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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

時間:2023-05-13 16:00:00 500字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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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作文吧,通過作文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篇優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1

  你喜歡讀書嗎?喜歡,當然喜歡!在美麗的星空中,書就是一顆顆小星星,那么繁密,那么閃耀。現在我就摘下一顆與大家分享吧!

  關于友誼的文章不計其數,最讓我記憶猶新的莫過于《夏洛特的網》。文中,夏洛是一只蜘蛛,而威爾伯則是一只小豬,這兩種完全不相干的'動物因為友誼而擦出了火花。

  當威爾伯的命運遭遇危難,馬上要變成烤肉時,他便向夏洛發出了求救信號,夏洛為了自己的好朋友不被吃掉,三天三夜,不眠不休,最后終于想出了一個妙計--她在豬圈周圍織起一層網,然后在蜘蛛網上寫下“王牌豬”、“了不起”等字樣。人們見了,都覺得這真是不可思議,認為豬有神靈的庇護,不敢對它下手了。

  就這樣,小小的蜘蛛網徹底逆轉了威爾伯的命運,而當威爾伯可以享受晚年時,夏洛的生命卻在一點一點地流失。最終,夏洛死了,她留下的后代在威爾伯的照料下,漸漸長大,它們便架著傘飛向四方。在威爾伯心中,沒有一只能比得上好朋友夏洛,夏洛將永遠活在他的心中。

  友誼是一筆任何東西都不能交換的可貴財富,面對我們的將是一個嶄新的世界,里面充滿快樂和希望,但是同樣不能缺乏友誼,這是《夏洛的網》這本書讓我懂得的,你是不是和我一樣珍惜友誼呢?就請你也讀讀《夏洛的網》吧。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2

  因為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的到了一本書——《小王子》,這個簡簡單單的故事,讓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遙遠星球的小王子,因為與他心愛的花兒鬧別扭,同時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驅使下,離開了他心愛的花兒,獨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險。在各個星球,小王子也見到了各種各樣的人。高高在上的國王,愛慕虛榮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漢,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點燈人......他們都讓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與一位失事飛行員成為了好朋友。孤獨的旅行,讓小王子對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許多人生秘密,讓飛行員大吃一驚,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著深刻的道理,就像譯者在序言中所說的,《小王子》是一本適合孩子,又適合大人閱讀的`書。

  小王子的天真,與文中的大人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些大人們應該都忘了,自己也曾是個孩子。我想,這一點等我長大后,我肯定不會忘記。小王子最后選擇了在毒蛇的幫助下,以靈魂的形式,離開了不屬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兒的身邊,回到了屬于他的B—612號小行星,過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臨走前,他還勸飛行員不要來送他,因為他擔心毒蛇會攻擊飛行員。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還在用自己稚嫩的心為別人著想。結局有點兒悲傷,但我認為小王子選擇得對,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對于小王子來說,他需要B—612號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質——最重要的東西眼睛是無法看到的。”這個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貍說出口,被小王子所發現。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3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從小就喜歡讀書,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書是《安妮日記》。

  第一次見到這本書時,只是覺得封面好看,封面是一個小女孩兒身穿粉色衣服在那里跳舞,作為一個小女生,這本書立刻引起了我的好感。我迫不及待地打開書,發現書中的每一頁都是彩色的,每一段話的.旁邊都有名師點金呢!

  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猶太人,安妮弗蘭克,他出生在德國的法蘭克福,他還有一個姐姐,安妮熱愛寫作和閱讀,她還給自己的日記本取了一個名字,叫“吉蒂”。

