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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占耕地建房分類處置方案范文(精選6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亂占耕地建房分類處置方案范文(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亂占耕地建房分類處置方案1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本著嚴守耕地保護紅線、“農地農用”的原則,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我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迅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增強全社會的耕地保護憂患意識,守住耕地紅線,守護黑土地,堅決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行為,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上下聯動、屬地管理,分類處置、務求實效,營造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的高壓態勢,使保護耕地成為全社會的行動自覺,成為全市經濟社會永續發展的不竭保障。
二、工作目標
迅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等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強化整改落實,做到精準發力,針對摸排階段上報國家匯交平臺的問題圖斑,按照國務院召開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精神,整治工作態度要堅決,把握重點和節奏,嚴格落實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要求,以“零容忍”態度遏制增量,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制度,堅決遏制住增量,堅持分類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堅持分類處置,強化組織保障,壓實屬地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整治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三、分類處置
(一)嚴肅整治新增問題。對我市圖斑中2020年7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20〕127號)印發以后新增的5個問題圖斑,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限期整治到位,恢復耕地原狀。
(二)嚴肅整治占用基本農田問題。對涉及違法占用基本農田的22個鄉鎮235個圖斑,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治,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基本農田原狀。
(三)分類處置歷史問題。對歷史問題,本著保障農民住房需求,保障國家公共管理和服務需要,保障涉農產業、稻米產業、扶貧產業的發展實際,按照國家分類處置政策進行處置。
在國家整治工作方案出臺前,對確實符合設施農業條件的,經所在鄉鎮、農業農村部門、自然資源部門認真梳理認定后,由鄉鎮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補辦設施農業備案手續。
(四)國家衛片執法圖斑問題。2019年至2020年國家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圖斑涉及占用耕地40個圖斑(其中占用基本農田28個圖斑),要全部立行立改,馬上組織整改,恢復農業生產條件,恢復耕地和基本農田原狀。
綜上,我市需立行立改實施依法整治280個圖斑,分布24個鄉鎮。
(五)全面清理在耕地上堆放砂石土料問題。針對各鄉鎮范圍內眾多平地而起的龐大砂石土堆,各鄉鎮要迅速組織人力物力,對所有占用耕地堆放的砂石土堆進行全面徹底的清理,立即恢復被占耕地農業生產。
四、穩步推進拆違
本次拆違行動,分為宣傳動員、責令限期自行拆除和依法強制拆除三個階段,行動結束后市政府組織檢查驗收。
(一)宣傳動員(5月6日—5月9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向違法當事人宣傳政策,答疑解惑,做好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政策解釋工作,進一步明確整改時限,進一步強調法律責任,努力保障平穩拆違。
(二)自行拆除階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由所在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違法當事人按規定時限要求自行徹底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對自愿拆除但確有拆除困難的,鄉鎮政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幫助拆除。同時,要準確客觀分析工作形勢,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預案,做好助拆前各項準備工作。
(三)依法強制拆除階段(5月14日至5月20日)
對拒不拆除的,市政府召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專人,組織隊伍,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對拒不執行且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相關法律責任。對在拆除期間妨礙拆除工作,侮辱、毆打執法人員或阻撓其執行公務等,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辦理。
對違法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土料問題,也采取以上方式嚴厲整治,務于5月20日前全面復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階段領導小組,負責集中拆違行動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市自然資源局、城管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林草局、水務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局、應急局、信訪局、國網五常電業公司、衛健局、財政局、消防隊、電視臺、公證處主要負責同志和紀委監委、宣傳部、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以及以及各鄉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佟銳、邱志平擔任。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調度通報進展情況,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聯合開展督導檢查,指導和督促各鄉鎮落實整治任務和要求,總結進展和成效,并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在特殊時期或攻堅階段將進行集中辦公。
(二)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主動作為,齊裝上陣,合力攻堅,根據工作實際,因地施策,科學配置人力,合理安排工作,積極參與推進拆違工作。所在鄉鎮黨委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統一調度進駐的部門工作組開展工作,確保順利實施拆違,按期完成整治任務。
1、消防部門根據鄉鎮需要,備好消防車,做好防火救援準備。
2、衛生健康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備好120急救車,做好急救保障。
3、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配備好警力,維護現場秩序,對拆違行動中暴力抗法、妨害公務的,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4、應急部門做好現場拆違指揮,保障安全。
5、公證處做好擬拆建筑物內的機械、設備、物品登記工作。
6、電業、水務部門隨時做好企業斷電停水工作。
7、城管部門配合鄉鎮實施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和設施。
8、財政部門負責強拆經費保障,做好現場拆違鑒定和拆違成本預算,先期撥付鄉鎮50%拆違資金,拆違復耕后撥付50%。
9、法院做好拆違工作的法律支撐和訴訟工作。
10、檢察院對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訴,對符合受案范圍的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對實施強制執行活動實施法律監督。
