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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4-08-11 16:29:34 春鵬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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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精選17篇)

  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在開展工作前,為了領導更好的決策,我們需要準備多份工作方案,一起來參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精選17篇)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1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力度,不斷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減少大氣環境污染,優化城鄉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協調聯動、群眾參與、重在防范、確保安全”的原則,組織動員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群眾共同參與,全面落實煙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全力做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教育、勸戒引導工作,加強日常監管,強化聯合執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嚴格禁止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不斷規范限放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努力為打造“五無甘南”、建設“十有家園”、筑夢“藏鄉江南”、繪就“詩畫舟曲”貢獻力量。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組織領導,成立舟曲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下設辦公室,韓選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仇文林、王忠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鄉鎮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成立相應機構,壓緊靠實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包村干部、村“兩委”班子的責任,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禁限放區域和要求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場所。以下場所在任何時間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縣黨政、人大、政協、軍警機關駐地圍墻外側50米以內;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宗教場所)圍墻外側和歷史建筑保護點50米以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影劇院、公園、紀念館、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體育館、追思園、公共娛樂場所、繁華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貿市場、車站、樓房陽臺、地下車庫、花卉綠化景觀帶、新老城區所有廣場等場所及周邊;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工廠、倉庫、加油(加氣)站、液化氣站、天然氣加氣站及消防重點保護單位圍墻外側100米以內;電力、通信線路及設備安全保護區內;山(樹)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及周圍區域內;消防救援難度較大的平房密集區域,停放車輛較多、燃放空間狹小的居民小區;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老城區:瓦廠新橋向北至盛世豪庭小區,盛世豪庭小區向西沿城背后路段至舟曲縣初級中學,舟曲縣初級中學向西至舟江加油站,舟江加油站向東沿白龍江至瓦廠新橋覆蓋區域內;瓦廠橋沿濱河南路至明珠電站路段及路段向南延伸50米區域內,交警大隊及周邊區域內。峰迭新區:城區內(包括御景公園、小蒜壩辦公區);各鄉鎮政府機關、學校、醫院駐地50米以內及加油站100米以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以下場所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晚上8時至次日早上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老城區:羅家峪橋頭以北、河南村(瓦廠新橋以東)、寨子村(舟曲縣初級中學50米以外)、鎖兒頭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峰迭新區:壩子行政村(含臺子自然組)、水泉行政村、陰山行政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經縣委、縣政府批準的重大慶典活動和節日(農歷除夕至初七、元宵節、正月十九迎婆婆等民俗活動)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外,其它節日一律按規定時間限放煙花爆竹。同時,在允許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如遇重污染天氣III級(黃色)及以上預警期間,在預警時段和區域內全面禁止一切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和活動。高考、中考期間,限放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三)限定銷售、燃放品種。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及各零售網點嚴禁銷售未按《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0-2013)標準生產和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限放區域內只允許銷售個人燃放類的C級和D級煙花爆竹、燃放D級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應當從具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的網點購買,不得購買非法、非標、超標等禁止燃放的產品。

  (四)煙花爆竹燃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法、安全、文明、適度燃放煙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內燃放。

  2.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

  3.不得燃放非法、非標、超標的煙花爆竹。

  4.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

  5.燃放前,應當認真閱讀燃放說明和警示語并嚴格遵守。

  6.燃放煙花爆竹需報請相關單位、部門同意后,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燃放,燃放時間不得超過2分鐘。如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配合執法。

  四、職責與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監管。一是加大在禁限放時間、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并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二是加強對煙花爆竹運輸管控,嚴厲打擊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放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單位或個人許可,并加強監管。三是根據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政執法。四是設立群眾舉報電話,接到舉報要及時進行核實,消息核實準確后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管控,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及時向縣紀委監委上報。

  (二)縣紀委監委:對禁限放時間、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進行監督;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后,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和領導責任。對禁限放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三)縣應急管理局: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燃放源頭管控工作。一是嚴控銷售網點,禁放區域內不得開設煙花爆竹零售點,限放區域內按照逐年遞減的原則,合理布設審批煙花爆竹銷售點。二是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監管,告知銷售點負責人須從本區域內具有煙花爆竹批發經營許可證的批發企業采購進貨。對銷售非法生產的或應由專業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

  (四)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煙花爆竹的消防措施管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有效減少因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

  (五)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規范、監督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與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簽訂煙花爆竹禁限放安全協議,對非星級酒店、餐飲企業、商鋪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及商鋪無證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超標、假冒、偽劣煙花爆竹。

  (六)縣住建局:負責建筑工地等區域禁限放煙花爆竹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禁限放工作,與物業管理區域所屬的社區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區域居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告知勸誡工作。

  (七)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依法查處因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案件。做好我縣空氣質量的監測,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臨時性限制燃放措施。

  (八)縣交通運輸局:加大對全縣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九)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對城區隨意占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環境衛生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罰。特別是加大對新老城區酒(飯)店、賓館、餐飲企業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嚴禁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為;查處經營者非法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在城區設立“進入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牌;在城區醒目位置設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公益廣告宣傳牌。

  (十)縣民政局:加強對群眾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一要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群眾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倡議書,教育群眾文明舉辦婚慶活動。二要要求殯儀館工作人員在為群眾辦理殯葬手續的同時,發放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告知其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事宜。三要引導廣大群眾在婚喪嫁娶期間采用環保型煙花爆竹的替代產品開展慶典或祭奠活動。

  (十一)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加強對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等燃放煙花爆竹的管控,對禁限放區域內燃放行為進行管制。與禁限放區域內星級酒店、景區(景點)簽訂禁限放煙花爆竹安全協議。對禁限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各星級酒店、景區(景點)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申請備案,經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同意后方可實施。

  (十二)縣融媒體中心: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利用新聞媒體滾動式宣傳教育方式,開展階段性專題宣傳,尤其在重大節會期間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及禁限放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的宣傳,倡導和教育群眾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內自覺遵守相關規定;鼓勵群眾積極舉報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十三)縣教育局:利用全校師生大會、主題班會等形式向廣大師生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師生樹立生態環保理念和文明和諧意識,自覺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引領作用,帶動身邊人,形成宣傳覆蓋全社會的良好氛圍。

  (十四)團縣委、工會、婦聯:充分發揮廣大職工、青年等社會群團的作用,組織志愿者進行宣傳,引導、監督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落實。

  (十五)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積極配合轄區鄉鎮政府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對本單位人員開展經常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明確告知本單位人員嚴禁在禁放時間、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遵守禁限放期間相關規定。同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其他部門要對負責監管的行業、場所、企業、單位等進行宣傳教育,簽訂責任書,并監督落實。

  (十六)鄉鎮政府:一是加強對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的管控,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場所進行徹底排查,組織劃定可以燃放的`區域和范圍,宣傳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有序燃放。二是對村委會(社區)報備需燃放煙花爆竹的事項進行審核、把關,對需燃放的煙花爆竹數量進行限制。制止禁限放區域內的違規燃放行為,對不聽制止的,報告縣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各鄉鎮要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十七)社區、村委會: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噴刷宣傳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的宣傳引導,教育群眾改變傳統觀念,摒棄陳規陋習。二是及時掌握群眾婚喪嫁娶、商鋪企業開業慶典等動態,事先進行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三是組織相關人員擔負守護和勸導職責,分區劃段,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為。四是村民舉辦婚喪嫁娶等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要提前向村委會(社區)報備,說明相關事項,經村委會(社區)報備鄉鎮政府同意后方可實施。

