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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通用25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市社會安全穩定,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零售網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標,確保全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市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劉學普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王泰來任副組長,重慶警備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總社、市教委、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林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總隊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燃放辦),由王泰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任常務副主任,市安監局副局長鄺海、市供銷總社副主任杜朝剛任副主任,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總社、市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春節期間,市煙花爆竹“打非辦”和市燃放辦合署辦公。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市各級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辦公室主要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市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采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市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有關部門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公安部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安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采購、銷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工商部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供銷部門:負責做好全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質監部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交通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市政部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并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商業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宣傳部門:負責制訂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對全市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筑施工場所的安全防范。
衛生部門:負責制訂全市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消防部門:負責制訂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并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環保部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重慶警備區:負責對駐渝部隊人員開展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渝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林業、園林綠化、文物、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文物保護單位、敬老院、輸變電設施、車站、機場、物業小區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堅持“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布點、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規范)管理,做好銷售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1、銷售網點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范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群眾”的原則,20xx年主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總量控制在1600個以內,由供銷部門提出選點方案,于20xx年1月5日前報送所在地安監部門審批。
2、銷售許可證發放。根據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要求,市安監局、市工商局要采取“一站式”審批服務模式,于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銷售網點銷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核發工作。對主城區臨時銷售點經營戶,除按統一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
3、允許銷售、燃放的品種。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20xx年春節期間我市主城限制燃放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小禮花類、爆竹類、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8大類268個品種;主城區以外地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共10大類192個品種。具體品種、規格由市燃放辦于20xx年1月10日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布。
4、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60件。
5、配送、銷售的時間。銷售公司配送時間:20xx年1月6日至2月9日。銷售時間:20xx年1月20日至2月9日(農歷正月十五)。臨時銷售網點在許可期限滿后,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由經營戶交由專營公司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不得再儲存煙花爆竹產品。
6、限制燃放的時間。20xx年1月25日(農歷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9日(農歷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二)堅決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非法煙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隱患,嚴重擾亂了煙花爆竹正常的市場秩序。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1、堅決查堵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入渠道。從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組織執法力量,在進入我市的省市邊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務區及進入主城區的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采取定點檢查與巡邏查控相結合的方式,加大進渝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有《爆炸物品運輸證》的,認真核查煙花爆竹運輸車輛、人員資質,并重點檢查運輸的品種、數量、路線、時間等,是否與運輸證相符。特別是梁平縣、秀山縣、萬州區、榮昌縣、綦江縣、潼南縣、合川區和主城各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交通執法等部門,嚴格檢查進入我市或主城區的貨車、面包車、卡車等,要重點檢查來自湖南省、四川省、梁平縣的運輸車輛,禁絕非法產品流入渠道。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安監、工商、城管等部門,加強對商場、市場、村鎮集貿市場以及車站、碼頭的巡邏查控力度,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銷售、兜售和攜帶煙花爆竹行為,確保非法產品不流入市民手中。
2、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銷售、儲存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行為。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強對集貿市場、出租房屋、閑置的廠房、庫房、養殖場等重點場所的清理排查,對無證、無照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安監、工商部門要堅決予以查處取締,沒收其非法煙花爆竹產品,行為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要依法予以處罰。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采購、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一經查實,安監、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行嚴厲處罰。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打擊暴力抗法行為。對各部門查處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不符合本市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交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毀,不得再流入社會。
3、積極受理各類舉報線索。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燃放辦要公布舉報電話,要積極受理人民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并現場督辦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三)加強燃放安全宣傳,增強廣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識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題,開展多形式、多層面、全方位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識、公德意識和安全意識。
1、突出宣傳重點內容。加強對《條例》有關規定的宣傳,引導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止及允許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引導市民到合法銷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產品;加強安全燃放知識宣傳,讓市民了解掌握正確的燃放操作知識,防止因不當燃放引發火災和傷亡事故;加強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違法性、危險性和危害性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2、突出宣傳重點對象。要加強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宣傳教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村莊、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發放《致廣大農民的一封信》、宣傳品及案例、圖片、現身說法等形式,重點宣傳酒后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自覺杜絕酒后燃放、違規燃放行為。元旦前后,市教委要組織各區縣(自治縣)中小學生中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每所學校對中小學生開展一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課,使宣傳工作進學校。市建委要組織全市建筑單位,對春節期間留渝民工開展“爭做守法新農民工”宣傳教育活動,發放限放宣傳品,使宣傳工作進工地。重慶警備區要組織駐渝部隊及部隊醫院、療養院等開展“維護燃放法規嚴肅性,我為第二故鄉和諧社會建設作貢獻”的專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部隊。
3、豐富宣傳教育形式。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充分發動各級基層組織,在社區、村社廣泛開展“遵守燃放規定,共創和諧家園”宣傳活動;要開展集中宣傳咨詢日活動,向廣大市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法律法規,散發宣傳資料,接受市民咨詢等。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采取群眾喜聞樂道的形式,加強燃放安全宣傳。要創新宣傳方式,采取向市民發送“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的提示性手機短信,在車站、碼頭及街頭大型顯示屏播放宣傳短片及網絡宣傳等向市民宣傳教育安全燃放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四)劃定禁限放區域,開展安全檢查
1、嚴格劃定禁放和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完成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的劃定和向社會公布工作。20xx年1月10日前,禁放區域場所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標識設置、張貼工作,由行政區域內安監部門督促落實。各單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范圍的劃定標準,也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志。
2、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落實監控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完成對本行政區域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安保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20xx年1月25日至2月9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3、加強銷售點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對許可的銷售網點,全市各級安監、公安、工商部門要采取聯合檢查的方式,對銷售網點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同時,安監部門要加強銷售網點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要組組織專門力量,加強銷售點安全監管,每個銷售點必須有1—2人專門看護,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點時段,要做好周邊燃放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銷售點內的煙花爆竹。
(五)強化現場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
1、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秩序維護。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建立社區燃放秩序自治組織,組織社區志愿者,維護燃放秩序。特別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干部、居(村)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劃定維護力量責任區域,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保證維護力量責任區無縫對接,真正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群都有干部、群眾看守。各地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由各單位組織力量進行嚴防死守,要明確看護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區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訂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絕對安全。
2、強化消防滅火和傷員救治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街道社區,集中開展清理可燃物行動,消除火災隱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自備消防力量,配備簡單滅火器材,積極開展消防滅火演練,掌握滅火知識,在第一時間對火情進行有效撲救、控制。市公安消防總隊要針對居民棚戶區、危舊房密集區、消防車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場所,制訂消防滅火預案,落實值班執勤力量。在重點時段,要啟動二級戰備方案,派出消防車在各主要道路上進行巡視。市衛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嚴肅查處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以及“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行為。要加強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各地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提前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后方可燃放。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保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認真的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全市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于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行政區域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2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秩序,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現結合《區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要點》,提出我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轄區換證率達100%,無非法經營行為;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復訓持證率達100%;及時關停和取締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杜絕和控制煙花爆竹類安全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強化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活動。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安監局施姚林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安監局陸士沖副局長、公安分局派一名同志擔任,組員由區安監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區商貿局、區城管局、各街道(開發區)、市區兩家煙花爆竹批發公司派員參加。具體工作由區安監局牽頭。各街道(開發區)要充分發揮政府監管職能,切實加強轄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單位日常安全監管,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
三、進程安排
1、宣傳發動階段(2月中旬至3月底)。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印發宣傳資料、發放安全生產告知書,板報等載體,全面宣傳煙花爆竹相關行政許可要求、管理規范和安全燃放知識,切實提高經營戶和廣大群眾安全守法意識。
2、審查換證階段(3月至12月)。對今年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到期的經營單位,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審查發證,各相關單位應在到期前1月內申請辦理。換證條件:經營場所必須具有產權證明,并做到以專營為主,兼營的則其經營場所與其它場所分隔相對保持獨立,面積不小于10平米,其它條件應符合“條例”、《江蘇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和相關文件通知要求;區安監局將根據全區煙花爆竹布點規劃,嚴格控制全區煙花爆竹的發證總量,原則不再受理新證單位的申請。
3、從業人員復訓階段(10月中旬)。進一步加大培訓力度,宣傳、貫徹“條例”及其配套法規等,深刻理解“條例”的內容和精神,掌握煙花爆竹相關安全管理知識。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復訓考核工作,切實提高煙花爆竹從業單位負責人安全經營意識和能力。
4、檢查規范階段(7月至11月)。在組織開展對經營企業換發許可證和宣傳培訓工作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特別是“四私”行為的`檢查力度。重點加強對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零售單位的監督檢查,認真落實煙花爆竹整治的各項工作措施和要求,確保轄區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及市場秩序基本規范。
5、聯合執法階段(12月至下年1月)。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打擊違法經營行為,規范我區煙花爆竹經營市場。
四、工作要求
1、落實責任,協調行動。各部門要在區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聯合行動,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精心組織,依法整治。依照本實施方案的安排,各街道、開發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本地區深化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對整治過程出現和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置。
2、認真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活動,嚴肅查處煙花爆竹“四私”(私產、私銷、私藏、私運)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煙花爆竹無證經營單位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違規使用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對我區一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將繼續推行安全標準化,強化源頭管理。要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安全管理意識,提高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
3、區安監局將建立煙花爆竹動態管理信息系統,在前兩年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聯合執法機制,通過記錄從業單位情況和登記產品的流向動態,準確掌握全行業安全評估、銷售、儲存等情況,監控重大危險源,針對突發事故,提供應急救援參考方案,實現管理部門信息共享,提供統一政務服務。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3
