撤到安全地方,同時全工地應果斷拉斷電源。
(13)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培訓教育,加強各種天氣安全施工常識的學習,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
2、高溫天氣
(1) 公司對所有從事接觸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包括新進工、臨時工)組織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臟病、肺病等不適宜高溫作業疾病的勞動者進行崗位輪換盡量避免其從事高溫作業,并將檢查結果存檔并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動者本人。
(2)所有的作業現場均應有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確保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3) 高溫作業場所必須設立的休息室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防暑降溫設施良好,并保證飲用水供應充足;應備有風油精、清涼油、藿香正氣丸等日常防暑藥物。
(4) 項目部對進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在上崗前要進行防暑降溫相關知識的培訓。
(5) 施工天氣氣溫超過40攝氏度以上的,如無特別緊急狀況相關部門應該停止工作。
(6)勞動者要增強自身的防暑意識,如因作業時因高溫出現身體不適等中暑癥狀應立即停止工作,并到醫護室找醫護人員進行診斷治療。
(7) 若發現有人中暑,應立即將其移至休息室,解松衣服,使其平臥,并給中暑患者喝含鹽涼開水或服用人丹等解暑藥物;并用涼水或酒精擦身幫助其散熱;重度中暑患者應立即送往醫院進行急救。
3、冬季施工
(1)當室外日平均溫度連續5天穩定低于5度時即需按冬期施工措施進行施工。進入冬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及時收聽天氣預報,防止寒流突然襲擊。同時對一線員工進行冬期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2)冬期來臨前要及早安排做好防滑和保溫作業工作,必要時做好圍擋封閉等防凍和防滑措施工作。有冰雪時要及時鏟除。
(3)冬期施工時,現場應備好防凍保暖物品(草包、彩條布等),現場嚴禁烤火,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遇大霧天氣等,施工便道采取防滑措施;電源開關,控制箱等設備加鎖,設專人管理,防止漏電觸電。
(4)5級及5級以上的大風和雨雪天氣嚴禁高空作業和吊裝作業。
(5)搞好防滑措施,對斜道、通行道、看望梯作業面上的霜凍,冰雪要及時清掃,防滑條損壞及時修補。
(6)用電熱法施工要加強檢查,防止觸電和失火。
(7)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繩等)。
(8)加強易燃易爆區域的安全防火監控和管理,加強生產、生活用煤爐、煤氣的使用和管理,現場動用明火必須辦理審批手續,并有人員監護,必須做到人走火滅。
(9)嚴防施工中電器火災發生,動力線及照明線路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嚴禁明火和使用電爐、電熱壺取暖,禁止使用自制電褥子。嚴防煤氣中毒,火災和觸電事故的發生。
(10)機械設備按冬期施工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和使用。
(11)制定可靠的冬期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應急預案。
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第一條總經理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條副總經理(生產)安全職責:
1、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特殊動火、特級高處作業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3、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并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第三條副總經理(其他)安全職責:
1、負責各自主管(專業)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2、定期檢查各自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各自主管部門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條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編制、平衡生產計劃時,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來源,確保“三同時”的順利實施;
2、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的開支情況,保證安全教育費用的實際需要;
3、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并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第五條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認真做好公司級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管理方面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并打印下發;
2、負責對臨時來公司參觀學習、辦事人員安全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
3、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4、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并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
5、協助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6、協助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時,要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為重要內容;
7、深入生產第一線,掌握了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思想問題,做到防患于未然,發生事故后要做好穩定職工情緒和及時恢復生產的各種思想工作;
8、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第一章綜合制度
一、機構設置及職能界定
為進一步加強糧庫內部管理,做到分工科學、運轉高效、分級負責、權責統一,按照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結合本庫實際情況,經研究,設置綜合部等6個部門,職能界定如下:
一、綜合部:負責人力資源、勞動工資、員工福利;黨、團、工、青、婦;宣教、計生;文秘、檔案、文印、收發;效能建設、考勤考核;會務、接待;辦公用品、車輛、食堂、菜地、魚塘、果樹等管理工作。
二、倉儲部:負責糧油倉儲及出入庫業務管理,對存儲的糧油數量、質量負責。負責糧情監測、糧食熏蒸、安全生產及培訓、儲糧技術的研發、推廣和應用、倉儲工作的考核考評等工作。負責儲糧器材、機械設備、熏蒸器材和藥品的使用管理;裝卸隊的管理。
三、購銷部:負責各類糧食出入庫計劃安排、購銷經營、調運組織;磅房的管理,計量設備的維護,計量記錄的歸檔;客戶檔案及合同管理;糧油市場調研分析、制定糧食輪換方案;制定政策性糧緊急動用執行預案等工作。
四、質檢部:負責糧油生產質量的調查;出入庫糧油的質量檢驗;定期對儲存糧油進行質量跟蹤檢驗;根據糧情分析需要,隨時對糧油質量進行全部或部分指標檢驗;建立健全糧油質量管理檔案;化驗室檔案、試劑及儀器的管理;檢測儀器設備的定期校定。
五、財務部:負責會計、統計、內審;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聯系財政、工商、稅務、銀行;做好財務分析、財務預算、企業內部控制、全面預算管理等工作。
六、后勤部:負責基建及后勤保障。負責庫內倉房、辦公、生活設施的建設和維修;機械設備、物資器材、水電設施的管理、維修和保養;安全保衛、保安、綠化管理;庫區空地和水面的管理利用;辦公、生活區衛生保潔等工作。
二、主任辦公會議制度
1、主任辦公會議為本庫生產、經營、管理決策機構。
2、主任辦公會議參加人員為:庫主任、副主任、辦公室主任。會議可根據需要決定列席人員。
