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停車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停車場管理制度1
一、制定依據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停車場以及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
三、實施主體及其職責分工
本項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管理制度執行者為公司安技科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體負責停車場及相關安全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
四、安全設備配置的種類、數量及質量要求
①、車輛安全設施設備。具體來說主要分為:預防事故設施,如導靜電拖地帶、各種捆綁防散失工具等;控制事故設施,如緊急切斷裝置、電源總開關等;減少和消除事故影響設施,如多種類型的滅火器等。安全設施設備的質量好壞,直接關系到運輸作業安全性以及在發生事故時能否及時救援、減少損失。所以,企業安全設施設備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均應符合國家標準,在維護和檢測時應當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確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和行駛記錄儀。必須按照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運輸危險化學品的罐車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保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不發生任何滲(灑)漏。
要求公司所屬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兩個4kg的滅火器,配備齊全各項安全設施設備,包括橡膠手套、防靜電服、三角警示牌等,車輛尾部安裝拖地帶以導除靜電。如有損壞應立即報告安技科,由安技科配備齊全。
②、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沙、消防池、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停車場要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查更換,做好檢查記錄,確保齊全有效。
五、專用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停車場須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停車場地:
①、自有或者租借期限為3年以上,且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停車場地應當位于企業注冊地市級行政區域內。
②、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專用車輛以及罐式專用車輛,數量為2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2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運輸其他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數量為10輛(含)以下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的1.5倍;數量為10輛以上的,超過部分,每輛車的停車場地面積不低于車輛正投影面積。
③、停車場地應當封閉并設立明顯標志,不得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依據上述條款,我公司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是租賃停車場,租賃期限為5年,停車場地面積約16000平方米。停車場是封閉式的,遠離生活區和居民區,停車場內設有各種警示標志,并有專人值守,安裝大門。停車場內配備消防池、消防砂、鐵锨、滅火器等消防安全設施。我公司停車場規模與專用車輛數量和經營范圍相適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停車場安全環境要求,包括周邊警戒區劃定、警示標志的設置等均符合要求,且不妨礙居民生活和威脅公共安全。
六、日常運行管理要求
6.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6.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方能進入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停放。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
6.3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保證停車有序,對停車場四周24小時不間斷巡視,重點是防火防盜。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2)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3)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4)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停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5)車輛出入停車場地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實行準入、準出工作程序,停車場地嚴禁其它車輛和閑雜人員出入。
6.4停車場內發現險情應及時報告,并果斷采取措施。停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6.5公司對違反危險化學品車輛停放管理的行為人,按照責任追究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給予處罰。
6.6公司安排專人職守停車場,做好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嚴禁其他閑雜人員進場。
七、管理檔案或臺賬記錄
7.1建立車輛安全設施設備臺賬,記錄車輛配備的安全設施數量、配置時間等內容。
7.2建立停車場安全設施設備臺賬,記錄配備的安全設施設備數量、位置等內容。
停車場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管理,適應機動車停車需求,維護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內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是指為不特定社會公眾供給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除外)。專用停車場是指主要為本單位、本住宅區供給機動車停放服務的場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是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城市道路范圍內為停放機動車依法統一施劃的停車場所。
第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具體組織實施,對本市停車場使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規劃、建設、城管執法、交通運輸、價格、工商、財政、稅務、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停車場相關管理工作。
第五條:停車場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確保交通安全、有序、暢通。
第六條: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鼓勵在貼合規劃、環保、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式停車場和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公共停車場的用地供給和資金投入,在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條:本市實行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管理。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本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停車誘導系統、停車自動計時收費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聯網管理規定和有關標準,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章
第八條: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停車需求狀況,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建設、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停車場專項規劃批準后不得擅自修改。確需修改的,應當依法定修改程序進行審批。
第九條: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遵循節儉利用資源和停車需求調控原則。城市交通樞紐、城市軌道交通換乘中心應當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應當按照停車場配建標準和相關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由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建設項目停車場配建標準應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情景和城市停車需求變化適時進行調整。
第十條: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對不貼合停車場專項規劃和配建標準的建設項目,規劃行政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配套建設的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設的停車場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將已竣工驗收的公共停車場不投入使用;不得擅自將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停車場停止使用、挪作他用。因修改、調整城市規劃需改變公共停車場用途的,應當由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后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產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應當采取招標等公開競爭方式,選擇專業管理單位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公共停車場建設單位或者經營管理者應當自公共停車場竣工驗收后15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申請公共停車場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備案申請書;
(二)土地、房屋使用權屬證明和公共停車場已竣工驗收的證明材料;
(三)土地或室內場地總平面圖及規劃藍線圖復印件;
(四)停車場泊位布置圖和場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圖;