  五、工作重點

  (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婚喪嫁娶活動允許按傳統習慣在現場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民政局對新婚登記人員現場進行告知,信息及時反饋至鄉鎮、村(社區);各鄉鎮要對轄區內婚喪嫁娶活動及時掌控,提前進行宣傳告知和管理;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等部門配合,對城區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

  (二)加強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城區所有處于禁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嚴禁燃放煙花爆竹;處于限放區域內的賓館飯店及商鋪開張賀喜只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縣市場監管局對城區所有商鋪登記注冊時對企業商鋪負責人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進行事前控制。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對城區所有賓館酒店進行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告知,縣公安局、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配合。

  (三)建筑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縣住建局負責對城區建筑企業燃放煙花爆竹進行嚴格管理,城區各工地開工、封頂竣工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喬遷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所有喬遷賀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鄉鎮、村(社區)和城區物業公司負責加強日常管理。

  (五)新車賀喜燃放煙花爆竹禁限管理。新車賀喜一律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在城區日常巡查過程中進行嚴格管理。

  (六)其它類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村(社區)加強日常巡查管理,確保落實好燃放煙花爆竹禁限放告知要求,所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均要在管控范圍內。

  (七)煙花爆竹經營監管。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店由縣應急管理局進行嚴格監管,要求各零售店進行流向登記,說明燃放事由,從銷售渠道對煙花爆竹燃放進行源頭控制和管理。

  (八)節慶活動燃放煙花審批。全縣大型節慶活動需燃放煙花爆竹的,舉辦方向縣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由公安部門批準許可后只可在指定區域及規定時間段內進行實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推動社會文明新風形成。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推進計劃,細化工作任務,強化工作措施,嚴查違法燃放行為,確保煙花爆竹禁限放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教育。各鄉鎮、各部門要將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通過廣播、電臺、網絡、報刊、手機短信、微信平臺、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傳禁限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重點宣傳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污染和安全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群眾遵守相關規定的自覺性,積極鼓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執法部門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為執法工作提供相關證據,形成政府主導、群眾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縣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執法、文體廣電和旅游、民政、州生態環境局舟曲分局等部門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職能部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發生。在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同時,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必要時組織聯合執法,形成工作合力,扎實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煙花爆竹禁限放是一項長期工作。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強化日常管理,形成長效監管機制,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努力形成全社會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限放規定的良好氛圍。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2

  為貫徹落實石家莊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4日下發的《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減少空氣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古城添風采,為綠色奧運做貢獻,經縣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自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為確保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加快建設品質為先、宜居宜業新古城提供堅強保障。

  二、組織機構

  縣政府成立正定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黃福成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相關領導和縣公安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生態環境、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交通運輸、民政、教育、宣傳、文化廣電和旅游等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局長王建朝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相關工作。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級各部門全面宣傳禁放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1月20日)

  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最大限度擴大覆蓋面,實現家喻戶曉、人盡皆知。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3月15日)

  在集中宣傳階段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繼續做好常態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五、任務分工

  (一)各級各部門任務分工

  1.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有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主體責任,要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組織禁放工作,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召開動員部署會進行全面部署。專項行動期間,每月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20xx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文廣旅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等宣傳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巡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生態環境、公安、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職能部門,在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的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內的基層組織、物業公司、企事業單位安保力量、樓、院長、積極分子等深入扎實做好教育引導、巡邏查控等各項工作。一是積極引導。20xx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工作人員,印制禁放煙花爆竹通告,走街入戶,進社區、企業、機關、學校、沿街門市廣泛發放,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改變傳統觀念,文明歡度春節和辦理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20xx年1月15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與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禁放工作主體責任,堅決杜絕單位及工作人員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二是全面巡查。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黨員干部、工作人員和廣大基層力量,在轄區內全面開展不間斷的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勸阻欲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人員,發現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立即通報公安部門。三是定期調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每半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總結禁放工作中的問題不足,研究部署下步有針對性的工作。

  (二)各職能部門任務分工

  1.生態環境局:一是要實時監測大氣污染指數,及時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重污染天氣預警。二是要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及時通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查處。三是每天要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實時發現非法燃放行為,并及時通報公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2.公安局:一是要積極組織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對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倉庫、原煙花爆竹從業人員住所、土產門市、殯葬用品門市、婚慶公司、小超市、小賣部等易滋生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進行排查收繳,同時積極動員群眾上交私存的煙花爆竹。二是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派出足夠警力,尤其是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要不間斷的開展巡邏查控,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三是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應急管理局發現非法經營、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及時通報公安局,由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

  4.供銷聯社:搜排清查供銷社系統內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庫存,教育監督職工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活動。

  5.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協調轄區企事業單位、商場超市、沿街商鋪、醫院銀行、娛樂場所等單位,使用LED屏常態滾動播放禁放通告。

  6.行政審批局:向新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逐一發放禁放規定,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開業慶典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詳細的工作臺賬,并由辦理人員簽字確認。

  7.交通運輸局:協調長途客運車、出租車利用車載電視、LED屏滾動播放市政府禁放通告、法律責任和宣傳口號。督促道路運輸企業、長途汽車站加強安全檢查。

  8.民政局:指導陵園、紀念堂工作人員在祭祀日勸阻祭祀人員文明祭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機構向辦理結婚登記和喪葬手續的群眾發放禁放通告,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婚喪嫁娶儀式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工作臺賬。

  9.教育局:組織協調全縣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利用微信群發禁放通告的方式向每名學生宣傳禁放規定,使其了解熟悉具體禁放內容,同時最大限度獲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10.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臺、電臺、報紙、網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全時段禁放的意義、燃放的危害和有關法律責任,積極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事宜。適時公布有關部門提供的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

  11.文廣旅局:組織文物保護單位、星級賓館、旅游景區等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放標識,開展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全縣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對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全力推進工作開展。

  (二)深入宣傳

  宣傳工作要貫穿專項行動始終,要以“全域禁放、禁放意義、燃放危害、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內容為重點,通過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短信、社區宣傳欄、街區廣告位、入戶宣傳、小手拉大手等途徑進行全方位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轉變觀念、移風易俗,遵守有關規定,主動上交剩余煙花爆竹。同時,要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及舉報電話,鼓勵廣大群眾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

  (三)強化配合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嚴格落實禁放工作的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全力開展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工作要求,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四)嚴厲打擊

  應急管理、公安、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聯合排查、聯動執法。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對非法燃放的按照政府禁令予以拘留;對查處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形成打擊一個、震懾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

  (五)全程督導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堅持全鏈條、全環節、全過程監督,對沒有落實方案工作內容、時間節點、頻次頻率的單位,視情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人員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3

  為全面貫徹執行《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深入推進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降噪音、促環保、保安全、樹新風”為禁放工作的總目標,本著“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為主、齊抓共管”的思路,堅持宣傳發動再現、依法告知在先、教育規勸在先、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帶頭執行在先,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清查堵控,鞏固和提高鄉鎮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改善環境質量,倡導文明社會風尚,維護和諧社會秩序。

  二、禁放范圍和要求

  桃溪鎮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全年禁放。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電子禮炮、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

  禁放區域以外,相關村(街)要結合轄區實際,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傳發動,并向社會公布。

