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福爾摩斯》有感
當細細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回過頭來寫一寫讀后感了。現在你是否對讀后感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福爾摩斯》有感,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讀《福爾摩斯》有感1
讀《福爾摩斯的原型》有感《福爾摩斯的原型》這篇文章是生本教育體系實驗教材語文第八冊第33課的課文。學了這篇課文后,我才知道,原來我最崇拜的大偵探——福爾摩斯的'原型是一個叫約瑟。貝爾的醫生。看到這,你們可能會問我,醫生跟偵探之間有什么聯系?為什么醫生會變成偵探?這正是今天我要說清楚的東西。福爾摩斯是大作家柯南。道爾創作的一個成功人物,福爾摩斯破案時精確的推斷術,使他成為很多人心目中的偶像。柯南為什么能把福爾摩斯這個人物寫得那么生動呢?
原來他所寫的每一個故事都是受外科醫生約瑟。貝爾的推論影響而寫出來的。讀了課文后,我終于明白了,為什么貝爾醫生對于一些復雜的案件,能作出那么有深度、那么準確的判斷,原來是他比常人特別注意觀察、善于觀察。
例如他說,可以通過看一個人的臉,知道他的國籍;通過看他的手,知道他是干什么工作的;從人的步伐、舉止、服飾可以看出一切東西。從今以后,我也要向貝爾醫生學習,做一個凡事善于觀察、細心分析的人。
讀《福爾摩斯》有感2
高爾基曾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呀,古今中外,哪一位成功的偉人不是從小與書為友?趁著暑假空閑的時間,我讀了好幾本書,其中一本《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印象深刻。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和華生,所有的內容幾乎都是福爾摩斯的探案經歷,還有助手華生一同幫助。為何福爾摩斯總能偵破奇案?最重要的是觀察。每次到犯案現場,福爾摩斯總是第一時間拿出他的放大鏡,仔細地尋找線索,哪怕再微小也不會放過。我們學生也應該這樣有這種熱愛觀察的愛好,這樣的話,寫作作文時,把觀察到的`東西加進去,就不會覺得很難了。
這本書看多了,我也變得喜歡推理、喜歡動腦筋了。記得有一次,我在做一道數學題。這個題目我想了又想,就是不會。這時,我想起了福爾摩斯,他遇到難題總是一遍遍的思考,從不放棄,直到突破難關。我學著福爾摩斯的樣子,用倒推法來思考這個題目,果然不出幾分鐘,我就知道了正確的答案,別提有多高興了!
自從認識福爾摩斯以后,不管在學習上,還是生活中,我總以他為榜樣,時刻提醒自己:遇到困難,永不放棄,思考思考再思考,終會取得好成績!
讀《福爾摩斯》有感3
讀書可以使人開闊視野、積累知識、增長智慧。書是我生活中的好朋友。我的生活離不開書,很難想象沒有書的日子會是多么的無聊!
我最喜歡的書有兩類:第一類是偵探方面的書,比如說《福爾摩斯探案大全集》,這本書以錯綜復雜的情節、曲折離奇的偵探方法和鮮明的人物形象,讓我深愛著這本書。每當我翻開這本書、讀著一個個的片段時,我感覺我正在和福爾摩斯一起來到了現場,和他一起分析案情、偵破案件、追蹤兇狠狡詐的兇手。我很佩服福爾摩斯遇見案情后的`大膽、冷靜和勇敢,他的博學多才、思維慎密和超強的邏輯推理能力更是值得我學習的地方。隨著和福爾摩斯一起破案,我的思維越來越嚴謹、考慮事情也越來越周到了。我的學習也更上一層樓了!在家中,我幫爸爸媽媽考慮事情,他們都說我是一個‘小大人’了!
另一類是動手實驗的書,《讓孩子著迷的77X2個經典科學游戲》這本書我很喜歡,書里講了很多個科學游戲,讓我們來動手實驗。其中有很多有趣的實驗,杯子倒立不漏水、紙杯不著火、易拉罐自動變扁等,你們相信嗎?我也不信,于是我帶著滿腦子的疑問和強烈的好奇心在這本書的帶領下去驗證書中一個個實驗,結果讓我目瞪口呆,它們竟然都成功了。這本書讓我領略到了自然科學的神奇,增強了我的動手能力,更加堅定了我多讀書的決心。
我以后還要多讀書,讀好書,不斷積累知識,激發靈感,讓我的思維之泉永不枯竭,永遠流淌,使我的夢想插上翅膀,飛向知識的天堂!
