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員工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
一、員工晉升
1、目的:員工晉升是指員工的行政職務、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術人員的技術等級由低層次向高層次的變動,是公司及時發現人才,激勵員工、滿足員工成就感的一項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兼有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的雙重功能。
2、員工晉升形式
①破格晉升:對有特殊才能或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不受年資、學歷、經歷等條件的限制,可以越級加以晉升。
②功績晉升:以員工實際工作成績的大小作為晉升的主要依據,充分體現公司多勞多得,重視績效的原則。
③能力晉升:根據員工各種能力的大小決定晉升,全面反映員工現有及潛在的`能力,做到合理使用人才。
④綜合晉升:兼顧年資、功績和能力多方面的因素,作為晉升的依據。
3、晉升條件:
①熟悉現職位的工作技能,已具備較高職位的素質要求;
②曾有較高職位的優秀工作經歷二至三年;
③對現職位的接任人員已進行了細致的指導和培訓,確認其完全可以接替現工作;
④連續二至三年的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在同級間名列前三位;
⑤已完成較高職位所需的培訓課程,經測試達標后競聘成功;
⑥提出了對現職位或較高職位具有很大經濟效益的工作建議,需要親自付諸實施。
4、晉升程序:
①員工符合晉升條件的,應由部門經理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填制“晉升審批表”,上報總辦,由品質部負責考察,總辦組織綜合考評;
②晉升部門經理的面試結果合格,晉升崗位要求的筆試測試合格,如需競聘時,各項測試達標;
③總經理根據晉升記錄批準晉升報告;
④工作交接后,新崗位的上崗培訓或培訓資料的發放;
⑤員工晉升后,可享受晉升工資,如調至上一級崗位,被賦予更重要工作職責,崗位工資應相應調整;
⑥員工晉升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二、員工晉級
1、目的:晉級是指公司對工作績效顯著、工作態度端正的員工工資予以合理上浮。
2、具體規定:
①員工工資晉級按照公司薪酬體系中的職等、薪級進行,員工工資晉級一次最多不超過3級。
②員工晉級由公司定期評定,由總辦具體負責,非特殊情況,公司原則上平時不針對個別員工進行晉級,以克服工作中的隨意性。
③對晉級后工作渙散、不積極進取上進、不全力做好本職工作或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安全事故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取消其晉升工資。
④經公司評定予以工資晉級的員工,其晉級工資從次月起開始發放。
⑤員工晉級相關資料一律由總辦存檔備查。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2
一、工作時間
(一)公司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的8:30-17:30,每天中午12:00-13:0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
(二)凡屬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午休時間辦公室須安排人員值班。
二、考勤制度
(一)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并將名單交辦公室備案。
(二)考勤員負責逐日如實記錄本部門員工的出、缺勤、月底將考勤表(各種假條附后)交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后于每月2日前報辦公室,員工工資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
(三)考勤統計是公司對員工考核及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辦公室有權對各部門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四)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
(五)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隨意串崗、聊天等。如有違反,即作違紀處理。
三、請銷假制度
(一)員工請事假、病假及其它各類假,均應事先請假,事后銷假。具體要求按《關于員工各種假期的管理規定》執行。
(二)員工因業務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部門經理外出工作,應及時通告主管領導。
四、著裝、禮儀、禮節規定
(一)員工在工作時不得著運動裝、牛仔裝、緊身褲等休閑服裝(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裝整潔、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二)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互相幫助,要用自身言行樹立公司形象。
(三)員工在接待來電、來訪時要用禮貌用語,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嘩,吵鬧或使用粗魯語言。
五、環境衛生、安全保衛制度
(一)各部門應負責各自辦公室的`清潔衛生。所有的文件、資料、報紙要擺放整齊,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潔,每日工作結束時應將個人桌面拾干凈。
(二)各部門均設專人負責辦公地點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存在的隱患。同時,每一位員工對公司的安全、保衛、消防中存在的問題均要及時匯報、協助處理的義務。
六、各種辦公設備的使用制度
(一)電腦、復印機、傳真機、長途電話、車輛均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維護。
(二)因工作需要使用電腦、傳真機、復印機、長途電話的,必須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后,由辦公室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并安排專人管理。
(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經理因公外出,原則上派車,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外出可乘坐出租車。員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車,要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后由辦公室安排,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而辦事地點超過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內沒有公交車輛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可以批準員工乘坐出租汽車,并憑"用車申請單"報銷。
(四)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種辦公設備,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者,須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并填寫使用單,費用自理。
七、嚴守公司業務機密制度
各級員工不得向外人泄露公司的經營策略、財務收支、經營成果、領個資料、員工經濟收入及其他有關商業秘密和內部情況。各部門經理要經常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講的不講。如有違者,公司有權追究責任。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3
一、目的:
1.為規范公司員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2.勞逸結合,保護員工身體健康。
3.保證公司運營的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公司非提成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加班,適用本規定。
2.按提成制度結算的營銷人員和不適用本規定。
三、加班的分類和程序:
1.加班:指在規定工作時間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項,必須繼續工作者,稱為加班。加班分為兩種:即計劃加班和應急加班。因工作崗位不能斷續,需周末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繼續工作,稱為計劃加班。正常工作日內因工作繁忙、臨時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規定時間外繼續工作,或休息日突發事件稱為應急加班。
2.計劃加班員工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同意簽字后,送交人事部審核備案,由人事部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緊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發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補填《加班申請單》,并注明“補填”;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補填,否則不認定為加班。
四、加班原則:
1.效率至上原則:
