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員工工資薪酬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么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生產員工工資薪酬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產員工工資薪酬方案1
**公司員工的薪酬調整采取整體調整(普調)和個別調整(業績調薪、能力調薪、崗位異動調薪)相結合的原則予以實施。
薪酬調整時,員工所在部門提供需調整薪酬人員的工作業績報告、調整依據說明及調整建議,交人文中心核實,由人文中心根據制度規定審核調整幅度,報人文中心副總裁審核,并報**公司人力資源委員會批準,批準后人文中心將結果反饋給相關部門及人員。
1.整體調整
為了體現員工與**公司共同成長的發展思路,保證企業發展的成果惠及所有員工,公司根據國家政策、行業的薪酬變化水平、消費物價指數變化,結合公司發展戰略、公司整體人工成本及公司經濟效益,由人文中心核算出薪酬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決策委員會審批。整體調薪主要是在保持薪級不變的情況下,調整員工薪酬在帶寬中的位置,以對員工進行激勵。也可根據公司需要對福利或者津貼進行調整。
公司制定戰略規劃,明確回款、凈利潤等完成目標,根據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崗位薪酬整體調整,原則上調整周期應在一年以上。
具體可參照如下公式予以調整:
調整幅度=CPI *80%+回款增長率*10%+凈利潤增長率*10%年度薪酬調整比例上限為10%,下限為-5%。
2.業績調薪
公司在每年3月份左右根據上年度業績評價結果對員工崗位薪酬進行調整,具體規則如下:
年度綜合業績評價等級為“優秀”的員工,在本人所在薪級中上調20%; 年度綜合業績評價等級為“良好”的員工,在本人所在薪級中上調10%; 年度綜合業績評價等級為“合格”的員工,其薪酬保持不變;年度綜合業績評價等級為“不合格”的員工,在本人所在薪級中下調10%;員工年度業績調薪,不能超出其所在薪級的最大值;員工因年度業績不佳而導致降薪,可以低于所在薪級的最小值。
3.能力調薪
每年能力等級評定結束后,公司根據員工能力等級評定結果,對員工的薪酬進行調整。原則上可以根據員工的能力高低進行員工薪級調整,每次調整幅度為20%至50%,一年內能力調薪次數不超過一次。
4.崗位異動調薪
崗位異動調薪屬于個別崗位的薪酬調整工作,崗位異動調薪本身體現了“換崗換薪”的基本工作原則,根據新崗位的等級確定薪酬。
新設立崗位調薪。如果新調入的崗位是新設立的崗位,則根據新設崗位的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要求同其他崗位進行比較,以最接近的崗位的薪酬級別作為該崗位的薪酬級別。
崗位晉升調薪。員工崗位晉升,試用期內工資不變,試用期結束后,如果綜合評價為“合格”且順利轉正,原則上納入新崗位所在薪級。原則上,員工崗位晉升的薪酬調整幅度建議為30%,調整后的員工薪酬不能低于新崗位所在薪級的最低值,但員工單次薪酬調整幅度不應超過50%。如果單次調整還沒有達到所在薪級的最低值,6個月后可進行2次調整,以此類推。
崗位降級調薪。員工因個人績效表現不佳而降職(不適合公司發展需要),則薪酬降到新崗位所在薪級后,其薪酬不能超過所在薪級的50分位;員工平時表現良好,但因工作上出現重大失誤而導致降職,則薪酬在降低后薪級中不能超出75分位;公司因業務需要,必要時將優秀員工轉調至薪級較低的崗位,該員工將保持原薪級,一切調薪及有關事宜均依原等級薪資。因競聘落選而導致離職原崗位的員工,在等待重新安排崗位期間,其薪酬維持不變,調整崗位后,如果新崗位的薪級降低,則薪酬在降低后薪級中不能超出75分位。
崗位輪換調薪。優秀員工因公司業務需要,調至同薪級崗位時,該員工將維持原薪酬水平。
職責變化調薪。如果崗位職責發生較大變化,則由人文中心和用人部門共同對崗位進行重新評價,根據職責變化重新對其薪酬進行調整,調整幅度不超過30%。
臨時調崗調薪。因工作需要調崗的員工如果在6個月內(含)恢復原崗位,則該員工維持原薪酬水平,調崗超過6個月時需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5.調整注意事項
以上薪酬變化由人文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商討后提出建議,經人文中心副總裁審核,總裁批準后次月1日起執行。
