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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清算條件
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同時,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http://salifelink.com/news/5571F952244A5945.html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四)省(直轄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對前款所列第(三)項情形,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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