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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時間:2024-07-16 20:23:37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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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通用14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通用14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1

  為進一步加強農業安全生產工作,防止重特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根據省農業廳《關于印發省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縣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會議部署,結合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全縣農業安全生產“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著眼于農產品質量安全大檢查長效機制的建立,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過大檢查,全面摸清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責任、認真整改、健全制度,徹底排除重大安全隱患,全面提高農業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二、檢查范圍

  檢查涵蓋農產品生產領域和農業企事業單位。重點檢查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中農藥及農藥使用、“瘦肉精”、獸用抗菌藥、農資打假、茶葉農殘超標和病死豬違法銷售等專項整治情況。

  三、檢查內容

  1、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農藥的日常監管、執法查處、培訓宣傳等方面內容。

  2、“瘦肉精”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瘦肉精”的飼料環節、養殖環節、收購販運環節、屠宰環節等方面內容。

  3、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獸用抗菌藥中的經營環節、使用環節等方面內容。

  4、農資打假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農資產品的市場監管、分類管理、案件處理等方面內容。

  5、茶葉農殘超標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茶葉的農資經營、安全生產、產品檢測、質量管理等方面內容。

  6、病死豬違法銷售專項整治:重點檢查病死豬的產地檢疫、無害化處理、違法查處等方面內容。

  具體評價細則詳見附件。

  四、檢查方式

  1、組織機構

  縣農業局成立農業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組,下設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大檢查督查小組,掛靠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組織指導和監督該領域大檢查工作。

  2、檢查辦法

  檢查評分包括各職能單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組對各工作落實情況的督查評分,最終得分由督查小組根據自查得分(占總分40%)和檢查評分(占總分60%)相結合計算,實行100分制,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合計總分90分以上為優秀,70分-90分為合格,70分以下為不合格。所轄地域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為不合格(詳見附件)。

  五、檢查時間

  20xx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二)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職能單位要組織人員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內的歸屬職責進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評分,形成自查報告于9月1日前上報到督查小組。督查小組將于9月5日至9月15日組織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督查檢查。

  (三)總結上報階段(20xx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組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大檢查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匯總后上報縣農業局農業安全生產督查組,并建立長效機制。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2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和要求,決定于20xx年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百日嚴打”行動(以下簡稱“百日嚴打”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嚴厲打擊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群眾反響強烈、帶有行業“潛規則”性質的危害農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形成高壓威懾態勢,促進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一)抽檢一批重點品種。加大監督抽檢力度,以問題為導向,全市有針對性地監督抽檢不少于50個批次農產品進行定量檢測。各鎮街道針對轄區內重點品種,開展幾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每鎮、街道快速檢測批次不少于全年50%的任務量。

  (二)深挖一批違法線索。通過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監管排摸、公開征集和群眾舉報、媒體監督等手段,挖掘案件線索。

  (三)約談一批違規農業生產企業和監管責任人。將違規農產品生產單位列為百日嚴打行動的重點對象,由局屬各職能科站對主體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生產單位限期整改問題,整改不到位絕不放過;對符合《**市食品安全行政約談制度》規定情形的,對其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進行行政約談。

  (四)整治一批重點領域和突出問題。根據日常監管、隱患排查、風險監測等掌握的情況,重點整治蔬菜、畜產品、初級水產品、食用菌中添加禁限用農業投入品的不法行為。

  (五)查處一批農產品違法案件。由市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組織,針對重點整治內容,營造強大聲勢,對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六)公布一批黑名單。對符合《**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和《**市食品安全紅黑榜制度》規定情況的,公布一批農產品生產者“黑名單”。

  二、打擊重點

  (一)重點行為

  1.重點打擊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上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不法行為。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規模種植大戶和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等產品為重點,組織開展蔬菜、水果、食用菌、杭白菊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嚴厲打擊違規使用禁限用高毒農藥的不法行為。開展農藥生產經營企業的'執法檢查,依法查處生產、銷售禁用農藥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生產、銷售農藥的“黑窩點”。

  2.重點打擊飼料生產銷售、畜禽養殖使用違禁物質和濫用添加劑的不法行為。一以飼料生產銷售企業為重點,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嚴厲查處“三無”(無許可證、無標簽、無產品標準)的生產行為,嚴厲查處飼料生產過程中非法添加違禁物質,超劑量、超范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以及添加未經批準的藥物飼料添加劑的行為。二以養殖大戶為重點,強化畜禽飼養環節監管,加強“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的監督抽檢和安全用藥監管,嚴厲查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物質和違規使用原料藥、抗菌藥物的行為。

  3.重點打擊私屠濫宰生豬(羊)、屠宰病死動物和檢測不合格生豬(羊)、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未按規定進行瘦肉精檢測等行為。以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地、偏遠農村、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濫宰多發的重點區域為對象,強化巡查檢查的密度和力度,嚴厲打擊對生豬注水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私屠濫宰窩點,對查獲的從事私屠濫宰活動,或者為私屠濫宰提供場所或儲存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查處。發現養殖場戶和屠宰場出售屠宰、經營病死動物和動物產品的,要從重、從嚴、從快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要及時依法移送司法機關。開展生豬定點屠宰環節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生豬進場查驗和“瘦肉精”等自檢制度落實。

  4.重點打擊初級水產品使用違禁藥物的違法行為。以無公害水產養殖基地、標準化、規模化水產養殖基地為重點,排查在苗種生產、養殖、運輸過程中違法違規使用違禁藥物、添加劑和保鮮劑的違法行為。

  (二)重點場所

  1.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種植大戶、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

  2.禽畜養殖場、收購販運企業、飼料、獸藥生產、經營企業;

  3.水產養殖基地;

  4.屠宰場所。

  (三)重點品種

  1.蔬菜、水果、畜產品、初級水產品、林產品(食用菌);

  2.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規模種養殖大戶及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企業里的農藥、肥料、飼料、獸藥等農業投入品。

  各地及局屬各有關職能科(站)要根據轄區內消費量大、安全隱患多的重點產品和重點區域,摧毀生產銷售有毒有害農產品的 “黑作坊”、“黑窩點”、“黑農資經營店”等。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農產品安全事件底線。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局各職能科(站)要充分認識“百日嚴打”行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百日嚴打”行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擺到突出位置,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分管負責人要直接抓,將責任落到實處。市農業經濟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局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百日嚴打”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農產品質監科。各鎮街道農業經濟服務中心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百日嚴打”行動領導機構,建立相應的班子和工作推進機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任務和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到有階段安排、有重點活動、有檢查指導、有總結提高。

  (二)強化督促檢查。對各地“百日嚴打”行動進展情況,我局將適時開展現場督導檢查,推動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百日嚴打”行動工作情況將列入今年對各鎮(街道)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鎮(街道)和局相關單位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真抓實干,確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形成打擊合力。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畜牧獸醫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漁政管理站、水產工作站和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等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堅持統一協調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切實用足用好“兩高”司法解釋等法律武器,加大執法力度,共同形成打擊合力。

  (二)規范信息披露。全市已建立案件信息發布制度,案件情況由市食安辦統一把關,不得擅自發布。各鎮(街道)、開發區要指定專人負責行動期間的信息統計報告工作(附件),每月向農經局質監科報送“百日嚴打”信息,大案要案線索、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隨時報送。于20xx年8月初將“百日嚴打”行動工作總結報市質監科。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3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評價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掌握動態變化、排查風險隱患、落實監管責任、提供決策依據的重要技術手段和措施。為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農村農業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國務院和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工作要求,著力開展機構考核、技術培訓和能力驗證,提升檢測機構能力建設和檢測人員技術水平;明確責任,落實經費,確保工作正常運轉;充分發揮農產品質檢機構技術作用,按照省市縣聯動互補、檢打聯動的原則,對大宗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進行重點監測,對農產品生產過程及收儲運環節進行重點監督抽查,對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影響因素進行排查評判,全面掌握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排查風險隱患,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提供有效依據。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基本完成市級農產品質檢機構考核和復核工作,完成國家規劃建設的54個縣級農產品質檢站建設項目驗收。著力提升檢驗檢測能力,省市縣加強分層級的檢驗檢測技術培訓,全年培訓不少于2800人次;強化市州定量檢測和縣市區快速檢測技術能力驗證,盲樣考核合格率分別不低于70%和80%。擴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品種、范圍和頻次,監測對象覆蓋全省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稻谷等主要農產品,省級監測不少于3000批次;市州監測數量不少于1000批次,其中定量監測不少于400批次;縣市區監測數量不少于3000批次;鄉鎮監測數量不少于500批次。

  三、工作重點

  (一)完善例行監測制度,科學評判質量安全狀況

  省市縣三級按照聯動互補原則,合理安排,各有側重,分別對轄區內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和市場的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開展例行監測,確保每次監測抽樣地點互不重復。省級與農業部例行監測時間、數量和要求基本保持一致,重點監測14個市州農產品商品生產基地、大型批發市場和超市,全年按季度開展定量監測,共監測蔬菜1800批次、水果560批次、茶葉172批次、稻谷200批次。市級重點監測本轄區內主要供市生產基地、中小型批發市場、超市及農產品收儲運環節的蔬菜、水果和茶葉等主要農產品,全年監測不少于4次,以定量檢測為主,數量不少于400批次。縣級重點監測本轄區內較大規模生產基地、農貿市場及農產品收儲運環節的蔬菜、水果等農產品,以快速檢測為主,數量不少于2000批次,具備定量檢測能力的縣市區定量檢測不少于100批次。

