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2篇)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結合公司現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及建筑物;
2、機器設備:指生產、生活所用設備包括:打草機、綠籬機、電焊機、割磨機、切膜機、角磨機、打磨機、熱熔機、疏通機、吸塵器、電錘、手電鉆、打壓泵、電流表、萬用表、兆歐表、內六角、鋼鋸、尖嘴鉗、剪絲鉗、大力鉗、手錘、拉釘鉗、梅花扳手、開口扳手、活動扳手、套筒扳手、抽油煙機、猛火爐、電飯鍋、冰箱/柜、排風扇、熱水器、洗衣機、打卡機
3、運輸工具:包括汽車、垃圾車、行李車、叉車等;
4、計算機及設備:包括顯示器、主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掃描儀、投影儀、相機、鏡頭、移動硬盤、移動光驅、u盤、監控系統、等相關辦公設備;
5、辦公家具:包括空調、飲水機、文件柜、辦公桌椅、茶幾、鐘表、電視、床、衣柜、電視柜、電風扇、樓梯、保險柜、電烤爐等;
6、檢驗工具:包括電子稱、卡尺、厚度計、扭力計、秒表等。
7、娛樂家具:乒乓球臺、臺球桌、麻將桌、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原則,全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由各實際使用部門進行保管與保養。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置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主管以上人員)。
4、按照要求定期本對固定資產進行保養;
5、行政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行政部對固定資產每半年進行一次盤點,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采購申請表》(格式見附1),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報經各部門負責人、工程部、行政部、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計算機設備、辦公設備、家具、運輸工具、娛樂家具報經各部門負責人、行政部、財務部及總經理批準。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以備合理采購。
2、所需固定資產到位后,由其使用部門負責驗收,并填寫《固定資產登記表》(格式見附2)一式三份,在《固定資產登記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數量,并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行政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臺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見附3),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后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行政部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財務部,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閑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見附4),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后,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見附5)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負責人、生產部門負責人、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并在《固定資產登記表》上注明出售日期及數量,臺賬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準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并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見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部經理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準后,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實物交行政管理部進行處理。處理后對臺賬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賬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編號原則:按所在部門兩位中心字拼音的首字母、資產大類、順序號、取得年月日編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碼為01;
2、機器設備代碼為02(指生產所用設備);
3、運輸工具代碼為03(包括汽車、地牛、叉車)
4、計算機設備代碼為04(包括顯示器、主機、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掃描儀、投影儀、相機、鏡頭、移動硬盤、移動光驅、u盤、等相關辦公設備);
5、辦公家具代碼為05(包括空調、飲水機、文件柜、辦公桌椅、鐘表、電視、床、衣柜、電視柜)。
如:生產部20xx年7月1日購置一臺計算機,則編號為xx
所在部門兩位中心字拼音的首字母資產大類順序號購置20xx年xx月xx日
十、固定資產的盤點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盤點分年中盤點和年末盤點,由行政管理部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盤點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見附7),詳細反映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并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
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財務部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賬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
1、資產管理包括資產的保管、保養、使用、維修及支付保養、維修的各種支出。
2、資產實行分級管理。所有資產由財務部列帳記載,其中工程、機電、設施類物資由工程部管理,涉及各使用部門的由部門保管;其他物質由綜合事務部管理。
3、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價值在人民幣2,000元以上的電器、機械、運輸工具等為固定資產;不屬于固定資產而價值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為低值易耗品;辦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為辦公用品;其他消耗性物品為物料。
4、所有固定資產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門歸類登記;屬個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歸類登記。
5、各種物資應設倉庫保管,倉庫應分品種、規格和型號設帳記錄各種物品的收、發、存情況,并按月向總經理、副總經理和財務部報送月報表。
6、各種物品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檢修。由使用部門提出檢修計劃,經批準后,由對口部門安排檢修.
7、固定資產發生損壞時,使用部門應立即報告管理部門維修。損壞嚴重時,必須報告公司領導。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資發生損壞時,由使用部門或使用人向有關管理部門辦理以舊換新。屬人為損壞者(包括需維修的)由責任者進行賠償。
9、固定資產或低值易耗品報廢時,由使用部門填寫報廢表,經綜合事務部組織相關部門鑒定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報廢,由歸口主管部門進行處理。所有物品進行檢修、報廢時均需到財務部備案。
10、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國家的每一固定資產預計殘值率10%確定其殘值后,按直線法計提折舊,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計提;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不補提折舊.
11、各種低值易耗品在領用后,原則上一次性攤銷。但數額較大的,按使用時間攤銷。
12、購置各種物品必須辦理進庫驗收手續;領用各種物品必須填寫領料單,經部門主管簽批后辦理領用。庫存物品每月至少盤點一次,發生盤盈、盤虧或變質,應立即查清原因,報告主管領導。情況嚴重的,應報告公司總經理。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3
1、完善企業關于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完善企業關于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應從根源上杜絕固定資產流失的現象發生,做到賬目、卡、實物相符。具體而言就是應明確固定資產的各責任人的權利與義務,使與固定資產相關的個人與各項行為明確化、透明化。而且,為了達到使閑置的固定資產合理流動的目的,要加強閑置設備的調劑管理,盡可能提高其利用率,最終實現其使用價值。
2、固定資產定期盤點制度。固定資產的使用和保管部門要定期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定期盤點的次數多少可根據企業規模、固定資產數量的多少等因素而確定,但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企業應成立固定資產盤點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可由固定資產實物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及財務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固定資產盤點之前應確定盤點日,財務部門應將盤點日前購入、出售或報廢的各項固定資產全部登記入賬。對因非正常情況而不能及時入賬的固定資產,資產實物管理部門應對該未及時入賬的固定資產予以標示。
3、建立并實施計算機動態管理。所謂計算機動態管理,是指借助計算機技術,將計算機運用到固定資產的管理當中,包括固定資產的采購、入庫、保管、使用、折舊、報廢、租借等種種變動情況,借助計算機管理使固定資產管理達到科學化、現代化的目標。在選擇管理軟件時,應選擇性價高、功能全面、操作簡單、透明度高的管理軟件,再配合管理臺賬、設備卡片、固定資產賬簿等文字記錄,使固定資產管理真正做到透明、有序、有效。同時,管理軟件應具備信息傳遞或公開制度,使每一位參與者都能夠將信息彼此傳遞、分享,同時也起到相互監督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固定資產管理的透明化、正規化和合法化,保證固定資產使用的最大效益。
4、加強固定資產及時維修與保養。企業在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方面,應首先建立起相關的計劃或者規劃,定時定期對固定資產及設備進行盤點、總結,對損壞的固定資產及時進行維修與保養,以確保固定資產的最高使用效益。同時,對于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也應設置專門的`場所來保存,有條件的話應雇用專門人員對其進行定期檢查與維護,同時,應根據不同的設備特性實施不同的維修、檢修、保養的方法,以減少不必要的開支。
5、完善固定資產處置、報廢制度,盤活固定資產。企業對固定資產處置要做到物盡其用,制訂設備報廢條件: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益低,經濟效益差;主要結構和零部件嚴重磨損,無法修復,無改造價值;因重大事故或意外災害受到嚴重損害,且無法修復;嚴重影響環保、安全,容易引發人身安全和環境污染,修復改造不經濟;按國家能源政策規定應淘汰的高耗能設備。同時也要采用多種形式盤暫時不用的閑置固定資產,盤活閑置固定資產不但能給企業帶來一定的現金收益,也能夠節約管理成本。
6、實行固定資產全過程管理制度。由于現代企業的生產,很多是流水線生產,生產線是聯動,其中一個環節的設備出現故障,就有可能造成整個資產組停產,因此,要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過程管理。一是制定覆蓋固定資產全過程管理的規章制度;二是建立起固定資產三級管理制度,有效約束“實物管理、價值管理、使用部門”三個層面,實現業務處理的統一、協調。最終形成以流程為導向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體系;三是建立聯動的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為真正實現數據共享,固定資產信息的有效聯動,在規劃固定資產管理系統時,充分利用生產管理系統已有的設備臺賬的基礎資料,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尋求財務資產卡片與生產系統臺賬之間的對應關系,先將生產系統中的資產按價值管理的口徑劃分為主設備與附屬設備,然后通過財務資產卡片與生產臺賬之間的內在聯系,建立一一對應關系,生產系統中設備動態維護的信息通過信息發布的方式實時反映在固定資產管理系統中。
7、實行固定資產的歸口分級管理。很多企業在固定資產管理方面存在賬實不符的問題,因此可以對固定資產實行歸口分級管理。所謂固定資產歸口分級管理是指在企業財務部門的統一協調下,按固定資產的類別,由企業的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管理,按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由各級使用單位負責具體管理,進一步落實到班組和個人,并同崗位責任制相結合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該管理主要分為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歸口管理,一般企業的生產設備歸生產部門管理,動力設備歸動力部門管理,運輸工具歸運輸部門管理,房屋、家具用具歸后勤部門管理,各種科研開發設備歸技術部門管理等。各歸口管理的部門要對所分管的固定資產負責,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另一方面的內容是在歸口管理的基礎上,按照固定資產的使用地點,將各類固定分別交由企業內部各級使用部門負責具體管理,有些資產的管理責任還要具體落實到班組和個人。這樣便可做到層層負責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資產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證。
8、對固定資產實行集團化管理。對于企業集團的子公司、分公司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全局出發,在了解子、分公司的資產的基本狀況的基礎上,對各下屬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集團化管理,對固定資產進行合理調劑使用,避免分公司各自為政,各行其道。這樣既可以節約購置新設備的資金,也可以盤活各個下屬公司的固定資產,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減輕企業財務壓力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明確固定資產管理權限,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根據《公司法》及相關財務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的固定資產指的是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作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只要固定資產的所有權屬于本公司的,不論其存放地點、形成方式等因素都須納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圍之內。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購建程序
第一條購建固定資產作為投資行為,公司應納入年度投資方案并附新增固定資產的明細清單,報董事會審批。
第二條如果實際購建的固定資產與經董事會審批的投資方案中所附清單上的固定資產的名稱、型號、數量等基本一致(差異不超過10%),視為納入年度投資方案的固定資產處理;如果公司臨時調整投資方案或調整明細清單上的具體項目,當作購建未納入年度投資方案的固定資產處理。
第三條購建納入年度投資方案的固定資產投資,附原經董事會審批的投資方案,計算機信息投資報萬向集團公司發展部審核后按程序審批;車輛的購置按照《萬向集團車輛購置有關費用列支管理規定》程序辦理。
