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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1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財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a、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桿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并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
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
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后,由摩托車收費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2
一、《規定》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遼寧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停放管理。以下三種情況不適用該《規定》:
1、非住宅用途,如寫字樓、商場等地下及周邊范圍內機動車停放;
2、沒有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區域;
3、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
二、為小區業主提供停車位成為有關單位的義務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但隨著小區私家車不斷增多,規劃用于停車的車位逐漸不能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停車難困擾著業主和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為解決這一難題,《規定》第三、四明確了公安機關有協助指導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區周邊為小區業主設立臨時、夜間機動車車輛停車位的義務,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
三、《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是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的依據。
該《管理規約》不同于物業服務合同,是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依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的,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委托費用由需要停車位的業主承擔。
四、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有如下義務:
1、安排一定數量的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應盡職盡責,做好巡視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禁擅自離崗;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及時指揮車輛停放,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2、畫明專用停車位的停車線,保持道路通暢,場地清潔衛生。指揮專用停車位的機動車輛在指定的車位停放。
3、指揮無專用停車位的.業主及外來人員在臨時停車位停放車輛。
4、指揮車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障礙。
5、嚴禁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視過程中發現業主有亂停亂放行為時,物業服務企業及管理員要及時勸阻。對勸阻無效的,要立即向業主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小區車主義務
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主有要愛護停車位內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專用設備和公用設施的`義務。不慎損壞時需按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于印發《成都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3
為有效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滿足合理停車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加快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7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集約發展,改革創新、支撐保障為基本原則,加強規劃引導,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2.3萬個以上。到2025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臨時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設施系統,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居住社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出行停車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給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停車設施頂層設計
1.研究制定專項規劃。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城市停車普查,摸清停車資源底數,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區分城市中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和《城市停車規劃規范》,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圍繞基本停車需求、出行停車需求、停車換乘需求,科學編制和完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明確目標、規模和建設時序。〔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基本停車需求。新建居住社區要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居住社區建設標準配建停車位。老舊小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等改造時,要考慮擴建新建停車設施。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車綜合解決方案。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優化小區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學劃定允許居民在夜間停車的路段、時段,合理利用道路資源緩解城市小區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加大公交場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車輛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車夜間占道停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滿足出行停車需求。根據《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合理確定各類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指標,新建項目要配足停車設施。在學校、醫院、辦公樓、商業區、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結合公共交通發展情況和周邊區域交通條件,區分不同時長停車需要,綜合采取資源共享、價格調節、臨時停車等措施,合理確定停車設施規模。公共交通發達區域,應合理控制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完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前提下,統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合理施劃路內停車泊位,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解決停車換乘需求。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支持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城市停車設施項目
保障滄州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供量穩步增長,今年內,路內泊位施劃在原有4000個基礎上再施劃不少于1500個。加快推進滄州市名人植物園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車場和新華路公共停車場建設。謀劃啟動市中心醫院(水專院區)、市人民醫院(本部)、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新區院區)停車場項目。〔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市衛健委牽頭負責,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城市停車設施服務質量
