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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個人作文(精選3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作文是一種言語活動,具有高度的綜合性和創造性。那要怎么寫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他這個人作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他這個人作文 篇1
我有一個好朋友,他叫秦朗,是一個很有個性的人。
秦朗在我印象中是一個愛看書,但很挑食,又驕傲的讓人無可奈何的小胖墩。你瞧,他又抱著他的`小平板一蹦一跳地來補習班了。他有著拱橋般的眉毛,眼睛看起來只有一條縫,烏黑的頭發中間的部分高高地立了起來。看著他蹦來蹦去的樣子,我想起電視上胖化版的小紅帽,真是可愛啊!
秦朗慢慢地走進教室,看起了平板,這時秦朗的爸爸來了,幫他買了一個手抓餅。他迫不及待地跑了過去,高興地說:“耶!我的手抓餅來了。”他雙手接過手抓餅,急不可耐地一口咬了下去。這時,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表情變化,他的眉毛豎了起來,嘴巴也嘟了起來,很不開心地大聲叫道:“這手抓餅里有生菜,有生菜,我不要生菜,我不吃了。”他滿臉委屈,嘴巴嘟得更高了,手舞足蹈起來,把手抓餅往桌上一扔,又開始扔鉛筆,他爸爸只好把生菜挑掉,他才吃。
更有趣的還在下面呢,像秦朗這么一個嗜書如命的人,上課都要抱著一本動物小說,即使不聽課,也要看書,結果被老師抓到了好幾次,每次他都保證不看了,結果老師一不注意,他又在看了。老師要采取強硬的措施了,秦朗也使出了他的大招,雙手死抱著書,躺在地上打滾。這下子,老師也無可奈何了,還得哄他:“秦朗,好好好,我不收你的書了,你先起來,老師是希望你寫快一點,寫完再看書,好不好?”在一番勸阻之后,他終于起來了。
這就是秦朗,他這個人,就是這樣,有些可愛,又有些讓人無可奈何。
他這個人作文 篇2
一次上語文課,老師讓我們談一談家長對我們的希望。要發言的人很多,老師環視了一周。卻點了他的名字,讓他來談一談。
他的臉漲得紅紅的,慢慢地站起來——很吃力的樣子,然后緊皺眉頭,猶豫了一會兒,才從嘴里斷斷續續地吐出幾個字:“他……他們讓我……讓我好……好好學習。”
還沒說完,他的臉更紅了,露出為難之色。老師讓他坐下,笑呵呵地打趣他:“呵,還是體育健將哩,怎么一說話臉就紅了?”他用手撓撓頭,不好意思地咧了一下嘴,隨即低下了頭。他那靦腆的樣子,把大家也逗樂了。
你可別以為他真的不善言辭,木訥老實,那可就大錯特錯了。那次上數學課,胡老師因為忘記帶三角板,返回辦公室去拿。老師剛剛離開教室,教室里就炸開了鍋。講得最歡的`就是他。只見他搖頭晃腦,嘴里振振有詞。
“哎,你知道劉翔是誰嗎?”他用胳膊肘碰碰我,故作神秘地對我說。
“無聊,不就是你徒弟嗎,你對我說了不下300遍了。”我白了他一眼,繼續看書。
他見我不理他,便扭頭找另一邊的a同學,問她:“知道林俊杰是我什么人嗎?”
“拜托,”a同學不耐煩地說,“不就是你師弟嗎?天天吹牛不打草稿,對我說了n遍了!”
他又碰了釘子,便“越過楚河漢界”對a同學右邊的b同學發起了“語言攻勢”。
“hi,知道潘緯柏是誰嗎?”
“和你有什么關系?”b同學莫名其妙地問道。顯然,他對這個話題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牛皮不是吹的,火車不是推的,要說小潘是誰,是我師弟的師弟的師弟……”
忽然,教室里鴉雀無聲了,胡老師回來了。他悄悄抬起頭,見胡老師沒發現他與b正在說話,便小聲地說:“我乃天才,天才”
看著他的古怪表現,我不禁長嘆一口氣:“唉,同學,請摘下你的面具,讓大家看清你的“廬山真面目”吧!”
他這個人作文 篇3
每當我聽到“大腹偏偏”這個成語的時候就會想起我學校的一個同學,也是我的同桌——陳欣陽。
陳欣陽長得又高又胖,小小的腦袋上一對綠豆小眼時不時射出貪婪的光,一個大肉瘤似的又圓又大的小丑鼻子長在眼睛下面與眼睛顯得非常不協調。整張臉上最“出名”的就是那張血盆大口了。這張嘴巴一天可以吃很多東西呢!
陳欣陽常常穿一件藍底白花紋的襯衫,一條寬大的運動褲,腳踩一雙黑色運動鞋,那件格子襯衫緊緊套在他那肥胖的身體上,就像穿了一件不合時宜的披風。寬大的運動褲大人穿仍很寬大,在他身上卻像脫水的.褲子顯得緊巴巴的。
陳新陽這張嘴,可是我們四、二班的一塊“金字招牌”,讓我們班在全校出名得不得了呢!
記得有一次上課的時候,陳欣陽目不轉睛地盯著黑板,我從沒見過他這么認真,頓時心里疑竇叢生。我悄悄看著他,發現他正癡癡地望著老師手中的粉筆,嘴邊時不時有幾串口水從嘴巴里溢出來掉在地上,真所謂“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啊!下課的時候,只見他偷偷摸摸地邁著小步溜上講臺把老師放在講臺上的粉筆藏在手心,心虛地瞟了瞟就一個大步躥下講臺把粉筆拿在手里,張開大嘴正準備吃,我見了急忙拍拍他的背說:“陳老爺,你得了好吃癥嗎?”他回頭一看,馬上換了副討好的表情可憐巴巴地說:“我今天早上沒吃飽,我想吃薯條。”他一邊說一邊指著粉筆。我聽他這么說笑得都快喘不過氣了,指著他說:“那是粉筆!”他如夢初醒,慌忙地把粉筆扔進粉筆盒。
我已經勸過他很多次了,他仍改不掉貪吃這個習慣,真拿他沒法子!
他這個人作文 篇4
說起這個人啊!全班都會離他遠遠的,為什么呢?因為他實在是太臭啦!我們給他取名為“臭烘烘”。
臭烘烘在夏天最臭了。記得有一年夏天,上課的時候,同學們聽得津津有味,突然,一陣酸臭味從“臭烘烘”那邊傳來,我皺起眉,用手捂住鼻子等了一會,后來,臭味竟然從手上的縫里鉆了進來,酸臭味一直張牙舞爪的向我。后來我不想再這樣了,便站起來對老師說“老師,好臭啦!”管一管“臭烘烘”吧!班上的同學接連不斷的抱怨,老師示意我們安靜:“臭烘烘”站起來走到講臺上來!“臭烘烘”慢吞吞地站起來,又慢吞吞地走到講臺。老師用身體擋住“臭烘烘”便說:“大家請看!”隨后從“臭烘烘”身邊走開,我們先愣了一下,“哈哈嘻嘻嘿嘿”各種各樣的笑聲傳到了教室的`各個角落。原來,“臭烘烘”大熱的天穿運動鞋,穿運動鞋不算什么,可他穿運動鞋還不穿襪子。大家看著他臟臟的,掛著鼻涕的臉和身上破破爛爛的衣服,活像個小丑!
“臭烘烘”不僅臭,而且歌唱得也很難聽。上音樂課的時候,老師讓我們自己復習歌詞好考試,我們四個人為一個小組。于是,我和我的同桌轉到后面一起和“臭烘烘”他們復習。我的同桌是組長,她讓我們選一首歌唱,并且她還要分好、中、差三等級,我和“臭烘烘”的同桌唱完過后,都得了好,輪到“臭烘烘”唱時,他張開大嘴就唱“大河向東流啊!天上的星星燦北斗啊。”組長尖叫起來:“別唱了!”他才停下來。這下把我們三個攪昏了!
的確,“臭烘烘”就是一個為自己想得多為別人想得少的人,他的大名就不用我說了,反正遇見他是你的倒霉!