11、公安機關打擊阻礙依法執行職務行為,對涉嫌破壞農用地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12、融媒體中心全程跟蹤拆違工作,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形成強大的輿論攻勢和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和引導群眾依法用地,合法建設,積極支持拆違工作。
13、信訪部門負責做好拆違引發信訪案件的接待和維穩工作。
14、鄉鎮政府落實拆違主體責任,做好拆除機械、設備準備工作和物品搬運清理工作,并妥善做好存儲選址工作,同城管部門實施違法違規建筑拆除工作,確保5月20日前拆除到位,清運到位,復耕到位。
15、市紀委監委對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對整改不力的進行追責問責;對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對參與建設的國家公職人員以及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牟取私利等腐敗行為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檢查驗收。拆違完成后,領導小組組成檢查驗收組,對拆違現場進行檢查驗收,嚴防虛假整改,確保復耕到位。
六、歸檔立卷
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檔案資料整理工作,完成“一戶一檔”信息系統錄入及整理,根據檔案管理要求,完善調查材料,形成統一標準、統一模式的規范化工作臺賬和整治檔案成果,確保經得起督導檢查、法律檢驗和歷史檢驗。
本方案有效期2年實施期間,上級政府出臺與之有關的政策或印發文件,以上級政府的政策及文件規定為準。
亂占耕地建房分類處置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省、市、縣工作要求,將我鎮峰壩村作為全縣的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 、《銅仁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摸清試點村2013年1月1日以來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涉及耕地、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等情況,建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并進行分步整治、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行為,對新增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以達到“去存量、遏增量”的工作目標。同時,總結經驗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整治經驗,為全面開展整治工作探索有效途徑。
二、組織保障
為切實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工作,特成立閔孝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姚 魁 鎮黨委書記
楊 剛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李小琴 鎮黨委委員、 人大主席
徐 斌 鎮黨委委員、政協聯絡組主任
張旭峰 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楊 琦 鎮黨委委員、組織(宣傳、統戰)委員
饒 芳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楊啟華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余代軍 鎮人武部長、副鎮長
胡芷晴 鎮人大副主席、社會事務中心主任
胡世華 鎮綜治辦專職副主任
嚴利軍 鎮財政分局局長
張 彩 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
吳建群 鎮派出所所長
李 芝 江口縣脫貧攻堅特派員
文 博 江口縣脫貧攻堅特派員
李 璞 江口縣脫貧攻堅特派員
成 員:周貴紅 鎮黨建辦負責人
楊遐勝 鎮黨政辦主任
曾 方 鎮高辦負責人
鄭 勇 鎮自然資源所(林業站)所長
聶建生 鎮應急管理所所長
張敏奎 鎮建設環保站負責人
陳建強 鎮扶貧辦負責人
李洪應 鎮綜治辦負責人、新田村黨支部書記
楊 瀅 鎮水務站負責人
陳 正 鎮交管站站長
李廷吉 鎮司法所所長
黃前君 鎮衛生院院長
楊學峰 閔孝中學校長
黃龍軍 哨上社區黨支部書記
楊再煉 魚良溪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張忠華 提紅村黨支部書記、 村委會主任
楊秀斌 閔家村黨支部書記、 村委會主任
陳 章 平寨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姜啟云 雙屯村黨支部書記
周朝興 沙壩河村黨支部書記
劉衍成 峰壩村黨支部 書記
嚴佳倫 長崗嶺村黨支部書記
李 勇 中練村黨支部書記
張發品 雙屯村委會主任
楊 林 沙壩河村委會主任
楊孝華 峰壩村委會主任
唐義久 中練村委會主任
周愛軍 哨上社區居委會主任
劉興友 長崗嶺村委會主任
龔文筆 新田村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試點工作,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存在的困難問題。由徐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啟華、李璞、張彩3位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抽調張敏奎、敖永陽、丁超、胡朋、袁澤華5位同志組建工作專班,工作專班統一在鎮政府四樓集中辦公,負責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
三、工作步驟
(一)核實自查(2021年1月1日至1月29日)
鎮農房領導小組要組織駐村工作隊對摸排出的存量問題再次認真核實,確保摸排信息表中每一要素準確無誤,核實后需要修改的,及時、積極對接縣工作專班在摸排系統中進行修改上傳。采取實地核查分類立檔,嚴格按五類分類建立檔案,遏制新增并采取遏制新增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同時,要同步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特別是國家公職人員要帶頭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二)制定方案(2021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對照法律法規和上級分類處置政策,結合試點村實際制定分類處置方案,逐個房屋提出處置措施、時間表、責任人。處置方案經鎮黨委政府審定后,報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三)處置報告(2021年3月1日至6月12日)
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建立鎮村聯合巡查機制,明確分管領導和包村干部責任,發揮村級組織和駐村干部作用,真正做到責任到崗到人,依法依規開展處置工作。2021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存量問題處置工作并上報處置情況報告.
(四)檢查驗收(2021年6月12日至6月30日)
于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對試點村的檢查驗收工作,并認真總結工作中好的經驗和做法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下步全面開展處置工作的建議。2021年6月12日前向縣農房辦報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處置試點工作情況報告。
四、分類處置措施
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明確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這一指導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形成如下初步處置措施:
(一)確定處置的性質及類型。按照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中明確的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等三類進行處置。一是明確重點整治性質,主要針對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二是經鎮城規委會認定嚴重影響村莊規劃、破壞村容村貌和閑置的,一律進行拆除。三是其它構筑物類暫不納入處置范圍。
(二)按時間節點分類處置。一是對2013年1月1日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依法完善相關手手續;二是對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前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置;三是對2020年7月3日后的住宅類,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產業類等無合法合規手續建設項目的處置,實行“零容忍”,一律予以拆除,并要求相關責任人限期復耕。
