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車輛管理方案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車輛管理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管理方案1
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為了做好車位安排工作,在廣泛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經馮莊社區、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議,確定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方案如下:
一、車位確定的方法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二、車輛日常管理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三、附則
1、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于車輛進入小區后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公安部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余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車輛管理方案2
一、《規定》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遼寧省城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機動車停放管理。以下三種情況不適用該《規定》:
1、非住宅用途,如寫字樓、商場等地下及周邊范圍內機動車停放;
2、沒有物業公司管理服務的區域;
3、非機動車輛的管理,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
二、為小區業主提供停車位成為有關單位的義務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但隨著小區私家車不斷增多,規劃用于停車的車位逐漸不能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停車難困擾著業主和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為解決這一難題,《規定》第三、四明確了公安機關有協助指導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區周邊為小區業主設立臨時、夜間機動車車輛停車位的'義務,由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
三、《住宅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約》是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的依據。
該《管理規約》不同于物業服務合同,是由建設單位或業主大會依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制定的,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管理,委托費用由需要停車位的業主承擔。
四、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有如下義務:
1、安排一定數量的車輛管理員。車輛管理員應盡職盡責,做好巡視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禁擅自離崗;文明執勤、熱情服務,及時指揮車輛停放,維持車輛停放秩序。
2、畫明專用停車位的停車線,保持道路通暢,場地清潔衛生。指揮專用停車位的機動車輛在指定的車位停放。
3、指揮無專用停車位的業主及外來人員在臨時停車位停放車輛。
4、指揮車輛在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停放,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障礙。
5、嚴禁指揮將車輛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視過程中發現業主有亂停亂放行為時,物業服務企業及管理員要及時勸阻。對勸阻無效的,要立即向業主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五、小區車主義務
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主有要愛護停車位內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訊等一切專用設備和公用設施的義務。不慎損壞時需按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車輛管理方案3
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提高車輛使用率,節約行政用車費的支出,確保節能監察工作需要,制定本辦法:
一、車輛使用管理和調度原則
1、綜合管理室負責中心機動車輛的調度、安全、維修、油料的管理等工作。
2、綜合管理室統一保管中心日常用車的鑰匙。各室需要用車,應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除外)通過電話向綜管室報請。綜管室以工作重要性、路程情況統一調配。用車完畢后,及時歸還車鑰匙。如不能及時歸還,須向綜管室說明情況。
3、公車原則上不出借給個人私用。因特殊情況或遇有突發事情等確需私人用車時,可填寫《車輛使用申報單》向綜管室進行申請,在保證公務用車的情況下,由綜管室向中心主任報批后方可使用。
4、車輛調用按室用車服從中心領導(辦公)用車和辦案工作用車;一般工作用車服從重要突發性工作用車;外單位借車服從本單位工作用車的要求進行安排。
5、法定工作日期間,正常工作用車的調派由綜管室按本規定負責調配。法定節假日和工作時間以外用車必須經中心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則,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部負擔。
二、車輛保養和維修
1、中心明確車輛管理人員,該同志要保養好車輛,做到每日上下班時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使車輛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并保持車容整潔。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調整、清潔、小修由管理員負責,修車和結算按委辦公室規定辦理。
2、按照“合理支出,節約費用”的原則機動車維修實行申報制,車輛管理員在維修前應如實填寫《車輛修理報告單》,交綜管室主任審核并經中心主任同意后,報委辦公室后,到定點廠維修。維修后管理員應試車驗收,合格后方可給修理廠簽字,并及時將本次修理費金額告知綜合管理室。未經批準擅自修理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