  1942年7月,為了躲避法西斯對猶太人的殘酷迫害,安妮一家躲藏到了公司大樓一個很隱蔽的房間里,她們一家在這里生活了25個月,在這見不到陽光的日子里,安妮一家沒有自由,連生命都掌握在別人的手中。如果是我,那我每天肯定心情很煩躁,但安妮不同,面對苦難,她沒有絕望,在日記本里記下了成長中的困惑、期待、以及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她用勇敢的字跡控訴了法西斯邪惡的戰爭,描述了戰爭對人們帶來的災難,可上天就像和安妮有仇,把這位花季少女的生命奪走了。1944年8月4日上午,因遭人舉報,密室里的人全部被逮捕,被轉送到波蘭的一個集中營里,后來安妮和姐姐被解送到德國的一個集中營,由于衛生條件極差,后來爆發了傷寒,安妮和姐姐就在那里離開了人世,安妮曾說過我要活下去,在我死后也繼續活著,她的愿望實現了,同她的作品長存不朽。

  通過這本書,我被安妮微笑面對逆境的態度深深地打動了,遇到困境時,我們應該也要用堅強的心去面對,去克服,相信我們會走出一個個困境,用強大的心去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4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古人如此誘惑人們去讀書,我就抵擋不住誘惑,與書交上了朋友。

  書是我最喜歡的,可以說我是愛書如命。一天不看書,眼睛會難受。兩天不看書,手癢癢。三天不看書,直發瘋。

  在《伊索寓言》里做客,交了“道理”這個朋友;在《福爾摩斯》里,我和福爾摩斯去破案;在《紅樓夢》里,我與賈寶玉和林黛玉吟詩作對……我這個“書蟲”盡情地在書上啃著有趣的文字。

  有一天,我閑著無聊,在路上閑逛。路過書店,那里好像放著一個強力磁鐵,把我吸了過去。一排排書架放著整整齊齊的書本。我的目光在書架上徘徊。最終目光停留在一本封面花花綠綠的書本上,我快速抽書書本。只見書本的封面上寫著“西游記”三個醒目的大字。我翻開書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孫悟空大鬧天宮,神通廣大,連四大天兵都被他打敗了。西天路上,斬妖除魔,一路上保護著師傅……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吸引著我。

  孫悟空見義勇為,為師傅能成就“西天取經之事業”,總是來回奔波,與妖魔作斗爭,勇救師傅。頓時,我的腦海中印上了“英雄”二字,我懂得什么叫仗義,什么叫友誼,什么叫勇氣。

  一頁,二頁,三頁……我如饑餓的瘦狼,貪婪地吸取知識的.甘霖。在我的腦海,孫悟空不再是一個簡單只會打殺的猴子。他經歷了千險萬阻,卻勇往直前,毫不放棄,持之以恒。他如一盞明燈,照亮了我前進的步伐。

  “嗨,孩子,要買書嗎?”我轉過頭,是服務員。我紅著臉,搖了搖頭,跑出門外去了。

  走在回家的路上,我還想著書中的情節。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像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吮吸著書之母乳,在書之階梯上慢慢進步。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5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格林童話》《愛麗絲漫游仙境》《勤學故事》《小王子》《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歡的書還是《安徒生童話》。

  安徒生童話是我過七歲生日時,媽媽送給我的生日禮物。當我一拿到書時,我第一眼就喜歡上了它。

  這本書的封面特別精致。紅紅的封面,中間的正上方寫著“安徒生童話”五個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著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著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還跟著一個男的,那男人雙手伸出,像牽著一件衣服一樣。大街兩邊圍滿了人,人們議論紛紛,好像在議論這皇帝。讓人看起來特別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開書讀了起來,才知道封面畫的原來是《皇帝的新裝》。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歡的還是《賣火柴的小女孩》這個故事。故事中的一個情節給我的感受最深,這是小女孩的'幻想,賣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點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為又冷又餓的小女孩在溫暖的火焰中看見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輕輕撫摸著她臉,說:“孫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帶你去個充滿溫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著說。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實,小女孩是在充滿溫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凍死的。看到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來,那是怎樣的社會?怎么會讓人活活凍死?相比之下,我們現在的社會多么美好,每天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還常常抱怨父母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應該了!我們應該好好學習,盡量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獻出一點愛,人間永遠是春天!

  我愛讀書,因為讀書能讓我看到更大更遠的世界,讀書帶給我無窮無盡的智慧與啟迪!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6

  每個人都有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當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話,就不妨告訴你,我最喜歡的書就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說《狼王夢》!

