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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相關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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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問題解答(第一期)

第一章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概述 ................................................................................................................................................... 2

第二章 納稅人 ...................................................................................................................................................................................... 3

第三章 應稅服務范圍 ......................................................................................................................................................................... 5

第四章 稅率及征收率 ....................................................................................................................................................................... 22

注:本解答供學習參考使用,各地執行時以正式文件為準。

第一章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概述

1.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的主要稅制安排是什么?

答:改革試點的主要稅制安排:(1)稅率。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租賃有形動產等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2)計稅方式。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郵電通信業、現代服務業、文化體育業、銷售不動產和轉讓無形資產,原則上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性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3)計稅依據。納稅人計稅依據原則上為發生應稅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對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轉付或代墊資金的行業,其代收代墊金額可予以合理扣除。(4)服務貿易進出口。服務貿易進口在國內環節征收增值稅,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制度。

2. 我省從何時開始實施“營改增”試點?

答: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我省自2013年8月1日起,實施“營改增”試點。

3. 什么是增值稅?

答:增值稅是對銷售或者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貨物以及提供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具有以下特點:

(一)增值稅僅對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各個環節中新增的價值額征收。在本環節征收時,允許扣除上一環節購進貨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應稅服務已征稅款。它消除了其他間接稅在每一環節按銷售額全額道道征稅所導致的對轉移價值的重復征稅問題。

(二)增值稅制的核心是稅款的抵扣制。我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應稅貨物、勞務或者應稅服務,憑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在計算繳納應納稅金時,在本單位銷項稅額中予以抵扣。

(三)增值稅實行價外征收。對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在各環節征收的稅款,附加在價格以外自動向消費環節轉嫁,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四)增值稅納稅人在日常會計核算中,其成本不包括增值稅。

第二章 納稅人 4. 什么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以下稱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當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稱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5. 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的代表處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以下稱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納稅人salifelink.com提供應稅服務,應當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符合上述規定的外國企業在境內的代表處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6. 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是否可以合并申報納稅?

答: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其授權的財政和國稅機關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合并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7.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哪些情形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答: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

(二)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8. 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的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9. 個人所有的車輛掛靠在運輸企業并對外開展運輸業務,應如何確認增值稅納稅人?

答: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以下稱承包人)以發

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以下稱發包人)名義對外經營并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該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因此,上述情形中,如果掛靠車輛以運輸企業名義對外提供運輸勞務,且由該運輸企業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則該運輸企業為納稅人;否則以提供運輸勞務的車輛所有人為納稅人。

10.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哪兩類?如何劃分?

答: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應稅服務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11. 提供應稅服務的納稅人,其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是多少?

答: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本數)。因此,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提供應稅服務的營業額合計除以(1+3%)后得出的銷售額超過500萬的,應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

12. 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納稅人,是否可以申請不認定一般納稅人?

答: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非企業性單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13. 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沒有達到標準,是否可以申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答:可以。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成為一般納稅人。

14. 打表計價收費的貨的和面包車,如果超過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的,是否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答: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因此,貨的不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面包車是否適用,應看其是否從事公共交通運輸服務,若是,可以適用上述簡易計稅方法。

第三章 應稅服務范圍

(一)應稅服務及注釋 15.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應稅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應稅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應稅服務范圍注釋》執行。

16. 什么是提供應稅服務?有償的概念是指什么? 答: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有償提供應稅服務,但不包括非營業活動中提供的應稅服務。

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17.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為是否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什么是非營業活動?

答:上述情形是非營業活動,不屬于增值稅征收范圍。

非營業活動,是指:

(一)非企業性單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為履行國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活動。

(二)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應稅服務。 (三)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員工提供應稅服務。 (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18. 什么是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答: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是指應稅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內。

和應稅勞務相比,應稅服務的稅收管轄權更廣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僅指勞務發生地在境內的部分,而應稅服務的征稅權則體現了屬人與收入來源地相結合的原則。

“境內”提供應稅服務,一是“應稅服務提供方在境內”,即是指境內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無論是否發生在境內、境外,都屬于“應稅服務提供方在境內”的情形,也說是屬人原則。二是“應稅服務接受方在境內”,即是指應稅服務接受方在境內,無論應稅服務提供方是在境內還是境外,都屬于“應稅服務接受方在境內”的情形,也就是收入來源地原則。

19. 哪些情形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

答:下列情形不屬于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一)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費的應稅服務。(二)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動產。(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20. 什么是視同提供應稅服務?

答: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下列情形,視同提供應稅服務:(一)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但以公益活動為目的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交通運輸業

21.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中的交通運輸業包括哪些內容?