讀《福爾摩斯》有感4
我家的“福爾摩斯”非我媽媽莫屬。要知道她可是個超級大偵探,我的糗事總是躲不過她的眼睛。暑假里的一天,爸爸上班,媽媽去買菜了,家里就我一個人,這就給我留下了“作案”的機會!
“福爾摩斯”前腳剛走,我便丟下作業,偷偷地打開電視,一邊盡情地吮吸著冰棒,一邊津津有味地欣賞著精彩的節目,真是大飽眼福。
“作案”后我小心翼翼地關掉電視,又把插頭拔出電源,放到原來的地方……直到現場“偽裝”完畢,我才松了一口氣,又拿起了筆。
媽媽回來了,我若無其事地和媽媽打招呼,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媽媽用手碰了碰電視機,回過頭問我:“你又看電視了吧?”
我頓時一驚:媽媽怎么會知道呢?一定是猜的,我可不能不打自招,于是我一本正經地回答:“沒有呀!”媽媽打趣著說:“那就是電視機感冒了,不然怎么會燙呢?”聽了媽媽的話,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媽媽不僅在我面前是“福爾摩斯”,在爸爸面前更是個大偵探!
有一天爸爸下班回來,一進門就見媽媽坐在沙發上悠閑地織毛衣,我在房間寫作業。爸爸正準備彎腰換鞋,突然發現門口的鞋柜里被翻動整理過,只見爸爸神情緊張地把鞋柜最底層翻了又翻,拿出一空盒子,指著空蕩蕩的鞋盒子問媽媽:“我那雙黑色系帶的黑皮鞋呢?”媽媽若無其事地說:“奧,那雙鞋我看你早都不穿了,給扔到樓下垃圾桶里了。”
只見爸爸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扔,一個箭步就朝樓下沖去。隨后見媽媽面帶狡黠地笑著跑到陽臺往下看,我不明就里也跟著媽媽一起往下看,問她她也只是笑而不答。只見昏暗的.路燈下,爸爸正拿著電筒在垃圾桶里翻找。
過了好一會兒,爸爸才垂頭喪氣地上樓來,媽媽一臉壞笑地把一包裹了好幾層的黑色塑料袋甩在桌上:“你是不是在找這個呀?長本事了,居然瞞著我藏私房錢!”只見爸爸像個做錯事的孩子,滿臉堆笑跑過來給媽媽又是捶腿又是按摩,連連認錯:“老婆大人,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就饒了小的吧!”媽媽又好氣又好笑。
這就是我家的大偵探,堪比“福爾摩斯”!
讀《福爾摩斯》有感5
自第一次讀《福爾摩斯》起,這個身材瘦削,有著鷹鉤鼻,頭帶獵帽,肩披風衣,口銜煙斗的形象就永遠印在我的心中。
這位偵探在破案方面有著驚人的天賦。他那敏銳的觀察力和縝密的推案能力是他破案的利劍。再加上他的冷靜,智慧和勇氣,使得這利劍更利,亮劍更亮。雖然他有這一優勢,但他不會依賴這一天賦。他會不斷追求新的破案方式和研究新的儀器。他有著博學多問,信心耐心,追求真理,堅持原則的品質,他也對偵探這一事業有著超出尋常的熱愛,為了研究新的儀器,常常不顧自己的身體。他可以說是博學的,也可以算是寡學的,因為他的知識大多圍繞偵探這一職業,他的一句話我非常贊同,他說:“我覺得人的'大腦就像一座空屋子,因該有選擇的把一些東西放進去,不應該有用的無用的都往里放,否則有用的就肯能會被擠出來,或無用的混在一起,取用東西時就難了,所以會學習和工作的人,往腦子里裝知識時,只會把有用的裝進去,而且非常有條理,記住這間屋子的空間是有限的,當年學習新知識時,總會忘掉一些就知識,關鍵的是不要把有用的知識忘掉。”是啊,人得精力是有限的,時間也是有限的,所學的知識也會有遺忘的時候,因此,我們要學習那些對自己有用的知識,記住它,才能獲得更多的成就。