第四條購建未納入年度投資方案的固定資產(包括基建購置固定資產),由資產的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應的`可行性報告,報董事會批準。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驗收程序
第一條對一些技術成熟、性能穩定的固定資產,應在使用正常并由經辦人和相關技術人員驗收簽字后,資產管理部門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第二條按合同定制的專用機器、機械等重要設備,應由制造單位、采購部門、使用部門等參加驗收。在設備經調試正常并達到合同規定的各項技術指標后,方可轉入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基建項目的驗收由公司總經理組織,應有基建項目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基建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等參加,驗收應嚴格按建造合同規定的工程標準實施,在竣工驗收報告上必須有參加驗收者的簽字。基建工程經驗收合格后資產管理部門方可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一條管理固定資產實物的部門應與管理固定資產帳務的部門嚴格分開,并制定相應的內部控制措施,保證帳實相符。
第二條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部門必須設置并登記好固定資產臺帳,應將實物保管的責任按實際情況分配到各相關部門和人員,防止出現資產無人管的現象。
第三條公司應積極采取措施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防止自然環境的侵蝕及人為的破壞。
第四條對于固定資產的使用人員,尤其是易損資產的使用人員,公司應提供適當的操作培訓以合理利用資產,延長資產的使用壽命。
第五條公司必須設立小組專門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維修,及時發現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一年內對固定資產須進行1-2次盤點,對余缺數量應及時查明原因落實責任。若盤虧資產屬于個人責任的,應追回資產并作出處罰。
第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挪用公司的固定資產,一經發現將從嚴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處置程序
第一條對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由于長期使用而效率低下,運行成本大于其產生的效益的,企業可以在組織相關部門分析并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董事會核準后予以調帳。
第二條未使用、不需用、利用率很低的固定資產經資產的使用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分析論證后可以轉讓,轉讓的價格原則上不得低于固定資產的凈值,轉讓前由使用部門填寫固定資產轉讓申請單,報公司總經理審核。
第三條因使用時間較長、磨損過大或不能適應生產經營要求需要報損的固定資產,其審批程序和權限與轉讓固定資產相同。
第六章罰則
第四條1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購建后,造成閑置的,公司總經理應承擔全額責任。
第五條在固定資產的驗收過程中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甚至收受賄賂的,處以1000-10000元的罰款并按相關人事制度處理。
第六條未經批準擅自購建固定資產的,責令返還資產并視責任大小對相關人員處以200-1000元的罰款。
第七條因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不當,造成嚴重損失的,應由相關責任人員承擔損失金額的10%--20%。
第八條未經批準擅自出租、出借、轉讓、報損固定資產的,責令將資產返還原狀,由相關責任人全額承擔因資產轉移造成的損失并處以1000-2000元的罰款。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財務部。
第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制度同時廢止。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5
第一章說明
第一條為了確保公司股東的權益,提高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水平,根據國家有關固定資產管理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企業生產經營的物質基礎,應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資產的利用率,確保公司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條完善固定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種固定資產臺帳、檔案。
第四條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嚴格執行固定資產更新、新增、調撥、報廢等審批手續。
第五條有計劃地組織對現有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強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及時處理多余和閑置的固定資產。
第六條定期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實地盤點至少一次,對盤虧、毀損和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并上報主管部門(公司總部,國資局)批準,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第七條要定期考核固定資產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對固定資產的購進、出售、清理、報廢和內部轉移等都應辦理有關手續,并應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第八條嚴格資產折舊與固定資產折舊資金的管理。合理折舊,真實地反映成本和企業利潤,正確地評價生產經營成果。充分挖掘現有固定資產的潛力,促進產品數量、質量的提高,降低產品成本,保證公司擴大再生產和技術進步資金的需要。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標準和分類
第九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它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價值在1500元以上。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第十條對固定資產按經濟用途和使用情況分類管理:
(1)生產用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造物、動力設備、傳導設備、工作機器及設備、工具儀表及生產用具、運輸設備、管理用具等。
(2)非生產用固定資產、包括職工宿舍、食堂、學校、醫院、專設的試驗機械等單位使用的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
(3)出租固定資產、指租給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
(4)未使用的固定資產,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資產,調入尚未安裝的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5)不需用的固定資產,指本企業不需要處理使用的固定資產。
(6)封存固定資產,指經審核批準不用的設備。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折舊
第十一條折舊是指固定資產由于磨損而轉移到產品成本中的價值,所提取的價值用貨幣表示就是折舊費,折舊費用于固定資產的不斷更新和重置。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采用分類綜合折舊率,提足折舊后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但其未提足部分應從企業當年損益中抵減,并按其未提足額的50%,從各分(子)公司的工資資金兌現額中扣除。當月增減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額在下一個月份相應增減。
第十三條報廢或轉讓的固定資產的變價凈收入(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原價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作為公司的營業收入或營業外支出處理。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費用,采取待攤辦法進行核算,攤銷期應與大修理周期相同。
第十五條各分子公司應加強固定資產使用的管理,計劃財務管理部門應逐月編制“固定資金用量計劃表”核算好固定資金產值率和固定資產利用率。
第四章固定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及權限
第十六條公司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常務副總經理、總會計師
成員:生產管理部、計財部的有關人員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全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審批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購置和報廢。對固定資產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進行全面監督,組織參與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清查,針對清查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改進固定資產的使用和保管。
第十八條各分(子)公司由財務部門會同設備部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組,負責分(子)公司內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登記建檔,提供未到期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已提折舊,參與固定資產的價值重估,正確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
第十九條各分廠、車間及其他使用單位設立固定資產專職(或兼職)管理員,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責登記、建卡、設帳,對變更情況及時逐級上報。
第二十條各分、子公司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只有使用保養、維修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出租、外借、報廢、轉賣的權力,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使用,保養、修理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生產管理部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凡由公司組織實施的新建、擴建等專項工程中形成的固定資產,均需要實際發生的投資費用和安裝的臺數由生產管理部、計財部按照竣工資料分類逐項登記“固定資產帳冊”和填制“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帳冊和卡片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使用部門各存一份。對有關內容填寫不清或弄虛作假者,要追究其責任。
第五章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管理及審批
第二十二條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首先要詳細填寫“固定資產更新申報表”上報生產管理部,生產管理部根據固定資產申報表到現場進行實地考查后,報主管領導批準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第二十三條審批程序
1、二十萬以下(含二十萬元)的固定資產更新由生產管理部報主管經理審批,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2、二十萬以上的固定資產更新,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預審,提交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六章新增固定資產的管理及審批
第二十四條各分(子)公司新增固定資產必須首先填寫“現有生產裝置新增固定資產申報表”報公司生產管理部。
第二十五條審批程序
1、新增固定資產金額在二十萬元以下(含二十萬元)者,由生產管理部報主管經理審批,轉交有關部門執行。
2、新增固定資產總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預審,再提交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審批。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和新增固定資產申報表獲批準后,所需要設備的采購和土建、安裝、施工合同一律按公司頒發的《合同管理制度》執行。所有固定資產采購和施工合同必須報生產管理部、供應部和計財部備案執行。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更新在辦理申報審批手續的同時,應辦理被更新固定資產報廢手續。
第二十八條新增固定資產在二十萬元以上的項目,要有科研報告和可行性論證書。
第七章固定資產的報廢
第二十九條各分(子)公司首先要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審批表,經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審核,上報總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后,方可報廢,并對報廢資產建立臺帳,責成專人進行管理。對報廢所得收益,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條各分(子)公司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匯總表連同審批表一起報送公司生產管理部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統一審查后,轉財務部門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出租、外借、轉讓、變賣需以分(子)公司總經理簽字,生產管理部核準,報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并到該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登記和辦理有關手續,對出租、轉讓及報廢殘值所得的收益,按國家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對租入的固定資產,由租入單位負責其維護和保養、檢修工作。
第三十二條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管理組每年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落實盤盈、盤虧和應報廢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管理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分析審核,將結果以文字及表格形式于12月底前報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
第八章固定資產的調撥
第三十三條公司組建后,各分(子)公司所有組建時的固定資產,租出部分的固定資產,組建后新增的固定資產(包括從外單位購回還沒有使用的)等均屬調撥范圍之內,租入固定資產不在范圍之內。
第三十四條各分(子)公司固定資產的調撥,由調入單位負責辦理,認真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表樣附后),按調撥內容要求,經逐級審核后方可執行。調撥單一式六聯,總公司生產管理部、計財部、調入、調出單位財務、主管部門各一份。即
①分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調撥,調出單位作固定資產減少,內部應收款增加。調入單位作固定資產增加,內部應付款增加,但雙方必須在當月報表中加以說明,便于報表匯總。
