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財務工作總結 -總結
永香縣率先建立了縣級招標投標中心,2011年以來,該縣相繼在22個鄉(鎮)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站,形成了縣鄉(鎮)對接,覆蓋全縣的公共資源交易網絡,縣委財務工作總結
。截止目前,該縣縣鄉(鎮)公共資源交易機構共辦理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377宗,交易金額90308.59萬元,節約資金3994.38萬元;辦理土地招拍掛、產權交易112388.70萬元,增收8436.12萬元。不僅在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招拍掛、產權交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而且從體制機制上預防腐敗進行了有益的探索。該縣的做法是:一、高位推動搭平臺,整合資源建網絡
XX年以前,永香縣相繼建立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購中心。這些中心的建立,為解決公共資源交易中的腐敗問題,促進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著分散承辦、多頭監管、管辦一體以及小額公共資源交易缺乏監管等問題。為有效整合資源,建立一個平臺統一、管理規范、縣鄉對接、覆蓋全縣的公共資源交易網絡,該縣按照"公開透明、規范運行、廉潔高效"的原則,積極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
一是高規格"定調子"。于XX年6月成立由縣長任組長,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常務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及辦公室,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督管理工作。同時,撤銷各部門組建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政府采購中心等,設立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正科級參照管理單位,中心領導由縣紀委監察局選調兩名高素質、懂業務、善管理的同志擔任。并規定全縣2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政府采購、土地招拍掛、產權交易必須進駐中心統一交易,從而奠定了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基礎。
二是高要求"鋪攤子"。針對鄉(鎮)村小額公共資源交易缺乏監管等問題,于2011年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延伸到鄉(鎮),在全縣22個鄉(鎮)建立了公共資源交易站。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以鄉(鎮)便民服務中心為平臺,下發了《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管理辦法》,成立了鄉(鎮)長為組長,鄉(鎮)紀委書記、相關副鄉長任副組長,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為鄉(鎮)小額建設工程、農村新農村建設、國有集體資產處置提供了"陽光平臺" 。
三是高標準"搭架子"。為使縣鄉(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站)建設達到較高水平,該縣騰出800余平方米用作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公用房,分為辦公區、交易大廳和評標區,籌資25萬元建立五大系統,即網絡監控系統、評標軟件系統、多媒體投影系統、隨機抽取系統和同步傳聲系統。保證了招投標的所有環節都可以在統一市場內完成,各個工作流程均實現了數字化、電子化管理。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達到"有機構、有場所、有制度、有人員、有公告欄、有公章"的"六有"要求,促進了縣鄉(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站)向制度化、規范化方向發展。
二、建章立制明規則,增強交易操作性
健全的制度是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公開、公平、公正的有力保障,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籌建和交易過程中,該縣始終把建章立制擺在重要位置,逐步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科學規范的工作體系和操作規程,確保了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
一是建立健全了交易制度。制定了《進一步健全和規范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若干意見》和《永香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永香縣公共資源交易投訴管理暫行辦法》等,明確了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職能、領導機制和運行機制。規定了公共資源交易范圍、條件、工作流程以及監管部門職責、投訴處理、標后管理等要求,規范了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管理。 新世紀商網是您隨身的商務專家.