福爾摩斯是一個正義的人,雖每次破案的戰果都會被他人所竊取,但他不屑與之爭奪,人以破案為愛好,為職業,他沒有其他偵探的自大,盲目,爭功。我想上帝是見不得人間再有更多的罪惡了才降下了他——福爾摩斯。讓他著手拿號角,右手拿利劍,用劍斬斷罪惡,用號角喚醒人們沉睡的心靈。
是的,他是自傲的,但他確實應當自傲,福爾摩斯,一位傳奇偵探。
讀《福爾摩斯》有感6
爸爸媽媽給我買了一套書,書名為《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總共有三冊,每一冊大約有五百頁。在這個假期中,我看完了第一冊,讀了之后我感覺一個人再厲害,但也會有犯錯的時候。
這本書中有十八個案子,其中《四個簽名》被稱為世界名作,它和《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血字研究》、《恐怖山谷》都是長篇小說,都很好看。我最喜歡的一篇是《四個簽名》,因為追捕歹徒的時候場面非常激烈,而且懸念很大。
《四個簽名》主要講了一位家庭女教師收到一封邀請信,但她害怕,就請福爾摩斯他們同行。請她的人道明真相后,帶福爾摩斯他們去見他的哥哥。不料他的哥哥慘遭毒手。查了許多線索后,仍舊沒有進展,福爾摩斯就多方面調查兇手的下落,最終追捕歹徒時,與死神擦肩而過,還是抓到了匪徒。
福爾摩斯為了追查兇手,為民除害不惜花費自己的錢雇人來找,而且與眾不同的是,他雇的竟然是街頭流浪兒!他雇他們的理由是他們比警察的消息還多。
他有個癖好,沒案子的時候就去做實驗,吸毒,有時還一夜不睡的做實驗,不過他的業余愛好是拳擊,他在拳擊場上鍛煉得就像一頭牛一樣,力大無窮,彌補了他愛吸毒的缺點。
福爾摩斯愛鍛煉,他為了工作,成天東奔西跑,除非持續跑個十千米,否則他和華生是決不休息的;他靠研究實踐鍛煉出了高超的偵探能力,到處去解決案子,有時他辦案花費自己的錢的數目甚至高于酬金,花錢只為了一件事,懲奸除惡,這是多么偉大的精神啊!他的這種舍己為人的精神是我們必須學習的。這些好東西,我都想從他的身上學到,而且我也學到一些了,比如說推理,有一次我就把我媽媽她們吃飯的'時間推算出來了。
他雖然料事如神,但是也會有錯誤的時候,比如說波西米亞丑聞,他就輸給了一個人,那就是他一生中最欣賞的女人——艾琳。阿德勒。福爾摩斯裝作牧師混進她的房間調查,可她又把福爾摩斯要查的東西藏的天衣無縫,讓福爾摩斯怎么找也找不到最終空手而歸。
雖然福爾摩斯犯了錯誤,但我還是要向他學習,古人云:“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人難免會犯錯誤的,只要改正,沒有什么事是辦不到的。
讀《福爾摩斯》有感7
在暑假中我有幸讀到《福爾摩斯歸來記》,它以跌宕起伏的情節,縝密的邏輯推理,細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爾摩斯這個家喻戶曉的偵探形象,打動著我的心。
亞瑟。柯南。道爾爵士的《福爾摩斯歸來記》引起廣泛的歡迎。這就不單單因為故事情節的吸引人,而是通過偵探小說揭示了社會的現實問題,并在藝術上開創了偵探小說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學成就。福爾摩斯的正義感使我佩服,他堅持不懈的精神更讓我肅然起敬!每接一個案子,福爾摩斯都會傾盡全力去解開謎底。其間不僅有案子本身的離奇,還有作案者的干預和阻止,被邪惡沖昏頭腦的他們甚至想要結束福爾摩斯的生命……當我們欣賞福爾摩斯的精神之余,別忘了,要成功,總該從堅持不懈開始,也只有堅持不懈才能帶領我們走進勝利的殿堂!