答:交通運輸業,是指使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22. 什么是陸路運輸服務?陸路運輸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 陸路運輸服務,是指通過陸路(地上或者地下)運送貨物或者旅客的運輸業務活動,包括公路運輸、纜車運輸、索道運輸及其他陸路運輸,暫不包括鐵路運輸。

出租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車的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按陸路運輸服務征收增值稅。

23. 什么是水路運輸服務?

答:水路運輸服務,是指通過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運送貨物或者旅客的運輸業務活動。

遠洋運輸的程租、期租業務,屬于水路運輸服務。

程租業務,是指遠洋運輸企業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運輸任務并收取租賃費的業務。 期租業務,是指遠洋運輸企業將配備有操作人員的船舶承租給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內聽候承租方調遣,不論是否經營,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賃費,發生的固定費用均由船東負擔的業務。

24. 什么是航空運輸服務?

答:航空運輸服務,是指通過空中航線運送貨物或者旅客的運輸業務活動。

航空運輸的濕租業務,屬于航空運輸服務。

濕租業務,是指航空運輸企業將配備有機組人員的飛機承租給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內聽候承租方調遣,不論是否經營,均按一定標準向承租方收取租賃費,發生的固定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的業務。

25. 什么是管道運輸服務?

答:管道運輸服務,是指通過管道設施輸送氣體、液體、固體物質的運輸業務活動。

26. 提供上下班通勤車(班車)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員工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屬于非營業活動,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因此為本單位提供上下班通勤車(班車)服務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而為外單位提供的上下班通勤車(班車)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交通運輸業”,接受該服務的一般納稅人屬于“適用集體福利的購進應稅服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7. 出租汽車租賃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出租汽車業務中,出租汽車連帶配司機的(如上下班班車、旅游包車等),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交通運輸業”,應納入本次試點范圍,按11%稅率征收增值稅。而僅租賃汽車不配備司機的,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按17%稅率征收增值稅。有營運資質的出租車公司經營屬于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出租小客車業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28. 出租車公司向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線路牌照費、管理費用是否征收增值稅?

答:出租車行業運營中收取的線路牌照費涉及行政許可問題,暫緩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出租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車的出租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按陸路運輸服務征收增值稅。

29. 城際間輕軌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城際間輕軌不屬于鐵路運輸,屬于交通運輸業中的陸路運輸,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30. 公交公司哪些收入不屬于應稅服務收入?

答:公交公司從財政部門取得的購車補貼、汽油補貼、虧損補貼、票價補貼,不屬于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項目,也不屬于從銷售方取得的各種形式的資金返還,因此不需要進項稅額轉出。

公交公司按規定向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社會弱勢群體無償提供客運服務,屬于以公益活動為目的的服務,不征收增值稅。

公交公司給予乘客月票、IC卡等票價優惠,不屬于提供應稅服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情況,不需要確定為銷售額。

31. 運鈔車提供的運輸服務是否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

答:運鈔車提供的運輸服務目的不單是把鈔票從某地運往某一地,主要是為了保護鈔票,屬于其他服務業,不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32. 汽車代駕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汽車代駕是否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范圍,要視納稅人提供的業務具體情況進行確認。提供車輛的同時提供代駕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交通運輸業”,征收增值稅;只單純提供駕駛服務,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33. 快遞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快遞業務屬于郵電通信業,不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范圍,不屬于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

34. 景區內的電瓶車、游船、漂流、纜車、索道等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景區內的電瓶車、游船、漂流、纜車、索道等業務等是為了旅游觀光,屬于旅游業范圍,不是運輸業務,不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35. 高速公路收費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高速公路收費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不征收增值稅。

(三)部分現代服務業

36.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中的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哪些服務?

答:部分現代服務業,是指圍繞制造業、文化產業、現代物流產業等提供技術性、知識性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37. 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研發和技術服務,包括研發服務、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38. 什么是研發服務?

答:研發服務,是指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

39. 什么是技術轉讓服務?

答:技術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專利或者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業務活動。

40. 什么是技術咨詢服務?

答:技術咨詢服務,是指對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和專業知識咨詢等業務活動。

41. 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服務?

答: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是指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果支付節能服務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報酬的業務活動。

42. 什么是工程勘探服務?

答:工程勘察勘探服務,是指在采礦、工程施工以前,對地形、地質構造、地下資源蘊藏情況進行實地調查的業務活動。

43. 什么是信息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信息技術服務,是指利用計算機、通信網絡等技術對信息進行生產、收集、處理、加工、存儲、運輸、檢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和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44. 什么是軟件服務?