  這本書大致內容是:一只母狼紫嵐失去伴侶黑桑后,為了實現黑桑當狼王的夢想,訓練他的幼崽當狼王,然而,厄運不斷降臨這個家庭,它生下的狼崽無一成為狼王,三頭小公狼也都過早夭折了。到了老年,還被唯一的親人媚媚趕出了石洞,飽受孤獨之苦。

  通過這本書,我看到了紫嵐身上的偉大母愛。在為了不讓藍魂兒落在獵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雙毛從樹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來時,紫嵐第一個沖過去,直到確認雙毛渾身上下沒有受傷的情況下,才安心下來;在黑仔進洞捕食草兔時,紫嵐都確保好安全才讓他進去;在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這些都體現出了紫嵐偉大的母愛的表現。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母親也是這么愛我們,我們也要去珍惜母愛。

  我不僅敬佩紫嵐母愛的`偉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難不退縮的精神。

  紫嵐被雙毛打斷腿后,它不是放棄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養雙毛。紫嵐的狼崽快餓死了,它不是消極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場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向他學習。

  記得有一次,那是個美術課,老師教我們用彩墨畫魚。老師教完我們,便讓我們自己練習,我不一會就畫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魚又細又小。于是,我不準備學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嵐,于是,我又堅持下去,終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樣甜。

  自從讀了《狼王夢》這本書,紫嵐的精神便時刻鞭策著我,鼓勵著我。我,也要成為一個強者。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7

  腹有詩書氣自華,最是書香能致遠。因此,我個性喜愛讀書,但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岳飛全傳》,這本書我五歲時就開始讀,到此刻我讀過最少八遍呢!對這本書我實在是愛不釋手。

  《岳飛全傳》一聽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寫岳飛的,可是,岳飛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呢?你們和我一齊去看一看吧。

  說到岳飛,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國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時候卻有過一段悲慘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飛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興,可是完美的生活總是太短暫,岳飛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黃河決堤發洪水了,他的父親讓他和他的母親一齊坐在大花缸里,順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員外給救了,他們才算活了下來。

  岳飛7歲時,岳母開始教他認字寫字,小岳飛學得很快,也很勤奮。之后,岳飛又拜周侗為師,學習武功。長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帥,許多叛軍的首領都投靠了他。他和這些英勇的'將士們為國立了大功。

  岳飛不僅僅為國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見岳飛忠孝兩全,但又擔心他被叛賊引誘做對不起國家的事,就在岳飛的背上刺下“精忠報國”四個字,這四個字伴隨著岳飛,度過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奸賊秦檜勒死在風波亭上,老百姓都為岳飛的死叫怨。岳飛死的時候才32歲。但他的英名將流芳百世。

  這就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因為它一向激勵著我,激勵我從小就要好好學習,爭當四好少年,長大做祖國的棟梁之材!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8

  我看過許多的書,也有許多喜愛的書,當然,印象最深刻的書是英國作家羅爾德·達爾寫的《瑪蒂爾達》。

  翻開這本書的第一頁,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媽媽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們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來最討厭的小膿包,他們仍舊認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來我對這本書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這一段,更加深了我對這本書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驚奇的是,五歲的瑪蒂爾達已經把大多數經典作家的作品讀完了!比如《躲進洞內》、《簡·愛》、《吉姆》、《傲慢與偏見》、《老人與海》等。可是,這個聰明絕頂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勢利的爸爸媽媽,還有最惡毒的校長。不過,聰明的瑪蒂爾達沒有怨天尤人,而是從書中學習并思考得來對付這一切的辦法,在和惡毒的特朗奇布爾校長斗爭的過程中,瑪蒂爾達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結下了深厚的友誼。

  惡毒的校長把阿曼達·思里普的長辮子當擲鏈球一樣扔出去,還讓博格特羅特把一整塊比他還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瑪蒂爾達用眼睛推翻了裝有蠑螈的水杯,還用眼睛把粉筆舉起來,并在黑板上寫字,嚇壞了校長。我想這或許就是專注的力量吧。現實中我們專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會產生出非同凡響的力量。知識改變命運,面對困難不退縮,冷靜地用智慧解決,這是我從這本書中學到的。

