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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1
為嚴格管理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可制毒等各類危險化學藥品,確保管理到位,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落實專人管理。危險化學藥品室必須符合“三鐵”要求,實行雙門雙鎖雙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工作作風嚴謹,工作態度踏實,嚴于職守,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二、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必須實行專柜存放,至少3人加鎖保管。易燃、易爆藥品要存放地下室或地窯,并要完善各項防范措施。存放室20米內不得持有明火、吸煙,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圍內進行電焊、電割等有明火花、帶電作業。
三、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藥品的名稱、數量,除學校主要領導和管理人員掌握外,對其它人員一律保密。
四、管理人員必須將各類危險化學藥品建立詳細帳冊,包括總帳、明細帳、領用審批單、領用記錄冊。
五、管理人員必須將危險化學藥品按規定分門別類存放,并在存放處貼上標簽,注明“危險”字樣。領用劇毒、易腐蝕和易制毒化學藥品,必須持有分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并辦理登記手續。用剩要全部收回、入帳。
六、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危險化學藥品的.防塵、防潮、防腐蝕、防暴曬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產生不良后果。
七、學校要做好危險化學藥品存放室的防火、防盜工作,要按照規定配備防火、防盜設施,照明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安全,消除隱患。
八、購買危險化學藥品,實驗室必須提交單獨書面申請報告學校,由學校按有關程序審批后方可到有資質的教學儀器站購買。
九、危險化學藥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學校主管領導簽字,方可作報廢處理。
十、實驗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要按環保部門的規定處理,嚴禁隨地倒放。
十一、學校領導對校內各類危險化學藥品要定期檢查、清點,如有可疑情況,要及時調查處理。學校發生危險化學藥品被盜、丟失事件應迅速上報,并通知公安部門查處。
十二、對玩忽職守,不嚴格手續,造成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2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學校經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的危險化學品由化學實驗室管理,化學實驗室設危險化學品專柜進行保管。
2、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實驗室要保持通風,危險化學品的保管實行專人專庫雙鎖管理,保管員應忠于職責,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使用操作規程,嚴防偷盜、水災、火災等事故發生。
3、實驗室及周邊應杜絕火種,嚴禁吸煙;實驗室內電源開關應設在倉儲間外,線路必須穿管。
4、實驗室內外要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設施。實驗室醒目位置應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實驗室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及宿舍。每日工作結束后,應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為危險化學品庫房保管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不得離開實驗室且僅限于教學實驗使用,一律不準外私人借用,堅決制止危險化學品向外借和流向社會。
6、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必須經學校領導或相關部門批準,建立危化品入庫驗收和出庫登記制度,派專人進行登記、核對、檢驗入庫藥品的規格、質量、數量。使用后剩余部分應及時歸還。實行庫存藥品明細臺帳日清制度做到帳物相符。
7、學校將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實驗室的安全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理,要求管理人員每月清點危險化學品一次,每次清點要有詳細記錄。
8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易制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實驗。
9、對已無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應上交環保部門,由環保部門進行處置,不得由學校私自處理。
10、對化學藥品、毒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溫、防氧化,經常檢查。對氧化劑、自燃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管理,謹慎使用。要絕對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劑和易燃物混放)而引發爆炸、燃燒等事故的發生。嚴禁室內明火,禁止在化學藥品、毒品倉庫內存放食品或吸煙。
11、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藥品的存放應貼好標簽,標明名稱、濃度、存量、進貨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無標簽藥品,必須經鑒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則以報廢處理。有毒廢物(液)的處理要符合環保要求,不得隨意傾倒。
12、購買易燃、易爆、劇毒、易制毒化學藥品要根據有關規定,到公安部門備案,按量到指定部門購買,要根據藥品性質,按有關規定運輸,確保運輸安全。
13、實驗室廢棄物要做好科學處置,并認真填寫好實驗室廢棄物調查表。
14、危險化學品的范圍見國家化學藥品及化學試劑目錄。