1.提升裝備技術水平。支持我市停車裝備制造企業自主創新,加強智能機械停車裝備研發。大力推廣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系統應用。統籌推進路內停車和停車設施收費電子化建設,改造既有停車設施,增設充電樁,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停車信息管理。鼓勵不同投資主體和運營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車數據信息,依法依規開放停車數據,促進停車信息共享。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臺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深度融合,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等依法依規為公眾提供停車信息引導等服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廣智能停車服務。加快應用大數據、物聯網、第五代移動通信(5G)、“互聯網+”等新技術新模式,完善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車服務企業依托“冀時辦”,上線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改善停車體驗,方便群眾快速停車。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后付費等便利服務。積極探索“全市統建一套智慧泊車平臺”,實現全市停車資源的統一調度、資源共享及大數據分析研判等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辦、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停車資源共享。持續保持中心城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向社會免費開放使用,進一步擴大開放覆蓋面,并在全市復制推廣。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推動居住社區、企業單位、周邊道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實現車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市場主體參與項目建設
1.創新合作模式。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通過項目打包、統一招標、規范補貼等方式,鼓勵進行規模化開發。支持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共同投資運營停車設施。在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和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允許有條件的縣(市、區)依法合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車設施項目建設。在不減少車位的前提下,允許停車設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車點、便利店等便民設施,提升項目綜合收益能力,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產業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放寬準入條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開放的停車市場環境,消除市場壁壘和障礙,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設施維保、運營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原則上不對車位數量作下限要求。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驗收管理,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設備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運行。推動停車服務市場化改革,培育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停車服務企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停車設施及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著力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1.健全管理法規體系。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推動出臺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地方性法規,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問題提供法治保障。出臺停車設施不動產登記細則,明確不同類型停車設施的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標準規范體系。建立健全停車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標準規范,構建多層次標準規范體系。各縣(市、區)負責制定或修編本地區居住建筑和不同類型公共建筑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根據不同項目使用性質和停車需求,合理確定配建指標,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變化適時評估調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法規范停車秩序。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民警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等多種手段,及時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消防通道并實行標識化管理,嚴格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4.規范停車收費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逐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根據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占用時長等,科學制定差異化收費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停車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推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作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全力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評價,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完善相關政策、落實各項任務,確保目標如期實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對有規劃、有目標、有進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償債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于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車設施產權和使用權的抵押融資、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融資工具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支持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鼓勵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采取“債貸組合”等方式,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城市停車設施融資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滄州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項目用地供應。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閑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改建預留土地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鼓勵其他土地使用權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挖掘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垃圾站等公共設施地下空間等資源規劃建設停車設施。各縣(市、區)要結合具體實際,抓緊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落實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政策,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要以深入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活動和“三基”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強化對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20項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的政策宣傳,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強對城市停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及時向社會公布停車普查結果、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及建設規劃。總結推廣各地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城市交通條件持續改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4
