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最新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倡議書,倡議書本身不具有很強的約束力,有關人員可以表示響應,也可以不表示響應。來參考自己需要的倡議書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倡議書最新,歡迎閱讀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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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朋友們:
燃放煙花爆竹是一項傳統民俗,而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滿地的紙屑、大量的煙塵、刺耳的噪聲,嚴重破壞城市形象,還有可能引發火災等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xx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向街道全體居民朋友發出倡議:
街道的居民朋友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文明城市的需要,是法治社會的呼喚,也是人民群眾的期盼,請廣大xx居民共同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共同留住我們的藍天。
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城關鎮轄區、經開區轄區、中疃鎮轄區、程家集鎮轄區、馬店孜鎮轄區、西潘樓鎮轄區、城北鎮轄區、王市鎮轄區及其他鄉鎮轄區內的下列地點:
(一)國家機關;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
(七)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八)宗教祭祀、殯儀館、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
(九)旅游景區、林場、公園、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十)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1、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自覺遵守規定,摒棄陳規陋習,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運輸煙花爆竹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規定。禁止攜帶煙花爆竹進入商場、飯店、旅館、娛樂等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在托運、寄存和郵寄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2、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善意規勸他人,引領新風正氣,敢于向周圍違反禁放規定的行為說不。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的酒店、賓館經營者,應當事先向舉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消費者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并對在其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應當及時向公安、城管等部門報告。
3、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積極參與宣傳,倡導文明新風,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全縣社會管理,倡導綠色生活、爭當文明市民,助力藍天保衛戰,共創安全、環保的城市環境。號召動員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通知人:xx
日期: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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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整潔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暢通,優化校園教書育人環境,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活秩序,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的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校園內(含宿舍內)禁止任何部門或個人私設商亭;禁止任何個人隨意擺攤,變賣或推銷物品。
二、對不聽勸告,違規設小吃攤、小雜貨攤、瓜果攤等,一經發現,有關部門對經營物品給予沒收處理,損失自負。
三、對于畢業班同學要處理個人物品或舊書等,校團委設有跳蚤市場,經團委備案批準后,可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集中擺設,其余時間一律禁止。
以上規定望各位師生員工認真遵守,自覺執行,共同維護校園秩序。如有違者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特此通告
保衛處 學生處 團委
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