3、主任辦公會議由庫主任主持,辦公室主任負責召集并做好會議記錄。
4、主任辦公會議的主要內容:
(1)研究決定職工聘用、研究決定職工獎勵和違紀職工處分。
(2)根據中層干部競職、述職演講報告,結合職工評議結果,研究決定中層干部任免。
(3)研究決定本企業年度工作計劃。
(4)研究決定本企業財務預、決算方案。
(5)研究決定本企業重要業務管理辦法和內部規章制度、分配制度。
(6)研究決定本企業重經營管理活動、基本建設管理和重要項目投資決策。
(7)其它需要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
5、主任辦公會議實行主任負責原則,會前應通知與會人員圍繞會議主題搞好調查研究,做好準備工作。如遇緊急情況,庫主任可直接決定或與有關副主任商議后決定,事后再向主任辦公會議報告
6、會議應做好記錄,重要內容須編印會議紀要存檔。
三、黨支部組織建設制度
為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和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強化糧庫黨組織建設,制定本制度。
1、黨支部各支應帶頭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出色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2、黨支部應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及時向黨員傳達黨組織作出的決議和決定,號召全體黨員積極支持和參與糧庫的建設。支持和鼓勵黨員對支部工作提
第一章綜合制度出意見和建議,鼓勵黨員在黨內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持集中制,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保障黨員權利。
3、黨員要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踐行科學發展觀。不斷堅定理想信念和黨性觀念,自覺履行黨員義務,正確行使黨員權利,主動接受黨組織和群眾教育、管理、監督。
4、完善和健全黨員發展擇優制、公示制和責任追究制,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重視在生產經營管理骨干、科技骨干和一線優秀職工中培養和發展黨員。
5、健全黨支部的組織制度、領導制度和工作制度,落實評議黨員、黨員聯系職工、組織關系管理和黨費收繳管理等制度。
6、積極開展黨支部活動,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形式靈活多樣。加強典型宣傳,弘揚正氣。
7、重視企業思想工作,加強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教育,堅持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理念,傾聽職工呼聲和建議,主動為企業和職工排憂解難,維護企業和職工合法權益。
四、管理制度
為充分調動廣職工參與企業管理的積極性,發揮工會和職工代表在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決策方面的監督作用,制定本制度。
1、企業實行職工代表會制度,職工代表每二年改選一次。職工代表會由工會主席主持召開,每年舉行一次,出席會議的職工代表必須達到三分之二以上。
2、職工代表會聽取并審議庫主任的工作報告,討論并通過企業管理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審議企業經營管理的方針、長期和年度工作計劃、職工培訓計劃、財務預決算、經營成果,對企業自有資金的使用和分配提出意見和建議。
3、審議決定職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企業討論有關工資、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社會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應充分征求職工代表的意見。
4、企業每年對做出突出貢獻的`職工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企業管理規定
的職工進行處罰。受罰職工本人可以向主任辦公會議和職工代表會提出辯解和申訴。
5、主任辦公會議和職工代表會議所討論、審議通過的一切生產經營管理決策不得和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相抵觸。
6、建立健全庫務公開制度。
7、職工代表會議(全體職工會)對庫領導班子和中層干部每年進行一次評議。
五、文明單位建設管理制度
1、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經常開展多種形式的職工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干部職工思想和業務水平。
2、成立糧庫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小組,庫主任擔任組長。領導班子團結務實,作風,勇于開拓,勤政廉政,在創建活動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3、糧庫內部層層落實創建工作責任制,全體職工普遍參與創建活動,積極參與、熱心支持社會公益事業。
4、制定科學、系統、規范的企業管理規章制度,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制,獎罰分明;嚴格執行國家糧油質量標準,積極開展科學保糧活動;開展“雙增雙節”活動,企業經濟效益顯著。
5、經常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技術和技能比武以及其他職工喜聞樂見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企業有堅強的凝聚力和號召力。
6、企業內部管理科學規范,秩序安定。管理制度健全,庫務公開制度落實,堅持和完善職工代表會制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落實,法制教育經常化、制度化。領導干部無違法違紀案件,全體職工無嚴重違法違紀案件及刑事案件,單位無重安全和質量責任事故,全體職工無超計劃生育,無“黃賭毒”等丑惡現象。
7、環境整潔優美,庫內外環境清潔整齊,落實清潔衛生制度,無臟、亂、差現象,庫內地坪硬化,環境綠化、美化和亮化。
8、促進糧庫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和諧發展。推行文明禮貌用語,增強優質服務意識。
9、建立健全“文明單位建設管理檔案”。
六、工會工作制度
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實施《工會法》,落實上級工會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作用,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依照工會章程立自主開展工作,堅持以提高綠色科學保糧技能和加強成本核算、增收節支管理為中心的業務工作重點,促進糧庫和諧健康發展。
3、建立健全并有效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崗位工資加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勞動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勞動爭議調解等制度;健全以職工代表會為基本形式的管理制度,推進并規范庫務公開制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4、定期召開糧庫職工代表會,聽取糧庫主任工作報告,評議中層以上領導干部,組織和發動職工參與糧庫的決策和管理監督,充分發揮職工主人翁作用。
5、積極組織開展企業職工文娛活動。加強對職工文化水平和業務技能培訓,全面提升職工綜合素質。
6、建立“職工之家”,關心職工生活,關心女職工身心健康,搞好計劃生育等工作。
七、庫務公開制度
為充分發揮職工參與企業管理和監督的積極性,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庫務公開內容:
(1)糧庫經營管理中的重事項。包括:企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的制定及實施、年度財務報告、基本建設計劃、重要物資和器材采購、重投資決
策、建設工程招投標的實施和完成情況、糧油保管安全情況、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完善等。
(2)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包括: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四項敏感費用”控制和使用;庫主任任期審計和離任審計結果;領導班子成員收入、用車、通信工具配備使用情況;中層干部選拔、聘任、解聘、考核、獎懲情況;干部述職及評議情況;職工所提意見和建議改進落實情況等。