他這個人作文 篇5
哇!這誰的Q啊?你看他的好友印象,豬八戒、肥班長、very fat……怎么全帶“肥”啊?哈哈,他就是我的肥伙伴——黃一力。
他這個人,什么都好,字寫得好,品德又好,又有禮貌,長得又帥……不過,一百多斤的體重那是太……唉——
別小看他,他雖然肥,但要說到體育我可遠遠不及他。我跟他打籃球那可真是一個在天,一個在地!我們倆在同一個位置上投球。你看他,手中的球在地上拍打著,眼睛充滿殺氣,像一匹餓狼,目光凝聚在籃板上。突然,他一躍而起,雙手抱著籃球,把它扔向球筐,籃球像一支離弦的箭,飛快地“跑”向球筐……球進了!我可就慘了,一連幾發都沒中!Oh!My god!太尷尬了!我竟然連個胖子都不如!他雖然肥,但他的乒乓球、羽毛球、象棋的水平遠遠超過了我。所以我平時都喜歡跟他一起,學習更多,他也很樂于幫助我。
他不但體育棒,學習也好。把他的楷體字和我的“狗爬體”相比,形成一鮮明的對比,靚的丑的'都在了!他的作文水平相當好,在網上發表了許多篇文章,這可能跟他的愛好有關。他喜歡讀書,就像一條巨大的“書蟲”。他的書柜堆滿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書,我的書柜里,只有廖廖無幾的幾本書,內容也很狹窄。正因為這樣,我的知識遠遠不及他。他以豐富的知識,強壯的身體和大膽果斷的處事能力當上了一班之長。而我呢,只是一名小組長。我是時候要向這位“肥伙伴”好好學習了!
他是我最要好的伙伴,你是我的體育教練,你是我的好榜樣,我很想告訴他:黃一力,能做你的朋友,是我的福氣!在你的影響下,我暗下決心:我一定要不斷的攀登,做一個優秀的人。
他這個人作文 篇6
我的記憶相冊中有這樣一個人,他使我的記憶相冊中的一頁饒有趣味,光輝添彩,他就是——魏博。我從認識他起,我們的朋友之旅從此開始,結下不解之緣,成為硬打都不散的死黨……
他長得很高,在人群中他的身影一目了然,他說話帶有幽默風味,但他也是一匹幽默的獵豹,善于長跑,有著驚人的毅力,我們在跑步上常相差十萬八千里,但我們這兩個平淡無奇的人卻聚到了一起。
他是一個細心的人,能在細節問題上查漏補缺,做得盡善盡美,多虧他的細節免了我的血光之災:那天我生日,高興得不亦樂乎,當我們走在路上時,我正與他津津樂道呢,前面是刺眼的紅燈,我大概是興奮得忘乎所以了,還在“勇往直前”,一輛汽車呼嘯而來,我卻絲毫沒有停下來的意思,他眼疾手快,把我拉出了馬路,我身后一陣冷風吹過……
他是賽道上疾馳的駿馬,在冬季長跑中,他腳下生風,奮起直追,其他人也不甘落后,個個顯出必拿第一的風范,在跑過八圈以后,都顯出力不從心,他也氣喘如牛,但為了班級的榮譽,咬緊牙關,做最后的沖刺,沖刺過后,他從五十多名的運動員中脫穎而出,穩坐第十名的寶座。
我們雖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但少不了不可避免的小摩擦,例如誰比誰的成績好了,我們就你一拳我一腳的打了起來,鬧得不可開交,都氣得怒火中燒,一連幾天保持冷戰,幾天過去,兩人心中的冰塊又無緣無故的化解了,我們也不得而知,總而言之,我和魏博還是至親的好朋友!
魏博與我交往三年了,到初中就要分別,各奔東西了,所以就讓成為我們永久的紀念吧!
他這個人作文 篇7
上二年級時的那一天,云朵軟軟的,像是棉花糖的糖絲,太陽姐姐早早起來,織起月亮小妹留下的綢布,這條綢布厚厚的像一條被子一樣蓋在大地上,暖暖的。
“叮鈴鈴”下課了,我坐在位置上,拿起我那支新鉛筆。這支新鉛筆可漂亮了,天藍色的外衣上點綴了點點星光,頂上還有一個漂亮的`小小的拇指姑娘。這支鉛筆全班就只有我一個人有。我同桌上課的時候一直盯著我的鉛筆,老師要求記筆記的時候他對我說:“能不能借給我用用?”我遞給他,小聲地告訴他:“可別掉地上哦!會摔壞的!”
下課了,他問:“可以送給我嗎?”我搖搖頭:“這是我最心愛的鉛筆。我舍不得送。”
他不知怎么了,重重地把鉛筆甩在桌上,扭頭留下一句:“哼,小氣鬼。”
我把我把鉛筆一支支都削好,把它們放到鉛筆盒里,只留一支在桌上,當準備好下一節課的書,就跟小伙伴朋友們一起出去玩了。
“叮鈴鈴”上課了,一回來座位,發現我最喜歡的那支鉛筆不見了,我慌忙地拿出另一支鉛筆。心里想:鉛筆去哪兒了?突然看見孫豫堯手上拿著我的鉛筆在跟別人炫耀,我氣得像吃了火藥一樣,破口叫道:“孫豫堯,那是我的鉛筆!”
“它不是你的!”他比我的聲音還要高,也大聲叫起來。
“那是誰的?”
“是……是我的!”他結結巴巴地叫起來。只記得我們吵了很久,窗外的天空稍稍暗下來,同學們一個個過來幫腔,老師過來幫我們解圍了。
他居然沒經過我的同意拿走了我的鉛筆,哦!他這個人,我不能和他成朋友。
他這個人作文 篇8
他比我大三歲,智商卻只有十歲,他是我的哥哥。
“你那傻哥哥來接你回家啦!”我站在校門前,一眼就望見了他。“他這個人……”我咬牙切齒地想著,臉因厭惡漲得通紅,只想快點遠離身旁那震耳欲聾的嘲笑聲。正是深秋,他穿得鼓鼓囊囊,喑啞的皮膚在瑟瑟風里被吹得泛紅。他也瞧見了我,興奮地揮舞著雙手,開始烏拉烏拉地大叫,活像馬戲團里嘩眾取寵的猴子,幼稚得有點可笑。我討厭他,討厭他這個人。“你這個人!你來干嗎?”我沖到他面前惡狠狠地問道。“接你!過馬路!回家!”他咧開大嘴,露出東倒西歪的大牙齒,笑得皺巴巴的,像個老頭子。“走!”他猛地抓住我的手,蹦蹦跳跳地往前跑。“你放開我!你別管我!”我想把他的手甩開,可他握得好緊,好緊。“妹妹不怕,哥哥帶你過馬路。”他回過頭來望著我,沒有笑,很嚴肅。我愣住了,為什么我要怕?
我和他正站在一條川流不息的馬路旁,他牽著我,我望著他,十年前也是這樣。“哥哥,我怕過馬路!”小小的我緊緊地握著他的手,縮到他身后,伏在他瘦弱的肩上。“不怕!不怕!”他回過頭望著我,嘿嘿笑著。我抬頭望著他,只覺得他就是一切,可以帶我穿越所有我害怕的地方。他緊緊地攥著我的.手,他的手很大,正好包住我的小手。他正視前方,面容嚴肅,一步,又一步,每走一步,他都左望望右看看,雖然這是條單行道,對面有紅綠燈。“跟著哥哥!”他轉過頭,眼睛被風吹得瞇成了縫,但他的手還是那么溫暖,從未改變。“哥哥帶你過馬路!”我望著他,卻又似乎被什么模糊了雙眼,看不真切。我長大了,早已學會自己過馬路,自己穿越恐懼,不再需要他的保護。但他沒有長大,他還是那個智商只有十歲的哥哥,那個想要去保護妹妹的哥哥。我握住他的手,和以前一樣,很暖。
“你那傻哥哥又來接你回家啦!”我仿佛沒有聽見耳邊的嘲笑,只覺得今天的太陽更暖了些。“他這個人……”我望著他。他正揮舞著雙手大笑著,我也笑了。
他這個人作文 篇9
我想每個人上學的時候都會對某個男生有過悸動的心,關注著他的一切,在他面前表現得唯唯諾諾,擔心自己的形象在他眼里不好,也不希望他與別的女生過于親密。他身上無處可放的魅力深深的吸引著我。
他很高,喜歡打籃球,學習成績不僅好人還樂觀,緣分讓我們聚在一個班級里,我處處都留意著他的一舉一動,他是否開心是否難過。有一次數學課的時候,老師抽簽點名回答問題,偏偏就抽中了我的號碼,那道題我還不會,這下難堪了,我心想。他就坐在我旁邊,因為作為比較靠后,說話聲音小一些老師是不會聽到的。我慢吞吞的站起來,猶豫了很久還沒答,老師以為我在思考,就等著我的答案,其實我是真的不會寫啊!天啊,這時候多么希望有人能幫助我。
“這道題是錯誤的,因為……”旁邊有一個聲音說道,吸引了旁邊同學的目光,齊齊的看向我們這里,我就想趕緊結束這個尷尬的場面,就順著他的答案說了,這才結束。坐下來的時候松了一口氣,內心十分感激他的幫助,在我心中的形象加分。
上學的時候一直保持著暗戀的心,到畢業了也沒有說破,一直默默的喜歡著,像朋友打聽有關他的消息,想知道他最近的生活過得如何。或許我該放下了,說不定人家也有自己喜歡的`女孩子,有自己的夢想去追,就把他當做是自己的白月光吧,編織一個美好的夢想,不然它破滅,至少還有一個努力的動力支撐著我前進。
那個少年,出現在我的青春里,最后,我們為了各自的夢想分道揚鑣了。我相信,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里,我們終將會相遇的,帶著彼此慢慢的祝福。
他這個人作文 篇10
他,是一個“百科全書”;他,是一個三好學生;他,是一個有幽默感的男生;他,是我的鄰居哥哥。
他就住在我的樓下,在他還沒上初中的一段時間里,我們是好哥們,還有一個哥們宋朝暉。我們三個在暑假的時候,天天在小區里玩,圍著小區里轉,小區里的大人們一見了我們,就會說:“又是這三個孩子,天天在一起玩。”嘻嘻,每次想起來,總會發笑。
他的皮膚超好,特白。我總會有點嫉妒地說:“你好像女生耶!”他不會去爭論,總是一笑而過。他的個子中等,但是比我高了20厘米多,他特愛穿,T桖衫,他總會說:“我覺得穿T恤衫挺帥。”還不慌不忙地擺一個造型,我們總會嘲笑他:“好自戀”。
他超愛看書,他家里有兩個書柜,全是他的書,怪不得他的作文寫的好,有些書小區的朋友家有,他總是自己買,從不借別人伯書看,有一次,我特好奇地問:“為什么,你不借別人的書?”他果斷地回答:“因為我不喜歡麻煩別人。”他的書柜里大多都是類似于《查理九世》類型的書,男生們都愛看這種書。他覺得看書是一種很有趣的事,經常帶我們去家里,推薦好書,我看的'《笑貓日記》,就是他給推薦的。
他的性格很靦腆,在陌生客人面前不說話,但是在我們幾個哥們兒面前總是瘋瘋顛顛的,每次他一講笑話,還沒講完,我們就笑成一團,可見他是一個多么快樂的人。可是一上初中就不一樣了,他考上焦作的一中,他變得不愛說話了,作業太多了,沒有時間出來玩,像個小老頭。
他就是——喬俊皓,哎,我可是真懷念那個快樂活潑的喬俊皓,那才是我們熟悉的哥們!