②分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調撥,可視作買賣關系,調出單位作固定資產減少,銀行存款或現金增加,調入單位作固定資產增加,銀行存款或現金減少。調撥業務發生后,生產管理部將作為考核更改大修項目的內容。固定資產的調撥手續,每月的10~25日為辦理時間,固定資產的上帳、下帳、折舊的停提、開提時間以調撥單規定日期為準,當月必須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五條固定資產的調撥手續,每月的10~25日為辦理時間,固定資產的上帳、下帳、折舊的停提、開提時間以調撥單規定日期為準,當月必須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六條調撥固定資產折舊的停提續提時間按國家的規定辦理,即調出單位當月必須計提折舊,調入單位在入帳后的次月續提折舊。固定資產的技術檔案。調出單位應隨同調撥單一起轉給調入單位。
第九章閑置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三十七條各分(子)公司每年大修、改造、革新后,從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或停用的閑置固定資產應及時予以整理,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申報表》(表式附后),擬定處理意見后經總經理簽字呈報總公司及分管副總、計財部、總經理審核后為準。
第三十八條《閑置固定資產明細申報表》一式四份,總公司生產管理部、計財部、分(子)公司主管部門、財務各一份作為帳務處理依據。
第三十九條閑置固定資產的折舊停提時間以審報表中總公司總經理簽署意見日期為準。
第四十條閑置固定資產的調撥,按第一章規定辦理。出售給本公司以外單位要報總公司生產管理部及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6
一、學校財產管理的范圍和標準
1.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如圖書館圖書、課桌椅、學生宿舍床、柜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七類: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設備單價不足500元、專用設備單價不足800元、非大批同類物資等物品。
3.消耗物品是指維修、修繕材料及小工具,勞技、實驗材料及玻璃器皿,辦公用品等物品。
二、內部管理機構和人員財產管理職責
1.校長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其依法管理的國有資產負全責,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
(2)財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應當任用德才兼備、細致認真、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總務部門負責人和財產管理人員。
(3)組織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徑了解上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識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違紀、玩忽職守的部門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權副校長或總務部門負責人代理行使該項管理職責,但校長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2.分管副校長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在校長授權的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財產的計劃、購建、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2)擬訂有關制度、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執行有關制度及規程。
(3)建議任用細心、認真、負責并有一定專業基礎的財產管理人員并指導其工作。
(4)經常檢查學校財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對學校財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5)校長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職責。
3.總務部門負責人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財產實物賬、實物管理單據是重要的會計資料,總務部門負責人對財產實物賬、實物管理單據的建立、填寫、登記和編制資產報表負指導和監督、檢查的責任。
(2)協助進行年終財產清查、固定資產的計劃購建、清查報廢等工作,對學校擬定的有關財產管理制度初稿有參與修改、提出建議的責任。
(3)監督并檢查會計(報賬員)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等賬務的報銷、記賬、結賬等工作。
(4)校長授權的其他管理和監督職責。
4.財產管理員工作職責:
(1)負責財產實物賬、實物管理單據的建立、填寫和登記,編制有關資產報表,做好財產的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
(2)妥善保管庫存財產,堆放有序,防止霉爛變質,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定期檢查各部門財產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
(3)提供物品采購計劃,保證供應。執行分發制度,堅持原則。對部門和個人領用的財物,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4)定期清查盤點,定期與會計對賬,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5)總務部門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職責。
5.會計員(報賬員)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按規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消耗物品的報賬工作,對入賬的財產驗收、領用、調撥、盤點單據等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財產管理員糾正。
(2)指導或要求政府財務管理(記賬)中心,對固定資產要按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并提供準確詳細的財務賬面資料,以便進行賬務處理。
(3)在定期財產清查中負責與財產管理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
(4)總務部門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和監督職責。
6.使用部門和使用人財產管理責任:
(1)指定部門財產管理責任人,領用、保管和維護本部門財產。
(2)領用財物時辦理有關手續,保管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領用單,愛護公物,做好財物的保管和日常維護。
(3)協助清查盤點,損壞或報廢時報告財產管理部門,調離崗位前通知財產管理部門辦理移交或交回手續。
三、財產管理工作規程
1.建賬建制
(1)委任財產管理員,配備專用電腦,統一使用“深圳市學校財產管理軟件”進行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管理。不得聘用校外臨時人員擔任財產管理員。
(2)按照“固定資產分類編碼表”的要求建立固定資產實物賬,固定資產會計賬和實物賬應同時核算數量、單價和金額。
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實物賬(卡)可以只登記數量不核算單價、金額,會計部門對隨購隨用的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可以于購入時直接列支,但應定期檢查低值易耗品和消耗物品的實物管理。
(3)使用統一的固定資產驗收單、領用單、調撥單、盤盈盤虧報告單、報廢單、設備標簽等單據,各種單據上所列項目和內容應填寫齊全、簽名完整。
2.購建和驗收
(1)政府基本建設投資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設備設施等,項目竣工驗收決算后,根據有關部門提交的資料,作為無償調入固定資產處理,會計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同時按照表列數額及相關資料入賬。
(2)接收其他部門或開發單位配套建設形成的房屋、建筑物、設備設施等,經有關部門驗收并辦妥交接手續后,根據有關部門的資料,辦理產權轉移手續,會計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同時按照表列數額及相關資料入賬。
(3)單位有償調入、購入、無償調入、自制、接受捐贈以及盤盈的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由財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其中,技術性較強的儀器設備和工程,除根據合同、發票進行實物數量驗收外,還應會同技術部門、使用部門對照使用說明檢驗技術性能和產品質量,如發現技術性能、產品質量、數量及規格型號與合同不符,資料不全等情況應及時向有關單位聯系解決。
設備驗收后,必須及時安裝、調試、投入使用,發現問題必須在索賠期內抓緊辦理。
(4)財產管理員驗收固定資產時應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會計記賬部門、管理員各留存一份。
自制完成的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按照自制成本入賬,無償調入、接受捐贈和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市場價值或重置價值估價入賬。
(5)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后,管理員應及時記實物賬,制作“設備標簽”粘貼于每件設備的醒目位置。
3.領用、調撥和移交
(1)領用一般、常用的固定資產按照使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審――學校財產管理員調查――總務部門負責人審批的程序由本部門財產管理員統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貴重固定資產還需經過校長審批。
領用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領用單》一式二份,會計部門、使用部門(使用人)各留存一份。《固定資產領用單》必須按照內容填寫完整,以便管理。
(2)固定資產發出后,管理員應將各個使用部門和使用人領用的固定資產打印清單保管。設備在學校內部調劑使用時,管理員應填制調撥單,并相應更改使用部門記錄,不更改實物分類記錄和會計記錄。
(3)教職工在學校內部改變工作崗位時,學校人事部門應通知管理員變更其使用記錄。教職工離校時將個人使用的財產交管理員收回并證明后,學校人事部門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4)財產管理員離崗時應在學校總務部門負責人的監督下辦理交接。財產管理員離校時需由總務部門出具證明后,學校人事部門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5)學校財產(固定資產)原則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并依時收回外借財物,如有損壞由借用人照價賠償。
4.保管、清查和報廢
(1)按照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制。使用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保養和保管,執行技術操作和維護規程,確保所使用財產的安全完好。
(2)每年十一月學校應進行年終清查,根據各部門(個人)使用清單進行清點,清點結果必須與會計賬和實物分類賬核對。漏記、錯記的項目應及時調整,無償調出、報廢、盤盈、盤虧的財產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申報批準后及時調賬。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學校不得處置和轉讓固定資產。
因基本建設需要經批準而拆除的原有房屋或建筑物,要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相關拆建文件(批示)等資料辦理核減校舍、建筑物面積以及固定資產的手續。
(3)學校各部門閑置的財產應及時通知校產管理員調劑使用,使用部門無權自行處置本部門的財產。
5.管理和監督
學校理財小組、教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
(1)是否建立健全了財產管理職責和內部管理監督制度。
(2)校長、總務部門負責人監督職責的履行情況。
(3)是否依財產管理規程的要求和程序工作。
(4)會計資產賬、財產實物賬的建立與核算是否合規,原始單據的填制、保管是否合乎規定。
(5)財產的保管、維護和使用情況。
(6)財產是否定期清點,賬賬、賬實是否相符。
(7)財產管理人員的任用是否合乎規定。
學校總務負責人依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進行日常監督。發現原始記錄不真實、不完整,會計資產賬與財產實物賬核算不合規,賬賬、賬實不相符,財產管理工作違反程序,財產管理人員任用不合規等情況的,按照有關財務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校長報告,請求作出處理。
6.學校各級管理人員不能認真、全部、合格履行職責的,由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或者調換崗位,情節比較嚴重的可給予行政處分。因失職、管理不善造成財產丟失、短缺、損壞或者其他經濟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7.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和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情況進行監督、檢舉,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不得打擊報復。
校長和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對依規履行職責、制止、糾正、抵制違反本制度行為的會計人員、管理人員和教職工實行打擊報復的,由學校或上級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附則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7
(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授權總務處具體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由財產保管員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
(二)、固定資產的核定: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自制、調入、捐贈的資產符合上述條件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三)、固定資產的申報:根據學校各組室的工作需要,須事先就所需添置的固定資產的項目、使用的效益等方面提出書面申請,報校長室審核批準,確定經費來源。經審查批準后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區政府采購辦有關文件要求,固定資產的購置分集中采購與分散采購,凡屬集中采購的設備,按區政府采購辦要求、方式,進入規范、嚴格的招投標程序,中標確定后才能進行購置;凡屬分散采購的設備,應由校長室、總務處及提出申請的組室等方面人員組成集體評議小組,確定固定資產的購置環節的各項工作。購置的固定資產在接收時,應由財產保管員進行驗收,并報總務處負責人審核。經審核同意后,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進行登記。
(五)、固定資產的領用:使用部門負責人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該組室的使用人員也須在固定資產領用單上簽名。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固定資產在本單位的使用部門之間發生轉移時,財產保管員應同時調整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的相關內容,并做到帳相符,帳實相符。
(七)、固定資產的使用:固定資產必須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如不慎造成固定資產損壞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使用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固定資產的`修理:使用部門必須事先就所需修理的固定資產的項目提出申請,經過檢驗、確認、審批手續,才能進行修理。其中,提請修理部門和實施修理的單位或個人應相互分離,或至少應有其他方面的監督;修理完工必須辦理驗收交接手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修理單位分別驗收簽字。
(九)、固定資產的檢查: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原則上每6個月會同會計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簿(卡)、物相符。如有不符,查明原因上報單位領導及時進行處理。