  例行監測信息由各級農業部門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通報,同時報送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同級人民政府和食安辦成員單位及相關領導,同時通過農業信息網公開。

  (二)突出重點開展監督抽查,檢打聯動解決突出問題

  以重大節假日和重要活動期間為重點時段,以蔬菜、水果、茶葉、稻谷規模化商品生產基地為重點區域,以例行監測發現問題較多的農產品為重點品種,以禁限用農藥及例行監測中檢出率較高的農藥品種為重點項目,以投訴舉報為重點對象,以應對突發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需要為補充,以集中行動為主要形式,深入農業生產一線,突出重點開展監督抽查,實施檢打聯動開展整治,及時處置問題和督促整改。全年省級監測數量不少于400批次,市縣鄉監測數量分別不少于600批次、1000批次和500批次。

  監督抽查信息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發布、通報,一般的、涉及到本行政區域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及時通報同級食安委(辦)成員單位,并報送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通報同級公安機關;對檢出國家禁用農藥及非法添加物質的,同時報送本級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涉及外省的信息,逐級上報,由省農業廳統一通報。

  (三)加強風險排查和研判,開展質量安全風險評估

  省級針對影響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潛在隱患開展風險排查和風險評估,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組織,委托農業部風險評估實驗站(室)承擔。采取調查研究、隨機抽樣、資料分析等方式,對影響全省大宗消費農產品生產、收購、貯藏、運輸、保鮮等環節質量安全因素開展排查和進行動態跟蹤,分析研判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因子及其影響范圍、環節、趨勢和程度,建立湖南農產品質量安全危害因素目錄,提出防控意見和建議,為科學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提供決策參考。風險評估和風險排查信息原則上不對外部公開,必要時報送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和省政府、人大、政協及相關領導。

  (四)強化能力素質提升,推進農產品質檢機構建設

  大力提升質檢機構能力,督促國家規劃的.縣級質檢機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和設備集中采購進程,按照設計批復的期限完成建設驗收并盡快發揮效益。年內完成對株洲、湘潭、常德、郴州、衡陽、邵陽、婁底、張家界、湘西自治州等9個市州農產品質檢中心和10個一期規劃縣級質監站的機構考核,保證檢測結果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合法性。開展農產品農藥殘留檢測技術能力驗證,上半年對市級農產品質檢機構和已建成運行的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進行定量檢測能力驗證,對其它縣市區農產品質檢機構進行快速檢測能力驗證,檢驗各級質檢機構技術水平,提升質檢機構整體能力,為發揮技術支撐作用奠定基礎。

  按照“分層負責、分類實施、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整體提升”原則,以質檢機構管理和檢驗檢測技術培訓為重點,以《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讀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基礎規范》為基本教材,以集中授課和跟班帶教為主要方式,分類別、分步驟、有計劃地開展培訓。省廳負責市縣質檢機構管理人員、技術骨干培訓,委托基礎條件較好、檢測水平較高、獲得“雙認證”的檢測機構跟班帶教培訓技術骨干;各市縣負責培訓本級和轄區內檢驗檢測人員,完善檢測人員職業操守、工作能力、質量意識和法律知識等考評,全部經理論考試和操作考核合格發證,持證上崗,大力提升檢測素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各地要按照省廳要求和例行監測計劃(見附件1),結合實際情況,科學制定工作方案和監測計劃,認真組織實施。要積極爭取各級政府支持,按照績效評估指標要求和開展工作需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保證監測工作正常開展,確保檢驗檢測工作有序運行。

  (二)加強監測規范。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全力支持省級例行監測工作,在監測抽樣的過程中給予支持和協助。同時,合理部署本級監測抽樣點,確保樣品真實性和代表性。各任務承擔單位要加強質量控制,完善質量手冊,嚴格按照抽樣規范和檢測標準開展檢測工作,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公正、可靠,同時做好檢測結果的上報、反饋與保密工作。

  (三)加強考核督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結果已列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明確要求蔬菜、水果農藥殘留的省級例行監測合格率均達96%以上且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省廳將加強對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檢查力度,采取發督辦函、現場整改等形式,進行跟蹤督查,及時通報情況,實施考核評價(考核評價表見附件2)。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單位,給予表彰和支持;對工作落后、沒有達到考評目標的進行通報公示。

  (四)加強結果運用。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抽樣檢驗信息報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要求,按程序規定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同時,加強監測結果綜合運用,建立聯系和會商制度,查找分析問題及原因,跟蹤督辦,及時整改;加強檢測和執法有效銜接,檢打聯動,嚴厲查處。承擔監測任務的農產品質檢機構要按照相關規定,將檢測結果和分析報告按時報送下達任務的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檢測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4

  一、目標任務

  以服務“三農”為己任,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圍繞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全過程,把握好農資供應、規模化服務、基地建設、品牌培育、產銷對接等關鍵環節,打造農產品全產業鏈服務模式,推進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真正成為各級黨委、政府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依托和抓手。

  二、重點工作

  (一)通過創新農資經營服務方式,打造安全放心農資經營品牌

  1.提升農資配送效能。進一步完善提升各大農資公司配送服務功能,適時開工建設農資配送中心二期等工程。要用足用活政策,借助各級對農資經營配送網絡建設、“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尤其是配送服務中心和信息化建設、農資農家店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借勢發展,借力提升。

  2.規范農資經營服務網絡。按照總社《農業生產資料連鎖經營網絡規范》和商務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資農家店規范要求,進一步規范完善配送中心、農資店等經營網絡,農資連鎖店保持在600家左右,“十二五”期間市場占有率每年增加2個百分點。

  3.增強品牌影響力。培育壯大農資、農資、農資、農資、農資、三農物資等農資經營骨干企業,提高整體競爭力和市場話語權。抓住農業生產節點,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農資惠農活動,叫響“供銷農資無假貨”,打造“誠信供銷、合作興農”品牌。

  4.開展聯采直供。整合系統資源,以資本為紐帶,加強市縣兩級農資公司、基層社之間的聯合合作,形成區域品牌優勢,擴大聯采直供規模。

  5.加強農資經營監管。進一步抓好農資采購、銷售、運輸和庫存各環節規章制度的落實,嚴格執行企業進銷貨臺賬制度、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對農資商品從進貨、入庫、配送、運輸、銷售全過程的有效、無縫監管,建立源頭可追溯、去向可追蹤、信息可查詢的全過程監管體系,杜絕違禁和假冒偽劣商品通過供銷社經營渠道進入市場。要特別加強對掛靠網點和掛靠企業的清理整頓,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措施、靠前監管,確保不出現問題。要規范使用供銷社標識,不得私自擴大使用范圍,不得借與其它企業使用或以供銷社標識謀取私利。

  (二)通過推進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1.認真貫徹落實省供銷社推進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意見》(威辦發〔20xx〕14號),按照《全市供銷社推進現代農業規模化服務實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以服務的規模化促進農業生產的規范化、科學化,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2.結合我市實際,從花生、果品、西洋參、大姜等大宗特色農產品生產的關鍵環節入手,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規模化服務方式。重點打造紫薯、花生,文登蘋果、西洋參,大姜、蘋果,市直花生、玫瑰花等規模化服務亮點。20xx年服務面積達到8萬畝,到20xx年突破15萬畝。

  3.深化農業社會化服務。依托農資公司、基層社、專業合作社,整合農資、農機等資源,成立專業服務組織,為農業生產提供測土配方、化肥農藥直供直施、種肥同播、統防統治等社會化服務。

  (三)通過示范基地建設,引導帶動農業標準化生產

  1.制定完善標準化生產操作規程。加強與全國供銷總社科技推廣中心和青島農業大學的技術合作,按照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和標準化生產要求,根據農產品不同品種和市場定位,制定完善相應的生產操作規程。

  2.發展標準化生產示范基地。依托龍頭企業、基層社或專業合作社,圍繞花生、小麥、玉米、蘋果、地瓜、西洋參、大姜等農業優勢或主導產業,每個市區社都要采取自建、共建等方式,發展一批單個面積不少于50畝的標準化示范基地,使用統一標識,確保生產操作規程落到實處。

  3.建立質量追溯機制。在標準化生產基地建立健全生產臺賬制度,全程記錄化學投入品使用時間、數量和方式方法等信息,并與信息化手段結合起來,為形成產品質量可追溯機制奠定基礎。

  (四)通過搞活農產品流通、培育農產品品牌,形成優質優價的農業生產和市場消費導向

  1.抓好農產品產銷對接。以骨干龍頭企業為載體,以農民合作社為依托,按照“一種產品進入多個渠道、一個渠道融入多種產品”的思路,主動與大型超市、采購商、批發市場、廠礦企業、部隊學校等各類終端市場對接,不斷擴大網絡輻射帶動力。要重點借助“中國特色農產品博覽會”、“中國海峽兩岸海洋食品展銷會”等展會,運作好市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中心、海洋食品展銷中心、三農物流配送中心等產銷對接平臺,培育好中國海洋食品集散基地、中國(文登)名優特農產品展示展銷中心,打造集展示展銷、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功能于一體,特色鮮明、品種齊全、輻射力強、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平臺。

  2.大力發展農產品深加工。加大投入,升級技術,擴大規模,拓展市場,重點培育壯大副食品、泓達食品、瑞昌食品、國香齋食品,供銷社農產品、文登匯潤果品,春江源食品等農產品加工企業,提高產品附加值,延伸產業鏈條。