針對小區停車場的特點,小區內部車輛管理主要關注兩方面,一是內部車輛的安全,二是停車場的智能化管理。大手PM610停車場管理系統就是一套性價比很高的小區內部車輛管理最佳方案,幫助您同時實現這兩方面要求。
一套完整的大手PM610純月卡停車場管理系統包括出入口控制機、電動道閘、ParkMagNet管理軟件、POS機等部分組成,為進一步適應不同停車場的需要,還可以搭配其他功能板塊,比如紅綠燈避讓、圖像對比和遠距離讀卡等。
大手PM610純月卡停車場管理系統具有很多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車輛進出自助,實現出入口無人監守。該套系統只用于內部車輛的管理,車主可直接通過自助讀卡的方式進出場,無需人工操作。該系統還支持中、遠距離讀卡,其中遠距離讀卡車輛可以實現不停車出入停車場,使用起來更加方便快捷。
2、軟件操作簡單,適應停車場需求。通常情況下,停車場管理員的素質相對較低,因此,一套操作簡單的管理軟件對于停車場管理方非常必要。該軟件將多種常用功能進行人性化地設置,管理方可以簡便地進行日常停車場維護,以及月卡的發行與修改、數據查詢和報表打印等各種操作。
3、道閘穩定性高,防砸功能出眾。停車場道閘砸車砸人的情況經常發生,因此大手專門為該系統配置了專業的防砸道閘,這種防砸道閘采用的是精鑄四桿聯動機構,具有升優先、壓力波遇阻反彈、地感/紅外三重防砸功能,確保車輛出入安全萬無一失。
4、內部車專用,保證車輛財產安全。該系統是純月卡型的`車輛管理系統,只針對內部車輛開放,對于外來到訪車輛,只有經過小區保安登記之后才會放行。這樣能夠很好地保護小區業主的車輛和財產安全。
5、其他功能:
①全脫機管理,在脫離電腦聯機后仍然可以實現全部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待重新聯機后自動將緩存數據上傳;
②采用的CAN總線為工業現場總線,具有強大的自動檢驗糾錯和抗干擾功能,可以實現在長期無人監管的情況下仍然能夠穩定無故障的管理功能。
大手PM610純月卡停車場管理系統是一套專門應用于小區內部車輛管理的停車場系統方案,可以實現出入口處無人值守,內部車輛通過自助式地進出場,方便快捷,同時還能夠控制外來車輛進出,有效保證業主的車輛和財產安全。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5
為提高渝中區停車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停車管理體系,有效規范停車秩序,綜合治理老舊小區周邊違法停車問題,加快緩解“停車難”矛盾,切實提升城市交通出行品質,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府辦〔20xx〕10號),結合渝中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渝中區停車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強化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著力解決“停車難”、“停車亂”等突出問題,促進城市交通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遠近結合、建管結合、動靜結合的原則,持續推進停車設施建設,綜合調控停車需求,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加強停車智能化管理,嚴格規范停車秩序,強化重點區域管理。“十四五”期間,渝中區停車泊位總量持續增長;路內停車泊位數量控制在泊位供給總量的5%以內;對經過充分論證并有條件的路內停車實現智能化管理全覆蓋,基本形成政府統籌協調、部門密切配合、社會協作共管、公眾深度參與的停車管理新格局。
二、重點工作
(一)加強停車場規劃建設供給
1.落實停車專項規劃。依據中心城區停車專項規劃及差別供給分區方案,按照“建筑配建停車為主,路外公共停車為輔,道路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原則,制定規劃實施計劃,明確停車設施布局、規模、建設時序等,經住建部門研究后納入建設計劃。(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
2.落實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停車配建指標參照《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優先滿足居住區、醫院、學校等基本停車需求,統籌兼顧商業、辦公等出行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規資局)
3.推動停車設施建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我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居住小區的停車設施配建數量及出入口設計進行審查。加大公共停車設施用地、資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積極推動停車樓、地下停車庫、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研究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地形高差建設公共停車設施,鼓勵在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等閑置場所設置臨時停車設施。創新停車產業投融資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社會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通過發行專項債券、企業債券等多種渠道籌集建設資金,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停車產業,推動停車設施與城市地塊的開發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城管局、區財政局)
4.實施停車差別供給。對重點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有限供給,對一般管理區實行停車設施擴大供給,引導鼓勵公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方式,改善停車供需矛盾。(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規資局、區住建委、區公安分局)
(二)加強停車場日常管理
5.推行路內停車統一管理。按標準規范設置路內停車泊位,對路內停車泊位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有關規定及時上繳區財政。路內停車收費特許經營權的`取得應通過公開招標、拍賣等公平競爭方式,并按出讓協議約定所得收入。(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6.劃分路內停車管理區域。結合土地開發強度、區域功能定位、公交發展水平及路網容量等因素,將渝中區解放碑商圈、大坪龍湖時代天街商圈及51條主次干道劃分為停車重點管理區域,其他區域為一般管理區域,在征求公眾意見后對外公布。(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發改委、區公安分局)
7.規范停車服務收費管理。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開征求<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渝發改收費〔20xx〕1231號)執行,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費;跨白天、夜間時段停放的按不同時段收費標準累計計收;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他方式收費。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時間不足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超出15分鐘的從始停時間起計費。按照路內高于路外、重點管理區域高于一般管理區域、白天高于夜間等原則實施差別化收費政策。(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8.優化停車管控引導措施。遵循“先重點后一般、控制和疏導相結合”的原則,依據道路交通擁堵狀況,設立停車嚴管區、示范路,嚴肅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培養群眾良好停車習慣,逐步擴大示范帶動效應。(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9.強化路內停車動態管理。區城市管理部門、區公安部門應當根據道路交通狀況、周邊停車場情況等綜合因素,及時對路內停車位進行評估調整。老舊居住區周邊道路具備節假日、夜間等時段性停車條件的,由區公安部門牽頭設置動態路內停車位,超過規定時間在動態路內停車位停放機動車的,由區公安部門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定進行處理。結合道路功能、交通流量等因素,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有條件、低限度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合理調控出租汽車、物流快遞、公廁周邊等特殊臨時停車需求。(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