讀了《福爾摩斯歸來記》感嘆之際,我在心的底層也埋下了理想的種子——要當一個堅持不懈為社會伸張正義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惡,多一份友善……
說到偵探小說,我們腦海里肯定會浮現出神秘的破案過程,離奇的案件,還有偵探們的高深想法。如果問你,你知道什么偵探小說,十有八九會回答《福爾摩斯歸來記》。他是偵探小說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為了經典。
偵探小說最重要的一點,案件必須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卻又缺乏實際的依據。而《福爾摩斯歸來記》卻做到了。如《巴斯克維爾的獵大》的謎底揭穿,是福爾摩斯注重了調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爾摩斯是破譯了奇怪的密碼;再如《第二血跡》是福爾摩斯從地毯的移動中找到了破案的關鍵。這些細節看似尋常,其實正是有力地表現了福爾摩斯細致的觀察力與豐富的想象力。
書中的一個個故事給了我們一個個感嘆號,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實基礎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紅發會》等《紅發會》的開頭,“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從他坐著的'椅子里半站起來欠身向我點頭致意,從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過一線將信將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與小眼睛說明了作者描寫與在生活中的觀察十分仔細。“個客人從外表的特征看,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英國商人,肥肥胖胖,樣子浮夸,動作遲鈍。他穿著一條松垂的灰格褲子,一件不太干凈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沒有扣上,里面穿著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條艾爾伯特式的粗銅鏈,還有一小塊中間有一個四方窟窿的金屬片兒作為裝飾品,來回晃動著。在他旁邊的椅子上放著一頂磨損了的禮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線絨領子已經有點皺褶”。
“福爾摩斯探案小說”可謂是開辟了偵探小說歷史“黃金時代”的不朽經典,一百多年來被譯成57種文字,風靡全世界,是歷史上最受讀者推崇,絕對不能錯過的偵探小說。“從《血字的研究》誕生到現在的一百多年間,福爾摩斯打遍天下無敵手,影響力早已越過推理一隅,成為人們心中神探的代名詞。因而《福爾摩斯歸來記》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書籍”。百余年來,全世界的推理小說迷不知有多少。雖然沒有經過正式統計,但是說到《福爾摩斯歸來記》啟蒙的讀者占了絕大多數,應該不會有人懷疑。至于小說中的貝克街流浪少年偵探隊,雷斯垂德警部,華生醫生,莫里亞蒂教授還有巴斯克維爾的獵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讀《福爾摩斯》有感8
我喜歡看一些破案方面的書和電視,比如《名偵探柯南》,《飛機上的殺人案》。今天,我有讀了一本叫《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書,里面的故事扣人心懸,百讀不厭。這本書是英國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爾寫的。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斑點帶子案》。主要講了一位叫海倫·斯托納的小姐,她的姐姐死了,在她的姐姐死之前說了:“唉!海倫!天啊!是那條有斑點的帶子!那時斯托納小姐聽到了輕微的哨聲和金屬落地的聲音,當時,斯托納姐妹倆和她的繼父住在一所大房子里。福爾摩斯聽了詳情后有去了現場,在現場他發現了一個小小的通氣孔,就是這么一個小小的不起眼的通氣孔,由此福爾摩斯做出了判斷。過了幾天,福爾摩斯知道了兇手,兇手就是她們的繼父。他是用蛇鉆過那個通氣孔來到床上殺死了斯托納小姐的姐姐。而斯托納小姐聽到的哨聲就是兇手把蛇召喚回去,金屬聲音是他把蛇關進保險柜時引起的。當兇手再次把惡魔的手掌伸向斯托納小姐時,聰明的福爾摩斯已經識破了他的的陰謀詭計,最終兇手被自己馴養的蛇給咬死,真是自食其果。