  3.加大品牌培育力度。以質量安全為前提,積極申報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和農產品“三品”認證、GAP認證、地理標志保護認證,重點培育“圣農”、“創新”、“綠源豐收”、“國香齋”、“匯潤”、“大姜”等農產品品牌,加強宣傳推介,提高品牌輻射帶動力,打造農產品知名品牌。到2015年,每年取得質量認證的.農產品不少于2個,納入供銷社經營服務體系的注冊商標總數不少于20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系統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出發,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加強農資、農產品經營各個環節的監控和管理,打造良好形象,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打造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城市方面發揮應有作用。各市區社要根據市社總體部署和要求,統籌規劃,落實責任,加強調度,推進落實,確保實效。

  (二)創新工作方式。認真履行在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中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積極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各生產經營企業和網點的監督管理,在參與中融入,在融入中發展,在創新中體現供銷社價值。

  (三)建立完善長效機制。將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程”列入目標考核,建立完善相應的獎懲機制,定期調度,嚴格督導,對工作成績突出的企業和基層社,在項目資金申報時要給予傾斜。系統上下要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堅定發展目標,加快聯合合作,形成齊抓共管工作合力。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5

  根據《xx省農業廳關于印發20xx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及市委、市政府《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重全會精神 進一步推進三農工作的實施方案》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圍繞食用農產品生產環節,以當前風險高、隱患大的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為重點,強化執法監管,堅持標本兼治,著力轉變生產方式,加快推進基層農業綜合執法,逐步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經過一年的整治,確保蔬菜農藥殘留監測合格率平均提高2個百分點,保持在95% 以上,杜絕在蔬菜生產過程中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種禁用高毒農藥行為;加強限用農藥管理,指導農民科學用藥,有效遏制農產品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整治任務

  (一)種植業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開展高劇毒農藥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制售5種高毒農藥以及擅自更改配方和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的行為;開展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重點檢測非法添加高毒農藥的成份;加強農藥生產、銷售的日常監管,重點檢查違規制售高劇毒農藥行為,嚴把市場準入關;開展農藥殘留監測,加大對無公害農產品(種植業)生產基地農藥殘留的`監測力度。

  (二)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專項整治行動

  加強對獲證企業的生產監管,嚴厲查處非標生產行為;二是全面開展對市場銷售“三品”的抽查監測,依法查處不合格產品和生產企業;三是規范“三品”包裝標識,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超范圍使用標志等違法違規行為。

  (三)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強化農資市場準入管理,嚴把市場準入關口;開展市場拉網式檢查,清理整頓不合格市場主體;加大假劣農資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違法行為;強化農資產品質量執法檢查,提高抽檢覆蓋率;大力推進“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推廣農資連鎖、農資農技“雙連鎖”模式;加強服務指導,提高農民識假辨假能力。

  四、總體安排

  (一)部署自查階段(3月底以前)

  啟動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在全市范圍內部署工作。對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存在的質量安全突出問題開展自查,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行情況開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階段(4月1日-11月底)

  一是開展檢查監測。各縣區農業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加大對禁限用農藥和禁用化學品清理檢查力度,加強對農產品違規生產行為的檢查,對質量安全問題突出地區的檢查。全面加大監測力度,增加監測品種,增加監測頻次,制定并組織實施農業投入品和主要農產品殘留監控計劃,重點開展對主要生產基地、規模養殖場、農產品批發市場以及農業投入品的監測和監督抽查。

  二是推進綜合執法。全面加強農業執法,重點推進縣級農業綜合執法,加大植物檢疫、農資打假執法力度,強化執法能力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三是加強指導服務。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禁限用農藥知識,加大培訓力度,根據農業生產的季節特點、產業特點、地域特點,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

  四是及時查處曝光。針對執法檢查和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法進行嚴厲查處。嚴厲打擊非法經營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假劣農資的行為,集中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

  五是強化督導整改。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對于監督抽查和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單位或個人及時進行整改,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設。引導農資經營企業,建立質量保證制度;指導規模種植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生產企業,完善生產記錄檔案、投入品使用記錄等各種追溯制度;推進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規范“三品”認證行為及生產管理制度。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6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確保農產品符合國家和國際質量安全標準要求,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503號令)和《山東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就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目標,運用出口標準對生產源頭的倒逼機制,從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從根本上確保我區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打造環翠農產品質量安全品牌,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

  (二)工作目標

  到20xx年底前,完成組織領導體系、農業化學投入品監控體系、出口農產品標準體系和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檢測監控體系,建立質量安全風險分析與預警機制,制定推進區域化管理發展規劃、推進時間表及考核制度,全面啟動我區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并建成一定規模的標準化基地。

  到20xx年,達到 “投入無違禁、管理無盲區、產品無公害、出口無障礙”目標,建設一批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在全區范圍內實現區域全覆蓋、農產品品種全覆蓋、從陸地到海上空間全覆蓋,從根本上確保我區生產與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

  到20xx年,達到四個100%,即:全區農產品100%達到無公害標準,出口農產品100%達到目標市場要求,大宗農產品100%建立市場可追溯體系,優勢農產品100%使用統一標識代碼。

  二、主要內容

  (一)建立農業化學投入品監控體系。制定并完善農業化學投入品準許名單、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專供管理規定、銷售管理規定和使用技術規范等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農業化學投入品專營專供制度,加快完善化學投入品區專營、鎮(辦事處)配送、村直供的三級配送體系,確保農戶購買方便、使用放心。工商、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安監等部門要建立質量審核備案制度和稽查制度,嚴格控制農業化學品供給,規范農業化學投入品的使用。安監部門要對農業化學投入品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實行登記備案,嚴把準入關;工商、農業、商貿等部門要對農業化學投入品銷售渠道進行清理,實行專營專供,嚴禁劇毒、違禁農業化學品流入市場;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等部門要對使用環節加強指導檢查,規范用藥,科學用藥。各鎮(辦事處)要采取切實有效的管理措施,督促企業和標準化基地做好農業化學投入品的進貨、銷售、使用及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和流通過程記錄,并妥善保存2年以上,農產品發生質量問題的,按生產經營環節依次追溯質量責任。

  (二)健全出口農產品標準體系。根據產業特點,引導出口企業采用國際標準和目標市場技術標準、規程,按照國際市場要求和良好農業操作規范(GAP),制定出口農產品產地環境標準、生產技術規程以及收獲、運輸、貯藏、包裝、標識等標準。鼓勵引導農產品加工和流通企業開展質量管理(ISO)、良好農業操作規范(GAP)、良好生產規范(GMP)、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等體系認證。

  (三)建立建全檢測監控體系。農業、海洋與漁業、環保、檢驗檢疫部門要對農產品產前土壤、水質、環境的本底進行抽樣檢測、評估;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在產中適時進行田間、養殖場采樣檢測、分析;檢驗檢疫部門要對產后的儲存、加工、包裝、出口等過程進行抽樣檢測、監控。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測協作,完善檢驗檢測條件,加大儀器設備投入力度,整合各部門、企業及社會檢驗檢測資源,加快農產品公共檢測平臺建設,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農產品檢測監控體系。

  (四)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工商、農業、海洋與漁業、畜牧等部門要聯合對各農業企業、種養基地和“三品”(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認證單位的'產品進行統一包裝標識和編碼。各農業投入品銷售單位、種植養殖業者都要建立完善的記錄體系,包括進銷貨臺帳、生產日志、包裝標識、檢測報告等;對于發生問題的區域和企業,根據最初信息源立即啟動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產日期,確定種植養殖基地、代碼編號,通過查閱田間或養殖場管理日志、臺帳、檢測報告等分析原因,堅決做到 “六不放過”,即查不清原因不放過、查不出責任人不放過、不制定整改措施不放過、不落實整改措施不放過、對有關事故產品不處理不放過、對事故責任人不追究處理不放過,逐步建立以生產、貯存、包裝、流通、銷售為鏈條的農產品可追溯制度。

  (五)壯大農產品龍頭企業。要提高農產品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指導企業嚴格按照目標市場消費標準組織生產和出口;加大對優勢企業的扶持力度,重點培育一批規模大、起點高、帶動能力強的農產品加工企業;依托大型骨干企業建設區域性檢測中心,在做好企業自身產品質量檢測的同時,為周邊地區中小企業提供檢測服務;大力引進外資,充分發揮外資企業在農產品質量控制、檢驗監測、追溯制度方面的優勢,發展現代農業。

  (六)加快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建設。在加強對“三品”認證單位監管基礎上,要結合實際,規劃建設具有區域產業特色的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并對每個基地建檔立卡。健全完善企業與基地、農戶及農業生產合作組織之間的利益聯結機制,形成推進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的整體合力。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推廣國際通用的 “良好農業操作規范”,按照進口國的質量安全標準選用農藥、獸藥、漁藥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化學投入品,并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用藥安全間隔期或休藥期的規定。對基地實行農資供應、技術指導、生產管理、質量檢測和收購銷售 “五統一”,建立健全生產記錄,實現基地生產標準化、規模化和產品的無害化、優質化。

  (七)培育農產品出口品牌。要加快地方特色品牌培育,積極開展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地理標志品牌注冊;積極支持有條件的農產品出口企業和生產基地開展國際認證;綜合運用市場開拓資金、品牌建設扶持資金等多種政策手段,加大對優質農產品品牌的扶持力度。