(十)、固定資產的核銷:固定資產發生報廢與核銷時,使用部門應填寫書面申請報告,根據固定資產報廢與核銷金額的大小,經財產保管室審核后,分別報總務處負責人、校長、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審批。接批復后,會計人員按規定進行及時賬務處理,并通知財產保管員在固定資產登記簿(固定資產卡片)上注銷該資產。轉出、贈送他人的固定資產手續比照執行。
(十一)、固定資產管理中的其它事項參照《xx區教育局關于核定房產等國有資產的暫行規定》和《xx區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處置管理的補充意見》的文件執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8
一、固定資產的購置:
固定資產的日常購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行政部根據固定資產年度預算,于各月末匯總各部門的購置申請,列出各月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行政部統一辦理。固定資產購入后由使用部門、行政部會同驗收,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由經手人、保管員簽字確認。行政部憑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審批單、購置發票、固定資產驗收單及時向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二、固定資產的領用: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領用固定資產時須填制領用單,列明領用部門名稱、用途、固定資產名稱、規格、數量、金額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固定資產保管員簽字后領出。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
公司固定資產由行政部,財務部會同管理。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憑合法、齊全的'原始單據逐筆登記固定資產增加、減少情況,詳細列示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折舊率、原值、累計折舊、凈值。行政部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詳細列示固定資產的數量、使用部門、存放地點、完好程度等。行政部負責監督各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完好,會同財務部定期進行實物清點,編制盤點報告,發現差異,及時查明原因,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四、固定資產的報廢:
固定資產因自然磨損等原因失去原來的使用價值或滅失時,由各使用部門提出申請、說明原因,經使用人、保管人簽字確認后,報總經理審批。公司固定資產報廢由行政部、財務部共同處理,處理情況報總經理審批后(重大金額固定資產報廢須報董事會審批),據此核銷固定資產明細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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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及損壞,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提高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資產單價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如課桌椅、家具、圖書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學校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筑物和附屬設施。內容為:
教學用房:教室、實驗室、電化教室、圖書室、階梯教室、傳達室等。
辦公用房:辦公室、會議室等。
生活用房:教職工宿舍(未參與房改的宿舍)、學生宿舍、食堂餐廳、鍋爐房、浴室、倉庫、廁所等。
生產用房:校辦企業廠房等。
運動場館:體育館、風雨操場、燈光球場等。
建筑物:操場、圍墻、道路、水塔、假山、雕塑等。
附屬設施:通訊線路、輸電線路、網絡線路、水氣管道等。
(二)專用設備。專用設備是指學校根據教學和業務工作的實際情況需要購置的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內容為:物理儀器、生化儀器、電化教學設備、網絡信息技術教學設備、教學標本、文體器材、醫療器材、交通運輸、通訊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一般設備是指學校用于業務工作的通用性設備。內容為:辦公自動化設備、辦公用桌椅、辦公家具、學生桌椅、學生用床、炊具、服裝等。
(四)文物陳列品。文物陳列品是指學校的各種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圖書是指學校儲藏的由學校統一管理使用的紙質圖書和電子圖書。
(六)土地。已辦理土地使用證,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校園土地和勤工儉學土地。
(七)其他固定資產。其他固定資產是指以上六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
第四條固定資產計價。固定資產計價標準有原始價值、重置完全價值和殘值。根據學校業務活動和固定資產管理的特點,主要采用原始價值計價,在無法確定固定資產原值時,采用重置完全價值計價,由學校清理資產小組評估。
第五條固定資產賬務處理。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審核后的固定資產原始憑證,連同入庫單或驗收單一并入帳。入庫單應視同發票一樣,作為固定資產入帳附件,一并作為原始憑證裝訂到憑證中。
按中小學校賬務處理方法做好固定資產的增加(購入、新建、調入、捐贈、自制)減少(調出、變賣、報廢)等入賬工作,從金額上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過程監督控制,并分類登記明細賬。明細賬總額必須與總賬的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基金的總額相符。
第六條調出、變賣、報廢固定資產要有申報制度和審批制度,單位原值在1萬元以下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學校組織鑒定和審查,報校長室審批。單位原值在1萬元以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鑒定、審核、評估后再報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第七條學校之間相互借用固定資產必須經校長審批,履行借用手續。管理人員應按時收回,不得丟失。社會其他單位或個人向學校租借固定資產,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第八條各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必須專人負責,實驗員的.臺帳必須與財務的帳目相符,并建立實驗儀器使用、借用、維修、損壞、報廢登記本。
第九條圖書室的圖書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員的臺帳要與財務的圖書帳目相符。要有圖書借閱和歸還記錄。
第十條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定期維護和維修,延長使用壽命。人為的損壞和丟失必須進行賠償(全額或部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要建立責任制,明確到人,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各室保管人員要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及本職工作特點,制訂管理細則。細則中要明確驗收登記制度、賠償制度、定期清點盤存制度、償還制度、報廢清理制度、移接交制度等。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參加國有資產登記。
第十三條學校應成立固定資產清理檢查小組。清理檢查小組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理檢查,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冊,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經清理核查后,由清查小組填寫固定資產管理責任表一式二份,使用部門或使用人對照實物查驗無誤后簽字。一份交學校存檔,一份由使用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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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財產的管理,由分管副校長領導、總務處統一管理,各使用部門保管入賬
2.新購、調入或自制的財產,須先經過驗收統一編號登入各類賬冊,然后交使用部門使用。
3.添置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入賬、報銷手續。
4.總務處及部門賬冊必須做到:有帳有物、帳物相符、賬賬相符的'要求。
5.學校房屋、設備、家具一律由總務處統一調配,各部門及個人不得擅自搬離或調換。
6.學校的一切儀器、教學用具等不得借給個人,個別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要經學校同意,并辦理出借手續。
7.各財產保管員必須有對國家物資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原則,公私分明。財產管理人員調動時必須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才可離職。
8.財產管理人員對財物要存放得當,使用方便,防止霉變,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9.財產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要根據情況及時處理,原則上因故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報組室負責人簽具意見后報有關領導審批方可報損,無故損壞的除辦理上述手續外要酌情賠償。
10.固定資產報損報廢,須由使用部門填寫報損報廢申請單,由總務處檢查審定后報校長批準。
11.每學期各部門財產保管員會計校對一次財產帳,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訂正,年終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資產或材料物資運出校門要憑學校簽發的出門證。無證運出,傳達室人員對無證攜出物品有權扣留。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1
為加強醫院固定資產管理,明確相關科室職責,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提高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保證醫療、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是指醫院在醫療保健服務活動過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窮而后工有實物形態的資產。根據醫院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及固定資產的所屬關系,把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房屋及建筑物類、專業設備類、一般設備類、圖書類、其他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科室管理責任制
1、醫院采購科全面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調配和維修,建立分科室的財產實物明細帳,負責定期清查盤點,辦理調撥、變價、報廢等有關審批手續。
2、財務科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總帳和按五類設置二級明細分類帳的建帳和核算工作,定期參加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和帳目核對工作,實行會計監督。
3、后勤保障部要設立廢舊資產回收倉庫,并要建立“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實行帳、物分管。
三、購入固定資產的計價
醫院外購的固定資產應以購入價格加上購入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安裝成本費用和繳納的稅金)。國外進口的設備,應按原價加支付的進口稅金計價。貸款購建固定資產時,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貸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
1、以經濟實效為原則。先由科室提出申請,上報醫院采購科,由采購科按具體品種、規格、型號、性能、用途及要求,進行分類匯總,報院長或院采購委員會批準后,方可購置。
2、大型醫療設備、貴重醫療儀器設備在購置之前,必須進行市場論證、財務分析和科室投資效益預測分析,否則不予討論。
3、經批準購買的固定資產,其發票必須到采購科進行登記,同時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4、對屬于縣政府采購辦管理制度所規定金額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報縣采購辦批準。
五、固定資產的調配
院內科室與科室之間不得自行進行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確需調配使用的需填寫“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申請單”,報院長審批后,采購科辦理調配手續,由采購科通知財務科調整科室成本核算數據。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
1、已滿使用期限或喪失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由采購科組織相關科室調查落實、按規定手續報院長審批同意。使用科室將廢舊財產交后勤廢舊倉庫(廢舊醫療設備交器械修理組),廢舊資產回收管理人員在報廢單上簽字。采購科、財務科辦理銷帳手續,核減折舊費。
2、后勤保障部、采購科各指定一名專人兼管帳目,據實記錄“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
七、捐贈資產的`管理
社會向我院各科室贈送、贊助、轉讓的固定資產,以及用專項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由科室書面說明資產的來源,到采購科登記,采購科在財產登記帳薄上注明財產的來源,視同醫院固定資產管理,但不計提科室折舊費。
八、固定資產的盤點
1、每年由采購科組織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以及在盤點過程中發現的具體問題,由財務部與使用科室一起協同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醫院主管領導批準后,按照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2、對于出現財產失落或損失不報,造成帳、實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并按固定資產原值賠償。
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此有抵觸的規定同時廢止。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2
第一條 固定資產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單價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機器、機械、運輸工具、電子設備、辦公家私、辦公設備。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銀怡集團及屬下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的計價、申購、驗收、發放、管理、分類編碼、調撥、損壞、報廢、盤點等。
第三條 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入價(含資產的本身價值、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成本、稅金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三、投資者投入的,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四、接受捐贈的,按照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設備市價計價。