(五)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身份證明;
(六)停車場相關管理制度。公共停車場收費的,還應當提交停車場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公共停車場停車泊位設置情景等備案信息發生變化的,其經營管理者應當提前1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公共停車場確需停業、歇業或者停止使用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告。
第十五條:已開通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功能區域的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對社會公眾實時公布。
第十六條:公共停車場的經營、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使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監制的.停車場標志;
(二)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顯著位置明示服務時間;收費停車場還應當明示收費標準;
(三)確保照明、消防、排水和通訊設備及交通安全設施、電子監控設備等防盜、防破壞系統正常使用;
(四)制定并落實車輛停放、安全保衛、消防管理等制度;
(五)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
(六)定期清點場內車輛,發現長期停放或者可疑車輛,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七)依照規定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
(八)市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禁止在公共停車場內從事影響機動車停放的其他經營性活動。
第十八條:公共停車場實行收費的,其服務收費根據不一樣性質、不一樣類型,依照有關規定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公共停車場,其收費應當遵循城市中心區停車收費高于非中心區停車收費的原則。公共停車場收費應當執行價格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收費發票。具體收費標準由價格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
第四章
第十九條:規劃用于停放機動車的專用停車場,應當首先滿足單位、業主等的停車需求,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第二十條:已建住宅區內規劃建設的專用停車場不能滿足住宅區業主停車需要時,經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委員會可依法向規劃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將住宅區內道路(城市道路除外)以及其他空置場地設置為停車場,但應當貼合以下條件:
(一)不得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
(二)不得占用綠地;
(三)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一條:鼓勵專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停車,為社會供給免費或者收費停車服務;其中向社會供給收費停車服務的,其管理參照本辦法有關公共停車場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專用停車場應當配置必要的通風、照明、排水、消防、防盜等設施,并堅持其正常運行;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指揮車輛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做好停車場防火、防盜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三條:停放公交車輛、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的設置應當貼合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在對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設置進行規劃編制、實施行政許可時,應當征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設置公交、客貨運車輛首末站(場)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交車輛停車場、客貨運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章
第二十四條: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景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能夠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狀況,依法在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設置、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得設置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障礙。
第二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編制應當遵循以下準則:
(一)貼合區域道路停車總量控制和城市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總量控制要求;
(二)與區域停放車輛供求狀況、車輛通行條件和道路承載本事相適應;
(三)區別不一樣時段、不一樣用途的停車需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方案時,應當進行專家論證,征求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并進行公開聽證和社會公示。未經上述程序,不得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六條: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應當貼合以下要求:
(一)保障道路交通有序暢通;
(二)保障各類車輛和行人通行安全;
(三)集約利用道路資源,提高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
(四)按照國家標準劃設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標志和標線;
(五)貼合國家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施劃規范的其他要求。
第二十七條:下列區域或者路段禁止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臨時停車的地點;
(二)機動車雙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8米、單向通行的車行道路路面實際寬度小于6米的;
(三)消防通道、無障礙設施通道;
(四)其他不宜施劃的區域或者路段。距路外停車場出入口50米內原則上不予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第二十八條:市區范圍內人行道區域不再施劃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施劃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清理。本辦法所稱人行道,是指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范圍內專供行人通行的部分。
第二十九條:城市規劃道路紅線與建筑物外緣之間的開放式場地,沿街經營單位能夠用于臨時停車并自行管理,但不得違反《長沙市城市容貌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人行道與上述開放式場地相連接無法明顯區分的,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市規劃、城管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采用標線等專業措施加以區分。
第三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施劃、使用情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增設情景和相關街道、社區意見,對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予以及時調整,并向社會公示。已施劃的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整準予停車的時段或者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不貼合施劃技術標準或條件的;
(二)道路交通狀況發生變化,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道路需要改建、擴建及維修、養護的。
第三十一條: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確定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并定期進行評估和調整:
(一)路內停車高于路外停車;
(二)城市中心區停車高于非中心區停車;
(三)交通繁忙區域停車高于交通非繁忙區域停車;
(四)交通高峰時段停車高于交通平峰時段停車。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管理方式以及有關收費辦法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十二條:在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標線停放機動車,并按停車實際占用的停車泊位數繳納停車費用。
第六章
第三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依法對停車場進行監督檢查。社會公眾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能夠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未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履行備案、報告義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按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與城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相配套的實時停車信息數據傳輸系統,將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設置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擅自撤除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或者設置障礙物影響道路臨時停車泊位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1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三十七條:對違反規劃、建設、工商、價格、交通秩序等有關管理規定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在市區范圍內人行道上違法停車的,根據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規定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八條:規劃、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相關規定,致使建設項目的配建停車場達不到配建標準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職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管理職責的情形,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對職責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三十九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職責。