  三、組織領導

  成立桃溪鎮禁放工作領導組,由鎮黨委書記、鎮長任組長,相關領導任副組長,黨政辦、桃溪派出所、環保辦、執法中隊、應急所、民政辦、市場監管所等單位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四、主要職責分工

  (一)鎮執法中隊:具體負責禁放工作的日常事務,統籌謀劃、協調督導禁放工作相關事項。

  (二)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桃溪鎮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

  (三)應急所:負責組織檢查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庫(點),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銷售庫(點)的清庫(點)禁售工作,并取消全鎮范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行為。

  (四)派出所:負責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及時防止和制止全域禁放工作中暴力抗法事件。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全域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做好非法煙花爆竹的質量鑒定工作。

  (六)民政辦: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七)環保辦:協助鎮執法中隊做好全鎮禁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八)所在村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和管理工作,發現和勸阻違法燃放行為,并組織管理或者服務區域的村民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公約。

  (九)黨政辦:負責禁放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五、禁放規定

  (一)禁放時間和范圍:從20xx年1月1日起在曙光村、蒼墩村、王泊村以及《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禁止燃放的.其它區域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種類:能產生煙光、聲響的煙花、鞭炮、爆竹、禮花彈、電子炮等。

  (三)處罰和舉報獎勵: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并向有關部門舉報。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查處,并對舉報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對首位舉報人予以三百元的物質獎勵。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在禁放區域內使用電子禮炮、電子鞭炮等煙花爆竹替代物品,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處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違反《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的,由應急管理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舒城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物業服務企業、賓館、酒店等單位對服務區域或者責任區域內發生的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不勸阻或者勸阻無效后不舉報的,由公安機關依據《六安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十五條之規定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六、獎懲措施

  1、禁放工作實行鎮、村、組網格化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實行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特別是在重大節日和婚喪喜慶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并適時將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鎮村禁放工作組節假日夜間值班補助參照鎮機關管理制度執行。

  2、向社會公布全域禁放舉報電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動員廣大群眾制止、勸阻和檢舉揭發違規行為。鎮不定期開展全域禁放工作督查,通報落實情況。

  3、鎮黨委、政府將禁放工作納入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禁放辦要組織明察暗訪,對工作流于形式、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通報批評的單位,由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向鎮政府作出書面情況說明;連續兩次通報批評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連續三次通報批評的,由鎮組織和紀檢部門予以問責。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4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我縣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縣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切實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清新空氣、清潔環境的迫切需求,加快建設富強、文明、宜居縣城。

  二、組織機構

  成立行唐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張磊任組長,縣大氣辦、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交通局、縣民政局、縣教育局、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開發區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全面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具體組織落實煙花爆竹禁放措施。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王永維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支持配合、自覺遵守;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即日起至20xx年1月17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擴大宣傳覆蓋面,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8日至20xx年2月5日)

  在集中宣傳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適度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28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通過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常態化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形成禁放煙花爆竹的長效機制。

  五、任務分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各鄉鎮、開發區要切實履行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屬地責任,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開發區主要行政負責人要親自組織研究禁放工作,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并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標語條幅、“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等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事前教育。各鄉鎮、開發區要將轄區按照網格化管理落實管控責任,包片(包村)干部要結合村干部摸清各村婚喪戶,提前介入,嚴防燃放煙花爆竹。四是強化巡查。各鄉鎮、開發區要在春節、初三、初五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二)縣政府有關部門

  1.縣公安局。查處非法燃放、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特別是加大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同時追究單位負責人的`相關責任;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對個人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縣應急局。嚴查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3.縣住建局。督促企業落實禁放規定,嚴禁奠基、封頂等各類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負責禁放區域內各沿街門店的禁放規定落實與查處,在縣城主要街道懸掛禁放宣傳條幅。

  4.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配合禁放工作,對環境進行檢測,并向政府提供相關數據。

  5.縣交通局。加大客運站點的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客運車輛的行為,對不聽勸阻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督促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公交車公司利用車載電視、滾動屏幕播放煙花爆竹禁放標語。

  6.縣民政局。加強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教育引導。一是向辦理結婚登記的群眾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二嚴格要求殯儀館辦理殯葬手續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強化殯儀館及其周邊的管理,凡發現在殯儀館周邊燃放煙花爆竹的,在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追究殯儀館的連帶責任。

  7.縣教育局。組織學生開展以禁放為主題的“小手拉大手”活動,發揮學生的作用,監督家長摒棄陋習,不要燃放煙花爆竹。通過校訊通、微信群等向家長定期下發宣傳短信,教育廣大師生及家長積極遵守。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向各商業娛樂場所、餐飲酒店、沿街商戶宣傳禁放規定,加大對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并與酒飯店、賓館及娛樂場所簽訂責任書,確保不發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超市、小賣部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9.縣融媒體中心。負責禁放工作的新聞宣傳工作,組織、督促各新聞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相關法律法規,倡導和教育群眾自覺遵守規定;對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積極鼓勵群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10.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內部監督自律要求,杜絕任何形式的違法燃放、銷售、儲運煙花爆竹行為,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將縣政府禁放規定傳達到每一名工作人員,在婚喪嫁娶等活動中摒棄燃放煙花爆竹的傳統陋習,帶頭執行我縣禁放規定。

  (三)重點區域、重點時段責任分工

  按照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原則,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將主城區(東環路以西、南環路以北、西環路以東、北環路以南范圍內)以內區域劃分為8個區域。

  以上責任單位于除夕17時至22時,除夕23時至初一凌晨1時,初一6時至9時,初三7時至11時,初五6時至9時,初八8時至11時,十五晚19時至22時等重點時段,由主管副職帶隊,成立每個責任區不少于4人的巡邏隊,對責任區域進行巡查,巡查情況及照片、視頻實時反饋至大氣攻堅群。

  發現非法燃放行為的,立即教育勸阻,經教育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等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等部門依據職責分工進行查處。涉及國家工作人員、黨員干部的,同時通報縣紀委,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縣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一把手要親自組織,制定本單位具體工作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全力推進工作開展,做到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務求實效。

  (二)密切配合。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既講分工,又講合作,明確分工,強化責任,確保完成任務。要加強統籌協調,單位一把手對本單位搞好督導,嚴格按照要求,強力推進禁放工作開展。

  (三)強化督導。大氣辦要對各有關單位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因工作不力導致違法燃放、銷售、儲運、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發生的進行通報,對造成重大影響的,提交縣紀檢監察部門對責任單位一把手和主管責任人進行問責,確保禁放工作取得實效。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5

  為認真做好20xx年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杜絕安全隱患,切實改善空氣質量環境,保護生態環境,全面打贏禁燃禁放攻堅戰。現結合辦事處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確保街道轄區20xx年全面禁燃禁放。

  二、組織領導

  經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專班,分為兩個層面,辦事處層面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應急環保辦,由辦事處副主任朱育良兼任主任,謝艷梅、秦明為成員,負責具體工作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事故調查處理等日常工作。

  社區層面由各社區書記擔任組長,并2-3名干部為組員。

  三、整治范圍

  (一)辦事處轄區內11個社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全面排查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等各個環節。