為全面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xx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嚴格標準,嚴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準入關。強化責任落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全力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監局,負責全縣煙花爆竹統籌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安監局副局長程德勝兼任。
三、工作職責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經營許可證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條件和存在違規現象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二)公安部門負責公共安全管理。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運輸路線。許可焰火晚會燃放,嚴格審查燃放作業單位資質、作業人員資格,加強燃放活動的安全管理。組織銷毀、處置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嚴禁違法運輸煙花爆竹,嚴查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乘車。
(五)供銷部門加強對所屬經營單位的管理,嚴禁購進、經銷非法產品,嚴禁向無證攤點銷售產品,嚴禁三違、三超儲存產品。
新聞宣傳單位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產品,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各鄉(鎮)政府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組織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安全監管、工商、交通運輸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嚴查職責范圍內的非法違法行為。
凡因工作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
四、工作目標
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分為三個階段開展:
(一)啟動部署階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目標任務,確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實責任,制定專項工作方案,部署我縣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確各單位職責、任務,確保責任的落實。
(二)具體實施階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1. 各鄉(鎮)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將受理煙花爆竹零售許可地點、電話等相關信息報送縣安監局,由縣安監局向社會進行通告,方便群眾辦理;
2. 對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進行行政許可,并監督其按照許可規定的范圍、時間和地點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3. 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
4. 嚴格查處無照經營、假冒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
5. 嚴厲打擊非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非法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鄉(鎮)、縣直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對煙花爆竹經營進行安全管理,必要時采取聯合執法手段,對我縣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進行打擊。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形成書面材料,于20xx年2月27日前報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4
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在全區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五環路內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五環路外少死人、少重傷、少火災”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煙花辦)負責組織,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負責實施。
三、職責任務和分工
本著“部門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堅持“專門機關主動抓、相關部門配合抓、廣大市民齊參與”的方針,條塊結合,緊密銜接,不留死角。
(一)執法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公安朝陽分局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在維護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發揮主力軍作用。負責監督、檢查、指導和帶領社會各界力量實施各項維護和看護措施,依法查處攜帶和燃放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在禁止燃放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的行為、違反其他有關規定燃放和存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組織/fanwen/1582/處置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為其他部門依法行政當好后盾。
2、工商朝陽分局負責依法查處固定經營場所未經許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以及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采購、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的行為。
3、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依法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劃定加油站周邊禁放范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并派人看護。
4、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工作。
5、市交通執法總隊第五執法大隊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工作。
6、區城管監察大隊負責查處街面流動無照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其他部門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1、區委宣傳部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工作。
2、區政府辦負責各街、鄉和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3、區街辦、區農委負責指導、協調、檢查各街、鄉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區法制辦負責限放法規的解釋工作。
5、區市政管委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劃定氣瓶站周邊禁放范圍,組織指導有關單位設立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6、區發改委負責監督煙花爆竹銷售價格。
7、區教委負責對全區中小學生開展安全燃放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幼兒園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8、區建委負責組織對全區建筑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指導有關單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9、區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各街、鄉和有關部門開展工作情況,并進行考核。
10、區財政局負責落實所需工作經費。
11、區統計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統計監測人員傷亡、環境噪聲、火災警情,統計分析相關的社情民意。
12、區衛生局負責制定應急救治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并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3、區環保局負責監測因燃放煙花爆竹形成的`環境噪聲和污染情況。
14、消防支隊負責制定全區消防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并開展調查,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5、區文化委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文物保護單位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6、區綠化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公園、森林、苗圃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7、區民政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8、朝陽供電公司負責制定供電設施的應急搶險預案,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輸變電設施等禁放區域設置禁放標識,并組織看護。
19、朝陽供銷社負責協調組織全區煙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網點供應。
(三)街、鄉黨委政府的職責任務和分工
街、鄉黨委政府要統一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協調社會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項工作,在人力、物力、財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要將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為歲末年初的重點工作,本著“全面部署、重點加強”的原則,抓緊抓好,切實落實各項管理措施和責任。
(一)宣傳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傳動員的基礎上,各街、鄉及有關部門要結合燃放階段的特點,以市場供應、安全燃放、綜合執法為重點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調動宣傳資源,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家)委會、村委會等各方面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力爭使限放法規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大力宣傳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表明政府態度,維護限放法規的嚴肅性,對違法行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懾違法,引導群眾增強法制觀念。
(二)市場供應到位
要本著“管住源頭、保障供應、方便群眾、確保安全”的原則,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合法渠道貨源的供應,提供質優價廉的煙花爆竹,為群眾選購和燃放創造安全、方便的條件。
(三)場所控制到位
各街、鄉和相關部門對限放法規嚴格限定的禁放區域,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組織、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設置統一的禁放標識,方便群眾識別與遵守。在劃定的燃放區域內,要采取限定燃放人數等方法,為安全燃放創造條件。對煙花爆竹銷售網點要加強人員培訓和檢查控制。要組織在本地區、本系統開展大規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動,清除防范死角。
(四)看護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區域的看護
禁放區域由所屬單位自行看護,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進行監督、指導、檢查。
2、五環路內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
限制燃放區域的秩序維護實行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在元旦、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零時至七時等禁止燃放的重點時段,街、鄉政府要統一組織,堅持居(家)委會、村委會分片、分段管理,積極分子
看樓看院的做法,切實加大限放區的控制。在除夕、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等允許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干部、居(家)委會、村委會干部、單位內保干部、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加強巡邏、看門護院,保證重點時段各類控制力量擺上街面,做到限放區的每一條街、每個胡同、每個大院、每個樓群都有干部、群眾看護,維護限放秩序。要組織、協調居(家)委會、村委會和業主委員會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和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有關燃放煙花爆竹事項依法制定公約,引導群眾在空曠、開闊地區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環路外允許燃放區域的管理
有關街、鄉和執法部門要將日常燃放與除夕、初五、十五等重點時段燃放的管理相結合,自行劃定燃放區域、限定燃放人數,引導群眾自覺遵守各項燃放規定,確保安全。
(五)執法手段到位
對違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各執法部門要依權限堅決予以處罰。對元旦和春節前違法燃放的行為,公安、城管部門要堅決予以處罰。對春節期間的違法燃放行為,要以疏導、勸阻、批評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對因違法燃放擾亂公共秩序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拘留。對違法燃放的煙花爆竹,要堅決予以收繳,對大二踢腳、禮花彈等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要追究其來源和流向,依法查處。
(六)應急措施到位
區衛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制定詳細、全面的傷員救治應急工作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區消防支隊要制定詳細、全面的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要組織全體消防官兵,做好應急備勤,確保及時處置各類火災警情。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監督指導居(家)委會、村委會和企、事業單位制定防火救災預案,落實看護和處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20xx年元旦、春節是限放法規實施后的第一個“兩節”,法規執行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政府形象和法規的嚴肅性,是對我區各級政府執政能力的一次考驗。全區各街、鄉及相關部門一定要從保障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首都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出發,高度重視此項工作,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分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實,努力為群眾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氣氛。
(二)落實責任,加強配合。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層層分解任務,明確責任。要做到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條塊結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項工作的銜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點。各街、鄉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設想工作難度,評估風險,認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點部位、重點時段、重點問題,以點帶面,拉動全局。堅決避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各類事故。
(四)加強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到位。由區煙花辦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組織成立聯合檢查組,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各街、鄉也要組織力量加強對轄區內工作落實情況的檢查。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5
為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xx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群眾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架構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干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為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于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信息匯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三、管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頻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短信提示。20xx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用戶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用戶發送禁燃禁放提示短信。(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托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制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區、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托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污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臺及時提醒市民群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布“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布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愿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為,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并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游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小學、幼兒園依托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并作為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范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xx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采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采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xx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xx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后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頻監控、限量采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信息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20xx年劃定的禁放范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xx年禁放范圍,并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衛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置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采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閑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只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并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xx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愿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范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絡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屏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信息。加強情報信息核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群眾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衛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核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核,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核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及文明創建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調度會議,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征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6
為全面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降低噪聲污染,優化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百色市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xx〕90號)要求,結合我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群眾參與、宣傳到位、嚴格執法”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在經營、儲存、運輸等領域的巡查執法,全面提升我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水平,全力減少和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確保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禁放時間及范圍