第七章
第四十條:本市各縣(市)機動車停車場的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一條: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的車輛停放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停車場管理制度3
一、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1)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車牌號碼、出入場時間,并用“S”和“Y”來區分時租車和月租車。
(2)車場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入口限高鐵桿、裝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漏油等車輛入場,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
(3)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
(4)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后取車,以免因交費面引起車輛阻塞。
(5)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口處當值人員指揮車輛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6)出入車道發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負責疏通車輛,保持車道暢通。
(7)出入口讀卡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應拆下攔車臂桿,疏通車道,并報工程部搶修。
二、車輛泊車與檢查規程
(1)車場出口當值人員須引導車輛泊位,不得跨位停泊。
(2)及時提醒客人關鎖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3)按規定認真檢查車況,發現問題,請駕駛員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三、車場巡查規程
(1)巡樓保安員每小時對車場及后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2)車場出口當值保安員每20分鐘對車場例行巡查。
(3)保安經理、主任每日對車場及后圍非機動車車庫例行巡查。
(4)保安領班每次巡崗須對車場例行巡查,早中班不少于5次,夜班不少于8次。
四、閉路監控規程
(1)車場實行24小時閉路監控,由消防中心兼監控工作。
(2)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對監控發現的問題要即時通知巡查保安員處理,必要時定鏡錄像。
停車場管理制度4
為保證本停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本車場為小區內居民及訪客停放機動車輛提供服務,進入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所有車輛都應遵守本規定。
二、享有認可停車位的車輛,應按規定及時繳納認可證費用。外來車輛應繳納臨時停放費用。
三、在本車場辦理固定泊位的車輛應辦理“車輛綜合保險”。
四、進場車輛,應主動出示停車證明,接受工作人員檢查。
五、按箭頭指示方向行駛,不得鳴號,按規定車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車場停放車輛人員,均有責任維護車場各種交通標識和設備設施的.完好,并對意外損壞行為承擔賠償責任。
七、服從車輛管理員的調度和指揮,將車輛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車位的車輛不得擅自停放在閑置車位,不得有妨礙其他車輛停放的行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進出車路口,不得駛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車使用的收費單據、證明及其他票據,所有權為車場,任何仿造均無效,發現后立即沒收并追究其責任。
十、不得在場內試剎車、練習或修理車輛,禁止裝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有滴漏機油等現象必須清洗干凈。
十一、保持停車場的清潔衛生,車內垃圾應放置在車場指定的容器內,不亂丟雜物、隨地吐痰或在停車場內清洗車輛等,不得在停車場內起卸貨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嚴禁在場內加、放燃油和保養車輛,特殊情況,須經同意,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十三、場內嚴禁游逛、賭博、喧嘩、打鬧和其他不宜進行的活動。
十四、車輛停泊后,應關閉發動機,搖上車窗、鎖好車門及行李箱,勿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車場出入卡要隨身攜帶。如因違反本規定引起車輛損壞、附件和車內財物丟失等,本車場概不負責。
十五、未經同意,任何車主不得隨意更改、轉讓車位。應做到車、位相符,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
十六、停車場管理員有權采取適當行為維護車場秩序,處理停車場發生的問題。
十七、不得刁難、辱罵和威脅車場管理員執行公務。
十八、本停車場只提供停放服務,停放以外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義務。誠望各業主、司機對車場的管理予以支持,積極配合。
停車場管理制度5
為確保本小區車輛安全,為住戶提供良好的車輛保管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一)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日夜24時值班制度,由本小區保安部負責管理,車輛隨時可以進出、停放。
(二)本小區停車場實行有償使用,車主須憑車輛出入證進入停車場。
(三)本地下車庫分固定車位和臨時停車位,固定車位是向本住宅區業主提供,臨時停車位是供非本住宅區車輛停泊使用。
(四)固定車位按市物價局規定的封閉停車庫價格收取車位費,臨時停車位按市政府臨時停車收費標準收費。
(五)車輛進入:車輛進入停車場應一停二慢,必須服從管理員的指揮和安排,征得管理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司機須向管理人員交驗該車的有效證件,由管理人員發給停車證,并登記停車牌號、車輛牌號、進入時間、外表配件是否齊全,以備停車場查閱之需。
(六)車輛停放:車輛停放時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安全,在規定位置上停放,并與周圍車輛保持適當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車主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到警備狀態,車內物品及停車證必須隨身帶走,車主停好車輛后須立即離開停車場,不得在他人車輛旁停留。
管理員應指揮車輛停放,察看車輛有無上鎖、有無破損,如有破損,應知會車主并登記,不服從指揮、亂停放車輛的`按照交通法規中亂停車輛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七)駛離:車輛駛離停車場時應注意周圍車輛的安全,緩慢駛離,并在出口處向管理員交回停車證,管理員核對牌號后,收回停車證,車輛方可駛離。
(八)管理中值班期間應認真負責,熱情服務,不得會客、喝酒、睡覺、不得離開停車場,不得讓親朋好友和其他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嚴格核對駛離車輛的牌號,對車主的合理要求給予滿足。
停車場管理制度6
1、停車場必須具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墻)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責任制度、有專職保管員;
2、停車場必須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志,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類別等;
3、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款標準必須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責任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4、停車場必須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5、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6、停車場內須設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潔打掃;
7、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必須用油漆劃出停車位,并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必須因此制宜,盡可能劃位和編號;
8、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必須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須搭建整齊規范的摩托車避雨棚,并按位編號;
9、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必須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10、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停車場管理制度7
為維護商場秩序,保持商場區域的安靜、整潔,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暢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必須服從商場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的管理指揮,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揮,對違反者、管理人員有權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所有外來車輛未經物業部許可,不得進入商場區域。
三、禁止2.5噸以上貨車或大客車進入商場區域,特殊情況須經物業部處同意方可進入。
四、車輛進出商場區域,必須按照本區域交通管理電腦控制系統服從操作或交通管理員指揮。
五、禁止車輛在商場區域內亂停亂放,必須停放在車場車位上或臨時規定停車的地方。
六、顧客要求長期停放的車輛,應向物業部申請,辦理進出相關手續,凡允許進入商場區域的一切車輛必須按照商場管理規定停車。
七、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應嚴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禁止在商場區域內鳴號。
八、凡進入商場區域的車輛,要愛護商場的道路、公用設施,禁止所有車輛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損壞者,照價賠償。