  (八)實施多元化市場戰略。要根據區域產業特點,搞好出口農產品的市場定位,采取差異化營銷策略,提高農產品的國際市場份額;在鞏固日韓傳統市場的基礎上,努力拓展歐美等重點市場,積極開拓東盟、中近東、獨聯體、南美等新興市場。同時,以培育地理標志品牌為抓手,以提供無公害農產品為目的,大力開拓國內市場。

  (九)爭創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按照以企業為主體、以基地為依托、以標準為核心、以品牌為引領、以市場為導向的發展思路,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逐步形成 “公司+基地+標準+品牌+市場” 五位一體的區域化管理模式,積極爭創 “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按照“政府主導、國檢指導、部門聯動、龍頭帶動、全民行動”的模式,成立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組織實施。各鎮(辦事處)作為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的責任主體,要根據各自農產品生產、加工特點,抽調骨干力量,成立相應機構,具體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的各項工作。要注重調動村委會、專業合作組織開展質量安全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建立以鎮(辦事處)為功能區域,以村和農業生產合作組織為基本單位的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網絡。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領導體系建設,配套相關基礎設施;支持檢驗監控體系建設,改善檢驗檢測條件;支持農業化學投入品追溯制度建設,對化學投入品配送體系建設給予扶持;支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建立農產品編碼制度;支持標準化基地建設,不斷加大以獎代補政策落實力度;支持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對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的企業給予一定扶持;支持出口品牌建設,對獲得國家、省“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名牌”的,給予相應獎勵。

  (三)加強風險分析與預警機制建設。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疫情疫病監控計劃,對農獸藥殘等重大質量安全隱患及時發布預警通報,并及時對質量安全體系進行完善。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對重大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有效防范進口國采取停止進口程序或封關等措施。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信息共享,相互提供出口技術規范、國內外市場動態、生產經營者誠信狀況、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溯狀況等信息。

  (四)扎實搞好服務指導。農業局負責農作物病蟲害測報預報和防治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組織編寫實用技術指導和宣傳普及資料,向農民發放 “明白紙”;畜牧局負責養殖動物的預防免疫、疫情測報和防疫工作,及時組織編寫預防及治療用藥技術指導和宣傳普及資料,向養殖戶發放 “明白紙”;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水產養殖水生動物疫情測報,及時組織編寫預防及治療用藥技術指導和普及宣傳資料,向水產養殖業者發放 “明白紙”;威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搞好出口品種種植養殖基地的監督管理工作,包括技術標準培訓、發放 “明白紙”等;力爭多引導外地企業來我區建立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出口企業向威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區農安辦申報出口農產品基地材料;各鎮(辦事處)要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需要的指導服務措施,各職能部門、行業協會、龍頭企業要積極配合,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積極投入,探索建立農產品規范化、產業化發展模式。

  (五)認真搞好督查考核工作。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體系,定期督導,強化考核。區農安辦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區域化管理工作督查督辦機制,每月對各鎮(辦事處)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檢查,每季度進行一次專題通報,確保各項工作抓緊、抓細、抓出成效。

  (六)切實加強宣傳培訓。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網絡等媒體,廣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活動。采取舉辦實用技術講座、印發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有關政策法規、生產技術規程、農業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進行廣泛宣傳,引導涉農人員加強自律,增強全社會的質量安全意識。各職能部門要組織開展多層次的專業培訓,重點抓好部門管理人員、生產經營人員和農戶培訓,夯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基礎,切實提高區域化管理工作水平。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7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新鄭市農產品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推進無公害、標準化生產為基礎,建設農產品生產基地和市場二級農產品質量檢測監控體系為保障,以推進市場準入制和加強市場監管為主要抓手,確保我市區域內農產品質量安全。

  二、組織機構

  由市政府牽頭,整合行政管理資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長侯國俊為組長,農業、工商、質監、環保、衛生、食品藥品、水產、商務、公安、財政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新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確立聯席會議制度,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政策制定、工作協調、重大決策及檢查考核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

  三、建設目標

  通過五年左右時間,建立健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體系、市場準入體系、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質量追溯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通過整套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覆蓋全市,全力提高我市農產品品質,確保人民身體健康。

  四、工作任務

  (一)構建農產品市場準入體系。從2009年底開始逐步推行市場準入制,由城區向鄉鎮、村,由蔬菜豬肉向所有農產品逐步展開,對進入中心城區市場的批量農產品堅持“凡進必檢”,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站檢測合格并規范標識后方能進入市場,不合格的產品依法禁止銷售。

  1、入市免檢制度。對獲得國家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食用農產品,并與基地種植相符的實行入市免檢制度,憑認證證書和專用標志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外地進入我市的農產品,持有農產品安全檢測合格證明的,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國外入境上市農產品憑入境檢驗檢疫證書入市經銷。

  2、索證抽檢制度。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的產品和實行定點屠宰并取得檢疫合格證的畜產品,實行索證抽檢制度。憑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和畜產品定點屠宰印章、檢疫合格證可以直接進入市場銷售;無近期產品檢測合格證明的,進行現場抽檢,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3、現場檢測制度。對來源于非認證基地的農產品并且未取得任何認證的產品,實行現場檢測制度,由市場開辦者檢測合格后,允許進入市場銷售。凡列入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目錄的農產品,按有關規定,予以正確標示或標注。

  (二)、構建市級和生產基地、市場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體系

  1、完善監測體系。力爭用三年時間,建立由市檢測站和生產基地、企業、農貿市場、農產品超市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立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檢測制度,形成農產品生產者、經銷者和市場開辦者嚴格自檢、委托社會中介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執法機關監督抽檢相結合的檢驗檢測機制。

  2、加強質量檢測。農產品質檢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職能加強對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配送中心以及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加工企業、畜產品定點屠宰企業的產品質量抽檢,建立農產品質量例行監測和定期公示上報制度,定期分析市場農產品質量規律,公示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信息并接受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抽查。任何單位必須提供相關的資料和便利條件,不得拒絕檢查或不提供檢查人員所需的相關資料。

  3、完善檢測制度。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配送中心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畜產品定點屠宰企業等要強化自我檢測機制,加大對農產品質量檢測設備的投入。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必須建立無公害農產品質量自檢制度,在產品上市前進行農藥殘留速測自檢,從生產源頭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及農產品配送中心開辦者必須建立農產品質量驗證、檢測以及農產品質量安全告示制度,設立農藥殘留檢測室和專業檢測人員,對進入市場的農產品按照市場準入制度進行銷前驗證與檢測,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農產品,委托有資質的農產品質量檢測機構進行定量檢測。

  4、強化檢測隊伍。農產品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畜產品定點屠宰企業質量檢測人員,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業務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三)構建不合格農產品報告和安全追溯體系

  1、實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身份編碼識別管理制度。按照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性編碼規則》要求,制定完善本轄區農產品產地編碼規則,隨時補充完善編碼,提高編碼的時效性和科學性。加快編碼的普及應用,逐步實現生產者在每批上市農產品上應標明產地編碼,以便追查農產品產地來源和生產者,并將產地編碼作為農產品追溯的重要依據,更好地為我市農產品順利進入各地市場服務。

  2、推行標識管理。根據不同農產品的特點,逐步推行產品分級包裝上市和產地標識制度。對進行市場準入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超市率先實行農產品標識掛牌銷售。標識牌要注明產品名稱、產地、生產者、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等內容(標識牌的制作、發放由市場準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

  3、實行農產品生產、銷售登記、記錄制度。按照從生產到銷售的每一個環節可相互追查的原則,生產基地建立農產品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儲藏(保鮮)到市場銷售的各個環節的記錄;經初級加工、有包裝的農產品,生產(加工)者應當在產品包裝物上標注其產品的加工單位和原生產基地;生產者在生產中要嚴格農業投入品合理使用規定,記載農業投入品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以及防疫、檢疫情況;逐步實現生產記錄可存儲、產品流通可追蹤、儲運信息可查詢,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及時有效的追溯發生問題的環節和責任。

  (四)、構建規范的市場流通體系

  1、積極推行農產品“場地掛鉤”工作。加強市場與生產基地或生產者的銜接,在認真核實確認已有“場地掛鉤”基地數量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引導、扶持力度,擴大和增加“場地掛鉤”基地的數量、規模。加強對“場地掛鉤”基地的督導檢查,推進企業或基地嚴格自律。外地進入新鄭市場農產品,首次進入新鄭市區時,必須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材料包括,省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認定證書、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聲明。在備案的基礎上,經營者每次還應隨車攜帶產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批次農產品質量檢測合格證明,并接受抽檢和監督。鼓勵"場地掛鉤"基地與我市市場建立銷售供應協議和相互信任的關系,明確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建立相對穩定的產銷供求關系。協議中應規定:批發市場對進場交易的車輛以雙方認同的方法對農產品質量進行檢測,市場有權處理檢測不合格的農產品;對多次檢測不合格的商戶有權依照協議采取退出機制;對不服從管理的商戶有權依照協議禁止其再次入場經營。

  2、逐步實現具有追溯標識的農產品和包裝規范的品牌農產品進場。各市場要積極引入具有追溯標識的農產品和包裝規范的品牌農產品進場交易,對有追溯標識的農產品進場交易予以優惠。

