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綠色社區創建申報材料
綠色社區創建申報材料1
一、指導思想
實現低碳生活為目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倡導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通過創建“綠色社區(小區)活動,加強社區(小區)環境文化建設,加大公眾參與力度,推廣全民低碳生活,倡導綠色消費,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推動環保工作深入發展。
二、創建目標
各鎮街各創建綠色社區(小區)2個,年。全區共創建1-2個市級綠色社區。
三、組織領導
宣傳部、市政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環保分局。各街道指定一名具體工作人員,管委會成立新區綠色社區(小區)創建工作推進小組(以下簡稱推進小組)由環保分局為組長單位。負責指導社區開展創建活動。
四、創建申報及審批
填寫《新區區級綠色社區(小區)申報表》見附件2于年4月30日前報環保分局。一)申報(年4月底前)各創建街鎮按照《新區綠色社區(小區)評估驗收標準》見附件1篩選符合條件的社區(小區)指導社區(小區)進行自查自評。
深刻理解綠色社區創建內涵,二)創建(年5月-10月)各創建社區(小區)按照《新區綠色社區(小區)評估驗收標準》見附件2積極組織參加綠色社區創建培訓。結合申報創建方案組織實施創建工作,并建立完善創建檔案。
并提供工作情況、評價依據等材料。推進小組根據《新區綠色社區(小區)評估驗收標準》見附件2進行評估。三)評估驗收(年11月-12月)申報社區(小區)向推進辦提出驗收申請。
得分在90分以上通過驗收的社區(小區)由推進小組審批并命名授牌。四)命名(年12月底)經評估驗收小組考評。
于4月30日前將社區(小區)申報表、自查報告和創建規劃方案上報區推進辦,五)市級綠色社區推薦。已命名1年以上的區級綠色社區(小區)對照《市綠色社區(小區)評審辦法(試行)市綠色社區(小區)評估驗收標準(試行)附件3自評各項相加之和達到85分的自愿申報的基礎上。由推進小組推薦參加市級綠色社區(小區)評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要把綠色社區(小區)建設作為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統籌規劃,落實責任,確保取得實效。
二)抓好骨干培訓.加強隊伍建設。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積極組織創建工作相關人員參加系統培訓,區推進辦要定期舉辦綠色社區(小區)創建培訓班。學習理解創建工作的標準、要求,并參觀考察先進地區的創建工作經驗。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建設一支素質較高的環保志愿者隊伍,不斷提高管理者和社區(小區)工作骨干的理論素養,豐富創建經驗,更好地管理和指導綠色社區(小區)創建工作,進一步提高我區綠色社區(小區)創建的整體水平和質量。
三)開展社區創建活動,圍繞環保中心工作。
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區(小區)活動,重點圍繞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工作。全力提高公眾對“創模”知曉度和對環境的.滿意率。申報創建社區(小區)須開展“創建國模、倡導低碳生活”等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倡導綠色生活,傳遞低碳生活理念。組織策劃開展紀念“六?五”世界環境日等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唱讀講傳”等方式開展經常性的環境文化活動,為“創模”工作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營造良好創建氛圍,加大環境綜合整治。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大社區(小區)污染源、環境衛生、違章搭建、亂停亂放等死角的清理整治力度,圍繞全市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把綠色社區(小區)創建與市容整潔小區創建工作有機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設置創建宣傳欄和標語牌,建立健全保潔制度,打造優美潔凈環境,改善人居環境質量,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
綠色社區創建申報材料2
按照x、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環境保護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活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社區居民的環境意識,樹立良好的環境道德和行為規范,倡導綠色文明,提倡綠色消費,大力推進環境宣傳教育的社會化,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創建“綠色社區”是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創建生態城市和文明城市,實現城市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的基礎,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兩個文明的結合。