五、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的,按照固定資產的'原價,加上改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后的余額計價。
六、企業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稅項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
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由使用人/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單》(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交采購部統一購置(流程詳見附件二)。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驗收與發放
一、無論以何種形式增加的固定資產都必須按照驗收程序辦理交接驗收手續。固定資產的驗收由采購部、倉庫、申請部門聯合進行驗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工程類資產,如有需要工程部也要參與驗收。《固定資產驗收單》(附件三)根據驗收情況開具,完成后連同《請/付款單》、《采購申請單》、發票一并交財務中心、使用部門留存(流程詳見附件四)。
二、固定資產驗收合格后,由倉庫填寫《直撥物料驗收單》或《出倉單》,通知行政中心做好資產登記,建立標簽、資產卡片(附件五),由使用部門到倉庫辦理領用手續。
第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
一、固定資產購置后歸使用部門進行管理。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新增固定資產,行政中心會同財務中心依其類別統一編號,并粘貼標簽,更新固定資產明細帳。
二、財務中心建立資產卡片(附件五)并歸檔。
第七條 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
一、行政中心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編碼,標簽貼于資產顯著位置。標簽內容包括設備編碼、名稱、規格型號、購買時間、使用人、使用部門六項內容。標簽是用于資產管理、盤查核實的重要標志,任何人不能將它撕下或破壞。
二、代碼構成:一級代碼+二級代碼+三級代碼+流水號(具體詳見附件六)。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盤查
一、每年6月、12月須進行對全集團的固定資產全面盤查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具體日期以行政中心發文通知為準。固定資產的盤查,要做到帳、卡、物三者相符。
二、各中心文員作為部門資產管理人員,負責本中心資產的自查和盤點,并編制本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報行政中心。
三、行政中心根據各中心的《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七),會同財務中心對各中心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盤點。對各中心盤盈盤虧的資產,找出原因及責任人。如屬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的,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者的責任,并視具體情況賠償損失。
四、盤查工作結束后,對盤盈的固定資產要查清來源,財務中心重新估價入帳;盤虧的固定資產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查原因,分清責任,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集團領導審批處理;必要時,財務中心需到財稅局報備并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調撥
一、中心內的資產調撥,資產需求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調撥表》(附件一),經中心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行調撥。
二、中心外的資產調撥,除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外,還需報原資產所屬中心負責人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進行調撥。
具體流程詳見《固定資產調撥流程圖》(附件八)
三、所有資產調撥審批后,必須到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重新做好標簽及修改資產卡片信息;未在行政中心進行資產調撥登記的,資產原使用者未經批準擅自將固定資產調出、外借、交換、出租、變賣、拆套、串換的,公司將依法追究經濟責任。
第10條 閑置的固定資產要妥善處理并保持其完好狀態。
第11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清理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附件九),由使用部門副總加具意見,由運行部/工程部檢測確認該資產是否具有維修價值。其中電子設備的報廢流程及相關管理規定按照《電腦設備管理辦法》(銀集行字[20xx]112號)執行。
總價值在1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后可以報廢;總價值在1萬元(含)以上的固定資產,使用中心負責人確認后,報行政中心、財務中心、總裁審批后報廢。(詳見《固定資產報廢、清理流程圖》附件十)
確認報廢的固定資產,需要變賣的,由行政中心通過三家以上的廢品回收站報價,價高者得;此過程必須有財務、行政中心參與。固定資產的報廢或變賣,使用部門必須通知行政中心做好登記,更新固定資產臺帳。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與原制度有不符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是學校進行教學、科研等工作的物質基礎和必備條件。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校辦企業l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范、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的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賬務管理等。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落實管理責任;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成立校產管理委員會。
第七條總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主持、參與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和大宗物資購置,以及大型修繕、基本建設項目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四)、組織學校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統計工作;
(五)、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優化配置固定資產;
(六)、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七)、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八)、對有關部門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劃分,其具體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組織固定資產購建計劃的可行性論證,參與固定資產購建的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薄;
(四)、組織所屬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檢查、指導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領導分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建立有關固定資產明細賬薄和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及招標、采購活動,并負責驗收;
(四)、保管、維護固定資產;
(五)、提出固定資產處置意見。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學校利用財政投入、上級補助、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都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內。
第十一條按有關規定,固定資產劃分為六類: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
(六)、其它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設備及已竣工的房屋及構建物,試用期滿一年合格后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和增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和增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計價;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中介機構評估提供的有關憑據,以及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七)、交換固定資產,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評估價值計價;
(八)、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價值或者合同、協議計價;
(九)、已經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于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暫估價值計價,待核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五)、發現原固定資產記賬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杜絕重復、盲目購建。購建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資產管理處會同財務、監察、審計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論證、招標等環節的工作。對大、中型購建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零星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六條購置精密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珍版圖書以及基本建設項目,要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貨比三家,并嚴格按規定程序公開招標。論證招標工作小組中的技術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詢制度,嚴格簽定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購建單位按照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負責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維護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門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條對固定資產的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勘查、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對精密、貴重及易發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要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應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購置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文物、陳列品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校產管理委員會審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五條校辦企業及其它經營單位不得無償占用學校固定資產,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的部分除外)應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或租金。
第二十六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機構調整時,由總務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年末(學年末)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賬、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做出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九條處置固定資產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
(三)、總務處資產管理員審核;
(四)、學校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五)、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學校處置房屋、構筑物及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并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評估確認處置價格,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價。
第三十一條學校以固定資產對校辦產業投資或對外投資,應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評估確認,辦理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審批手續,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第三十二條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損失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應追究其相關責任,并對責任人的單位負責人追究連帶管理責任。
第三十三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賬務管理
第三十四條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賬簿和卡片:
(一)、財務室設置、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分類賬薄;
(二)、校產總管理員設置固定資產分類、分戶明細賬薄;
(三)、校產分項管理員設置分類明細賬薄,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五條明細賬薄應按品種設置賬戶,按類設置匯總賬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要登記名稱、規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
第三十六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校產總管理員、財務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賬依據,分別登入有關賬薄。各種賬薄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三十七條固定資產內部調劑,需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經資產管理處批準作為記賬依據,登入有關賬薄。
第三十八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三十九條校產分項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賬、卡、物,保證賬賬、賬卡、賬物相符。
第八章獎罰