  (三)依法取締違法經營、儲存、銷售煙花爆竹。

  (四)春節期間街道將協同區應急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對違反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產品的商家進行沒收并進行相應的處罰。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1月5日—1月20日):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LED、QQ群、微信群等發送相關信息,廣泛宣傳,在社區和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張貼資陽市人民政府《資陽市20xx年禁燃禁放公告》,并進行入戶宣傳,根據公告內容錄制音頻在轄區范圍進行播放,教育廣大人民群眾認識非法經營、存儲、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不斷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1日—2月15日):城北、向陽社區安排專人巡查城北市場及蓮花路周邊香蠟的門市業主,嚴厲打擊違法存儲、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其他社區安排專班,進行日常巡查,建立臺賬。辦事處將組織派出所、城管、市場監管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發現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該取締的當場取締,消除安全隱患。

  (三)總結通報階段(2月16日—2月18日):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認真開展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整治結束后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并將各社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成立相應的工作組織,將責任明確到每名社區干部,勸導看守,確保不發生燃放現象。

  (二)突出重點,加強宣傳。禁燃禁放排查整治重點包括各社區禁放區域、學校、超市、物業小區、敬老院、餐飲酒店、非法儲存銷售點、宗教場所全方位零縫隙無死角大排查;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在人員密集場所、居民小區樓院、超市、等場所張貼《公告》,同時利用微信、QQ群、LED、標語等形式進行宣傳,增強廣大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部門聯動,強化執法。派出所、市場監管所所、城管大隊、應急環保辦、綜合行政執法辦要按照職責分工,嚴厲查處違規行為,對銷售、儲存的煙花爆竹一律沒收,堅決依法查處各類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6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各社區五職干部、網格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7

  為進一步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降低煙花爆竹燃放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維護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公共安全,努力營造出文明安全、節約環保的社會新風尚,根據《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濮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濮政辦〔20xx〕44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降低因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造成的各類污染,進一步鞏固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舒適宜居的生態文明新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縣(區)為主,齊抓共管”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組織協調和相關部門的主力軍作用,實施綜合治理。通過全面宣傳發動、嚴格社會面清查、嚴密源頭堵控、加大綜合執法力度、全力查辦一批違禁燃放和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實將《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濮陽市禁止市城區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通知》(濮政〔20xx〕82號)文件精神落到實處。

  二、禁放要求

  (一)禁放原則。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擴大覆蓋”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積極參與,嚴格區域管理,加強綜合治理”的禁放原則,全面推動“兩個帶頭”,行政企事業單位、駐軍各單位帶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黨員干部職工帶頭響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全面落實各項禁放工作措施,切實杜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禁放區不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爆炸、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放區域。濮陽市城區下列區域內全年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晉豫魯鐵路以北、濮范高速以南、大廣高速以東、S209路以西。禁放區域外,各縣可以根據本地實際設定本地禁放區域,開展禁放工作。

  三、組織領導

  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負責,濮陽軍分區、市委宣傳部、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市外事僑務旅游局、市文廣新局、市房管中心、市衛生計生委、市供銷社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具體領導禁放工作。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辦設在市公安局,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召開工作例會,研判、統籌、部署禁放相關工作。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按照全市統一部署,負責本轄區禁放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本區域內的禁放工作。禁放區域內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駐軍各單位及其有關部門、鄉(鎮、辦),要細化工作方案,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明確工作重點和措施,確保轄區內的禁放區域無違規銷售、燃放行為發生;積極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教育、引導和督促本轄區內的單位和個人遵守禁放規定。組織轄區內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安監、環保、公安、宣傳、工商、教育、民政、衛生計生等部門及街道、社區,共同組織管理好禁放區域的禁燃禁放工作。

  (二)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經費保障。

  (三)公安機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安全監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全市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煙花爆竹零售單位嚴格產品流向管控,禁止向禁放區銷售煙花爆竹,做好源頭化管控。

  (五)城管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政執法工作,加大街面巡查,負責清理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管理執法,并加強對沿街門店的監管工作,將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納入“門前三包”管理,并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行政處罰。

  (六)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宣傳,統一口徑,強化正面引導;在電視、電臺、報刊、網站等媒體設立曝光臺,對違法燃放人員特別是違法燃放的黨員、干部進行曝光。

  (七)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危險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告知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加強對企業、商戶的禁放宣傳告知,積極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查處取締無證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九)環保部門要做好禁放區域空氣質量的監測,加強禁放環保宣傳。如遇重污染天氣,及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臨時性管控措施。

  (十)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設施的保障,協助有關部門設置禁放區禁放標志。

  (十一)司法行政機關要結合普法教育,開展相關政策和知識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二)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小學校的學生進行禁放法規宣傳教育,通過開展班會、“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并通過學生勸阻家長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三)民政部門負責禁放區內敬老院、殯儀館(火葬場)等場所的禁放工作;同時,在婚姻登記窗口設立禁放提醒,強化對新婚夫婦的禁放教育,努力避免婚慶活動中出現違禁行為。

  (十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建設施工單位自覺遵守禁放規定。

  (十五)衛生計生部門組織協調醫療救治的應急處置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救治等相關情況,加強本系統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六)房管中心部門負責督促有資質的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配合協助街道辦和相關部門做好物業小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十七)各街道辦負責本轄區的禁放工作,指導村(居)委會加大對城中村的禁放管控工作;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放宣傳教育,確保有物業單位的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現象。

  (十八)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負責各自生產生活區域的禁放工作。

  (十九)濮陽軍分區負責濮陽駐軍的禁放工作,動員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的禁放工作,教育本單位黨員干部和職工認真遵守禁放規定。

  (二十一)紀檢監察部門負責查處單位、黨員干部違禁行為。對黨員、干部違反禁放規定的,除由執法部門依法處罰外,由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二十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負責對各縣(區)、各部門禁放工作進行督導檢查。

  (二十三)消防部門要制定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進行管控。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1月下旬)。細化行動方案,召開動員會議,全面落實各縣(區)、各單位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任務清,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教育(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1月底之前,由市委宣傳部負責制定禁放宣傳工作方案。從12月初開始,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社、網絡等媒體積極開展為期三個月的禁放集中宣傳工作。

  (三)檢查落實(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20xx年12月下旬,市政府派出檢查組對禁放縣(區)和各職能部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的縣(區)和單位領導進行約談。20xx年1月上旬,對問題縣(區)及單位整改、鞏固情況進行復查,對推動不力的進行問責,并全市通報。同時,要積極探索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放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積極營造聲勢。各縣(區)、各部門要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迅速發起宣傳攻勢,全面營造禁放氛圍,不斷掀起宣傳高潮。一是要強化社會面宣傳。各縣(區)要組織街道(社區)張貼、發放禁放提示牌等相關宣傳資料,組織城管、公安、安監、工商等部門,在轄區主要交通干道沿線及重點部位周邊開展流動宣傳。二是要協調媒體宣傳。宣傳禁放政策規定、執法工作情況,曝光違法行為,刊播禁放公益廣告。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電臺、報紙、網站等新聞媒體刊播禁放宣傳內容,要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適時向手機用戶發布禁放短信,進一步擴大宣傳面;交通運輸部門要協調有關單位,通過公交車、出租車、汽車站點的電子顯示屏開展宣傳;城市管理部門負責街面路牌、廣告欄禁放宣傳;有條件的單位要在網絡上要開辟專欄、播放提示標語,通過手機短信、微博、微信等現代媒體傳播禁放信息。三是要開展主題宣傳。環保部門要以減少環境污染為主題,公安消防部門要以防止火災為主題,衛生計生部門要以避免人員傷亡為主題,工商、安監部門要以合法經營為主題,城市管理部門要以市容整治為主題開展主題宣傳活動。