10.加強配建及公共停車設施管理。全面排查整治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區規資局、區城管局)
11.推動停車設施有償錯時共享。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泊位非工作時間有償錯時共享,鼓勵相鄰單位、小區利用停車高峰時間差異,互相借用停車泊位;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等經營模式,合理統籌利用企事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等資源,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住建委、各街道辦事處)
(三)提升停車智能化管理水平
12.完善更新城市停車設施信息。建立停車設施基礎信息數據庫,持續更新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布局及停車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強化信息資源共享、數據互通,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將其停車信息納入全市停車信息系統。定期對停車設施總量、分布、建設和使用情況等進行普查,推行停車泊位統一編碼制度。(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13.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建設區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整合停車設施數據資源,打通停車信息資源數據壁壘,構建行政監管、車場管理、公眾服務三大子平臺,實現政府、企業、公眾“三位一體”綜合服務功能。推廣停車誘導、泊位共享、預約停車、圖像識別、不停車收費系統等停車智能化技術應用落地,推動轄區范圍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停車場(庫)智能化管理系統按統一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施工、驗收。(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住建委)
(四)完善停車場備案管理
14.優化停車場備案登記。按照《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嚴格辦理停車場備案登記,精簡停車場備案登記變更受理材料,優化辦理流程。(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5.完善配建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因歷史遺留原因,已取得產權證但規劃驗收資料缺失的老舊停車場(20xx年3月《重慶市停車場管理辦法》施行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停車場),在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以產權證作為規劃核實的替代材料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16.完善其他停車場臨時備案。對利用城市綠地地下空間、橋下空間、“坡坎崖”、待建土地、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及產權人自有空地等閑置場所設置的臨時停車設施,在取得區公安部門同意設置臨時車道口的書面意見并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后,予以臨時備案;對產權人利用自有其他規劃功能的建筑改建為停車場的,經營管理者完善規劃變更或提交場地使用安全評估并經停車管理部門公示7日無異議后,予以臨時備案。(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規資局)
17.停車場臨時備案時效。停車場臨時備案有效期為兩年,到期后應當重新辦理備案。臨時備案停車場經營管理者變更備案事項的,應當重新辦理備案手續,停車場停止使用或者改變用途后30日內應主動向區城市管理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
(五)強化停車管理執法
18.加強對停車場備案及運營管理的執法。對未按規定時限辦理備案、提供虛假備案材料、未備案開放經營停車場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庫)擅自停止使用或改變用途等違規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停車場經營主體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對停車場服務收費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市場監管局)
19.加強對違法停車的聯動執法。建立違法停車執法聯動機制,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市政人行道區域執法、區公安部門負責市政車行道區域執法、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消防通道區域執法,加強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及時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定期聯合排查清理長期占用停車泊位的“僵尸車”,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同時,結合《重慶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的實施,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由“門前三包”責任人對責任范圍內違反車輛停放規定的行為進行勸告、制止,并及時向屬地街道報告。(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道辦事處)
三、組織保障
(一)健全停車管理機制。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各區級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渝中區停車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及管理工作,推進區域治理。區城管局負責本實施方案的具體組織協調及政策落實工作;區發改委配合修訂完善停車收費價格政策;區公安分局與區城管局負責加強違法停車治理;區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公共停車場(庫)、路內停車泊位等市政公共停車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監管;區規資局負責保障停車設施建設用地,執行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區住建委負責加強公共停車場(庫)工程建設過程的監督管理;區城管局與區大數據發展局負責推動停車管理智能化創新應用;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機動車停放服務經營者的價格行為;區經信委負責牽頭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區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依法進行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局,負責統籌協調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召開工作會專題研究停車管理重難點問題。
(二)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區級各相關部門應加強停車場的監督檢查,開展停車場專項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照各自職責進行依法處理。
(三)加強宣傳引導。以促進城市健康交通和可持續發展為主題,加強停車管理政策宣傳,倡導市民綠色低碳出行,引導市民規范、有序、文明停車。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6
隨著汽車的普及,私家車數量劇增,小區停車場配套設施不足,尤其是對于一些老舊小區,由于建設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車位規劃,導致居住小區停車難現象突出。
小區停車現狀:
1、車多位少導致停車難,出現亂停亂放現象。
2、業主上下班時間集中,進出車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緩慢。
3、小區物業管理跟不上,出現停車糾紛。
影響
1、小區車輛亂停亂放,影響小區形象和環境,有些還會損害小區綠化。
2、小區出入口通行緩慢,影響門口道路通行,從而易引發交通擁堵。
3、小區物業對于停車位大多是只收費不管理,停車場車輛出現事故問題無人問責。
解決方案
1、建設立體車庫,增加停車位
立體車庫具有占地少、車輛排列緊湊的'優點,可利用小區的空地,進行建設。在對綠化影響最小的前提下,滿足更多的停車需求。
2、安裝智能管理系統,提高出入口車輛進出效率
目前最先進的車牌識別系統,進出場不需要停車刷卡,而是通過出入口的車輛識別來判斷車輛進出場的權限,實現不停車進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專業管理團隊進行停車場管理