二是明確了進場交易范圍。下發了《永香縣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場交易管理辦法》,規定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范圍為: 2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經營性土地使用權交易;國有、集體產權或股權轉讓,以及社會公共資源經營權出讓;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及超過規定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采購活動等。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交易范圍為:2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和裝修、市政、新農村建設、水利、交通工程等);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資采購和XX元以上的各類服務費用;國有、集體和村組集體資產,包括山塘水庫、荒山荒坡、土地承包、森林資源、房屋產權等的租賃、承包、出售、轉讓等交易活動。
三是規范了人員監督管理。制訂了《評標專家守則》、《開標、評標須知》、《開標、評標室管理辦法》、《信息發布規定》、《監督人員守則》;完善了資質準入制、最高限額制、評標量化制、集體評標制、結果公示制和工作人員廉政"八不準"等六項管理制度,規范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秩序、監督人員、評標人員和中心工作人員的.行為。
四是創新了交易管理方式。在操作方法上,為避免招標人之間相互串標圍標,經歷了現場報名領取招標文件向網上報名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標前資格預審向標后資格后審等過程;在評標辦法上,為避免招標人泄密和投標人相互串標等問題,經歷了有標底招標到采用合理低價中標過程;在交易程序上,根據縣鄉(鎮)公共資源交易場所條件、交易標的大小不同,規定凡進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項目,按照規定要求和程序進行交易;對進入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的小額交易項目,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按照簡易程序進行交易。比如該縣螺溪鎮鎮政府一輛報廢的小轎車估價5000元,通過公告和拍賣程序,最終以6500元的高價轉讓,增收30%。鎮政府一棟圩棚出租估價每年5500元,通過公告和競價,最終以每年6800元的高價出租。在交易范圍上,由建設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招拍掛、產權交易和政府采購拓展到林業產權交易、中小型水庫經營權流轉和國有集體資產租賃。如該縣老營盤水庫水面承租,歷年議標最高租賃費為5.2萬元,XX年進入交易中心競拍,起拍價為16萬元/年,成交價為50.50萬元/年,取得了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三、統一環節定程序,擴大交易透明度 如果本站資料能給你帶來幫助,請您向身邊的朋友推薦新世紀商網
為規范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程序,實現公共資源交易"陽光操作"。該縣制訂了建設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國有土地出讓及產權交易操作流程,并針對不同類別的交易項目,突出關鍵環節,嚴把交易程序關,
總結
《縣委財務工作總結》(http://salifelink.com)。(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把好"三關"。一是把好"監督關"。由監察及行業主管部門對工程立項、核準、告知、開標、評標及標后管理進行全程監督,對重點工程召開標前審查會集體審查;二把好"操作關"。為制止有些單位爭取高概率抽簽機會參加投標、不擇手段到其它公司掛靠等現象的發生,制定《泰和縣建設工程公開或邀請招標投標施工企業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由招標單位、城建、監察等部門對報名資格進行聯合審查,并采取交納保證金制度;三是把好"廉政關"。在中標單位簽訂建設合同的同時,與建筑工程單位簽訂廉政責任書,并加強對有形建筑市場的監督檢查,使每項工程都成為"廉政工程"。 新世紀商網文章每日更新,永久免費瀏覽.
(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出讓實行"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選擇拍賣公司階段,即由縣國土資源局委托有土地評估資質的估價機構對土地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確定評估價格,再邀請有資質的拍賣公司參加報價,以報價最優拍賣公司取得經營性土地的拍賣權。第二階段為確定起拍價階段。由縣國土資源局、監察局、發改委等部門綜合考慮出讓時的土地市場狀況、擬出讓地塊的條件、政府產業政策和地價政策等因素,科學合理定出起拍價。第三階段為拍賣階段。由拍賣公司按照有關程序對經營性土地進行拍賣。XX年1月至11年8月來,該縣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58宗,土地收益10.67億元,有效遏制了資源配置領域的腐敗。
(三)政府采購推行"三個制定"。一是制定《泰和縣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采購主體、采購方式、采購程序以及監督檢查等內容;二是每年制定《政府采購目錄》。對政府采購目錄進行修訂,逐步擴大政府采購的范圍和規模。三是制定部門預算。細化預算計劃,促進預算單位嚴格按采購目錄編制采購預算。如2011年6月24日,該縣中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預算價為170萬元,通過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標,最終159.38萬元,節約資金12萬元。
(四)產權交易做到"三個必須"。一是進入產權交易的國有、集體資產,必須進行資產評估。二是所有產權交易項目必須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公平、公正交易,并由政府辦、國資局、監察局、工商局等部門進行全程監督管理,交易價不得低于評估價的90%。如XX年,該縣橋頭鎮水坑村以120萬元違規轉讓集體山場經營權,經縣紀委調查及時予以糾正,最后以583萬元成功拍出,凈增集體資產463萬元。三是企業產權轉讓必須與置換企業職工身份相結合。如該縣醫藥公司通過產權交易方式,進行資產變現,由標底價的1068萬元競拍到1390萬元,凈增322萬元,安置企業職工119人,既維護了企業職工的合法利益,又確保了社會穩定。
四、強化監督嚴紀律,嚴把交易廉潔關.