福爾摩斯之所以能查明兇手,是因為他觀察仔細,把觀察到的和知道的聯系在一起想象,并加以推理,就知道了兇犯。總是被別人忽視的蛛絲馬跡最終證明是破案的關鍵,總是看起來最不可能的.人原來是真正的兇犯。機智的破案者在明處,高智商的兇手在暗處,雙方你來我往各顯神通,可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雖然兇手掩蓋事實的真相,表面上給人一種誤導的思路,但是在狡猾的獵物也逃不出獵人的眼睛。讀了這本書我愛不釋手,特別欣賞大偵探福爾摩斯的冷靜、勇敢,他的層層推理破獲了一個又一個離奇的案件,真讓人拍案叫絕。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遇到困難時要冷靜思考,仔細觀察。我有時在學習上遇到一些難題,總是被表面麻痹。我要學習福爾摩斯那種驚人的觀察力以及嚴密的推理功夫,相信困難就會一步一步排除,得出正確的答案。
讀《福爾摩斯》有感9
書是一扇門,推開它,我就可以看到五彩斑斕的世界;書是一面窗,透過它,我就可以看到奇妙絢麗的風景;書還是一艘船,駕著它,我一定可以到達理想的彼岸……
讀書,是開啟智慧大門的金鑰匙。古人云:“開卷有益”。“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我也是個“小書迷”呢。我覺得在讀書中能尋找到快樂,獲得知識,這是一件多么有意義的事情啊。可以說,讀書已經成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今年暑假我就讀了我最喜歡的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英國“偵探小說之父”柯南?道爾的著作。《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的每一個故事總是曲折離奇、引人入勝,案情的發展往往總是扣人心弦,讓人捏一把汗,除此還充滿懸念,出人意料,讓我如癡如醉,愛不釋手,非要看到結局才肯罷休。如果看不完整個故事,往往就會使我牽腸掛肚,不得入睡。此時我便會浮想聯翩,思索著這懸案又會怎樣解決……這部小說對案情的分析縝密,沒有一點兒缺陷,十分嚴謹。它的高度邏輯性又讓我對它的作者和“真人福爾摩斯”有了更多的向往。
一個最初看來是那樣撲朔迷離的案子,破案過程的推理是令人十分信服。我不得不說:我對福爾摩斯過人的智慧與知識,驚人的膽識與氣魄佩服得五體投地。但是福爾摩斯也有缺點,這在《巴斯維爾克的獵犬》中的第九章和第十章中體現出來了。
讀后我明白了“多行不義必自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道理。在故事中還加入了許多科學知識,如:物理、化學、解剖、地理、心理、法律等學科的知識,增加了我們視覺的廣度。
整部小說給我影響最深刻的是說過一句話:“只要你從另一個角度觀察這件事就會發現很多。”當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仔細想了想自己生活中的`事:一次我和爸爸媽媽一起去登山路上我看到幾個從山上下來的農民伯伯好奇心驅使著我去問問這幾個老伯,“伯伯這山上好玩嗎?”“沒什么好玩的只有一座破廟。”我聽后便停滯不前,滿心失望。此時爸爸語重心長地對我說“不要聽信別人的說法,也許別人是對的,但是何不給自己一個微笑,給自己一個機會,爬上去自己看看,也許會發現不一樣的東西。”于是我克服困難爬上了山,從山上往下看,果然看到了美麗的風景,真是無限風光在險峰啊……
是啊!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壞人或把壞人想成好人,往往結果就會讓人不可思議。福爾摩斯是個優秀的偵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所擁有的廣博的知識與破案經驗,是他通過不斷地學習、不斷的鉆研和不斷地實踐才使得自己有了驚人的偵探能力。他會因為案件沒有頭緒而徹夜不眠地分析問題,這種勤奮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天才源于勤奮,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會更勤奮的。
“與書為伴,快樂暑假”是我最大的收獲。
讀《福爾摩斯》有感10
寒假中,我讀了英國偵探小說家阿瑟柯南道爾寫的小說《福爾摩斯探案集》,其中他的第一部小說《血字的研究》讓我特別感興趣,故事大意是這樣的――
1878年,華生認識了福爾摩斯,當天就遇上了案子,瑞伯被殺。他們立刻趕到現場,“兇手是個男的,身高在1.9米以上英尺,中年人。腳小,穿著一雙粗皮方頭鞋,抽印度雪茄,和被害者同乘一輛馬車。”福爾摩斯看完了凌亂的案件現場,立即總結出兇手的特征。不久,又出現了類似的'案件,“兇手是同一個!”按已有的線索,福爾摩斯布下“陷阱”,很快抓到了兇手……
福爾摩斯破獲了無數的案件,靠的是仔細觀察,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經過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這一點,我可遠遠不及福爾摩斯。
生活中,我做數學題時總粗心大意,不是題目看錯就是加減乘除號搞錯;
作文邏輯性也不強,沒有細心觀察生活中的事,就沒有好的題材;英語我也不仔細,總把問號加成句號。那么怎么改正呢?數學應該先把題目讀完再寫;語文則該細心觀察生活中的事,多讀課外書;
英語也要分清是回答還是提問。不該錯的地方一定不要錯,要成為學校年級里出類拔萃的少先隊員。
我們要向福爾摩斯學習,做生活中的細心人,千萬不要粗心大意哦!