公司鼓勵員工在每天8小時工作制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原則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門工作需要必須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審批程序進行。員工需有計劃的組織展開各項工作,提高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準。
2.加班時間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內,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過4小時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計加班一般不應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按36小時計算。
3.健康第一原則:
在安排加班時,必須結合加班人員身體狀況,對加班頻次、時間長短及與正常上班時間的間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證員工的身體健康。
4.調休優先原則:
員工加班后,原則上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計算加班費。
5.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或處于哺乳期(即產假結束后至嬰兒滿一周歲)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當日22點至次日6點之內從事的勞動和工作)或加班加點。
五、加班認定:
1.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作業的;
②發生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③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2.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屬于加班,對被安排值班的員工。(值班是指公司為臨時負責接聽、協調、看門、防火、防盜或為處理突發事件、緊急公務處理等原因,安排有關人員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時間內進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務。)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認定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及時完成而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利用公休日、節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戶延時工作的;
(3)延長工作時間處理日常工作4小時以內的;
(4)開會、培訓、應酬、出差的;出差補貼政策另計;
(5)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參加公司組織的公共活動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時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算節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時間后接到新任務算加班,因個人原因導致工作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而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長工作時間4小時內原則上不算加班。
六、加班補償:
1.加班調休
(1)員工加班后除法定節假日外,一律安排調休,盡量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2)員工有權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調休時間最長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天。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領導安排。
2.員工確因工作任務繁忙不能調休的,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補貼。
(1)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加點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延時加點工時×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公休加班工時×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法定加班工時×3倍
(2)加班費的計發比例
a.平時工作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計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計算;
c.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每小時按員工小時加班工資標準的3倍計算。
3.下列人員(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則上不享受加班費:
(1)中層以上員工
(2)臨時工人、司機、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員工因工作情形有別,
其薪資給予已包括工作時間因素在內以及另有規定,故不報支加班費。
七、執行原則:
1.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時作息時間與正常工作日相同。
2.加班人員必須記錄好當日《加班工作內容記錄》,并于加班結束后的兩天內提交給人事部,無加班日志者其實際加班視為無效。相關負責人應切實負責加班申請的審批,如果發現弄虛作假,謊報加班出勤者一律嚴懲。
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批評。
4.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補償,并處以一定數額罰款。
加班管理規定二
1.目的
1.1為提高效率,兼顧公平,對員工正常工作外勞動進行合理補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職責
2.1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人員的加班管理,對本部門及基層班組的加班情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同時按規定將本部門人員的加班情況報至人力資源部。
2.2各部門經理應承擔控制本部門年度加班時間總量的責任,加班時間原則上控制在批準的`年度總加班小時以內(其內容詳見《年度加班考核指標表》)。
2.3人力資源部協助各部門作好員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檢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門的執行情況,對加班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4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加班申請單》的加班結算方式及規定標準計發加班工資和累積調休小時數;負責每季度統計各部門加班執行情況并通報給各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
3.適用范圍
3.1本公司全體員工。
4.原則
4.1效率至上原則。各部門須有計劃的組織生產經營、開展各項工作,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時利用率,對加班加點從嚴控制。
4.2調休優先原則。員工加班后,應優先安排調休,確因工作需要無法調休的,方可計算加班工資。
4.3總量控制原則。對各部門加班時間參照歷史數據進行年度總額控制。
5.內容
5.1加班種類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時間工作,包括遇緊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時間到工作現場進行處理。
5.1.2雙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運轉員工的倒班周末。
5.1.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
5.2加班認定
5.2.1各部門只有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時,才可組織員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須連續生產、運輸或作業的。
5.2.1.2須利用休息時間和節假日停產時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工程施工的。
5.2.1.3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生命財產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較大負面影響,需要緊急處理的。
5.2.1.4為完成公司下達的緊急任務的。
5.3加班審批程序
5.3.1員工加班前須填報《加班申請單》(見附件),寫明加班時間、地點、事由,由部門經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原則上各部門申請的加班申請單需在實際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人力資源部,收到加班申請單的負責人需要在上面簽收時間,包括日期和鐘點。
5.3.2遇緊急情況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可先實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個工作日內補填《加班申請單》。