(3)關系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問題。包括:勞動合同的簽訂、解除和終止;勞動爭議處理;工資、獎金分配方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的制定及落實;職工福利分配;職工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繳納情況;職工培訓、競爭上崗、崗位調整、評先創優方案;違紀職工的處罰結果等。
2、庫務公開的內容不得涉及和泄露國家及企業機密。
3、庫務公開的內容必須經主任辦公會議審查核實。
4、庫務公開以職工代表會和全體職工會為主要形式,也可按照可行、實用、便捷、有效的原則,采取庫務公開欄、簡報等形式。
5、庫務公開的時間根據公開內容具體確定。
6、庫務公開由糧庫辦公室具體實施,各職能部門配合,黨支部和工會、紀檢等部門負責監督。
7、庫務公開的開展情況納入糧庫年終工作目標考核,作為對領導班子考核的重要內容,并作為獎懲的重要依據。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一、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
(一)負責人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負責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崗位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各項規章制度。
3、負責和協助有關部門對安全生產事故的上報、調查、責任認定及處理決定等事宜。
4、負責召集單位安全例會等各項重要會議。
5、負責對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安檢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具體負責組織做好營運車輛的例檢工作。
2、嚴格按照營運車輛安全例檢制度、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逐項對營運車輛證照(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證)、技術等級評定及二級維護情況、車輛技術狀況等進行安全檢查。
3、對車輛進行例檢,對不合格的及時組織整改并將情況上報有關領導。
4、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
(三)駕駛員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關于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文明駕駛,安全行車。
2、嚴格遵守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機動車安全駕駛操作規程,有與準駕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持證上崗。
3、掌握所駕車輛的技術特征,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在發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做好車輛證照、車輛技術性能的自檢,及時進行維護、修理。
4、協助安檢員管理所駕車輛的證照,按時參加車輛年檢、綜合性能檢測、二級維護、年度審驗及投保業務。
5、積極參加安全例會和安全教育培訓,不斷提高駕駛技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駕駛員不帶情緒開車,保證行車安全。
2、接受運輸任務,按時到崗,對車輛情況進行自檢,存在故障隱患立即維修。
3、駕駛員對車輛的日常維護應做到:
⑴堅持“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⑵保持“四清”,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⑶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⑷保持車容整潔。
4、配合安檢員對營運車輛進行安檢,安檢合檢方可出車。
5、駕駛員在行車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駕駛員職業道德規范,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后開車,自覺遵守交通標志、標線、指揮燈信號、交通管制以及現場公安交警的指揮,嚴禁超速、超載行駛,禮貌行車,確保行車安全。
6、嚴禁私自越線(改線、繞道)行駛,嚴禁私自將車交他人駕駛。
7、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駕駛員一次連續駕駛4小時應休息20分鐘以上,24小時內實際駕駛車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結合重大節假日、季節轉換、重大運輸保障任務不定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嚴格按規定進行裝貨,并做好途中檢查工作。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及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杜絕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從業人員的資格及聘用:
(1)駕駛員應有與駕駛車型相適應的駕駛證、相應類別的從業資格證。
(2)從業人員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從業人員須經相應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效合格證件方可上崗。
(4)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查詢擬聘用從業人員相關情況。簽訂聘用合同后應在從業人員資格證上加蓋單位公章。
(5)聘用非本地籍從業人員從業時間超過3個月的,在簽訂聘用(或解聘)合同15日內到轄區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⑹不與沒有固定住所或居所、患有嚴重疾病、休息時間得不到保證的從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各崗位從業人員須嚴格遵守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嚴禁在崗期間從事與工作無關或影響安全的行為,嚴禁脫崗。
四、本單位從業人員應參加單位組織的例會和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思想認識和安全操作水平。
五、安全例會制度
⒈、單位負責人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⒉、安全例會由單位負責人負責召集。
⒊、安全例會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
⒋、例會內容:
⑴傳達國家、省市及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形勢、會議、文件精神;
⑵聽取各部門、有關崗位的工作匯報;
⑶對本單位的安全隱患進行通報、分析,安排相應的整改措施;
⑷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分析,研究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
⑸布置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
⒌會議由安檢員負責記錄,會議記錄要妥善保管。
六、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制度
1、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工作由單位負責人負責組織。
2、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全體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參加,實行簽到制,請假人員事后必須補課。
3、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的內容:
⑴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
⑵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⑶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警示教育;