  3、實行農產品質量公示制度和優質農產品的推介制度。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以及超市的開辦者,應在場內顯著位置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牌”,讓市民了解農產品質量和市場管理信息。公示信息應包括,農產品質量抽檢情況,場內經營戶違規行為查處情況。并向市民推介優質農產品及生產基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對農產品生產基地、經營單位的定期審核與監督檢驗,定期推出一批安全優質農產品的生產基地及經營單位,向社會公布。

  4、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制度。建立市場質量安全責任告知承諾制度,農產品市場開辦者、商業零售單位對進入本市場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負有監督管理的責任,應當配備專職農產品質量管理人員,建立農產品流通檔案,開展檢測檢驗和組織生產經營人員的健康檢查等,應當就經營農產品的`質量安全負責,向行政管理部門做出承諾,保證達到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的要求。

  5、鼓勵無公害農產品規模經營、集中配送、凈菜上市。在市內從事無公害農產品集中配送的單位或個人應先到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發放無公害農產品配送經營通行證,再向工商行政部門領取營業執照。建立無公害農產品配送綠色通道并確保暢通。

  (五)、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1、推行不合格農產品的責任追究和退出市場流通的機制。積極開展對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農產品配送中心的例行抽檢工作,對查出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農產品要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集中銷毀;對違反規定,擅自銷售未經檢測、質量不合格的農產品或疏于管理,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造成市場和超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失控、后果嚴重的部門和責任人,將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依法追究其責任。

  2、對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經營者的處罰。對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外埠基地,新鄭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將通報當地省級主管部門,由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該基地進行整改。對本市銷售不合格農產品的基地或企業,農業局要對該基地進行整改。對連續三次抽檢不合格的農產品生產基地或企業將在一定時期內禁止進入市場;商業零售單位經營的農產品,凡連續三次抽檢均有不合格農產品的,將實行停業整頓或責令退出農產品經營市場,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

  3、加大對農業投入品、農業生態環境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要嚴格種子、種畜禽、農藥、獸藥、肥料、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和經營準入條件,依法加強監管;嚴格執行已公布的停產、禁用和限用的品種、目錄和范圍,對生產、經營和使用國家明令禁止農業投入品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嚴厲打擊制售、使用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部門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檢測,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符合安全標準。

  (六)、構建農產品標準化生產體系

  加快制定我市各類農產品安全生產標準,指導各農產品生產基地按標準化進行生產。建設一批省級認定的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創建一批無公害農產品、綠色農產品、有機農產品,努力打造出省級名牌、國家級名牌農產品。以建設示范點的方式逐步推開,到2011年,力爭我市大宗農產品、龍頭企業、生產基地普遍實行標準化生產,質量安全基本達到無公害要求,無公害農產品標準和生產技術規程推廣面達到95%以上,“三品”標識率達到80%以上,主要名特優農產品98%達到國內同類產品質量標準。

  (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體系

  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情況,迅速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將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把損失降到最低。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8

  一、基本情況

  (一)基本縣情。

  全縣幅員面積2165.35平方公里,轄12個鄉鎮、145個行政村(其中,磨西鎮、新興鄉由海螺溝景區管轄),7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約8.8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7467人),總耕地面積71925畝。2014年農業生產總值4.6172億元(其中:重點農產品(蔬菜)種植面積40012畝,年產量100552噸,年產值3.0165億元),農業在縣域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基本情況。

  1、體系建設情況。

  我縣建立完善了縣、鄉(鎮)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充實縣農牧和科技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人員力量,配齊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3人,農業綜合執法人員12人,動物衛生檢疫人員8人;將10個鄉鎮(海螺溝景區管理局管轄的磨西鎮、新興鄉除外)“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設在“農技綜合服務站”內,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兼農殘快檢員1名、農殘快速檢測儀器1套。

  同時,我縣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體系正加快建設,儀器設備已完成政府采購,業務用房正進行裝修。

  2、品牌培育情況。

  一是我縣已完成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整體認定工作;二是培育無公害農產品22個、綠色食品1個、地理標志產品1個。

  3、畜禽屠宰情況。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規范。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建立完善了“生豬進廠驗收制度、產品進銷臺帳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豬定點屠宰場嚴格執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豬、病死豬,無檢疫證章、耳標等合法標志的生豬進廠屠宰,檢疫檢驗不合格、未加蓋檢疫檢驗證章的肉品出廠銷售”的情況發生。對有害肉品全面實行無害化處理,實現了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100%,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

  二是在責任上加以約束。我縣與生豬屠宰場承包商簽訂了《豬肉質量安全責任書》,對屠宰廠生產條件不能滿足《條例》第七條要求的;在屠宰廠內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質的;屠宰病死豬、注水豬的;生豬進場未驗收檢疫、豬肉出廠未檢驗的和有其它違法行為被舉報查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從源頭上保證豬肉品質。

  三是受各種因素影響,我縣尚未建成禽類定點屠宰場。對禽類的屠宰監管,我縣主要通過派出專業人員對城區及周邊兩個禽類交易市場進行報檢及抽檢管理的方式進行。明確要求上市進行銷售的活禽必須附帶產地檢疫合格證,市場內銷售的禽類必須具備檢疫合格證方能進行銷售,堅決杜絕病、死禽類的銷售。

  4、開展宣傳培訓情況。

  一是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域宣傳監管示范縣建設的要求和舉措;二是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通過舉辦各類培訓,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二、創建思路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為目標,以縣級政府為建設主體,以落實法律責任為核心,以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為重點,以發展“三品一標”農業品牌為抓手,強化政府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努力創建“工作體系健全、監管責任到位、機制制度完善、監管措施有力”的監管模式,基本實現“從生產到市場”的全程監管,確保農產品優質、安全。

  三、創建目標

  (一)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達到96%以上,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安排專項工作經費;

  (三)構建“政府負總責、鄉鎮有機構、監管到村社、經費有保障、檢測全覆蓋”的.工作機制;

  (四)主要優勢農產品全程標準化生產覆蓋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全程質量控制和品牌化銷售。

  四、創建內容

  (一)健全監管服務體系,落實工作責任。

  建立完善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一是建立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站;二是在縣農牧和科技局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配備2名專職監管人員;成立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配備12名以上的專職執法人員、1套攝像和速測儀等必要的取證設備、1輛有“農業執法”標識的專用執法執勤車和電腦、打印機等必要辦公設備;三是在10個鄉鎮分別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和農殘檢測站,配備1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1名專職農殘檢測員,配置1套農殘快速檢測儀器;四是在75個涉農村各配備1名專(兼)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嚴格落實縣、鄉(鎮)、村三級崗位職責、工作經費、監管手段3項保障措施,確保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

  (二)依法做好產地管理,強化農資監管。

  1、根據產地環境質量現狀,做好產地質量監督。

  一是禁止向原產地排放或傾倒廢水、廢物等有害物質;

  二是引導生產者及時清除農田的農用殘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裝物;

  三是加強產地環境檢查,凈化產地環境。

  2、強化農資監管。

  一是強化農資監管,推行誠信經營,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

  二是建立完善進銷貨臺帳,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和質量安全公開承諾制度,嚴厲打擊禁用高毒農藥銷售和使用等行為,確保全縣農資市場監管面達到100%,案件辦結率達到100%,投訴舉報回復率達到100%。

  (三)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培育農業品牌。

  一是以我縣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豬等主導產業為重點,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建設,改善生產條件。

  二是依托農產品生產企業(園區)、農民專合組織和種植大戶等生產主體,制訂完善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將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制作成簡單實用的操作圖(或明白紙),加強技術培訓,確保生產技術規程一戶一份。

  三是大力開展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嚴格執行農藥安全使用間隔期規定。

  四是積極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和品牌提升工程,嚴格生產管理、產品認證和證后監管,強化退出機制,加強品牌宣傳,規范用標行為,推動“三品一標”持續健康發展。

  (四)強化產品質量監測,做好源頭監管。

  一是積極構建以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為骨干,鄉(鎮)檢測室為支點、生產基地為基礎的監測網絡,監測覆蓋主要生產基地、企業(園區)、專合組織和農產品批發市場,類別涵蓋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導主業。

  二是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常態化檢驗檢測。配齊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檢測儀器設備和取樣必備交通工具,取得計量和資質“雙認證”,提升檢測能力,對不合格產品,及時移交農業執法機構(或相關部門)處理;建立鄉(鎮)農產品農殘速測站,配備專職檢測人員,開展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支持農業生產企業(園區)、專合組織配備農藥殘留速測儀器,開展農產品自檢工作。

  三是將全縣“三品一標”獲證單位和10個鄉(鎮)納入監測范圍,年定性抽檢樣品不低于1500個,確保“三品一標”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100%,農產品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

  (五)推行質量追溯、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

  1、建立完善縣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通過規范產地編碼規則、生產檔案記錄、產品包裝標識,建立質量追溯信息管理平臺,結合良好農業規范的實施,以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帶動農戶建立生產者責任制度、產品準出制度、產品質量信譽制度,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全程追溯制度,實現“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全監管,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能夠快速鎖定問題環節和責任人,必要時進行產品召回或懲罰措施。

  2、對農產品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生產主體的生產記錄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確保生產信息真實有效。嚴格實行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各鄉(鎮)根據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對檢測合格產品開具《產地證明》;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自檢合格產品出具《產地證明》,做到內容真實、編號有序、有據可查;加大“農超”對接力度,設立“三品一標”農產品專柜,嚴格用標管理。