  (二)突出源頭堵控,嚴打私販私運。各級執法部門要立足各自陣地,采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在各交通收費站點、各級治安卡點、查報站開展流動稽查活動,并加強高速公路匝道口、國道、省道,以及人員、車輛較多的公路沿線的巡查堵控,特別是對大貨車、面包車、農用車,要重點攔截檢查。安監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特別是重點加強禁放區與非禁放區接壤部位的檢查管控。堅決遏制非禁放區域一證多點,集中出攤,形成連片銷售的現象。同時,要加強市場監管,規范非禁放區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公安、安監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治安耳目和信息員的作用,加強對門面房、出租房、空關房以及城郊結合部偏僻區域的排查,搗毀一批私存私儲窩點,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切實消除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現實隱患。

  (三)加強排查清查,嚴查違規燃放。各縣(區)、各部門要突出重點時段,重點方面,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要全面排查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及時做好上門宣傳告知,并重點加強巡查盯防。要加強街面巡查,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確保查禁違規燃放工作切實有效。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賓館、飯店等單位門前的違禁燃放巡查,對經營者未履行勸阻義務,發生消費者在其門前三包責任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影響市容環境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教育、住建、民政、外事僑務旅游、商務、衛生計生、文廣新、房管中心、城市管理、濮陽軍分區、濮陽供電公司、中石化、中石油、燃氣公司等重點保護單位,要組織加強本系統管理單位門前及周邊的巡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向執法部門舉報處理。

  (四)全面監督檢查,加強應急處置。濮陽軍分區、各縣(區)、中原油田、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全面開展防火、防爆安全檢查,落實各項消防措施,整改消除火災隱患。要重點加強易燃易爆、文物保護等重點安全保衛單位的安全防范,落實其值班制度,并逐一簽訂安全防范責任書,切實落實其安全防范的主體責任。城管綜合執法、公安、消防、安監、工商、住建、房管中心、質監、衛生計生、環保等部門要做好應對突發火災、阻礙執法、矛盾糾紛、人身傷害、環境事件和不可預知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落實處置力量,確保及時妥善處置。環保部門要加強大氣污染監測監控,每天適時將大氣污染指數和預警等級報送市禁放聯席辦。

  (五)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一是要突出違規燃放的處罰力度。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有關執法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二是要突出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對在禁放區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的,安監部門要嚴格查處,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在易燃易爆場所、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等區域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三是要突出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查處。對通過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交通運輸和公安交管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嚴格依法進行處罰。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嚴重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對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做好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禁放標識設置、燃放區域劃定等各項工作,切實把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要根據本工作方案,制定具體的禁放實施方案,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各級禁放辦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迅速制定細化本轄區整治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城管、公安、安監、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周密制定本部門工作方案,明確整治重點區域、部位、路段,嚴格整治舉措,確保責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縣(區)、各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的情況收集。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負責收集系統內整治工作情況,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并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系統禁放問題。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禁放區域內各縣(區)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將任務層層落實分解,責任到人。同時,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導致轄區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或發生大面積違規燃放、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8

  為嚴格落實濟寧市環委辦《關于做好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和城鄉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成效,依照市級禁售方案,決定從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鎮范圍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各村、各部門、各企業要認真研究學習上級文件精神和要求,嚴格按照鎮禁售、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分工和具體要求,既要嚴格管控零售店,做好經營戶穩定工作,更要做好群眾的思想疏導和政策解釋工作,防止出現負面影響。

  一、成立專班。鎮政府成立以分管安全生產的副鎮長為組長,以分管生態環境的'副鎮長及主抓安全生產業務的人大副主席為副組長;鎮環保所、應急辦、派出所、執法中隊、市場監管所、宣傳辦負責人及各管區黨總支書記為成員的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專班,專項負責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以及打非相關工作。

  二、廣泛宣傳。充分利用村廣播、企業公眾號、村企微信群和村務公開欄張貼公告等途徑告知公眾禁售、禁燃、禁放相關政策,并逐胡同發放、張貼明白紙,確保不落一村、不漏一戶,做到人人皆知,爭取群眾的理解支持。

  三、責任分工。鎮環保所要組織各村兩委干部不間斷巡查,設立舉報電話,嚴格管控禁放時段內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鎮應急辦要嚴格禁止取證零售店進貨、收貨行為,采取簽訂禁售承諾書、安排專人包保、盤庫建賬、張貼公告等方式,多措并舉,杜絕私自銷售行為;鎮派出所、鎮執法中隊、鎮市場監管所要加大對各商戶的檢查力度,對發現的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采取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鎮宣傳辦要對管控時段內各村各部門的先進經驗做法、打擊的違法行為積極報道;各管區、各村要積極配合部門行動,對各自轄區內的禁售、禁燃、禁放的政策宣傳、日常監管、打非治違負有屬地職責。

  四、加強疏導。專班要安排專人對零售經營戶進行政策宣傳,取得理解支持,交代安全事項,確保禁售期間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五、嚴打非法。專班各部門結合禁售、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全方位集中排查整治各商店、集貿市場、婚慶公司和日用品商店,及時發現打擊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可聯合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采取聯合執法行動,徹底收繳非法煙花爆竹,依法依規妥善處置。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9

  為貫徹落實《如皋市煙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皋政辦發〔2022〕141號)文件精神,進一步鞏固我鎮煙花爆竹禁限放和斗香禁燒(以下簡稱“雙禁”)工作成果,現結合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略

  二、工作目標

  在宣傳引導、分級管控、源頭治理、執法查處等方面持續深化,切實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行為(以下簡稱“燃放燃燒”),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因違規燃放燃燒引發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三、職責分工

  (一)各村(社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內“雙禁”工作,組織各方力量開展社會面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二)鎮黨群局:負責常態化開展“雙禁”宣傳工作;對中心派出所、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部門查處的非法燃放燃燒情況及時開展宣傳報道,并做好網絡輿情引導工作。將各村(社區)、鎮相關部門執行“雙禁”工作管理實效納入考核,定期督查通報相關情況。組織黨員干部簽訂承諾書,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示范帶頭作用,積極動員黨員干部參與“雙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重點時段組織黨員到村(社區)參加“雙禁志愿者”活動。

  (三)鎮黨政辦公室(鎮域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負責制作發放《煙花爆竹禁限放、斗香禁燒告知書》、《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全鎮各村(社區)發放,制作橫幅,營造宣傳氛圍。受理分流市民通過撥打12345反映涉及“雙禁”工作的訴求。負責指導網格員開展網格巡查,協助職能部門開展“雙禁”政策宣傳和排查發現全鎮域范圍內的斗香制售點,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四)鎮紀委:負責對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雙禁”工作開展效能監察,對機關工作人員帶頭執行“雙禁”措施情況進行監察。

  (五)九華中心派出所:牽頭推進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負責制作煙花爆竹禁限放標識與相關審批工作,組織警力進行社會面巡防巡查,依法開展違規燃放、違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執法查處。對阻礙執法的行為進行依法處理。牽頭落實煙花爆竹銷毀事宜。

  (六)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網點的安全檢查、宣傳告知和教育培訓工作,落實行業監督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七)鎮生態環境辦公室: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空氣質量監測點數據,根據氣象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便于村(社區)、部門落實“雙禁”工作措施,應對大氣污染。負責大氣監測站周邊“雙禁”管理工作,定期開展巡查檢查,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