15、學校要對學校實驗室、儀器室做定期的安全排查,并做好記錄,做到及進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排除。
附件:中小學實驗室涉及到的危險化學藥品分類
易燃品: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無水乙醇,工業酒精,二甲苯,原油,煤油,紅(赤)磷,硫粉,鎂條,鋁粉,黃(白)磷,鉀,鈉,碳化鈣(電石)。
氧化劑:過氧化鈉,氯酸鉀,高錳酸鉀,硝酸銨,硝酸鉀,硝酸鈉,重鉻酸鉀,硝酸汞,硝酸銀,硝酸銅。
毒害品:二氯化鋇,氫氧化鋇,四氯化碳,三氯甲烷,乙酸鉛,水銀。
腐蝕品:硝酸,硫酸,鹽酸,過氧化氫,溴,三氯化鋁,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苯酚;氫氧化鉀,氫氧化鈉,氨水,氧化鈣(生石灰),硫化鈉,氫氧化鈣(熟石灰),堿石灰,甲醛。
易制毒品:乙醚,甲苯,丙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
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3
1、危險品指易引起燃燒、爆炸或具有強腐蝕性、刺激性、放射性及劇烈毒性的物質。
2、購買危險品應向合法的經營單位依法采購,不得向非法等經營企業采購。
3、應當根據醫療需要按有關規定購進危險品,保持合理庫存。
4、儲存危險品實行專人負責、專庫加鎖保管。庫存藥品必須按其易燃、易爆、腐蝕性等化學性質不同,分類保管,有儲存的安全防火、防盜措施,禁止攜帶火種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
5、危險品應經常養護、按照儲存條件保管。
6、銷毀過期、破損的`危險品,應在相關部門監督下進行,并對銷毀情況進行登記。
7、節假日前后,儲存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
8、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的種類以及在采購、儲存、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本校各種危化品的管理。
第二章定義和范圍
第四條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第五條危化品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爆炸性、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2、在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和回收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3、需要特別防護。
第六條學校主要的危化品種類主要是指學生實驗用的化學藥品。
第三章危化品的采購管理
第七條危化品的采購原則上由使用單位提出計劃,采購部負責實施采購。或由上級主管部門下發。
第八條危化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危化品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嚴禁向無生產或銷售資質的單位采購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裝、標志不符合國家標準規范(或有破損、殘缺、滲漏、變質、分解等現象)的,嚴禁入庫存放。
第九條嚴格控制采購和存放數量。危化品采購數量在滿足生產的前提下,原則上不得超過臨時存放點的核定數量。危化品的存放數量由學校實驗室負責核定,嚴禁超量存放。
第十條建立危化品管理檔案。采購部應當建立危化品的管理檔案,建立管理制度,加強對供應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認真做好物資的檢驗和交付記錄。
第三章危化品的存放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應有危化品存放場所,必須將相關資料報消防部門審查,經審核確認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條危化品存放點建筑耐火等級必須達到二級以上,防火間距應符合安全性評價要求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第十三條危化品的存放應嚴格遵循分類、分項、專庫、專儲的原則。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同存一庫。
第十四條危化品存放點應張貼危化品msds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標明存放物品的名稱、危險性質、滅火方法和最大允許存放量等信息。
第十五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有醒目的.職業健康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和上報。
第十六條危化品存放點應根據其種類、性質、數量等設置相應的通風、控溫、控濕、泄壓、防火、防爆、防曬、防靜電等消防安全設施,并定時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記錄,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第十七條危化品庫管人員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機構的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危化品的運輸管理
第十八條防止運輸過程中危化品出現撒漏,污染環境或引發安全事故。
第十九條運輸危化品的各種車輛、設備和工具應當安全可靠,防止運輸過程中因機械故障導致危化品出現劇烈碰撞、摩擦或傾倒。在運輸危化品過程中盡量選擇平整的路面,控制速度,遠離人群。一旦發生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并立即向安全部門報告。
第二十條對不同化學性質,混合后將發生化學變化,形成燃燒、爆炸,產生有毒有害氣體,且滅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學危險品,必須分別運輸、貯存,嚴禁混合運輸、貯存。
第二十一條對遇熱、受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在運輸、貯存時應當按照性質和國家安全標準規范,采取隔熱、防潮等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條嚴禁無關人員搭乘裝運有危化品的運輸工具。
第二十三條危化品運輸工具,必須按國家安全標準規范設置標志和配備滅火器材。
第五章危化品的使用管理
第二十四條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燃液體清洗物品時,應在具備防火防爆要求的房間內進行。生產現場臨時清洗場地,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廢油用有色金屬盛裝,統一回收存放并加蓋封閉,嚴禁倒入地下溝道和亂存亂放。