(一)禁放時間。
根據《百色市人民政府關于百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在百色市城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范圍。
1、市城區禁放范圍為:南跨右江,至廣昆高速、樂百高速;北至云桂鐵路沿線;東以右江區和田陽縣的行政邊界為界;西至東筍、建華廠片區。
2、各縣(市、區)禁放范圍由轄區人民政府確定,原則上城市建成區以內區域應當禁放。
(三)限放范圍:
除禁放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市人民政府發布中度污染天氣以上預警期間,限放區全面禁放。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2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1日—2月28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是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組織足夠力量巡查執法,有效落實禁放各項措施。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開展重點巡邏管控、嚴格查處違規燃放行為等工作,特別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1日—12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部署要求,建立本區域、本部門、本系統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管控、整治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要統一進行組織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引導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工作措施及職責分工
(一)各縣(市、區)政府。
負責組織領導本轄區的禁放工作。建立禁放工作職責及考核問責機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對轄區內各區域、各地段劃分“責任田”,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做好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制止、處罰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市委宣傳部。
負責組織協調電視臺、報社及相關網絡媒體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渠道強化宣傳;及時對查處違禁案例進行曝光,切實提升社會面宣傳效果。
(三)市教育局。
通過開展“小手拉大手”、給廣大學生發一封信等活動,教育學生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帶動家長遵守禁放要求;嚴格監管全市各學校不能以任何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四)市應急管理局。
負責對全市范圍內的經營企業和經銷點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依法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不得在禁放區域新增經營企業和零售點,已經行政許可的到期后不再許可經營;指導各縣(市、區)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在禁放區域內關閉或轉營煙花爆竹零售點。
(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在市場主體設立時,通過行政審批窗口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依法對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時,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配合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的取締、打擊工作。
(六)市公安局。
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執法管理,指導各地依法查處違法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
(七)市生態環境局。
負責做好工業企業禁放宣傳工作;實時監控、定期發布禁放區內空氣質量監測數據,對數據較高的點位發布預警信息,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及時處理;負責參與調查違反禁放規定導致的環境污染事件。
(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向建筑工地業主發放告知書,敦促開工慶典不燃放煙花爆竹。
(九)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利用出租車、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客運站安全檢查,配合查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負責做好城市建成區內綠地、游園廣場、公園的禁放及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放宣傳工作。
(十二)市商務局。
負責做好汽車銷售店鋪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三)市文化和旅游局。
負責做好酒店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十四)百東新區管委會。
負責百東新區在建項目工地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其他各有關部門在做好本部門禁放工作的同時,對本系統、本行業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煙花爆竹安全監管,事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煙花爆竹燃放影響大氣環境質量和文明城市形象,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扎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行動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環保監管,全力以赴推動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有力有效開展。
(二)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是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具體負責。要及時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制定和實施本轄區、本部門工作方案,壓實責任,加快形成市縣聯防聯控、部門聯防聯控局面。
(三)強化聯合執法。
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公安部門要牽頭組織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執法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
(四)嚴格通報問責。
市環委會辦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將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對禁放管控不力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在春節期間,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發生重污染天氣或較大的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約談各縣(市、區)主要責任人。因煙花爆竹禁燃管控不到位導致轄區連續發生2天以上輕度、中度污染天氣的縣(市、區),市人民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
(五)加強信息報送。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百東新區管委會、市直各相關部門分別在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將本季度禁放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7
為創建安寧和諧的灣塘,為貫徹落實《龍山縣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切實履行學校監管職責,認真做好我校師生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按照相關上級文件精神的要求,緊密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以實現“確保禁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既滿足廣大師生員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不燃放人的正當權益,扎實開展工作,營造歡慶、祥和的氛圍。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職責與目標
在學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督促指導學校嚴格落實各項管控措施,實現安全穩定。
㈠、工作職責
1、落實學校禁放點看護工作。
明確責任:既要堅決確保禁放點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又要確保禁放點周邊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對禁放點的安全構成威脅。
2、落實師生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增強師生安全燃放的意識,掌握必要的自護自救方法,做到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㈡、工作目標
努力實現“四個確保”。即:確保全體師生知曉“禁改限”有關規定;確保校園內不出現違規燃放;確保校園內不發生生產、銷售、儲存行為;確保全體師生不發生因違規燃放致傷、致殘的重大事故。
二、工作安排與措施
㈠、做好禁放點管理,明確“八個責任”,落實責任制,保證禁放點安全。
責任單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后勤、德育、工會、班主任
責任力量:教師班主任學生班干部
責任時間:4月起
責任崗位:學校及周邊
責任措施:制定管理方案、應急預案、師生集中教育、出臺禁燃期間值班人員
在禁放點看護時段內,本校要堅決落實“六項工作”,加強對禁放點的看護:
一是在學校的禁放標識。
二是嚴格值班制度,加強巡邏檢查,做好應急準備。
三是搞好消防設施,組織消防滅火演練,要在發現火情的'第一時間進行撲救、控制。
四是要鏟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消除枯葉和可燃物,澆濕綠化帶,進行阻燃處理。
五是與周邊的社區燃放自治組織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制定應急預案,組織人員勸阻群眾,不要在禁放點安全距離內燃放。
六是要及時清理禁放點周邊煙花爆竹殘屑,防止引發火情。
㈡、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安全燃放意識。充分利用校內廣播、等宣傳手段和召開專題工作會、校會、班會等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員工認識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是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更是為了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形成一種自覺行為。
第一階段:4.16--4.30宣傳發動,師生教育
第二階段:5.1—11年1.25對出現的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階段:11年1.26—1.31督查考核
保障做到“四個知曉”:
一是知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保護街區和保護類建筑物;車站、機場及公共交通路口;重要軍事設施;幼兒園、托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油氣灌站等易燃、易爆危險場所和其他重點消防單位;高壓線、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市政府確定、公布的其他地點和區域。其周邊100米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二是知曉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具體為:每年臘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二、重大慶典活動需有縣人民政府通告的時間外,其余時間一律禁放時間;
三是知曉煙花爆竹的正確燃放。并自覺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四是知曉撥打“120xx“119”、“110”等求助報警電話時正確的敘述方法,一旦在燃放煙花爆竹時發生人身傷害事故和火災,能得到及時救援。
三、工作要求
㈠、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
㈡、加強教育,做好宣傳,切實增強師生員工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在縣城區和城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的意識
㈢、明確要求,強化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四、責任追究
對因工作不落實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將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組織領導
灣塘中心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由校長楊勝清同志全面負責;由主管工會主席吳生華同志負責組織實施,各班班主任和所有教師具體負責。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8
為貫徹落實市教體局《安慶市教體系統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實施方案》要求,切實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噪音擾民、安全隱患等問題,更好地維護廣大群眾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財產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設水平,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安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規定,通過大力宣傳教育,使《條例》進學校、進班級、進學生家中、進全體教職工、進校內住房,做到家喻戶曉,進一步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學生家長規范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倡導社會文明新風尚。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整潔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切實保證法律的嚴肅性和政府公信力。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安慶工業學校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揮部,由校黨委書記、校長孫慷擔任指揮長,副校長孫先虹為常務副指揮長,其他領導為副指揮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教體系統禁限放辦”),由教務科副科長羅曉輝兼任市禁限放辦主任。建立領導干部督查指導、各年級、班級、教研組主抓主管、分片包干的職責體系,形成層層包保、全面覆蓋的網格化管理格局。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校綜合科負責與市教體局簽訂責任書和承諾書,與全體教職工簽訂承諾書,LED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等活動,倡議教職員工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2、教務科負責向全體學生及家長開展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通過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征文”、“小手牽大手,共創文明城”活動。倡議學生及其家長自覺抵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總務科負責《致校園居民一封信》,對校內居住戶,要登門入戶,開展宣傳,簽訂承諾書。制作懸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警示標識牌,校大門口和住房樓前各一塊,于20xx年12月24日前安裝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傳動員。迅速召開動員大會,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認真學習禁限放管理規定,并根據學校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各自資源,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發動工作,通過校園網、QQ群、微信群、公眾號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發放公開信及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流動宣傳、電子顯示屏、簽名活動、設置永久性禁限放標識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活動,為禁限放工作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二)開展督導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責任部門開展重點督導檢查,確保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除責令停止燃放外,嚴格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相關責任人和負有管理責任的領導干部,予以追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具體抓落實。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二)嚴格責任落實。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體系統實施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結合本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科室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全面形成禁限放工作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宣傳教育。干部、黨員要帶頭遵守禁限放管理規定,培養綠色文明生活方式。教職員工要率先垂范,為全體學生家長及校內住房作出表率。要將禁限放宣傳教育貫穿禁限放工作始終,大力倡導講文明、講安全、講環保,使禁限放煙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9
為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實抓好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管理綜合條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全民參與”的原則,通過大力宣傳、廣泛參與、嚴厲查處等方式,徹底杜絕縣城建成區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實現自20xx年1月21日起縣城建成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斷鞏固“創國衛”、“創省文”成果,進一步優化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禁燃范圍
1、禁燃產品。本方案所稱煙花爆竹,是指以煙火藥為原料制成、通過著火源作用燃燒(爆炸)并產生聲、光、色、煙、霧等效果的煙花和爆竹產品。
2、禁燃區域。縣城建成區內所有主次干道、公園、廣場、住宅區;縣屬各機關企事業單位、省市駐江永單位等場所;瀟浦鎮轄區四個社區所轄范圍內的城中村(消江村、唐家村、陳家街村、三元宮村、何家村、江豐村等6個村的縣城建成區范圍)。
3、禁燃行為。在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節日慶典、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為理由燃放煙花爆竹。
4、禁燃時限。自20xx年1月21日起至江永縣委政府出臺新規定止。
三、工作機構
(一)領導小組
為切實做好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經縣城管執法局黨組討論研究決定,成立江永縣城管執法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現將其成員名單通知如下:
組長:朱東平
副組長:何治國、何垂標、何麗娟、何俊
成員:鄭少平、義永輝、陳昌福、尹光球、王永平、陳文群、黃智勇、黃東發、盧芳、陳云、張立志
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相關工作事宜。工作資料的收集、整理、匯報等工作。辦公室電話:5722197。
(二)三個工作組
1、永明北路、幸福路北段、一中路、鳳凰路、千家峒路、老街、北山塘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治國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一中隊、夜巡中隊
所轄范圍:鳳凰社區、四方井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2、永明中路、永明東路(至金水灣路口)、永桃路、幸福路(南段)、知青路、環城路西段;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副局長何麗娟
總工程師何俊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二中隊、渣土中隊
所轄范圍:麒麟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3、永明東路、永廻路、永新路、浦美路、鳳亭路、永陽路、龍溪路、溪嶺路;
責任領導:縣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垂標
責任中隊:縣城管執法局三中隊、供治辦
所轄范圍:永新社區
職責:負責宣傳、教育、巡查、勸導、制止、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禁燃違規行為。
各工作組分別安排皮卡車一臺。
四、實施步驟
(一)組織部署階段。通過細化行動方案,全面落實全縣城管執法隊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工作任務和責任,確保職責明確,任務清楚,機構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傳發動階段。禁放區域內的.執法中隊要開展廣泛宣傳,以酒店、賓館、飯店為重點,進一步營造禁放宣傳聲勢,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整治執法階段。通過嚴厲查處非法占道經營煙花爆竹攤點的整治執法及相關“門前五包”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動兜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相關股、室、中隊要將禁放要求、責任分工、執法內容傳達到每個片區、每名執法隊員要結合縣容環境城管執法保障工作,認真統籌安排,確保整治執法力量到位,街面管控落實到位。
(二)加強巡查,嚴格執法。拓寬定崗輻射范圍,加大巡查執法頻次,對流動兜售、占道設點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一經發現,穩妥控制,及時報警,待公安部門到達現場后,按照占道經營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倚門出攤銷售煙花爆竹的違章行為,按照“未履行縣容環境衛生責任制”違章行為實施上限行政處罰;對門前存在燃放行為的酒店、賓館、飯店,要做好取證工作,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三)加強溝通,共同施策。整治期間,相關股室要做好與公安、工商、安監、環保等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的銜接溝通,有效聯調聯動、互通信息,確保禁放工作落實到位。