  (八)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依法查處、整治違規生產、經營斗香的行為。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無證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通報相關主管部門。

  (九)鎮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開展對街頭流動、占道擺放斗香、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執法工作。負責督促沿街單位、店鋪履行市容環衛責任,對不履行責任的責任人依法予以查處,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積極發動社會單位利用戶外廣告資源宣傳《通告》內容。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在服務區域內開展“雙禁”宣傳,發放宣傳資料,引導居民遵守規定,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查檢查,勸阻違法燃放燃燒行為。

  (十)九華交警中隊:充分發揮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的宣傳載體作用,利用燈箱廣告、車身廣告、車載電視等媒介做好“雙禁”宣傳工作,依法做好運輸煙花爆竹車輛管理工作。

  (十一)九華教管中心:通過“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給廣大學生和家長發“一封信”,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帶動家長遵守“雙禁”要求。

  (十二)九華衛生所:負責收集因燃放煙花爆竹和燃燒斗香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燃燒地點,指導醫療衛生機構做好“雙禁”工作。

  (十三)鎮財政和資產管理局: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部門預算管理要求,做好“雙禁”管理工作經費的保障。

  (十四)鎮為民服務中心:負責向前來辦理各類行政審批業務的市民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十五)鎮建設局:對禁限放區域內建筑行業、建設工地發放“雙禁”告知書,敦促其遵守規定。

  (十六)鎮消防管理服務所:負責加強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牽頭調查統計因燃放燃燒煙花爆竹和斗香引發火災事故的原因和損失。

  其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做好本部門“雙禁”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黨群局要牽頭組織“聲、屏、報、網、微”等媒介及社會面的宣傳發動工作,積極宣傳“雙禁”政策,使文明健康理念深入人心。各村(社區)要組織村(居)干部張貼、發放《通告》,做到轄區單位場所、沿街店面、居民小區逐家宣傳到位。各職能部門要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每一個單位、每一名市民均能了解“雙禁”管理規定,切實提高執行《通告》的自覺性。

  (二)壓實工作責任,嚴格管控措施。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落實“雙禁”責任,確保各項管控任務落到實處。各村(社區)要因地制宜制定重點時段“雙禁”管控工作方案,圍繞重要節點和重點時段,組織社會治理網格員、小區物業管理員、村(社區)工作人員及志愿者分布到每條街巷、每片商業區、每個公園廣場、每個小區。要對城鎮道路、街巷、小區等開展不間斷巡查檢查,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燃燒行為。在重點時段,黨群局要組織動員黨員到社區參加“雙禁”活動。

  (三)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鎮區所有集貿市場、煙花爆竹和斗香經營戶、燃放活動突出等重點地區和部位,開展專項清理清查行動,依法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違規制售斗香的查處力度,從源頭上進行管控。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要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違規燃放燃燒且不聽勸阻的人員要依法嚴厲查處,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

  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1日)。各村(社區)、相關部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第二階段:宣傳引導階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圍繞“雙禁”政策,各村(社區)、相關部門結合職責,立足單位內部、所屬部門、管理服務對象等方面,全面開展宣傳貫徹工作,將宣傳引導工作貫穿始終,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三階段:執法查處階段(全年時段)。九華中心派出所、安監局、市場監管局九華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警中隊等執法部門圍繞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斗香的行為,制定打非查處方案,特別是在農歷臘月、春節等重點時段期間,要開展集中聯合整治,落實舉報獎勵機制,嚴查嚴打違法行為。

  第四階段:重點看護階段(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圍繞除夕(1月21日)、初一(1月22日)、初五(1月26日)、元宵節(2月5日)等重點時段,建立煙花爆竹限放區和全鎮域斗香禁燒“屬地組織、行業協同、全民參與”的看護機制,最大限度地發動群眾和社會力量,落實禁放區域、重要時段的重點看護措施。

  第五階段:常態化工作階段(全年其他時段)。落實常態化“雙禁”管理要求,各村(社區)、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做好宣傳引導、執法服務、打擊處理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抓好本轄區、本領域“雙禁”管控任務的部署實施。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設立相應工作專班,落實組織本區域、本部門各項管理責任,以扎實有力的工作舉措,確保“雙禁”目標順利實現。

  (二)強化矛盾化解。鎮政法和社會管理局會同中心派出所和各村居,負責處置因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調整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問題,確保新的禁限放政策順利實施。

  (三)強化整體聯動。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廣泛組織轄區基層單位,發動本村(社區)、本部門工作人員,打好宣傳發動、教育引導、巡查處置和源頭管控等工作的整體仗、合成仗,協調推進各項措施落到實處。不斷優化聯絡員制度和信息互通、工作會商、執法聯動等工作機制,及時研究“雙禁”工作中的矛盾問題和不穩定因素,確保及時妥善解決各類問題。春節前,鎮紀委要牽頭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圍繞宣傳引導、源頭治理、執法查處、重點管控等環節對“雙禁”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強化責任落實。各村(社區)、各相關部門要對照各自職責,制定周密詳實的工作方案,將任務分解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確保“雙禁”工作不打折、不走樣。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將“雙禁”工作與網格化社會治理有機結合起來,按照“鎮-村(社區)-網格”三級責任體系明確管控責任,要建立督導通報機制,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成效不明顯的村(居)委會,要按照規定追究責任,切實以嚴格的責任體系倒逼“雙禁”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10

  為規范我鄉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預防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非法運輸、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進一步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屬地落實監管”的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夯實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基礎,確保轄區內煙花爆竹安全形勢平穩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小水鄉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項整治工作組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要切實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加強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整治內容

  (一)嚴查持證經營情況。檢查經營單位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營業執照和從業人員培訓合格證是否齊全、一致、有效;依法開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嚴肅查處私產、私銷、私藏、私運煙花爆竹,重點打擊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超范圍經營禮花彈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違規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的行為。

  (二)嚴查安全經營條件。檢查經營場所內是否存在高溫高熱輻射源(如煤氣灶、電磁爐、電水壺、取暖器具等);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是否設立“禁煙禁火”標識;是否符合周邊安全要求;是否按規定控制零售單位配送存量。指導經營單位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隱患排查制度,不斷增強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全面提高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強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加強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期間文明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重點突出公墓山、寺廟等重點燃放場所的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

  (四)違反國家有關煙花爆竹法律法規的其它行為。對全鄉所有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整治。

  四、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5月)。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造氛圍,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5月-12月)。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辦、派出所、企業站等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制販、儲存煙花爆竹行為,依法銷毀企業過期、查獲或收繳的煙花爆竹制品及原材料。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安全監管,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抓好煙花爆竹經營、運輸、燃放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并做好專項整治總結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鞏固提高專項整治成果,適時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回頭看”。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依法整治。針對本轄區煙花爆竹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突出重點,依法實施整治。要把整治工作與促進依法經營、依法監管結合起來,通過深化整治,推動煙花爆竹的監管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鄉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經常性督查和指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三)嚴格執法,嚴肅責任。成員單位因工作不力,責職不清日常監管不到位、管理責任不落實,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推諉、履職不到位,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11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污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范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干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出租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筑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筑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并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屏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小學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群眾發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致、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后)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群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信息平臺,通過群發短信、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區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并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信息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匯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并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12