第二十五條噴漆場所、調漆間的漆料、稀釋劑不得超過當班的生產用量,暫存間的漆料、稀釋劑周轉儲量不得超過一周的生產用量。調漆間應定專人管理,并在通風良好的配漆室內進行。
第二十六條危化品的使用應根據生產需要制定需求計劃,說明危化品的存放時間、地點、用量,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領取。
第二十七條易燃、易爆、劇毒品,必須隨用隨領,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庫房。
第二十八條使用危化品的場所,應根據化學物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隔離等安全設施。
第二十九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第三十條操作者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專用的防護用品。
第六章報廢處理
第三十一條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任何個人不得隨意傾倒危化品及其包裝物。
第三十二條廢棄且能夠回收的危化品及其包裝物由采購部負責回收處理。凡不能回收處理的危化品及包裝物由使用單位報安全環境保障部、公司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聯系具有銷毀資質的企業進行銷毀,嚴禁隨一般生活垃圾運出。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人員,學校將視情節給予50—500元處罰。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由環境安全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5
1、總則
1、1、根據《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管理條例》(20xx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344號)的規定,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結合試驗室實際使用危險化學藥品情況制定本辦法,要求試驗室全體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1、2、危險性化學藥品種類,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1、3、公司全體人員均應認真貫徹執行《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嚴防各種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2、職責
2、1、檢測室主管領導負責審查批準本單位危險化學品采購計劃,配備相應的儲存專柜、防護等資源,負責安全教育。
2、2、試驗負責人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及廢物處理規定;負責危險化學品需用計劃的'申請和上報,監督使用并檢查廢液是否按規定處理;發現違章操作行為,應立即糾正,填寫“不合格工作的評價及采取的措施”表,協助責任人制定糾正措施,限期糾正并報試驗室領導審查。保管專柜鑰匙,掌握使用、儲存情況。
2、3、化學分析人員要認真學習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法律、法規和規定,嚴格執行化學分析操作方法。填寫危險化學品采購入庫登記表、危險化學品領用審批登記表和各種化學分析記錄;負責化學室的日常安全檢查、每次工作結束,仔細清點危險化學品入庫數量,鎖好專柜。
2、4、技術負責人負責監督危險化學品檢查使用管理情況,糾正違章作業行為,批準日常領用計劃,負責安全教育。
3、嚴格計劃采購審批制度
3、1、嚴格控制危險化學品儲存數量。采購苯酚、丙烯酸酰銨、氬砷化鈉、氫化鉀等有毒化學試劑,三大酸(硫酸、鹽酸、硝酸)、汞和易燃品乙醇,實行少儲存勤采購。采購有毒、易燃、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由化驗室負責人填寫“采購申請表”并確認簽字,報公司領導審查批準后才能購置。
3、2、嚴格控制采購渠道,危險化學品必須從評價合格的化學試劑供應商名單中采購。
3、3、采購進場的危險化學品,應立即辦理入庫登記,不得在辦公室或其它場所停放。
4、建立危險化學品專柜存放,雙人雙鎖管理制度。
有毒、易燃、爆炸、腐蝕性化學試劑分別存放,并與普通試劑隔離。由試驗負責人和化驗室負責人共同負責。使用苯酚、丙烯酰銨、氬砷化鈉、氫化鉀等有毒化學試劑,必須有兩人到場才能開鎖取用。
5、危險化學品實行使用審批制度。
化驗員根據每次分析項目需用數量填寫“危險化學品領用審批計劃”,試驗負責人審核,檢測室負責人審批。
6、建立使用發放登記制度。
發放時由檢測室負責人根據領用審批計劃,發放相應數量,雙方簽字認可。
7、持證上崗。
化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才能獨立從事化驗室工作,正確按照化學分析方法處理化學分析后有毒、酸、堿廢液及廢物。將廢物放入廢液桶進行中和,測量ph值達到7±1范圍后,再排入下水道中,并用適量清水沖洗。
8、嚴格控制進入化驗室人員,非試驗室人員進入化驗室須有試驗室領導同意,并指定化驗室負責人或試驗負責人陪同。試驗室其它人員進入化驗室應有試驗負責人同意。
9、勞動保護
化驗人員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帶防護手套。
10、獎罰措施款
10、1、化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與相關人員的安全質量獎掛勾,當全年無任何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質量體系審核無不合格項時,年終發放安全質量獎。
10、2、當因責任人員主觀原因造成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時,根據事故大小由公司辦公會研究處理。
11、應急方案
11、1、公司任何人發現化驗室出現異常現象時,如“門、窗”被非正常打開、“危險化學品專柜”被非正常打開,要立即向試驗室主管領導報告,由化學室負責人保護好現場,在公司領導未作出指示以前,不得改變原有形態。
11、2、化學試劑燒傷,一旦發生化學試劑燒傷,要立即采用清水沖洗,并向試驗負責人匯報,試驗負責人要立即趕到現場了解情況,當情況嚴重時,要立即向試驗室領導匯報,同時盡快護送傷員到門診所醫治。當門診所醫治有困難時,要盡快送大醫院救護。
11、3、發生危險化學品被盜事件
a)立即向試驗室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b)試驗室領導接到有關危險化學品被盜報告時,要立即組織相關部室人員進入現場,檢查分析事故大小、輕重程度;