答:軟件服務,是指提供軟件開發服務、軟件咨詢服務、軟件維護服務、軟件測試服務的業務行為。

45. 什么是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

答: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是指提供集成電路和電子電路產品設計、測試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的業務行為。

46. 什么是信息系統服務?

答:信息系統服務,是指提供信息系統集成、網絡管理、桌面管理與維護、信息系統應用、基礎信息技術管理平臺整合、信息技術基礎設施管理、數據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務的業務行為。包括網站對非自有的網絡游戲提供的網絡運營服務。

47. 什么是業務流程服務?

答:業務流程管理服務,是指依托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的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經濟管理、金融支付服務、內部數據分析、呼叫中心和電子商務平臺等服務的業務活動。

48. 文化創意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49. 什么是設計服務?設計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設計服務,是指把計劃、規劃、設想通過視覺、文字等形式傳遞出來的業務活動。包括工業設計、造型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動漫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機械設計、工程設計、廣告設計、創意策劃、文印曬圖等。

50. 什么是商標轉讓權服務?

答: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業務活動。

51. 什么是知識產權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知識產權服務,是指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對專利、商標、著作權、軟件、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代理、登記、鑒定、評估、認證、咨詢、檢索服務。

52. 什么是廣告服務?廣告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53. 什么是會議展覽服務? 答:會議展覽服務,是指為商品流通、促銷、展示、經貿洽談、民間交流、企業溝通、國際往來等舉辦或者組織安排的各類展覽和會議的業務活動。

54. 是否所有的設計服務均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原則上所有的設計(包括工程設計、建筑設計等)均納入試點范圍,但是電路設計、廣告設計歸屬于不同的應稅項目。電路設計屬“電路設計及測試服務”,廣告設計屬于“設計服務”。施工和設計屬同一主體行為并連貫實施的,設計業務可不列入應稅服務范圍。美容美發行業中的造型設計,一般合并在理發中一起收費,可不納入試點范圍。但個別的發型設計,如針對工業生產假發的,應當納入試點。

55. 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物流輔助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代理報關服務、倉儲服務和裝卸搬運服務。

56. 航空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航空服務屬于物流輔助服務,包括航空地面服務和通用航空服務。

航空地面服務,是指航空公司、飛機場、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我國境內航行或者在我國境內機場停留的境內外飛機或者其他飛行器提供的導航等勞務性地面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旅客安全檢查服務、停機坪管理服務、機場候機廳管理服務、飛機清洗消毒服務、空中飛行管理服務、飛機起降服務、飛行通訊服務、地面信號服務、飛機安全服務、飛機跑道管理服務、空中交通管理服務等。

通用航空服務,是指為專業工作提供飛行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航空攝影,航空測量,航空勘探,航空護林,航空吊掛播灑、航空降雨等。

57. 什么是港口碼頭服務?

答:港口碼頭服務,是指港務船舶調度服務、船舶通訊服務、航道管理服務、航道疏浚服務、燈塔管理服務、航標管理服務、船舶引航服務、理貨服務、系解纜服務、停泊和移泊服務、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務、水上交通管理服務、船只專業清洗消毒檢測服務和防止船只漏油服務等為船只提供服務的業務活動。

港口設施經營人收取的港口設施保安費按照“港口碼頭服務”征收增值稅。

58. 什么是貨運場站服務?

答: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是指貨運客運場站(不包括鐵路運輸)提供的貨物配載服務、運輸組織服務、中轉換乘服務、車輛調度服務、票務服務和車輛停放服務等業務活動。

59. 什么是打撈救助服務?

答:打撈救助服務,是指提供船舶人員救助、船舶財產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撈服務的業務活動。

60. 什么是貨運運輸代理服務?

答: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是指接受貨物收貨人、發貨人、船舶所有人、船舶承租人或船舶經營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在不直接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情況下,為委托人辦理貨物運輸、船舶進出港口、聯系安排引航、靠泊、裝卸等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務手續的業務活動。

61. 什么是代理報關服務?

答:代理報關服務,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委托,代為辦理報關手續的業務活動。

62. 什么是倉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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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倉儲服務,是指利用倉庫、貨場或者其他場所代客貯放、保管貨物的業務活動。

63. 什么是裝卸搬運服務?

答:裝卸搬運服務,是指使用裝卸搬運工具或人力、畜力將貨物在運輸工具之間、裝卸現場之間或者運輸工具與裝卸現場之間進行裝卸和搬運的業務活動。

64. 部分現代服務業中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有形動產租賃,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65. 什么是有形動產融資租賃?