⑷事故應急處理及現場自救知識;
⑸其他安全內容。
4、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可每月或結合實際情況不定期組織。
5、安全培訓和教育學習由安檢員負責記錄,對學習資料、培訓講義、試卷及考核資料進行歸檔保存。
七、車輛、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⒈、購置車輛應選擇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規范產品,積極推廣使用高性能、低能耗、安全系數高的車輛產品。
⒉、車輛必須在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領取合法行駛證、號牌,在運管部門辦理合法營運證照方能正式營運。
⒊、車輛必須按時參加公安部門的年檢和運管部門的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按期進行二級維護,按期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等險種。
⒋、嚴禁任何人對車輛進行改裝。
⒌、駕駛員要做好車輛例檢工作,不帶故障上路。安檢員要加強對車輛的檢查,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⒍、建立營運車輛技術檔案,包括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營運證、年檢記錄、綜合性能檢測記錄、二級維護記錄、修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7、車輛技術性能不能達到安全標準的車輛應及時辦理報廢手續。
八、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要點)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亡人及重大影響的道路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九、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要點)
1、做好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在發生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時,要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
2、報告: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發生,應立即在最短時間內逐級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告(在異地遇有自然災害、突發性事件的應同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3、車輛:投入應急運輸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并經檢測合格的在用車;車輛運行單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須配備2名駕駛員,每位駕駛員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
4、人員:參運人員年齡在20至50歲之間,且技術過硬、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5、接受應急運輸任務后,運輸車輛、人員必須整合待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集合,且必須由道路運輸經營者親自帶隊。
6、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時,運輸車輛及參運駕駛人員要遵守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服從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遇事主動請示、匯報,協調解決好各項工作事務。
7、完成應急運輸任務后,必須向各有關部門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做好車輛維護、保修,總結經驗,提高應急應變能力和處置能力。
8、根據應急運輸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關應急物資的儲備,完成交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他運輸任務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為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職工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我區所轄的查干湖漁場、新廟泡漁場、庫里漁場和余熱魚苗繁殖場。
第三條 漁業安全生產管理,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 開發區水產局負責本轄區的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具體工作由其所屬的各漁場負責。
第五條 各漁場應當設立漁業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負責本場內的.漁業安全生產工作,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各漁場從事漁業生產的船舶,必須符合安檢標準,配齊消防、救生設備。
第七條 嚴禁漁業船舶超載、搭客、裝載危險品。
第八條 嚴禁在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出船。㈠查干湖大水面三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新廟泡、庫里泡水域四級風以上天氣禁止出船。
第九條 嚴禁酒后駕船,禁止穿拖鞋作業,進行漁業作業時必須穿戴救生衣。
第十條 漁業船舶系岸或錨泊,必須按規定配備值班人員,以保證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風、防火、防盜。
第十一條 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漁場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并層層簽訂崗位目標責任書。
第十二條 各漁場每年至少召開四次以上安全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各漁場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并在醒目地段設立安全管理的標語牌,做到警鐘長鳴。
第十四條 各漁場每年至少舉辦兩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培訓班,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職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各漁場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或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六條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各漁場都要組建安全檢查員隊伍,并且作用發揮得好。
第十七條 各漁場要制定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備有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裝備和救援物資。
第十八條 車、船在行駛中工作人員禁止打鬧,生產船只必須按規定航線行駛。
第十九條 封冰期間禁止非管理車輛在湖面上行駛,(“冰雪捕魚節”期間除外),冰上從事漁政管理、冬網作業的車輛要按本單位規定的時間、路線、區域行駛、嚴禁擅自行駛。
第二十條 各種車輛、船舶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駕。
第二十一條 對居民區和一些重要場所的安全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電工要隨時對轄區線路和各種用電設施進行檢修,排除事故隱患。
第二十二條 各漁場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針對本場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
