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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合同

時間:2023-08-04 17:03:47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合集】林地承包合同15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合集】林地承包合同15篇

林地承包合同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乙方):xx村xx組,戶主:xx

  為維護農村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集體林地改革方案決議,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該林地總面積為___畝,四至為:東xx,西xx,南xx,北xx。

  承包期限_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甲方確保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債務抵押;承包林地在承包期間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甲方應協助乙方登記申辦林權證。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變更林地使用權等損害林地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自有林木產品及其產品。乙方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限內可以依法流轉經營,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流轉經營期限不得超過原承包年限。

  4、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扶持資金;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或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補償。

  5、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放牧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三、承包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

  1、承包價格:

  2、支付方式:

  3、支付時間:

  四、違約責任和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雙方負責人、經辦人或名稱變更而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月xx日 XXX年xx月xx日

林地承包合同2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十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十、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店前鎮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

  第二條承包時間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從20_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實行雙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歸乙方所有。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甲方,甲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轉讓承包期間,甲方保證轉讓承包林地范圍內權屬無爭議。

  2、在轉讓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準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問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轉讓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轉讓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獎懲

  1、轉讓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對林地進行看護和管理,看護利管理的費用雙方另議,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一百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20%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轉讓承包林地內林水的損火,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轉讓承包的費用支付

  1、轉讓承包費按元/畝計算,以轉讓的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林權證轉讓登記好時支付價款的%,余下的價款在月內支付完畢,如未按時間付款,其林權證作廢。

  3、所有轉讓林權登記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雙方就費用支付和辦理登記均不得違約,如果一方違約,需要向對方支付價款%的違約金。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3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 鄉 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 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 ,東至 ,北起寫,南至 。共計 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 棵),李樹 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 棵。

  三、承包期為 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 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 村委會

  代表人: (蓋章)

  乙方: (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4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服務得內容和要求123整棟樓樓層衛生,廠區內衛生,舊件分類。保證廠區內整潔。

  第一款: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得地址為:陜縣XX廠

  第二款: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得范圍為:所有廠區內衛生。

  第三款:服務標準為每月支付保潔承包費650元

  第四款:工期為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365天。

  第五款:乙方采取全承包得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二章:甲方得權利和義務

  第一款:按約定得時間讓乙方人員準時進入施工現場。

  第二款:確保乙方提供服務時,不得有阻礙乙方服務得行為。

  第三款:指派專人負責聯系、協調、監督、檢查、驗收乙方得清洗工作。

  第四款:負責提供乙方清潔工作所需得水電及清潔用品得正常供應,以保證乙方工作得順利進行。

  第三章:乙方得權利和義務

  第一款:按本合同得要求,準時到達作業現場,按時完成服務工作。

  第二款:負責服務人員各種技能培訓及安全、內保、防火、防盜知識教育,并教育服務人員遵守甲方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款:積極與甲方協調、配合,并根據甲方得要求,不斷改進、提高清洗服務質量。

  第四款:清潔后得結果要達到質量環境體系得相關標準。

  第四章: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額合計:每年支付人民幣7800元柒仟捌佰元整(月650元)

  第二款:付款方式:現金

  第三款:付款時間:甲方應于乙方每月____日左右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章:違約責任如因乙方有情況對甲方公司得保潔造成延時沒有進行打掃得,或有其他情況需要離開甲方工作單位得,應有乙方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影響甲方保潔工作。如有違約,支付年承包費得百分之三十。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如下雨等),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未盡事宜及爭議得解決

  第一款:本合同必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摁手印)。

  第二款: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廠乙方:蓋章: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5

 甲方: (以及簡稱“甲方”)

  乙方: (以及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地塊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項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所屬指定地塊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給乙方。

  二、乙方工作內容:西域集團院內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該上述工作應該在 雙方約定時間 前完成(因自然災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時間除外)。

  四、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

  1、清除的雜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過cm。

  五、質量不合格的處罰措施:

  1、無故延遲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塊合同總價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標準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產工具

  1、乙方自備除草機(配件、油料、運輸、修理等由乙方負責)。

  七、割草時間:一年共計 次,分別為:因草長勢情況不一,再做其他調整。

  八、承包價格

  1、承包價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計: 元。

  2、該價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員工資、勞動保險、勞動機具購置費(除甲方提供外機具)、管理費、利潤、交通費、人身意外傷害、第三方損害賠償等一切費用。乙方承包期間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損害(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后附測算方案)

  3、乙方自行組織勞務人員。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該地塊為單位,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負責人確認即付款。

  2、甲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無償提供綠化使用的水電,并提供貯物室、辦公室各一間供乙方放置綠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員工工作期間休息之用(如有條件,甲方可再為乙方免費提供員工宿舍一間).

  2.負責派員監督乙方承包范圍內的綠化服務質量,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以便處理。對乙方合理之工作協助、要求及建議,甲方應予全力支持;

  3.如遇特殊綠化工作需求時,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員進行綠化工作;

  5.有權制定相應之管理措施,以引導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雙方議定要求運作。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嚴格按照雙方所共同制定各項作業標準,指派具有相應的從業人員為小區提供專業綠化服務,并嚴格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管理,承擔所有安全生產責任。遵守甲方所訂規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環境和秩序,愛護甲方的財產,維護甲方良好的形象。對有違法亂紀或違反廠區各項規定的乙方員工,乙方須予以嚴肅處理。

  2.按照甲乙雙方協商人數 3-5 人(為了保證現場的品質,必要時乙方須增派人手),選派素質良好、服務熱情、形象健康之專業人員(包括常駐現場負責人)進駐現場工作。指定現場主管人員,具體安排及全面督導日常綠化服務工作,巡檢(分自檢和參與甲方聯檢)現場綠化情況,及時處理甲方投訴,并保持與甲方相關負責人的日常聯系,以便于工作配合與協調;現場服務人員應滿足如下條件:

  3.乙方在進場前,向甲方提交項目月綠化用品和用具總清單、員工綠化用具和用

  7.負責承擔乙方員工之保險、工資、勞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費用,管理好員工

  并嚴格要求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8.乙方自行負責承包業務所需之全部設備、工具、綠化材料、及綠化保養技術,按合同規定的綠化范圍和工作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并嚴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乙方員工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9.乙方公司派駐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統一身著乙方作業工作服、佩帶工作證(加蓋乙方公章),著裝整齊有序,嚴格遵守甲方之相關管理規定,在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離開其工作崗位;非工作時間不得在甲方管理區域內逗留;

  10.乙方工作人員在進入放置或張貼有甲方規章制度、信息資料等文件的.辦公場所、培訓室等房間進行室內綠化時,不得翻閱上述資料,如因特殊原因獲悉上述信息,應嚴守秘密,不得向外傳閱;

  11.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及其員工不得擅自為甲方客戶提供綠化外的其他服務,不得介紹他人為甲方客戶提供其他服務,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經允許的行為;

  13.如遇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乙方必須配合搞好綠化工作并保證檢查合格;

  15、若因乙方工作人員過錯,導致本小區內受有任何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事件,乙方須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務(包括中途主動退出)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因此而發生的承包費用按照乙方已經實際完成任務的 70%結算。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林地承包合同6

  甲方(轉讓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座落在張家嶺、看牛嶺、黃竹沖嶺的林地轉讓讓給乙方種植。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ft=,+0,]1:[ft=,+0,]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的界線為準。

  2)、總面積畝以實際承包面積(結算租金面積)畝。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到現場測算。

  3、甲方的林地轉發包給乙方后,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年),租金 ,20xx年不變。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內經營的作物及所營造之活立木未達到經濟主伐年齡或砍伐指標或市場木材過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畢的,允許延長承包時間,延長時間不足三個月的不計承包年限,延長時間超過三個月的,以原承包金為基數,按實際延長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費,但延長時間最多不能超過半年。