通過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活動,提升市民的環境意識,培養公眾良好的環境倫理道德規范,促進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將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與節約資源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公眾日常生活之中,以達到全面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促進環保工作的深化和發展的目的`。
二、“綠色社區”的基本條件:
1、社區居民委員會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將環境保護工作列為社區重要議事內容,由社區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分管;有健全的“綠色社區”創建領導小組,有比較完整的綠色社區發展計劃和工作思路,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環保公益活動,堅持與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結合起來,人人動手,美化家園。
2、逐步形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公眾參與機制。根據環境教育計劃和活動主題,并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環保紀念日,定期組織社區居民參與各類環境保護活動,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動,人人都參與,全年參加活動的人次應占社區居民總人數的30%以上。
3、社區居民應具有較高的環境意識,樹立良好的環境道德和行為規范,逐步將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與節約資源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試行垃圾分類,自覺回收廢電池、廢燈管等,拒絕“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動物。
4、倡導符合綠色文明的生活習慣、消費觀念和環境價值觀念。社區居民初步養成可持續消費的觀念,盡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復利用率,積極鼓勵居民購買和使用“綠色產品”,倡導綠色消費。
5、整個社區環境整潔、優美、清靜,可綠化面積都得到有效利用,沒有違章建筑,有固定的環境宣傳教育標志牌和環保公益宣傳廣告,設有環保宣傳專欄,并經常性地更新。
6、社區內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小區污水納管、雨污分流工作,杜絕焚燒垃圾、樹葉、隨意傾倒廢物等污染環境的現象發生。
三、“綠色社區”創建與考評
根據泰環發[20x]77號《關于開展創建“綠色社區”活動的通知》精神,整個創建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七月份)
1、成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制定活動實施意見,與市文明辦、市環保局、新城辦事處、市建設局聯合下發文件。
2、通過電臺、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媒體及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使公眾了解“綠色社區”的標準要求,動員公眾積極參與到創建工作中去。
3、在城區8個居民委員會廣泛發動的基礎上,確定河西小區、龍山小區兩個社區委員會為創建工作試點單位。
4、召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和小區居民委員會聯席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研究討論創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二、具體創建階段(八月份)
1、組織各社區對照省里制定的“綠色社區”建設指導意見和考評標準,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積極開展創建工作。
2、組織社區負責人到創建活動開展較早的地區參觀學習。
3、開展各項社區創建活動。開展“四個一”活動,即組織一次由社區居委會和居民參加的座談會;為小區居民發放一本環保小冊子;設置一塊環保宣傳版面;放一場環保內容的電影。同時,組建社區老年人“夕陽紅環保志愿小組”、青少年“環保小衛士”小組和婦女“巾幗環保家庭創建小組”,協助社區開展創建工作。
4、各項創建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創建“綠色社區”領導小組組織自查,8月底將創建活動的申報材料(申報表一式五份、自查報告一份、匯報材料一份)報泰安市文明辦、環保局,參加市級“綠色社區”評選。
三、考評命名階段(9月份)
1、泰安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創建社區進行實地考察驗收。