  為認真貫徹執行射洪市政府下發的《關于射洪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22〕1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圍

  禁止在平安街道辦事處全域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謝語秋兼任辦公室主任,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眾。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為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制售煙花爆竹行為,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13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做好2023年度全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禁止燃放區域

  城關鎮、開發區、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關集鎮、胡總鎮、肖口鎮、郭廟鎮、雙浮鎮、高廟鎮、稅鎮鎮轄區全區域。

  禁止燃放區域外,下列場所全年禁燃禁放:

  (一)國家機關;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一百米范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

  (七)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八)殯儀館、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

  (九)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十)旅游景區、林場、公園、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十一)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十二)縣人民政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本縣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

  (二)禁止燃放目標

  2023年度,禁止燃放區域內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零銷售、零燃放,不在禁燃區域內的各鄉鎮重點管控鄉鎮政府駐地和宗教祭祀場所的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確保我縣空氣質量特別是祭灶、除夕、春節、元宵節期間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清明節前后、農歷十月期間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源頭查堵力度

  1.嚴格審查核發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許可證,禁止燃放區域內不得設置煙花爆竹銷售網點。依法對在禁止燃放區域內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進行處罰,對批發企業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零售經營者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煙花爆竹及違法所得。(縣應急管理局牽頭)

  2.對在禁止燃放區域、場所或者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違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規定的,責令改正,并處500元的罰款。對在經營管理區域內未履行勸阻和舉報燃放煙花爆竹義務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依法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縣公安局牽頭)

  3.禁止燃燒大盤香的區域內,不得設置大盤香銷售網點,對在禁止燃燒區域內非法經營大盤香的,依法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沒收大盤香及違法所得。(縣市場監管局牽頭)

  4.依法查處禁止燃燒區域內燃燒大盤香的行為,對在露天或者公共區域內燃燒大盤香的,或者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燃燒大盤香的,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在經營管理區域內未履行勸阻和舉報燃燒大盤香義務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依法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縣城管執法局牽頭)

  5.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導致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縣公安局牽頭)

  6.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按照《關于開展大盤香生產銷售單位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太環委辦〔2022〕148號)要求,繼續對轄區生產、銷售大盤香的企業及個體戶全面摸排,建立和完善生產、銷售清單,實現大盤香生產、經營單位全覆蓋,實行動態管理并報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止燃放工作宣傳活動,做到進小區、進家庭、進商戶、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市場、進樓宇、進網格,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并落實到具體行動。

  1.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傳統媒體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大力宣傳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所帶來的危害性和嚴重后果,及時曝光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引發的火情及人員傷亡典型案例、查繳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案例等。(縣委宣傳部牽頭)

  2.加大在車站、道路、電影院、商市場等人群密集地區的宣傳力度,利用LED、展臺、路邊圍擋等設施,播放宣傳片,投放、張貼禁止燃放工作宣傳材料,沿街單位或門店電子顯示屏及公交車、出租車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禁止燃放工作宣傳口號。組織住宿、餐飲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通過制定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管理公約、設置宣傳臺、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提前介入,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疏導。(縣公安局、縣城管執法局、縣商局、縣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牽頭,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單獨列出)

  3.加強對居民住宅區的宣傳,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對經營管理區域加強宣傳,通過在電梯、樓梯間、小區公告欄等處張貼宣傳畫、宣傳標語等方式逐門逐戶宣傳到位,確保戶戶知曉,全員發動。(縣住建局牽頭)

  4.強化教育系統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宣傳工作,通過發放禁止燃放工作家長告知書、建立家長微信群等形式,提醒學生及家長,不在所住小區和禁止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縣教育局牽頭)

  5.組織婚姻登記處向每對新人發放禁止燃放告知單,引導新人在婚慶活動中遵守禁止燃放規定;組織在殯儀館、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懸掛禁止燃放宣傳橫幅,營造禁止燃放輿論氛圍;主動向前來辦理喪事的喪屬發放告知單,宣傳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規定。(縣民政局牽頭)

  6.引導社會各界從自身做起,不在所住小區、單位辦公場所、單位家屬院和禁止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縣文明辦、縣直工委、縣總工會、縣婦聯、團縣委按職責分工牽頭)

  7.鼓勵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城管執法部門(舉報電話12319)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行為。舉報經查證屬實的,依據相關規定予以獎勵。(縣公安局、縣城管執法局、縣財政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三)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1.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和網格化監管。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統一認識,堅定信心,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宣傳、群眾參與”的原則,對各項宣傳、管理、處罰等措施再細化、再強化,確保力度更大、效果更明顯。要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聯合執法”的方式,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統籌力量,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監管,積極開展查廠禁產、查車禁運、查倉禁儲、查人禁放“四查四禁”,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全過程阻斷。

  2.突出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執法監管。要對禁止燃放區域重點時段(臘月二十三到年初一,特別是年三十晚上8點至年初一凌晨1點,年初三、初五、初六、初八、元宵節)、重點區域(禁燃區和非禁燃區的交界處、城鄉 結合部、背街小巷等)開展全方位、無死角的巡查檢查,執法檢查要嚴格依法實施,嚴禁出現“一刀切”現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和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對轄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負總責,縣直相關部門、鄉鎮政府和社區(行政村)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繼續實行責任包保制度,縣直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有關負責人要對社區(行政村)進行包保,社區(行政村)作為禁止燃放工作最基本的監管責任單位,要明確每個區域的包保責任人。縣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做好全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

  (二)明確經費保障。為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對禁燃禁放鄉鎮、縣直有執法任務的部門各撥付工作經費5萬元,專項用于禁燃禁放工作的開展。

  (三)嚴格考核調度。各鄉鎮和各牽頭部門每天至少要開展一次現場巡查檢查,并于每周五下班前將巡查檢查情況和發現的非法生產、運輸、儲存、經營及在禁止燃放區域違法違規燃放問題處罰情況,報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要嚴格落實“時交辦、日清算、周調度、旬小結、月兌現”考核調度要求,定期通報城區各監測點PM2.5濃度排名,以及煙花爆竹和大盤香違法違規問題查處和量化問責情況。

  (四)嚴肅督查問責。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繼續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列入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內容,組織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駐點監督幫扶組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專項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原市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阜陽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大盤香禁燃工作量化問責規定(試行)的通知》(阜環委辦〔2018〕23號)實施量化問責。對行動遲緩、措施不力的鄉鎮和單位,提請縣政府進行約談;對在禁止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14

  為有效防止環境污染和噪音污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關于印發《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泉鯉煙辦〔20xx〕1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街道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鯉中街道轄區區域。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2月3日前)。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各社區各部門工作任務。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3日至3月9日)。各社區各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3月9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社區居委會:結合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

  (二)鯉中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毀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鯉中工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環保站: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置噪聲和大氣污染監測點,收集監測數據,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社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污染、美化城市環境、安全管理、創建文明城市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局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干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街道紀工委要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污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各社區各部門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社區各部門于20xx年4月22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安監辦。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15

  為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我縣“錢江源國家公園”建設和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努力營造安全、舒適、整潔的生活環境。根據《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決定在全縣域范圍內實施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雙禁”),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發動全縣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空氣環境,不斷夯實生態基礎,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四省邊際共同富裕示范區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步驟