5.3.3任何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加班審批手續的,均不視為加班,不得計發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員工按公司規定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如: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勞動節、端午、中秋、十一國慶節)繼續工作均算加班,計算加班工資。
5.4.2下列行為不享受加班工資:
5.4.2.1無論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節假日加班,員工均需如實打卡(上、下班),記錄加班時間。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時,需將員工的加班打卡記錄與實際加班情況統計核對。核對發現沒有加班打卡記錄或與加班打卡記錄不一致的行為。
5.4.2.2不辦加班審批手續和未經批準擅自加班的行為。
5.4.3下列人員(除文件內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資:
5.4.3.1主管人員及中、高層管理人員(但可以調休)。
5.4.3.2因工作性質特殊,實行綜合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銷售、售后類員工,和其他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員工。
5.4.3.3實行業績提成工資的業務銷售人員。
5.5加班工資支付與加班調休
5.5.1加班工資計算標準及計算方式:
5.5.1.1約定加班工資計算的基數:參照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5.5.1.2國家法定假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300%
5.5.1.3周末加班工資(日)=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x200%
5.5.1.4延長工作時間加班工資(小時)=約定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x150%
5.5.1.5根據考勤表排班規律,倒班員工如遇倒班周末與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計發工資。
5.5.2加班調休
5.5.2.1員工工作所產生的加班時間,所在部門(車間)經理應優先在適當時間安排員工調休。
5.5.2.2員工可以要求將加班時間累積到一起調休,但每次調休時間原則上最長不得超過一周。具體調休時間由員工所在部門(車間)經理安排。
5.6罰則
5.6.1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交付的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并記警告一次處分,扣罰績效工資100元。
5.6.2為獲取加班補償,采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虛增工作任務”等)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加班補償,并記大過處分一次,扣罰績效工資500元。
5.6.3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虛報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并根據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進行處分。
5.6.4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本屬正常工作時間完成的工作任務卻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資扣罰,其中50%由部門經理承擔,50%由申請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擔。
5.6.5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加班人員、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公司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改正,并對主要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
6.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同內容規定自行廢止;如有與公司其它規定相抵觸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亦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4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請假程序
1、審批權限
①員工請假1天,由物管部長審批
②員工請假3天,由公司經理審批
③員工請假3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各部門領導批準后交佳和物業辦公室
備案歸檔。
3、請假前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請示有關領導,之后補辦手續。
三、請假規定
1、事假:
①經領導批準的事假3天以內,工資照發,超過3天不發工資。
②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
③員工因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事后辦理審批手續,未辦理補辦手續
按曠工處理。
2、病假:
①員工因病請假需憑醫院診斷證明,領導審批。
②員工因病請假,工資照發。
3工傷假:
①凡因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假工資照發。
4、婚假
①凡請婚假應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報相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③婚假按國家規定可請假七天。
5、產假
①凡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前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產假可享受一個月假期,產假期間按國家規定工作照發。
6、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假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準假3天,需報有關領導審批。
②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6、曠工認定:
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①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休假
②未辦理請假手續休假
③不請示報告休假
上述曠工行為視其情節按一下規定進行處罰
①按工資3倍處罰,在當月工資扣除
②曠工2次,按辭退處理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2
第一條總則
1、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須先口頭征得經理同意,再從辦公室索取請假條填寫。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領導審批。(臨時請假1小時內不需)。
2、各級管理人員應在確定不影響正常檢測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較長假期必須交接手頭工作,以確保工作連續性。
3、一般情況下,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提交請假條,不允許臨時(已過到崗時間)請假,不允許找人代請假,不允許事后補假。有特殊情況,也應在上班以前親自致電經理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請病假,不超過三天的,可直接審批,超過三天的須提供縣級醫院的診療證明,方可審批。
5、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在請假期間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并隨時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婚喪嫁娶、工傷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一般情況下: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10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修養者,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
3、婚假:
②子女結婚可請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兄弟姊妹結婚可請假5天。
4、產假:
①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含產假休假15天);
②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流產假為15——2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流產假為60天。女職工享受流產假,必須是計劃內生育,限終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以上假期均包括節假日)。
5、喪假:
①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10天(包括節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5天(包括節假日)。
③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3天(包括節假日)。
4請假時間規定1-5天,6-10工資推遲發15天發11-15工資推遲發一個月發。請假本月滿勤沒有,取消優秀員工評比。
第四條獎懲制度
1、請事假期間員工工資一律不予支付(工傷除外)。
2、組長須關注員工滿假未歸現象,要及時聯系跟蹤,并知會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請假手續、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到崗者或請假期滿不主動銷假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日,罰款10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其所有工資。
第五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3
為規范人員管理,嚴格請假紀律,維持總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xx師院人(20xx)第7號《關于重申教職工請假手續辦理的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總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病、事假
1、請病假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系說明并補假。
2、所在部門需將簽批后的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準;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簽準。
4、病、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及相應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處的有關規定辦理。
5、病、事假期間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待遇由所在部門拿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效益工資原則上不享受。
二、產假
1、產假假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作計劃生育手術,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休息。
3、產假請假手續可由家屬代為辦理,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產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照發。
三、哺乳假
1、女員工生育后確有困難,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哺乳假假期及給予撫育未滿一周歲子女的女員工的哺乳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哺乳假期間,國家工資發放80%,崗位工資不發。
四、婚、喪假
1、填寫請假申請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給予婚假三天,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增加十二天;喪假一般為一至三天。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
3、婚、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六、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七、本規定適用對象為總公司在編員工,非在編員工的請假可參照辦理。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生產車間和倉庫等一線員工及臨時工適用本制度第一條至第四條、第五條的2、3項、第六條和第七條。
2、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合同制員工及處于試用期的'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各管理部門人員和市場業務部門人員3天(含)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須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7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門及市場業務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并須在休假前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3、生產部門員工請假在5天(含)以內的,由車間主管負責審批;請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內的,經車間主管審核同意后,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15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員工請假經審批同意后,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4、生產部主管請假在3天(含)以內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生產部經理請假,須報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并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工傷假
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院就醫,由該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執行。
4、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在合同期內生育,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行。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7、年休假
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原則上在每年的春節前后由公司統一進行安排。員工如不服從公司統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動放棄休假處理;員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六、其它規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員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內不得進行累積休息;同時,為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積休1天在當季內換休使用,逾期作自動放棄,每季度末累計積休天數不得超過3天,;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積休,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生產部門其他員工可根據生產經營任務安排和計件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請假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的請假種類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
第四條 員工請假,首先填寫《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按程序批準,并將批準后的《員工請休假申請表》交所在考勤員后,方可休假。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員工銷假,應辦理銷假手續,病假(30天以上)銷假憑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復證明。
第五條 請假批準程序
(一)普通員工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5—8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8天以上 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中層管理人員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公司高管人員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請假由董事長批準。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負傷假)
第六條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憑醫保定點醫院的診斷證明休假。如發生急診,不受指定醫院限制,但急診病假不得超過3天,并且不可連續發生。
第七條 員工因病住院治療,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工資標準為:3個月以內(包括3個月)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50%,3個月以上1年以內(包括1年)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30%,一年以上發放疾病救濟金。