2、對擬命名的市級“綠色社區”在《泰安日報》進行公示。
3、召開命名表彰大會。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薦參加省級“綠色社區”評選。泰安市級“綠色社區”每兩年評選一次。市級“綠色社區”不搞終身制,每四年復查一次,凡達不到標準的,將予以摘牌。
四、幾點要求
1、各居民委員會要把“綠色社區”的創建活動逐步納入文明社區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目標和規劃之中,不斷提高社區居民素質,為創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礎。
2、創建“綠色社區”是一項新工作,要通過新聞媒體及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使公眾了解“綠色社區”的標準和要求,動員公眾積極參與到創建工作中去,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自覺保護環境。
3、各部門分工協作共同抓好創建工作。市文明辦負責督促社區創建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創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市環保局負責社區分管干部的環保教育培訓,聯系并協助社區制定發展規劃和創建計劃,組織開展各項環保主題活動,社區內污染源治理;新城辦事處負責督促指導試點社區從軟硬件兩方面實施創建活動,推廣使用布袋子、菜籃子等可重復利用器具,減少白色污染。推廣使用環保冰箱、空調,禁用含磷洗衣粉。組織社區青少年、婦女和離退休老同志,組成各種社區創建和管理小組,參與“綠色社區”創建與管理;市建設局充分發揮物業管理在“綠色社區”創建中的作用,推行垃圾分類收集和管理。制止垃圾焚燒、露天燒烤、違法搭建、亂貼亂畫、亂停車輛、亂設攤點等行為,做好廢舊電池、燈管的集中收集管理和社區環境衛生、綠化工作。組織開展評比“環保家庭”活動。
4、市創建“綠色社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強化認識,把創建活動擺上重要位置,要有一名分管領導靠上抓,將各自承擔的創建指標任務,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實施。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作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努力把創建活動落到實處。各居民委員會要嚴格按省市文件要求和時限,對照《x“綠色社區”考評標準》,逐項落實,爭取全面達到考核標準要求。
5、為確保“綠色社區”創建活動的順利進行,市文明辦、市環保局、新城辦事處、市建設局聯合成
立肥城市創建“綠色社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督查調度。具體工作由辦公室承辦。
組長:x(市環保局局長)
成員:梁已常(市文明辦副主任)張連萍(市環保局副局長)李思金(市建設局副局長、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尚林生(新城辦事處黨委副書記)x(市環保局法制宣傳科科長)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
主任:x(市環保局法制宣傳科科長)
綠色社區創建申報材料3
1、污染減排工作有序開展
根據省、市污染減排工作要求,我縣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源物總量減排計劃,按照計劃要求,全縣COD和SO2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4000噸和3500噸以內,削減量分別為138.2噸和1690噸,1-6月份全縣COD排放總量1963.6噸,已控制在目標范圍內,SO2排放總量1406.3噸,削減1188.7噸,削減率45.8%。目前,已完善所有減排臺賬,編制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確保實現“十二五”污染減排目標。
2、生態縣建設穩步推進
生態縣建設規劃已委托省科技咨詢服務中心編寫,現已完成初稿并通過評審。鎮、鎮已申報省級生態鄉鎮,村申報省級生態村,鎮、鄉申報部級生態鄉鎮,鎮上賢古村申報部級生態村。
3、國家衛生縣城創建工作全面啟動
按照縣委縣政府創建國家衛生縣城實施方案及動員大會精神,我縣全面啟動創衛工作,成立了創衛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創衛工作實施方案,根據環保要求,對今后三年創衛工作任務進行具體細化,確保我縣創衛工作順利實施。
4、“六·五”世界環境日紀念活動形式多樣
今年6月5日是第39個世界環境日,我縣圍繞“低碳減排、綠色生活”中國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紀念活動。一是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移動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世界環境日主題,營造節日氛圍;二是組織全縣10余家主要企業負責人參加環保知識答題活動,倡導污染減排、綠色發展理念;三是在中高考期間,對城區工業建筑、飲食娛樂場所噪聲進行專項執法檢查,為考生營造安靜舒適的.學習考試環境;四是組織環保執法人員上街集中開展宣傳活動,通過制作宣傳展板、懸掛橫幅標語、設置宣傳咨詢臺、發放環保知識宣傳資料以及邀請老年腰鼓隊上街宣傳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提高公眾環保意識和參與熱情。