他這個人作文 篇11
此人姓苗,名李陽,身高一米六五左右,瓜子臉,毛寸頭,小眼睛,大嘴巴,小耳朵,他長得與平常人沒有多大的區別,唯獨不同的是他那滿臉的“痘痘”。因為那些痘痘極像篩子上的點,所以他的“人送外號”就是“苗篩陽”。
他現居在鄉下,所以在他的身上你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一種獨特的`鄉村氣息。他這個人十分愛笑,會后我都不明白他到底是為了什么事而笑。他那張小嘴能說會道,所以我們兩個是班里響當當的“相聲演員”。每逢班里的聯歡會,我們兩人都要在臺上過把癮,把大家逗得前仰后翻是常有的事。別看他是個男生,可他是我們班出了名的“娘娘腔”,他不但說話娘聲娘氣,就連走路也是走“貓步”,我時常提醒他,可他就是“走自己的路,隨別人說去”。
在他那“毛寸頭”底下的頭骨里,住著一個智商高達200的大腦,不論是難題,更難題,最難題他都能夠想出方法并解答出來,這使他成為了我們班里的“尖子生”,每次考試他都能輕松進入“前十強”。他不但學習好,而且能夠寫出一手的好字。不論是毛筆、鋼筆還是粉筆,他都能寫的如同行云流水般的舒暢,讓人看上去心曠神怡。在我們班的“優秀書法作品展示欄”中,他的字總會出現在上邊,供我們全班人觀賞。
他有兩大愛好:看書,唱歌。他看書特別的入迷,不論是散文、報刊、報紙,還是小說、故事、作文,他都可以看上個幾遍,直到看透為止。他還喜歡唱歌,每天下課的十分鐘都是他“練聲”的時間,雖然說唱的每一句的調都沒有在正確的調門上,雖然說唱的每一句的詞都不是完全正確的,可他唱出的歌依然是融入了自己感情。
哇,他這個人,這個幽默,可愛優秀的人。
他這個人作文 篇12
我們班奇葩百出,我要介紹的可是一個“狼角色!”
他的身高是我們班最長的,他是我們班是壯的,是我們班最厲害的那個。在體育課時,瞧他在“戰場”“浴血搏殺”你肯定會說:“哇,他這個人籃球打得真好。”
體育課是他最喜歡的課,一到操場上,他就像一個身無分文的乞丐尋找一塊金元寶——籃球。他總是第一個拿出籃球,并叫上班上打籃球不錯的幾個人,與他在操場上卷起一場“腥風血雨。”
只見他那渾身的'肌肉已經忍不住饑渴。只接拿起球向籃架奔,剛投入打籃球之中的人們還不知發生了什么,就被他輕松投進了籃框!他的球技可不是碰運氣,他可是實打實的如鋼鐵一般堅固。深知手強大的眾人倒吸一口涼氣。此時他拿著球,還時不時拍個幾下,五個雷達已鎖定目標,其中一個一馬當先,似乎想得到頭功,只見他仿佛能預測未來似的靈活一躲,那人撲了個空,眾人見了想趁亂撿便宜,一起向他撲去,他見勢不妙。撲了個空的那人又站了起來,,仿佛要“報仇雪恨”。他臨危不亂,雙手抱住球,一蹲,一跳,球從他手中飛了出來,籃球在空中旋轉著,仿佛在跳芭蕾舞,憑著他精湛的技術球不偏不倚的落入框中。眾人都傻了眼,只見他拂著頭發像是對自己的鼓勵,自豪。其中的一個人實在忍不住了,那人紅著眼一個大步便向他靠近妄圖想取“首級”。他怎么能讓那“無名小卒”得逞呢?一個旋轉繞了過去,那人不甘落后,直接“爆發他的小宇宙。”只見他微微一笑,一個箭步將球投進籃框,可那人正要搶球,結果兩人“擁抱”在了一起。他強有力的肌肉使他毫發無損,可那人卻被撞飛了幾米之外,霎時間“鮮血直流,筋脈全斷”在地上一動不動了。
他有強壯的身軀,練得爐火純青的球技,他是誰?你猜到了嗎?
他這個人作文 篇13
他,胖胖的身體,圓圓的臉,小小的眼睛,粗短的四肢,用一個字來形容就是——圓,遠處看,就像一個長著四肢、腦袋的大球。
他,非常好玩。電腦游戲是他的最愛,他能坐在電腦前打上十幾個小時的游戲。聽大伯說,暑假時,他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每天天剛蒙蒙亮,他就起了床,他要干什么呢?答案很簡單,當然是起來打游戲啦!晚上,他玩到夜里十二點鐘才去睡覺,第二天早上同樣早早地起床玩電腦,每天,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的時間,其余的時間他都在玩電腦,真是個名副其實的“小網迷”。
他,非常好吃。零食是他的最愛。有一次,我們一家人去逛商場,進去的'時候是兩手空空,出來時可以說是滿載而歸,我們每個人的手里都多了一個大包。里面裝的是什么呢?簡單一想就知道,里面除了幾個日用品以外,其余的全都是零食,而且是一些容易使人發胖的油炸類膨化食品。剛出商店大門,他就抓了一包可比克薯片,拆開包裝大口吃了起來。回到家,他抓過零食,坐到電腦前,一邊玩著《植物大戰僵尸》,一邊吃著零食,我走到屋里,剛要拿起一包零食,他就一把搶過去,說:“你先答應我一個條件,你幫我收集陽光。”無奈,為了能吃到零食,我只好答應了,他卻跟個沒事兒人似的,抱著一大包零食到客廳里吃去了。過了一會兒當我走出房間拿零食的時候,鼓鼓的袋子早已空空如也。唉!真是個“小饞貓”。
他,有一個克星,那就是爺爺。只要他見到爺爺,馬上就會變成“小乖貓”。每當爺爺去他家里的時候,他就會規規矩矩的做事,只要爺爺一走,他就會像一匹掙脫韁繩的小馬駒一樣,撒起歡兒來。
他是誰呢?他就是我可愛、幽默、好玩、好吃的堂弟——豆豆,大名張昕宇。
他這個人作文 篇14
在我的朋友當中,有這樣一個人:把自己看得比誰都帥。哇,他這個人簡直太瘋狂了。人人見他都會說他很自戀。他就是我的好朋友——袁愷函。他長著濃濃的眉毛,下面是一雙他自己認為閃閃發光的小眼睛,鼻梁高挺著,就像個驕傲的將軍,下面就是那個能說會道的`嘴,再配上高高的個子,對于他來說,就是一個“美男”形象。他的第一特點,也就是家喻戶曉的“自戀”。
有一天,他笑嘻嘻地叫著我,我想:他一定是又想在我面前“發作”吧!果然不出我所料,他搭著我,說:“侯,我好像又變帥了,最近不知怎么了,我越來越對自己有信心了,咱班的班草不會就是我吧?好激動呀!”面對正在整頭發的袁愷涵我無言以對,只想趕快擺脫他,于是就說:“對,我也覺得你變帥了,趕快去給人說說去吧!”經我這么一說,他還真來了勁兒,又開始表揚自己了:“我非常贊同你的觀點,長帥點就是好,像我這樣就好,但沒有多少人和我一樣帥。我長得真好!真有創意!”我立刻做出一副嘔吐的模樣,如果班里這樣的人越來越多,不就成了“自戀班級”了嗎?
