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1
按照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站韓橋料場、公路及交通施工工地現場等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 工作目標
通過建立有效的措施和方案,實現我站施工揚塵治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持續改善我縣的環境空氣質量。達到解決料場拌合設備生產揚塵,消除工地施工揚塵,杜絕渣土運輸撒漏揚塵的目標。
二、實施標準
1、料場
料場使用的拌合機、導熱油鍋爐安裝配備了除塵設備。施工機械、車輛尾氣排放應符合環保要求。
砂石料堆用苫布等進行覆蓋,料場前場地及時進行灑水清掃,并根據生產和外界環境風力等級情況適當增加灑水清掃次數,達到粉塵不上揚的標準。
料場道路定期進行灑水、清掃,并根據生產和外界環境風力等級情況適當增加灑水清掃次數,確保無揚塵無雜物,做到場內清潔整齊。
料場區內裝載機等大型機械車輛設備停放區域以及場內道路和地面一律混凝土硬化,避免揚塵和雨后泥濘。
2、選擇科學運輸路線,加強運輸管理。
對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運輸,必須使用密閉式運輸車輛;對裝載散體物料的運輸車輛應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車輛不超高、超量裝載,并加蓋苫布,車廂后板同定插銷和人工座鉤完好,車廂無變形、無破損、無縫隙。對外租車輛必須符合安全、環保等相關標準方可租用。
3、施工現場
(1)施工現場堆放砂、石等散體物料的`,應當設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并對物料裸露部分實施全苫蓋。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應當集中堆放,并采取苫蓋、固化措施。苫蓋措施必須全封閉,達到無空隙的苫蓋標準。
。2)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建筑材料、設備器材等應當按照劃定的區域存放,并設置標識,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現場外擅自占道堆放。
。3)施工現場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施工現場應采取覆蓋、固化、灑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濘、不揚塵。
4、加大公路養護力度,及時清理公路兩側垃圾、農作物秸稈、雜草和落葉,確保公路清潔干凈。
5、其他要求
禁止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灰土,禁止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禁止焚燒垃圾等有害物質,禁止使用煤炭、木材等材料作為燃燒能源。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2
一、編制目的
為貫徹落實《xxx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編稿)(以下簡稱《預案》),結合部門工作實際,對涉及本單位工作內容進行分解和細化,制定本方案。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
成立市環保局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應急工作領導組”),由韓杰局長擔任組長,韓廣智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大氣污染防治科、流域與應急科、監察支隊、監測站、宣教中心為成員單位,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系統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二)工作機構
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大氣科,由祁少軍擔任辦公室主任,監測站王俊榮、大氣科王小鵬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承擔局應急工作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定和措施,組織協調相關科室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匯總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并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三、響應流程
當接到市應急指揮部發布的預警信息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30分鐘內通知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各相關科室及重點監管企業,啟動應急響應,按要求落實各自職責。
當接到預警解除信息時,按預警發布程序通知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相關科室及相關企業終止應急響應。
四、應急響應措施
(一)監測預報
1、監測。市環境保護監測站會同市氣象臺分別負責環境空氣質量常規監測和氣象狀況觀測,同時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情況下,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和氣象臺跟蹤監測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結合歷史數據,對未來趨勢做出科學預判,并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報,為應急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2、預報。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和市氣象臺根據氣象條件變化趨勢,結合實時環境空氣質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況,對未來的空氣質量進行預報。
3、會商。市環境保護監測站與市氣象臺建立日常會商制度,市氣象臺預測到未來2天可能出現不利氣象條件時,及時向市環境保護監測站通報,由市環境保護監測站監測預報組負責人發起會商。采暖期由市環境監測站發起每日會商(上午11:00)。當會商認為達到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監測預報組形成《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見附件1),于當日12:00前報指揮部辦公室。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每日下午15:00增加一次會商。
(二)響應措施
1、Ⅲ級響應措施
(1)環境監察支隊負責,對所負責的市屬重點大氣污染企業派駐廠員進行現場監管,督促企業按照本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操作方案”,嚴格落實減排污染物15%的措施。
(2)監察支隊組織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區)秸稈禁燒工作的督導檢查,禁止秸桿焚燒和燒荒等行為。
(3)監控中心負責,加強對企業污染物外排口在線自動監控設施的在線監控,發現異常立即通知企業所在縣(區)環保部門進行現場檢查。
(4)由局領導帶隊,各科室人員組成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區)環保部門和企業落實Ⅲ級應急響應措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導檢查分組及檢查內容見附件2、附件3)。
2、Ⅱ級響應措施
(1)環境監察支隊負責,對所負責的市屬重點大氣污染企業派駐廠員進行現場監管,督促企業按照本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操作方案”應急減排措施,嚴格落實減排污染物30%的措施。
(2)監察支隊組織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區)秸稈禁燒工作的督導檢查,禁止秸桿焚燒和燒荒等行為。
(3)監控中心負責,加強對企業污染物外排口在線自動監控設施的在線監控,發現異常立即通知企業所在縣(區)環保部門進行現場檢查。
(4)由局領導帶隊,各科室人員組成督導檢查組,對各縣(區)環保部門和企業落實Ⅱ級響應措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導檢查分組及檢查內容見附表1、附表2)。
3、Ⅰ級響應措施
在落實Ⅲ級、Ⅱ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全市除熱電行業外,其它企業全部落實減少污染物排放50%或停產措施;局各督導檢查組,加強對各縣(區)環保部門落實Ⅰ級響應措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深入企業檢查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分組及檢查內容見附表1、附表2)。
五、總結評估
應急終止后,局各督導檢查及時對各縣(區)環保部門應急響應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報告經督導組領導審簽后,于2日內報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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