(三)接是否強占多占、非法買賣等情況進行具體分類處置。1.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日建設的住宅類(房屋主體結構安全):一是要結合實際現狀,如數據庫中為耕地、基本農田,但實際是二調劃定不實、現狀為非耕地不應按占耕和占用基本農田處置,經依法處置后完善相關手續;二是對于一戶多宅將其空閑的住宅進行拆除并復耕,將現有住房依法處置后完善相關手續;三是符合一戶一宅但超出《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面積標準的,若房屋是修建在自然寨子中而不是單獨占用大田大壩,房屋本身占地面積不大,壩子只是利用房屋周圍的空地進行圍合,處罰后補辦相關手續;四是對城鎮居民和外村村民建房私下買賣的,符合規劃的,對買賣雙方進行處罰,并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對規劃有嚴重影響的,必須依法拆除,沒有嚴重影響的依法調規并處罰后補辦相關手續;五是對國家干部(離退休干部)非法買賣占耕建房的,經調查屬實,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依法沒收土地和拆除房屋外,還要追究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管理不嚴的'責任。六是本村村民住房經所在的村(社區)認定為剛性需求、符合一戶一宅占耕或占用基本農田建房需依法拆除的鎮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委托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公司對拆除的建筑物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按照建筑物建造成本價的50%子以救助,資金納入財政統籌解決。試點村要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落實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單列、村莊規劃預留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空間等措施;完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制度,探索多部門宅基地聯審聯批機制;落實宅基地管理屬地責任,鎮政府要依法履行宅基地審批職責,探索建立規范審批管理、簡化申報材料、提高審批效率工作機制,為農村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審批服務。
2.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類(村兩委辦公房、農村教育設施、養老設施、衛生文化娛樂設施等) :一是屬于國家投資公益性、基礎設施、民生等建設項目,符合規劃的由業主方或其主管部門依法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依法調整規劃后補辦相關手續;二是不屬于國家投資的,符合規劃的處罰后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不符合規劃的處罰后依法調整規劃后補辦相關手續。
3.產業類項目:一是對非扶貧建設項目,有發改備案或審批手續且符合規劃的,處罰后依法有償使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或協議出讓)補辦相關手續;二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和扶貧建設項目并有上級部門明確建設的,按規定完善相關手續;三是將住宅改變為產業(山莊和農家樂)的,應按場所的實際情況界定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工作。要高度重視、認真實施,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 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加強溝通協作、齊心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形成工作合力、精心組織實施。
(二)明確分工,全面壓實責任
要細化整治責任,將整治任務落實到人。責任人要對整治工作的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工作措施,并積極協調對接整治工作涉及的戶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指導村級開展整治。整治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要采取微信、電子屏、海報、展板、橫幅、宣傳車、群眾會、小組會等形式廣泛開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銅仁 市錦江流域保護條例》及“八不準”“十個一律” 等法規政策宣傳,提高群眾的政策知曉率,營造濃厚的工作氛圍,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依法建房、規范建房,從源頭上杜絕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東建西等亂占耕地建房問題,確保整治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并充分了解干部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引導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同時,設立舉報電話(0856-6760151),自覺主動接受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處理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監督,注重成果運用
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鎮紀委對整治工作全程進行監督,對整治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亂占耕地建房分類處置方案3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策部署,全面查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和《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鎮域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臺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八類”違法占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13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
(一)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以省級制作下發的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其余應納入摸排的,各村(居)據實開展摸排。
對省級下發圖斑中按照全國《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不納入摸排范圍的,各村(居)在相應圖斑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手續、設施農用地手續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后,不納入摸排范圍,可不進行外業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三、摸排方法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組織干部開展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
(一)外業摸排。實行鎮級領導包村、村級領導包組,包組干部包戶,摸排干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筑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要充分利用脫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復工作,加快摸排進度。
外業摸排人員按照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制定的《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影像圖班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式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APP)上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鎮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航拍影像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各村(居)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后,由鎮政府以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上報,不得在平臺上填報。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20年9月1日至10日)