整體調薪、業績調薪、能力調薪于下年度年初統一實施,崗位異動調薪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執行,但員工不得在6個月內連續調薪,如遇到該情況,則第二次調薪時間順延。
如果員工工資已經處于薪級最高值,且年度業績評價為“優秀”或者“良好”的,若崗位具有升級通道且也滿足任職條件,可晉升薪級并調薪;崗位無通道或本人不具備通道崗位升級條件的一律不晉升,且薪酬維持不變。
如果員工工資已經處于薪級最低值的,且年度業績評價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應作試崗處理。一般試崗期為三個月,期滿業績評價合格的,定原薪級初檔;不合格的,按經培訓仍不合格的處理辦法解除勞動合同。
人文中心可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和有重大違紀行為的員工提出薪酬特別調整建議,經**公司人力資源決策委員會審議批準后執行。
生產員工工資薪酬方案2
一、引言
在市場經濟環境中,勞動者通過轉讓勞動力的使用價值來實現其交換價值。因此,勞動力作為一種商品,薪酬是其交換價值―即“價格”的體現。而商品的價格通常由其供求關系決定,這意味著勞動者的薪酬首先由勞動力市場的供求情況決定。
除了作為勞動力的供給者,勞動者的另一身份是“社會人”,社會人的“需求”一直是一個重要的社會科學研究課題,1943年,美國心理學家Abraham H. Maslow(1908-1970)通過對人的行為和心理的系統研究,建立了一個從生存、安全、社交、尊重到自我實現的需求模型,即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勞動者為了滿足這些生存和發展的需求,就必須獲取足夠的勞動力交換價值,這對勞動力的價格將產生一定水平上的要求,因此,勞動者的需求是勞動力價格的重要影響因素。
而且,供求關系和勞動者的需求之間存在著相互影響,當供求關系不緊張,勞動力市場供大于求,勞動者處于“競爭上崗”的地位時,勞動者的需求首先是滿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其他更高層次的需求會被暫時壓縮甚至放棄;而反之,當供求關系緊張,勞動力市場供小于求時,勞動者處于“待價而沽”的地位,這意味著勞動者的基本生存需求將很容易得到滿足,此時,勞動者將提出更多的安全、社交甚至更高層次的需求。因此,勞動力的價格,即勞動者的報酬,實際上意味著在供求關系和人的需求的相互博弈中尋求著合理的平衡。
二、生產工人的供求關系和需求研究
1.從“民工潮”到“用工荒”
上世紀80年代,隨著國家經濟改革措施的推進和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的頒布,大量農民工進入東南沿海等經濟相對較發達的大城市務工,當時農民工的這種進城務工風潮被稱為“民工潮”,從市場供求關系來看,民工潮意味著大量的勞動力進入市場,供求關系處于供大于求的狀態,豐富的勞動力供給企業的發展壯大提供了強有力的幫助,給城市的經濟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20xx年以來。我國沿海地區逐漸產生用工荒現象,20xx年7月15日《南方周末》報道《中國國情重大變化:遭遇20年來首次“民工荒”》,文章介紹,20xx年春節后福建省晉江市工業企業開工率80%-85%,其中陶瓷行業的開工率不足50%,珠三角加工制造類企業的工人缺口20xx年高達200萬人;而長沙3月份以來進城做保姆的農村婦女減少了70%……。此后十年間,“用工荒”現象愈演愈烈,在歷年的春節前后表現尤為激烈,且用工荒的現象逐漸從沿海地區向內地擴大,缺工類型也在逐步多樣化。
20xx年,根據經濟觀察網2月28日《劉福垣:用工荒是很正常的》文章報道: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調查,廣州今年節后用工缺口將達12.33萬人。而中部城市武漢市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據武漢市人社局調查統計測算,今年武漢企業缺工9萬到11萬人,比去年增加1萬到2萬人。而參考人社部網站7月17日發布的《20xx年第二季度部分城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市場供求狀況分析》發布的部分城市崗位需求和求職排行榜數據(表一),用工荒的嚴峻形勢可見一斑。