為強化監管,切實解決規避招標、非法分包、轉包和串標等問題,實現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公開、公平、公正,該縣一方面加強了執紀部門、招投標監管辦和相關職能部門對公共資源交易的監督管理。另一方面,實行公共資源交易"陽光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新聞媒體的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和交易行為的廉潔性。 文章來自新世紀商網
一是把好交易項目告知關,把準"項目脈相"。針對少數建設工程項目存在土地糾紛以及拖欠工程款等問題,要求建設工程項目在進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之前須先辦理招標告知手續,做到"項目立項、項目資金、項目審批"三齊全,否則不得進行交易。鄉(鎮)、村建設工程項目在立項審批后告之鄉(鎮)紀檢部門,接受鄉(鎮)紀檢部門全程監督。村組建設項目在交易前必須經村民大會表決,交易時邀請村民代表參與現場監督,工程完工后邀請村民代表參與驗收,確保建設工程項目在陽光下交易,在群眾監督下進行。
二是把好交易信息公告關,消除"人為因素"。 一方面,規范了交易項目信息公告。根據項目類別及金額不同規定了招標公告的發布媒體、公告時間及招標文件收費限額。明確進入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項目除在規定的國家、省、市報刊網上發布外,還要在泰和縣招標投標網、泰和縣人民政府網、泰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欄中公告。進入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的項目還應在鄉(鎮)招標投標公告欄和圩鎮公告欄中發布信息,讓更多群眾和潛在參與人知情。另一方面,嚴格制度消除"人為因素"。嚴格控制邀請招標,取消業主入圍推薦權,全面放開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投標,禁止地域限制、行業壟斷、限制資質和提高資質門檻等歧視手段排斥符合條件的潛在參與人,使更多的人參與公平競爭。
(1)(2)(3)(4)
三是把好招標文件審查關,鏟除"暗箱操作"。規定招標文件發布前須經監管部門審查,審查的內容既包括規劃立項、投資額度、建設地點、建設要求、報名時間、報名條件等,還要審查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是否在規定范圍內,是否存在肢解發包,是否存在較多的暫定價項目,評標定標原則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等,確保了招標文件的完整性,也杜絕了工程建設領域的腐敗空間。
四是把好開標評標監督關,限制"自由裁量權"。一方面,加強了開標現場監督。規定投標文件實行當日收取、集中開標、當眾唱標,發改委、財政、監察現場監督方式;另一方面,加強了評標監督。評標所需專家均從專家庫中臨時抽取產生,專家抽取和接送由監察人員全程監督。同時,視頻音像同步全程監控開標評標過程;再一方面,加強鄉(鎮)公共資源交易站的開標評標管理。規定鄉(鎮)評標專家庫由鄉(鎮)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村干部組成,鄉鎮主要領導一般不得擔任評委。對技術含量低、安全風險小的工程,可單純以報價作為定標依據;對于投資額度變化不大的工程,可采取搖號的方式定標;對于技術含量較高、施工難度大的工程,按照評標規定執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新世紀商網是您隨身的商務專家。
五是把好招標結果公示關,暢通"民情渠道"。一方面,嚴把招標結果公示關。要求開標結果在泰和縣招標投標網和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示3個工作日,并公開投訴舉報電話。今年8月,該縣收到群眾投訴105國道泰和段二改一項目開標過程中存在串標行為,經查實后,及時廢止了原招標結果,重新組織了招標,切實維護了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每年組織發改委、財政、監察、工商等部門對全縣交易項目立項審批、招標投標、工程監管、工程審計和資金結算開展督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使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朝健康、快速、有序的軌道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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