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教師管理實施方案(通用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通常會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教師管理實施方案(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管理實施方案1
一、選調計劃及條件
(一)選調計劃
計劃公開選調150名農村小學教師到城區缺編小學任教(選調崗位附后)。
(二)選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違法違紀行為。
2、選調小學教師須系區農村正式在編教師,在農村任教5年以上;連續在小學崗位任教3年以上(由于中小學布局調整需要或因崗位需要,經區教育局批準形成中小學混崗的除外)且3年內年度考核合格,時間計算從6月30日前推;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6月1日-6月5日(雙休日正常報名)。
2、報名地點:區教育局前樓2樓。
3、報名所需資料:
報考人員憑鄉鎮中心小學證明(經中心校長簽字)到報名處初審,填寫《區公開選調小學教師報名表》和《區公開選調小學教師誠信承諾書》,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張,并進行現場采像。
4、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一經報名不得更改。
(二)筆試
1、筆試時間:6月18日。
2、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及分數設置:筆試以中師以上相應的專業課知識為主,設學科文化知識60分;教學能力、教材教法(對現行小學教材的理解和把握,教學設計,案例分析等)70分;教育政策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等20分;總分為150分。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過程中對考生進行錄像備查。
(三)考核及資格復查
筆試結束后,由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同類崗位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資格復查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學科文化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序;學科文化知識成績再相同的,按教學能力成績高低順序排序。資格復查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在報考同類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資格復查合格人員列為擬選調對象并進行公示。經公示后,因不合格人員而產生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五)選崗及調動
1、選崗:資格復查并公示合格的人員,按報考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選崗。
2、選崗后的選調人員,由區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已取得專業技術職務的,根據本校崗位設置情況,由新到崗單位依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予以聘用。
三、組織實施
區政府成立小學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局,負責日常事務。羅永偉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從區監察局、教育局、人社局抽調。
四、其它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選調工作全過程,發現不符合選調條件者隨時取消資格。
(二)本次選調考試工作是事關我區教育發展全局的大事,各有關單位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嚴格操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三)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選調工作健康有序進行,發現頂考、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且三年內不準參加同類型考試。
本《實施方案》由區小學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區小學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教師管理實施方案2
一、指導思想
選拔和評審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是適應我校教育現代化和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教育教學、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環節,旨在發現和培養人才,總結和推廣經驗,鼓勵廣大教師敬業崇教,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充分發揮"學有專長、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優秀教師示范指導和輻射帶動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師隊伍,進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學的整體水平和質量,推動我校教育教學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慶一中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推薦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和委員會,負責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考核和評選工作。評選委員會由校長和人事、教學、教研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
三、選拔范圍
全校教學第一線的專任教師、有教師職務并擔任教學工作的學校管理人員。
四、評選程序及方法
1、材料上報。根據自愿的原則,申報教師填寫《安慶一中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評審登記表》,連同反映本人工作實績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報資格評定委員會。
2、初評階段。評選委員會根據安慶一中骨干教師的評選條件對申報教師的上報材料初評,選出符合評定條件的教師即為安慶一中骨干教師。
3、復評階段。評定委員會根據安慶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的評選條件,對初評合格的教師進行材料評審,選出符合評定條件的教師即為安慶一中學科帶頭人。評審結果作為安慶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推薦名單報領導小組審批。
4、公示名單。公示評選出的安慶一中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名單和安慶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推薦名單,接受師生監督。
5、上報我校安慶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推薦名單。并附個人相關評審材料。
五、安慶一中骨干教師的評選條件