袁愷涵不僅是個“自戀狂”,還是賽場上的一匹黑馬呢!他練習的時候很慢,在正式比賽中,他可是很出風頭的。
在一次長跑比賽上,袁哥是厲害到極點啦!屁股上好像裝了推進器,在跑道上飛奔,這個平時跑一下就能受傷的“小少爺”,卻在關鍵時刻發威,像是隨風飄動的,一忽兒,就跑完了全程,令人刮目相看!這位運動健將,關鍵的時候還真起作用,這全都歸于他吃苦耐勞,不怕累。袁愷涵就是那種把任何事情往前提的人,這一點真值得我學習!
哇,袁愷涵這個人!真是有趣!他就是一個自戀的運動健將呀!
他這個人作文 篇15
他這個人,沒啥特別的。他那略禿的腦袋,像是收割機壓過的麥場,夾雜灰白,猜不出他的年齡。他到底多大呢?看著這張有著猙獰傷疤的臉,怎么也想不出他才三十歲。都三十啦,他自己有時都感嘆道。是啊,三十年對于一個吸毒者是太長了。
他叫啥呢?誰也不知道,連他自己都忘了。應為長時間在外地畏罪潛逃,各種名字他都叫過:王跑,林千,李大等等,都是自己瞎起的,也沒啥意義。他在不同的城市之間穿梭著,身份在不停地變換著,但這一切都是為了一件事——吸毒。
說起吸毒這事,還得追隨到他十六歲那年。農村的孩子早當家,這話一點也不假。本身家境不好,再加上自己也不努力,一個小伙子的大好青春就這樣荒了。他也知自己不對,便和同村的小伙一起去城市打工。初次接觸,還是他第一次去酒吧的日子。
那時他也攢了不少錢,口袋里怎么也有個五六百。朋友興致高便邀他去了。在那交錯的燈光中,他漸漸的喜歡上了這個地方。就在她喝著調酒師為她調的“紅燈綠酒”時,一個男人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扭頭一看,是個男的——頭發染得亂七八糟,嘴里還叼著香煙。他禮貌地問他找他什么事,那個男人說:哥們,想不想來點新鮮的'。就在那晚,他嘗試到了快感,于是,他變得越發的不可收拾。為那零點幾克的,他花光了所有的積蓄。
一發不可收拾的他,被法律搖醒。當他從警察局中出來后,才意識到自己玩大了。他進了監獄,呆了五年。出來后,就三十了。無妻無兒,便又回到了農村,拾起了鋤頭,下田干活。
他這個人啊,唉,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一失足則成千古恨啊!
他這個人作文 篇16
每個人看到他,都會驚異地說:“天哪,就這么個糟老頭,他真的是當代著名的藝術家嗎?”在場的有很多藝術家,他們都給人一種美的享受,站在他們身旁,似乎連那顆浮躁的心都沉淀下來了,他們的穿著往往成為整個宴會的焦點,無法想像,色彩與色彩的搭配是怎么融入骨子里透出的那高雅的氣質,就連談吐都那么與眾不同,似乎身上每一個細胞都為藝術所造。但他在晚會上,是那么的格格不入,毛蓬蓬的頭發里面藏著幾層污垢,令人無法忍受的是一個半百老人竟留這長頭發,更別說衣服能給人帶來美的享受了,衣衫襤褸,穿著一雙破了幾個洞的解放鞋,若不是因為他的名氣,他們大概會把他當作乞丐吧!
人們都說:“眼睛是心靈的窗戶。”但從那扇窗戶讀出的不是應有的憂郁而是小鳥那圓溜溜的機靈,那高挺的鼻梁正如他畫畫揮筆一樣酣暢淋漓,破裂的嘴唇上還蘸這淡淡的.血跡,好比他那笨拙的嘴巴吐不出優美的語句那般遺憾,皮膚被風霜磨礪后,絲毫沒有滄桑的痕跡,整張臉拼湊以來儼然一個老頑皮,那透出的活潑是無法比擬的。
俗話說的好:“人靠衣服,馬靠鞍”,單從衣服來看,似乎看不出他有什么藝術成分,正如托爾斯泰一樣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了,穿什么衣服都沒什么不一樣。如果你看到他在攀登山峰,你肯定會認為他是山中土生土長的樵夫,絕對不會想到他是一位準備感到黎明日出前寫生的畫家;如果你看到他在一些罕見的少數民族部落里面,你肯定會認為他也是其中一員,絕對不會想到他是為了藝術體驗生活;如果你看到他和一些貧困山區的孩子在一起完了,你肯定會認為他是其中某個孩子的爺爺,卻不會想到他是資助他們上學的一位藝術家。是啊,與其他藝術家相比,他顯得是那么的雨中不同,那么的窮酸。
那是因為他們是所謂的奢侈藝術,而他是精神藝術,那透出來的是一個人的靈魂,一種只有他才有的獨特的藝術魅力。
他這個人作文 篇17
他,是一個成績不錯的同學,是學校里出了名的“小小演奏家”,是班上大家喜歡的中隊長。
他,雖然沒有水靈靈的'大眼睛,但眼睛小得討人喜歡,笑的時候,眼睛差點瞇成一條線,高高的“小山”下面,有一只靈巧的嘴,它有一個好處和一個壞處。好處就是它挺說話,記得一次教師節的綜合實踐,他還采訪得很自然,一個字也沒說錯。壞處是什么?這個看他的肚子就知道了,他的肚子簡直可以當鼓用了,因為他喜歡吃東西,每次不是把東西吃光就是吃得剩下一丁點兒,所以的他的體重直線上升,他只好去減肥了,可怎么也堅持不下去。
他喜歡看書,把書當成寶貝,他家的書少說有幾百本,訂的雜志有4種,他的就占3種。他在學校看,在家里看,連下課大家出去玩了,他仍然在看書,這已成了雷打不動的習慣,因此他的知識面很廣,但這也招來了風波,大家管他叫“書呆子”。他責任心不夠強,也很馬虎,老師不知道說了他幾遍,但說也是白說,一點也改不了,他為此很煩惱。
你知道他是誰嗎?他就是我――張書懷,一個快樂而又煩惱的少年!