專業的事情交由專業的團隊做,停車場管理直接影響到小區的環境和業主的關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員可以嚴格執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車場及業主車輛安全。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7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19號)文件要求,為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發展,優化停車設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車環境,解決停車難問題,促進城市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區停車設施。面向社會有序開放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逐步清退路內停車泊位,切實解決停車難、收費亂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城市新建建筑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老城區、老建筑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推動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車位不少于10000個。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逐步降低路內停車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體系。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和資源共享,中心城區、商業區、辦公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得到顯著改善,各類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車規范有序。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保障土地供應。
1.科學規劃布局停車設施。各縣區要充分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依據城市發展戰略,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和完善本轄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確定停車設施發展總體目標,明確未來幾年停車設施布局、規模、標準和建設時序。按照差別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綜合考慮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劃定停車分區,科學確定差別化的停車設施發展政策、供給和管理策略。以社區、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中心區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合理布局停車設施,解決結構性供需矛盾。
新編控制性詳細規劃要依托經依法批準的專項規劃對規劃落實及建設用地進行管控,作為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市、縣(區)兩級分別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項目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出臺我市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本級停車設施用地供應策略。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采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系,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各縣區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縣區政府)
(二)分類推動建設,加大設施供給。
1.加快補齊公共停車設施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10000個以上,中心區建設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務的40%。重點在城區中心區的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各縣區政府要將停車設施用地選址納入年度用地計劃,保障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市級停車管理部門建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半月報、月通報、季督查工作制度,確保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完成。(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新建建筑物要嚴格執行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一律不欠新賬、不留缺口。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足停車設施。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停車設施緩建、少配。
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適度提高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市相關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新建建設項目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超出部分設置收費停車場進行市場化運作。(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筑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規劃設計階段,留足配建停車位。在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結合小區實際補齊配建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更新改造,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縣區可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清退超配路內停車位。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盡快置換清退超配的路內停車位,力爭到20xx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的有效銜接,各縣區要建立人防工程項目臺賬,充分分析研判,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補充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力爭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車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大力推動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制定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勵措施,在符合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并做好臨街停車設施立面美化,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及時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范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各縣區每年新建公共停車泊位中,立體停車設施泊位原則上占比不得低于20%。(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停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動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既有停車位效能,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停車位共享機制,有序盤活其余單位停車資源。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夜間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實行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各縣區政府要摸排轄區內有富余停車位的小區,以政府為主體或推動社會資本參與,購買或租賃這一部分停車泊位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各縣區要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范的經營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逐步開展公共停車設施備案工作,規范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信息數據采集、更新。