(四)信息上報,及時準確。各中隊要注重禁放煙花爆竹專項行動資料、圖片的收集工作,每日數據上報至局辦公室。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0
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xx年我區印發《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試行)》(海政字〔20xx〕138號),文件要求禁燃區域全年、全時段內,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為嚴格落實文件要求,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而實現全區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分局、區文化旅游體育局、區教科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融媒體中心、哈克鎮、奮斗鎮、建設辦、勝利辦、正陽辦、靠山辦、健康辦、呼倫辦、東山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公安分局、應急局,共同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公安分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及時組織其他成員單位開展工作協商、督導檢查等活動。及時發現各個行業場所違反規定燃放燃化爆竹及相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編發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專報,報送區主要領導及相關責任單位。開展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明確違規燃放法律責任、舉報方式和獎勵等事項,以轄區派出所為單位組織片警同社區人員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或接到群眾舉報后,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建立非法運輸、違法燃放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對賓館、酒店、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未及時勸阻、舉報責任范圍內違規燃放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
(二)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做好全區范圍內的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等工作;煙花爆竹非禁燃區域的許可審批工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嚴厲打擊禁燃區無證銷售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和非禁燃區域有證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違法經營、銷售舉報反饋制度,對相關舉報及時登記,查處,對查證屬實的給予獎勵。
(三)區委宣傳部: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四)區教科局:負責加強全區各學校學生的宣傳教育,通過“小手拉大手”活動,提醒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區工信局:負責做好除星級外的賓館、酒店等在婚禮、慶典時煙花爆竹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法經營、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六)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證人員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所在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工作。
(七)區財政局: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經費保障和舉報獎勵資金的落實。
(八)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煙花爆竹燃放空氣污染監控、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為區委、政府的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禁燃工作督促檢查。
(九)區住建局:積極配合開展禁燃禁放宣傳,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復工和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積極協同公安、應急管理等有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接受違法燃放相關投訴舉報,及時移送違法線索。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的禁燃禁放宣傳和違規燃放勸阻、舉報工作。
(十)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上車;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時,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積極參與聯合執法,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
(十一)區市場監管局:積極參與聯合執法,互通監管執法信息,及時移交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線索。加強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
(十二)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區內街頭、路邊違規擺放售賣煙花爆竹和燃放行為的勸阻和協助公安機關查處取證,協助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其他相關違法行為。
(十三)區文化旅游體育局:負責做好星級賓館、酒店、旅游景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教育和監管,協助相關部門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四)區融媒體中心:負責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禁燃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曝光。
(十五)各鎮辦:負責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屬地管理責任,以社區為單位開展網格化管理,組織專職網格員在全區范圍內進行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和日常監督,要在轄區內社區、企事業單位、工地、廣場、商超、賓館、車站等人員流動量大的地方發放《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并設立舉報電話在接到舉報后立即上報轄區派出所,做到全方位、無死角、全覆蓋的宣傳提升群眾禁燃意識和監督意識。并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責任單位:區交通局、環保局、宣傳部、應急局、工信局、教科局、文化旅游體育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各相關單位要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嚴格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并加以宣傳,組織公安、市場監管、工信、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公安分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各鎮辦)
2、各相關單位要加大對賓館、酒店的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牽頭單位: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各相關單位、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公安分局、區應急局、工信局、文化旅游體育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各鎮辦)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1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達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切實保障轄區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治環境污染,按照《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公告》(〔20xx〕6號)文件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成立全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建立鎮、村、組三級禁燃禁放工作網絡,建立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工作機制,把任務層層分解到村組和每家每戶,全力抓好源頭管控,確保實現宣傳發動零死角、禁放區域零響聲、消防安全零隱患、公共安全零事故“四零目標”,全面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實施區域
磐石鎮14個村(社區)全域禁燃禁放。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制止和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配合應急部門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牽頭領導:汪良平、楊春華)
(二)應急辦:指導、督促煙花爆竹銷售企業不得向禁放區域內銷售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區應急部門將禁放區域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遷出禁放區域。(牽頭領導:張晏榕)
(三)綜合執法辦:對禁放區域開展巡邏檢查和宣傳,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噪聲、大氣污染等數據統計分析,督促查處違法行為。(牽頭領導:楊磊)
(四)黨政辦:組織、指導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微信、橫幅、LED屏等營造濃厚氛圍,統籌制作條幅、標語等宣傳材料,對禁售、禁放政策及成果進行集中宣傳,形成積極輿論導向,組織開展禁售、禁放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宣傳強大聲勢和濃厚氛圍。(牽頭領導:楊朔、黃一智)
(五)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和巡查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牽頭領導:黃一智)
(六)信訪辦:加強輿情引導,及時發現處置涉煙花爆竹輿情,妥善處理禁燃禁放引發的信訪矛盾。(牽頭領導:汪良平)
(七)轄區學校:通過“小手拉大手”行動,組織中小學生、學生家長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學校禁燃禁放工作。(牽頭領導:趙美伊)
(八)鄉村振興促進中心:做好農村地區禁燃禁放宣傳、勸阻工作,引導群眾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牽頭領導:汪良平)
(九)林業站:加大在林區重點防火區域的巡查巡邏,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在林區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牽頭領導:張晏榕)
(十)各村(社區):負責貫徹落實禁燃禁放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制定科學的工作方案,落實網格管理責任體系,落實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強化宣傳巡查力度,與群眾簽訂承諾書,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巡查隊伍,開展日常巡查,加強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牽頭領導:各包片領導)
(十一)鎮紀委: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跟蹤問效,對工作敷衍塞責、推進不力的造成嚴重后果的,進行追責問責。(牽頭領導:黃因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教育。各村(社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宣傳落實工作,在主要路口、公共場所張貼禁售、禁放告知書,通過廣播、標語、橫幅和發放公告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要逐家逐戶上門宣傳告知,各村(社區)要利用廣播反復宣講,確保禁放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應急辦要密切配合,對零售店、門市進行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注意發現排查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等行為,嚴禁煙花爆竹流入我轄區。
(三)強化值班值守。20xx年1月31日(除夕)19時至2月1日凌晨1時、2月15日(元宵節)19時至24時及門市開業為重點管控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保證每個重點點位要有人員值守。派出所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公安、應急、環保以及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對違法生產、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開展專項整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達州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依法處理。對鎮、村、組干部違反規定的,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將按要求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支部書記作為禁放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社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村(社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2
一、總體要求
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信心,堅持“屬地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進一步明確職責,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和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組織體系,保證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自始至終有人管、有人抓、有監督、有檢查,力爭取得明顯的禁燃成效,維護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二、劃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參照20xx年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具體為:鎮海街道辦事處,拱辰街道辦事處,西天尾鎮洞湖村、北大村、后黃村、碗洋村、東星居委會、龍山村、吳江村、澄渚村及后埔村、林峰村、渭陽村、后卓村、溪白村、三山村的平原部分,新度鎮新度村、厝炳村,黃石鎮黃石居委會,黃石工業園區水南居委會、鳳山村,北高鎮北高村。
三、重點整治范圍
以重點整治為主要目標。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和黨政機關、醫院、學校、居民集中區、通訊、電力、加油站等重要設施區域以及殯葬用品集中銷售區周邊為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重點管理整治區域,以清明、冬至、尾牙、除夕、春節、元宵為重點時段,嚴格執法,加強管控,嚴厲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任務分工
(一)各鎮街、工業園區:負責與轄區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一把手”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堅決杜絕轄區單位的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督促轄區內各居委會、村委會開展集中整治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專項行動,組織精干力量深入社區、商場、學校、寺廟等場所開展禁燃宣傳工作。
(二)居委會、村委會:負責動員社區、物業服務組織在本區域內做好禁燃工作。一是通過張貼宣傳畫、微信抖音等新聞媒體,加強對文明辦理婚喪嫁娶活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教育市民移風易俗改變傳統觀念;二是及時了解居民婚喪嫁娶、元宵福首、企業開業慶典等情況,提前進行禁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勸阻,勸阻無效的,第一時間向公安或城管部門反映,由轄區公安、城管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三是做好轄區內安置房物業管理的引導宣傳教育。
(三)宣傳部門:負責發動新聞媒體,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禁燃規定、典型案例、舉報獎勵辦法等宣傳,倡導和教育群眾在禁燃區內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要求,堅決杜絕非法燃放、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同時積極鼓勵群眾舉報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形成廣泛參與、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
(四)公安部門:負責加強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燃放、儲存、運輸的監管。一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審批發放《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并對批發企業運回的煙花爆竹進行驗收,核查運回產品是否與許可運輸產品相符,嚴防夾帶B級和B級以上以及其他非法、違規產品;二是在各入區口道路設立查緝卡口,嚴密布控,認真排查,進一步加大對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嚴查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切斷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的通道;三是強化禁燃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予以從嚴處罰。四是積極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對禁燃區殯葬用品門市、婚慶公司、小超市、小賣部非法存儲、經營的煙花爆竹進行收繳,動員群眾上交私存的煙花爆竹,并進行妥善處置。
(五)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加強煙花爆竹銷售監管工作。一是嚴格落實20xx年市政府劃定的禁燃區域范圍,強化對煙花爆竹銷售點的`監管,任何單位、個人不得銷售煙花爆竹。二是對在非禁燃區經依法審批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強化規范達標管理,禁止向通告規定禁燃區域銷售煙花爆竹。
(六)城管執法部門: 一是負責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對物業服務對象加強禁燃宣傳教育,確保有物業單位的小區不出現違規燃放的現象。二是負責查處流動攤點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對隨意占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三是加大對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在門前廣場、便道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與酒店、賓館、企事業單位簽訂責任書,責令其嚴格落實門前三包制度,杜絕在三包范圍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協助查處無證經營煙花爆竹,查處銷售偽劣、超標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利用戶外LED屏、廣告牌進行公益性宣傳。
(八)交通部門:負責督促車站加強源頭安檢工作,禁止乘客攜帶煙花爆竹上車。加強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監管。組織做好道路、橋隧、公交車和“的士”等車輛及所屬駕駛員的宣傳工作。
(九)教育部門:負責加強在校師生及家長的宣傳教育,組織各學校法制宣傳員每學期進行一次遵守禁燃規定的授課活動,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禁燃規定,樹立安全意識,預防和處置燃放事故,并通過學生“帶法回家”。
(十)民政部門:負責加強對市民婚喪嫁娶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引導。向辦理結婚登記的市民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在為市民辦理結婚登記時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材料,教育市民文明舉辦婚慶活動。
(十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配合開展禁燃工作,對禁燃區的環境進行監測評估,并向區政府提供環境評測數據。
(十二)統戰民宗部門:負責落實禁燃區內各宗教場所禁燃責任,加強宗教大型集會活動安全管理 ,禁止利用宗教活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十三)消防救援部門:負責消防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火災應急救援,牽頭調查統計燃放引發火災事故原因和損失。
(十四)其他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帶頭執行本通知精神,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加強本系統、本單位員工及本行業管理對象的宣傳教育。
“禁燃”已經是一項常態化的工作。全區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文件明確的禁燃職責分工,持續抓好落實。今后不再另行發文。
五、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禁燃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禁燃工作作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強化社會治安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市環境、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改進工作作風,采取有力措施,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全力維護好我區重要節假日期間的社會安定穩定。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逐級建立禁燃工作責任制,分解細化責任。
(二)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堅持開展“十進”宣傳活動,即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農村、進社區、進部隊、進禁燃區、進公交、進鐵路、進娛樂場所;堅持做到“十有”, 即電視有圖像、廣播有聲音、報紙有篇幅、網絡有專版、街面有活動、馬路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單位有提示、禁燃區有標識,確保禁燃工作取得廣大市民群眾的理解支持。
(三)公安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其他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推動專項行動深入扎實開展。力爭在行動期間偵辦一批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案件、打擊一批違法犯罪人員、收繳一批非法煙花爆竹,形成高壓嚴打態勢,震懾違法犯罪。