第二十三條 利用廣播、宣傳單、墻頭標語等多種形式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做到不在大風天倒灰及在戶外吸煙動火,采取大風天升防火旗、傳防火牌、張貼消防標語,柴草垛要遠離場居民區,防止發生火災火燒連營。
第二十四條 各漁場要做好防火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制訂防火場規民約,組建巡邏隊,建立值班值宿制度,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五條 各漁場值班員及更夫要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加強四防工作,發現險情采取積極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工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每年的四大節日前對市場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大檢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來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電專項安全大檢查。
四、對市場內危險性較大的重點部位定期進行巡檢,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
五、定期進行市場巡查,對市場進行動態監管。原則上每季度進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要在活動前和活動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七、做好市、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檢查工作。
八、安全生產大檢查必須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技術人員參加,確保檢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開一次部門或班組以上安全生產分析會,總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三、部門每月召開一次班組以上安全工作例會,由經理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四、班組每周召開一次班組安全工作例會,班組長主持,做好記錄并存檔。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經營投入保障制度
為了保證公司的安全經營,公司每年支出專項資金,配備安全設施,加強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專項資金用于安全經營改造,專款專用,不準減少或挪為它用。
二、對于各項費用必須按照制度、預算和審批手續支出,并由財務部門申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三、安全設施資金投入范圍:
1、完善、改造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安全設備、設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監控、通風、防汛、調溫、防火、滅火等設施設備;
2、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3、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4、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6、其它與安全經營直接相關的支出。
四、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資金: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和維修,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經營專項費用用于其它安全技術事項:
1、安全經營宣傳、教育和培訓;
2、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3、其它保障安全經營的費用。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機關、企事業單位內;
(二)文物保護單位圍墻外側和歷史建筑保護點50米以內;
(三)車站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圍100米以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托兒所、中小學校及其周圍50米以內;
(七)山林、公園等重點防火區;
(八)酒店、賓館、娛樂場所及其周圍100米以內;
(九)集貿市場等人口密集場所及其周圍50米以內;
(十)其他可能引發火災、爆炸、人身傷亡等事故的場所
二、以下區域除禁止燃放區外為限制燃放區:
(一)市區千帆西路、千帆東路、寧康東路、學子路、環城東路、隔河東路、清河北路、環城西路、城西路、西新路、匯豐路、寧康西路所形成的閉合區域;
(二)柳市鎮、北白象鎮、虹橋鎮建成區。
三、限制燃放區可以在下列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一)春節(農歷除夕至正月初六);
(二)立春;
(三)元宵節。
重大慶典活動和其他節日期間,經公安機關許可,可以在指定時間和地點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四、燃放煙花爆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建筑物的樓頂、陽臺、樓道、走廊、窗戶等地方燃放;
(二)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公共綠化地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
(三)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
(四)不得以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二)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
(三)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廣大市民要樹立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意識,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燃放有關規定,并對違法燃放行為予以舉報。
市公安局:110
市市政園林局:12319、61887717
樂成街道辦事處:62886321
城東街道辦事處:61887069
城南街道辦事處:61886976
柳市鎮政府:61721234
北白象鎮政府:62991132
虹橋鎮政府::6235212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管理,明確管理渠道,降低公司事故風險,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管理和工傷保險管理。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本制度由……負責歸口管理和維護。
第四條 ……負責繳納和管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幫助工傷職工辦理工傷鑒定手續和工傷待遇,幫助工傷職工向保險公司獲取工傷賠付待遇;同時辦理由于事故造成的第三方責任向保險公司索取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賠付事宜。
第五條 ……是工傷職工醫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與有關醫療機構建立醫療合作,管理工傷醫療和職業康復。
第六條 ……是職工工傷事故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職工工傷事故的認定。幫助工傷職工辦理工傷認定事宜;協助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調查取證工作。協助保險公司進行事故調查。
第七條 ……負責職工工傷爭議調解,并依法對工傷保險執行情況實施群眾監督。負責做好因事故造成影響的第三方的安撫工作。
第八條 ……負責財務業務結算。
第三章 管理內容
第九條 ……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基金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基金。財務部必須確保資金按時支付。