讀《福爾摩斯》有感11
偵探類的小說一向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而柯南·道爾的作品《福爾摩斯探案集》,更是將其推向極至。她猶如一塊電磁鐵,猛地一下被加強了電流,將讀者深深地吸引住了。
本人就是被這強烈的磁鐵吸引住的鐵屑之一。初次看時,我對柯南·道爾的想象力報以驚訝。隨著故事情節的發展,我對柯南·道爾的想象力到了崇拜的地步。作者柯南·道爾將福爾摩斯刻畫得極具個性:瘦高的個子,臉部線條硬朗,學識淵博,善于分析推理,最重要的一點,他對名利絲毫不感興趣。幫助一些初學的偵探,榮譽全歸他們,破案時獲得快感足矣。用某部電視劇中的經典臺詞來形容他是最恰當不過了:和內心的快樂與充實相比,功名利祿又算得了什么呢?
說福爾摩斯善于分析推理,簡直是小瞧了他。他擁有超常的智慧和實用的經驗。他能單靠一個人的'步伐幅度與寫在墻上的字的高度,斷定那人的身高與年齡;以一塊舊表知其主人的性格、身份;憑著一撮煙灰知道了兇手的愛好……
福爾摩斯的正義感最使我佩服,他堅持不懈的精神更讓我肅然起敬!每接一個案子,福爾摩斯都會傾盡全力去解開謎底。其間不僅有案子本身的離奇,還有作案者的干預和阻止,被邪惡沖昏頭腦的他們甚至想要結束福爾摩斯的生命……面對著死亡的威脅,福爾摩斯依舊義無反顧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個案子都有失敗、推論錯誤的時候,別人可能會因此而喪失信心,停住繼續探索的腳步,而福爾摩斯就會堅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發現、尋找線索,任何蛛絲馬跡他都不曾放過。正因為他有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為這種勝利來之不易,所以最后的凱歌才會更加動人、響亮。當我們欣賞福爾摩斯的精神之余,別忘了,要成功,總該從堅持不懈開始,也只有堅持不懈才能帶領我們走進勝利的殿堂!
小說處處出人意料,一個個難題,看似無從下手,卻被主人公一語道破,原本緊張的心情頓時松弛下來:“哦!原來是這樣……”以至于我夜夜都與周公在討論案件的發展以及福爾摩斯驚人的推斷能力。
據說作者原本想在《最后一案》中停筆,讓福爾摩斯在激流中死去,可廣大讀者硬是不肯,反映強烈。于是柯南·道爾只好在《空屋》中讓主人公死里逃生。如果我在當時的年代里,一定也會強烈反對的。因為我們社會太需要像福爾摩斯這樣的人了。福爾摩斯這個伸張正義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會少一份邪惡。
一部好的作品需要一位了不起的主人公才能完成,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確實是一位神奇人物,柯南·道爾成功了。他憑借的是睿智、高尚、快樂和正義的力量,這是一種向上的力量,她永遠朝著藍天飛翔。
讀《福爾摩斯》有感12
這本書的作者是英國的柯南.道爾,他出生于英國蘇格蘭愛丁堡,英國杰出的偵探小說家、劇作家,世界最暢銷書的作家之一。他從1886年開始寫作《血字的研究》,寂靜退稿才發表。1890年《四簽名大揭秘》出版,1891年棄醫從文,成偵探小說家。1894年決定停止寫偵探小說,在《最后一案》中讓福爾摩斯在激流中死去。1902年作者與英國在南非戰爭的政策辯護而被封爵。
本文每一篇皆由一具尸體(或失蹤人口)拉開故事的序幕,然后偵探出場辦案,周遭謎云密布,人人幾乎都有涉案的嫌疑。在高潮迭起的情節中,神探與罪犯對抗、正義與邪惡成立,而作者透過神秘的謀殺案,關切殺人背后的原因,也剖析心靈黑暗面的社會背景。