c)由技術或質量負責人、試驗負責人同化驗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進行清點,確認被盜化學試劑種類、數量,分析危害程度;
d)當認為被盜化學品危急周邊環境人生安全時,立即向上級主管領導匯報,并積極調查追蹤。
11、4、發生火災事故時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公司領導接到火災事故報告時,要立即組織相關負責人員進入現場,打開門窗通風,指揮輸散各樓層圍困人員到安全地點,啟用滅火器,同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匯報。火勢嚴重時,要即撥打119報警,請求援救。
12、本辦法由試驗負責人負責解釋。
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6
危險化學品,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極具危害。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工作,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及實驗室的安全,經研究決定成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并對各工作人員進行責任分工,明確崗位職責。
一、領導小組
二、明確職責
1、組長職責:定期召開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例會,研究部署具體工作;對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進行管理、監督、控制,做到宏觀把握;制定安全預案、節假日防護,為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
2、副組長職責: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日常管理,了解日常管理的一切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及時向校長、局安辦、區教儀站匯報日常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各類問題;完成校長及上級各部門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3、各成員職責:參與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全過程,并作好日常管理方面的參謀;負責日常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做到嚴格按制度辦事;完成校長交辦的與本管理工作有關的其它工作。
三、規范管理
1、危險化學品必須設專柜,專柜為鐵皮材料制成,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符合排風、防盜、防火、防雷、防潮、防腐等要求。危險化學品按特性分類合理存放。
2、專柜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定期對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做到賬目清楚完整,賬物相符,卡物相符。學生和其他無關人員嚴禁保管室。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
3、嚴格取用審批、用量登記。領取危險化學品必須根據教材實驗要求,由兩位保管人員共同核實實驗的實際用量,領取時間只能當天領取當天使用,若當天因故未能使用,必須及時交還保管室,不得隨意放置;用后剩余部分應交還保管室,或按規定進行銷毀。
4、加強對學生危險化學品使用、操作的安全教育。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前,教師必須向學生講清實驗操作要求,嚴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實驗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危險化學品的泄漏、污染、燃燒、爆炸、腐蝕、中毒等事故發生。學校危險化學品嚴禁外借,防止流入社會,造成危害。
5、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依照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實驗產生或殘存的廢氣、廢液、廢渣,應按規定進行收集、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內存留、釋放,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內。
6、出現問題,及時處置報告。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現安全問題或事故,應迅速采取妥當措施排除,并按學校安全管理相關要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
7、堅持定期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學校教育技術中心應定期逐項檢查,特別是藥品品種和數量等,及時糾正存放、管理和使用中可能出現的隱患,并做好登記。
總之,領導小組工作人員要明確崗位職責、切實履行職責,并在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分工協作,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工作。
危險化學藥品管理制度7
一、各實驗室必須定專人負責危險化學藥品的領取和儲存管理。
二、危險化學藥品管理人員必須掌握并熟悉所使用的各種藥品的性能、特點、危害范圍、程度、以及防護、補救等知識。
三、領取危險化藥品前,須作詳細用量計劃、經實驗室主任審批,某些劇毒藥品須經保衛部門審批后,才能領取。
四、危險化學藥品須安全儲存于保險柜內,并有嚴格的收發記錄,儲存時必須嚴格區分藥品的`性質,嚴禁混放。必須具備處理剩余毒物和殘毒物品的設備與措施。
五、管理人員對實驗中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嚴格把握精確用量,并作出記錄,由使用人簽名。絕對不允許使用人將危險化學藥品攜帶出實驗場以外。
六、節假前后,儲存在實驗室中的危險藥品必須進行清點、核對。劇毒藥品必須交回設備科危險品倉庫暫存。節假日完后,再領出使用。
七、凡因工作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除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必須按情節輕重、給于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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