第十條 發生事故,……
第十一條 ……負責接待受事故影響的.第三方,并做好安撫工作。
第十二條 工傷的范圍及其認定按《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對醫療期滿的工傷(或患職業病)職工,……必須及時幫助辦理上報傷殘等級的鑒定工作。
第十四條 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病殘等級的,……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幫助傷殘職工辦理相關待遇。
第十五條 事故后……應及時到保險公司辦理相關賠付事宜。
第十六條 相關記錄永久保存。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和保證體系,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本崗位使用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性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和外施隊人員)都必須進行企業(公司)、工地(項目工程現場)和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才準許進入生產崗位。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建筑登高架設作業等特種作業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包括班前安全教育和節假日或特殊季節等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學習班、看錄像、圖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職工轉換工作崗位時必須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職工離開崗位工作超過三個月后重新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之前,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換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項目生產副經理、安全員、勞資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二)外施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使用公司統一教材(教育光盤、試卷)。
(三)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外施隊長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
(四)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
1、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能力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采用脫產或半脫產的方式進行。
3、經常性安全教育時間,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采用多種形式進行。如:黑板報、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會議、安全月、節假日特殊時期。
(一)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企業負責人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二)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項目部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后果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用同樣方式報告內容,立即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和主管部門。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所列部門。
(三)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故時,事故發生項目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一)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二)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事故發生的項目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一)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二)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項目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三)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五)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公司或項目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后,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后實施歸檔管理。
(一)專項施工項目及企業內部規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機構,應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二)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應會同項目施工員將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交底。
(三)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和其工程項目的技術人員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及各線管理人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實施進行作業人員工種交底。
(一)所有技術交底除口頭交底外,還必須有書面交底記錄(附表一:技術交底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名手續,交底雙方各有一套書面交底。
(二)書面交底記錄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面備案。
(一)項目經理為施工現場的消防第一責任人,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項目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三)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四)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五)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于100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六)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七)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煙。
(九)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項目部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十)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第十二條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四)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第十三條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六)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八)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并作出評審報告;