我最喜歡這本書里的'福爾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鷹鉤鼻子、頭戴獵帽、肩披大衣,他冷靜理智、機智勇敢、博學多聞、細致耐心、追求真理、堅持原則,他神奇的外表、零亂的書桌、獨特的穿著、千變萬化的喬裝掩飾、足智多謀的頭腦、鍥而不舍的作風、濟弱扶貧但尊重法理的俠義精神,簡直就是正義的化身,在各個時代各個國家都是人們心中的英雄。
閱讀福爾摩斯探案故事對我們學生來說,目的自然不是仿效福爾摩斯具體的破案手法,而是從中吸取智慧,開拓眼界,認識人生,學習觀察事物和處理難題的思路,以提高自己的藝術欣賞水平和精神境界。
讀《福爾摩斯》有感13
寒假中,媽媽給我買了一本《福爾摩斯探案集》。雖然魯迅先生認為這種包探案“只能當醉飽之后,在發脹的身體上搔搔癢的”。但我還是從這本書中受益匪淺。
書中的主人公福爾摩斯有著獨特的外貌;精通化學、解剖學知識????他雖然突破了種種奇異案件,但他也有缺點。比如喜歡抽煙,在沒接到案件時靠打卡洛因來獲得快感,偶爾也通過不怎么合法的小伎倆來輔助破案,而且有時還很尖刻傲慢和自以為是。
福爾摩斯常常從人的各種穿戴特點上獲得啟發。如右手比左手大,看出干過體力活;從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長的地方閃閃發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貼近桌面的地方打了個整整齊齊的'補丁看出最近寫了不少東西????從這些中,我得到了一個啟發“處處留心皆學問”。
記得有一次趣味調查:魚有哪些內臟(寫出五種)。看完題目,我毫不猶豫的寫上了肝、肺、肚腸、膽、腮。這次調查我得了100分。同學們都來問我:“你是不是考試前解剖過魚啊?”我神秘的笑了笑,說:“處處留心皆學問。”同學們個個丈二和尚——摸不著腦門。原來我在考試前看奶奶殺魚,見奶奶把魚的肚腸之類的拿出來。我就虛心的請教奶奶,奶奶揪不過我,就全告訴我了。我便一個一個全記在腦子里了。
處處留心皆學問,這句話已成為我的座右銘。只要你留心身邊學問,就一定會派上用場的。
讀《福爾摩斯》有感14
從小,我就愛看各種偵探小說,尤其喜歡《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這本,它讓我常常陶醉于其中,也讓我受益匪淺。
書中的“我”叫華生,是一個大醫生,為了有一個合適的住處,認識了書中的主人公——福爾摩斯。他們一起經歷了許多案子,見證了許多不同的時刻,了許多謎團,關系也變得親密無間。
福爾摩斯乍看起來冷漠無情,狂放不羈,但事實上他十分正直,不會故弄玄虛。他很大度,常常把成果讓給雷斯垂德;他在檢查案發現場時不會遺漏任何與案件有關的線索;他有著非同一般的判斷力和明銳的觀察力,清楚地知道每一個案子的經過;他有著深厚的化學知識和解剖學知識,是全世界唯一的顧問偵探。一遍,兩遍,通過一次一次的閱讀,我對福爾摩斯了解的更加透徹,也讓我喜歡上了這個耿直的名偵探!
現在的很多人,在做調查時都會收一筆不菲的調查費,有時還會以各種名目收取不同的費用,而福爾摩斯通常只會收下為調查所花費的'金錢;還有很多人把功名看得很重,做了一些小事情,不是放在網上,就是放在報紙上,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更有甚者,明明對一些東西一知半解,甚至一竅不通,偏偏裝作自己是個百事通,很有文化的樣子,到了重要關頭,只會呆呆地站在那里發愣,輕者害了自己,重者很可能誤了別人。我們作為學生,不管在學習上,還是科學觀察上,都應該向福爾摩斯學習,學習他的認真,仔細,一絲不茍。
回想福爾摩斯,反觀現在,該向他學習的人真是太多了,真心希望現在這個社會再多一些向福爾摩斯一樣真實與耿直的人,讓那些虛偽與吵鬧,無聊與裝模做樣遠離我們!