而在愈演愈烈的用工荒現象中,技工荒的矛盾尤為突出,國際勞動組織的研究成果顯示,目前發達國家技術工人構成中,高級技工以上者已占35%以上,中級占50%,初級占15%。相比之下,2010年底我國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額比例僅為25.6%,與發達國家的水平相比還有明顯距離。高技能人才的短缺已經是國內各行業、各地區普遍存在的現象,例如,2010年,蘇州市全市技術工人初、中、高級比例為36:56:8,與制造業發達國家高技能人才比例相去甚遠。而有關調查顯示,今后兩三年中,北京市的技能人才缺口總量達60萬人,其中,高級技工、技師、高級技師的缺口約為13萬人,產業發展與升級受到制約。
用工荒、技工荒的形成有經濟發展、政策導向、勞動者結構變化和需求變化等多種因素,但其直接導致的一個結果是使得地區和企業不斷提高勞動者的薪酬福利水平,盡可能的吸引和穩定勞動者,緩解用工缺口。
2.“新生代”勞動者的顯著變化
勞動者結構變化和需求變化是催生用工荒的一個重要原因。當前構成勞動者主體的16歲-30歲的人群,主要出生在上世紀80年代、90年代,他們成為當今的“新生代”勞動者,他們在社會特征上與上一代勞動者(上世紀60-70年代)有著明顯不同。
(1)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自1985年提出9年義務制教育以來,從1990年到2010年,我國勞動人口以小學文化程度為主體提升為以初中文化程度為主體,據有關統計資料,1990年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勞動人口總規模為8400萬人,僅占勞動人口總數的13%;而20xx年同口徑人口總規模達到1億8000萬人,占勞動人口總數的24%。[2]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使新生代勞動者的基本素質有所提高,同時,這也使得新生代勞動者提高了對外界的感知程度,產生了更多的社會渴求和個人意識。
(2)就業動機發生顯著變化。隨著社會經濟和政治條件的持續改善,大量的新生代勞動者就業動機不再是家庭生計,而是個人在城市中的生存與發展。家庭經濟的持續改善,使新生代勞動者不必承擔過多的維持生計和養家糊口的壓力。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城市的快速發展、網絡生活的飛速進步、以及對傳統的農業技能的不熟練,都使得使新生代勞動者更加傾向在城市中能夠獲得穩定的生存、持續的發展和更多的個人成就。
生產員工工資薪酬方案3
一、工資薪金的節稅技巧
1.充分發揮免稅項目和免征額的稅收擋板作用
非特定行業工資薪金按月計稅,因此,在員工年度應付工資總額大于等于年度免稅項目和免征額的情況下,每月的應付工資,應當大于等于當月的免稅項目和免征額合計,確保稅收擋板的充分利用。
2.均衡每月的工資薪金,盡量避免超額稅的發生
非特定行業工資薪金按月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并按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稅,一旦納稅年度內各月工資薪金出現較大波動,極易發生超額累進稅而增加員工稅收負擔。在年度薪酬水平一定的情況下,撇開年終獎因素,若能通過合理的薪酬管理,均衡員工每個月的薪酬,可以分享到類似特定行業的稅收優惠政策,達到節稅目的。
3.取利舍弊,合理安排年終獎的發放
是否發放年終獎,應當發放多少年終獎,從節稅視角看,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不影響稅收擋板作用原則。也就是說,只有當員工年度應付工資超過年度免稅項目和免征額合計時,才可以考慮年終獎的發放,并且發放年終獎之后,每月的應付工資仍然要求大于等于免稅項目及免征額的合計金額。
(2)規避年終獎臨界點盲區原則。年終獎特定的計稅方法,其稅率確定和稅額計算存在明顯的數學缺陷,致使“餡餅”與“陷阱”并存。若使用得當,可以大大減輕員工的稅收負擔,但若使用不當而掉入納稅陷阱,反而會變成得不償失的“冤大頭”。“餡餅”:一是非特定行員工年終獎可以單獨作為1個月的工資薪金計稅,從而減少了年度內正常工資薪金的稅基,甚至還可以傳導降低工資的適用稅率;二是年終獎適用的稅率,可以按除以12的商數確定,從而大大降低了適用稅率,規避“超額稅”的發生。“陷阱”:由于年終獎在計稅時,少了11個速算扣除數,導致年終獎臨界點盲區的產生,如表1所示。一旦突破某個臨界點稅率發放獎金,會大大增加稅款,在盲區內,多發的獎金抵不上增加的稅額。要使每分錢年終獎都擲地有聲,必須避開盲區,并按照極值點發放年終獎.
