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清算方案(精選6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清算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清算方案 1
一、注銷清算的必要性
根據《公司法》,參照《深圳經濟特區企業清算條例》等法律法規,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三)股東會決議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公司歇業后未注銷登記,也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公司和清算主體為共同訴訟主體;公司歇業后,被登記主管部門注銷登記,但無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負有清算之責的主體為訴訟主體。因此,只有經過合法的清算、注銷程序,公司才能從法律意義上消滅,公司及負有清算責任的清算主體才能免除相關的法律責任(包括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的法律責任)。
二、注銷工作內容
(一)股東會清算決議
由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二)成立清算組
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開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開戶銀行。
1、清算組的組成
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全體股東組成,也可選任注冊會計師、注冊律師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務的專業人員作為清算組成員,清算組成員不得少于三人。
2、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算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三)公司清算組備案(工商局、勞動部門)
1、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全體股東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刊登注銷公告(發行報紙)
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只有在登報一定天數(45日)后才能到企業營業執照發照機關辦理注銷手續。
(五)清產核資、清理債權債務、分配財產
1、登記債權債務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其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組核定債權后,應當將核定結果書面通知債權人。
書面通知和清算公告應包括企業名稱、住址、清算原因、清算開始日期、申報債權的期限、清算組的組成、通訊地址及其他應予通知和公告的內容。
2、清產核資
清算資產包括:
(1)清算開始時公司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
(2)清算開始后至清算終結前公司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公司優先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
公司內屬于他人的財產,由該財產權利人通過清算收回。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由債權人以提保財產為限優先受償,未受償部分視同非擔保債權。擔保物價款超過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部分,屬于清算財產。
3、分配財產
清算財產撥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員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2)稅款;
(3)企業債務。
清算方案應經股東會確認;清算財產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投資比例分配給股東;因債權爭議或訴訟原因致使債權人、股東暫時不能參加分配的,清算組應當從清算財產中按比例提存相應金額。
4、清算報告
按照股東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完財產,由中介機構出具清算報告,清算報告經確認后,視為已解除清算組的責任。但清算組有違法行為的,不在此限。
(六)注銷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局)
1、注銷地稅流程
(1)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領取并填寫《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各一式兩份、《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其中《納稅清算申請表》要填最近三個整年度的納稅額)
(2)委托中介機構出具清算稅務鑒證報告。
(3)持清稅報告、《納稅清算申請表》、《納稅清算登記表》、《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及注銷企業提供的稅務登記(正、副本)、代碼章、發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發票(帶齊退票及最后一張已開發票記賬聯)、上級主管部門或股東會撤銷企業決定書、公章到地稅注銷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4)等待地稅通知領取注銷地稅登記通知單。(在未領到注銷通知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2、注銷國稅流程
(1)憑《地稅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國稅辦理注銷登記窗口領取并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繳銷專用發票申請表》。
(2)持填寫完的以上各表,帶齊至注銷日購買的所有新、舊版普通發票及最后一次購買的最后一本增值稅專用發票到專管員處辦理繳銷發票手續。
(3)辦完繳銷發票后找專管員辦理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資料如下:
①填寫業務報批單一式二份;
②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
③稅務文書領取通知單(受理文書名稱: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審批表)一式二份;
④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一式二份;
⑤《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原件。
(4)請專管員進行納稅評估并出具《評估報告》。待專管員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后,到專管員處領取以下資料:
①《評估報告》;
②《業務報批單》;
③《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④《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
(5)用A4紙打印注銷申請書一份:沒有格式限制、寫清楚注銷原因、加蓋企業公章、法人簽字。若是分支機構(或分公司)的企業還需提供一份董事會決議,要求法人及股東簽字、加蓋總機構(或總公司)公章。
(6)提交《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評估報告》、《業務報批單》、《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注銷及走逃企業審批表》、注銷申請書、稅務登記正副本原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發票購領薄到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窗口。