  5、承包費的支付:

  1)、從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給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給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與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 年時,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納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開始乙方繼續向甲方交當年的租金,以此類推交到租期期滿。

  3)、乙方交承包金時,甲方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殘林、竹、經濟林或其他作物在簽訂本合同且獲得林木采伐證后 天內要全部清理完畢,砍伐手續及費用由甲方負責。超過 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不處理清楚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種植物包括其他附著物,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7、甲方現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區公路、鄉村公路、便道等設施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壞。經過相鄰村屯的各種道路出現阻塞和破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8、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發展,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所占用水田及損壞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雙方維護,不得毀壞。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果樹、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權在林地種植綠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綠化苗木時,有權根據苗木規格要求取相應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為由收取任何費用。

  11、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①、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

  ②、承包期內,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設施,或毀林活動,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損失款項可從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屬其他方的責任的,甲方有權協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賠償乙方的損失。

  ③、承包期內,不得有任何損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為。

  ④、林地發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開礦、開石、葬墳(如特殊情況,甲方本村個人村民確需葬墳的,原則在占地面積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舊墳,按原有的.主權架保留(其范圍從墳圈邊線出2m內),不計入承包林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 ⑤、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甲方所有,地上附著物(清苗補償,搬遷費,一切建筑設施)補償金歸乙方所有。發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發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責任:

  ①、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實施指數造林。

  ②、搞好林、農作物的經營管理,林、農作物的銷售按規定繳納稅費。

  1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與第三方因承包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不能解決人。

  3)、乙方承包地超過60%以一被國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權后,兩年滿尚未進行造林的。

  5)、乙方超過 年沒有支付林地承包費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條規定處理補償金;國家未征、占部分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處理完該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承包時,乙方必須在[ft=,+0,]20天內將地面所有作物處理完畢[ft=,+0,],超期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14、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圖(蓋騎縫章)。

  [ft=,+0,]16、承包期內,如甲乙雙方的法寶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滿為止。

  1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監證方:

  鄉(鎮)林業站:

  (章)代表:

  本合同經辦單位(蓋章):

  合同經辦人(簽字):

林地承包合同7

  發包方:湖南省 市 鎮(鄉) 村委會 組(自然村)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開發利用森林土地資源,應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手段、促進油茶產業的發展,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合同法》、《湖南省森林資源流轉辦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面積

  甲方同意將轄內具有穩定權屬的林地發包給乙方,供乙方營造油茶林。林地總面積為 畝,其中扣除非宜林地 %(具體林地小班面積、四至界線以縣林業主管部門用l/10000地形圖勾繪確定紅線界圖為準,詳見附件一)。

  二、承包林地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林地承包經營期為 伍拾 年,即從**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林地的價款及其支付辦法和時間

  1、乙方支付土地承包費第一年至 年 元/畝**年(人民幣),第 年至 年調整為 元/畝**年,第 年至 年調整為 元/畝**年,承包費每年交納一次,于當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專戶或支付現金,不得逾期。

  2、甲方在收到承包費時,應開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的合法有效收款憑證給乙方。除收取上述費用之外,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名義請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四、承包林地的移交方式和時間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應當及時處理該林地上的樹木、竹木及其他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附著物。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 15天起,無論甲方是否作出移交,均視為該林地已移交給乙方,乙方有權進駐該林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無償在該林地范圍內開修林道及其經營需要的其他林業設施,并擁有其合法權,其所需投資由乙方自行解決。