第八條 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條 員工因私事請假,原則上每次不得超過30天,年累計不得超過60天。
第十條 必須在《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注明請假具體原因。
第十一條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條 符合法律結婚年齡的員工結婚,給予婚假3天。
第十三條 符合晚婚條件(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登記)除3天婚假外,在結婚當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條 進入本公司后結婚的員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須自結婚登記日起6個月內休完。辦理請假手續時應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喪假
第十五條 員工的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為3天。
第十六條 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行給予路程假。
第六章產假、哺乳假
第十七條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如遇難產,可憑醫院有效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第十八條 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條 女員工懷孕不滿3個月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25天,懷孕3個月以上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42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第二十條 妻子生育,男方可給予護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經其主管批準,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二條 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規定待遇。
第七章計劃生育假
第二十三條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天;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1天;結扎輸精管的,休假7天;結扎辦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條 接受結扎輸卵管手術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護理假。
第二十五條 同時接受兩種節育手術或者晚育的同時接受節育手術的,假期合并計算。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以上各種假期,應以申請上批準的時間為準,遇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不順延。
第二十七條 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十八條 工傷假、年休假、法定節日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從分布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5
一、成立員工行為規范考核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
物流控股公司員工行為規范考核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行政事務部。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職職工。
三、檢查內容
根據員工行為規范內容檢查相關事項。(附:員工行為規范)
四、處罰標準
員工行為規范考核工作小組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不符合員工行為規范的現象考核如下:
1、職工工作時間遲到早退3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50元,遲到早退30分鐘至60分鐘內的1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曠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計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資,2天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資,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資。
2、上班脫崗、竄崗、睡崗、私自外出、玩游戲、上網炒股、因私網購、觀看與工作無關娛樂視頻、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季度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3、上班期間飲酒、打架斗毆,首次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400元。1年中有2次違反同類規定的,不予支付當事人當季效益工資。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級機關查處有以上違規行為的,給予待崗處理。
4、因未關好門窗、未關掉電源、辦公室未鎖門等,但未造成損失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若無法確認當事人的由部門承擔相應責任)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情況予以賠償。
5、因公外出時,無故造成通訊不暢,未造成損失但影響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造成損失的,還應根據情況酌情賠償。
6、因接待來客、電話禮儀、語言交流、名片遞接不規范,被客戶投訴,經查實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對公司產生損失、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7、因電腦使用不當,電子郵件使用不當,文件管理不當,記錄、證據等保存不當,造成公司文件時間延誤、信息泄密等,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研究決定。
8、不按規定時間就餐,不文明就餐,影響公司形象的,發現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并進行嚴肅處理,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9、在上班時間、公司開展集體活動等場合,職工未按公司要求著裝的,一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0、無故不參加會議或者培訓,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200元;讓他人代簽到,或者遲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100元;手機鈴聲未關閉、會場接聽電話、隨意進出會場、會議中喧嘩影響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1、在禁煙場所抽煙的,1次不予支付當事人當月效益工資50元。
12、職工如有以下行為,進行待崗處理:
(1)在公司范圍內競爭未能上崗、不參加競爭上崗或參加競爭上崗后評比不合格的職工,按待崗處理,待崗時間直到競爭上崗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從工作分配,無理取鬧,影響公司或部門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待崗1-3個月。
(3)經有關部門查實,有其它違法亂紀行為不夠刑事處理的或被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的,待崗6-9個月。
(4)不按組織程序反映問題或違反《江蘇省信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組織群眾上訪的,待崗1-3個月。
(5)當班期間違反勞動紀律,竄崗、睡崗、遲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戲,被上級單位查處的待崗1-3個月。
(6)經查實發現有敲詐勒索客戶行為的,待崗3-6個月。如造成經濟損失,嚴重影響公司形象的,另行處理。
(7)不履行工作職責,給公司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影響的,待崗3-6個月。
(8)曠工1-3天的,待崗1-3個月;曠工3-6天的,待崗3-6個月;曠工6天以上的待崗1年。
(9)經查實弄虛作假、無故請病假的,待崗1-3個月。
(10)不服從行為規范考核的待崗1-3個月。
職工待崗視情節輕重設定待崗時間,待崗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待崗期間完成單位安排正常工作,按連云港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酬。職工待崗結束后不服從公司安排或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五、分級負責制
員工行為規范考核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