九、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停車場管理規定
一、商場區域的交通秩序、車輛管理,由本商場物業部負責,接受交通管理部門指導。如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盜竊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門處理,物業部要積極給予配合。 車輛管理員職責:
1.本商場入口停車場設立門崗、電動道閘,派專人24小時值班。
2.熟記車輛車主、車牌號碼和車輛固定停車位,熟悉商場區域道路和停車場環境。 3.一切進入商場的機動車輛,一律發給顧客IC卡進入本停車場;出門時憑IC卡放行。
4.當班巡邏員要經常巡查車輛停放情況,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車主,同時報告物業部處理。
5.負責車輛的停放次序,指揮進出車輛行駛。
6.舉止端正,儀容整潔,對顧客進入停車場,要熱情有禮貌。
7.值班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不得在崗位上聊天、做私活、會客。
二、各類車輛在本商場區域內行駛停放,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商場區域內的道路、公用設施,不能隨意停放。 2.停放車輛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規定位置停放。 3.車輛停放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車內貴重物品 4.須隨身帶走,否則后果自負。
5.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嚴禁超車。 6.機動車輛在商場區內行駛禁止鳴號。
7.嚴禁機動車輛在商場停車區內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8.不準輾壓綠化草坪,損壞路牌等其他標志,不準損壞路面及公共設施。 9.不準在行車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車輛(非機動車輛只能在非機動車庫停放)。 10.除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三、停車場管理規定
1.大貨柜車、集裝箱車、拖拉機、工程車不得駛入商場停車區。
2.車輛入場,憑IC卡刷卡入場。車輛出場,憑IC卡刷卡出場,采用電腦控制系統管理。
3.不得在停車場試剎車、練習駕車;有滴漏機油等必須清洗干凈,不得損壞停車場設施。
4.嚴禁運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火藥和其他不安全物資的車輛進場。
智能車場管理制度
一、停車場使用智能系統控制車輛出入口,入口使用車主IC卡,出口由車輛管理員憑IC卡記錄,核對后放行。
二、車輛管理員必須熟悉車場智能系統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車輛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停車場管理規定,禮貌待人,熱情服務,保證車輛安全,維護車場良好的停車秩序。
四、車輛進場后,必須按指定位置停車,排列整齊,不得阻塞通道,車管員認真核查車型、車牌號,避免出現差錯。
五、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場存放,以免發生意外。如有車輛違反此規定進場時,應立即令其開出車場。并立即報告物業部或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六、車輛管理員值班期間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報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態發展,交接班時叮囑接班人注意,并記錄在交接登記簿上,同時將其他事需注意的事項記錄在登記簿上以備查。
七、車輛管理員必須認真執行收卡制度,如有遺失IC卡,按規定賠償50元。 車輛管理員職責
安保人員在物業部直接領導下,負責商場區各重點區域的安全防護。其職責如下 :
一、禮貌地指揮進出車輛,收發出入卡,確認后予以放行。
二、對出入商場施工的人員,要憑物業部簽發的“臨時施工證”出入。
三、保持治安崗亭周圍環境的整潔及設施、標識完好。
四、禁止推銷廣告、收拾垃圾等閑雜人員進入車庫。
五、負責值班室內對講機、充電器、棉大衣、雨衣、雨鞋等擺放整齊,及值班室內的衛生工作。
六、認真完成交接班手續。及物業部交辦其他工作。
車輛管理員紀律
一、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二、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三、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四、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玩游戲、及其它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五、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六、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七、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八、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九、遵守《員工手冊管理規定》,不得帶人停留,朋友來訪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后方可接見。
道口崗工作規程
一、車輛進崗
1、當發現有車輛進入商場區域,駛近道口擋車器前時,應立即走近車輛,向顧客示意取卡進入。
2、待顧客取卡完畢后,應立即將道閘開啟放行,并提示行駛路線,若后面有緊跟車輛排隊時,應示意其停留,并致歉“對不起,久等了”,然后發卡。
3、車輛安全進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閘,確保道閘不損壞車輛。
4、當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要進入時,查證后放行,應作好《交接班記錄》登記車牌號。
二、車輛出崗
1、當發現有車輛駛出商場區域到達擋車器前時,即上前立正正并說“先生(小姐)您好,請您交還《IC卡》”,并核對車牌號。
2、若后面有車緊跟,應立即擋在車前示意停下,另一名值班員應立即放下道閘,再按止述規定處理下一輛車的放行,并說“對不起,久等了”。
三、注意事項
1、車輛出入后切記放下道閘,以防車輛沖卡。
2、放下道閘時應格外小心,防止道閘碰損車輛和行人。
3、遵守服務禮貌用語。 車輛被盜、被損壞的處理程序
一、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里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車管員應立即通知車主,并報告物業部。
二、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車輛,應保護好現場。上報物業部領導處理。
三、屬拋物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者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車輛進場時間,停放地點、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報告有關人員的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由管理處確認后協同車主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六、發生事故后,被保險人(車主、停車場)雙方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
七、車管員、管理處、車主應配合公安機關和保險公司作好調查處理。 車輛管理系統保養規程
一、管理中心負責監控車輛管系統主機,工程技術部維修人員負責對該系統實施維修保養。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卸本機。
二、車輛管理系統應由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負責使用、管理和維護,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三、值班員應熟悉車輛管理系統報警信號與大廈各車輛出入口 對應和編排。
四、設備投入正常使用后,為確保運行正常,工程技術部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車輛管理系統設備保養項目計劃表》進行檢查:
1、每日檢查:車輛管理系統控制主機各項功能是否正常,電腦接線、接口接觸狀況,破損線路應整理好或更換;鍵盤系統要注意防塵保護,一旦出現操作不可靠即要清出保養或更換;檢查攝像機工作是否正常,擦抹干凈再使用,鏡頭定期更換;檢查軟件有無異常,將檢查結果填寫在《車輛管理系統設備每日保養記錄表》中;
2、每月檢查:讀卡機讀寫感應器應靈敏高效,疆路保持接觸完好,如感應出現“死機”,則按自動、手動狀態轉換復位,并檢查感應裝置,外部除塵以保持讀卡機干凈;道閘里行程開關是否損壞,如有損壞立即更換,外部除塵,加潤滑油;
3、每季檢查:出卡機出卡裝置運行狀況,按鈕及到位檢測裝置是否損壞,如損壞應立即更換;
4、每半年檢查:對電纜、接線盒、設備作直觀檢查、清理塵埃,道閘的地感線圈及控制器是否正常,如失效及時更換,;將結果填寫在《車輛管理系統設備半年保養記錄表》中;
5、每年檢查:主控制器里的電機驅動部分加油,磨損部分及時更換,可控硅和繼電器如損壞,則更換。
五、車輛管理系統設備出現故障后,首先應分清故障類型、部位,并及時排除,一時排除不了的故障,應立即通知有關專業維修單位,屬保修內容,立即通知保修單位修理、保養,以便盡快修復投入正常工作,并記錄在案。
六、軟件及數據維護
1、不當操作,嚴重損壞硬盤,系統不能進入主菜單,硬盤引導文件不能正確啟動系統,要用修復磁盤文件的軟盤啟動系統,重新修復硬盤引導區即可;
2、不正當操作,會造成程序里數據庫混亂,應重新索引文件或拷入備份的數據庫文件;
3、在維護方面無任何特殊的要求,如發生突然停電,可在再次啟動后,退到DOS狀態,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盤檢查一下,刪除不連續簇。
車**輛管理員崗位職責
一、值班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商場的各種規章制度。
二、車庫實行24小時輪班制,值班期間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必須做好車庫內機動車輛的進出登記的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機動車輛的丟失和損壞。
三、車輛進入車庫時,值班員必須指揮車輛按次序整齊停放,絕不允許亂停亂放
四、對于臨時停放的車輛,在車輛進入車場時必須做好車輛登記手續,發給“出入卡”,車輛離開時須憑此卡相符后方能放行。
五、凡是在車庫內臨時停放三天以上的車輛(包括三天)均須到物業部辦理停放手續。
六、車管員必須認真填寫車庫值班記錄,做好交接班工作。凡是本班未收卡離開的車輛,一定要做好清點移交工作,須將進場時間、情況填寫清楚,以便接班人掌握車輛的存入情況。
停車場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停車場內的秩序,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規范停車場收費行為,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成都華納酒店內停車場
第三條職責:
(一)車場收費員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二)車管員負
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并做好進出場記錄。
(三)車管負責人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第四條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成都市關于加強機動車輛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等相關法規。