第四十條為使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獎優罰劣,學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及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積極主動開展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認真完成各項管理任務,成績顯著的;
(二)、在固定資產管理中有創新,運用和推廣現代技術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三)、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同違犯固定資產管理法規、制度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第四十二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資產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和程序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固定資產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對所管轄或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造成嚴重損失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三)、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不辦理有關手續的;
(四)、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義侵占固定資產的;
(五)、財務人員不見“固定資產驗收單”即給予報銷的;
(六)、其它按法規應予追究的。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4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鞏固資產使用效果,減少積壓浪費的損失,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管理,為教育教學服務。現根據《江西省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定本暫行辦法。
(一)范圍分類
一、凡單價在3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均列為固定資產核算范圍。
二、固定資產分為六類。
第一類:房屋與建筑物、培植物
1、房屋:凡永久性的房屋(包括安裝在房內的不可分割的水電設備等),不分用途、結構,以整幢為單位列為固定資產。
2、建筑物:圍墻、球場、跑道、馬路、車棚、路燈、雕塑、標志牌(碑)。
3、培植物:花草樹木
第二類:教學儀器、設備教學用的各種儀器、模型、標本、電教器材、微機與機械、動力設備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類:交通運輸工具凡各種人力、機動交通車輛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四類:圖書
凡供教學參考與閱覽的圖書與報刊、雜志合訂本,不論其價值高低,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對零散報刊、雜志及各種教本、掛圖等則不列為固定資產。
第五類:辦公使用的設備與家具
凡屬木、金屬等家具、用具與消防設備,均應列為固定資產,其分類如下:
1、桌:各種辦公桌、實驗桌、電腦桌、會議桌、乒乓球桌、飯桌等。
2、椅:單人椅、鐵折椅、沙發。
3、學生用的課桌、凳(以套為單位)。
4、櫥柜:儀器柜、公文櫥、圖書櫥、電視機櫥、床頭柜、書柜、保險柜等。
5、架:書架、貨架、金屬活動黑板(連架)等。
6、床:木板床、鐵床(雙層學生用)鋪板等。
7、機:打字機、復印機、錄音機、計算機(器)、電視機、電腦、投影儀。
8、器:滅火器、滅火箱、消防栓、高壓水管等。
第六類:文娛、體育設備、環衛設施(垃圾屋、箱)
凡各種較貴重的樂器與體育運輸器械、環衛設施均列為固定資產。
(二)管理與職責
一、學校將財產管理列為目標管理。校領導和各職能部門,要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愛護國家財產的宣傳教育,提倡“人人愛護,個個管理,互相監督,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風氣,每學期開學應集中進行一次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的教育。
二、學校應根據規模與人員編制等情況,配備專(兼)職的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具體管理全校財產,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財產的保管、驗收、登記、編號、分配、調配、維護、報廢等管理工作。
2、經管財產明細帳目,協助使用部門落實定人、定責的管理責任制。
3、經常督促,檢查各使用部門的保留、使用、維護情況,核對帳、表、物。
4、具體負責財產全面清查和重點抽查工作。
5、經常掌握財產的余缺、損壞、丟失等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做好固定資產的保管驗收、分配、調撥、登記、檢查、日常維修等工作,做到家底清楚,帳物相符,物盡其用。
四、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在總務部門全面管理、統一核算的.要求下,實行“部門分管、定人定崗,責任到人”。除總務部門固定資產專管員直接管理的固定資產外,下列固定資產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直接管理。
1、物理、化學、生物、儀器與電教器材、微機設備,分別由物理、化學、生物實驗管理員和電教、微機管理員負責管理。
2、圖書由圖書管理員負責管理。
3、體育器械由教務處指定人員管理。
4、文娛設備分別由團、隊和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5、各部門、班級領導的固定資產,由各部門、班級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個人領用固定資產,由個人負責管理。
(三)清理
一、學校固定資產,應于每年暑假全面清查、核對一次,帳、表、實物逐一進行核對。以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長為首,總務處為主,各部門有關人員參加,組成清查小組,進行清查工作,各使用部門協助。在清查中發現數量短缺、損毀,應追查原因,如屬個人過失,應責成過失人賠償。對無法查明盤盈、盤虧的原因應填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經單位領導批準后入帳,以帳結案不結處理,清查結束后應將全部固定資產列出清單,連同文字說明一式三份,保管員、會計各執一份,憑此調整帳務,報市教育局材料一份(附于會計報表內)。從第二年開始,每年清查財產結束時,僅上報新增的固定資產表冊和文字說明。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核對實物,并檢查實物占有情況,如發現數量缺少、損壞,應及時查明原因。
三、財產保管員和儀器、圖書管理員(包括兼職)調動工作時,應全面清查,并在每一帳戶余額上蓋章或填列固定資產結存明細表,進行交接,經交接完畢后,方可離開。
(四)獎懲
一、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嚴禁以物易物、擅自轉讓或拆卸部件,否則,除照價賠償外,視其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處分。
二、財產保管人員和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兼管人員如因工作失職,致使固定資產丟失、毀壞,應及時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并作適當處理,或賠償經濟損失,或給予適當處分。
天、各教室的門窗、玻璃、課桌椅、黑板等財產,由財產保管員在每學期開學時交給各班主任保管,學期結束時到班里驗收。各班在財產使用保管期間,如因管理不善,被學生摔打、擊擲、雕鑿而造成損壞,應由班主任責成肇事者賠償,情節嚴重者還應給予適當處分。
三、學校評選“先進班集體”、“三好學生”,應將愛護公物列為條件之一。
四、學校于每年對校財產管理工作進行一次總結評比,交流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全面。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5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明確固定資產使用者的責任的義務,保證資產的完整和不受侵犯,減少財務支出,現將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制度規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負責和使用分配,并做好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保管、使用盤點等工作。
二、固定資產的購建入庫,必須做到手續完整,購建后財務部門應憑相應的手續記入總帳,明細帳,并填制固定財產卡,一式兩份,一份由財務部門存檔,一份由使用部門存查。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保管人對所保管的財產負責維護,若發現丟失,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借出,同時并訂立借據。對由保管人擅自借出而造成損失者,由保管人員負責賠償。
四、原保管人因工作調動或財產轉移時,應向管理小組說明,經專管員驗收核對,同卡片填寫相符后,方可辦理其有關手續。
五、發生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時,必須申報主管部門和固定資產部門審查批準。
六、此項制度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監督執行,日常事務由專管員負責處理。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6
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范圍和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設備儀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類物資,不屬于固定資產,由學校加強實物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鋼琴、電子琴、辦公設備、專用設備、圖書、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校長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我校國有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也是審計和考評的重要指標。
2、固定資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當任用德才兼備、認真負責、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管理人員,不得聘臨時工擔任保管員。
3、組織建立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徑了解上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圖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違紀、玩忽職守的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書面授權其他負責人代理行使該管理職責,但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二)管理教師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管理教師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組織管理責任。
2、在校長授權的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固定資產的計劃、購建、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3、擬訂有關制度、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執行制度及規程。
4、建議任用認真負責并具有專業基礎的財產管理人員并指導其工作。
5、經常檢查單位財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對單位財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6、校長授權的其他管理職責。
(三)報賬會計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按規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銷工作,對入賬財產的驗收、領用、調撥、盤點等單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財產管理員糾正。
2、每年十一月份為單位的財產清查月,在財產清查中,報賬會計負責與財產保管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指導財產管理人員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特別是協助保管員做好與會計核算中心主管會計的對賬工作。
3、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和監督職責。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7
為了加強本公司固定資產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保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范疇
1、本管理規定對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的標準,固定資產購置付款,報賬程序以及固定資產轉讓、報廢、轉移、調撥、出借、維修、改造、盤點、等管理過程做出規定。
2、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公司固定資產采購、保管、使用、處置等相關部門,包括分公司。
二、固定資產標準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2、對于不屬于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質資產,列入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三、管理職責
1、公司總經理負責對計劃內固定資產的請購、付款以及報賬單證的審批,同時負責年度和月度技術改造用款計劃和固定資產超計劃請購、付款及報賬的批準。
2、固定資產分管部門負責提供年度和月度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辦理固定資產采購、款項支付申請以及報賬處理手續;并負責驗收固定資產,編制設備編號;以及定期盤點固定資產。
具體分管部門如下:
1、綜合部負責辦公家具、運輸工具、電腦、空調等固定資產的請購申請、驗收、編碼、盤點、維護等方面的管理事宜。
2、豬場庫管負責豬場內的固定資產的請購申請、驗收、編碼、盤點、維護保管等方面的管理事宜。
3、綜合部采購組負責固定資產的采購、報賬以及申請付款等方面的事宜。
4、其他部門負責所需固定資產的請購申請、使用和保管。
3、財務部負責計劃內或總經理特批的固定資產款項支付申請和報賬單證的.審核、付款、入賬核算工作,以及對固定資產的監盤工作。
四、管理規定
1、固定資產購置、付款與報賬審批程序及要求:
1、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資產,須填寫《請購單》,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于綜合部進行固定資產選型評估,再報總經理批準后,交于采購組進行購置。
2、固定資產請購經批準后,由采購組安排專人負責采購,采購經辦人應根據所需固定資產性能和選型評估等資料,至少向三家供應商詢價,進行比較,合理采購,必要時簽訂合同。
2、固定資產到達公司后,由固定資產分管部門負責驗收(豬場及檢驗設備須使用部門參與驗收),并出據固定資產驗收單據
3、固定資產付款與報賬
1購買固定資產無須預付款項的,可以付款與報賬一起辦理,采購經辦人填寫“費用報銷單”,后附相應的發票、固定資產驗收單據;報總經理批示,后送財務部審核付款。
2購買固定資產須預付款的程序如下:
須支付預付款時,采購經辦人按合同規定預付金額填寫“付款通知書”一式兩份,后附合同復印件,報總經理批示,后送財務部審核付款,“付款通知書”一份財務留存做賬,一份退回采購經辦沖賬時使用。
預付款的沖賬,凡是預付款報賬,采購經辦填寫“費用報銷單”,并在其付款方式上鉤選“沖預付/借支款”項目,并將原預付的“付款通知書”附后,同時附上相應的發票、固定資產驗收單據;報總經理批示,后送財務部審核沖賬處理。
到票還須支付尾款時,采購經辦按合同規定金額填寫“費用報銷單”,并在付款方式上鉤選“沖預付/借支款”項目,注明已付金額及余款要付金額,并將原預付的“付款通知書”附后,同時附上相應的發票、固定資產驗收單據;報總經理批示,后送財務部審核付款。