他這個人作文 篇18
我對他的了解很少,不知道他喜歡什么,也不了解他,恰恰相反,他總是很了解我,雖然比不上母親,但他總會給我買我想要的。
我從小便很怕他,他的暴脾氣也是最近幾年才收了。他許是不知道怎樣表達吧,每次溫柔的話語剛準備說出,結果卻不小心遛了個彎,變成了嚴厲而又鋒銳的劍,一點一點刺進我心中,然后又拔出,我不敢把我的所有不滿表達出來,只是習慣了沉默。
我從小便與母親親近,寫的作文里也只有母親,無論是瞎編還是認真寫,父親從不在我的考慮范圍,或許是他太過冷漠,也或許是我沒留意他的溫柔。他總是那樣,什么事都不愿和我們分享,姐姐也親近母親一些,沒人在意他想了多久的笑話來逗笑我們,也沒人在意他一個人去買我們喜歡的零食,在更沒人在意他會不會難受。
父愛如山?以前在我眼里父愛是個很遙遠的詞,因為在他眼里永遠只有成績,可我永遠都不上進,每一次拿成績單去,頭上頂著他的訓斥,心里永遠都是在為自己找理由,這次是失誤,不怪我……這次是因為老師沒教,不怪我……哪有那么多理由,他也不會聽那些理由。
他和母親經常吵架,但每次都是小打小鬧,過一會兒便又是母親對他噓寒問暖,偶爾吵大了,父親也會買些花哄母親,過得也還不錯。
他抽煙喝酒,母親很討厭他這點,說了很多次,也依然屢教不改,永遠都不愛惜自己的身體,以前我覺得沒什么,只是不喜歡他抽煙喝酒,味道很大,很討厭。可現在,我怕了,以前所有對他的不滿都沒有了,他生病了,那時候是暑假,我又正在補課,那時候,我是真的很難過,滿腦子只想讓他好好的,也沒發覺到,原來我也很愛他。
不知道未來是怎樣的,可我還是希望,我以后的婚禮,他不要缺席,他可是要親手把我交給別人,他可是要層層把關我的先生,他可是這個家的'頂梁柱,他可是我父親,我母親的丈夫。
生病后,他脾氣好了很多,人也清閑了很多,只是依然戒不掉煙酒,那刻在骨子里的對我們的愛也消不掉,即使不怎么愛說話了,可對我們的關心依然不少。我只想,不要愧對了他的愛,只想讓他好起來,只想讓他好好的,和母親一起好好的。
他脾氣不好,抽煙喝酒,可他活的像自己,不為別人而活,灑脫慣了怎么收的住心呢?他是一個好父親,即使有很多缺點,他愛我們,愛母親,便足夠了。
他這個人作文 篇19
就下午突然間就想到了,之前他跟我說沒有誰可以跟她一起睡的,她只能抱著我睡,其他人都不可以。那個時候確實有被他這樣子的回答給甜到,畢竟那個時候她一直在對著我,但而且很多事情做了都會讓我吃醋,但是他這個回答還是很讓我滿意的。
然后突然間就感慨說其實要是他真的愿意一生只抱著我在他懷里睡,那我肯定也只鉆在他的懷里。現在真的如果再出現一個男孩子,讓我說鉆進他的懷抱里,我想我很難做到,也沒有排斥,但就是想象不到那樣子的場面,我現在能想到的那種場面,對象依舊是他。
還記得在一起之前我說如果他對我沒有特殊的感情的話,我們就應該冷靜一段時間,不要相互耽誤彼此,他可以去找更好的人,他更喜歡的人在一塊,不會說耽誤彼此的時間,可以讓他花在我身上的時間去尋找另一個對象。那個時候他跟我說太懶了,不想找了。
現在想來,其實那個時候他就已經認定了吧?認定就不招了,就只拍拍照我這里了,但是今天又突然間有想到,其實誰能夠這樣子呢,雖然說自己還是很想要一生只愛一人的,但如果真的有那種機會,一生只是他一個人了,自己會后悔嗎?
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我如果一生都是她的話,一生只愛她一個人的話,可能那個時候會想會想要退縮,會想如果有另一個人出現,會想如果我愛上的是另一個人,會有怎樣的結局?會想如果我會愛上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間愛上了不同的人,跟不同的人在一起了,會不會是一段更豐富的經理,會不會是一段更完美的人生?
對于他來講,其實也有可能就是這樣子吧,所以失去好像也并沒有那么糟糕,可以讓彼此卻認識更新鮮的人,卻認識到自己真正需要的是怎樣的人,確實挺好的,那樣不會到頭來覺得一生受困于一人,哪怕事實上那個人就是自己這一生中最正確的選擇,多少還是會有抱怨的。這是人之常情,這就是人性。
他這個人作文 篇20
站在窗前的他,用六年級還不應該有的憤怒而悲傷的眼光俯視著一樓天真的孩子追逐打鬧,為什么會這樣呢?這還是要從幾個月前講起。
一天,他爸爸帶著本以為能使全家人歡呼雀躍的喜訊——去遠的地方工作回到了家。他爸爸說,雖然遠,兩周只能回來一次,但是能掙很多錢。而一家人卻都沒有說一句激動的話,為什么呢?他也不知道。
那天,就是上周的星期五,他才真的明白了全家人擔心的問題。也是,他也隔了兩個禮拜沒有和父親見面了,他很高興,為吃一頓團圓飯準備著。下午,父親突然打電話說今天很忙,不回家吃飯了,晚上一定回去
這天晚上,全家人半個字也沒有吐,只是默默地吃完了晚飯就去自己做自己的事了。他的心里別提有多難受了。
睡覺時,爸爸還沒有回到家來。他想:媽媽的'心里一定比他還難受,爸爸是有事情出去一下,星期六的早上再吃一頓團圓餐也不錯啊!
他明白,這是他在自己安慰自己。但就這么想著,想著,慢慢的睡著了,淚水從他閉著的眼角留了下來。
“你說!你為什么這么晚回家?你到底在外面做什么我我能做什么,”他爸爸打了個飽嗝,不經意地笑了笑,“工工作。上級來了考察隊,我我們在一起吃個飯你我不跟你受這種罪了!我們馬上離婚!”他媽媽再也受不了了,對著他爸爸吼道。他一聽,不好,要是他再不出面,后果將不堪設想,他不想要變成孤兒!
想到這里,他踢開被子,滾下床,出現在他醉醺醺爸爸和正在傷心的媽媽面前
但是,那卻能是無用之功,只能是徒勞。
他這個人作文 篇21
在城市的公園、大街小巷,到處都可以看到身穿橙色衣服的他,他的衣服后面寫著兩個大字“環衛”。字的下面劃了兩道黃色的杠杠。
他的身材矮小。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他格外地突出。黝黑的臉龐上帶有歲月的疤痕,把他缺乏光澤的臉分成一塊又一塊,好似干旱之中的土地。巨大的鴨舌帽蓋過他的頭頂,但這也阻止不了些許銀絲從帽沿處探出來,寬松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十分滑稽。薄薄的雙唇緊閉著,給人一種說不出來的嚴肅感,鼻子又短又小,雙眉又細又長,活像一個小丑。他骨瘦如柴,仿佛風一吹就能歪倒了似的。
他有嗜煙的習慣。每逢剩下自己一個人時,他就會以香煙為友,向寧靜的天空訴說自己的寂寞與孤獨。一層又一層的煙霧環繞著他,使人們看不到他的眼睛,那煙霧下,掛有憂愁的深濁的眼睛。說話時,他的聲帶仿佛銹住了般,聲音嘶啞,全然不是一個六十出頭的人。他還有酗酒的習慣,常常一個人,街道口,昏燈下獨酌,以酒為伴,向無聲的大地傾訴自己的惆悵與苦悶。他無兒無女,同齡人羨慕他逍遙自在,卻沒有能感悟到孤獨的痛苦。
他勤勞能干。雖生活貧苦,可上天給了他強壯的身體,致使他堅持生存下去的`信念也就是這份工作了。自他小時候起,這雙手就沒閑著的時候。他的這雙手并不好看,粗短的手指猶如一個個蘿卜頭兒。長期的工作,使他的手指不能直立,均保持彎曲的狀態。厚厚地老繭布滿了整個手掌,粗糙無比。他的背,已是一座危橋,隨時都會倒塌。他的衣服,沒有一件是完好無損的,破了洞的衣服補了再補,臟了的衣服,洗了再洗,即使又破又爛,穿在他身上卻十分干凈整潔。“俺雖然窮,但俺不能讓你們瞧不起俺”出自這個環衛工人口中。
在身份上,他是眾多老百姓中再平凡不過的人,在人格上,他卻領先我們一個高不可攀的臺階。
他這個人作文 篇22
他,永遠那么遙不可及;他,永遠那么神秘莫測;他,永遠那么風流倜儻;他,永遠那么樂觀向上······他,我無法真正接近,永遠無法打開他心靈的大門。
有時候,我甚至愿意當一只渺小的蛔蟲,看看他的心里到底裝的是什么,是和他外表一樣那么快樂,那么無憂無慮嗎?他是不是已經忘了我?他還在不在乎我?他的心里有沒有我?他的面具那么完美無瑕,他偽裝的那么嚴嚴實實,我不相信,他是這樣一個人。我始終覺得,我們都在假裝,都在演戲······
我記得每一次我們的惡作劇。有時,我們偷笑別人的滑稽;有時,我們互相打鬧,我通常是失敗的一方,我總會立刻擦干眼淚,害怕你因此被老師批評;有時,你故意絆我一腳,讓我踉踉蹌蹌幾乎摔倒;有時,你拿著我的東西,我追著你滿教室跑。一般的女生都會很討厭這種男生吧,而我很奇怪,沉迷于此,陶醉于此,竟產生了一種習慣感,依賴感,仿佛離開了這每天必經的一堂課,我就全身不自在。我,是不是很奇怪?