(3)合理選擇年終獎臨界點原則。按臨界點發放年終獎,雖然可以使得每分錢的年終獎得到最大的稅后收益,但每個員工的薪酬水平不同,究竟應當按哪個臨界點發放年終獎,最大限度地節稅,則必須依靠納稅無差別點才能作出正確的選擇。筆者通過建立納稅無差別點模型,結合逐次測試法,得出4個年終獎納稅無差別點.利用納稅無差別點節稅的方法如下:①當員工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8000-83550元范圍時,按18000元發放年終獎;②當員工年應納稅所得額在83550-519000元范圍時,按54000元發放年終獎;③當員工年應納稅所得額在519000-627000元范圍時,按108000元發放年終獎;④當員工年應納稅所得額在627000-1452500元范圍時,按420000元發放年終獎;⑤當員工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452500元時,按660000元發放年終獎;⑥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452500元之后,無法再找到納稅無差別點,說明無論年應納稅所得額有多高,按960000元及以上發放年終獎,其最大節稅額依然低于按660000元發放年終獎的節稅額,按660000元發放年終獎,已到達節稅極限。
二、薪酬方案的實證分析
1.薪酬計劃實施方案
某事業單位員工的薪酬主要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崗位津貼、補貼和獎金構成.說明:①12月份的應付工資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9846元;②免稅項目1-9月包括醫療保險、通訊補貼、住房公積金;10-12月份增加養老保險金;③其他扣款1月份包括失業保險金12元、工會費7.6元;2-9月份只包括工會費;10-12月份包括工會費7.6和職業年金408.74元;④各月應納稅所得額=應付工資-免稅項目-3500元
2.薪酬方案執行情況分析
(1)12月份發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9846元被并入當月工資計稅,沒有采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特定的節稅方法,多納稅款1771.61元;
(2)1月份的失業保險金12元、10-12月份每月的職業年金408.74元,沒有在稅前扣除。稅法規定,職工失業保險費可在稅前扣除;由個人負擔,在工資薪金中扣發的職業年金,根據財稅[2013]103號,不超過崗位工資與薪級工資兩項之和的4%部分,準予在稅前扣除。由于稅基計算錯誤,導致相應月份分別增加稅款3元、40.87元、69.86元、102.19元;
(3)9月份發生稅款計算錯誤,導致多納稅款195.6元;
(4)由于沒有均衡各月份的工資薪金,導致大量“超額稅”的發生;
(5)若該單位在實施員工薪酬方案前,能增強責任意識和節稅意識,避免錯漏,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可以大幅減少稅款支出,提高員工的實際薪酬水平。比如在本方案中,首先正確計算出年應納稅所得額69999.94元,再比照納稅無差別點安排全年一次性獎金18000元,并按國稅發[2005]9號規定方法計稅,剩余部分平均到每個月(69999.94-18000)÷12=4333.33元,計算出全年最低稅額合計為4479.99元,可比實際節約稅款支出4353.8元,降低稅負49.29%。
三、嵌入節稅目標的員工薪酬方案設計
1.薪酬方案嵌入節稅目標的前提
(1)要協調好單位與員工的目標沖突。比如,為了激勵員工,單位往往會根據自身目標需要確定員工的薪酬結構,采用按勞計酬方式發放工資、季度獎、半年獎、津貼等,導致員工不同月份的工資跌宕起伏,產生諸多“超額稅”;再如在員工薪酬水平很低,本來無需納稅的情況下,要面子不要里子,不切實際安排發放年終獎,造成無端納稅。而員工雖然追求與自身價值相適應的薪酬待遇,但更關注單位是否真正能為自己著想,設法為自己最大限度地節稅。
(2)要樹立高度的服務意識。節稅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牽涉面廣,工作量大,運用不當還會有一定的風險。要讓員工薪酬計劃嵌入節稅目標,不但要求單位人事、財會部門人員精通稅收法律法規,更需要其具有高度的服務意識。