1、職工被上級單位查處違反紀律行為造成公司不良影響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領導、分管領導、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控股公司主管領導不予支付1000元當年效益工資、分管領導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所屬分(子)公司負責人1000元、副職800元、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800元、部門負責人1000元。同類事項被上級單位再次查處的,當事人處罰翻倍。
2、職工被公司查處違反紀律行為的(行為范圍為第四章第1-3條規定),追究當事人所屬控股公司職能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副職、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具體處罰:所屬控股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或分(子)公司負責人不予支付當月效益工資200元、分(子)公司副職100元、分(子)公司職能管理部門負責人100元、部門負責人200元。
六、其它事項
1.原管理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按本規定執行。
2.本規定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或辦法執行。無管理制度和辦法參考的,經公司研究確定。
3.行為規范被考核違規的人員不得參加當年度評優。
4.各分子公司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5.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員工行為規范考核工作小組。
6.本規定經民主程序審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6
1.培訓
凡入職公司的員工,可享有以下各項培訓,包括入職培訓、專業培訓、管理培訓、區外培訓等。其中部分培訓,公司要與員工訂立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期間的員工待遇,培訓的要求,培訓后的培訓證書歸公司所有,服務期最短三年,否則要進行違約補償。
如果員工在服務于公司期間曾由公司出資培訓,而按私人理由提前辭職或未經批準離職,公司要求員工必須向公司補償相等數目的培訓費,同時要全額賠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離職后的人員若繼續從事與在公司相同的職業,不得損壞公司利益,否則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獎罰制度
(一)獎勵。公司不分先來后到、職位高低,總經理對下列人員將予以表彰獎勵。
(1)為公司獨立承攬工程者;
(2)組織得力,指揮有方,被區、市評為優良工程的項目經理;
(3)施工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并進行妥善處理的員工;
(4)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效果的'員工;
(5)敢于抵制不良現象,有強烈主人翁責任感的員工;
(6)工作一貫積極肯干,又能堅持繼續學習的員工;
(7)按時上下班,全年出滿勤的員工;
(8)在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
(二)懲罰。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立即解雇除名。
(1)任何形式的偷竊;
(2)偽造、復制、盜竊公司的商務資料,出賣公司商業機密;
(3)辱罵、歐打同事或客人,造成嚴重后果的;
(4)由于責任心不強,造成設備損壞或丟失,價值超過萬元的;
(5)違反公司紀律,經警告、記過仍未有明顯改進的;
(6)觸犯法律、法規被刑事拘留的;
(7)無故曠工超過6天的;
(8)未經批準在外兼職或私包工程的。
3、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公司事業的發展,本手冊在實踐中不斷修改完善。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7
一、員工必須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管理結構,并能向客戶及外界正確
地介紹公司情況。
二、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視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三、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四、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五、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六、員工在接聽電話、洽談業務、發送電子郵件及招待來賓時,必須時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體規定使用公司統一的.名片、公司標識及落款。
七、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須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八、員工要注重個人儀態儀表,工作時間的著裝及修飾須大方得體。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8
xxxx有限公司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試行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全體員工的職業行為和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及項目部駐地外聘、臨時施工人員。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基地管理人員實行每周五天標準工作制:上午9時至下午5時,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為午餐休息時間。夏季、冬季調整工作時間時,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遵照國家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制度。
項目駐地施工人員作息時間視工程進度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第三章考勤辦法
第四條公司基的滿勤為當月扣除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數,按照22天/月計算;工程部人員按照自然月的天數計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機打卡制度。打卡時間:上午9點至9點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兩次。
項目部、庫房等地沒有安裝考勤機的,由考勤員統一填寫員工考勤表,主管領導簽章后每月末上報綜合管理部。
第五條基地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打卡異常記錄表上填寫原因,并由部門領導簽字,報綜合管理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第一責任人,考勤員由部門負責人確定。
第七條各部門和項目部應于每月的2日前根據考勤原始記載和打卡記錄情況,對本部門上月的出勤情況進行如實匯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后報綜合管理部匯總。
第八條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等四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早退:比規定時間晚上班,視為遲到;比規定時間提前10分鐘下班,視為早退;
2、曠工: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申請批準,擅自不上班的;
2)未經申請批準遲到和早退時間超過1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視為遲到1小時,60分鐘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
3)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4)員工在上班期間因吵架、打架、嬉鬧致傷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視為曠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時間計算天數。