答: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是指具有融資性質和所有權轉移特點的有形動產租賃業務活動。即出租人根據承租人所要求的規格、型號、性能等條件購入有形動產租賃給承租人,合同期內設備所有權屬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擁有使用權,合同期滿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權按照殘值購入有形動產,以擁有其所有權。不論出租人是否將有形動產殘值銷售給承租人,均屬于融資租賃。

66. 什么是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答: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將物品、設備等有形動產轉讓他人使用且租賃物所有權不變更的業務活動。

遠洋運輸的光租業務、航空運輸的干租業務,屬于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

光租業務,是指遠洋運輸企業將船舶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操作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

干租業務,是指航空運輸企業將飛機在約定的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機組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

67. 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的特殊規定有哪些?

答:(1)融資性售后回租。有形動產融資性售后回租行為屬于有形動產租賃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由于所有權未完全轉移,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間的有形動產銷售環節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出租方以其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除“購入”有形動產的實際成本(即合同約定的承租方“銷售”動產的價款)后的余額確認為銷售額,并據此開具增值稅發票給承租方。

(2)商場出租柜臺。商場出租柜臺屬于不動產租賃,如果是臨時的、短期的、一次性的展覽、展示按會展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3)其他租賃業務,如銀行保險柜、冰棺等非生產性服務暫不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

68. 鑒證咨詢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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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鑒證咨詢服務,包括認證服務、鑒證服務和咨詢服務。

69. 什么是認證服務? 答:認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利用檢測、檢驗、計量等技術,證明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業務活動。

70. 什么是鑒證服務?鑒證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鑒證服務,是指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為委托方的經濟活動及有關資料進行鑒證,發表具有證明力的意見的業務活動。包括會計鑒證、稅務鑒證、法律鑒證、工程造價鑒證、資產評估、環境評估、房地產土地評估、建筑圖紙審核、醫療事故鑒定等。

71. 什么是咨詢服務?

答:咨詢服務,是指提供和策劃財務、稅收、法律、內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議的業務活動。

代理記賬按照“咨詢服務”征收增值稅。

72. 廣播影視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廣播影視服務,包括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制作服務、發行服務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務。

73. 什么是廣播影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制作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廣播影視節目(作品)制作服務,是指進行專題(特別節目)、專欄、綜藝、體育、動畫片、廣播劇、電視劇、電影等廣播影視節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務。具體包括與廣播影視節目和作品相關的策劃、采編、拍攝、錄音、音視頻文字圖片素材制作、場景布置、后期的剪輯、翻譯(編譯)、字幕制作、片頭、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復、編目和確權等業務活動。

74. 什么是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

答:廣播影視節目(作品)播映服務,是指在影院、劇院、錄像廳及其他場所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以及通過電臺、電視臺、衛星通信、互聯網、有線電視等無線或有線裝置播映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的業務活動。

75. 什么是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服務?

答:廣播影視節目(作品)發行服務,是指以分賬、買斷、委托、代理等方式,向影院、電臺、電視臺、網站等單位和個人發行廣播影視節目(作品)以及轉讓體育賽事等活動的報道及播映權的業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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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評價報告和專業知識咨詢,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

77. 淤泥測量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淤泥測量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78. 地理空間信息技術工程中心從事測繪地圖業務,測繪工程院受國土局、規劃局委托為城市規劃進行測量出圖,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如為采礦、工程施工而開展的測繪業務屬于“工程勘察勘探服務”;如符合“對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和專業知識咨詢等業務活動”定義的則屬于“技術咨詢服務”。實際操作中可根據收入的來源和屬性判斷是否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如果是由政府部門取得的撥款收入可暫不納入。

79. 依托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的人力資源管理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屬于“信息技術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80. 房產信息中心幫房產公司在網絡上發布信息,按可銷售房屋建筑面積收取網絡信息服務費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屬于依托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呼叫中心和電子商務平臺等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信息技術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

81. 從事數據信息資料(如:國際金融數據信息)收集、加工、處理并提供相關信息查詢等服務的境外單位,通過網絡和其提供的專用設備(包括硬件、軟件)為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信息數據查詢等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信息技術服務—信息系統服務”。

82. 電腦維護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電腦維護業務應區分不同情況,如提供硬件維護服務,應按照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中的修理修配勞務繳納增值稅;