(7)等待國稅通知領取注銷國稅登記通知單。(未領到注銷通知單前務必按期申報納稅)
(七)銀行賬戶注銷(開戶銀行)
1、公司營業執照正本(有些銀行要工商、代碼、國稅、地稅全套證件)
2、開戶許可證
3、印鑒卡
4、印鑒卡上預留印鑒
5、支票本、電匯憑證等銀行相關材料
6、銷戶申請書
一般由公司財務人員辦理,一并辦理基本戶內余額轉帳或取款手續。
(八)海關手續注銷(海關)
(九)外匯手續注銷(外匯管理局)
(十)工商局受理、注銷(工商局)
申請公司注銷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明。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
2、股東會通過的關于公司解散的決議;
3、股東會確認的清算審計報告;
4、《企業法人營執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組織成立的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三次的報樣;
6、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8、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十一)注銷公章印鑒
(十二)注銷組織機構代碼證(技術質量監督局)
1、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申報表
3、工商局注銷回執
清算方案 2
因公司經股東會決議解散,制定如下清算方案: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
二、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本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八)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三、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四、公司財產能夠清償公司債務的,清算組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及法定補償金;
(三)繳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公司財產按前款規定清償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實繳出資的比例分配。
五、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六、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清算方案 3
為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房地產行業稅收秩序工作,嚴厲打擊稅收違法犯罪行為,有力促進稅法遵從,營造公平稅收環境,根據《市局關于印發《市地方稅務局20xx年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土地增值稅清算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一批稅收違法行為,發現地方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完善征管方式,堵塞稅收漏洞,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我市房地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組織機構
此次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專項整治工作由全市地方稅收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并成立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稽查局、分局、征管股、稅政股為成員單位,下設辦公室于稽查局,具體開展本地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專項整治工作。
三、工作內容
重點檢查主管稅務機關已完成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的房地產業項目。稽查部門實施土地增值稅清算檢查時,應對納稅人的每個項目應納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稅費、印花稅、契稅、耕地占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含核定征收的`企業)和包括利息股息紅利等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一并進行稅收清算。清算時重點審核納稅人成本不實、隱匿分紅收入和關聯交易價格偏低項目。
四、工作步驟
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于20xx年4月開始,10月底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至4月15日)。根據市局統一部署,結合我局實際,擬定工作方案,確定檢查對象,公布稅收違法行為檢舉電話等前期工作,為房地產行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稅收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16日至5月15日)。通過召集企業開展座談會、部署動員會等形式。深入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精神和稅收自查正常,集中輔導企業開展地方稅收自查,對企業自查應補稅款按規定組織入庫。
(三)檢查實施階段(5月16日至9月30日)。對完成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的房地產業項目堅持戶戶過點原則,進行實地檢查。對發現的涉稅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四)總結整改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和存在問題認真進行總結,結合檢查中發現的傾向性、普通性問題,深入分析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完善管理辦法和制度,達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目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克服懈怠、畏難情緒,將其作為貫徹落實加大稅務稽查力度,嚴厲查處稅收違法案件要求的重要舉措。增強做好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由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稽查局牽頭抓,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相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組織查前培訓,分析可能出現偷、騙稅的環節,對典型企業進行解剖式檢查,努力提高檢查質量和效率。要做好稅法宣傳、政策輔導和查前約談工作,加強對專項整治成果的宣傳報道,增強專項整治的影響力,為專項整治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
(三)認真總結,及時匯報。及時全面客觀的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檢查結果、提出存在問題、分析問題成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措施。指定專人負責該項工作有關數據的匯總統計和材料報送工作,并按上級文件要求及時向市局報送相關報表、總結及典型案例。
清算方案 4
一、清算報告的內容
(一)導語。主要概述清算組織人員組成情況,確定清算基準日期(指確定清算工作開始的日期),扼要總結工作,說明委托哪些機構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業單位概況。內容有該單位性質、地址、《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號和代碼標識、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注銷的原因。