當合同規定有保留款,待保修期滿或試運行一段時間后予以支付的,在支付此筆保留款之前的最后一筆款項時,須索要合同規定的全部款項的發票,財務部會將此筆保留款掛賬,待規定支付時限到時,由采購經辦填寫“付款通知書”,并在備注欄注明“保留款,發票已取得”,即可申請付款。
2、固定資產減少報廢或出售轉讓審批程序及要求:
1固定資產報廢程序:
1申請報廢由固定資產使用或保管部門提出并編制“設備報廢申請書”或“報廢申請單”一式兩份,說明理由,注明設備編號、名稱、規格、購入日期、數量、金額等。
2“設備報廢申請書”或“報廢申請單”應先送固定資產分管部門會同相關技術人員檢測,驗證申請報廢理由,核準是否應報廢。
3核準應報廢的“設備報廢申請書”或“報廢申請單”到財務部核對原值、累計折舊、凈值等數據后,報總經理批示,一份返回財務部注銷入賬,一份送于處置報廢物品的部門。
4處置報廢物品的部門接到總經理批示后的“設備報廢申請書”或“報廢申請單”,應做相應的處置方案,并報總經理批準,執行處置方案后將結果報總經理,同時將處置收入報財務部入賬處理。
2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程序:
1閑置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轉讓處理,由閑置固定資產保管部門會同處置部門申報出售處理固定資產的報告并列出明細表,到財務部查實折余價值,確定出售價格,注明出售處理原因,報總理批準。
2財務部根據總經理批準的固定資產出售處理報告進行賬務處理,并開具票據及收款。
3、固定資產轉移、調撥: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須到固定資產分管部門辦理固定資產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分管部門于每月30日將累積一月的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賬務處理。
4、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處理:
1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由固定資產保管部門會同處置部門申報出租或外借報告呈總經理核準后辦理,并應制定契約,副本送財務部以備核對,契約內容應包括修繕保養及稅款負擔、租金、運費、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設備明細等。
2關聯企業內部借用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部門應做好借用登記,以便盤點時核對。
5、固定資產維修、改造:
1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發生固定資產維修費用時應及時報賬,并在“費用報銷單”注明維修的固定資產名稱、編號及費用承擔部門。
2維修費用由財務部記入相應的管理費用或制造費用,金額巨大的維修費用計入待攤費用。房屋改良支出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或超過固定資產原值20%以上的記入固定資產。
3固定資產有進行改造的,由固定資產分管部門在改造驗收后及時報知財務部,列明原固定資產名稱、編號、購入時間及原值、累計折舊、凈值(不明確的,可到財務查詢),并注明改造后固定資產名稱、編號、預計使用年限,以便財務部入賬調整。
6、固定資產的盤查:
固定資產每年盤點兩次,一次在6月份年中盤點;一次在12月份年終盤點。由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分管部門共同組織開展盤查工作。固定資產分管部門做好盤點表,財務部進行監盤,并與賬上核對,發現賬實差異應組織相關部門查明原因,并形成盤盈盤虧書面報告,報請總經理審批。
五、發布、解釋及實施
1、本管理規定經批準后發布,修訂時亦同。
2、本管理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解釋。
3、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8
按照“集中采購,各負其責”和“誰使用,誰采購”的原則,實行動態式采購方式,避免弊端存在和資金的浪費。本著精打細算的原則,節約每一分資金。
1、由所需購物部門或處室提出書面申請報校長室,校長批準后再由總務處匯總上報xx區教育體育局后勤服務中心批復。
2、批復后同意自行購置的由校委會組織相關人員成立考察小組對所購固定資產進行全面考察;寫出考察報告報請校委會通過,然后進行購置。
3、考察小組由校委會決定人選,原則是誰使用,誰考察,誰采購。
4、考察人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品情況,為學校物資采購提出合理化建議。
5、嚴把質量關,認真檢查物資質量,貨比三家,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
6、采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7、嚴格按采購計劃辦事,執行物資預算,遵守財經紀律。
8、外加工訂貨,要對生產廠家及物資的性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考察。將結果報請校委會,批準后擇優訂貨。
9、簽訂合同,必須注明供貨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交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采購人員負責。
10、對于教學用的儀器、設備等物資要《山東省中小學儀器配備標準》按計劃定購。
11、嚴格物品驗收、入庫手續。專人收發登記,實行領用制,任何部門、個人不得自購自管自用。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9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切實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規范固定資產借款報銷行為,合理購置、正確使用各類固定資產并提高使用效率,確保公司財產的安全與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條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
2、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
第3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置、保管、轉讓、報廢、處置等行為相關的所有活動。
第4條管理職責
公司固定資產管理采用財務部門、行政部門、使用部門三級管理的辦法,行政部門、使用部門負實物的直接管理責任,財務部門負核算和監督、檢查的管理責任。具體職責劃分如下表所示:
使用部門:
1、建立和貫徹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責任制度
2、建立臺賬或卡片,及時反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等情況,做到賬(卡)、物一致
3、正確使用固定資產,做好維護保養
4、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并提出盤點報告
5、負責編制固定資產的大修理計劃
行政部門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資產的賬(卡),并按期填報有關的業務報表;
2、正確及時辦理新增、轉移、調撥、報廢等手續;
3、對使用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維護、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檢查和指導;
4、定期組織清查盤點,處理盈虧報廢,提出盤點報告;
5、健全檔案資料,組織給固定資產編號并粘貼標識。
財務部門
1、負責本企業固定資產的統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核算憑證和賬卡,正確填報有關會計報表;
2、審核并辦理固定資產新增、轉移、調撥、報廢等的財務手續及核算;
3、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4、監督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
第2章固定資產購置
第5條固定資產預算
固定資產購置實行預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門編制本部門年度固定資產購置預算,列明擬購置固定資產的名稱、型號、生產廠家、具體配置、購置的數量、單價、金額,成套資產應按各組成部分分別編制預算。
第6條請購審批
1、預算內固定資產的購置
使用部門填制“固定資產購買申請單”(一式三份)并申請購置,申請單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由行政部留存,一份交財務部。具體審批和執行權限如下表所示。
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執行權限表:
單次使用金額
審批人
執行辦理
10萬元(不含)以下
使用部門負責人、財務部
一般固定資產購置由行政部辦理購買
手續;專用設備的購置由設備部負責辦理
10萬元(含)~30萬元
公司主管領導、財務部
30萬元(含)以上
總經理、財務部
2、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
預算外固定資產購置應提交《預算外資產購置申請報告》,經公司財務部、行政部會簽并報總經理批準方可進行購置。
第7條購置方式
資產購置應堅持多方詢價不少于三方的原則,保證資產購置價格的經濟合理。單批購置固定資產的價值在30萬元以上的,應公開招標,招標文件及成交合同應報經營財務部備案。為保證資產購置價格的合理,方便公司員工的監督,購置設備的相關信息應在公司內部網上公開。
第8條固定資產驗收登記
1、固定資產購置應辦理驗收登記手續。
總部各部門(含市場部)、各事業部的固定資產驗收由采購部、行政部和各使用部門負責,經過驗收合格的資產才能辦理報銷手續。驗收不合格的設備,由采購人員辦理退換、索賠、拒付等事宜。
2、固定資產的登記應符合以下三點要求。
(1)各使用部門對資產進行驗收后一周內,應到行政部辦理固定資產卡片登記手續,固定資產卡片應由驗收人和使用人簽字,行政部在辦理固定資產管理卡片的同時登記固定資產臺賬,并對固定資產貼具標簽。
(2)固定資產管理卡片必須記錄的事項包括名稱、資產編號、規格型號、價格、配置、配件、購入日期、生產廠家、驗收情況、驗收人、使用單位、使用人及備注(反映固定資產維護使用情況)。
(3)固定資產管理卡片一式三份,行政部、財務部和使用單位各持一份。
第3章固定資產使用與盤點
第9條使用與操作
固定資產的使用辦法由各使用單位負責進行規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維護。對精密貴重以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具體操作歸程,指定專人操作。
第10條盤點清查
公司對固定資產實行定期實物盤點清查,目的是保證固定資產賬、卡、物相符,摸清資產的實際使用現狀,保證資產安全、完整。具體要求有以下四點。
1、固定資產盤點清查由行政部、財務部和各資產使用部門共同進行(必要時審計部共同參加);
2、盤點清查中發現的閑置資產要查明情況并制訂處理計劃,賬外資產要做盤盈處理,及時入賬;
3、對盤點清查中發現的盈虧和資產毀損,應逐個查明原因,協商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4、對導致資產毀損的責任人追究賠償責任。
第4章固定資產的保養與修理
第11條保管與養護
固定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必須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養護制度,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銹、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門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監測或修繕,確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12條升級與維修
各類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進行維修時,按以下規定進行。
1、各類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維修,各使用部門應首先向行政部門提交申請,由行政部統一編制費用預算,按固定資產購置要求經有關人員審批后再進行。
2、經批準后,行政部負責組織進行升級或維修(設備類固定資產由設備部負責)。
3、財務部負責相應憑證、賬簿的處理工作。
4、行政部應及時辦理固定資產卡片和固定資產實物賬的變更。
第5章固定資產的租借、轉移
第13條內部調撥管理
固定資產的內部調撥或借用應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1、部門間調劑使用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內部調劑通知單”,經使用雙方部門經理、行政部、財務部簽字后,報公司主管領導(設備主管部門)批準。由行政部負責對固定資產臺賬和固定資產管理卡片進行調整,財務部負責對賬務進行調整。
2、部門間臨時借用固定資產,借入方應填寫“固定資產內部借用通知單”,說明借用資產的名稱、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門經理簽字,交借出方部門經理審批,行政部備案。借出方資產管理員應對借出的固定資產進行登記,并負責借出資產的收回。
第14條外部出租
固定資產的租賃工作統一由行政部負責對外辦理手續。具體有以下四點要求。
1.貴重的儀表、設備(原值大于10萬元)沒有特殊情況,不辦理出租手續。
2、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資產均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正式租賃協議后方可執行。
3、出租資產歸還時,由行政部和公司原使用部門點檢清楚,撤銷原租賃合同。
4、接收租入固定資產時,應由使用單位和行政部按租賃協議進行清點,并由行政部建立實物數量臺賬(不并入公司的資產賬)。
第15條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性質的固定資產租入由行政部、財務部負責審核相關條件。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辦理租賃協議,并按租賃協議的內容建立實物數量臺賬(并入公司的資產賬)和固定資產卡片。
財務部按照固定資產公允價值進行入賬處理,并定期提取折舊。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支出,由行政部進行審核并辦理相關手續。
第16條抵押資產的租借處理
抵押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減損、出租或外借時,固定資產會計人員應事先備函寫明抵押編號及資產名稱、數量,向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經理負責組織向貸款及抵押權登記機構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0
一、規定資產管理范圍
1、單價在500元以上的一般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的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
2、單價雖達不到核算起點,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類資產,也應視為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和核算(主要是指辦公用具,例如:桌椅、茶幾、櫥柜等)。
3、對于比較稀少的財產,認為應當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
4、對于各科室日常辦公所需的零星消耗性物品,如筆、便簽、筆記本、膠水、回形針、檔案袋、信封、紙張、墨盒等耗材,由總務處根據預算提前統一購置,各科室使用時到總務處直接登記申領,急用急購,保證使用,不再列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二、規定資產的分類
1、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業務用房、庫房及其他功能用房等。建筑物包括單位內部的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內的通訊線路、輸電線路、水氣管道、監控設施、綠化美化等。
2、專用設備:是指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如復印機、速印機、打印機、傳真機、掃描儀、照相機、攝像機、投影機、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等。
3、一般設備:即通用性設備,如辦公家具等。
4、效能工具:如汽車燈。
5、其他固定資產:即以上各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
三、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和調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價和調撥價入賬,按規定支付的'車輛附加費計入購置價。
2、自制的固定資產,按支付的工、料費計入賬。
3、捐贈、無償調入和盤存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的按市場價估價入賬。
4、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注銷,變賣殘值記入修購基金,作為重置或維修費用。