  這本書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勝,直到懸念被一個一個出乎意料的結果解扣時,仍讓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9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作為一名小學生,我們必須養成好讀書,讀好書的習慣。在我讀的眾多書之中,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三國演義》。

  一開始,我并不愛讀這本書,總覺得枯燥無味,十分無聊。但在家長與老師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國演義》看了起來,瞧著瞧著,便身臨其境,越來越沉迷其中,無法自拔。

  一個星期六的中午,我寫完作業,拿起《三國演義》正好看到“關云長千里走單騎”這一章。關羽當時暫留曹營,當他得知劉備的消息后,激動萬分,便與曹操告別,但曹操卻不想讓關羽離開,遲遲不愿見他,看到這里時,我忽然想起下午還有英語課,只好放下書去上課,一路上我都在想:關羽最后會如何選擇?他會不會遇到敵人?會不會突出重圍?這些問題一直縈繞在我腦海中。回到家拿起書一看,我才知道關羽還是去了劉備身邊,他過五關斬六將,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將書放下,才去吃了晚飯。

  《三國演義》使我明白了許多道理:劉備三顧茅廬,讓我知道了求人辦事一定要拿出誠懇的態度,因為態度決定一切。袁紹曹操一戰,讓我知道了“圣人千慮,必有一失;愚人千慮,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試卷,大到一個國家,對每一件事都必須認真對待。諸葛亮三氣周瑜,讓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雞腸,“宰相肚里能撐船”,要心胸廣大,不要斤斤計較。劉備、關羽、張飛三人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們喜愛,讓我明白了要樂于幫助他人,幫助別人也是幫助自己。“酒逢知己飲,詩向會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幾個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光。《三國演義》使我終生受益,在我看來,它不僅是一本我最喜歡的.書,更是我的“老師”。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10

  “讀一本好書,就像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今天,我要給大家介紹一本書——《陶奇的暑期日記》。

  這本書的作者是中國現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謝婉瑩。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師給的日記本,記錄了她兩個月暑假所發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從此養成了愛寫日記的好習慣,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讓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個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歲。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幾天,陶奇十分喜歡她,總是把最好的東西都留給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媽媽拉著小秋的媽媽去看電影,可是小秋的媽媽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媽媽就把小秋安排給陶奇,拉著拽著小秋的媽媽走了。陶奇想讓小秋過個快樂的生日,帶了一些錢,拉著小秋去街上買吃的。陶奇帶著表妹來到北京的小吃街買了烤串,煎餅等一些東西。她們姐妹倆吃著吃著,忽然天空中砸下幾滴豆大的雨點。接著,那些雨越來越密集,下起傾盆大雨來。陶奇擔心小秋淋壞了,就脫下外衣,給小秋罩在頭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媽媽見小秋林成了這樣,急壞了,馬上給小秋洗了一個熱水澡,陶奇在門外等著,凍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發燒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幾天依然堅持寫日記,只是簡短了一些。我欽佩她的毅力。

  陶奇為了讓小秋過個快樂的生日,不顧自己被淋濕,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這個舉動令我十分感動!

  聽了我的簡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這本書?趕快找來看一看,一定會讓你受益匪淺!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11

  真好!我有一本英國笛福與崔鐘雷編寫的《魯賓遜漂流記》,它在我不計其數的書籍中,最受鐘愛的。

  初讀完《魯濱遜漂流記》讓我知道了書的大概內容,本文講述一個英國人,從小有著航海夢。長大后遇到了機會,多次出海沒有一次沒遇到風暴,其中一次風暴把他沖到了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就在這個島上生存了下來,他蓋了“房子”,養了牲畜,有了傭人……他就這樣在這里住了二十八余年,背井離鄉三十五余年,最終返回故鄉的故事。

  為什么我那么喜歡《魯濱遜漂流記》呢?因為魯濱遜在無人島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敗一個人求生的意志,而魯濱遜卻生存了下來,而且在島上擁有了無盡的“財富”,他的這種精神不正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嗎?