3、車輛出廠維修中,如需增加修理項目,提高修理級別,必須先請示,經綜管室主任報中心主任批準并商委辦公室后,方可調整修理方案。
4、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購買車輛配件、裝飾、配套等用品。
5、對車輛修理費用結算的審批,按中心主任和委主管主任簽字后再由委主要領導會簽的程序辦理。
6、公車加油,必須使用加油卡加油,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必須事先用電話(或面請)向綜合室報請。
三、車輛保管與停放
1、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將車輛開回家過夜,如發生車輛因私自開回家過夜而發生被盜、火災、損失等事故或被上級機關通報,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2.確因工作需要,車輛需開回家過夜的,必須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確保安全不出差錯。
四、其他
1、不得無證和酒后駕駛車輛,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負。
2、未經批準,擅自駕駛車輛,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負。
3、要文明駕駛車輛,對人為的損壞車輛要追究經濟責任。
4、本規定解釋權歸綜合管理室,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管理方案4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車輛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種車輛,確保車輛的正常、良好運行,保證車輛及時、可靠的進行保養和維修,特制定本制度。
二、車輛明細
1、浙A3S712(五菱)
2、浙A39721(金杯)
3、浙A5B571(金龍)
4、浙A08E61(大霸王)
5、浙AJ5W60(森雅)
三、車輛用途
略
四、車輛使用管理
1、所有車輛管理和調度權歸綜合保障部。
2、公司車輛任何人不得私自對外出租和出借,如有特殊需要,需有總經理簽名。
3、商務車僅用于公司公務和接送客戶等用途,由專人負責駕駛和定期保養。
4、貨車浙A3S712(五菱)用于公司貨物收發專用,暫定經營部使用,由經營部指派專人負責駕駛和定期保養。浙A39721(金杯)為輔助使用,經營部需要用該車時,需向綜合保障部提前一天申請用車,并填寫《用車申請單》,由綜合保障部負責調配。
5、技術制造部用車暫定浙A39721(金杯),由技術制造部指派專人負責駕駛和定期保養。因該車為多用途,故須在每天16:30分前到達公司做員工班車使用,如該車臨時有他用,由綜合保障部負責調配。
6、浙A39721(金杯)為多人使用,出車時還應填寫隨車的《出車日志》。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7、公司班車用于接送公司員工上、下班,僅限本公司員工乘坐,由專人負責駕駛和定期保養。班車發車時間:早晨7:15,下午16:35。
8、班車實行定時、定點、定人乘坐。由綜合保障部根據員工分布、道路狀況等確定行車線路、停靠點及停靠時間,未經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停靠時間,不得改變或增減停靠點;需乘班車的員工應事先提出申請,經綜合保障部同意后,方可乘坐。
9、員工乘坐班車時,應聽從司機的指揮,嚴禁超載。
10、所有車輛的相關證件應隨車攜帶,駕駛員出車前應檢查隨車文件是否齊全,使用時應保障所有車輛車內設施的完好無損。
11、各部門需要使用車輛時,應至少提前半天填寫《用車申請單》(緊急事務除外),經部門領導核準后交綜合保障部調派,無《用車申請單》的,綜合保障部有權拒絕派車。
12、公司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公務無關的人員或物品。行車前應注意安全檢查,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
13、總經理批準同意的非公派用車,申請人應負擔使用里程的油資,使用完畢后,申請人應盡快將車鑰匙及相關行車證件交還綜合保障部。
14、車輛駛回公司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因工作需要,車輛停放在公司以外地方的,使用人應確保車輛的停放安全。
五、車輛加油、及油耗管理
1、公司所有車輛統一使用加油卡加油,一車一卡,隨車攜帶。如遇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時,須報綜合保障部批準。
2、綜合保障部負責對各車輛用油情況進行統計、核算油耗、油卡充值。
3、駕駛員加油時如發現油卡內余額不足500元時,應及時向綜合保障部說明。
六、車輛保養、維修管理
1、駕駛員應做好車輛日常檢查、保養及維護工作,出車時應檢查車輛各種儀表、車胎氣壓、行車證是否完好,齊全。并保證車內、外的清潔。
2、公司車輛實行定點保養和維修,由公司指定。
3、駕駛員須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時對車輛進行保養。當車輛行駛達到5000KM時,由駕駛員提出申請,于次日開往公司指定的保養點進行保養。
4、在行駛過程中發現故障,駕駛員應及時檢查,查明原因并判斷故障嚴重程度和對行駛安全的影響程度,主動排除故障。如駕駛員無法排除車輛故障,須將故障及時向綜合保障部進行匯報,經同意后可前往公司指定的維修點或就近的維修點進行維修。
5、車輛維修或保養后,如有配件或耗材更換時,需將更換清單帶回交綜合保障部。
七、車輛投保、年檢、違章管理
1、綜合保障部應根據車輛購置日期、投保情況、使用范圍,及時辦理車輛保險,保證車輛保險的接續及投保的險種的合理、有效。
2、綜合保障部應根據車輛登記日期,按時安排駕駛員進行車輛年檢。
3、如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第一時間聯系交警進行事故處理,并連系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事故鑒定,出具鑒定報告,并報公司綜合保障部。
4、駕駛員在事故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到保險公司辦理理賠相關事宜。綜合保障部對事故進行全程跟蹤。
5、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違章現象發生。如因駕駛員個人原因造成的車輛違章罰款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如因公務造成的違章罰款,由公司承擔違章罰款。
八、附件:
1、用車申請單
2、出車日志
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最終解釋權歸綜合保障部。
【最新車輛管理方案】相關文章:
1.車輛管理方案
2.物業車輛管理方案
3.車輛管理方案范文
4.小區車輛管理方案
8.車輛運行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