(三)進行清算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審計法》等相關法規。
(四)清算組織的工作情況,如進行接管,清理財產、確認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托稅收機關或海關出具完稅證明等。
(五)確定清算基準日帳面資產負債情況。
(六)清算審計情況,包括該事業單位的流動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情況等。
(七)資產評估情況,主要由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具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對被清算單位的固定資產、房地產、無形資產等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由清算組織進行綜合評估。
(八)債權確認情況,主要說明債權的.組成和債權人的情況。
(九)清算組織提供的事業單位有無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清算費用,詳細注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
(十一)清算結論,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的估價。
二、公司注銷清算報告的范本
根據《公司法》及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已經20xx年xx月xx日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解散,并成立清算組于20xx年xx月xx日開始對公司進行清算。現將公司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1、清算組成員組成情況。清算組成員由股東xxx組成,由xxx擔任清算組負責人。
2、通知和公告債權人情況。公司清算組于20xx年xx月xx日通知了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并于20xx年xx月xx日在xxx報公告公司債權人申報債權。
3、公司財務狀況。截止20xx年xx月xx日,公司資產總額為xxx元,其中,凈資產為xxx元,負債總額為xxx元。
4、公司財產構成狀況。(應以“財產清單”的形式羅列公司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存放地點;銀行存款應注明開戶行及銀行帳戶)
5、公司債權、債務的清算情況。
1)債權的清收情況;(包括債權的具體種類及金額,是否已清收等情況)
2)債務的清償情況;(包括債務的具體種類及金額,是否已清償等情況)
6、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情況。
公司剩余的財產由全體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
7、公司的會計憑證、賬冊等會計資料的保存情況。
公司會計憑證、帳冊等會計資料由xxx負責保存。
8、其它有關事項說明。
清算方案 5
1、解散決議。
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公司法》第43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強或者削減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利用;《公司法》第41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于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商定的除外。股東會應該對所議事項的打算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該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會的召集、通知及表決等程序應該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規定,會議召開應提前15日通知全體股,公司股東會需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股東利用,形成解散決議。
2、成立清算組。
股東會作出有效的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內成立清算組。
按照《公司法》第183條"公司因本法第180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該在解散事由浮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頭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舉行清算的,債權人能夠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
清算組舉行清算。人民法院應該受理該申請,并準時組織清算組舉行清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7條"公司應該依照公司法第184條的規定,在解散事由浮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頭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舉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舉行清算的;
(二)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有意遲延清算的;
(三)違法清算可能嚴峻傷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具有本條其次款所列情形,而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舉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假如公司在舉行清算時,不根據規定通知公司記下機關的,公司記下機關可能會予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未根據規定期限申報辦理稅務注銷記下的,稅務機關能夠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情節嚴峻的,可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3、公示清算組信息。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登錄當地政務服務平臺,利用企業注銷網上服務專區拜訪或直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應向清算組移交公司管理權。需要移交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債權債務清冊、資產清冊(根據流淌資產和固定資產分類記下造冊)、合同書、協議書等法律文件、賬務賬冊、空白支票、職工花名冊、公司歷史檔案等其他應該提交的資料。
4、通知公告債權人。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60日內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發布債權人公告,也可在省一級報刊上刊登公司清算公告。