成立土坪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召開全鎮動員部署會,組建鎮工作專班及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20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開展外業摸排和信息填報,鎮級包村領導對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立即返回重新核查,要及時對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進行審核,不定期對各村進行外業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摸排數據精準,填報信息準確,各村(居)要明確專人負責統計上根,并將摸排情況于每周二、周五下午5:00前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包義才,電話:13765930303。
(三)初步成果上報(2020年10月20日前)
鎮級于9月30日前將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及時分類匯總審核,通過匯交平臺上報全縣初步摸排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20年11月15日前)
省、市、縣、鎮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最終成果由村(居)再到鎮級經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后于11月10日前將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書面報縣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為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部門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精心組織實施。要成立村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集中力量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各村(居)要細化工作方案,將摸排任務責任細化到人,各村(居)主要負責人對一線摸排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本鎮實際,提供摸排圖,指導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涉及的戶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各相關部門按規定配合提供,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相應數據填報、審核工作。各村(居)在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鎮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下級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居)要采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人民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正面引導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公開曝光并嚴肅問責。
亂占耕地建房分類處置方案4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嚴格保護耕地的決策部署,完善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的工作機制,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占用耕地問題及龍巖市2021年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及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緊密結合起來。為確保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鄭錦洪黨委副書記、鎮長
常務副組長:謝 健副鎮長
副組長:李秀峰綜合執法大隊長
林 泓 第一片區片長
陳 赟 第二片區片長
張木權 第三片區片長
成 員:徐彬彬 紀委書記
林秋芳 黨委委員
郭麗平 宣傳、統戰委員
羅曉燕人武部長
張玉聰 副鎮長
謝 瑩 司法所長
吳列平二級主任科員
張興華 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郭永綏 鄉村振興和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黃亮斌 大池派出所所長
陳庭斌 大池自然資源所所長
任 磊 新羅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隊隊長
池金龍 大池生態中隊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李秀峰擔任,主要成員由大池自然資源所、城市管理局大池中隊、生態中隊人員組成。
二、時間及范圍
1.時間安排:2021年
2.重點區域:基本農田保護區、319國道兩側及集鎮周邊。
三、重點任務
拆除重點:涉及占用基本農田保護區、耕地建房及“非農化、非糧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更好推進我鎮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行動工作,定期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研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調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行動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明確片區包干。明確整治措施,明確問題清單及整治清單,分片實施,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序有力推進。
(三)強化督查考評。為確保拆除整治專項行動有效開展,各片要認真落實“三張清單”,一是明確區域范圍內的衛片清單,劃清任務區域;二是梳理問題清單,明確拆除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三是強化責任清單,各片要落實拆除責任,層層分解任務,責任到人。領導小組將按片區進行“每周一通報、每周一排名”,同時,鎮黨委、政府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正向激勵、逆向懲戒,拆除整治行動納入鎮績效管理考評內容,具體績效管理考評辦法另行制定。
(四)廣泛宣傳發動。充分發揮廣播村村響、網絡微信、橫幅標語等媒體作用,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八不準”的重要意義、法律法規。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增強群眾參與亂占耕地整治及“非農化、非糧化”的積極性、主動性,營造濃厚氛圍,扎實推進亂占耕地建房整治專項行動,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亂占耕地建房分類處置方案5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占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占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21]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占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臺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占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于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周定期將巡查周報表匯總上報至鎮里(委托自然資源所收集),鎮里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 