  為什么我對魯濱遜那么敬佩呢?因為讀到了“誰的腳印”這一章節時,魯濱遜不畏強敵,救下了一個白人,給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愛心和極強的正義感,難道不值得我對他敬佩嗎?

  為什么我那么贊揚他的精神呢?因為他很堅強。如果他在求生的`過程中,沒有半途而廢、輕言放棄,否則,他還會得到求生的機會嗎?他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去贊揚嗎?

  這本書對我的影響和啟迪也是極大的。

  讀書前,我的意志極其薄弱,會輕易放棄,會輕易說“不”。讀書后,我的意志變得開始堅定,別人與我爭論時,我會堅持自己的見解觀點,遇到困難不會輕易放棄。只要有一絲希望,我都會緊緊抓住。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不正是嗎?一本好書可以使一個人受益終生。“書”讓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12

  這個暑假我讀了《狼王夢》這本書,是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他非常喜歡動物,寫了很多關于動物的小說,是動物小說大王。

  書中主要講母狼紫嵐想要自己的孩子繼承公狼黑桑的遺愿,成為狼王!但最后三個兒子都遭遇厄運而死亡,女兒把他趕出家門,最后為了保護女兒與金雕同歸與盡的悲慘故事。

  紫嵐想把自己的孩子培育成狼王。她偏愛長子——黑仔。黑仔天生好強,身上有黑桑的霸氣,紫嵐有好吃的總是先給他吃,剩下的給其他孩子,因此黑仔四肢粗壯有力。但是黑仔的`膽量太大,這讓他還不會捕食,就被老雕給吃了。

  紫嵐只好培育次子——藍瑰兒。希望現在都寄托在藍魂兒身上。藍魂兒也是四肢粗壯有力,且霸氣出眾,并帶領著眾狼干掉了黑熊,成為英雄。但是天有不測風云,在一次捕食中,不小心踩到了捕獸夾,紫嵐不想讓獵狗笑話他,不得已將他咬成兩半,帶了回去。希望又交給了雙毛。

  紫嵐還想培育雙毛。在這個過程中,她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并且還跛了一只腳,才讓雙毛從懦弱膽小,脫胎換骨成霸氣十足。可雙毛卻在爭王位時死于狼王的掌下。

  我覺得紫嵐要是不讓孩子們去爭王位,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了。

  學習是我們的米飯、蔬菜,而課外書卻是有營養的五谷雜浪。我愛看課外書。我愛《狼王夢》。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13

  “飯可以一日不吃,覺可以一日不睡,書不可以一日不讀。”一有空我就喜歡在書的海洋里盡情地遨游,我最喜歡讀的一本書就是法布爾的《昆蟲記》。

  法布爾是有名的昆蟲學家,他要把昆蟲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雙眼來仔細觀看昆蟲怎么生活、覓食、筑巢、吃東西等等。他還研究過很多比螞蟻還小的昆蟲。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書,它總是帶給我們無盡的美好。法布爾的《昆蟲記》帶我在昆蟲王國中暢游,那里有會唱歌的.蟬;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賣力滾著糞球的蜣螂;有美麗絢麗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織網的圓網蛛等等。我現在就帶你去法布爾的昆蟲王國中看一種叫蜣螂的清潔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農民在澆灌農田時發現,它每次都要滾著一個大圓球似的東西,被認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誤認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稱它為“神圣的甲蟲”。那個圓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說是昆蟲王國的清潔工。

  我因為不相信昆蟲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長時間,終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養在一棵樹上。幾個星期后,它在樹上織了一張網,來捕食昆蟲。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蟲放在網上,可是蜘蛛沒有來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沒發生一樣。我動了一下網,蜘蛛立刻跑了過來把黑色昆蟲吃掉了。我以為是昆蟲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還是像什么也沒發生一樣,我又動了一下網,蜘蛛立馬又爬了過來,我這時知道蜘蛛是用網來聽有沒有食物的。昆蟲世界真是奇妙呀!