第十四條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周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于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于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一)按照國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并嚴格按專業培訓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統一組織上報,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后,辦理登記、發證工作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操作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冒名頂替,丟失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否則一律按無證處理。
(四)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參加由公司工程部組織的操作證的復查和再培訓工作,過期不復審和再培訓的操作人員,證書自動作廢,按無證處理。
(五)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涂改、轉借或轉讓。
(一)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當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有權對現場的作業條件、危害作業人員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建議、檢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四)在作業中發生危機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
(五)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崗工作: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違章操作紀律達3次及以上的;
4、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六)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及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七)凡特種作業人員,如未征得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外出務工,發生任何問題,均由其本人承擔后果,公司概不負責。
(一)公司一級安全大檢查由公司領導組織、工程部實施,安全大檢查每月一次。
(二)安全大檢查以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為依據;文明施工以市建設局文明施工工地檢查內容為準,進行安全檢查,評分兩項匯總分值為各工程隊當月安全文明工作情況記錄在冊,以備總考核。
(三)安全大檢查,一般定在月底,另外根據節假日、季節性的特點增加安全檢查的次數,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安全大檢查要求所查到的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到場聽取整改意見,無故不到將給予相應的罰分和罰款。
1、軟件:資料、安全驗收、設備驗收、檢查記錄、對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活動,教育健康卡記錄、交底情況、制度、色標牌等;
2、硬件:為施工現場所有安全設置防護情況、文明施工情況等。
3、所查出的安全、文明生產問題向項目部提出整改,要求項目部做好記錄,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發出整改通知單,對提出的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的項目部,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4、檢查中對無故無理取鬧、不服從合理批評處理的給予從嚴處罰。
(一)項目部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實施,每周進行一次,各班組負責人參加,對于專項施工安全檢查,每次都必須檢查。
(二)檢查內容以《建設部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為依據,文明施工以項目所在地建設局文明施工檢查內容為標準,所查問題記錄在安全活動日記上,以備公司檢查。
(三)施工隊對檢查處的施工隱患和不文明施工情況應及時匯報項目經理,給予處理或上報公司,如發現對檢查和事故隱患不關心的,公司將給予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項目部的安全檢查,對問題責任者必須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處罰決定,如有不服或無理取鬧者,可上報公司,公司將根據情節給予嚴厲處罰。
(二)檢查內容為本班組施工中所使用的機具、設備、有關的施工設施,本班組工人安全狀況(如戴帽情況等)、身體狀況等,所查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匯報工地項目經理或安全員,做好記錄,并妥善處理。
(三)班組長如不進行每日安全檢查或發現事故隱患不匯報、不采取措施、違章指揮蠻干的一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檢查中對發現的重大隱患一時不能解決的,班組長有權停止隱患范圍內的生產,待報工地項目經理、安全員處理。
(五)工地項目經理和安全員應尊重班組長所提出的事故隱患和不文明狀況的意見,并給予處理,不得借故推托或違章指揮。
(一)對安全生產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復查時間及復查人。
(二)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或經整改復查仍然存在安全隱患的,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一)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項目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二)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分為施工危險性一般、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危險性重大三大類。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本項目的工程特點,結合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界定施工危險程度。
(三)各項目經理部應建立施工危險較大、重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臺帳。
1、針對施工項目的特點找出危險點、危險源和重要控制環節;
2、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工藝、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六)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進行協助。
(一)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總工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人員包括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主管生產副經理、工程管理科、安全質量科、設備材料科、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項目隊長、施工員,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并報公司工程管理科備案。