(四)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要加強信息反饋,定期上報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區安辦將適時組織應急、公安、生態環境、城管執法等部門對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情況開展督查暗訪,對各鎮街、工業園區,區直有關單位工作情況進行通報,促進禁燃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3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加強監管、擴大覆蓋”的工作原則,強化領導,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形成單位帶頭、團體跟進,全縣全時段禁放格局。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空氣污染等各類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禁放區域劃定
(一)禁放區域
全縣區域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時間
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
1.發布通告和倡議書。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縣直各部門在各轄區人口密集處醒目位置印制張貼《沂南縣人民政府關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見附件2),印發《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3)。(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
2.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書。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見附件4)。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與轄區內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商鋪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保證書》(見附件5)。(牽頭單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
3.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制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重點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污染和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二)嚴格管控
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沂南縣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在全縣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縣公安局安排有關警種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每天至少安排一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巡邏,在重要節點、重點時段適當增加警力加強街面巡邏,派出所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沿街商鋪、酒店、小區和村居社區等場所,特巡警大隊重點巡查縣城主要廣場和主要道路等重點部位,工作中采取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巡邏的同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和利弊,及時發現、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違規燃放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涉及城市綠化及市政設施毀壞等行為。其他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處罰。
(三)強化監控
1.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管理。減少和控制煙花爆竹銷售點數量,對仍在有效期內的'經營(零售)許可證,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進行核驗,進一步優化調整銷售網點布局。
2.加大“打非”力度。對煙花爆竹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郵寄等行為,由聯合執法小組按照法定職責予以查處和取締,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開發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見附件1)全面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管控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及時固定證據并報聯合執法小組處理。設置舉報電話(110),接受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舉報。
4.設立宣傳車集中宣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在轄區范圍內進行巡回不間斷宣傳,每天8:00-17:00進行宣傳,12:00-13:00休息一小時。必須不間斷廣播,在重點人員聚集場所、重點小區、容易發生違反禁燃禁放規定的區域定點播放。
(四)長效機制
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整改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措施,健全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常態管理機制。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促進習慣養成,形成社會共識,以期常態長效。公安機關在巡邏執勤和日常工作過程中,發現違規燃放的,及時勸阻、查處,依法頂格處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城管、環衛過程中,積極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一經發現燃放的,及時拍照錄像并撥打“110”報警,形成震懾。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在工作中做好本行業,本領域范圍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全社會都在抓的輿論氛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工作中好的經驗、先進做法和需要整改的問題,要及時總結和上報,并形成簡報不定期通報,不斷健全工作措施,促進這項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是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市容形象、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班人員,全力推進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做好全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一盤棋思想,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充分履職,積極作為,重點強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形成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抽調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建聯合督查組,定期對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率先示范,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評。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4
根據《關于印發xx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x政辦函[20xx]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防范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增強全市教師、學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中心城區各學校要通過組織動員、宣傳教育等措施,充分認識開展禁燃工作“進校園”的重大意義,引導廣大師生自覺參與禁燃行動,實現“教育一個學生,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的目標,助推全區禁燃工作上新臺階。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工作落實,成立禁燃工作“進校園”活動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顧問: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學校也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全面宣傳發動(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元月20)
重點是抓好“四個一”活動,即:
1、一堂課:安排一堂課,授課內容以禁放煙花爆竹、共創文明城市等為主,并組織學生觀看燃放煙花爆竹帶來傷害的圖片、視頻,加強學生的環保和衛生教育,幫助學生樹立衛生文明觀念、環保意識。
2、一封家信:開展以“拒鞭炮、講文明、愛衛生”為主題的“給家長的.一封信”征文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送優秀征文5篇參加區級評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優秀文章在《新xx》報上刊登。
3、充分發揮校園宣傳平臺辦好一期“禁燃”黑板報,利用校園廣播、電視、大屏幕、校園網站等形式對師生開展宣傳教育。各學校要懸掛“禁燃”宣傳標語、宣傳橫幅。
4、一次演講比賽:開展“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從我做起”演講比賽,各學校要積極開展活動,選拔1名優秀選手參加區級演講,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500元、400元、300元。
5、一份倡議書:中心城區各學校做到每位學生發放一份倡議書,并要求家長在家作本上簽名承諾春節期間不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第二階段:重點整治(20xx年元月20日至2月20日)
確保教育系統干部職工、學校教職工、學生在春節放假期間不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并積極協助職能部門對學校學生、教職工及其家屬在禁鞭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四、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高度統一思想,要充分認識“禁燃”工作是為創建國家文明城市和保護人居環境的重要內容,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途徑,是全市人民期盼解決的重要工作,必須抓緊抓好抓實。
2、明確任務。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成立“禁燃”工作領導小組,一把手任組長,下設專班具體負責“禁燃”的宣傳、督導工作,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工作方案。
3、明確獎懲。“禁燃”工作納入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對工作力度欠缺、工作進度滯后、違反“禁燃”規定被查實的學校(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者還將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紀律處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5
為深入推進“治污降霾·保衛藍天”行動計劃,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根據《X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法(試行)》(X管發〔xx〕1X號),結合區情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完善年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的原則,加強宣傳教育,強化源頭治理,加大管控力度,從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實現全域禁燃禁放,營造寧靜、舒適、宜居的生態環境。
二、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楊滿衛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Xxx,區委常委、區委宣傳部部長李永東同志和區政府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局長趙廣同志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團區委、區婦聯,區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體旅游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鎮辦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一)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指導電視臺、報社、網站等媒體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強化正面引導;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單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二)區公安分局:負責查處違規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參與審批重大慶典煙花爆竹燃放活動。
(三)區環保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總體規劃、協調等工作,依據環境保護總體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發布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公告;根據示范區大氣污染監測預警應急響應機制提出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負責協調X大學和X職業技術學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區安監局:負責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全面取締現有的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平穩有序做好煙花爆竹批發公司退出市場工作;并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共服務工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交由企業運營;做好政府購買環保型電子鞭炮公司服務業務和申請受理、審核等相關工作。
(五)區網信辦:組織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相關單位,通過向群眾發送短信等方式宣傳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并做好網絡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
(六)新區工商分局、區工商分局:負責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年審、換證時,取消煙花爆竹經營業務;教育引導企業、個體戶在開業時不燃放煙花爆竹;積極配合區安監、公安等部門查處取締違法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七)區交通局:負責對危險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檢查,做好對危險品運輸單位的宣傳和監督;加強對車站、公交車輛的監管工作,防止煙花爆竹進站上車。
(八)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
(九)區民政局:負責教育引導新婚對象移風易俗,簽訂禁燃禁放承諾書,在舉辦婚禮時不燃放傳統煙花爆竹;將領取結婚證人員的信息,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書面通知其所在的鎮辦,便于各鎮辦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區工信局:負責加強對各企業的宣傳教育,監督指導各企業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區住建局:負責指導監督建設施工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單位在開工、大樓封頂時燃放煙花爆竹;并督促各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區衛計局:負責做好各醫療機構、衛生院、村(社區)衛生室煙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做好餐飲店、藥店等禁燃禁放的宣傳和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區督查考核辦:負責做好各鎮辦、區級各相關部門禁燃禁放督導檢查工作。
(十五)區消防大隊:負責指導重點消防單位做好禁燃禁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鎮辦:積極履行各自轄區內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村(社區)、物業公司逐級簽訂煙花爆竹禁燃禁放責任書;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禁燃禁放相關工作。同時,要發動村(社區)干部,緊盯遷居、新買車輛、婚喪嫁娶等燃放煙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導村民(X民)移風易俗,做好環保型電子鞭炮的服務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宣傳動員
1、加強媒體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利用電視、廣播、報刊及微博微信等媒體,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相關禁燃禁放等內容。區網信辦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節)等重要節日前,通過移動、聯通、電信等營運商向群眾發送公益提示短信。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要利用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筑工地外墻、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牌、沿街LED顯示屏等),結合文化下鄉,開展“移風易俗、平安文明”主體公益宣傳。區交通局要在全區各路公交、出租車、汽車站、候車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場所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區委宣傳部、區環保局要通過媒體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認真做好輿情監控和應對處置工作,及時發現、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交通局、各鎮辦)
2、加強社會宣傳。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組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機關干部、事業單位職工帶頭遵守禁燃禁放有關要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的意義,勸阻、舉報非法燃放行為。區工信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游景點、賓館飯店、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集中宣傳活動,教育企業員工積極踐行禁燃禁放工作。區教育局要組織各中小學校學生、幼兒園在寒假前期,開展一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為主題的安全教育活動,督促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各鎮辦要把宣傳工作納入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工作范疇,積極發動村(社區)、物業服企業等單位開展宣傳活動,提高群眾知曉率;區環保局要制定有獎舉報辦法,廣泛發動群眾,全面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環保局、安監局、市政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隊、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各鎮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根據示范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工作要求,除重大慶典活動外,在全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對重大慶典活動確需燃放煙花爆竹、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并提交安全、環保等相關資料,由區環保局與公安分局、安監局聯合審查后方可實施(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地點燃放),區環保局應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Ⅱ級及以上級別啟動后,重大慶典活動燃放煙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動應予以取消。(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
2、區安監局要指導各相關單位,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的源頭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到期后,不再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從X年1月開始,組織公安、環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鎮辦,嚴厲打擊非法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全面取締區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責任單位:區安監局、環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工信局要加大指導宣傳力度,督促提供婚喪喜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在承辦婚喪喜慶等活動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書面告知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及時勸阻不燃放煙花爆竹,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酒店、賓館等經營者未履行勸阻、告知義務,造成違規燃放事實的,公安機關和文體旅游部門要依法對相關經營單位進行處理;同時,酒店、賓館等經營者對其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也要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工信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全面加強社會面清查行動的組織部署,組織人員認真排查酒店、賓館、飯店、居民小區、沿街商鋪、婚慶禮儀等區域單位,及時掌握婚喪嫁娶、宴席預訂、裝修開業等相關信息,扎實做好敏感區域宣傳告知工作,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場所,落實巡查執法力量,加強巡查盯防,積極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進行制止,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文體旅游局、工信局、各鎮辦)
