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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和完善鄉鎮執政方式與研究 -行政工作總結
鄉鎮作為我國最基層的一級政權組織,作為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農村的貫徹執行者,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進程中,面臨著如何改進和完善執政方式、增強調控能力這一重大課題。我部成立了專題調研組,對本課題進行了為期一個多月的調研,積極探索改進和完善鄉鎮執政方式、增強鄉鎮調控力的有效途徑,形成本調研報告。
一、鄉鎮調控力現狀
從狹義上理解,鄉鎮調控力是指鄉鎮對鄉鎮內部、部門站所、村級組織等所具備的一種調節、控制的權力、能力,表現為影響力、號召力和協調力。從廣義上理解,鄉鎮調控力還應包含鄉鎮對鄉鎮內部、部門站所、村級組織等所具備的服務能力,表現為親和力、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調控主體能力偏弱
鄉鎮黨委政府作為調控主體,在現階段其總體調控能力偏弱。
1、黨政運行不規范。一是黨政不分。鄉鎮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委會、鄉鎮長辦公會議的現象比較普遍。二是黨政不和。一些鄉鎮黨委書記民主決策意識不強,習慣于搞“一言堂”;一些鄉鎮長認為行政事務管理實行首長負責制,在某些重大政務決策上不接受黨委意見。
2、干部隊伍不適應。一是個體工作能力缺乏。農村工作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要求鄉鎮干部適時調整新思維、講究新方法去解決。二是整體工作效能不高。三是部分干部干勁缺乏、作風不實。
(二)調控財力基礎薄弱
必要的財力是鄉鎮調控力的重要保證。就目前永嘉縣而言,鄉鎮的財力基礎相當薄弱。一是鄉鎮財政可用資金嚴重不足。山區鄉鎮財政基礎十分薄弱,沿江鄉鎮雖然財源相對充足,但其可以調控支配的可用財力相當有限。二是赤字和負債壓力大。截止2004年底,仍有9個山區鄉鎮沒有完全消除赤字和負債,占全縣鄉鎮個數的24%。山區鄉鎮的消費性赤字和負債總計達700余萬元。三是管理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鄉鎮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存在許多漏洞。
(三)調控缺乏有效手段
從實際情況看,鄉鎮對內部、部門站所、村級組織實施有效調控力度較弱,調控效果和調控目標之間還有較大的差距。一是對鄉鎮內部調控不力。部分副職不服從正職的領導,部分一般干部不服從集體的領導,下屬機構部門不能很好履行職責,人力資源得不到有效整合,工作效能低下。二是對部門站所難以調控。縣級部門在鄉鎮站所各自為政,鄉鎮難以協調。三是對村級組織調控過弱。鄉鎮集體決策的落實在一些具體工作中操作難度增大,如計劃生育工作、重點工程政策處理、村級選舉特別是村委會選舉工作等。
二、對策與建議
按照十六大的要求,鄉鎮政府要逐步走向有限政府,從管理型政府轉向服務型政府,強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改進和完善鄉鎮執政方式、增強鄉鎮調控力,應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著眼于規范鄉鎮公共管理職能、增強鄉鎮公共服務能力,明確鄉鎮職能,健全法規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加強自身建設,實現“小政府,大社會、大服務、大保障“的目標。
(一)提高執政能力
1、優化班子結構,提高班子合力。一是適當擴大交叉任職,減少領導職數。二是合理搭配。選用干部要注重知識的互補性、專業的配套性和性格的相容性。
2、明晰職責分工,規范議、決、行程序。一是科學界定黨政職責。堅持和完善鄉鎮 常任制度,擴大黨內民主,牢固樹立鄉鎮黨委的領導核心地位。二是強化人大監督職能。通過發揮人大對政府工作的監督,促進政府工作的規范運作,從而有效緩解黨政不合形成的緊張壓力。三是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鄉鎮黨委政府議事規則。
3、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干部整體素質能力。一是強化教育培訓。二是強化監督管理。三是健全完善干部激勵機制。
(二)轉變鄉鎮職能
1、明確鄉鎮職能設置原則。一是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于鄉鎮沒有能力去行使的職能,應予剔除。二是責權統一的原則。要充分行使職能,必須擁有相應的事權和財權。三是分類設置的原則。
2、確定鄉鎮職能內容。根據上述原則,將鄉鎮職能確定為基本性職能和附加性職能兩大類。
就永嘉縣而言,山區鄉鎮應確保履行基本職能,工業發達鄉鎮、集鎮、旅游資源相對豐富鄉鎮可視情況賦予附加性職能。
3、確保鄉鎮職能行使到位。一是做到不“錯位”。要充分考慮鄉鎮的實際承受能力,切忌在工作落實中動輒使用“一票否決”。要尊重鄉鎮的相對自主獨立,調動鄉鎮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最終實現“務實、高效”的目的。二是做到不“缺位”。徹底改革“唯上不唯下”的行政管理體制,做到既“唯上”,更要“唯下”。
(三)理順條塊關系
1、合理設置站所機構。一是調整放權。二是精簡撤并。三是有序分流。
2、強化鄉鎮對站所的監督管理。一是建立黨代表、人大代表定期評議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人事任免征詢制度。
3、健全完善鄉鎮與站所的溝通協調機制。一是建立健全重大工作事項通報制度。二是探索建立鄉鎮與站所的協調會議制度。
(四)改善鄉村關系
1、堅持黨對農村的領導,建立良性運行、充滿活力的村級組織工作機制。一是加強村黨支部建設,提升黨在農村的影響力、凝聚力和號召力。二是支持、幫助村委會依法履行職責,切實提高村委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能力。三是進一步規范村級組織工作規則。
2、堅持領導與指導并舉,構建協調有序、運行順暢的鄉村聯動格局。一是正確認識和把握領導與指導的聯系和不同,統一思想,形成合力。二是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和各種社會中介服務組織。三是探索建立鄉村應對突發事件、災難性事件預警機制。四是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勵機制。五是建立健全聯系群眾,便民利民的長效服務機制。
3、結合實際,做好鄉村撤并工作。
(五)健全財政體制
1、分類建立科學規范的財政利益分配模式,增加鄉鎮財政的可用財力。
2、建立有效的鄉鎮財政風險防范機制,確保鄉鎮財政的平穩運行。
3、改革鄉鎮財政機構,加強對鄉鎮財政的管理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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