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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請假管理制度通用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請假管理制度通用,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通用1
為保證學生在校有足夠的學習時間,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時間去認真學習,全面提升專業(yè)成績。同時為了學生的生活學習能勞逸結合,原則上每周周日早上8:00至晚上19:00為放假休息時間,除此以外,上課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請假外出,確因生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離校,外出必須嚴格履行學校規(guī)定的以下請假程序。
1、凡是請假出校門的同學都必須征得家長同意,學生請假,首先需到班主任處領取請假條,聯(lián)系家長核實事情的真實性,并由專業(yè)班主任核實并簽字。
2、學生憑班主任核實簽字的假條到政教務處找政教老師,政教老師核實之后才能簽字、蓋章。
3、學生請假條出校門時需交門衛(wèi),并按時返校,返校時到門衛(wèi)處銷假登記,未按時返校的同學,扣除操行分2分/次。
4、中午、下午、晚上休息時間需請假的,在課間休息找班主任處簽字,再到政教處核實蓋章,請假時間為:12:00—12:30;17:30—18:10;特殊情況學生請假可直接到政教老師簽字。
5、聯(lián)考及放假一天以上的假期,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準時歸校上課,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歸校,應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向班主任和政教處分別請假,同時須在批準的時間內(nèi)按時返校上課。
6、在校內(nèi)寄宿的學生不得在外留宿,確因特殊原因到親戚家或父母接出外宿,必須在班主任處辦理請假手續(xù),按正常的請假程序請假。
7、班主任必須登記好每天請假的人數(shù),請假條存根有政教處蓋章保管。
8、外省院校考試期間,學校將統(tǒng)籌報考,統(tǒng)一租車送考,需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應辦理請假手續(xù),或由教師帶隊統(tǒng)一前往,返校后銷假并將考試號告知班主任。
9、到外省校考,如無學校統(tǒng)一組織,需電話征得家長同意,并辦理請假手續(xù),歸校后將準考證考試號告知班主任,并在門衛(wèi)室銷假。
10、學生結束外省院校考試離校返家前,須征得家長同意后,到班主任處登記好所有已考外省院校的考試號,領取離校手續(xù)條,按學校要求辦理離校手續(xù),并注意途中安全。
11、原則上每周學生請假不得超過一次,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的,每次按曠課1節(jié)處理,并扣除操行分2分/次。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通用2
一、請假規(guī)則
1、學生請假手續(xù)由學生本人或者家長履行,不得由別人代替,必須寫出書面申請,注明請假的起止時間及原因。
2、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guī)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y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jīng)學校有關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3、原則上學校上課期間非特殊情況不予請假,如確需請假的,班主任應與家長聯(lián)系確認后方可準假且要求其家長親自到學校來接。
4、門衛(wèi)必須控制好學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親筆批準的'放行條或家長親自到校才能放行。
5、如有特殊情況,經(jīng)申訴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證明材料可準予補假,但必須提前與班主任電話聯(lián)系,說明原因。學生不請假,事后無正當理由補假,或者開學后即不到校報到又不請假者,均按曠課處理。
二、請假程序
1、學生考勤時間是指早讀課、學科課、自修課、晚修、午休、晚宿和學校規(guī)定的集會等時間。
2、班主任(上課老師)或值班教師,發(fā)現(xiàn)學生不明原因缺席超過10分鐘,通過班主任或班干部立刻告知家長,并告之級長處理。上課老師必須在班務日志上注明缺席學生及缺席原因。
3、學生請假,應事先由學生本人當著班主任聯(lián)系家長并經(jīng)家長許可,或者有家長書面申請,學生親自填寫請假放行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計劃出校與預計返校時間。
4、一張請假放行條只能書寫一個學生姓名,班主任保留存根。
5、請假申請書經(jīng)相關審批后,由班主任交德育處保存。
6、請假離開宿舍由生活指導老師批準。
7、中午所有學生原則上不能留在課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班主任批假,并注明批假人及日期。
三、準假權限
1、一天以內(nèi)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內(nèi)的請假,由級長審批;
3、一周以內(nèi)的請假,由分管德育的主任審批;
4、一月以內(nèi)的請假,由分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批
5、一個月以上的請假,由校長最后審批;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進行逐級申請。
6、任課教師、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xù)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nèi)由學生家長代為辦理補假手續(xù)。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2、學生在假期、節(jié)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guī)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到班主任處注明返校時間,進行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并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2、學生請假時數(shù)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期末操行評定視為不合格。
3、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級長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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