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總結 -總結
一、基本情況
十字路鄉位于平輿縣東北部,與上蔡、項城兩縣市接壤,距縣城28公里,全鄉耕地面積46134畝,轄8個行政村,
醫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總結
。2010年8個村委會:十字路村、石磙廟村、前盛村、曹莊村、王關廟村、中馬村、秦勝村、三麻村。
鄉域總人口39812人,是典型的農業鄉。截止XX年年12月31日,籌集資金35萬多元。
2010年參合農民門診看病11400人次,補償家庭帳戶金額323013.9元,每次人均補助28.34元。
2010年參合農民在十字路醫院住院出院1580人次,住院總費用932644.02元;合理費用912822.58元;共補償585696.51元;人均費用590.28元,人均補償費用370.69元,補償率62.8%;自費費用9821.44,自費率2.13%;藥品總費用211184.20元,藥品自費費用752.66元,藥品自費率0.00%;診療費用107076.08元,診療自費費用2711.68元,診療自費率3.00%。
二、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具體做法
(一)穩妥啟動,科學測算,積極推進。XX年十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我鄉開始籌備,鄉政府抽調專人對我鄉8個村的農民近3年來就醫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通過對其他縣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驗的學習和借鑒,結合本鄉實際情況,鄉黨委、政府進行了充分的討論和研究制定了適合本鄉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召開了由各村三大頭、醫療單位、鄉直各單位負責人等參加的動員會。會上,著重強調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重要性。會后全鄉8個村積極行動,按照鄉政府的部署,分階段進行了宣傳發動、登記造冊、資金收繳、填寫證書等工作,保證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XX年年1月1日正式啟動。
(二)健全組織機構,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鄉政府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協調指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任主任,黨委委員、紀檢委員任副主任,成員由鄉政府辦、財政所、民政所、衛生院等負責人組成。擬定、修改和完善農醫所各項制度;負責參與各村的組織、宣傳和動員工作,以提高參保率;財政部門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監督管理。
(三)廣宣傳,深動員,提高農民認知度
1、充分發揮電視媒體覆蓋面廣的優勢,利用兩個月的時間,每周播報合作醫療政策、進度、農民認知情況等新聞,并用字幕打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標語;在報銷現場解答農民疑點,起到了很好的宣傳發動效果。
2、各村利用廣播、標語、自制宣傳單等形式在各村進行宣傳動員。各村召開支部會、黨員會、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宣傳發動。在宣傳動員期間,農醫所及時向管理委員會匯報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度,反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動態。鄉政府多次召開各村主任匯報會,了解各村參保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給予解決、答復和協調,提高了我鄉的整體參保率。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全鄉迅速展開。
(四)啟動資金落實到位
1、縣鄉兩級合管工作人員熱情,周到解答農民提問,認真,負責給參合農民報銷,確保資金運轉的安全,真正做到蕙民,利民,解決農民的實際問題。
2、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由財政協助建立專用賬戶,保證做到專款專用。
(五)定期業務培訓,確保報銷暢通。XX年年至2010年,我鄉合管辦對8個村定點診所負責人進行了多次業務培訓和現場指點,
總結
《醫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總結》(http://salifelink.com)。完善各項政策,促進工作開展。(六)控制醫療費用,規范服務行為。為更好的配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順利實施,鄉合管辦制訂了本鄉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要求。與醫生進行業務交流,指點到位,把報銷藥物目錄及診療目錄給醫生發放下去,帶領醫務工作者學習新農合文件,按國家政策辦事,讓參合農民得到應得的補償。
三、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參保農民期望值較高
1、本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采用的是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農民對不予報銷部分思想準備不足,造成部分人員不理解。
2、為保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合理有效使用,本鄉患者住院實行定點醫療機構逐級轉診制,農民認為限制了自由選擇醫院的權利。
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原則是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保“大病(住院)”的同時,兼顧“小病(門診)”。部分農民抱怨門診看病不予報銷而體會不到報銷的優越性。對2010年50元起伏線的定價感到不滿。
(二)基層醫療衛生資源有待進一步激活
1、由于鄉衛生院醫療環境相對較差,技術水平受到一定制約,而農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不能滿足患者的就醫需求。
2、醫院的'網絡有時一天都上不上,鄉醫院合管工作人員太少,開會,報表時不在醫院,整理材料,錄入信息時人手不夠,電腦不夠,不能給出院患者及時補償,造成部分患者不理解,產生不滿情緒。
四、今后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安排
1、通過報銷實例,繼續加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力度和深度。讓農民清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針對大病而設,根本原則就是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2、完善《定點醫療機構服務管理規范》。加強醫療機構管理,改善鄉級醫療機構的就醫環境,及時有效的處理當地農民的常見病和多發病,用優質低廉的醫療服務使農民受益,不斷提高農民的滿意度。
3、總結經驗,分析數據,為明年工作的進一步完善打下基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政府“利為民所謀”的責任,黨和政府從來不曾放棄對農民健康的關注。我們將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使其真正成為黨和政府與農民的貼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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