(3)要具有靈活的薪酬管理制度。非特定行業工資薪金按月計算納稅,避免“超額稅”最好的方法就是盡可能根據每個員工的預計薪酬水平,先確定年終獎發放金額,剩余部分再設法均衡到每個月工資。要均衡每月工資,需要有靈活的薪酬管理制度作支撐。
2.嵌入節稅目標的薪酬方案設計思路
(1)準確預計員工的薪酬水平。單位人事部門,可以根據行業薪酬平均水平,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薪酬計劃。在此基礎上,根據員工所從事的崗位性質、能力大小、價值高低,制定計酬標準,并量化落實到每一個員工,確定其計劃年度的薪酬水平;也可以根據上年度的薪酬執行情況,結合員工成長與薪酬增長因素,準確預計員工年薪。
(2)合理設計員工的薪酬結構。不同層級的員工薪酬水平不同,實踐中需要根據每個員工的實際情況設計個性化薪酬方案。在薪酬結構中,三險一金、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免征額等項目具有剛性,可以根據相應的法規計算單列,再根據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大小,嵌入節稅目標,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按哪個臨界點發放年終獎、以及年終獎后的日常工資金額。
(3)建立員工薪酬管理臺賬。靈活薪酬管理制度的組織與實施,是一項極具挑戰性的工作,需要單位內部人事、財會、部門、個人全方位的協調與配合。在員工薪酬計劃的日常管理中,負責制定計劃的人事部門,需要將每個員工的具體計劃下發到員工所在的部門,由所在部門為員工建立薪酬管理臺賬,平時如實計算、記錄員工實際工作業績,1-11月份暫按薪酬計劃確定的水平均衡上報給人事、財會部門計發工資,12月份再根據員工薪酬管理臺賬的實際情況調整工資金額。若薪酬計劃與管理臺賬出入較大,也可以將調整額一并計入全年一次性獎金。但必須注意,將調整額計入年終獎的方法,只適用于計入調整額后年終獎金額仍然不超過18000元的特殊情況。為了避免因差額調整誤入年終獎納稅臨界點陷阱或違背納稅無差別點節稅原則,在尊重員工意愿的情況下,可將本年度調整額遞延到下一年度的薪酬計劃合并執行。
生產員工工資薪酬方案4
當今在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下,對企業核心員工的激勵有利于企業更好的生存和發展。核心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人力資源,他們從事著企業的核心業務,為其創造了巨大的收益和利潤。薪酬激勵不僅是一種物質激勵,它更加考慮到了員工成就感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傳統的薪酬結構已經不能適應企業組織的發展,導致核心員工的大量流失,積極地改善核心員工的薪酬激勵機制已經迫在眉睫。
一、核心員工與薪酬
所謂核心員工,指任職于企業的重要崗位,控制企業的關鍵資源,掌握企業的關鍵技能,從事企業的核心業務,對企業經營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高價值員工。企業的核心員工往往是勞動力市場供不應求的人才,如企業高層管理者、高級技術人員或者是優秀的銷售人員等等。
薪酬是指員工從企業中獲得的一切物質的和非物質的收益,它可以分為直接薪酬和間接薪酬兩大類,直接薪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間接薪酬包括各種福利、社會保障、精神報酬和發展機會。薪酬激勵既能滿足員工的生理需要,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員工的成就感,達到精神激勵的作用。巧妙地運用薪酬激勵,不僅可以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而且可以吸引外來人才。
二、目前企業核心員工薪酬激勵現狀和問題
企業長足發展依靠的就是核心員工,對于核心員工的合理需求企業應當盡量滿足。但是通過調查發現,核心員工的流動率是相當高的,這種現象的出現與企業的薪酬激勵機制不合理是息息相關的。目前企業核心員工薪酬激勵現狀不容樂觀,問題層出不窮。
薪酬文化缺失、錯誤觀念橫行。現在的企業還沒有把薪酬當作是一種文化來對待,即使有較少的企業意識到了薪酬文化的重要性,也只不過是在建設的初期。“薪酬即工資”的觀念仍舊存在于很多人的大腦當中,這種錯誤的觀念使得企業的管理者認為付出多少勞動就應該得到多少報酬,根本不顧及對員工的激勵。