讀《福爾摩斯》有感15
假期間,我閱讀了一本由英國最著名的偵探小說家阿·柯南道爾創作的傳世巨作——《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可精彩了。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閱讀時才能完完全全地體現。
偵探小說也看過不少,但惟獨對《歇洛克·福爾摩斯短篇故事集》愛不釋手,這是為何呢?
1.抓住人物的性格特點,進行細微地刻畫。作者柯南·道爾在本書中所塑造的人物性格鮮明。盡管書上只有幾幅插圖,但通過他的描寫,讀者的腦海中馬上會浮現出人物的形象。你可以通過幾個些小的細節判斷出人物的社會地位和善惡之分。比如福爾摩斯那雙會閃現靈光的雙眸;華生那時時作痛的肩膀;墨里亞蒂那泛著冷峻笑容的嘴角……都活靈活現的展現在我們面前,讓人不禁拍案叫絕。
2.經典的推理和扣人心弦的過程。讀偵探小說沖得就是那精彩絕倫的推理。那一個個懸念迭起的謎題不斷撞擊著讀者的心靈。在《巴斯克維爾莊園的獵犬》中你會發現沒有一個人像是兇手;兩在《四簽名》中你一開始會以為兇手會有四人,直到故事結束,你才恍然大悟,喔~罪犯原來只有一個……福爾摩斯和華生帶領我們解開了一個又一個謎團,就如拼拼圖一樣,在謎底沒有揭開之前你絕對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斷兇手是誰。隨著“拼圖”的接口不斷銜接上,讀者的心也不停地繃緊,吸引著你繼續讀下去,痛快!痛快!
3.英雄不孤 。偵探小說有很多,優秀作品也不少,無論是江戶川亂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盧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盜于一身的亞森·羅賓;還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靜沉著的波洛……都是小說界的精品,但他們身邊卻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讀者無法深層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靈世界,讓英雄們都變成了“孤膽奇俠”,而福爾摩斯則不同。由于擁有約翰·H·華生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們可以通過他的`闡述來走進主人公的內心。記得書中曾經有過這樣一段:華生中槍后,福爾摩斯的眼中閃出了淚花,平時一向沉穩的他居然沖著兇手咆哮道:“要是華生有什么三長兩短的話,我決不會放過你的!”此時,作者展現在讀者面前的是一個有血有肉、關心好友的福爾摩斯,而并非是一個純粹的推理機器。
4.貼近讀者,情節出人意料卻又在情理之中。再完美的人也有瑕疵,而大多數偵探小說家卻不太注重對主人公缺點、陋習的刻畫,使他們都變得太完美了,但福爾摩斯則不同。在面對繁重的工作壓力時,他會不經允許在臥室里進行氣味嗆人的實驗;他也會不在乎一旁的朋友,把整個屋予弄得煙霧繚繞……但或許就是因為他有些許缺點,才讓本書更貼近讀者吧!此外,《歇洛克·福爾摩斯短篇故事集》的情節雖曲折離奇卻切合實際,不像亂步的部分作品,多少帶著一點科幻色彩。《歇洛克·福爾摩斯短篇故事集》吸引我的決不止這些,因為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閱讀時才能完完全全了解。
這本書寫了“咨詢偵探”福爾摩斯聰明,機智地破了許許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這本書寫得真不錯,場景驚險,情節跌宕,扣人心弦,講述了一個又一個精彩的故事,使讀者身臨其境。福爾摩斯有點“怪”,他精通解剖學,也是一流的藥劑師,但他從來沒有系統地學過醫學。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學,但研究的東西十分雜亂。他也很離奇,從不輕易說出自己的心里話,但高興時,卻滔滔不絕。他遇到危險時很沉著,臨危不懼,遇到任何困難,看上去卻若無其事,根本不是裝出來的。也許,正因為福爾摩斯有這些與眾不同的特點,才使得他具有多種多樣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讀者呢!
我很敬佩福爾摩斯,我要學習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致的調查研究。我覺得看了《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有助于我們青少年養成注重觀察,思維縝密的好習慣。這一點值得我好好向福爾摩斯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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