  2、該地塊一經移交給乙方接管,乙方即有權依法處理該地塊遺留的樹木、竹林及其它甲方認為有價值的地上附著物,甲方無權提出異議,并不得據此請求乙方補償。

  五、承包林地的權屬及投資收益的確定

  l、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林地上擁有充分的自主經營權,有權排除來自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不法干預。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承包范圍內從事不利于乙方生產經營的活動,包括砍伐林木、開荒墾地、放牧、采石采礦、構筑固定設施等。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該林地上的投資及收益全部歸乙方所有,并受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2、甲方發包給乙方的承包地必須具有穩定的權屬,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與當地政府部門、其他單位和組織及村民協調關系,為乙方的生產經營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如在承包經營期間內發生權屬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調處;如因權屬糾紛對乙方造成損失,則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3、發包林地內原有放牧山、薪柴山、風水山、墳墓地和不能造林的石頭山及山體坡面極為陡峭等地段,不能作為應付地租的地塊。

  4、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林帶、林區公路)無條件保留,無償提供乙方使用。

  5、除財政生態公益林基金補貼3.5元/畝·年歸甲方所有并由甲方單方面申請外,其它因乙方承包造林相關項目而申請獲得國家、省、市、縣(市)、鄉(鎮)各級各項扶持、補助、獎勵等方面的資金、物資均歸乙方使用和所有,在辦理手續過程中甲方應積極予以配合。甲方不得單方面以乙方承包造林相關項目申報各項扶持、補助、獎勵等,即使申報所得,也應全數歸乙方所有。

  六、承包林地的流轉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依照本合同而取得的.該林地承包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經營方式的前提下,可自主決定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若涉及有關審批手續需要辦理的,甲方應當無條件積極予以配合。流轉合同生效后,由流轉而獲得的收益由乙方收取。乙方仍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履行支付承包費。

  七、征(占)用林地補償

  承包經營期間,該地塊因國家建設需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地單位支付的補償費中,屬于乙方投入的固定設施、林木、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屬于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如乙方已付當年承包費,則甲方應退還承包費予乙方。

  八、承包林地的收回

  承包期限屆滿,如甲方將該林地繼續對外發包,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包給乙方經營,并重新訂立新一輪經營合同;如甲方終止該林地對外發包或協商不一致的,乙方應將林地上的林木無償轉讓給甲方。移交前,乙方可處理在經營期間添置的設備、設施,但不得損壞交通、水、電等基礎設施。

  九、違約責任

  承包經營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

  違約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影響,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無法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條款時,則應在此范圍內免除其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合法證明。未及時通知對方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十一、其他

  1、乙方因開修林道及其經營需要的其他基礎設施應當在不占用甲方的水田情況下進行,確實需占用的,在甲方的協助下,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

  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在承包范圍內按照計劃安排分批種植林木。嚴禁在種植地放牧或者從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長的活動。若乙方的生產經營遭受到人畜破壞,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妥善處理。

  3、承包經營期間,如在承包地內發現礦藏,礦藏屬國家所有,甲乙雙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開采,必須維持礦藏原狀到承包經營期滿。

  十二、特別約定: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附件構成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

  1、l/10000地形圖(四至界線圖)即紅線圖;

  2、山林權屬證明文件;

  3、村民代表集體決議;

  4、其它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應當由雙方確認的附件,可與本合同同時簽署確認,也可在本合同生效后另行簽署確認。

  十五、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在條件具備時,共同向甲方所在地縣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權屬登記,將承包山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登記于乙方名下。辦理登記手續以乙方為主,甲方積極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其中:甲方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村委會、相關單位各一份,用于辦理有關林地、林木權屬證件。

  甲方: 鎮(鄉) 村委會 自然村(組)

  (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民代表: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鑒證單位:

  (蓋章) (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維護農村集體林地承包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本村(組)林地承包方案,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林地承包期限為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如承包林地面積、四至與林權證登記不相符,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和附圖為準。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乙方對所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改變林地用途,并要落實管護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承包期內發生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監督乙方對林地的'使用,及時制止并舉報乙方損害林地林木的行為。

  3、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4、執行縣、鄉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