5、購入、調出固定資產的運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6、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改建或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其金額入賬。
四、固定資產管理機構、人員
1、成立學校規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總務處、辦公室、教務科研處、政教處等相關人員組成。
2、各處室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處室主任是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第一負責人。
五、固定資產賬薄的設置
固定資產總賬: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布表:固定資產卡片。
六、固定資產賬薄的管理
1、總務處負責登記固定資產總賬,使用“固定基金”和“固定資產”兩科目進行核算。負責設置和登記含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內容的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分布表及固定資產卡片。
2、科室主任負責管理本科室的固定資產,并隨時根據總務處填寫的固定資產增加或減少憑單進行調整。
七、固定資產的增加
1、固定資產的購置。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編制購置計劃,統一報總務處。總務處根據該處室固定資產管理情況、原有資產使用情況,對計劃購買的固定資產在工作中的必要性等提出初步意見。可能通過其他渠道解決的,確需購買的,報校長室審批后進行購置。對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
2、對調入捐贈的固定資產,總務處要按調入、捐贈值記入固定資產相關賬薄,并注明來源單位。
八、固定資產的減少
1、固定資產的報廢要由總務處協同有關人員進行鑒定,并出具書面材料,報校長室批準,按規定辦理報廢手續。
2、固定資產的轉移由總務主任提出,報校長室批準,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3、由于自然磨損、自然災害等非責任事故損失的固定資產,經鑒定確實無法修復或修復費用接近新購價值的,按報廢處理。
4、由于人為事故或保管不當而失竊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視情節由負責人賠償一定數額的損失,直至全額賠償。
5、經批準報廢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作為重置固定資產的修購基金。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1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通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二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條 固定資產的劃分 固定資產劃分為下述五類:
1、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2、交通工具;
3、通用設備;
4、專用設備;
5、圖書、檔案
6、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7、文物和陳列品
8、無形資產
9、其它資產
第三條 固定資產的采購
購置固定資產由學校統一組織,達到青島市財政局招標采購、定點采購要求的,由總務科、財務科和使用單位組織人員參加政府組織競標、定點采購。其它固定資產由總務科會同財務、紀委、審計、工會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論證。采用招標,議價等方式進行購置。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庫
對固定資產要按合同條款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合格的,由供貨方和項目負責人持驗收單、合同、發票等到財產會計辦理入庫手續。驗收不合格的,不辦理入庫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1、五萬元以上的采購,要有采購部門聯合紀委,工會,財務,總務共同驗收。采購部門持合同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2、一萬元到五萬元的采購,要有采購部門聯合總務科,使用部門共同驗收。采購部門持合同或各級領導簽字的申請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3、一萬元以下的采購,由采購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驗收,采購部門持合同或各級領導簽字的申請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4、每月的1號到25號為資產入庫時間,如果本月資產入庫了,卻沒有到財務報銷。請到總務科說明,以防總務和財務的每月結賬對應不起來。
第五條 財產會計職責
1、學校財產會計按照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辦理入庫出庫手續,登記固定資產總帳、分戶賬冊。固定資產入庫時,要記好設備的型號、名稱、數量、價錢、入庫人、出庫人、使用科室。
2、財產會計要按月結賬,并和財務科進行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在總務科的統一組織下,每年對全校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和每半年進行一次抽查。完成清查和抽查總結報告。
4、根據固定資產的調動和報廢情況,完成資產的調賬和消帳工作。
第六條 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的職責
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范、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學校實行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制度。確保每件固定資產都有相應的管理維護人員。
1、協助總務科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清查,抽查。
2、負責具體設備的維護,保養。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發生故障。對精密、貴重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要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3、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
4、固定資產的各類文件、合格證、說明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5、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規定,完成設備的出借、調動、報廢工作。
6、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發生變動時,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要及時和總務科財產會計進行物資交接,對固定資產的損壞、丟失情況,由財產會計做出處理意見,按規定進行賠償。
第七條 固定資產清查
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每半年進行抽查。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清查時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要及時處理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物相一致。每年的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并寫出清查報告。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外借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總務科申報,經學校同意。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調動
固定資產內部調劑,應由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到總務科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有關人員簽章,由總務科登入青島財政局固定資產管理系統。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
由管理維護人員到總務科填寫報廢申請表,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后,學校組織專業人員進行鑒定,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同意。由總務科會同財務科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由財產會計進行帳目處理。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2
第一條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掌握固定資產的構成與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項下的所有固定資產。
分工管理。
第三條
為更好的利用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實行歸口管理,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維修與保養,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范,按照集中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按固定資產的類別確定分工管理:
1、行政人事部作為固定資產的主管部門,指導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的明細賬卡。
2、財務部作為固定資產賬目的主管部門,必須定期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賬實核查。
3、采購部負責固定資產采購。
4、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保管、維護、安全完整負第一責任。
5、公司儀器儀表設備應指定專門部門和專門人員歸口管理,并負責公司的.儀器儀表的購置、修理和使用管理。
6、人事行政部負責公司交通車輛(不包括貨運車輛)的保管、維護和使用管理;倉儲物流部負責公司貨運車輛的保管、維護和使用管理。
主管部門及使用部門職責。
第四條
隨時掌握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
第五條
負責監督配合使用單位做好設備的使用和維護,確保設備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組織清點盤查,保證賬、卡、物三相符。
第六條
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搞好固定資產的分類,統一編號,建立固定資產檔案,登記賬卡,負責審批并辦理驗收、調撥、報廢、封存、啟用等事項。
第七條
根據使用部門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設備大中修維修計劃,按期編報設備更新計劃。
第八條
嚴肅財經紀律,對違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擅自贈送、變賣、拆除固定資產的行為和破壞固定資產的現象,要嚴格追查責任,視情節給予處罰。
第九條
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管理工作,應設置專職或兼職的設備管理員,所有設備都要明確使用、保管、維護的責任人。
第十條
嚴格執行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制度,確保設備的完好、清潔和安全使用。
第十一條
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動、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第十二條
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的盤點,做到賬、卡、物三相符。
固定資產購置、調撥轉移、報廢、清理管理。
第十三條
應經營需要,任何部門購置固定資產須對固定資產的購建、安裝、修理和使用管理等應編制書面文件報送常委副總裁和總裁審批,由采購部門負責購置。
設備進入公司后,由質檢部門和使用部門開箱檢查、驗收(如需安裝的應組織安裝),填制“固定資產使用單”報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根據“設備使用單”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并通知使用單位。
第十四條
調撥及轉移管理。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資產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書面允許,任何部門不得擅自調撥、轉移、借出和出售。
公司內部設備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人事行政部辦理固定資產轉移手續,同時由調出、調入部門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后,由財務部門辦理轉帳手續,并通知相關的會計進行賬、卡交接。
2、公司對外的設備調撥和轉移一般實行無償價調撥方式。對外處理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價值,報常務副總裁和總裁簽字方認可后,到財務辦理相關手續。
3、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各使用部門無權辦理設備轉移及處理,一經發現,將追究部門及經辦人的責任。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報廢與封存管理。
1、公司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時,須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設備報廢單一式三份,由財務部門將其凈損失上報常務副總裁和總裁批復后,辦理報廢相關手續,并在人事行政部備案。
2、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報廢:
◆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不能動遷的設備,因房屋改造或工藝布置改變必須拆除的。
◆腐蝕嚴重無法修復或繼續使用要發生危險的。
◆絕緣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無修復價值的。
◆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災害,使設備遭受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3、凡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不能繼續使用,人事行政部與使用部門要及時作價處理。處理后的固定資產由人事行政部和使用部門一起辦理固定資產的注銷手續,對外處理報廢固定資產時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處理意見,常務副總裁和總裁批準,變價收入交財務出納。
4、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由使用部門封存、保管。
5、閑置設備和封存設備啟封后,由使用部門填寫啟封單,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條
固定資產清查管理。
為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各部門必須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入賬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發現固定資產毀損和盤盈、盤虧,要查明原因,由責任部門寫出書面情況,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報知總經理,待批復后,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經公司總經理、總裁審批后執行,以前的相關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八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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