第二章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第五條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六條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第七條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第八條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第九條停放好車輛后,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第十條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第十一條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第十二條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第十三條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第十四條嚴禁酒后取車啟動機動車輛并駕駛。
第十五條車輛進出:
(一)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二)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后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三)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并辦理交接班手續。
(四)對進入停車場得所有車輛必須做好檢查,登記,當面提醒客人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并將車輛門窗鎖好。
(五)告知客人隨身保管好停車證,憑證取車。
第十六條巡視:
(一)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并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經理處理。
(二)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核對數量,確保安全。
(三)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并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四)車管員負責維護好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場整潔。
第十七條意外事故的處理:
(一)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車主,同時逐級報告領班及部門主管和部門經理。
(二)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并保護好現場。
(三)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并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四)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后的報告處理情況。
(五)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后,車管員應立即匯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第十八條崗亭制度:
(一)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
(二)不許閑雜人員進入。不許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三)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停放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第三章收費辦法
第十九條收費標準:
(一)臨時停放:15分鐘內免收停車費。首x小時x元/次,超過x小時,每小時加收x元,連續停放在24小時內最高限額停車費50元。
(二)月卡停放:x元/月。
(三)月卡定位停放:x元/月。
第二十條優惠范圍:
(一)購買年卡用戶送一個月免停車費。
(二)x銀座會所購買年卡x元/月。
(三)承包單位:全部刷卡計費,優惠方式見下表:(表略)
第二十一條免費范圍:
(一)住房客人等免費臨時停放,在前臺登記刷卡
(二)經公司批準的免費長期停放客戶,須辦理免費id卡
第二十二條結算方式:
(一)臨時停放:停車場收款員在出口處按電腦計價器顯示金額收取,并開具票據交予車主。
(二)年卡及月卡(id卡):保安部收取費用后開具票據,制作相應id卡交與車主使用。
(三)承包單位:各承包單位每月需按刷卡機讀數與電腦核對后的金額按雙方規定時間向公司結算上繳停車費。
(四)每星期一,星期五,保安部將收到的款項上繳財務部
第二十三條押金及工本費用:
(一)辦理年卡、月卡及免費卡(即id卡)的車主須交一次性工本費x元。
(二)各承包單位須交納設備及停車費押金x元方可領取刷卡機。
第四章收費管理
第二十四條監督管理:
(一)停車場系統與財務部聯網,由公司財務部進行審核、監督。
(二)免費卡的審批、發放須經公司辦公會研究通過的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停車卡的辦理
(一)停車場保管車輛分id卡和臨時停車ic卡兩種方式,id卡車輛分按月、年收費及免費兩種形式,ic卡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id卡,可到保安部辦理,并與保安部簽訂車位租用協議。
(二)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放id卡給用戶,并收取工本費押金x元。
第二十六條停車卡的使用
(一)臨時車輛進入停車場時,發放臨時停車ic卡,出場時主動交回停車卡,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二)若用戶電子出入卡遺失,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電腦將刪除所有資料。
(三)電子出入卡不得轉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防止被盜,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第二十七條稽核規定
(一)停車費收費人員,必須根據車輛電子收費系統電腦記錄,如實打印出當班進出各種車輛明細表。
(二)每個值日班次,根據車輛進出電腦計費明細表,分別簽寫“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一式兩聯,具體反映該班停車費收費及收卡的全面情況。
(三)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及現金繳款單經收費人員簽字后報保安部稽查員審核。
(四)保安部稽核人員,負責對車輛進出明細表,“營業收入”交班表,各具體項目的全面核對工作。認真審核車輛收費類型、標準、金額,各種優惠卡免費卡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五)保安部稽核人員,根據審核無誤后的“營業收入”交班表,清收現金、銀行進帳單。在“營業收入”交班表、現金“繳款單”上簽字,一聯自存,一聯交停車費收費員保存。并將現金及時繳存公司財務或銀行。
(六)保安部稽核人員每周將各班“營業收入”報表匯總,連同現金“繳款單”上交財務部審核。
(七)財務部在審核保安部停車費收入匯總表后,并將蓋章后的停車費“繳款單”一聯退回保安部留存。
(八)月末財務部編制“停車費收入繳款繳卡情況匯總表”,與保安部“營業收入”匯總表及停車費“繳款單”相核對,核對無誤后由保安部經理、財務總監簽字認可,當月停車費清算稽核工作完成。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成都xx酒店有限公司
停車場管理制度9
一、車場內部管理守則
1、任何車輛進入停車場停泊,必須要求其按規定讀卡、交費。
2、車輛進入停車場后,須按停車場的指引箭頭及提示語或管理人員的指揮行駛,不得逆行且應限速5公里小時以下。
3、任何車況不良或有漏油現象的車輛均不得進入停車場。
4、任何車輛及人士均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進入停車場。
5、任何車輛不得在停車場內加油、修車、洗車等。
6、愛護停車場設施設備,不得亂丟垃圾雜物等。
7、損壞停車場設施設備的須照價賠償。
9、駕駛員離開前須自行檢查車門、車窗是否關好,不得在車內存放貴重物品;若車況有問題,車輛管理人員需要求其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10、不得有任何車輛在停車場內長時間停留或在車內睡覺。
11、不得有車輛堵塞停車場行車道的現象,否則物業公司相關部門,即安防部與物業部有權采取強制措施疏通車道,且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12、駕駛員如遺失《停車證》或《臨時停車證》,須向出入口當值人員出示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及行駛證原件,進行登記確認后方可離開現場。次租車輛必須繳清《臨時停車證》賠償費(20元張)及停車費后方可離開現場。
二、車輛出入管理規程
1、私家車位車輛
持有私家車位《停車證》之車輛憑車輛ic卡進出車場出入口,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后,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2、次租車輛
a)由車場出入口安防員發出次租車輛ic卡,記錄次租車輛ic卡號碼、車牌號碼、進場時間,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車位;
b)停放30分種內離開,免收次租費用,停放時間超過30分種,則按1小時收費;停放時間到達1小時且超過1分鐘即按2小時收費(若離開車輛的司機提出強烈異議時,經安防主管及財務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寬到超過5分種后按2小時收費)。
c)車輛離開時,由出口安防員核對車牌號碼,記錄出場時間,收回次租車輛ic卡,轉交收銀員,收銀員按電腦計費收費后,開啟道閘予以放行(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費另計)。
3、免費車輛
持有《免費停車證》之車輛,經安防員檢查核實后,使用專用車輛ic卡開啟道閘(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費另計)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車位處,記錄進出車場時間,登記車牌號碼。
4、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對每一輛出入車輛進行登記,登記資料包括車牌號碼、出入車場時間,并用顏色來區分私家車、次租車及免費車。次租車必須在出入口處領取次租車輛ic卡,讀卡后方可進入(特殊情景及手工收費另計)。
5、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鐵桿、裝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況不良及漏油等狀況的車輛進入場,以免發生危險或造成車道堵塞。
6、任何人員不得在行車道上行走,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做好勸阻工作。本公司工作人員因公原因除外。
7、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提示車主先交費后取車,以免因交費而引起車輛阻塞。
8、車輛出場時,車場出入口處當值人員須正確指揮車輛按順序排列,確保車輛正常出入。
9、出入車道發生車輛阻塞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負責疏通車輛,堅持車道暢通。
10、出入口讀卡機發生故障,影響車輛正常出入時,出入口當值人員須迅速通知領班到現場處理。若故障一時排除不了,當值領班拆下攔車臂桿,疏通車道,并報維修部搶修,同時按手工收費確保車場出入口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車輛泊位與檢查規程