5、環境執法監管到位
一是加強對工業園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對工業園區建設項目全部辦理環評和驗收手續,確保環評率達100%,二是積極與省、市環保部門聯系,完成了科技環評、竹橋高嶺土礦環評與審批,確保我縣一批重大項目的順利實施;三是加強環境監測工作,特別是汛期重點加強對高塘取水口的水質監測及油盤鐵礦等重點企業的水質監測工作,確保汛期我縣水質達標。
二、存在的問題
1、集鎮和工業園區的污水收集支線管網還未建成。
2、污水處理廠沒有按照省、市政府規定的時間要求投入試運行,不能發揮減排效益,影響全縣COD減排任務的完成。
3、董氏紙業提標減排量很難得到國家認定。
三、意見和建議
1、加快集鎮和工業園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進度,盡早使污水處理廠投入試運行,發揮減排效益。促進董氏紙業提標減排量得到國家認定。
2、嚴格執法,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業專項治理。在前期調查模底基礎上,對全縣規模化畜禽養殖業開展專項整治,有效控制農村面源污染。
綠色社區創建申報材料4
一、指導思想
創建“綠色街道”是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創建生態城市和文明城市,實現城市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的基礎,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兩個文明的結合。通過開展創建“綠色街道”活動,提升市民的環境意識,培養公眾良好的環境倫理道德規范,促進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將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與節約資源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公眾日常生活之中,以達到全面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促進環保工作的深化和發展的目的。
二、“綠色街道”的基本條件
1、街道居民委員會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將環境保護工作列為街道重要議事內容,由街道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分管;有健全的“綠色街道”創建領導小組,有比較完整的綠色街道發展計劃和工作思路,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環保公益活動,堅持與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結合起來,人人動手,美化家園。
2、逐步形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公眾參與機制。根據環境教育計劃和活動主題,并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環保紀念日,定期組織街道居民參與各類環境保護活動,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動,人人都參與,全年參加活動的人次應占街道居民總人數的30%以上。
3、街道居民應具有較高的環境意識,樹立良好的環境道德和行為規范,逐步將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與節約資源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試行垃圾分類,自覺回收廢電池、廢燈管等,拒絕“白色污染”,不吃野生動物。
4、倡導符合綠色文明的生活習慣、消費觀念和環境價值觀念。街道居民初步養成可持續消費的觀念,盡量少用一次性制品,提高物品的重復利用率,積極鼓勵居民購買和使用“綠色產品”,倡導綠色消費。
5、整個街道環境整潔、優美、清靜,可綠化面積都得到有效利用,沒有違章建筑,有固定的環境宣傳教育標志牌和環保公益宣傳廣告,設有環保宣傳專欄,并經常性地更新。
6、街道內各污染源都已治理,并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小區污水納管、雨污分流工作,杜絕焚燒垃圾、樹葉、隨意傾倒廢物等污染環境的'現象發生。
三、“綠色街道”創建與考評
根據泰環發《關于開展創建“綠色街道”活動的通知》精神,整個創建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七月份)
1、成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制定活動實施意見,與市文明辦、市環保局、新城辦事處、市建設局聯合下發文件。
2、通過電臺、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媒體及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使公眾了解“綠色街道”的標準要求,動員公眾積極參與到創建工作中去。
3、在城區8個居民委員會廣泛發動的基礎上,確定河西小區、龍山小區兩個街道委員會為創建工作試點單位。