(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安全質量科組織論證并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的人員包括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以及項目經理和項目安全工程師,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三)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聯合編制,完成后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必要時聘請設計、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經過論證后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后再進行實施。
(四)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成立以公司總工程師為組長,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施工技術科、材料設備科負責人和公司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及項目經理部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設在安全質量科。
(一)已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二)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置、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并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三)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域,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回檢查,并設明顯標志及警示牌。
(四)作業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并有書面簽證。
(五)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旁站監督。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項目部工地安全員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項目部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輪流參加;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隨時進行抽查監督;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過程實施時,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公司工程管理科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公司總工程師擇時參加并隨時檢查驗證。
(六)對不認真執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一)在使用起重機械設備時,應當嚴格執行有關建筑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的規定,保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設備,必須做好定期檢驗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列入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三)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四)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五)起重機械設備首次投入使用前,應當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登記標記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六)已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設備從事新的建筑工程使用前,應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備案手續后方可使用。
(一)使用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由公司設備材料科負責填寫并辦理登記手續,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第二十六條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淘汰范圍如下:
(一)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的規定執行;
(二)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種類、型號等,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技術監督部門、安監部門等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的文件通知為準;
(三)成都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發文公布逐步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四)經公司自檢,認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
(一)一旦上級有關行政部門下發了淘汰某種工藝、設備、材料的通知和規定,公司必須堅決無條件按通知和規定執行。
(二)公司各職能科室分別建立報廢淘汰工藝和設備的臺帳,具體為:工程管理科負責淘汰施工工藝的臺帳;設備材料科負責建立淘汰材料的臺帳和淘汰機械設備的臺帳。
(三)各職能科室建立的報廢淘汰工藝、材料和設備的臺帳,必須送一份到安全質量科留存,由安全質量科檢查督促各部門及各施工現場的執行情況。
(四)公司大力推廣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達到降低成本,保證工程質量,提升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其他與本辦法相沖突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一、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氧氣閥。
二、點火時,焊炬口不得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炬放在地面或工件上。焊炬帶有乙炔氣和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內。
三、作業中發現氣路或氣閥漏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四、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相距不應少于5米,兩瓶與火源距離不應少于10米,并應清理周圍易燃物,配備滅火器材。
五、高處作業時,應系安全帶或有防護措施,不得將橡膠管背在背上操作,下方無易燃物并設人看護。
六、氣瓶在室外使用或存放時,夏季要防曝曬。因為超過40℃后易發生危險。
七、氣瓶不得倒置,嚴禁倒出殘液,乙炔瓶使用時必須直立放置。
八、嚴禁使用無減壓器的氧氣瓶作業。乙炔瓶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
九、禁止用易產生火花的和有油污的工具開啟氧氣瓶和乙炔瓶閥門。
十、氣焊工應正確著裝,持證上崗。
十一、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液體的.工件進行焊接或切割時,必須清理干凈。對密閉容器切割時,必須留有出氣孔。在容器內焊接時,外面必須設專人監護。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噴涂過塑料的密器內焊接。
十二、工作完畢,應清理現場,關閉氣源,把氧氣瓶,乙炔瓶放回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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