按照《公司法》第185條"清算組應該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該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該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實材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11條"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該根據公司法第185條的規定,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并按照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范圍在全國或者公司注冊記下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舉行公告。清算組未根據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準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主見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擔當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債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報債權,在清算程序終結前能夠補充申報。債權人補充申報的債權,能夠在尚未分配的財產中依法清償。尚未分配的財產不能全額清償補充申報債權的,股東以其在剩余財產分配中已經取得財產予以清償。
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清算組應在核實后書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核定的債權有異議的,經債權人要求,清算組應重新核定后通知債權人。債權人對清算組重新核定的債權仍有異議的,清算組應告訴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確認。
5、制作清算開頭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6、辦理完稅證實。
7、清算公告滿3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制作清算分配計劃。
制定清算計劃前,應以清算組的名義托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公司財務情況舉行審計,對財產狀況舉行評估,以保證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在對公司財產全面盤點,核實債權債務后,托付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公司財務情況舉行審計、對財產狀況舉行評估,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計劃,報公司股東會確認。未經股東會確認的清算計劃,不得落實。落實未經確認的清算計劃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清算組須擔當賠償責任。
債權為公司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到期債權,清算組應準時清收;對于未到期債權,清算組應與債務人商議,要求債務人盡可能提前清償,債務人不同意提前清償的,能夠利用債權轉讓等方式舉行優化處置。清算組在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時,發覺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的,能夠與債權人商議制作有關債務清償計劃。債權人對債務清償計劃不予確認的,清算組應該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9、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會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制作清算報告和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賬務賬冊,將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東會或原審查批準部門,由其對這些材料的真切性與合法性予以確認,取得企業終止回執。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
(1)公司解散緣由及日期;
(2)清算組的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驟與支配;
(5)公司債權債務確實認和處理;
(6)清算計劃;
(7)清算計劃的落實狀況;
(8)清算組成員履行職責狀況;
(9)其他有須要說明的內容。
清算組制作的清算報告必需報股東會決議確認。按照《公司法》第186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該制定清算計劃,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清算方案 6
為貫徹落實縣人口計生委展開活動人口調查通知要求,把握我鎮活動人口計劃生育基本情況,增進我鎮活動人口工作水平的進步,決定于3月展開活動人口清算摸底工作,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對全鎮流出人口和流進人口的清算摸底,把握全鎮活動人口底數和區域散布情況,為進一步完善活動人口計劃生育全員信息管理系統,全面規范我鎮活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展開活動人口區域協作提供可靠根據。
二、調查對象和調查期限
(一)調查期限本次調查時點為3月1日零時。即3月1日零時的流出人口和流進人口。
時間安排:
調查預備:1月15日前進戶核對摸底:1月16日2月28日進戶核對登記:3月1日-3月15日數據比對錄進階段:3月16日-3月31日
(二)調查對象
1、流出人口調查對象
(1)戶籍在本行政區域,但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現居住地為外省(區、市)的0歲以上人口。
(2)戶籍在本行政區域,但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現居住地為本省其它縣(區、市)的.0歲以上人口。
(3)戶籍在本行政區域,但離開戶籍地30日以上,現居住地為本縣(區、市)內其它鄉(鎮、街道)的已婚育齡婦女。
其中,同城區間人戶分離人口除外;婚嫁職員除外;因出差、就診、旅游、探親、訪友、服軍役、在中等以上專業學校就學等人口除外。
2、流進人口調查對象
(1)統計期未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區、市)戶籍的0歲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30日以上,戶籍為本省(區、市)其它縣(市、區)的0歲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區域內居住30日以上,戶籍為本縣(市、區)內其它鄉鎮的已婚婦女。
其中,同城區間人戶分離人口除外;婚嫁職員除外;因出差、就診、旅游、探親、訪友、服軍役、在中等以上專業學校就學等人口除外。
三、調查內容和調查方式
流出人口調查主要觸及流出人口、流進人口在“安徽省全員活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內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況和活動信息。
對春節期間返鄉的流出人口在核對摸底時應重點詢問返鄉前流進地具體地址和春節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標準時點(3月1日零時)后再確認其正式活動信息。流出人口在核對期間未返鄉的,核對應采取詢問支屬、知情者和查看有關資料的方式。流進人口調查采取直接詢問調查對象并查看有關證照資料的方式,在核對摸底時應重點詢問其返回意向,待標準時點后再確認其正式活動信息。
核對摸底和正式進戶核對前,從“安徽省全員活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中將本鄉鎮、街道的活動人口信息從數據庫中分村居導出,然后進戶調查時進行信息核對,對其中的新變動信息進行登記、錯漏信息進行修改和補充,對新增活動人口依照“安徽省全員活動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檔所需信息進行登記。
本次信息核對采取以房屋為基礎,要做到鄉(鎮、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組(責任小區)、組(責任小區)不漏戶(房)、戶(房)不漏人、人不漏項。
對掛戶在人才交換中心或學校職員、有戶無房職員、空掛戶職員等特殊情況的流出人口,也應納進清算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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