  “讀了一本書,就像對生活開了一扇窗戶。”《昆蟲記》打開了昆蟲王國的窗戶,讓我看見了昆蟲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14

  我讀過很多很多的書,有《安徒生童話》,有《伊索寓言》,有《老人與海》……但我最喜歡的卻是《十萬個為什么·宇宙探索》。因為我本身就對宇宙方面的知識有很大的興趣,而這本書講的全是有關宇宙的知識,這更加讓我對它愛不釋手。

  這本書詳細地介紹了黑洞、隕石、八大行星以及彗星和恒星還有大氣層和太陽等相關知識。通過閱讀,我了解到黑洞是一種特殊的天體,它能將一切東西都吸進去,就連光也沒辦法逃走。我知道了八大行星分別是地球、金星、木星、火星、土星、水星、天王星、海王星。我還知道了原來完整的彗星由彗核、彗發和彗尾三個部分構成。我也明白了恒星是一種會發光會發熱的球體,而我們最熟悉的太陽就是一顆恒星。這本書最吸引我的地方是書中關于外星人的猜想,正因為外星人充滿神秘的色彩,人類還設想出了多種外星人的形象,盡管大家對外星人描述的多種多樣,但由于缺少有力的證據,還不能對外星人的形象做出一個準確的描述。由此看來,還是要依靠我們好好學習去進一步探索了。

  《十萬個為什么·宇宙探索》這本書不僅讓我學到了新的知識,也讓我學會了從科學的'角度去認識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它告訴我地球上不僅僅有我們看到平凡事情,也有許許多多依靠現在的科學技術還不能解釋的謎團。不過,只要我們在今后的生活中努力探索和發現,我相信總有一天這些迷團會被我們揭開。而我,也會朝著這個方向發展,希望有一天,我能親自解開宇宙謎團!

  一本好書,正似一位摯友,你可以與它進行心靈的對話;正似一名良師,引你步入理想的殿堂。《十萬個為什么·宇宙探索》恰好就是這樣一本書。我怎能不喜歡它?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00字15

  這個寒假,我讀了不少書,但我最喜歡的的一篇是日本作家澤本嘉光的第一本小說《我與狗狗的十個約定》。

  這本書講述了少女小光迎來了她家的新成員,一只前腳裹著白毛的小狗。媽媽給她取名襪子。媽媽常教給小光,要和襪子交朋友,不要忘記與狗狗的十個約定。小光似懂非懂地點頭答應。在成長的日子里,母親的突然辭世,父親的辭職,有意義的工作,第一次獨自生活…...小光的生活發生了很大變化。但小光和襪子都努力遵守這十個約定,直至襪子死去的`那一刻。

  與其說是小光養了襪子,倒不如說是襪子養了小光。襪子代替了突然辭世的小光母親,在小光傷心,難過時不顧一切,想盡辦法的安慰小光,讓小光開心起來;襪子也改變父親,讓父親回家陪伴小光,讓小光不用靠那只玩具熊來代替爸爸;襪子使鄰居老爺爺一邊說著我討厭小狗,一邊又抱著新養的小狗在外邊散步。這一切,都是因為襪子的到來而改變了。

  在這十個約定中,讓我最感動的是第十個約定:當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請你目送我離去,因為有你在我身邊,我才能幸福的去天堂。所以,請無論如何不要忘記,我一直愛著你。這個約定是在襪子死后,小光與爸爸,阿進君收拾襪子小屋時發現的。小屋下有一個大坑,是襪子挖的,從這里面發現了媽媽給小光的信,媽媽的照片,媽媽不忍說出的最后一個約定。讀完后,我深受感受,也無法準確的形容自己的心情,或許是感動于襪子與小光那親人一般的情懷吧。

  如果你也養著小動物,你與他們有什么約定,不管有什么約定,你一定不要忘記,要永遠遵守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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