1、車場出入口當值人員須引導車輛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車位上。
2、車場管理人員須于巡場時隨時提醒駕駛員鎖好門窗,帶走貴重物品。
3、車場管理人員須按規定認真檢查車況,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請駕駛員在車輛檢查登記表上簽名確認。
四、車場巡查規程
1、負責地庫巡邏的安防員須每小時對車場及后圍非機動車車庫進行例行巡查。
2、車場出入口當值安防員應每20分鐘對車場例行巡查。
3、安防經理、經理助理須每日對車場及后圍非機動車車庫進行例行巡查兩次。
4、安防領班每次巡崗時須對車場進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
五、智能化監控規程
1、車場實行24小時閉路監控,由監控員負責監控工作。
2、監控員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巡查安防員處理,必要時須定鏡錄像。
六、人工起桿規定
1、當車主持卡在出口讀卡機上不能讀卡時,由收費員通知出口安防員核查車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應報請當班領班級以上人員同意后,人工起桿。起桿后,取回不能讀卡的卡,并在卡上寫"不能讀卡"字樣,交收費員保存,作為核查依據。
2、它特殊情景需使用人工起桿時,須經領班級以上人員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桿,須在當值記錄本上詳細記錄。
七、臨時手動計費程序
1、車輛進入車場時,入口崗用對講機通知當值領班用打卡機按計時卡序號打卡后,將計時卡交車輛駕駛員。
2、車輛駕駛員離場前到入口打卡處打卡,并在15分鐘內到收款處交車輛停車費。
3、出車口安防員在車輛離開時收回計時卡,核對是否超時。
4、出車口安防員在交班時將收回的計時卡交收款處。
八、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
(一)收費標準
1、次租車輛按小時計費。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費,超過1小時15分種按2小時計費,以此類推。
2、次租車輛先交費后取車,交費后15分鐘內必須出閘離場,超過15分鐘仍未離場,另外計收停車費。
3、次租車輛ic卡失效或丟失,按入口處管理員登記的入場時間收取停車費。
(二)免費處理規定
1、本公司的車輛可免費,但駕駛員必須在計時卡上簽名,以便財務部查核。
2、軍警或特種車牌車輛,除因執行任務由公司領導在計時卡上簽名的可免費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費。
3、非辦公時間,由帶班主任、領班用電話向上級領導匯報,經同意后,才能作免費處理。
4、所有作免費處理的時鐘卡,經出口讀卡機讀卡后,收費員要立即通知出車口安防員用鑰匙打開出口處讀卡機,收回原卡交收費室保存,并在卡上寫上"免費"字樣,留作財務部核算依據。
(三)過夜車輛的收費規定
由22:00開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車輛,按夜間收費標準收費。
(四)收費室交接班規定
1、交班時,交班人將金額總數如數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欄簽名。接班人核對無誤后在接班人一欄簽名確認。
2、接班人接班時,應當面點清金額及票據,認真辯別鈔票真偽,交班后發現有錯誤或假鈔,由接班人負責。
3、每一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車口打開讀卡機,將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財務部核查。
九、車場巡邏管理人員職責
直屬上司:安防領班
1、認真履行車場管理規定,不得玩忽職守。
2、加強車場巡回檢查,制止閑散無關人員進入停車場,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車輛要規范,停放要整齊,禁止在停車場內維修車輛及動火,特殊情景須經安防部門主任及以上人員批準,還需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4、對進入車場的人員要注意觀察,閑雜人員應勸其離開。
5、對進入停車場車輛有損壞部位登記清楚,交接班時說明。工作時間不斷巡查車輛停放情景,夜間八點以后出場的車輛車管員要提高警惕,觀查車輛起動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景及時報告出口處值班人員和領班。
6、對進入停車場停放的車輛,要引導車主停放在相應的車位上,保障停車場暢通無阻,發現有停放不整情景,及時和車主取得聯系。
7、嚴格執行停車場車管員服務用語。
停車場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管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3.內容
3.1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3.2進入公司專用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進入停車場停放的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車輛,必須持道路運輸證、質監部門檢驗合格證明、機動車行駛證、駕駛人員駕駛證、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等相關證件,已到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按照《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和標志燈。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超載報警器和行駛記錄儀。
3.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必須到有資質的危險化學品專用停車場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隨意停放。臨時停車不準靠近明火、高溫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點。
(2)嚴禁將化學品性質或者撲救方法相抵觸的車輛停放在同一區域內。
(3)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應對進入車輛、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經檢查合格、登記后方可準予導入相應停車區域內。停車場管理人員應進行24小時巡查,遇突發情況應及時匯報并按照處置預案迅速處置。
(4)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到具備危險化學品清洗資質的單位清洗,嚴禁擅自清洗或者傾倒殘液。
3.4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建設必須取得規劃許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環保、安監、質監等部門的要求。
3.5公司專用停車場工作人員負責以下日常檢查和管理工作:
(1)停車場要保證專用車輛有地方停放,專用停車區域(周圍)懸掛或粘貼“危險”標志。
(2)所有在停車場停放的車輛不允許裝載有危險貨物。
(3)停車場有專人值守,對車輛出場、回場進行登記,對停放車輛進行統一管理,并對停車場的安保狀況負責。
(4)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滅火器等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規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車輛不得阻塞消防車通道和堵擋消防栓。
(6)停放的車輛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離。
(7)停放車輛按順序停放在專用停車場所,現場應設置定置線、區域標志、警示標志、道路指示標志、限速標志、進出口標志、減速帶等。
(8)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和動用明火。用過的油棉紗等廢棄物,必須及時清理,不準存放在停車場內。
(9)在停車場內禁止以超過限速的速度行駛。
(10)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雜物,車場內應保持清潔和道路暢通,進出口不準停放車輛和堆放雜物。
(11)配備必要的安保設施和監控系統,確保車輛停放安全。
(12)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停車場。
(13)做好《停車場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停車場場記錄》等相關記錄。
3.6公司建立專用停車場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3.7車場若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監、環保、質監等部門。
停車場管理制度11
一、為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專用車輛是指滿足特定技術條件和要求,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載貨汽車。本制度中指公司營運中的危險化學品車輛。
專用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科負責建立專用車輛檔案,并督促駕駛員及時做好車輛到期定級、維修、檢測等工作。
二、回廠的車輛應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統一停放停車場內,并按指定地點停放整齊。
三、車輛必須實行統一調度制度。車輛調度工作要求:
1、確認本次/批運輸貨物是否符合公司對危貨承運的.規定范圍。
2、確認本次/批危貨運輸從業人員、車輛的資質要求和必備安全條件。
3、確認本次/批,配載貨物數量和調用車輛的核定載質量是否相適應。
4、確認本次/批下達的車輛調度單提示的承運指令和安全事項是否明確無誤。
5、確認本次/批危貨調運程序中各項安全工作指標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實施,同時對業務承運臺帳、日志應予如實記錄反映。
四、接受的承運車輛,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交通部《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等有關規定。
五、車輛使用、保養、維修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車輛。駕駛員使用新購車輛時,須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規定進磨合保養。
2、車輛的維護和保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對車輛、槽罐進行日常維護,并按國家規定進行二級維護、季檢與年檢。參加公安機關車管所組織的車輛年檢。
3、車輛修理。當車車輛發生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修理,防止車輛帶病行駛。車輛修理時,駕駛員須說明車輛故障原因,經分管領導同意安排維修車間修理。
4、車輛保險。當新購車輛或車輛保險期到期時,車輛必須按規定購置車輛保險。
設備管理制度:
一、每次出車前,駕駛員和押運員必須仔細檢查隨車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二、消防器材應按規定要求配備,必須定點存放。設置的位置,應醒目易見、使用方便,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三、消防重點部位應設立明顯標志,配備、設置不同類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夠的數量。
四、撲救火災用過的消防器材要及時收回,進行充氣換藥并填寫消防器材使用登記表。
五、消防器材實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氣體型滅火器每年進行一次檢查;泡沫滅火器按規定時間進行換藥,消防器材的完好率應在95%以上。