2、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嚴格執法標準,從嚴懲治違法行為,采取聯合整治等措施,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燃放、非法銷售、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區公安分局要對違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責令改正,并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處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罰款。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區安監局要對非法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區交通局要對各類車輛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進行查處,堅決杜絕外流煙花爆竹進入我區,為全區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礎。(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安監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3、區級各相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環保型電子鞭炮(聲響最大不超過120分貝;但利用汽油、液化氣及其他可燃氣體與氧氣混合,采用電子點火產生爆炸聲、光效果的電子禮炮不在此列)替代傳統煙花爆竹燃放行為的管控,制定具體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具體燃放時間為當日8時至22時,燃放地點不得位于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商場、車站、網吧等人員密集場所,加油(氣)站等存儲、使用、銷售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及其配套設施周邊100米范圍內,以及其他重點安防區域或應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責任單位:區環保局、公安分局、安監局、工商分局、各鎮辦)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xx年12月20日———xx年1月18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貫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終,認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體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加大宣傳力度;區環保局、市政局、安監局、公安分局要及時發布禁燃禁放公告,各鎮辦和區級其他各部門都要通過發布倡議書等形式,迅速在全區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月18日———xx年3月10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把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為年末歲尾一場攻堅戰,夯實工作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加強整治力度,全面開展禁燃禁放工作,確保全區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鞏固提高階段(xx年3月10日———xx年12月30日)。
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在前期組織實施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工作經驗,梳理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長效機制,確保全區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開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充分認識禁燃禁放工作對改善大氣環境、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重要意義。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切實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體責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確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認真履職,強化管控。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根據本方案,對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和整治重點,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聯動、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確保組織領導、工作措施、工作人員、工作經費落實到位,切實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暢通信息,強化協調。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要加強禁燃禁放工作的情況收集,對重要輿情、重點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時報送,需要協調處置的,要及時上報反饋,并按應急處置辦法,積極穩妥處置本轄區、本部門禁燃禁放工作。
(四)嚴格責任,加強督查。區級各有關部門、各鎮辦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加強教育動員,層層分解任務,責任落實到人。區督查考核辦要加強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違規燃放行為多發、查處不到位的要嚴肅問責;對因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履職不到位,導致煙花爆竹違規燃放、造成負面影響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6
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本著“循序漸進、分步推進、加強監管、擴大覆蓋”的工作原則,強化領導,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形成單位帶頭、團體跟進,全縣全時段禁放格局。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空氣污染等各類問題,切實改善環境質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二、禁放區域劃定
(一)禁放區域
全縣區域內全時段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二)禁放時間
自20xx年1月30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宣傳
1.發布通告和倡議書。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縣直各部門在各轄區人口密集處醒目位置印制張貼《沂南縣人民政府關于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見附件2),印發《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倡議書》(見附件3)。(牽頭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
2.簽訂承諾書和保證書。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見附件4)。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負責與轄區內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商鋪簽訂《沂南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保證書》(見附件5)。(牽頭單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
3.宣傳引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制定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重點宣傳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污染和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持。(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
(二)嚴格管控
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沂南縣分局、縣消防救援大隊成立聯合執法小組。在全縣區域內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縣公安局安排有關警種部門實行彈性工作制,每天至少安排一組工作人員進行專門巡邏,在重要節點、重點時段適當增加警力加強街面巡邏,派出所負責各自轄區內的沿街商鋪、酒店、小區和村居社區等場所,特巡警大隊重點巡查縣城主要廣場和主要道路等重點部位,工作中采取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巡邏的同時積極宣傳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和利弊,及時發現、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違規燃放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涉及城市綠化及市政設施毀壞等行為。其他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處罰。
(三)強化監控
1.強化煙花爆竹銷售管理。減少和控制煙花爆竹銷售點數量,對仍在有效期內的經營(零售)許可證,由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管局進行核驗,進一步優化調整銷售網點布局。
2.加大“打非”力度。對煙花爆竹違法生產、運輸、經營、儲存、郵寄等行為,由聯合執法小組按照法定職責予以查處和取締,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開發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見附件1)全面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部署要求,加大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巡查管控力度,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及時固定證據并報聯合執法小組處理。設置舉報電話(110),接受群眾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舉報。
4.設立宣傳車集中宣傳。各鄉鎮(街道、開發區)要在轄區范圍內進行巡回不間斷宣傳,每天8:00-17:00進行宣傳,12:00-13:00休息一小時。必須不間斷廣播,在重點人員聚集場所、重點小區、容易發生違反禁燃禁放規定的區域定點播放。
(四)長效機制
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整改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措施,健全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常態管理機制。通過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促進習慣養成,形成社會共識,以期常態長效。公安機關在巡邏執勤和日常工作過程中,發現違規燃放的,及時勸阻、查處,依法頂格處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城管、環衛過程中,積極制止違規燃放行為,一經發現燃放的,及時拍照錄像并撥打“110”報警,形成震懾。其他各相關部門單位在工作中做好本行業,本領域范圍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要認真負責,切實履行職責,形成全社會都在抓的輿論氛圍。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工作中好的經驗、先進做法和需要整改的`問題,要及時總結和上報,并形成簡報不定期通報,不斷健全工作措施,促進這項工作的高質量發展。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是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市容形象、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民生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要舉措,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專班人員,全力推進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司其責,齊抓共管。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積極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落實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做好全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管理。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各部門要牢固樹立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一盤棋思想,嚴格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充分履職,積極作為,重點強化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形成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突出重點,強化監督。縣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抽調成員單位工作人員組建聯合督查組,定期對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率先示范,做好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對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將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評。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7
為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于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凈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二、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為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制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采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凈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凈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制《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為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為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并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范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通知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匯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后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范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為,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我監管、自我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為85678148,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制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8
一、工作目標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原則,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過渡期內,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以下簡稱“禁放四區”)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引導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拒絕購買、攜帶、運輸、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后,“禁放四區”行政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二、工作舉措
(一)明確禁放區域。按照全市部署要求,20xx年1月1日起,田家庵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大通區行政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四區”以外的縣區,若出臺禁放政策,按照本通知要求予以落實。
(二)加強宣傳引導。即日起,各單位要在校園內張貼禁放公告、宣傳標語,校園網站、電子顯示屏、校園廣播滾動播放禁放標語。年底前,各學校要組織一次禁放規定宣講,向每一名學生發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并經家長簽字確認,回執由學校統一保管。
(三)壓實工作責任。各單位要組織干部職工集中學習《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及相關知識,帶頭執行禁放規定。面向單位職工(含臨時工、離退休人員)和學校家屬區住戶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單位教職員工要簽訂《禁放煙花爆竹承諾書》,做到不漏一人,真正全覆蓋。
(四)建立包保制度。根據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文件和會議要求,市教育局將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包保制度,并參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明確的包保領導、責任科室、包保對象執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過其林任組長,由辦公室、組宣科、機關黨委、人事科、計財科、法規科、基教科、職成科、督導室、德育科、師資科、工會、團委、老干所等科室或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教育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設在法規科),統籌推進全市教育系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二)狠抓任務落實。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和包保制度,明確任務分工,狠抓任務落實,確保“禁放四區”內的所有中小學校(幼兒園)組織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宣傳發動到位。
(三)強化督導問責。市教育局將定期對各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督查,凡因組織領導不力、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予以問責。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將納入年度綜治與安全考核。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19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中省關于生態環境建設重大決策部署,按照“講政治、抓發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總思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地落實,促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PM10等主要污染物持續減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二、工作措施
(一)堅持關口前移,突出源頭治理。強化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和宣傳引導,對全市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全面摸底、建檔管理。依法取締煙花爆竹違規違法銷售攤點,嚴禁市域范圍內銷售、違規運輸煙花爆竹。對重點區域、廢舊廠房等開展拉網式大排查,最大限度消除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隱患。加大巡邏巡查、執法檢查力度,形成震懾效應,及時發現、處置違規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確保全域禁售落實到位。
(二)堅持依法治理,嚴查違法行為。廣泛調動人民群眾積極性,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及時受理核查舉報線索,及時勸阻、制止、查處違反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建全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強信息互通、協調聯動,聯合開展執法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加強警示曝光,釋放依法嚴管的強烈信號。
(三)堅持重心下移,抓好重點管控。全面加強全域巡查管控,特別是元旦、除夕、元宵、清明節等煙花爆竹燃放的重點時段,要組織強有力的巡查守護力量,落實包保責任,逐村逐組、逐街逐巷嚴防死守,及時發現制止燃放行為。鄉鎮、街道、社區、村組作為禁燃禁放的.“主陣地”,要發動群防群治力量,打好禁燃禁放人民戰爭,針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不間斷地開展巡查盯控,明確管控人員,實行責任捆綁、問題倒查,確保“零燃放”。
(四)堅持宣傳發動,營造強大聲勢。圍繞燃放危害、禁放政策等內容,通過曝光典型案例、線上線下結合等多種方式,全方位開展媒體宣傳。深度開展社會宣傳活動,營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棄售棄燃棄放”的濃厚氛圍,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聲勢,確保禁售禁燃禁放深入人心,讓自覺遵守成為共識。依托基層社會治理網絡,開展“走村入戶、入樓入棟”宣傳活動,確保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在基層網格中落細落實。
三、工作職責
(一)壓實屬地主體責任。各區縣(含高新區,下同)負責本轄區春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任務分解和各項保障工作,確保管控措施落實到最小單元。對重點時段,要明確落實責任領導,動員組織鄉鎮(街道)和社區(村、組)的黨員干部、群防群治力量,分片區劃段包干,深入開展宣傳提醒,發現、勸阻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苗頭。排查、化解和妥善處置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可能引發的不穩定因素,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督促本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動員組織黨員干部職工帶頭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二)壓實內部管理責任。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履行好內部管理責任,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要加強單位內部宣傳、教育,督促內部員工不銷售、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家人及身邊親朋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三)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各職能管理部門要結合職能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確保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市紀委監委機關:負責查處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加強對全市黨員干部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監督。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各類媒體,借助多種手段,全面開展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引導工作。