現在的他,親熱感沒了,依賴感沒了,見面就想打招呼的感覺沒了,距離感增加了,空間感增加了,見面就像遠遠避開的感覺也增加了,彼此注視的目光有了非同一般的情緒。一個星期天的晚上,我們在網上聊天時談到了元旦聯歡會的節目,我們都打算彈吉他,我說還沒準備好彈什么呢,他說他也是。第二天,我正在收作業的時候,你遞過來一份歌詞,歌名叫《每個人都會》,是“創作鬼才”方大同的一首歌。你說這首歌是掃弦以及勾弦組成的,我聽得一頭霧水,勾弦我不會啊!忽然鼻子一酸,心里覺得很滿足,這滿足不是一般的滿足,這滿足摻雜著感動,感激還有絲絲甜蜜。這么一句話,他就這么當真?這首歌他一定很喜歡吧,這是不是說明,他······以前因為他的一句話,為了有更多的.共同語言,我為他苦學許嵩的歌曲,買許嵩的專輯,成為“嵩鼠”一樣。現在,為了他的這份歌詞,我也要用心學這首歌,努力加入“同學”一族。
為了表達我現在的心情,奉獻一首我最喜愛的小詩
《如果》
如果能不哭,就一直微笑吧!
如果能旅行,就一直流浪吧!
如果能唱歌,就一直輕和吧!
如果能原諒,就一直遺忘吧!
如果能不分別,就一直在一起吧!
再奉獻一篇我喜歡的小文《最初》:
最初的最初,愛還是不愛,是喜歡,還是在意?是一廂情愿嗎?若不是呢?兩情若是久長時,又有幾個朝朝暮暮?我們的半圓能合成一顆心嗎?“永遠”真的只有小小,短短的甜蜜嗎?過了期就會傷人嗎?傷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孤單,孤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習慣。生命從此少了一個人陪伴,終于懂得了,沒有哪兩個人,可以一直到永遠。大部分的我們,都是波波折折到永遠。
看了這些,心里還是感觸頗深,我始終在問自己“為什么呢”?為什么他送別人女孩東西我會吃醋呢?即使是象征友誼的摟摟抱抱都不愿意多看呢?為什么別的女孩和他打鬧我會不由自主地低下頭,狠狠地咬自己嘴唇呢?打個比方吧,一只貓始終注視著一條角落里的狗,狗卻成天和兔子打鬧,歡歡喜喜,偶爾又和貓玩玩,花心極了,貓該怎么辦呢?她的心從未轉移過啊!
他的身影在夢中撲朔迷離,他的笑容音貌在心里若隱若現,他就像一個大疙瘩,是我永遠也解不開的心結······
他這個人作文 篇23
不知不覺,冬天來的這么突然,讓我不知所措來不及反應,當最后一片樹葉悄然落地,我才發現你已經踏上了歸途……
那年,那個季節,素未謀面的我們在這里相聚,當時的我,恐懼地望著一張張陌生的面孔,不敢多講一句。
那個誰,宋啥的?”他摸著腦袋,一副像有東西卡在嗓子眼的樣子,“你來吧這個桌子搬過去”。我走了去底氣不足地問:“你你你叫啥子?”“劉子陽!”從此我便記住了這個名字。
劉子陽,我們班的老大哥,也是“老大哥”。他總能莫名其妙的突然爆笑半天,嚇得人家心撲通撲通直跳,他能把“伸懶腰的貓”說成“伸懶貓的腰”,能把“泡咖啡放多少水”說成“泡咖啡放多大水”,我猜他也能把洗衣粉當奶喝!
夕陽緩緩西沉,橙黃的光為大地抹上一層柔和的淡黃,將要天黑的傍晚顯得格外沉寂。“明天我不來了。”他在我面前一晃一晃強顏歡笑,我不知道該說些什么,勉強擠出一個微笑,一路上只聽得見我們啪啪啪的`腳步聲,風吹著,格外刺骨:“你真的要走嗎?”我顫顫抖抖的問。他沒有回答,而是加快了腳步,他的影子告訴我這是真的……
果真,這次他變得誠實了,做到“君子一言駟馬難追”了,欠我的那一塊錢、那一包辣條到現在都沒還呢……
又走到這條小路,依舊是我,是這包辣條,但小路不樂了,辣條不香了,我還是我,你還是你……
當你背上行囊,踏上那份榮耀,我在這里深深的祝福你。
他這個人作文 篇24
我們班有個小書蟲,他的頭發烏黑烏黑的,兩道又黑又長的劍眉,一雙圓溜溜的大眼睛,大大的兩個鼻孔,一張能說會道的小嘴,許多知識都是從從這個關不住的的水龍頭中帶給大家的。他是誰?他就是我自己朱一然。
我非常愛看書,像《化學元素書》《世界酷車大百科》《父與子》《米小圈漫畫成語》之類的書籍我都愛不釋手,還有以前學過的.語文數學書也全是我的最愛。因為愛看書,所以我的知識非常豐富,大家都說我是個知識小百科,我可有一群小粉絲哦!
我看書時可入迷啦,只要是一鉆進浩如煙海的書籍里,就如同魚兒入了水,整天都是手不釋卷的。一會兒緊皺雙眉,一會兒深深嘆息,一會兒又哈哈大笑媽媽經常笑我像極了一位自編自導自演的小書蟲。
我為什么要夸夸我自己呢?因為讀書給我的生活帶來了無窮無盡的樂趣。我有好多好看又特別有趣的書,尤其喜歡和同學分享、交流。
他這個人作文 篇25
我的老爸今年已經三十六歲了,他有著健壯的身段,寬大的臂膀,濃濃的眉毛下是一雙灼灼的眼睛,眼角已經隱隱可以看出幾條魚尾紋。我的老爸給人一種可靠的安全感,因為他是一名軍人。老爸已經退役了,現在在工作。他是一個十分嚴格的人,不論是對于什么事。就拿寫字來說吧,我的字并不好看,寫得歪歪扭扭,可老爸的字卻和我完全相反。老爸常說字如其人,可他看著是那樣沉穩的一個人,寫出來的字卻頗有魏晉之風,淡然不羈。他是一名軍人,所以苛求完美,他說世界上沒有達不到的事情,所以我練過的字帖一本過一本,練到如今也是小有所成。雖然老爸很嚴格,但是如果當我遇到難題的時候,他會與我一同解決,耐心的為我講解。
老爸特別喜歡體育運動,所以每天早上都帶我跑步,他的`體能很好,雖然退役幾年,但跑上幾圈都不帶喘的。我總是堅持的跑在他的身后,想著自己有一天,一定能夠超過他。
老爸常常對我說,當兵后悔三年,不當兵后悔一輩子。他談起他那些在軍隊的日子,眼里總是迸發出灼灼的光芒,像是那些閃耀的曾經在他面前點燃。
成為像他這樣的人,我總是這樣告訴自己。將來,我想,我也會成為一名軍人,像老爸一樣,擁有那些閃耀的曾經,為祖國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想成為像他這樣的人。
他這個人作文 篇26
幼鳥第一次避開慈母的呵護,飛翔在藍天白云下,他體驗到了自由的博大,天空的高遠。雷雨沖破了烏云的禁錮,放縱自己來人世的逍遙,他體驗到了自己的神圣。
蓓蕾在一場春雨后,綻放笑臉,新奇地看著這個世界,他體驗到了塵世的紛雜。
海燕在暴風雨中長鳴,勇敢地宣傳革命圣火的到來,他體驗到了勝利的喜悅。
蝴蝶第一次來到大花園,飛東飛西,萬紫千紅的花為她綻放,它體驗到了人世的熱情。
白云第一次飄游在碧空,俯視美麗的地球,他體驗到了宇宙的神秘。
小娃娃第一次開步走,竟走的`穩穩當當,媽媽體驗到了一種無名的欣慰和喜悅。
雨后的荷花點綴著幾滴露珠,這時候陽光明媚,照射在上面,小蜻蜓倒立在上面,被眼前這大自然偉大的壯舉感動了,他體驗到了美。
布魯諾攻破天主支教會的禁錮,發表了自己的“太陽中心說”,他體驗了戰斗的艱難和無情。
伊拉克人民經歷了黑煙滾滾的亡國之痛,但他們體驗到了以往國泰民安的幸福。
經歷過父母離異的孩子,體驗到了家和萬事興的美滿。
經歷過風雨的老人,體驗到了世事的滄桑。
經歷過友人的分合,體驗到了感情的可貴。
經歷了領獎臺上的鮮花爛漫,掌聲陣陣,體驗到了輝煌。
經歷了九年的學習生活,體驗到了學習的酸甜苦辣。
經歷了失敗的無助和痛心,體驗到了人生的崎嶇與坎坷。
經歷了海上的生死離別,才知陸地上的相知相惜。體驗到纏綿和互助。
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沒有人能夠隨隨便便成功。讓我們好好把握人生,經歷人生之路上的風風雨雨,花花草草……之后,將看到人生的絢麗多彩,親近人生的每一件事物,體驗人生的每一件事物,體驗人生的真正內涵,讓我們學會體驗吧!