  (一)制定“雙禁”方案(8月5日前)。根據《衢州市全域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借鑒省內縣(市、區)工作經驗,根據我縣實際,調研完成我縣總體工作方案,并完成決策流程(征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資產評估、集體決策),明確目標任務、領導小組(專班)成員、部門職責、政策處置意見、工作舉措。將全縣禁燃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全縣“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并將“雙禁”方案于8月10日前報市“雙禁”辦備案審查。

  (二)向縣委縣政府專題匯報(8月15日前)。完善全域“雙禁”工作方案,提交縣委縣政府研究。

  (三)完善宣傳方案(8月底前)。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圍繞“雙禁”工作開展制定系統、有效的宣傳方案。

  (四)完成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政策處理工作(9月底前)。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對開化縣昌順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03家零售店的政策處理工作,縣供銷社負責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政策處理工作,從源頭上杜絕煙花爆竹經營銷售。

  (五)發布“雙禁”通告(10月底前)。縣政府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序和《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于20xx年10月31日前向社會發布全域“雙禁”通告。

  (六)正式實施全域“雙禁”(2022年12月1日起)。

  三、工作職責

  (一)縣“雙禁”工作專班(縣“雙禁”辦):負責綜合協調和督導督查全縣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二)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內煙花爆竹“雙禁”工作主體責任。包括轄區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零售點相關從業人員、庫房的政策處置,按重大事項決策流程開展決策,在本行政區域廣泛深入宣傳禁售禁燃公告,利用組團聯村、部門協同、融治理等平臺抓好本轄區的“雙禁”工作。

  (三)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指導全縣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店退出經營的政策處置工作,開展行業內的“雙禁”工作政策宣傳,牽頭開展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的查處工作。

  (五)縣供銷社:負責對所屬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停止經營活動和企業的轉型改制,維護全縣域禁售禁燃的規定,做好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處置工作。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配合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變更批發、零售店的營業執照,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

  (七)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零售經營活動,協助做好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行為的勸導和宣傳工作。

  (八)縣紀委(監委):負責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行相關職責,對相關單位移送的.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規定的黨員干部、機關工作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通報或問責。

  (九)縣委宣傳部: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制定宣傳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的相關規定,并對非法經營、燃放的行為進行曝光,為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縣委組織部:負責倡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群眾團體黨員和公職人員以身作則,帶頭執行煙花爆竹“雙禁”規定。

  (十一)縣司法局:協助縣“雙禁”專班對縣“雙禁”方案及公告開展審核指導;協助“雙禁”法律、法規的普法工作。

  (十二)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活動,制定《煙花爆竹“雙禁”倡議書》,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全面推進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十三)縣民政局:負責對前來登記辦理“紅白喜事”的群眾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對公墓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進行宣傳和勸導。

  (十四)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經費保障。

  (十五)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各汽車站、公交車站等站點大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利用公交車、出租車等開展公益宣傳,配合公安、綜合執法、應急管理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六)市生態環境局開化分局: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燃放污染空氣的專題宣傳報道,積極倡導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十七)縣住建局:負責對歷史文化街區、古村落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物業公司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八)縣經信局:負責組織星下限上酒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九)縣文廣旅體局:負責組織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飯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二十)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全縣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做好煙花爆竹“雙禁”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和聯合執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順利推進。縣級層面及時調整“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設立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具體負責相關協調、指導和督查工作。明確各鄉鎮(辦事處)屬地責任,壓實政策處理任務,穩妥做好處置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確有需要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公安部門要根據《規定》要求,明確申請條件、細化辦理程序,依法進行審批并向社會公告。

  (三)廣泛宣傳發動。廣泛深入、動態持續開展宣傳工作,集中開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傳活動,重點抓好春節期間的禁燃宣傳工作,著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宣傳部門要加強輿情研判,有效引導社會輿論;普法工作機構要配合開展基層宣傳工作;各級新聞媒體要對全域“雙禁”進行報道和解讀。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對辦紅白喜事的家庭,基層組織要及時掌握情況,提前進行勸導。對小區物業、沿街商戶、村居農戶,鄉鎮、辦事處、社區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倡議書和宣傳告知要進戶到人,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建立聯合執法。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生態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成立聯合執法組,堵塞非法流入渠道,嚴查違法運輸、儲存、銷售行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對接、協調互動,在執法查禁、清理存量等工作環節中,密切配合、無縫對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公安、應急等部門要協助鄉鎮強化源頭管控,妥善做好批發經營戶政策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從嚴從快查處燃放煙花爆竹違規案件,保持執法的“高壓”態勢,并典型案件進行曝光,達到反面警示的作用。

  (五)嚴肅工作紀律。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的模范帶頭作用,大力倡導環保、低碳、綠色的生活方式,在執行禁售禁燃規定上走在前、帶好頭、做表率,積極做禁售禁燃、文明過節的宣傳者、參與者、示范者,帶頭樹立社會新風氣、引領新風尚。對在“禁燃”工作中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為打贏“雙禁”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六)強化監督檢查。要健全“雙禁”工作比晾曬機制和考核指標體系,形成責任傳導機制。縣“雙禁”辦要組織力量對各鄉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督導和巡查暗訪,并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扎實、成績突出的,要激勵表揚;對推進不力、工作不實的,要及時通報;對因措施不落實、問題處置不及時等導致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責。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16

  《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施行以來,市南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進一步鞏固效果,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實增強做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廣泛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切實將宣傳工作做到“進樓入戶、家喻戶曉”,引導市民自覺遵守《規定》,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二、工作方案

  (一)組織開展“宣傳月”、“宣傳日”等集中宣傳活動。

  1、20xx年1月1日至2月10日為宣傳月;

  2、20xx年2月3日為禁放宣傳日。

  (二)工作措施。

  1、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公益宣傳。

  2、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新聞宣傳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行業領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區教體局負責組織中小學校在放寒假前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放宣傳活動。

  3、街道辦事處要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工作,加強對居民、業主的宣傳教育引導。

  4、各部門、街道要積極動員社會各階層力量參與禁放宣傳,通過張貼通告、懸掛標語、發放“一封信”、倡導建立居民公約等形式進行宣傳,每個社區、廣場、商業區都要有橫幅、有宣傳點、宣傳隊,切實將禁放宣傳工作做到廣泛、全面、無死角。

  5、宣傳月期間,各部門、街道要組織專門力量,制定具體措施,明確宣傳形式、主題內容,對轄區所有企事業單位、商鋪店面,送法上門、發放宣傳材料、簽訂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責任書,確保每個社區至少有1個宣傳點、1個宣傳欄、1條橫幅;2月3日“宣傳日”,各街道要組織在人員密集或繁華商業區,至少設置1個宣傳點,發放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措施,切實抓好組織落實,確保禁放宣傳活動取得實效。

  (二)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開展好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活動,活動結束后將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好的做法、取得的實效報區安委辦。

  (三)要在宣傳月、宣傳日的基礎上,持續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持續增強宣傳的覆蓋面和感染力,營造濃厚輿論聲勢和社會氛圍,使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成為社會新風尚。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 17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污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實實處,實現“零燃放”目標,經過街道會議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站,做好20xx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一)成立XX煙花爆竹禁燃禁放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成立XX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督查組

  組長:

  成員: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具體內容見行事歷一覽表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單位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

  各責任單位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的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成立相應的禁放工作督查組,堅持每天對轄區內各社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禁放宣傳工作開展遲緩,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的`責任單位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和嚴肅問責,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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