  2、乙方對承包的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乙方有權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除法律法規不允許流轉的林地外,乙方對承包的集體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承包期內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甲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甲方備案。

  3、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甲方不得截留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

  5、應遵守林木采伐規定,嚴格按照批準的采伐指標和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并在當年或次年內完成更新造林。

  6、乙方應加強對承包林木林地的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林地野外用火規定,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放牧、采石、挖沙、取土等破壞森林行為;發現有盜伐林木的事件,應立即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在林業部門的指導下,做好森林管護和病蟲害防治工作。

  五、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對非法采伐、毀林開墾、采石、取土等破壞森林的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1、因林地承包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村民委員會、鄉政府等調解解決。

  2、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負責人或乙方代表(戶主)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鄉鎮政府、縣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承包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快林業改造和發展,乙方向甲方承包林地經營,經協調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林地座落、名稱、四至和面積:

  1、林地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林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林地四至:東: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4、林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_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由乙方一次付清。

  四、在承包期內,甲方享有林地所有權,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允許繼承、轉讓,在承包期內,如有開發、征收,林木征收費歸乙方所有,林地征收費歸甲方所有。

  五、承包林地內禁止葬墳。

  六、承包期結束之日,甲方終止乙方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竹所有權。

  七、本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共同遵守,違者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直至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村委會一份,林業工作站一份,簽字后生效。

  村委會(簽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xx鄉x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寫,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為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xx村委會

  代表人:xx(蓋章)

  乙方:xx(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1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加強林地管護,扭轉以往由于林地距離場部較遠,導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林地承包給有能力補植造林、中耕、撫育及管護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位于邵家窯溝的林地170畝,發包給乙方供乙方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林業生產。其四界是: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圖及GPS點。

  該林地現狀:

  (一)該林地原為甲方退耕還林地,現甲方將該林地名下退耕還林地塊及任務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內,其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項仍由甲方享受。

  (二)該林地樹木成活率未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且地板板結,長勢極差,牲畜踐踏、啃食嚴重,急待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3.00元/畝年,170畝3.00元/畝年30年=15,300.00元,計壹萬伍仟叁佰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開始進行全面補植造林(補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須完成補苗工作,并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要求的林地樹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術標準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補植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在不破壞現有樹木的情況下,進行樹垅間條狀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進行中耕撫育管理。在保證樹木長勢良好,促進樹木生長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樹行間進行林糧間作。林糧間作必須種植矮棵及有利于樹木生長的作物,嚴禁施用有礙樹木生長的農藥、化肥等。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幼林地撫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八、乙方進行補植造林、整地、中耕、撫育及管護等林業生產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須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

  十、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經營林地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變更手續。

  十二、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其補償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四、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的林地及周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在林地內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為了加強對林地資源的有效管護,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的適當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進行林地管護、護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需要進行采伐作業時,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助乙方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 改變林地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毀林開荒、荒蕪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樹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達不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要求的;

  4.在林地內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集體商品林林權制度改革的政策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其他□)方式,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從。

  承包林地數量:宗地,總面積畝。

  二、承包林地用途

  承包林地必須用于發展林業生產,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承包方落實管護措施,對疏林地塊進行林木補植,荒山必須在兩年內完成造林。林木采伐后必須在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

  三、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

  2.甲方有權對發包林地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或破壞林地林木的違法行為。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結束承包合同,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不干預乙方按程序向上爭取到的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 乙方:

  1.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林木享有使用權、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

  2.乙方在承包期內可以依法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林地,轉讓林地經營權的,必須經甲方同意;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它方式流轉林地的,應報甲方備案。

  3.乙方有權享受各級政府對林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當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及其它破壞森林行為。

  5.承包期內,乙方家庭成員享有繼承權。 四、承包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乙方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乙方采用形式支付,支付時間為 年月日。

  五、其它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變更影響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承包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他人員:

  年月日

林地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內容。

  一、勞務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日開始算起,至塔吊作業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自愿承包該工地重機司機操作。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勞務規章制度和現場項目部管理,乙方必須隨時通知(叫)隨時到,保證塔機正XX使用及各施工班組服務。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負責搞好塔機的駕駛,并負責檢查含緊固螺絲、打油、故障檢查等工作。(除機械保養、鋼絲繩更換,黃XX安裝公司負責)。

  3、因項目特殊乙方塔吊操作工,必須滿足現場各工種需用材料、物品、工具正XX吊裝運行。

  4、乙方保證每臺塔吊配備經驗豐富的持證操作工,所有人員證件交甲方報送____區安監站押證備案上崗。乙方必須保證人員長期穩定,甲方不準隨意調換或無故辭職。

  三、勞務報酬 本合同采用承包制,塔吊承包總價 。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項目部雙方合同約定內容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人員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評,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3、甲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乙方工資。

  4、根據乙方檢查發現的問題,報經甲方核查后及時通知塔吊安裝公司維修、更換零部件。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甲方和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利益。

  2、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講條件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各項本職工作任務。

  3、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嚴格執行塔吊操作及指揮規程,遵守區安監局檢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搞好本職工作。

  4、愛護塔機。保持塔機清潔,每日開啟前必須做到先檢查后啟動,先試運行后工作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匯報、保證塔機安全、可靠運行。每班下班后不得將對講機處于充電狀態。每周的檢查、維修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決不影響第二天的工作。

  5、乙方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停止作業。下到安全障礙排除。

  6、每日做好塔機運行工作記錄。

  7、保證施工期間塔機正XX運轉,除機械修理及停電,大風不能操作以外,根據施工需要保證隨時運轉。

  8、禁止大風天氣和塔機帶病工作。

  9、乙方必須與班組同時上下班;如有加班,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并按甲方管理人員通知時間到崗。

  六、勞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

  2、雙方達成一致。

  七、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所述內容,不得違約擅自解除合同,不得隨意離職。若因乙方原因未經甲方同意而中途不干違約退場,應違約賠償甲方20元一臺。甲方違約賠償乙方20元一臺。

  八、本合同未及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簽字日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滿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號:

   上崗證:

   電話:

  ____日期: ____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互利、自愿的情況下,為發展林業經濟,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國家開發荒山有關精神,經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集體荒山,地名,承包給乙方管理經營。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荒山約五十八余畝,地塊四至界限為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二、承包期限為22年。即從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月3月1日止。

  三、承包費每畝一年共計人民幣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計人民幣貳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為每年一付。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漲所承包荒山承包費。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甲方依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因經營需要從承包地塊河溝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費用,如需拉電和修路,甲方應積極配合協調各方予以幫助,拉電和修路所占農戶土地一律不予補償,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

  六、荒山承包期間,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權歸乙方,乙方可根據需要進行開荒等經營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內,如國家有針對荒山(耕地)造林的優惠政策,所有相關補償(補助)資金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歸乙方享有。

  八、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而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二是甲乙雙方名稱改變;三是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小組,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小組合并為一個村民小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預見的情況等。

  十、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乙方中途違約,付甲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甲方中途違約賠償乙方總承包款30%違約金外加全部成本費用。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村小組(簽章)

  法定代表(簽章):

  農戶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15

  發包方(甲方):

  村民小組組長:

  住址:

  承包方(乙方):

  承包方代表:

  住址: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村委會批準,將位于______山坡地面積約

  東起: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土地的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的用途為果林種植的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元。

  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種植速生樹種、林木、果樹、可以養殖家畜、家禽、魚類等動物,并可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但不得污染環境。

  4、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

  六、合同的轉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這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乙雙方應服從大局,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即:土地征收費為甲方所有,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設施的征收費歸乙方所有),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或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本合同履行期間,承包方如遇意外,其家庭成員或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設定為元。在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

  甲方:(發包方村民小組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乙方(承包方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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