各級管理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群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占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加強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僵尸車等查處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周轉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完善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系統,進一步推進全市經營性停車場數據接入工作,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實現智能停車誘導、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減少尋位繞行時間,方便群眾就近停車。積極探索全市統一運營模式,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后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布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區及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確保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街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策措施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差別化收費機制。發改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具體的差別化收費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綜合考慮交通擁堵狀況、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區、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于路外、繁忙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中心區、交通樞紐等區域的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停車產業化發展,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各縣區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健全停車管理法規體系,推動編制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法規,抓緊出臺《張家口市停車場管理條例》,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范、停車管理服務規范等,為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提供支撐。(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執法局)
四、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要結合實際,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各縣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人防辦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各管理區委員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調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督導調度,層層壓實責任。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各縣區工作推進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各縣區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群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群眾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有效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8
為規范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秩序,保障車輛停放管理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局制定的《成都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與我局聯系。
附:《成都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
成都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秩序,保障車輛停放管理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非機動車輛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條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輛停放設施按以下原則實施管理:
(一)建設單位按規劃要求配置的機動車停放設施(包括地面停車庫,地下停車庫,立體停車庫等)應當提供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應當出租,不得閑置不用。
(二)凡利用業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場地予以車輛停放的車位,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出售。建設單位擁有車場、車庫所有權的,停車位要轉讓的,受讓對象應當是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租用停車位的業主享有該車位的`優先購買權。建設單位在未滿足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停車需求前,不得將車位出售、出租給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的其他人。
(三)停車位有空余的,可以臨時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出租時,租賃雙方應在停車位出租合同中約定:當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時,出租人可終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車位。但出租人應在終止合同前一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
(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設置停車位的,應當符合國家交通設施安全標準的規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礙行人和其他車輛通行。
第四條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非機動車輛停放,按以下原則實施管理:
(一)業主、使用人的非機動車輛應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承擔市政公用等專業維修、房屋裝飾裝修等需停放非機動車的,應當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條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管理服務的,應當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物業服務合同未就停車管理作出約定的,由業主大會或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依據相關規定決定本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停車管理方案。
第六條物業管理企業或者其他停車管理單位(以下統稱停車管理單位)受托提供停車管理服務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遵守本市停車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和業主大會的決議等;
(二)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相關停車管理的約定;
(三)制定車輛停放管理制度,包括停車管理單位的職責、停車位和臨時進出車輛停放的管理方案、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置預案等;
(四)在地面、墻面設有交通標識,引導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
(五)有專人對進出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輛進行登記,進入時查驗車身狀況并發放停車憑證,離開時查驗停車憑證后放行;
(六)維護住宅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停放秩序,保證車輛整齊,行駛通暢;
(七)24小時有專人看管停車場或采用電子監控手段進行不間斷監視,勸阻、制止損害停放車輛的行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停放車輛丟失。
第七條車輛停放收費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安、消防、搶險、救護、環衛、軍用、郵政等特種機動車輛執行公務時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的,不得收費。