㈠政治思想方面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安慶市中小學教師行為“八不準”》,認真履行教師職責,有良好的師德和奉獻精神,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團結同志,善于合作。能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勇于創新。
2、因教育教學工作突出(含德育工作、班級管理工作)受到校級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為“合格”以上等級。
㈡學識和職業技能方面
1、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和《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
2、具有中學一級以上教師職務,特別突出的可不受職務限制。
3、學科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扎實,熟悉并掌握學科課程標準,積極參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學效果好。
4、掌握現代教育技術,能運用現代教學技術輔助學科教學,提高教學質量。會制作多媒體課件。
5、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㈢教育教學業務方面
1、教育教學思想先進,經驗豐富。善于因材施教,在學校教科研工作中能起到骨干帶頭作用,獲得學生、社會和同行的肯定。
2、教學成果顯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所教班級學生在市以上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的考試中居同類學校前列;
②在學校統一命題、統一閱卷的教學質量檢測中平均成績達到優良;
③所輔導的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學科競賽、文藝匯演、會展、體育比賽等中獲獎的;
④參加各級教育部門(含學校)舉辦的教壇新星、優質課評選等教學競賽或匯演、會展中獲得等次獎。
3、班主任、團隊、教育管理工作成績明顯。有計劃、有措施、有總結。工作開展正常,無重大事故。
4、教研能力強。五年內在市級以上刊物上發表過與專業有關的有一定質量的教育教學研究文章1篇以上,或在市級以上的本學科教育教學會上作主要發言,或論文在各級教育部門(含學校)主持的論文評獎中獲二等獎以上。
5、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教育、教學、教研等活動。
㈣五年來,受到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勞動模范、師德標兵、先進工作者、模范教師、優秀教師、教壇新星等稱號的可優先參加安慶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推薦。
六、安慶一中學科帶頭人評選條件依據安慶市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選拔條件(參見教人[XX]84號《關于印發〈安慶市中小學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評選和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七、職責和待遇
㈠職責
1、認真完成學校交給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和任務,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積極承擔示范課、觀摩課、研究課等公開教學任務。每年至少要在規定的范圍承擔1~2次示范公開課,起積極帶頭和示范作用。
3、積極承擔送教下鄉和結對幫扶任務。
4、積極參加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結合本校實際,確定教改目標和要求,積極參加教科研課題,研究解決教育教學中的問題,每年至少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1篇。
5、根據學校的安排,至少負責指導1名青年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并取得成果。
㈡待遇
1、授予相應級別的“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榮譽稱號,并頒發證書,有效期三年。
2、優先選派參加高層次的教科研培訓、考察等活動。
3、學科帶頭人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參加特級教師資格的推薦和評定;骨干教師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參加高級教師資格的推薦和評定。
4、在其實績的基礎上,優先評先選優。
八、管理辦法
1、選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學校校辦室負責。建立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的教師業務檔案,記錄工作實績和履行職責情況。
2、實行動態管理。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實行任期制。原則上每三年進行一次。要求連任的,應當重新申報。
3、建立考核制度。對骨干教師的考核工作結合教學常規考核及教師年度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著重考察其履行職責、發揮作用的情況。
4、骨干教師任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推薦評選委員會核實,推薦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取消其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稱號及有關待遇,收回證書,并按教師隊伍管理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理。
(1)非組織原因脫離教育教學工作崗位者。
(2)違法亂紀,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者。
(3)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安慶市中小學教師行為“八不準”》者。
(4)評選后不履行崗位職責,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其他應予取消稱號的。
教師管理實施方案3
一、指導思想
為盡快提升我校教師專業化成長,建立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梯隊,扎實有效地推動課堂教學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學質量,加快教育強校步伐,打造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組織領導
1、學校明星教師評審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工作職責:
制定學校明星教師評選實施細則。領導和組織明星教師的評選,督促并考核明星教師履行相關職責,落實明星教師相關待遇。
三、評選細則
第一條:評選對象
1、本校在職在編教師;
2、除法定節假日外,全年病、事假累計達60個工作日及以上者(其中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取消當年申報或晉升明星教師資格。
第二條:星級名稱
師德之星、教學之星、愛崗敬業之星、管理之星、課改之星
第三條:評選條件:
1、本校在職在編教師;
2、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3、達到國家規定相應層次教學的規定學歷;
4、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無學生、家長投訴行為;
5、積極主動承擔學校分配的各項任務,并能認真完成;
6、工作量達到各校自行要求最低工作量標準;
7、積極參加教師繼續教育,達到規定的學時。
8、具有扎實的教學基本功,掌握現代教育技術并能科學地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進行教學。