5)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6)脫崗時間界定:無正當理由的,沒有履行請假或請假未獲準而離開公司辦私事超過30分鐘者,視為脫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條節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xx次。如超過xx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xx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xx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xx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四、衛生制度: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xx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xx、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xx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工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xx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xx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工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xx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xx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xx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xx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xx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1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準后,到財務部預交押金100元,方可按照批準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對未經批準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50元罰款并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并處10---5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床、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2
員工宿舍管理條例
為創造一個干凈、暢通、寧靜的住宿環境,確保酒店財物及人員的'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條例:
一、員工入住宿舍須經過經理或廚師長同意,并上交身份證原件。每晚12點之前務必回到寢室,如違反出現任何后果,則本店不負任何法律職責。
二、宿舍實行寢室長負責制,所有員工務必服從和配合寢室長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財物設施不得隨意搬遷和挪用,不得占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廁所內丟棄垃圾雜物,損壞財物設施和造成廁盆堵塞的費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費用由該宿舍員工共同承擔。
四、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處倒水,不亂丟垃圾。員工宿舍物品應持續潔凈,擺放有序,不得亂丟亂放。垃圾倒到指定地點。
五、嚴禁在宿舍區域亂涂、亂畫、亂貼、亂釘釘子、亂拉繩索、吵鬧、大聲喧嘩、放高聲音響和從事商業性的活動。持續宿舍安靜。
六、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掉水龍和電源開關,熄燈時間不得超過凌晨一點。
七、吸煙者不得影響別人身體健康,不得在公眾場所和人員集中的地方吸煙。
八、宿舍實行男女分開,嚴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帶外人入住。到異性宿舍探訪須避嫌,不宜逗留過久。
九、離職員工限兩天內搬離宿舍,否則本店有權驅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補償。
十、有客人來訪須經宿舍長同意方可進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鎖好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2、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和更改線路,更換保險絲。
3、宿舍禁止開伙做飯,禁止使用煤油爐,煤氣爐或電飯煲、電熱棒、電爐等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預防和控制工傷事故的發生,規范工傷事故處理程序,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的工傷事故風險,現特制定公司工傷管理制度。
二、適用對象:
適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員工。
三、工傷的認定:
1、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工作過程中按照正常操作規章發生的意外受傷;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在搶救公司財產和維護公司利益時受傷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4、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行政管理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四、工傷事故的申報程序:
1、申報責任:
部門主管承擔本部門的工傷、安全事故的申報責任,因遲報、瞞報所致的事故責任增加部分由部門主管承擔;有總經理特批的,按總經理批示執行。
2、申報范圍:
在本部門所轄范圍內,本部門所管轄的員工發生的一切工傷、安全事故,工傷報案備案時間不超過24小時。
3、申報內容:
按《員工工傷事故備案表》申報。
4、受理部門:
部門主管將《員工工傷事故備案表》如實填寫并報與公司行政管理部備案,并在工傷事故發生后24小時內,部門主管在調查事故詳細經過中,可再次根據事件經過清楚記錄報行政管理部確認是否屬于工傷,行政管理部初審,總經理核準,屬工傷的,按工傷處理。
五、工傷事故上報處理程序:
1、若發生工傷事故,應馬上報告部門主管,部門主管立即通知行政管理部并報告總經理,行政管理部根據傷者情況處理:
(1)輕者,在公司內急救包扎;
(2)重者,迅速安排車輛將傷者送往就近的醫院。
(3)事故發生要及時上報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及相關應急人員,到現場調查拍照、取證。
2、若發生重大事故的,應保護好事故現場,盡快報告總經理和行政管理部,在24小時內由行政管理部會同部門負責人召集現場目擊者或有關證人調查事故經過,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按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執行。
六、安全事故的分析:
公司行政管理部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安全事故書面報告,填寫安全事故分析報告,填寫《員工工傷報告表》。
七、工傷安全事故的處理:
1、如工傷事故的發生主要由以下個人原因造成的,待工傷員工醫療終結后,公司依據工傷事故對公司的損失程度和影響情況進行相應的處罰,處罰包括:行政處分(口頭警告、書面警告)、記過、辭退、經濟處罰。
(1)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造成工傷事故的;
(2)違反操作規程、流程或作業指導書,造成工傷事故的';
(3)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擅離職守或擅自開動機器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安全防護設備、設施,造成工傷事故的;
(4)不按規定配備、穿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造成工傷事故的。
2、如工傷事故的發生主要由以下公司原因造成的,根據實際原因追究工傷事故發生部門主管的相應責任,進行相應的處罰,處罰包括:行政處分(口頭警告、書面警告)、績效考核扣分、降職、經濟處罰。
(1)機器設備、安全裝置未按規定檢驗、檢修、超過期限和超負荷帶病運行,設備、設施有缺陷,無安全防護設施,造成工傷事故的;
(2)對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問題,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不及時整改,造成工傷事故的;
(3)未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或違規生產,造成工傷事故的;
(4)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不安全、不衛生,又未采取措施,造成工傷事故的。
3、如因個人原因造成工傷、安全事故的,醫療費由其本人承擔;如因公司原因造成工傷、安全事故的,醫療費由公司承擔。
4、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和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程度,對造成工傷、安全事故的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事故嚴重程度較小的,對部門主管、主要和次要責任人都進行書面警告,并對部門主管經濟處罰500元,主要責任人經濟處罰300元,次要責任人經濟處罰100元;事故嚴重程度較大的,對部門主管降職,并經濟處罰1000元,對主要責任人實行辭退,并經濟處罰500元,次要責任人實行記過,并經濟處罰200元。
八、本制度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九、附件:
1、《員工工傷事故備案表》;
2、《員工工傷報告表》;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既嚴格又合理的控制相關費用支出,以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辦好事為原則,達到節約成本,保證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因公司業務的所有公司員工的出差。
第三條 出差種類:
1. 短程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 遠途出差:出差當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條 出差:
1.員工出差,由出差人員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出差。