走進體驗之后,才發現體驗原本是這樣的誘人,更讓我體驗到了“致意人生,想念人生,無悔人生”的內涵。體驗!我要親近你。
他這個人作文 篇27
現在的小學生,整天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樣子,我真為他們擔心。可是,那天晚上,我才認識到我的理解是錯誤的。
那天放學,天已經黑了,我著急回家,車也騎得很快。可是那天騎車的路又感到比平常的路要長,我心里顧不上這些,車輪飛快地向前滾動。
大約5分鐘,我來到了第一個紅綠燈前,綠燈剛剛變為紅燈,大約還有幾秒鐘對面的綠燈才會亮。我本想用這幾秒鐘沖過去,可是汽車司機已經開動了汽車,他才不管我這幾秒鐘,我只好猛沖過去。到對面的時候,我與汽車只有幾厘米遠。我松了一口氣,繼續向家騎。
很快,我到了最后一個紅綠燈。是綠燈,我安全的過去了。最后我到了回家的必經之路——過街天橋。我真想一口氣直接騎上去,可我太累了。我下去推車,誰知猛地一抬車子的`前輪,車鎖掉了。這時跑來了一位戴紅領巾的小學生幫我把車鎖撿了起來交給我,我說了聲謝謝之后,他就跑了。
頓時,我感到世間原來這么美好,那位小學生就像天使一般,幫助了別人,快樂了自己。我要感謝他。
原來小學生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樣,什么都不在乎的。他所做的感染了我,我也要幫助別人。讓我感到原來幫助別人是一件多么快樂的事,它讓自己的心靈得到升華,讓自己變得高貴。
我要感謝他,感謝他讓我知道了世間多么的美好。
他這個人作文 篇28
他,總會在我哭時,遞給我手巾。
他,總會在我被別人誤會時,替我解釋。
他,總會在我和朋友吵架時,替我做和事老。他,總會在我挨老師罵時,替我分析原因。他,總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伸出援助之手,他,是我班挺帥的一個男生,而我則是一個莫不起名的小妹。他,體育一流,而我連二流都算不上。他,數學精通,而我則是一塌涂地。他,考試仔細認真,而我是個馬大哈。他,抽屜里總是那磨干凈,而我則還是那一丟垃圾,但他總幫我整理。我知道他喜歡我,但我……真沒那個意思。我討厭,他老是套我的話,這樣的話我只能裝傻。我討厭,他朋友總問我喜不喜歡他,這樣的話我會感到有隔閡。我討厭,他把我寵得不知自己是誰,這樣我還會以為自己是公主。但是我只是個丑小鴨,不配擁有公主般的生活,不配擁有屬于我的騎士。他的任我胡鬧和任性,養成了我對他的依賴感,每次,遇到不會的題總是每每應答。似乎,你什么都會,可后來才知道,為了我的`題你總是翻這資料那資料,才得以解答,有的單詞你都記住了而我還沒記住,問的你都不用翻書來回答啦,而我還是繼續問,繼續問繼續的不會。
我們在一起的時間只有陳奕迅【十年】的二分之一,但我們卻十分默契,十分的合得來。
他這個人作文 篇29
常常翻起過去的照片,那張我們剛入學并第一次戴上紅領巾的照片更是分外惹眼。然而那天,當我再一次拿起它時,我卻注意到了他。他瘦瘦的,好像一根豆芽菜。我時常想,還好蘭州不刮大風,要不然,一陣風就能將他刮飛吧!他的兩個大板牙悄悄探出了頭,傻傻的笑著——一個純潔的、能容忍的心,嵌進了他弱不禁風的`身體里。他的說話聲音很小,嗡嗡嗡的像蚊子叫。別人的眼睛都像兩個紫葡萄,又大又圓,好奇的滴溜溜地轉著。
唯有他,眼睛像個瓜子,要是再弓上腰,真有點“賊眉鼠眼”的味道了。最引我注意的,是他那身校服。校服,在他身上穿的時間可夠長了——他幾乎天天穿校服。以至于,他的校服已經洗的發白了。最近,他才換上了一身新校服。他穿校服的時間怕是學校之最了吧!大家給他寄了個綽號——校服大哥。他的身體,雖看似弱不禁風,但長年累月的校服生活,卻給了他一個不錯的身體——他似乎從未請過假。在他似乎虛弱的身體下,藏著一顆堅強的心。由于他的瘦小,班上不管男生女生都“喜愛”欺負他。低年級時,下了課,這個人踢他一腳,那個人掐他一下。他從不還手,任我們一群男生女生隨意打罵。只有真被逼急了,他才會吼一聲。
但這,似乎并沒有用。我想,他肯定從未告訴過老師、家長。他把一切都埋在心里,永遠不讓它爆發,永遠不讓它生根、發芽,最后長成一棵仇恨之樹。但他終于長大了。他不再是那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小男生。當別欺負或是罵他是,他也學會了對罵與還手。他不再是那個臉上白白凈凈的小男生,學習的負擔,讓他加上了一副黑紅色的眼鏡。他不再是那個說話聲音像蚊子叫的小男生。他的聲音也一天天變大、變響。變粗了。唯一沒變的,是他那身校服——新換過的,和他那“校服大哥”的稱號。李博浩在同學們的“欺負”和校服的陪伴中,一天天成長起來了!
他這個人作文 篇30
瞧,表弟終于回來了。
只見他拖著沉重的步伐,皺著眉頭,垂頭喪氣地走了過來。舅媽一看,便知道考得不好,忙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勢抄起戒尺,邁開步子,跑過去興師問罪。
“考了多少分?”表弟一聽,眉頭一緊,慢吞吞且極不情愿地拿出了皺巴巴的試卷。舅媽一把搶過試卷,一看分數,火大了:“你,你怎么才考了這么點分呀!”舅媽用顫抖的雙手指著表弟的鼻子。她怒目圓瞪,眼睛里冒著火花,頭發都快豎了起來,鼻子都快氣歪了!舅媽雙手叉腰,雙腳氣得直發抖,好像她的鼻孔都要冒煙了。唉,瞧她那張面孔,原本溫柔而美麗,現在卻漲得通紅,特別可怕。我在旁邊看看舅媽,又看看表弟,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
這時,舅媽看表弟老實的`樣子,不忍心再罵,于是把氣撒在了試卷身上:“這試卷這么難,神仙爺都不會哦!還讓小孩子做,這出題的人也太自私了!故意刁難小朋友。”舅媽耳根紅紅的,眼睛瞪得比銅鈴還大,顯出了滿滿的殺氣。她罵得還不解氣,又把試卷扔在地上踩了幾腳后,走向房間。只聽“哐”一聲,房門被重重地關上了。
唉,表弟又要受罰嘍!
他這個人作文 篇31
今天我打算帶著表弟去我的畫室上一節畫畫課。
我們剛上課,我正準備叮囑表弟幾句。這時,只見他拿著畫筆,照著一幅達芬奇的畫開始臨摹了起來,那樣子別提有多認真了!
只見他那一雙小眼里閃著一絲藝術的光芒,而他的臉,可能是因為太激動的緣故,這時竟變成了兩個紅蘋果。他的嘴里還不停地喃喃自語道:“這畫到底是誰畫的?居然能畫得如此美麗又動人。”
我叫了他幾聲,他卻像沒聽見一樣。此時,周圍的一切事物仿佛都消失不見了,他只沉浸在自己的藝術世界之中。
一個小時過去了,兩個小時過去了,他還是不抬頭。這時我已經畫完了我的畫。站在門口,看著教室里那沉浸在藝術世界里的表弟,再看看其他一些鬧哄哄的.同學,我不禁感嘆道:“表弟真是太投入了!”
過了好一會兒,表弟終于畫完了。他把自己的畫作小心翼翼地貼到了白墻上,用他緊張的手一點一點地輕點著,甚至還把他那紅撲撲的小臉靠在畫作上,仔細地檢查,不留下一丁點白色的小縫隙。經過一遍又一遍的檢查,他這才放下了心,拍了拍手上的灰塵,臉上露出吃了蜜一般燦爛的笑容。我看了我的畫,再湊過去看看表弟的畫,這一對比,才發現差別可真大呀!
回到家了,表弟還一個勁陶醉在藝術的氛圍中無法自拔。他一邊吃著飯還一邊說:“今天的這幅畫簡直是太好看了!”
他這個人作文 篇32
一天,爸爸媽媽有事出門,帶著淘氣包弟弟不方便,于是讓我看好他。
弟弟纏著我讓我陪他玩,可是我還有作業沒完成,于是我用那三寸不爛之舌跟他講道理,他卻強詞奪理,還一直捉弄我。我忍無可忍,大吼一聲:“夠了!我是不會和你玩的!”