大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臺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占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著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制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占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并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衛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占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筑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亂占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占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亂占耕地建房分類處置方案6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根據《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于印發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協調機制辦發〔2020〕1 號)《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 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 (黔農房整治〔2020〕1 號)《遵義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和《道真縣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扎實開展摸排,摸清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臺賬,重點查清強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惡意占用耕地建房情況,為下步分類穩妥處置奠定基礎。同時,找準農村宅基地管理薄弱環節,強化監管服務,依法依規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組織領導
為了推進我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順利開展,將全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根據上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成立農村亂占耕地摸排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孟正莊(鎮黨委書記)
韓 磊(鎮人民政府鎮長)
副組長:代 立(鎮人大主席)
胡明洪(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吳純志(鎮紀委書記)
劉 愛(鎮組織委員)
楊一梟(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鄭俊波(鎮黨委委員)
陳 濤(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喻永賢(鎮人大副主席)
羅學才(綜合執法局局長)
張 松(市場監管局局長)
成 員: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交管站、林業站、司法所、派出所和各村(社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鎮農村違法亂占用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技術培訓、監督指導和數據收集上報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洛龍鎮自然資源所,由趙壽生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文件起草、方案制定、上下協調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和省市縣統一部署,查清農村違法占地,重點是2013 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強占多占、未批先建、非法出售土地建房等情況,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臺賬摸排范圍。全鎮農村范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筑物違法占地建設情況。
(一)各村(社區)按照上級下發的相應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對圖斑以外應納入摸排的,據實開展摸排。
(二)在下發的圖斑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外業摸排,但要在相應圖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備案、設施農用地批準等信息。
(1)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土地上建設的房屋;
(2)已合法審批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
(3)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違法占地擴建的房屋;
(4)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修建的臨時建(構)筑物;
(5)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
(6)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 號)和《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農業農村廳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黔自然資規〔2020〕1 號)規定,修建的生產設施和輔助設施;
(7)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
(三)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占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采集表和摸排登記信息平臺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四、摸排方法
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由鄉鎮各村(社區)干部以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摸排。
(一)外業摸排。鎮掛幫領導調度各村民委員會、鎮直部門包村民小組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
(1)外業摸排人員下載并注冊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研發的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由本級管理員通過后,按照《貴州省農村亂占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戶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筑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2)本次摸排占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采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像圖斑清楚的,也可采取圖上勾繪等方法確定;圖斑范圍內只有一個摸排對象的,可以省級下發的圖斑面積為準。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3)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后,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臺(手機 APP)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筑物照片上傳。
(4)各采集員對所摸排成果的數據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及時返回現場核查。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縣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基礎信息、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1)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相關信息填寫完成后,由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依法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糾正。
(2)各村要邊組織摸排、邊開展成果審查、邊進行數據匯交。數據匯交采取從一線開始逐級匯交的方式進行,每一個圖斑或建(構)筑物摸排、審查完成后均可進行數據匯交。匯交后發現存在問題的,經上級同意可返回修改。上一級應及時對下級匯交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返回糾正。逐級審查完成后通過數據匯交平臺報送市級匯總。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紙質上報,不得在匯交平臺填報。