  (六)健全落實監管制度,做好應急管理。

  建立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生產巡回檢查、監測預警、執法監督、輿情控制、舉報獎勵和定期通報制度;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生產經營主體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反應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及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強化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資金使用計劃

  項目總投資100萬元,主要用于: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主要用于落實縣、鄉(鎮)監管機構、辦公場地、工作人員、牌子、印章、制度、資料、人員培訓等(共計10萬元)。

  (二)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主要用于購置農殘速測儀10臺(套),支付檢測采樣費、設備維護費、耗材費、人員培訓費;指導各鄉(鎮)開展日常檢測費用,督促指導生產基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檢工作等費用(共計20萬元)。

  (三)追溯管理系統建設。主要用于:一是縣級監管平臺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設備1套(1.5萬元),數據監管設備1臺(1萬元),視像采集設備1套(1萬元)。二是縣級終端查詢設備購置:追溯終端查詢機1臺(1萬元)。三是企業追溯管理平臺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處理設備(二維碼打印機)2套(3萬元),移動數據采集器和視像采集設備2套(3萬元),耗材(碳帶、標簽紙)2.5萬元,搭建平臺補助建設費(包含追溯軟件購買和三年服務費)5萬元。四是追溯體系建設宣傳培訓、資料印制等費用2萬元(以上共計20萬元)。

  (四)購置執法取證設備。主要用于購置農業執法取證所需設備及配套設備等。包括筆記本電腦2臺、便攜式打印機2臺、復印機1臺、傳真機1臺、掃描儀1臺、攝像機1臺、照相機2臺、錄音筆2臺、投影儀1臺(共計10萬元)。

  (五)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于“三品一標”農產品品牌創建、品牌申報獎勵、品牌用標補助、品牌營銷、品牌專銷店建設等(共計20萬元)。

  (六)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主要用于制定和發布地方標準2-3個,統一制作和印制技術規程、標牌、操作卡、明白紙、生產檔案(三大記錄),推廣綠色防控等(共計5萬元)。

  (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主要用于農業投入品營銷配送服務體系建設,推行高毒定點經營專柜銷售、任身份證實名購買、索證索票建立營銷檔案,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評價與管理等(共計7萬元)。

  (八)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主要用于有關單位(農產品生產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等)對合格農產品出具產地準出證明資料設計印制、速檢耗村,收、貯、運、保鮮環節監管等(共計5萬元)。

  (九)技術宣傳培訓。主要用于每年組織農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參加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不少于2次,學時不低于40小時;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公益性范圍廣泛宣傳;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核心示范區(店)標識標牌(共計3萬元)。

  六、創建進度

  創建期限(20xx年5月-20xx年4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6月)。

  縣人民政府組織召開全縣“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工作動員會,成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7月—20xx年2月)。

  1.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質量監管體系,成立監管機構,落實專兼職人員、辦公場地、儀器設備;

  2.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制度;

  3.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檢測人員培訓;

  4.推進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業標準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三品一標”認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等工作;

  5.建立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機制和承諾機制;

  6.開展生產基地農產品監督抽查、日常巡查與質量監測,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與農業投入品監督執法檢查;

  7.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其他工作任務。

  (三)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3月)。

  1.縣級相關部門、各鄉鎮、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合組織等按照實施方案及建設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并將自查材料交至縣農牧和科技局。

  2.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全面檢查。

  (四)申請驗收階段(20xx年4月)。

  1.通過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并及時整改。

  2.申請省農業廳考核評定。

  七、創建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發改、財政、農牧、水務、工商、質監、審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督促。同時,不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效推進。

  (二)保障資金投入。項目投資100萬元(省級下撥,已下達至我縣農牧和科技局),主要用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追溯管理系統建設、執法取證設備、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技術宣傳培訓等。

  (三)開展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泛宣傳監管示范縣建設要求和舉措。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培訓,整體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四)強化工作考核。明確相關部門和鄉鎮的工作職責、工作要求,完善運行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強化工作監督、考核檢查和責任追究,對相關部門和鄉鎮負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做好工作總結。相關部門和鄉鎮要及時總結建設工作典型經驗,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要加強信息報送,于每月20日前向縣農牧和科技局報送工作動態,每季度末報送建設工作小結。20xx年3月20日前,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建設領導小組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9

  各縣區農委、蔬菜局,開發園區、有關新區農業主管部門,委屬各單位:

  20XX年元旦和春節(以下簡稱“兩節”)即將臨。根據省農委部署,為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消費安全,讓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快樂祥和的節日,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做好“兩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履行監管責任。

  元旦和春節是我國重要的傳統節日,“兩節”期間農產品購銷量大、消費旺盛,也是風險集中、問題易發多發時期。從即日起至2018年2月底,各縣區農業部門和委屬相關單位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采取有力措施,主動加強與食藥、公安等部門銜接配合,全力以赴抓緊、抓實、抓好,確保“兩節”期間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和社會熱點問題。

  二、突出頭監管,加大專項整治力度。

  各縣區農業部門和委屬相關單位要從農資市場治理、生產過程管控、質量監測檢驗、質量安全追溯等關鍵環節入手,針對轄區內種養基地和生豬屠宰場,加大風險監測和巡查檢查力度,全面排查風險隱患,防患于未然。要堅持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深入開展農藥、“瘦肉精”、生鮮乳、獸用抗生素、生豬屠宰、水產品“三魚兩藥”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禁限用農藥和非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藥行為,飼料中非法添加、養殖環節飼喂、收購販運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法行為,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過程中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生產銷售禁用和假劣獸藥、超劑量超范圍濫用獸藥等行為,私屠濫宰、收購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行為,非法使用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藥物等違禁物質行為。對于檢查檢測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追根溯,及時查清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跟進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切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絕不給違法違規者留有可乘之機。

  三、強化宣傳培訓,科學引導生產消費。

  “兩節”期間,各縣區農業部門和委屬相關單位要積極組織農業生產技術人員,深入基層,加大對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宣傳培訓和指導力度,督促指導生產者規范生產、安全收獲,嚴格遵守安全間隔期(休藥期)規定,嚴把產地準出關。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宣傳媒體,通過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廣大消費者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消費知識,提高消費者自我防范、自我保護意識,促進安全優質農產品生產銷售,努力營造安全生產、安全消費良好社會氛圍,從頭上保障城鄉居民飲食安全。

  四、嚴格值班值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兩節”期間,各地要采取多種方式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一是要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切實強化對農產品突發事的防控力度;二是要暢通信息渠道,落實工作責任,強化節日值守(市農委元旦、春節期間值班電話:xx),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積極做好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的應對準備;三是要加強對各類信息的動態監測預警,確保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特別是加強對一些負面報道的跟蹤分析,對一些不實、惡意炒作報道,要主動應對、妥善處理,減少負面影響。對發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要及時上報、快速響應,迅速查明問題頭并妥善處理,堅決防止事態的擴大和蔓延,確保“兩節”期間生產和流通秩序穩定。

  請各縣區農業部門和委屬相關單位將“兩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總體開展情況,于2018年月2日前報送市農委質環辦。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10

  為切實保障20xx年春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防止發生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度過喜慶祥和的節日,根據全市春節期間市場供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會議的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做好信息核實。

  各縣(市)區、開發區農業主管部門要開展對春節期間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產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核實工作,掌握生產基地名稱、主要上市品種、面積及春節期間的上市量等信息。

  二、嚴格落實日常檢查巡查。

  一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網絡化監管,明確上市蔬菜、瓜果生產基地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人。二是落實對有上市蔬菜、瓜果生產基地的日常檢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點檢查農業投入品使用情況、生產記錄、農業投入品檔案規范填寫情況,特別是農藥安全間隔期執行情況。認真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對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

  三、嚴格質量安全檢測。

  一是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負責區域內春節期間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產基地進行質量安全抽檢,生產基地及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實行全覆蓋,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二是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在鄉鎮抽樣檢測的'基礎上,對轄區內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產基地,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覆蓋率不低于x%,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三是市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主要負責對城區春節期間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產基地,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覆蓋率不低于x%,春節期間抽檢不少于3批次。

  四、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根據市政府會議要求,全市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在春節期間開展為期一個月(2月3日至3月3日)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檢查活動。市農委將對各縣(市)區春節期間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各縣(市)區農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春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方案,并針對性的開展檢查活動。

  五、做好信息報送工作

  各縣(市)區將生產基地情況統計表加蓋公章后,于2018年2月9日下午下班前報送到市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并將電子檔發送至郵箱。各縣(市)區將農產品抽檢情況周報表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報送到市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11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23號)及省、市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有關精神,提高我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保障城鄉居民的身體健康,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自20**年7月1日起開展檢測工作,為規范管理、落實職責、區鎮協調,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實施

  由區農業局統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各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具體實施。

  涉及農貿市場、屠宰場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各級工商、經貿部門要積極協助農業部門及檢測機構。

  二、監測職責

  (一)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全區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屠宰場的農產品進行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綠等檢測項目,重點檢測上市農產品。并對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進行技術指導、培訓及日常監督。

  (二)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負責對轄區內生產、銷售的農產品的抽樣檢測,主要開展蔬菜農藥殘留和瘦肉精檢測,重點檢測農產品生產基地生產的上市產品。