薪酬結構缺少激勵要素。大公司的薪酬結構包括了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福利、津貼和獎金等,在這樣的薪酬結構中,固定薪酬占的比重較高,這與員工對企業所做的貢獻沒有特別大的聯系;浮動薪酬的比例又較小,它與員工的績效是直接相連的。所以現在企業的薪酬結構無疑會挫敗核心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影響核心員工價值的發揮。
缺乏長效激勵。核心員工的研究或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常常需要若干年以后才能顯示出來,由于企業缺乏長效激勵措施,導致了核心員工也只是注重眼前的'利益,置企業長期發展于不顧。現代企業的薪酬激勵主要是依靠獎金和績效工資,較少使用資本要素、管理要素和技術要素等要素參與分配的方式。
績效考核不完善。薪酬激勵的基礎應當是績效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行薪酬分配。現在的管理者對績效管理理念認識不夠,沒有制定切實可行的績效考核體系并積極實施。企業中的核心員工不僅包括銷售人員,還包括了高層管理者和高級技術人員等,這些人員的績效應當如何來考核才能體現其價值,體現公平性原則,企業卻考慮得很少。
忽視精神激勵。核心員工是企業的高薪人群,物質激勵的效果已經明顯下降,他們希望有更好的精神生活,這時候企業往往不能兼顧。管理者不能片面地理解薪酬的價值,其實它是一種強有力的精神激勵,其中涵蓋了職業規劃、未來的發展空間以及學習培訓的機會等等,將其好好利用,會收到雙方面激勵的效果。
這些問題的出現最主要的原因是錯誤的薪酬觀念的導向性。過去,管理者為激勵工作優秀的員工而給予更多的晉升機會,而不管他的能力是否與崗位相匹配。這樣的激勵措施帶給核心員工一種信號――要想獲得更多的薪金報酬,唯有不斷地“往上爬”,而不管實際的績效,薪酬的激勵效果蕩然無存,而且給其他員工一種不平等的感覺。績效薪酬的分配過多地考慮年資和等級,這樣的做法肯定會打擊新員工的工作熱情,影響他們的工作效率。
三、企業核心員工薪酬激勵機制改善
企業核心員工的重要性已經不言而喻,對他們的激勵影響著企業未來的發展,他們掌握著企業的關鍵技能,創造了企業80%的利潤,是企業不可或缺的人才,所以企業越來越重視他們的需求。
樹立正確的薪酬價值觀。企業文化是企業價值觀的重要體現,良好的企業文化為薪酬的合理運行提供了環境支持,建立一種以績效為導向的文化氛圍,使員工樹立一種與企業的發展目標一致的薪酬價值觀,只有這樣薪酬的激勵作用才會發揮效力。
采用動態的薪酬結構。動態薪酬的實質就是使員工的報酬與其貢獻率成正比,削減固定部分的比重,加大動態部分的報酬。這種動態薪酬是建立在完善的績效考核體系之上的,合理有效的績效可以為薪酬動態部分的確定提供有力的依據,而同級崗位之間則可以采用無等級的考核方法。
自助式薪酬。自助式薪酬是由美國學者約翰E特魯普曼提出的,是一種以員工為導向的薪酬體系結構,這種薪酬機制強調了員工的重要性和參與性,根據員工的需求和愛好制定合適的薪酬體系,讓員工自由地選擇各種薪酬組合,這樣會增強員工的積極性。自助式薪酬更加重視非現金部分的薪酬,例如晉升和發展的機會、員工價值的自我實現等,將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充分地結合起來。
利用“金手銬”,實施長效激勵。“金手銬”其實就是股權化薪酬,這種薪酬以股權分紅或者期權的方式實現,它將企業的利益與員工的利益結合在一起,讓核心員工更加重視企業未來的發展,而不僅僅是注重短期利益。股權激勵對于改善公司治理結構、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強市場競爭力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當然這是一種收益與風險并存的激勵手段,如果企業的效益不好,將會直接影響員工的薪酬高低。
核心員工是企業發展的支柱,企業應當秉承著以人為本的理念,合理設計薪酬激勵機制,以保證滿足核心員工的需求和價值,唯有如此,才能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使得員工與股東的權益得以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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