市直機關工委:統籌黨員力量和機關干部職工,積極參與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發揮示范帶動作用,筑牢堅實防線。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全域、全時段管控,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市應急局:加大對生產、批發、零售煙花爆竹環節監管檢查力度,取締、查處未經許可、超期限經營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市民政局:牽頭做好監督殯葬服務機構嚴格執行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不得提供煙花爆竹服務。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做好教體系統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組織各類學校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動員學生和學生家長自覺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規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采取拉標語、小喇叭宣傳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居民區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配合社區開展重點時段小區禁售禁燃禁放管控。督促建筑工地、建筑企業自覺執行禁售禁燃禁放規定。
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針對個體工商戶組織開展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提醒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加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力度,及時通報有關污染情況;對重要時間節點,及時公示環境空氣質量指數瞬時值;配合做好禁售禁燃禁放宣傳和執法檢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春季全市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立即部署開展整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分管負責人要具體安排、細化任務。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區域、本部門(單位)職責和任務,細化具體工作方案,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實。
(二)加強督導檢查。市委目標績效辦要會同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組織督導工作組,深入各區縣開展實地督導和重點時段巡查管控督戰。各區縣也要成立相應的督導工作組,深入街道、鄉鎮、社區(村組)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加強紀律保障。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把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作為正風肅紀的重要內容,對責任不嚴、措施不實、工作不力造成工作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同時,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公安、應急等部門在檢查等執法活動中,發現報告的黨員、干部、職工等公職人員違反禁售禁燃禁放規定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20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安委會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鎮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規范經營秩序、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煙花爆竹領域安全形勢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44號)文件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工作要求,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治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規范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秩序。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等行為,嚴肅查處無證非法經營、擅自設立儲存場所、銷售劣質和超藥量產品違法違規行為;強化措施,管控風險、消除隱患,促進全鎮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公平、誠信、規范、有序。
二、職責分工
(一)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環節的安全監管。指導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準確研判市場需求,科學計劃倉庫儲量,防止盲目進貨,超量儲存。對批發企業倉庫開展全面檢查,核查倉庫安全條件,嚴禁煙花爆竹倉庫超量儲存,嚴禁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對擅自改變庫房設計、超量儲存、超范圍經營、查沒違規產品與合格產品同庫違規混存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庫房等倉儲設施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一律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加強對零售店(點)的安全檢查,依法查處生產經營違禁煙花爆竹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凡是屬于“兩關閉”“三嚴禁”范圍內的零售店(點),一律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直至取締。
(二)華嶺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監管職責,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為。負責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嚴肅查處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運輸車輛、警示標識和產品裝載不符合國家標準等違規行為。對承運單位、車輛、人員涉及違法運輸行為的,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予以查處。
(三)鎮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強化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管。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把煙花爆竹經營登記注冊關,依法查處無證照或超范圍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鎮交管站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危貨運輸車輛和客運的安全監管,從嚴核發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要強化客運站危險品查堵責任,嚴格落實客運經營者安全告知義務,嚴禁攜帶煙花爆竹等危險品上車。
三、整治范圍及主要任務
(一)整治范圍
全鎮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超市、街道、集貿市場、住宅小區、大街小巷、路口等其他非法經營場所;非法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二)主要任務
1、嚴格條件,源頭把好市場準入。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合理規劃布局(見附件)。凡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必須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許可證由縣應急局受理、審核、發放;對往年經營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且符合零售許可條件的,經鄉鎮初查后,申請人到縣應急局申請辦理零售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2、嚴格執法,強化煙花爆竹監管。打擊無證、證照過期、冒用或者使用復印、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經營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嚴禁在集市街道擺攤設點、走街串巷叫賣經營煙花爆竹,嚴禁在商店、超市、百貨鋪、小賣鋪、紙火鋪等場所經營煙花爆竹及農用車輛非法運載經營煙花爆竹,一經發現,根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和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煙火藥、黑火藥、引火線,不得在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零售)場所以外儲存煙花爆竹,不得店外經營煙花爆竹,不得超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范圍和限量,不得出租、出借、轉讓、買賣、冒用或者使用偽造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重點整治零售店是否專店專營、按規定張貼相關安全警示標志標識、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及流向登記等情況;是否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產品及“三無產品”行為,是否專店經營,經營、儲存、居住“三合一”“多合一”;是否存在店內使用明火、電熱水器、小太陽等設備進行取暖,吸煙、收留他人在店內做客、聊天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要嚴肅依法查處,該關閉的一律關閉,該整改的一律限期進行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的全部予以關閉,撤銷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及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機關移交,對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整治方式
專項整治行動采取“企業全面自查、監管部門檢查、政府綜合督查”的方式進行。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企業)個人根據要求制定企業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全面、深入開展自查自糾并建立隱患臺賬。監管部門組織執法力量對轄區內經營戶開展拉網式督查檢查。
五、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對轄區內煙花爆竹經營戶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基本數據,建立臺賬。把開展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做好動員部署,落實保障措施。
(二)培訓換證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組織全鎮批發企業、零售經營戶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按照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布點,嚴格按照“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審批,優先保障往年經營戶,原則上不新增經營戶,嚴格按照“總量控制,出一進一”的原則;對往年經營戶的申請,經應急局審查、核查符合安全條件的.,換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三)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2月19日)。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整治分組和零售經營戶名單另行通知),聯合開展督查檢查;查處無證、證照轉讓、一證多點、倒賣轉讓、銷售非法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煙花爆竹市場秩序。
(四)檢查總結階段(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2月24日)。各村對將煙花爆竹領域專項行動進行總結(部署推動、執法檢查、隱患整改、行政處罰等情況),連同專項整治方案于20xx年2月25日前總結報送鎮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單位要認真研究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全面深入細致地開展專項整治,集中排查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重點環節安全防范措施,確保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的安全。
(二)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工作要求,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細化措施,扎扎實實開展本轄區煙花爆竹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各經營戶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全面開展自查自改,把各類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強化輿論宣傳。通過專項整治,要著力解決煙花爆竹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重點突破,不留死角。同時,要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宣傳,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鼓勵群眾舉報安全隱患,形成社會合力,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四)嚴格執法檢查。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通渭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轉發<定西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安委辦發〔20xx〕15號)《通渭縣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通安委辦法【20xx】16號),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加大對城鄉結合部、鄉鎮的農貿市場等重點部位的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三無產品”、超標違禁產品以及無證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加大追責問責。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不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不力、未按時限要求開展工作的村、單位,將進行通報;對自查自改不認真、隱患整治不徹底,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執法不嚴格,發生事故的,將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21
為維護我公司20xx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的燃放秩序,執行《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為廣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煙花爆竹創造條件,營造安全、祥和的節日氛圍。認真履行煙花爆竹禁放點的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做好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禁放看護、應急處置消防安全工作,結合我公司項目部實際,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廣大市民自律,社會公眾監督,基層組織引導,政府部門執法”的原則,力爭實現“燃放時段秩序好、禁放時段禁得住;不死人、少傷人、少火情的工作目標。
二、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項目部安全穩定工作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穩定目標,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做好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自行看護工作,主管領導負分管責任。實現領導班子成員都要明確分項具體責任制,各管理人員要簽定責任書,確保本項目部實現“大事不出、小事減少、嚴格管理、秩序良好”的.要求,各施工人員都要從維護公司安全穩定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統一思想,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巡視檢查,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好我項目施工現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三、廣泛宣傳,加強教育
項目部組織工程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組織召開工作部署會, 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學習《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和建委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通知,使廣大施工人員增強安全意識、公德意識、自律意識,提高遵守法規和施工工地禁放規定的自覺性。并在工地四周張掛施工工地嚴禁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橫幅和禁放標識牌。并要教育施工人員到具有銷售許可證的商業網點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在法定時間內到施工工地非禁放區燃放,并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正確燃放。
四、明確要求,強化管理
1、加強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齊全有效。同時加強滅火措施,成立火災事故處置隊,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具,組織消防演練,明確防火和禁放管理負責人。在本區域設置或張貼禁放警示標志,及時清理易燃物、可燃物,加強值班和巡視,及時處理突發情況。確保施工工地沒有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制定有效工作方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禁止在施工區域內和樓外燃放煙花爆竹,對違者嚴肅處理。
3、在春節期間,嚴格加強值班制度,項目部堅持應急值班和領導24小時帶班,并全天侯值守。安全部門和保安人員加強施工現場的巡邏檢查,重點看護春節、元宵等重點日增派人員,加密巡查,全天侯做好應急搶險車輛、設備、物資、人員的準備工作。及時處理違規行為和處置突發情況,確保我施工工地禁放煙花爆竹做好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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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切實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努力創造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的良好生態環境,加快建設品質為先、宜居宜業新古城提供堅強保障。
二、組織機構
縣政府成立正定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集中攻堅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副縣長、公安局長黃福成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相關領導和縣公安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生態環境、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審批、交通運輸、民政、教育、宣傳、文化廣電和旅游等職能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局長王建朝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相關工作。
三、任務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發動各級各部門全面宣傳禁放通告,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工作步驟
(一)集中宣傳階段(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1月20日)
各級各部門要組織協調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開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宣傳,動員引導廣大群眾理解、配合、支持和自覺遵守禁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最大限度擴大覆蓋面,實現家喻戶曉、人盡皆知。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3月15日)
在集中宣傳階段的基礎上,繼續保持宣傳工作力度不減,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組織開展全區域、滾動式的巡邏查控,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適時依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三)總結固化階段(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中取得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固化經驗做法,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繼續做好常態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
五、任務分工
(一)各級各部門任務分工