9、師德高尚,教學技能精湛,教育教學效果好,教學成績在全年級的前三分之一,受到絕大多數學生和家長的好評。近三年來,如中途接班,屬于前三分之一要保持相應名次,如是中三分之一或后三分之一的要前進年級班級總數的三分之一個名次。
10、具有較強的科研意識和教育教學研究能力,每年有1-2篇論文或教研成果獲縣級以上獎勵或者發表。
11、近三年來,承擔了培養、帶動其他教師的任務及效果明顯(指導的教師教學比武獲鄉級二等獎以上),評選時,同等條件下優先。
12、具有豐富的德育工作或班主任工作經驗。現在如果已擔任班主任,所帶班級一年末在同年級班級中居領先地位,班級學生中無違法犯罪行為,所帶班級被學校評為先進班級。
第四條:評選程序
1、明星教師每年評選一次,評選后并對任期內的履職情況實行一學年一考核。評選條件中的年限要求以學年(即上一年的9月到當年的8月為一年)為準;
2、成立由校長為組長的明星教師評選小組,按照校明星教師的評選條件,對符合條件的教師進行審查并推薦;
3、明星教師的具體評選程序:
(1)學校推薦或教師自薦,并填寫《第二小學明星教師評選推(自薦)表》;
(2)對推薦、自薦的教師進行考核審查;
(3)組織教師投票表決,并推薦星級教師到中心校評選;
(4)學校明星教師評審小組評審表決;
(5)公示后報馬集鄉中心校人才工程部。
第五條、評選辦法
1、個人自薦,個人提供原始材料,填寫推薦表。
2、學校教師互評。
3、學校行政會研究討論,擇優確立名單給予公示。
第六條、待遇
1、報鄉中心校。
2、年終評先,晉職優先考慮。
四、管理措施
1、明星教師不搞終身制,實行一年一評,一評管三年,滾動式管理,可連評連任。
2、按照《第二小學明星考評管理及考核辦法》進行考核,一期進行一次,考核必須達到85分,一期達不到黃牌警告,兩期達不到,取消名星教師資格。
教師管理實施方案4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師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一種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考核機制,充分發揮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結合我中心學校實際,特別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態度(10分)
1、工作量(5分)教師工作量標準按上級有關文件結合各校實際情況確定,一般每周為10標準課時加學校分配的兼職工作,滿工作量得滿分,每缺1標準課時扣0.5分,不服從分配而未滿工作量的該項不得分。
2、勞動紀律(3分)
①全勤的滿分、無故曠工一天該項不得分。
②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1分,缺課一節扣1分(特殊情況酌情扣分)
③晚自己不下班輔導的一次扣1分,上課遲到或早退每節扣0.2分。
3、工作計劃(2分)
能按時上交各項計劃、總結、表冊等得滿分,缺一項扣1分,遲交扣0.2分。
二、業務能力(35分)
1、認真備課(5分)
能按教研室常規教學管理細則要求備課的,教案評為優的得滿分,良的得4分,中的得2分,差的得1分。
2、認真上課(5分)
課堂教學認真,能駕馭課堂,用普通話教學,參考學生評估滿意率達80%得滿分,70%得4分,60%得3分,50%得2分,50%以下的得1分。
3、作業批改(5分)
教師管理實施方案5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深化新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健全和規范我校的市、區級骨干教師選拔、培養、管理和考核機制,充分發揮骨干教師在教書育人、教育科研、指導培養青年教師等方面的示范、引領與輻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對象
在職、在崗的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經區教委重新考核審定的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以及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眩
三、考核辦法
1.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由區教委、進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考核。
2.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考核評價由區人力社保局進行考核。
3.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參照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的考核標準,原則上市級學科帶頭人考核標準與區學術技術帶頭人相當,市級骨干教師考核標準與區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相當,由學校進行考核。
4.學校考核的人員,其考核工作由校長室統領,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主抓,教科室負責材料核實并作出初評,將考核結果報校長辦公會審定。
5.考核時間為每學年一次,由上級主管部門考核的各類人員的考核結果,學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學校考核的人員其考核結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經過考核,等次被確定為“優”的,學校按相關文件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
(1)市、區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人民幣500、300元;(另政府每月應有津貼)
(2)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人民幣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貼則對優秀等級獲得者的獎勵與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同,無津貼則建議適當提高其標準)
(3)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人民幣600、500元。(政府每月無津貼)
以三年為一個周期,在周期內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員,在年度考核、職級晉升、評先評優方面予以優先資格。
7.經過考核,等次被確定為“不合格”的,相關主管部門將作出取消資格的處理,有政府補貼的將終止發放,不再享受相應榮譽的一切待遇。此外,學校還將取消其三年之內的年度考核優秀、職級晉升和評先評優的申報資格。
四、考核內容及標準
區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考核標準(摘自(巴南區中小學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考核評分表))
1.遵紀守法,模范遵守(中小學職業道德規范)和學校規章制度。分值5分。
2.認真落實教學常規,優化學科教學工作流程。分值5分。
3.服從學校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目標任務,所教班級的成績位于同年級同學科前列。分值10分。
4.堅持教育教學創新,每學年在學校或區內上2節以上的研究課、示范課或觀摩課。分值10分。
5.積極參加學校教研活動,每學年在學校教研活動中作2次以上的書面專題發言,引領其他教師進行教育教學交流和探討。分值10分。
6.積極參加校本培訓,每學年在校本培訓中至少承擔1次以上學術講座或學術報告。分值10分。
7.開展教育教學研究,每學年主研或參與一個教育教學課題研究。分值10分。
8.撰寫教育教學論文,每學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學論文在區級以上的教育刊物上發表或在區以上教研會上交流發言或區級以上教育教學競賽獲獎1次以上。分值10分。分值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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