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利用業主依法享有的共用設施進行車輛停放,屬業主所得收益的,歸共同擁有該物業的業主所有,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或者物業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八條車輛停放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遵守業主大會決議、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和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管理制度,聽從停車管理人員的指揮;
(二)車輛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礙消防設施的使用,不得影響行人和其他車輛的正常通行,機動車不得擅自停放在他人車位;
(三)按照規定或者約定交納車輛停放費用。
第九條除臨時進出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停放車輛外,其他機動車輛停放人應與停車管理單位訂立機動車輛停放管理服務協議,該協議一般應包括雙方當事人機動車基本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收費價格、管理責任、管理服務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十條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管理單位,應及時對停車場地、道路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保證正常使用。
對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位不能滿足車輛停放需要的,停車管理單位應在征得業主大會同意后,結合實際,采取措施提高停車場地利用率。
第十一條對不按規定停放車輛,影響住宅物業管理區域道路暢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車管理單位可以按照車輛停放管理服務合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或者業主大會決議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非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車輛停放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9
為進一步緩解我市中心城區停車矛盾,切實改善交通出行環境,促進城市全面協調發展,現就20xx年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解決我市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領、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要求,鞏固成果、擴大增量、盤活存量,合理配置停車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創新信息化應用,構建有序停車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鞏固成果,規范管理。鞏固中心城區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不斷拓展停車資源,強力整治停車亂象,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周轉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停車管理法規制度,加快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二)規劃引領,保障供給。依據漢中市中心城區整體規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科學修改完善出臺停車場專項規劃,優化停車設施布局,切實保障用地供給,加大停車設施建設力度,解決停車亂、停車難等靜態交通問題。
(三)突出重點,挖掘潛力。聚焦醫院、學校、商場、黨政機關、體育場館等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強化周邊停車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資源潛力,著力增加停車設施供給,分區域、分路段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擴大增量。
(四)簡政放權,共建共享。按照轉變職能、主動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雙輪驅動,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進一步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
(五)信息驅動,提升效能。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推廣運用,逐步將現有和新建停車設施納入平臺統一管理,促進停車管理科學化和信息資源共享化。加快推進立體化、智能化停車設施建設,從單一化的“地面”式停車轉向多元化的“空間”式停車。
三、工作任務
(一)鞏固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擴大停車設施供給
1.鞏固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一是持續強化停車執法管理,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嚴格查處機動車亂停亂放、隨意侵占道路等違法行為,對私設錐桶、私劃車位、“僵尸車”等占用公共資源的現象進行強力整治;二是20xx年新增的臨時工(空)地停車泊位、人防車位等,無建設要求或其它特殊情況繼續保持對外開放;三是20xx年新增的租售并舉車位,要定期督查“回頭望”,嚴防“只售不租”現象反彈;四是加大對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整治力度,規范停車經營管理秩序。(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2.利用閑置資源增設停車泊位。在閑置土地、拆遷征收未開發空地、邊角地帶新增停車泊位,面向社會停放車輛。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不影響國土防空及戰時保障情況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3.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引導醫院、商場、酒店等單位利用現有資源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積極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二)有序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優化停車供給結構
4.修改完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停車現狀及長遠供需關系,結合城市區位特征、停車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別化供給和需求調控的基本原則,明確停車設施布局、規模和建設時序,編制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長期性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5.科學配建建筑物停車設施。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力度,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等關口,根據各類建設項目停車需求,合理確定停車設施配建指標,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按照標準配建相應的停車設施。對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核發不動產權證,確保新建停車設施不欠“新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6.規范施劃道路停車泊位。科學分析道路停車泊位的位置、數量等對交通的.影響,在不侵占非機動車通行空間的路段單側或雙側設置停車泊位。對已施劃車位的路段進行優化提升,對新開通的非城市主干道路段按照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原則,可視具體情況增加停車泊位;對較為寬敞、路面條件允許的廣場、人行道,在兼顧行人出行暢通的前提下增設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科學調控停車需求
7.推動內部停車設施對外開放。有序引導現有停車資源對外開放,鼓勵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內部停車場在節假日、雙休日對外開放。(責任單位: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8.整治改變規劃停車位使用性質現象。進一步強化運營商家事中事后監管,嚴格排查整治改變建筑物配建停車位使用性質現象,對規劃停車場、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場、超市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恢復原規劃用途,增加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