  三、監測方法

  (一)實施例行檢測和隨機抽檢制度

  各鎮(街道)自行確定轄區范圍內的例行監測點。每個鎮(街道)確定1個以上的農產品生產基地,1個以上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或超市(以下統稱為市場)和1個生豬屠宰場(無屠宰場的鎮、街道不用)作為例行監測點。各監測點應具有代表性,能反映當地蔬菜生產、銷售的基本狀況和質量安全水平。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定期對各鎮(街道)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市場進行隨機抽檢,原則上每周抽檢1至2個鎮(街道),每個鎮(街道)抽檢3至5個農產品生產基地或市場(不限于例行監測點)。

  (二)監測項目

  1.農殘檢測:依據季節選擇主要時令蔬菜品種作為監測對象,以當地當家品種或主要銷售品種為主,同時對最主要的3-5個品種進行全年跟蹤監測。原則上,瓜果類(茄果類、瓜類)、葉菜類(甘藍類、白菜類、芥菜類、綠葉菜類)、豆類為每次監測的必檢種類,分別占抽檢總數的30%、40%和20%左右,根莖類等其它蔬菜占10%左右。監測的蔬菜品種如因季節等原因,抽檢比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2.獸殘檢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對全區的生豬屠宰場不定期抽樣檢測。

  3.水產品檢測:主要開展氯霉素、孔雀石綠等項目的快速檢測。

  (三)監測數量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每周隨機抽檢:蔬菜樣2次、每次88個樣品,豬尿樣(或組織樣)1次,每次42個樣品。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必須每天對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對例行監測點每周抽檢1至2次。每次抽樣監測的樣品總數不得低于50個,其中生產基地抽樣監測數量約占60%,市場抽樣監測數量約占40%。

  (四)判定依據和原則

  區、鎮兩級檢測機構以定性速測為主,檢測結果按照國家有關農藥、獸藥殘留等檢測標準進行判定。需要定量檢測的,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送佛山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檢測。

  四、結果報送與發布

  鎮(街道)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例行監測結果要及時反饋給受檢單位,并以書面和電子文檔形式報送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匯總后報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原則上每周報送2次,特殊情況及時上報。經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審定后,市場的監測結果可在市場公告欄發布,生產基地的例行監測結果可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及時將隨機抽檢及鎮(街道)例行監測結果報送區農業局。經區農業局審定后,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全區和各地的例行監測結果。

  未經區農業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監測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落實專人負責。結合實際,抓緊制訂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方案,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健全機構。各鎮(街道)要健全和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建設,配備3至5名專職檢測員,并經培訓后持證上崗。檢測室要按100平方米的標準建設,儀器設備須按要求配置(詳見附件)。未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的鎮(街道)須在20**年10月1日前建立。檢測站建立前,其職責由鎮(街道)農村工作辦公室承擔。

  (三)搞好試點。從7月份起,以桂城街道、里水鎮為試點先行開展檢測工作。試點工作由區農業局組織,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協助桂城街道、里水鎮具體落實。

  (四)強化培訓。承擔監測工作的具體檢測單位要加強隊伍建設,選配認真負責、有一定專業技能的技術人員開展檢測工作。同時加強培訓,進一步提高檢測人員的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檢測技術水平,做到持證上崗。區農業局負責組織鎮(街道)農產品質量檢測站檢測人員進行集中培訓。

  (五)保障投入。各鎮(街道)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經費投入。

  (六)規范管理。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負責對各鎮(街道)檢測站進行監測能力考核和監測結果集中審定,以確保監測工作科學、準確、公正。同時通過簽訂監測工作計劃任務書等形式,強化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12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日益成為全社會和廣大消費者關注的焦點。為適應新形勢的要求,積極探索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為加快提高農產品質量監管能力和水平積累經驗,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經研究決定,在接山鄉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以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省、市、縣委1號文件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程監管、源頭治理的原則,以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為目標,以農業標準化生產為主線,強化措施,健全制度,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培養新典型,打造新亮點,探索新舉措,總結新經驗,努力把示范區打造成制度健全、管理一流、農產品質量安全可靠、品牌效益好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區和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樣板區。

  二、示范區建設地點及建設內容

  (一)建設地點。選擇在接山鄉建設10萬畝綠色小麥生產基地、8萬畝無公害玉米生產基地、3萬畝有機蔬菜生產基地。

  (二)建設內容。

  1、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和服務網絡。在接山鄉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農技站站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農技站全體技術人員為監管成員,設立速測室,購置配備速測儀等設備,建立一套管理制度,集中做好本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服務工作。示范區所在的行政村均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小組”,依托村民委員會,實行村委負責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隊伍,負責做好本村標準化生產、農藥等投入品監管、產品自檢、“三品”認證、包裝標識、開具產地證明等工作。

  2、規范管理農業標準化基地。按照全程監管和質量追溯的要求,所建立的標準化基地有生產技術規程,有完整的生產檔案、有基地管理責任人、有技術負責人,對各類農業標準化基地,設置明顯標志牌(名稱、面積、范圍、基地負責人、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在小麥、玉米、瓜菜等標準化基地,大力推行“五統一”管理模式,即:統一技術培訓,統一物資供應,統一配備檢測儀器,統一制度規范,統一注冊商標。

  3、開展品牌或名牌農產品認證。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對基地產品進行“三品”認證,使10萬畝小麥獲得省級以上綠色產品認證,8萬畝玉米獲得省級以上無公害產品認證,3萬畝蔬菜獲得省級以上有機蔬菜產品認證,同時,對以上農產品積極申報認定國家地理標志產品,爭創XX省和國家名牌農產品。

  4、農業產業化水平高。在示范區大力推行“公司+基地+農戶+標準化”或“公司+合作社+農戶+標準化”管理模式,通過發展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把農業主導產品和特色產業以及經營農戶,納入到農業產業化經營體系,依托龍頭帶動,加快提高產業化和標準化水平。

  5、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健全。依托縣農產品質量檢測站的技術力量和先進設備開展農產品質量檢測,并在接山鄉建立農產品質量檢測站,同時在基地村設立檢測點,達到有場所、有法人、有人員、有設備、有臺帳、有制度,為農產品質量安全提供支撐。以此為基礎,推行農藥殘留例行檢測制度,做好檢測記錄,建立檢測檔案,為農產品基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提供科學依據。

  6、積極推行農資專供。建立農業投入品市場準入制度,規范農業投入品使用。積極推行農資專供,在鄉駐地和基地村建立放心農資專供點、專賣店,加快發展農資連鎖、農資農技“雙連鎖”、農資直供等模式,支持和鼓勵有實力、信譽好的名優農資企業直接到鄉村設立經營網點,嚴禁假冒偽劣農資和違禁農藥流入生產管理環節。示范區內所有農資經營店必須簽訂農資經營責任承諾書,達到“放心店”標準。建立健全“兩賬兩票一卡一書”制度,積極推行農藥經營“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監管責任制,禁止銷售假劣農藥、國家禁用農藥和標簽不合格農藥。

  7、建立健全農產品市場準入等配套管理制度。突出有機瓜菜等重點產品,在嚴格自檢和抽檢基礎上,逐步建立農產品基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杜絕不合格產品出基地、進市場,凡無質量合格證明、產地證明的不得入市銷售。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積極引導和督促農產品經營者建立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商品備案、質量安全保證等制度。逐步實行農產品包裝標識制度,按照農業部“農產品標識計劃”的要求,凡進入市場、超市、專賣店的瓜菜產品,獲得“三品”認證的產品都要做到有包裝、有標識,無包裝、標識的原則上不得上市。

  8、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村規民約”進村入戶。在示范區內各村,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村規民約”進村入戶步伐,使之成為全體村民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并采取印發明白紙、編制順口溜、墻報宣傳欄、質量安全科普進中小學課堂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普及力度,達到家喻戶曉,人人明白。大力推廣農產品質量 “五戶聯保”、“十戶聯保”保證書等形式,以及設立箱、舉報電話,加強對農戶使用農藥的田間巡回檢查等監督機制,落實嚴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大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十佳農戶”、“十佳標兵”、“星級農戶”等評選活動,大張旗鼓地表彰先進,提高村民自律意識,增強積極性、自覺性,積極營造濃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社會氛圍。

  三、強化措施,把示范區建設落到實處

  (一)統一思想認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重如泰山。接山鄉及縣農業局要從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加強地方優勢農產品的保護,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把抓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作為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舉措,以此為突破口和切入點,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新機制、新辦法。

  (二)層層落實責任。縣局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示范區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工作指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場信息科),負責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接山鄉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構,層層落實任務,明確責任,扎扎實實抓好落實。接山鄉盡快制定和落實具體《實施方案》,為示范區建設提供科學依據和指南。

  (三)加強宣傳培訓。縣局加強對示范區建設工作的檢查督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和推廣典型經驗。在東平農業信息網開辦專題欄目,加強對示范區建設工作的宣傳。結合農業科技入戶、現代農業項目、高產創建、標準糧田、新型農民科技教育培訓等項目建設,積極組織農業專家和技術人員,定期到接山鄉及其基地村搞好農產品質量安全實用技術培訓,大力提高農民標準化種植水平。

  (四)加大扶持力度。在政策保障上,把示范區建設與農業產業化經營等各類項目資金扶持相掛鉤,全力扶持,調動接山鄉及其相關村抓示范區建設的積極性。同時積極爭取各級財政的支持,安排落實專項資金,用于示范區建設。

  (五)搞好督導考核。縣局、接山鄉把此項工作列為對農業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制定落實考核辦法,年終,認真搞好總結評比和檢查驗收,不斷深化創建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13