2. 出差期間不予報支加班費。
3. 員工出差,原則上只報銷權限范圍內的長途車票。如需乘坐飛機,應事先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并得到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 員工國內出差的住宿費用按照公司以下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需向公司報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員工應積極、認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員工出差外地,應隨時保持與公司的聯系,必須開啟易掌控,并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直屬領導及公司領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時間給予限定,員工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營銷總監批準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事由,由營銷總監審核簽字后,經總經理審批,財務負責人方可借款。
9. 員工回公司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匯報時間給予限定,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將出差情況(重要事項匯總報告)或者對照“出差申請單”一一匯報和督導,報告直屬領導或營銷總監。
10.審核人員根據簽有直屬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流程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1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第五條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員工,其出差費用報銷票據必須在月底提交給財務,不得超過次月5號,不按時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發工資,直到提交才能發放工資,再由財務部門補發工資。如出差人員沒能回公司需要郵寄回營銷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再到財務報銷。
3.報銷差旅費(吃、住、行、客情),應據實提供真實有效的發票,發票種類不局限;報銷業務費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當天當次所發生的業務費用發票,不允許用其它發票沖賬,如發現有虛報不實,除將所虛報款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原則上公司收到報銷單后3個工作日處理完畢。
4. 差旅費報銷單據需注明離京出發時間和到京時間,以不滿12小時計半天,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所有出差人員出差途中在車上住宿的只計算30元/天/人伙食補助,住宿補助及市內交通補助不予于計算。
第七條 業務接待費用的報銷
1、所有客情招待費用必須要部門經理或指定領導電話或當面申請,并填寫《招待費用申請單》,由領導批準后,方可憑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報銷。未申請的或者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銷
2、報銷時需先由經辦人在宴請客人的發票背后簽名,并注明宴請所在單位的名稱、時間(早餐、中餐或晚餐)、進餐人數(用筆標注在背面),再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計節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補助正常,平時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額外休息,
2、由于長期出差,公司給予每年7天(含一個周六日)的帶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時間,但要提前7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直屬領導指示延時的,返回公司次日辦理請假手續、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直屬領導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超假時間按曠工論處。
4、原則上不批準在工作日內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時間,乘車時間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須從公司打卡方可計入考勤,離乘車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須易掌控考勤。
第九條 差旅費開支標準及范圍
1. 國內地區劃分:共分二類地區
一類地區: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如珠海、廈門、深圳、汕頭、海口、廣州、上海、北京、武漢、長沙、天津、重慶。
二類地區:各省地級城市。
城市
地區
公司領導
部門經理
大區經理(部門副經理)
區域經理
業務骨干/銷售助理/業務員
一類
省會城市(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
住宿補助
視工作需要而定
120
伙食補助
30
交通補助
據實
30
90
90
二類
地級市
住宿補助
際工作
需要
而定
伙食補助
30
30
30
交通補助
據實
30
30
30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職員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車的,則不屬于下列交通費用的報銷范圍。
2)在公司所在城市內沒有派車出差的,按實際到達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軌道交通、公共汽車或出租車發票報銷。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補助30元,不再報銷打車費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請此費用。
4)出差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公司沒有派車的.,按以下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類別
飛機
輪船
火車
副總經理以上
自定
一等倉
軟坐、軟臥、硬臥
動車組一、二等
部門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軟坐、硬臥、高鐵、
動車組一、二等
大區經理(部門副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軟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區域經理
經總經理批準
二等倉
硬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業務骨干/銷售內、外勤/業務員
經總經理批準
三等倉
硬坐、硬臥、
動車組二等
注:以上交通工具,應自行購買車票,特別是機票,必須向領導申請方可購買,未經批準的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進行購買,購買原則是提前準備,盡量買特價機票或者折扣機票,詳見《機票購買的管理制度》,否則一律不予報銷交通費用。
4. 住宿標準:
1、 如公司在該地區機構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員盡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單位提供免費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
3、如出差至員工的戶籍所在地,未產生住宿費用的,公司按住宿費標準的50%給予補助。
4、兩個人(異性除外)同去一個城市出差,盡量同住一個房間,住宿標準合計為:一類城市140元/天/2人;二類城市120元/天/2人: 一類城市180元/天/3人;二類城市150元/天/3人,給予報銷住宿費,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兩間房,必須向直屬領導申請同意,方可報銷,未申請的按照上述執行。
第十條 伙食補助標準:
1、 外地出差每天報銷餐費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內出差,確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時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報銷人民幣10元做為午餐補貼。
3、所有外地出差人員,當天如有招待費用產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補助。
第十一條 凡在區域當地招聘的銷售人員,執行工作日內每天交通費20元,飯補10元,出差同外派人員報銷標準。北京地區交通費用實報實銷,見交通充值卡票據。
本規定從20xx年02月15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5
1、住宿人員上班、外出等室內無人時,嚴禁非本宿舍人員進入,違者予以警告并處50元罰款/人次;期間,室內發生物品丟失、被盜追究其相關責任者的賠償責任。
2、禁止在室內、樓道、房間門口堆存垃圾、雜物;不準在樓道內洗頭、洗澡、潑水,違者處10元罰款/次。
3、不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垃圾,違者處10元罰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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