4、召開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和小區居民委員會聯席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研究討論創建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二、具體創建階段(八月份)
1、組織各街道對照省里制定的“綠色街道”建設指導意見和考評標準,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積極開展創建工作。
2、組織街道負責人到創建活動開展較早的地區參觀學習。
3、開展各項街道創建活動。開展“四個一”活動,即組織一次由街道居委會和居民參加的座談會;為小區居民發放一本環保小冊子;設置一塊環保宣傳版面;放一場環保內容的電影。同時,組建街道老年人“夕陽紅環保志愿小組”、青少年“環保小衛士”小組和婦女“巾幗環保家庭創建小組”,協助街道開展創建工作。
4、各項創建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創建“綠色街道”領導小組組織自查,8月底將創建活動的申報材料(申報表一式五份、自查報告一份、匯報材料一份)報泰安市文明辦、環保局,參加市級“綠色街道”評選。
三、考評命名階段(9月份)
1、泰安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創建街道進行實地考察驗收。
2、對擬命名的市級“綠色街道”在《泰安日報》進行公示。
3、召開命名表彰大會。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薦參加省級“綠色街道”評選。泰安市級“綠色街道”每兩年評選一次。市級“綠色街道”不搞終身制,每四年復查一次,凡達不到標準的,將予以摘牌。
四、幾點要求
1、各居民委員會要把“綠色街道”的創建活動逐步納入文明街道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目標和規劃之中,不斷提高街道居民素質,為創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礎。
2、創建“綠色街道”是一項新工作,要通過新聞媒體及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使公眾了解“綠色街道”的標準和要求,動員公眾積極參與到創建工作中去,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自覺保護環境。
3、各部門分工協作共同抓好創建工作。市文明辦負責督促街道創建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創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市環保局負責街道分管干部的環保教育培訓,聯系并協助街道制定發展規劃和創建計劃,組織開展各項環保主題活動,街道內污染源治理;新城辦事處負責督促指導試點街道從軟硬件兩方面實施創建活動,推廣使用布袋子、菜籃子等可重復利用器具,減少白色污染。推廣使用環保冰箱、空調,禁用含磷洗衣粉。組織街道青少年、婦女和離退休老同志,組成各種街道創建和管理小組,參與“綠色街道”創建與管理;市建設局充分發揮物業管理在“綠色街道”創建中的作用,推行垃圾分類收集和管理。制止垃圾焚燒、露天燒烤、違法搭建、亂貼亂畫、亂停車輛、亂設攤點等行為,做好廢舊電池、燈管的集中收集管理和街道環境衛生、綠化工作。組織開展評比“環保家庭”活動。
綠色社區創建申報材料5
一、創建任務
區級綠色社區:各有關鄉鎮(經民政部門批復擁有社區的)、街道辦事處各確定2個以上社區開展區級綠色社區創建,5月底完成創建任務,6月底前將申報資料上報區環保局、區民政局。
市級綠色社區:各有關鄉鎮(經民政部門批復擁有社區的)、街道辦事處各確定1個以上社區開展市級綠色社區創建,5月底完成創建任務,6月底前將申報資料上報區環保局、區民政局。
省級綠色社區:對已創建命名為市級綠色社區的東關富民花園社區、鎮村、東大街雷臺社區,要進一步申報省級綠色社區,申報資料務必于4月15前上報區環保局、民政局。
二、申報材料
(一)綠色社區申報表;
(二)創建綠色社區自評表;
(三)創建綠色社區工作總結;
(四)創建綠色社區相關照片和音像資料。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省級綠色社區,務必于4月15日前,將相關資料上報至區環保局、區民政局,經審核后裝訂成冊。要求一式四份,附帶光盤。
(二)申報市、區級綠色社區,務必于6月25前,將相關資料上報至區環保局、區民政局,經審核后裝訂成冊。要求一式三份,附帶光盤。
四、評審與命名
(一)區級綠色社區的評審命名
凡申報區級綠色社區的單位,將由區環保、區民政等部門組成的.評審小組在7月份組織考評驗收,經驗收合格,在10底由環保、民政部門統一命名。
(二)市級綠色社區的評審命名
凡申報市級綠色社區的單位,經區環保局、區民政局初審合格后,上報至市環保局、市民政局,由市環保局、市民政局組織驗收命名。
(三)省級綠色社區的評審命名
凡申報省級綠色社區的單位,經區環保局、區民政局初審合格后,上報至市環保局、市民政局,由市環保局、市民政局完成復驗收、省環保廳、省民政廳完成抽驗后考評命名。
【綠色社區創建申報材料】相關文章:
收費所文明創建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04-26
平安社區申報材料01-09
收費站文明創建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04-26
平安社區申報 -申報材料04-26
創建全國精神文明 -申報材料04-26
創建文明村申報材料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