  為進一步搞好我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進一步強化我鎮農產品安全監管力度,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結合我鎮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檢測工作承擔單位

  鎮農林水辦公室負責全鎮農產品生產環節檢測監管工作;清溪工商分局負責全鎮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流通環節的檢測監管工作;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和清溪動物衛生監督分所具體承擔全鎮蔬菜生產基地、水果種植基地的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工作,生豬養殖場和鎮食品公司屠宰場的畜禽獸藥殘留的檢測工作和對全鎮農貿市場、超市農產品農藥殘留的抽檢工作;全鎮各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及超市應建立蔬菜、水果農殘檢測室(點),負責對入場銷售的蔬菜、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

  二、檢測對象、品種和范圍

  1、對全鎮范圍內生產基地上市前和市場上銷售的蔬菜產品進行農藥殘留定性檢測。檢測品種以葉菜類蔬菜為主,適當抽取豆類、根莖類、瓜果類及其他品種。檢測范圍包括全鎮范圍內的生產基地、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批發市場和超市等。

  2、對全鎮范圍內生豬的例行抽檢工作和上級部門安排的檢測工作。檢測項目為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檢測范圍包括全鎮范圍內的生豬養殖場(含非法養殖場)及鎮食品公司屠宰場。

  三、檢測的任務和要求

  (一)生豬的檢測任務和要求

  1、基本任務

  外調的生豬必須是供莞基地的生豬,每日進行抽樣工作,并按任務要求均勻分配每日檢測數量。生豬藥物殘留檢測實行天天檢、車車檢、批批檢。生豬藥物殘留檢測樣本數為(試紙法檢測):

  鹽酸克倫特羅:屠宰場每天15份,全年不少于5500份。

  萊克多巴胺:屠宰場每天7份,全年不少于2560份。

  2、抽檢結果的報送

  生豬速測結果應在次日上午10時前通過檢測監控信息系統完成數據錄入并上傳至農檢所。同時,化驗員應將結果及時向獸醫站(副)站長匯報,并出示化驗結果報告書。

  對檢測結果合格的,由獸醫站(副)站長會同食品公司當班的負責人,對被抽檢的該批次生豬準以屠宰。

  對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不準屠宰,同時獸醫站(副)站長應迅速將抽檢不合格豬只的數量、來源產地、生豬商販名單向農林水辦匯報。

  農林水辦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召集農林水辦工作人員、獸醫站工作人員和食品公司負責人到屠宰場現場處理不合格生豬或生豬產品。

  3、檢測不合格的生豬來源的'追查

  對檢測不合格的生豬,應核查耳標號碼、檢疫合格證明的號碼及發證單位、簽發檢疫證的檢疫員姓名、畜主(生豬商販)的姓名,向畜主(生豬商販)詢問生豬購入來源,并將這些資料報告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對來自本鎮的生豬,由農林水辦會同獸醫站并實施跟蹤檢查,待復檢合格方允許出欄。

  對來自本市其他鎮區或外市的生豬,由獸醫站向市獸藥與飼料監察所報告,交由市獸監所做出處理。

  4、檢測結果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的處理

  對經檢測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應予以無害化處理,不準屠宰、銷售,也不準讓畜主自行拉走,確保不合格的生豬及其產品不流入市場。對抽檢不合格的同群豬(來自同一個養殖場)也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在處理前,應提醒畜主可提出對同群豬進行全面檢測的請求,但有關費用由畜主承擔;檢測合格的可予以屠宰,檢測不合格的要進行無害化處理。無害化處理可在農林水辦和獸醫站人員監督下,由畜主自行進行,也可由畜主委托獸醫站代為處理,但畜主應簽立書面委托處理書。若畜主既不同意自行處理又不同意委托處理時,由農林水辦和獸醫站2名以上執法人員依官方取樣程序取樣后,交由市獸醫飼料監察所對豬只進行強行無害化處理。

  (二)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任務和要求

  1、基本任務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任務:

  加強對蔬菜生產基地檢測數量,確保本地生產蔬菜的安全;加強對全鎮轄區內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有經營蔬菜水果的超市等的抽檢力度,杜絕不合格蔬菜、水果流入市場,走入餐桌;加強對全鎮轄區內的重點酒樓(昌明、天天漁村、怡香閣、怡香食府等),以及機關單位、中小學校、幼兒園開辦的飯堂所購買的蔬菜進行抽檢,對抽檢不合格的應將結果抄送被抽檢單位的主管部門。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的任務:

  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樣本數每單位每月不少于250個,全年不少于3000個。

  2、工作職責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主要工作職責:

  負責對全鎮范圍內蔬菜生產基地蔬菜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測,對檢測不合格樣品要發出延期上市通知,追查用藥情況,對生產者進行宣傳教育,并監督整改。

  負責全鎮范圍內蔬菜生產者安全生產宣傳指導及監督,確保不出現因食用殘留農藥蔬菜中毒事件。

  檢測結果要及時存檔,按時報送檢測報表。

  每月一次到全鎮范圍內銷售農藥的農藥店檢查,如有發現銷售違禁農藥、假冒農藥、過期農藥,馬上通知鎮農林水辦及有關部門處理。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農藥殘留檢測室(點)的工作職責:

  對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一律不準進入市場銷售,應自行銷毀,該單位負責人要馬上將不合格的蔬菜或水果的貨主(或種植者)的姓名、來源地、數量報告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

  3、檢測結果的報送

  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每日將檢測結果通過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控信息系統上報市農檢所。其中,蔬菜使用RP410聯機檢測的,檢測結果實時上傳;使用PR3000、酶標儀等儀器進行檢測的,應在當天下午15時前通過檢測監控信息系統完成數據錄入并上傳至市農檢所。

  經營農產品的農貿市場、超市的檢測室應在每天上午12時前,將當天的檢測結果傳真或電郵至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辦公室。

  4、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來源的追查及處理

  本鎮大田檢測含有禁用農藥的蔬菜、水果,必須進行銷毀處理;對檢測出農藥殘留量超標的蔬菜、水果,要發出延期上市的通知,并實施跟蹤檢查。

  農批市場、農貿市場、超市檢測出農藥殘留量超標的蔬菜、水果,各檢測單位應當場予以銷毀,所有銷毀費用由貨主承擔同時各檢測單位要追問貨主本批次蔬菜水果的產地來源,并報告鎮獸醫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

  鎮獸醫站(副)站長將檢測不合格的蔬菜、水果的產地來源報告農林水辦。產地屬本鎮的,由農林水辦會同鎮農產品檢測組按第一款處理,產地屬本鎮以外地區的,由農林水辦報告市農業局,交由市農業局處理。

  四、工作要求

  1、為確保檢測結果的科學性、客觀性和可比性,各檢測單位應按照有關抽樣程序和檢測標準嚴格開展檢測工作,抽樣地點及品種應具代表性,采樣地點、采樣時間應相對固定,采樣品種及數量應相對穩定。

  2、被確定的抽樣單位不得拒絕抽樣,否則其產品視同不合格產品處理。

  3、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組應逐步推行使用酶標儀等檢測容量大、準確度更高的檢測設備,進一步完善檢測手段,提高檢測效能。同時,要注意加強對各類檢測設備和儀器的維護,按規定做好儀器檢定工作,確保檢測結果準確。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實施方案 篇14

  一、考核內容

  (一)農藥管理兩項制度推行情況;

  (二)瓜菜果食用菌標準化基地建設情況;

  (三)鄉鎮監管機構建設情況;

  (四)整治行動和農資打假情況;

  (五)質檢機構建設情況;

  (六)例行監測農殘超標情況;

  (七)縣區開展例行監測和監督抽查情況;

  (八)培訓與服務情況;

  (九)突發事件與應急處置情況;

  (十)信息交流情況;

  (十一)日常工作情況;

  (十二)工作亮點情況。

  二、考核辦法與步驟

  采取日常考察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一)日常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貫徹落實市局工作部署、上報有關材料、參加會議及學習培訓、配合省、市兩級監測抽樣等情況。

  (二)年終考核(分兩步進行)。

  第一步:10月10日到11月10日。縣區自查,對鄉鎮(辦)進行考核。各縣區將涉及考核內容的有關資料(如農藥監管制度、新建基地、編委批文、監測計劃及報告、質檢機構認證證書復印件、農藥選購使用明白紙、簡明技術規程或標準化生產技術手冊、簽收記錄檔案等)進行匯集歸檔,以備市考核組查閱。

  第二步:11月10日到11月30日。市局組成考核組對縣區進行考核。考核組先聽取縣局的全面匯報,然后查閱相關資料,最后到鄉鎮(辦)進行實地查看。查看的鄉鎮(辦)由市局在考核前抽簽確定,原則上不超過鄉鎮(辦)總數的30%。實地查看的重點主要包括“兩項制度”的'登記備案、基地建設、監管機構建設、檢測開展情況、培訓與服務指導情況等。

  (三)計分辦法

  總分200分,按量化考核表中規定的考核方法和評分標準進行打分。量化考核表的得分即為縣區年終分數。

  三、考核結果處理

  考核結束后,由市局通報縣區年終分數。

  四、幾點要求

  (一)各縣區要認真進行自查,如實準備相關考核資料,嚴禁弄虛作假,一旦發現,將給予通報批評。

  (二)市考核組要客觀公正,認真負責,仔細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實地考察有關現場,嚴格按標準要求打分。考核結束要按考核內容逐條寫出考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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