(3)鎮級建立成果數據審查制度,由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擔任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組織人員分別強化非宅基地類、宅基地類及處罰信息審核,確保鎮縣摸排信息準確,并匯總成全鎮工作臺賬。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0 年 9 月 10 日至 18 日)
(1)鎮級向縣級領取輔助圖斑、試點摸排填報表冊、制定摸排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及培訓會,自然資源所、農業農牧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至少安排 1 人登錄摸排登記信息平臺,進行用戶注冊,注冊為鎮級成果數據匯交平臺主管理員和審核員。
(2)利用上級下發的`輔助圖斑套合用地審批矢量數據(審批宅基地、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等矢量數據)下發,各村建立專門摸排隊伍,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10 月 6日)
(1)各村組織開展外業摸排、基本信息填報和公示,并及時完成內業審查和外業抽查,及時利用手機 APP 上傳相關數據,同時,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2)鎮級數據匯交平臺審核員、管理員及時完成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填報管理信息,確保數據完整、真實。
(三)初步成果上報(2020 年 10 月 15 日前)
(1)各村向鎮級提交初步摸排成果數據,同步提交“雙簽字”紙質摸排成果。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再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級匯交初步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
(1)鎮級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等方式開展核實糾正。各村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經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2)鎮自然資源所、鎮農業服務中心、鎮綜合行政執法分局按照單位職責分工,將審核成果數據經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后提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
(3)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由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雙簽字”后報縣農房辦。
六、職責分工
(1)各村是摸排工作的責任主體,嚴格屬地管理,逐級壓實責任,村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鎮摸排工作方案狠抓落實,按時上報摸排成果和分類處置建議,對摸排成果全面性、準確性、真實性負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摸排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要壓緊壓實責任,精心組織摸排隊伍開展摸排,負責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基本信息填報,并對摸排采集信息的全面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鎮自然資源所:負責對各地非農村宅基地類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非農村宅基地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其它構筑物類等)摸排數據;負責全鎮非農村宅基地類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摸排過程中發現的新增違法占地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非農村宅基地類用地報批,確保各類項目用地需求。
(3)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農村宅基地摸排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審核農村宅基地摸排數據;負責全鎮農村宅基地管理信息填報;負責將新增農村宅基地違法線索移交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負責指導各地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滿足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剛性需求,維護農民群眾合法利益。
(4)鎮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違法線索收集、立案查處等工作,負責審核、填報各地摸排數據中的處罰信息。
(5)鎮派出所:負責配合提供和核對戶口、人員信息,對干撓、阻礙、恐嚇摸排工作和威脅摸排人員安全的予以從快處理。
(6)鎮司法所:負責及時完成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工作中的法治宣傳、涉訴案件,及違法案件強制執行工作。
(7)鎮直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負責提供農村亂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相關信息。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是黨中央安排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此次摸清底數是為下步分類處置打下堅實基礎。各村要高度重視,想盡一切辦法,摸清轄區亂占耕地情況。
(二)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細化工作責任,明確領導包村(居)、干部包組,將摸排任務落實到人,對一線摸排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相關職能部門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指導和督促檢查,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各地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匯總等環節的責任。摸排成果形成由村鎮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把工作做細做實。要特別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能把農民推到工作的對立面,確保摸排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三)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氛圍。各村(社區)要切實采取措施,廣泛宣傳動員,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要以此次摸底調查工作為契機,發揮調查人員進村入戶的宣傳作用,采取多種渠道和方式,加大耕地保護、農村宅基地、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加大對村民小組長等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農村村民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要設立舉報電話,接受大眾和媒體的監督。對打著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要嚴肅問責并公開曝光。
(四)強化督促檢查,保障成果質量。鎮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督查,深入一線,充分了解情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交辦或掛牌督辦,并持續跟蹤督促問題及時有效處理。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各村解答有關問題,聯系人趙壽生,電話 1878698xxxx,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批評、通報、約談等方式處理,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按照管理權限和程序,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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