沒想到的是,這一聲吼下去,弟弟立刻皺起眉頭,眼睛瞇起一條縫,臉也扭曲起來。我一看,心想:不好,他又要揮霍他那不值錢的眼淚了。果然,他揉揉眼睛,一使勁,“哇——”的一聲大哭起來。
嗬,這哭聲可不比原來一樣,響徹云霄,似乎整幢大樓都晃了三晃。要在平時,我早就心軟了,但是這一次,我卻把心一橫,不理他。
他的臉立刻漲得通紅,把哭聲的音量提高了一百二十分貝,方圓十里都能聽到,地面好像都被震得動了起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地震了呢!要不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捂住了耳朵,我就要被震聾了!再一看他,伴隨著一陣陣撕心裂肺的`哭聲,他的嘴張得老大,黃豆大的淚水像斷了線的珠子一樣“嘩啦啦”地往下流,沒過一會兒,淚水已經沾滿了他的臉。
他哭了整整十分鐘后,便哭不動了。但他還是很傷心,淚水在眼眶里打轉,嘴角往下耷,眼圈周圍紅了一大片,還在小聲地抽泣著呢!
他這個人作文 篇33
一幅瓜子臉,秀長的披發,明亮而有魅力的眼睛,俊俏的鼻梁,櫻桃小嘴,魔鬼般的身材。每當看到“他”的眼神時,總感覺有一種神秘感,這可能是所在吧。而這只過是外在的吧了
我的'觀點是要建立在互相尊重基礎之上,要把“他”放心里,不說。從來不多說什么,這也是一個習慣吧,不太喜歡用表達出來,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立人格和思想。人格和思想是在環境中改造的。同樣如此,改造是按照相同或相反的趨勢生發開去,所謂“人不可貌相”。這樣才有一個種舉高臨下的感覺,使“他”覺得有安全感,自豪感。這好像有點向自己臉上貼金的感覺啊。人在某種場合下只能這樣。俗話說“樹要皮,人要臉”,這只不過滿足人的虛榮心吧了。談到這里不訪多說幾句,“中國人總是謙虛”的習慣,有人說這是一種偽裝的表現。則不然,因為這只過是中國人的風俗習慣吧了。習慣了,則難改。俗話說“江山改易,本性*難移”。
在他們看來“他”的美貌吸引無數幼小的靈魂。這是不是有點夸張了,是有點啊。但這是事實,無法否認。你千萬不要告訴我,你看見非常漂亮的女生,不動心。人總有七情六欲,這是人之常情。反過來同樣如此。人嗎?總想往好的方向發展,想追求更好。我只說“更好”,而不能說“最好”。因為世間根本沒有“最好”,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好的比你更好,是你無法想象得到的。只要盡了力就行了,何必要追求那么多呢!我“功夫不負有心人”,只要你用心做了,總有回報。所謂“水道渠成”,有得必有失,順其自然吧。
在自己看來“他”美貌對我來說只不過一件外套而以。為啥這樣說,很簡單,因為這只過是外在的。把外套脫掉,看里是什么。一看,原來里面都是書,有“會”,“格言書”,“三字經”等。一看之后,就明白了,原來是這樣啊,刻怎辦,就怎辦,對診下藥,方可解百毒。藥配好了,吃不吃,就是“他”的事了。我只能說說吧,還能怎樣,無奈啊。
一切隨緣吧,但這個緣是要等“他”把藥吃了,病好了,才有這個可能啊。等啊等叫等,等著吧!
他這個人作文 篇34
他于1999年9月21日出生在中國重慶,現在是一名流行歌手,也是演員,更是一個好偶像(看到這小螃蟹已經知道他是誰了)沒錯,他就是我人生路上前行的動力,不管他在別人心里是什么樣的,但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王俊凱。
說實話,我剛開始壓根兒就不知道王俊凱是誰?他是干嘛的?直到我13歲,經歷了一次考試,那次考試前,我信誓旦旦的對爸媽說一定可以進年級前十名,但考下來的分數還不如從前,讓人大跌眼鏡,因此家人承諾給我的禮物通通收回。還得了一頓“口水的澆灌”,“怎么會這樣?這不是我的實力。可不可以重考?”我心想。被分數打擊后的我無論做什么事都不能專心。眼前出現的畫面是自己夸大海口的.樣子,真可笑。
我頹廢了快半個月的時間,在一次查作文的時候,我看到了那個長相帥氣,舞姿動人,聲音動聽的他,瞬間俘獲了我的心,我忘記了一切的煩惱,開始進一步去了解他。我看到他在舞臺上英氣逼人,看到他在訓練室里汗如雨下。看到他對鏡子里的自己說:“如果夢想有捷徑,那么這條路一定是堅持”是啊,他從八歲堅持了十年,他離夢想靠近了十年。這樣日復一日的努力,他都沒有放棄。而我不過是一次考試,何必頹廢成這樣?在我遇到挫折時,上天讓我發現了他,他給了我努力的方向,讓我順著那耀眼的光芒前行,他是這個世界上最獨一無二的人,值得我用心去珍惜——王俊凱加油!
他這個人作文 篇35
2015年9月18日,我聽到了他的那一聲啼哭,我的表弟出生了。
他雖是我表弟,但他年齡比我小一輪,也就是12年,紅通通的皮膚,可愛的50cm身長,千奇百怪的.睡姿,總讓人忍俊不禁,看著他,我就像看到了幼年時的自己,一個嬌小的生命,誕生是多么有趣呀!
12年的差距,雖然不能一起玩,可我玩他真是綽綽有余。我抱孩子沒經驗,還得老媽教我,經過一番訓練,我終于把他抱了起來,他瞪著大眼睛,嘟起嘴,好像沒見過我似的,我瞬間被萌化了。小孩子最無憂無慮了,望著他,我多么想回到童年,這么討人喜歡,如今,我都長這么大了,煩惱接踵而來,若能像他那樣該多好呀!可惜人生最美好的時刻只有短短幾年。
但他也有煩人的時候。聽,他又鬧了,餓得這么快,一兩個小時吵一次,吵得小姨都睡不著,喂奶、換尿布,喂奶、換尿布,以上過程一天重復近十遍,換是誰都受不了,一天只有幾個小時的睡眠時間。望著他,我愧疚了,因為我小時候也必然這樣吵過,爸爸媽媽都因我而失眠過,平常也沒想到這些,這下看見他不由得對爸媽抱有感激之情。
他就像是一個“熊孩子”,既討人喜歡又討人厭,讓人哭笑不得,他就像我的影子,望著他,總能看到兒時的自己,想起爸媽的辛苦。他越長大,我就起能反思自己,雖不能一起玩耍,但我望他的過程中,能變得越來越懂事。
他這個人作文 篇36
門前老樹長新芽,院里枯木又開花,一生存了好多話,藏進了滿頭白發……那個他,瘦瘦高高,似一根竹竿,飽經滄桑的臉上顯露出一道道歲月的痕跡,一對有神的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口潔白的牙齒,透著知識分子的書香氣息。
小時候我最崇拜他。他修長的手總能寫得一筆好字。敞亮的堂屋里,干枯的艾草遮擋著一張又舊又薄的淡黃色宣紙,上邊寫著“讀書三代善人多”。沒錯,那就是他寫的。每當過年過節,誰家結婚或孩子滿月時,我家總得熱鬧一番。老老小小捧起大紅紙,笑盈盈地遞給他。他端坐在那張起了裂縫的書桌前,提起一支被他捏得光滑順溜的.毛筆,伸進一方小小的硯臺里飽蘸濃墨,輕輕在硯臺邊緣刮去多余的墨水,然后三指握筆,運氣凝神,龍飛鳳舞寫了起來。每次一氣呵成后,他總會微笑著再欣賞幾秒,顯然已是陶醉其中了。
長大了一點,他的呵護與關愛總帶給我感動。記得那是姑姑搬家的大喜日子,全家老小都被請去喝喜酒。屋外響起了噼里啪啦的爆竹聲,好看的煙花在空中綻開一張張笑臉。我獨自在外玩得不亦樂乎。突然,一個炮仗炸開來,狠狠地彈在我的肩上,疼痛馬上蔓延開來,我蹲在地上小聲嗚咽著。這時,一雙溫暖的大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回頭一看,原來是他。我趴在他腿上,嚎啕大哭起來。他將我領進家,拿出一小瓶藥油,輕輕地涂抹在紅腫的傷口上,并說:“下次別再貪玩了,要保護好自己!”望著他慈祥的面容,我的淚水再一次奪眶而出。
九歲那年,國慶節那天,我永遠銘記著這個日子。當我看見他那蒼白的面容,聽到他那急促而又微弱的呼吸,觸摸到他冰冷的雙手時,我聽到了他對我說的最后一句話:“要好好學習……”他睡著了,永遠永遠地睡著了。沒有太多的悲傷,也沒有太多的淚水,只是好好學習的這顆種子,開始在我心中悄悄萌芽。
那個他,就是我的爺爺,我心中永遠的那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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