1.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有禁放煙花爆竹工作的主體責任,要全面扎實組織開展動員部署、宣傳引導、巡邏查控、打擊查處等各項工作。一是周密部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組織禁放工作,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召開動員部署會進行全面部署。專項行動期間,每月召開專題會議,調度禁放工作進展。二是廣泛宣傳。20xx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文廣旅等相關政府職能部門采取媒體播發、平臺發布、“大喇叭”廣播、入戶發放《告知書》(附件2)等宣傳方式,迅速掀起宣傳禁放煙花爆竹規定的新高潮。三是強化巡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生態環境、公安、應急管理、供銷、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職能部門,在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全面深入、扎實有效的開展禁放煙花爆竹巡邏查控工作。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轄區內的基層組織、物業公司、企事業單位安保力量、樓、院長、積極分子等深入扎實做好教育引導、巡邏查控等各項工作。一是積極引導。20xx年1月20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工作人員,印制禁放煙花爆竹通告,走街入戶,進社區、企業、機關、學校、沿街門市廣泛發放,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改變傳統觀念,文明歡度春節和辦理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20xx年1月15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與轄區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逐一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人,落實單位禁放工作主體責任,堅決杜絕單位及工作人員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二是全面巡查。元旦、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黨員干部、工作人員和廣大基層力量,在轄區內全面開展不間斷的禁放巡查工作,及時勸阻欲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人員,發現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立即通報公安部門。三是定期調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每半月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總結禁放工作中的問題不足,研究部署下步有針對性的工作。
(二)各職能部門任務分工
1.生態環境局:一是要實時監測大氣污染指數,及時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報重污染天氣預警。二是要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導致大氣污染指數迅速上升的情況,及時通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查處。三是每天要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實時發現非法燃放行為,并及時通報公安、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2.公安局:一是要積極組織開展涉爆安全隱患大排查,重點對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倉庫、原煙花爆竹從業人員住所、土產門市、殯葬用品門市、婚慶公司、小超市、小賣部等易滋生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重點區域進行排查收繳,同時積極動員群眾上交私存的煙花爆竹。二是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派出足夠警力,尤其是春節、冬奧會等重要時間節點要不間斷的開展巡邏查控,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三是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3.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應急管理局發現非法經營、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及時通報公安局,由公安局依法嚴厲打擊。
4.供銷聯社:搜排清查供銷社系統內原煙花爆竹批發公司和銷售點儲存庫存,教育監督職工不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活動。
5.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協調轄區企事業單位、商場超市、沿街商鋪、醫院銀行、娛樂場所等單位,使用LED屏常態滾動播放禁放通告。
6.行政審批局:向新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逐一發放禁放規定,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開業慶典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詳細的工作臺賬,并由辦理人員簽字確認。
7.交通運輸局:協調長途客運車、出租車利用車載電視、LED屏滾動播放市政府禁放通告、法律責任和宣傳口號。督促道路運輸企業、長途汽車站加強安全檢查。
8.民政局:指導陵園、紀念堂工作人員在祭祀日勸阻祭祀人員文明祭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機構向辦理結婚登記和喪葬手續的群眾發放禁放通告,明確告知其不得因辦理婚喪嫁娶儀式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同時要建立工作臺賬。
9.教育局:組織協調全縣各大中專院校、中小學校,幼兒園利用微信群發禁放通告的方式向每名學生宣傳禁放規定,使其了解熟悉具體禁放內容,同時最大限度獲取家長的理解和支持。
10.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臺、電臺、報紙、網站、微博、微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全時段禁放的意義、燃放的危害和有關法律責任,積極引導廣大群眾移風易俗,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事宜。適時公布有關部門提供的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典型案例。
11.文廣旅局:組織文物保護單位、星級賓館、旅游景區等場所設置明顯的'禁放標識,開展禁放宣傳和管控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
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全縣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對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全力推進工作開展。
(二)深入宣傳
宣傳工作要貫穿專項行動始終,要以“全域禁放、禁放意義、燃放危害、文明過節、文明辦理紅白事”等內容為重點,通過電視、廣播、網絡、手機短信、社區宣傳欄、街區廣告位、入戶宣傳、小手拉大手等途徑進行全方位宣傳,教育引導廣大群眾轉變觀念、移風易俗,遵守有關規定,主動上交剩余煙花爆竹。同時,要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及舉報電話,鼓勵廣大群眾舉報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線索。
(三)強化配合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嚴格落實禁放工作的主體責任和屬地責任,協調各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全力開展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工作要求,形成整體工作合力,推動禁放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四)嚴厲打擊
應急管理、公安、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等部門開展聯合排查、聯動執法。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對非法燃放的按照政府禁令予以拘留;對查處的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形成打擊一個、震懾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
(五)全程督導
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專項行動的監督檢查,堅持全鏈條、全環節、全過程監督,對沒有落實方案工作內容、時間節點、頻次頻率的單位,視情追究相關責任領導和人員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23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轄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污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四)堅決貫徹落實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順利實施,明確任務責任,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成立青年路街道辦事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邢真、趙紅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職責分工
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負責督導、檢查各村、社區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報。
(二)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三)巡消防辦:巡防隊員要加強重點時段燃放煙花爆竹、孔明燈等違規行為防控,及時勸導并做好拍照取證;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四)應急辦: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的禁放宣傳工作。
(五)公路所:負責做好汽車站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進站。
(六)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
(七)執法中隊: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利用主干道兩側廣告欄、燈箱、電子屏開展不間斷宣傳工作;負責沿街門店占道、突店經營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
(八)物業辦: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服務對象區域內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并取證、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九)各村、社區:負責做好禁放宣傳、巡查、勸阻工作,充分利用LED顯示屏、廣播、宣傳欄、宣傳車等廣泛宣傳市、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營造良好氛圍。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社區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在主干道、人員密集場所等地方懸掛有宣傳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橫幅,廣泛張貼《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致廣大市民的一封信》和《中牟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充分利用禁放宣傳站、流動宣傳車、LED顯示屏、廣播等播放市、縣禁放有關規定,做到宣傳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在轄區形成一個強烈的禁放氛圍。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村、社區要與轄區內沿街門店、飯店、商場市場、小區物業等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村組和社區干部要積極履行禁放職責,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后,要及時制止、勸阻燃放、多方取證、上報公安機關,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排查督導
各相關站所要密切配合,對沿街門店、商場和批發市場等進行全面清查,嚴厲查處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派出所要加強巡邏、執勤力量,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應急辦、派出所要加強安全檢查和管理,禁止煙花爆竹流入禁放區域,對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強化值班檢查
20xx年2月11日19時至2月12 日凌晨1時、2月12日6時至8時、2月26日19時至2月27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社區要組織村組干部、巡防隊員、治安積極分子等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大街小巷、居民樓院進行控制,保證每棟居民樓、每個重點部位要有執勤人員死看硬守;春節期間,派出所、巡消防辦、執法中隊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及時發現、勸阻、制止和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凡發現違規燃放行為,及時上報。
(五)強化依法打擊
青年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依法進行處罰,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可依據有關法規給予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給予治安拘留處罰。派出所電話:110;執法中隊要加強流動攤販的查處;工商所要嚴厲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規違法單位的執業執照;應急辦要強化對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縣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
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禁放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同時,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各相關站所、各村、社區要成立相應的禁放工作督導組,堅持每天對轄區內禁放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禁放宣傳工作開展遲緩,群眾舉報頻繁的,將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方案 24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中共xx市委、市政府印發的《關于提升市民文明素質 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的意見》、《xxxx年xx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落實 xxxx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現結合城管工作特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結合城管工作職責,積極開展“禁放”工作宣傳,依法取締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配合公安部門及時勸導、制止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努力實現全面“禁放”工作目標,營造整潔美觀的'市容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城管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市城管局局長殷瓊任組長、副局長戴尉華任副組長,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和局屬各中心、科室、大隊負責同志任組員,負責領導、統籌全市城管系統“禁放”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局指揮協調中心,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區)、經濟開發區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組,一把手負責狠抓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廣泛發動,強化主體責任。廣泛動員全體職工主動參與“禁放”工作,分別簽訂“禁放”承諾書,同時將主干道沿街店鋪的市容管理與“禁放”工作相結合,針對不聽勸阻人員及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上報,市局“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協調相關單位依法處理并上報市禁放辦,對處理結果將通知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二)嚴格執法,依法取締流動和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各縣(區)局、開發區城管局要結合占道經營整治工作,在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科學安排人員力量,分片分區摸排、清理、查處流動和占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三)結合城管工作,加大“禁放”工作宣傳力度。
1. 開展上街入戶面對面宣傳。將“禁放”宣傳納入“門前三保”工作,向沿街經營戶發放《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等宣傳材料;
2. 結合占道經營整治宣傳工作,精心制作“禁放”工作宣傳展板,在主要路段設置宣傳咨詢點,向市民宣傳禁放工作,并接受市民的詢問,解答市民的疑問。
3. 加強春節、元宵、清明、冬至等重要時段“禁放宣傳”力度。利用城管宣傳車滾動播放《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在商業街區設置“禁放”警示標志;利用轄區內的電子顯示屏滾動播發“禁放”宣傳公益廣告等形式加大宣傳。
(四)建立巡查聯動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根據城管工作的特點,結合全市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利用數字化城管平臺,加大對占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銷售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在重點時段安排城管執法人員參與轄區禁放值班。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市、縣(區)城管局務必高度重視,把“禁放”工作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講看齊、見行動”學習討論相結合,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維護我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強化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重點時段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市區聯動,齊抓共管,切實將“禁放”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勸導、查處、整改各環節的銜接,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加強監督落實。為保障禁放工作的落實,市、縣(區)、開發區城管局要把對占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管理作為占道經營長效管理的一項重點工作常抓不懈,重點加強對重點時段流動攤點和占道售賣煙花爆竹行為的監督檢查,并及時通報檢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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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20xx年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根據市政府、區管委會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結合全區社會事業工作的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20xx年xx經濟技術開發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全民參與”的原則,面向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醫療機構、敬(養)老院、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全面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教育,切實保障我區公共安全,預防火災事故,改善大氣環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進程。
二、工作范圍
區屬各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醫療機構,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
三、組織領導
社會事業局20xx年度“禁放”工作在區局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王軍同志任組長,中小學、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及局相關工作人員為成員的“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全面負責實施本方案。
四、工作內容
1.逐級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區局與區屬學校、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文化經營場所、宗教寺廟負責人簽訂《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中小學、幼兒園、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教職工、醫護人員簽訂禁放承諾書;文化經營場所、敬(養)老院、宗教寺廟等單位與工作人員、從業者簽訂禁放承諾書。
2.各中小學、幼兒園必須在放假前向全體師生發出《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加強對全市中小學生禁放宣傳教育,使廣大中小學生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舉報違反《規定》和《通告》的行為。把“禁放”宣傳教育做為“安全最后一課”和《寒假至家長的一封信》的重要內容,全面開展對廣大中小學生宣傳教育。
3.各單位要將《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打印張貼到單位顯眼位置。利用LED或宣傳欄等宣傳《xx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告知書》和《禁止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宣傳口號》。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成立“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落實禁放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手段,落實 “禁放”工作。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根據工作需要,確保禁放工作人員落實到位、經費落實到位。
2.加強宣傳,注重效果。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主動作為,快速行動,抓落實,見實效。啟動問責機制,各單位要將“禁放”相關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強化宣傳教育,凡教育宣傳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各單位在實施本方案過程中,要加強痕跡管理,原始資料必須全部存檔備查。
3.各中小學、公辦幼兒園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將與區局簽訂的《xx市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承諾書》、工作方案,于元月20前報區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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