六、消火栓設置位置應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暢通,其流量、壓力達到規定要求。
七、嚴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間周圍堆放物資,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設備器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停車場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從事危險化學品裝載、道路運輸、運輸途中停車、運輸完成清洗回場、停車以及停車管理等活動的駕駛員、押運員和停車場管理人員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不得非法停放在沒有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資質的停車場。
停車場管理制度12
一、停車場務必具有“五有”辦場標準,即有完善的開辦手續、有安全圍欄(圍墻)設施、有值班崗亭、有工作職責制度、有專職保管員,同時建立完善的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
二、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中規定:停車場務必在出入口設立明顯的標志,寫明停車場名稱、性質(白天、日夜)、類別等。
三、機動車保管場的各種管理制度及收費標準務必張貼在出入口明顯的位置,實行“三公開”制度,即公開保管場職責人、公開保管員姓名和照片、公開收費標準。
四、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務必備有消防器材,懸掛在場內各方便取用之處。
五、停車場只作機動車保管之用,車場內不得進行車輛維修、裝卸貨物、拉客營運、擺賣等經營活動。
六、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規定:停車場內不準搭棚住人,不準閑雜人員進入或滯留。場內須設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潔打掃。
七、屬永久性固定停車場務必用油漆劃出停車位,并按位編號,臨時停車場也務必因地制宜,盡可能劃位和編號。
八、開辦摩托車保管業務的停車場務必統一集中保管,設立摩托車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務必搭建整齊規范的.摩托車避雨棚,并按位編號。
九、停車場內所有車輛務必擺放整齊劃一,通道內嚴禁停車。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車輛禁止進入場內保管。
十、小區停車場管理制度務必建立嚴格財務制度。健全票證管理,完善領用手續;票證要專人專管、日清月結。
停車場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停車場規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車場的正常運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停車場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2.負責按物價部門收費規定收取車輛保管費。
3.熟悉掌握停車場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
4.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日考核,填寫《員工日考核表》。
5.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6.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7.負責對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8.負責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并做好培訓記錄。
9.定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庫)的汽車,摩托車,以及保管站內的自行車管理。
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3.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并認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5.按規定和標準收費,開具發票,及時繳交營業款。
6.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交通、停車秩序。
7.負責對市場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8.負責停車場(庫)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庫)、值班室,崗亭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書報、聽廣播,及做其他與值班職責無關的事。
5.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6.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范圍內打牌;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8.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三、門衛管理制度
某些區域,既需保持相對寧靜,又需保證行人的安全和環境的整潔,為此,必須控制進入市場區域的車輛,這便是大門門衛的一部分職責。除救護車、消防車、清潔車等特許車輛外,其他車進入市場區域時,都應限制性規定,經過門衛允許后方能駛入。大門門衛要堅持驗證制度,對外來車輛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從市場內外出的車輛也要嚴格檢查,驗證放行。對可疑車輛要多觀察,對車主要細詢問,一旦發現問題,大門門衛要拒絕車輛外出,并報告有關部門處理。
停車場庫門衛需設兩人,一人登記收費,一人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其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對進出車輛作好登記、收費和車況檢查記錄。
3.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4.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5.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車主。
6.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7.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8.停車場庫)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在車庫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9.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庫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四、車輛管理員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和《車輛出入登記表》。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管理處負責車輛管理,市場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主任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車管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車管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市場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市場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市場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市場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市場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市場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崗位責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負責人、營業執照、收費標準懸掛在停車場(庫)的出入口明顯位置。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市場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市場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需根據相關要求特定安排。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六、停車卡的辦理和使用規定
1.停車卡的辦理
停車場保管車輛一般分月保和臨保兩種方式,月保車輛按月收費,臨保車輛則計時收費。用戶若要辦理月保,可帶齊證件或證明到車場收費處辦理,與管理處簽訂車位租用協議。車管員在收取當月應繳納的車位租金及管理費后,發停車卡及電子出入卡給用戶,并收取電子出入卡押金。
2.停車卡的使用
車輛出入停車場時,要將停車卡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左側,電子出入卡隨身攜帶,以便檢查和車輛出入。用戶如更換車輛,需到車場辦理停車卡、電子出入卡更換手續。月保車輛要按月定期繳納。
保管費逾期不繳者,車場有權收回車位使用權。若用戶遺失停車卡和電子出入卡,應及時告知車管員,并提供有效證明,到收費處辦理舊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補辦手續。用戶不再租用車位時,將停車卡、電子出入卡交回車場,由車場退回電子出入卡押金。
用戶停車卡、電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給其他車輛使用。為保證車輛的停放安全,減少被盜的機會,停車卡應隨身攜帶。
3.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
車輛保管收費的標準,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七、值班室(崗亭)管理規定
1.值班室(崗亭)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營業執照,保管員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閑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適當位置(室內也可)配置一塊800mm×600mm的白寫字板出通知用,停車場固定值班室,根據車輛停放數量制作一個懸掛準停證、停車牌等用的標牌框。
4.值班室(崗亭)內不準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5.值班室(崗亭)“值班記錄”、“車輛出入登記表”及“車輛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6.值班室(崗亭)不準作其他使用。
八、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著裝規定
①統一按當地機動車保管場保管員的著裝規定著裝,要求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精神抖擻。