9.著力緩解住宅小區停車矛盾。對中心城區部分小區配套車位只售不租、租價過高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對拒不落實政府緩解停車難工作的開發企業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誠信考核,給予扣分處理。推動小區車位實行租售并舉,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小區按停車位的一定比例面向社會錯時開放、有償使用。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通過改造空閑場地、拆除違章建筑等措施增設車位,改善老舊小區停車現狀。優化小區內部及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條件下,利用周邊路段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放需求。(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10.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完善中心城區停車價格機制,嚴格規范停車經營秩序,提升停車收費服務水平。經營性停車場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制定停車收費標準,利用政府公共資源設置的停車場實行政府定價。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繁忙區域高于外圍區域、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基本原則,推動制定分路段、分時段的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停車需求,有效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11.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堅持公共交通組織“精耕細作”,向管理要效益、要空間,通過增設公交線路、增加公交運營時間、提高發班頻次和優化線路、站點布局等措施,有效擴大公共出行供給。統籌考慮道路條件、日常騎行率等因素,科學確定共享單車(助力車)投放規模和停放點位,加強電子圍欄技術應用,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引導市民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12.提升停車信息化服務水平。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推廣運用,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推動停車管理和移動互聯網應用融合發展,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現代信息手段,科學引導停車,減少尋位繞行時間,促進靜態交通高效運轉。(責任單位: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四)創新停車共治模式,破解重點區域停車難題
13.優化醫院內部停車供給結構。鼓勵醫院職工停車需求向周邊空余停車設施疏解,將醫院車位提供給就診車輛。優化醫院內部交通組織,推行進出口獨立設置、車流單向同行、增設臨時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內外部交通循環。(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自然資源局)
14.科學治理學校周邊停車問題。針對接送學生車輛潮汐化特點,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利用校園周邊停車資源設置臨時停靠通道,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減少對周邊道路交通干擾。在中心城區車流量大、道路狹窄路段的學校,探索實施錯時上學和彈性放學,有效分散接送學生車輛。(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五)強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停車財政資金保障
15.積極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制定規范減免、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簡化停車設施立項審批、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手續,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停車設施項目建設財政資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對公共停車設施及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增的停車設施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單獨建設、超配建及結合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建設機械式停車設施的,可參照相關特種設備安裝標準執行,結合實際制定設備年檢費用減免政策。停車設施可依法設置廣告。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加快制定停車產業化發展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局,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組適時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健全長效化停車管理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計劃),緊盯任務目標,采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請各成員單位將本單位的工作方案(計劃)及分管負責人、聯絡員信息(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報送至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同時抄送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28日前將截至目前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印證資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證資料)加蓋公章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堅持跟蹤問效。由市考核辦將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工作列入年度任務考核目標,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此項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過程中動作遲緩、推諉敷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予以跟蹤督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年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聯合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各成員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向社會進行公開,確保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大宣傳引導。由市城管局、市廣播電視臺、漢中日報社負責,其他成員單位參與,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積極宣傳城市停車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及相關優惠政策,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共同補齊停車設施短板。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倡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文明停車意識,引導廣大群眾對停車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停車場車輛管控方案(通用10篇)10
隨著汽車的普及,私家車數量劇增,小區停車場配套設施不足,尤其是對于一些老舊小區,由于建設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車位規劃,導致居住小區停車難現象突出。
小區停車現狀:
1、車多位少導致停車難,出現亂停亂放現象。
2、業主上下班時間集中,進出車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緩慢。
3、小區物業管理跟不上,出現停車糾紛。
影響
1、小區車輛亂停亂放,影響小區形象和環境,有些還會損害小區綠化。
2、小區出入口通行緩慢,影響門口道路通行,從而易引發交通擁堵。
3、小區物業對于停車位大多是只收費不管理,停車場車輛出現事故問題無人問責。
解決方案
1、建設立體車庫,增加停車位
立體車庫具有占地少、車輛排列緊湊的優點,可利用小區的'空地,進行建設。在對綠化影響最小的前提下,滿足更多的停車需求。
2、安裝智能管理系統,提高出入口車輛進出效率
目前最先進的車牌識別系統,進出場不需要停車刷卡,而是通過出入口的車輛識別來判斷車輛進出場的權限,實現不停車進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專業管理團隊進行停車場管理
專業的事情交由專業的團隊做,停車場管理直接影響到小區的環境和業主的關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員可以嚴格執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車場及業主車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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