②制服統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干凈、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發、蓄胡子、留長指甲,蓄發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胡須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發長不超過耳屏,指甲不得超過1mm,鼻毛不得長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后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煙、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鐘、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⑧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容,檢查衣、帽、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范,班組長、分隊長、房管員在場應檢查或予以糾正。
停車場管理制度14
為規范料場車輛出入和停車秩序,保障料場安全和交通順暢,辦公環境秩序井然,確保員工車輛安全,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車輛管理負責人職責
1.依法循章對料場車輛進行管理。
2.熟悉掌握住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署安排,保證公司車輛使用車位。
3.負責監督和落實駕駛員崗位職責。
4.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
5.負責對駕駛員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6.定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及紀律
(一)車輛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1.負責對停車場的車輛管理。
2.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
3.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不擅離職守。
4.負責指揮停車場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維持交通、停車秩序。
5.負責對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查看,保證車輛安全。
6.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的清潔工作。
(二)車輛管理員的紀律
1.儀容整潔,遵守《儀容儀表規定》。
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講究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3.工作期間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嘻笑、打鬧,不準做其他與職責無關的事。
4.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5.依法辦事,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6.禁止在公司所管物業范圍內打麻將;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7.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說臟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
三、門衛管理制度
停車場的`門衛職責是:
1.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指揮車輛的進出和停放。
3.對違章車輛,要及時制止并加以糾正。
4.檢查停放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等現象要及時通知。
5.搞好停車場庫的清潔衛生。
6.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損壞,要及時通報上級,維修更換。不準使用消防水源洗車等。
7.停車場門衛不準私自帶親戚朋友留宿,無關的閑雜人員要勸其離開。
8.值班人員不準睡覺、下棋、打撲克或進行其他與執勤無關的事,要勤巡邏,多觀察,隨時注意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情況及車主的行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9.值班人員必須控制進入公司區域的車輛,除救護車、消防車、等特許運輸車輛外,其他車進入公司區域時,都應限制性規定,經過門衛允許后方能駛入。停車場門衛設一人,負責指揮車輛出入和停放。
四、交接班制度
1.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min到達崗位,在接班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
2.接班時,要詳細了解上一班車輛出入和停放情況以及本班應注意事項。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記錄
4.交接班時應將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對講機等及其他設備清點清楚,并在值班記錄上簽名。
五、停車場管理規定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后,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車管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
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車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車管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停車場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停車場內長期停放。
③停車場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
⑤機動車輛在停車場行駛,時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停車場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停車場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劃線停車位內停放。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必須有專職保管人員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管理制度。
②停車場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由管理處消防負責人定期檢查,由車管員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④機動車進場時應服從車管員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
⑤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停車場。
⑥不損壞停車場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⑦保持停車場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⑧禁止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試車、練車。
六、摩托車保管規定
公司員工摩托車實行統一保管。
1摩托車臨保的管理;
a.車輛進場需按車管員指示到專用停放點停放;
b.車管員發放臨保號牌,臨保號牌分為兩個相同的號碼牌,一個掛在臨保車輛上,另一個給車主隨身攜帶,作為取車憑證;
c.臨保車輛離場時,車主需交回號牌,車管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2.禁止車主在停車場內洗車、修理摩托車,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3.需要保管的摩托車必須購買綜合保險,車輛遺失時,由車主及時報案,保管部門出具證明,協助車主向保險公司索賠。
七、值班室管理規定
1.值班室應用鏡框懸掛車輛管理制度(主要為崗位制度、操作規程和停車場管理規定)
2.值班室內設一套完好的單人辦公桌椅作記錄使用,不準放長椅和床,不準閑雜人員進入,崗亭外不準擺放凳椅。
3.值班室內不準存放雜物,隨時保持室內外清潔。
4.值班室值班記錄放在固定位置,且應擺放整齊。
5.值班室不準作其他使用。
八、車輛管理員儀容儀表規定
1.著裝規定
①著裝要求舉止文明、大方、端莊,精神抖擻。
②穿黑色皮鞋,佩戴員工證,服裝整齊、干凈、筆挺。
③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制服外不得顯露有個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
2.形象規定
①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②不準留長發、蓄胡子、留長指甲,蓄發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發長不得超過1.5cm,胡須要天天刮,不留長鬢角,鬢發長不超過耳屏,指甲不得超過1mm,鼻毛不得長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得彎腰駝背,不得東倒西歪,前傾后靠,不得伸懶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將手插入衣袋,不準邊執勤邊吸煙、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鐘、動如風。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聽收錄機、看書報。
⑤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⑥不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腳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務”,對待車主友善、熱誠,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文明禮貌服務用語。
⑧上崗前,必須對照整容鏡整容,檢查衣、帽、領帶、鞋帶及裝備是否穿戴整齊、規范。
停車場管理制度15
1.目的
確保收費合理并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
2.適用范圍
適用于蜀躍東路街面車場的收費管理
3.職責
3.1收費員負責按規定標準收取車場(庫)有償使用費
3.2財務內勤負責核對費用的準確性
4.內容
4.1收費依據
4.1.1《成都市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試行)》
4.2停車場(庫)收費
4.2.1臨時車位收費(停放不足15分鐘(含15分鐘)的車輛,不得收取停車費用
4.2.2.臨時車位收費一般按小時收費(詳見收費標準)
4.2.3當外來車輛需使用臨時車位時,車輛管理員應引導車輛有序整齊停靠在臨時車位
4.2.4車輛管理員應準確記錄車輛進出時間并按既定的'收費標準收取車場有償使用費
4.2.5收費完畢后,收費員應將收費票據交給車位使用用人,由收費員每日下班后將當天收取的停車費上繳管理員
4.3注意事項
4.3.1臨時停車場須張貼收費標準
4.3.2臨時停車場臨時車位應設置車位線,車位線應保持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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