如提供軟件維護服務,則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的應稅服務。按照“信息技術服務——軟件服務”征收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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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電信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電信單位從事電信業務,憑政府電信主管機關頒發的合法執業憑證(含《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對其取得的憑證列舉范圍內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收入,應繼續按照“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納稅人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信息等服務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實質屬于信息技術服務、咨詢服務,應納入試點范圍。

84. 交易所為要素市場提供的交易平臺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一般是依托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的金融支付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等服務的業務活動,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信息技術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但是手工交易平臺除外。

85. 公交公司提供的車身廣告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公交公司提供的車身廣告服務,其實質是利用車身為客戶提供宣傳等服務,屬于廣告的發布行為。因此,公交公司提供的車身廣告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廣告服務”范圍。

86. 廣告代理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廣告代理服務屬于“文化創意服務—廣告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87. 會展企業收取冠名費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會展企業收取的冠名費是對特定企業廣告性質的收費,屬于“文化創意服務—廣告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88. 城市規劃、園林景觀的設計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城市規劃、園林景觀的設計是根據客戶要求提供前期方案設計和規劃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文化創意服務—設計服務—環境設計” ,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89. 銷售著作權經營許可、轉讓品牌使用權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文化創意服務—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 ,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90. 慶典禮儀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視納稅人提供的業務具體情況進行確認,各類展覽和會議的慶典禮儀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文化創意服務—會議展覽服務” ,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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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分享“運營證”收入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運營證使用費為特許權轉讓或使用收入,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文化創意—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92. 轉讓播映權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電影發行單位、電影制片廠、廣播站轉讓播音權收入、電視劇制作中心等發生轉讓播映權業務,屬于“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93. 廣電集團、影視文化有限公司等從事影視制作的單位,與全省各廣電公司通過有線付費頻道向用戶收取收視費后再分成。該播映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影視制作單位轉讓影視播映權,屬于“著作權轉讓服務”,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94. 酒店、賓館提供的會議展覽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酒店、賓館提供的會議展覽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文化創意—會議展覽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95. 廣告服務有哪些特殊規定 答:(1)車身、車載廣告及廣告墻。廣告從設計到制作到發布的整個流程都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單純出租房屋屋頂或墻體等不動產用于廣告公司發布廣告的,屬于不動產租賃,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招標出租車身用于發布廣告的,屬于廣告服務。

(2)電視臺收取的廣告性質的宣傳費、點歌費屬于廣告業,應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

(3)信息服務與廣告服務的劃分。對于通過網絡、電視、電臺等媒介的宣傳,如果對公司形象、品牌等有正面宣傳效應的應按廣告服務,僅起中性信息傳遞作用的屬于信息服務。

96. 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從事村莊整治、規劃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

答:規劃、設計服務納入本次試點范圍,包括城鎮規劃設計,但如果單位從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實施辦法所規定的非營業活動,則不屬于提供應稅服務。

97. 河道疏浚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河道疏浚服務一般是為船舶運輸的開展而提供的輔助性業務活動,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物流輔助服務—港口碼頭服務” ,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98. 碼頭拖輪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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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碼頭拖輪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物流輔助服務—港口碼頭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99. 搬場業務(搬家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搬場業務(搬家業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物流輔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但是搬家公司承攬的貨物運輸業務,按照交通運輸業繳納增值稅。

100. 鋼材市場提供場地供經營戶堆放鋼材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利用貨場或者其他場所代客貯放貨物并進行管理的業務活動,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101. 救災物資儲備中心為重特大自然災害提供的救災物資援助服務、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儲備服務屬于倉儲服務,實際操作中可根據收入的來源和屬性判斷是否納入本次試點范圍,如果是向政府部門取得的撥款收入可暫不納入。

102. 機動車停車收費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貨運客運場站提供車輛停放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物流輔助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其他停車收費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103. 出租音像制品、圖書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屬于“有形動產租賃”,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104. 大市場、地鐵站的柜臺、攤位租賃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場地(攤位)租賃以及與場地(攤位)租賃一并提供且屬于場地(攤位)組成部分的柜臺出租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但單純出租柜臺業務,屬于有形動產租賃。

105. 花卉等植物租賃、養護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租賃取得的收入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歸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應當征收增值稅。養護收入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

106. 電力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從事電線桿路租賃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電線桿路屬于《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所列“專用設備”項下“28-4-輸電、配電和變電專用設備”,因此從事電線桿路租賃業務屬于有形動產租賃,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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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某地塢船務工程有限公司將其“浮船塢”租賃給船廠使用,是否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答: 浮船塢”屬于《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所列“交通運輸設備”中“54-6-7浮船塢、碼頭和維修工作船:浮船塢、浮碼頭、舾裝工作船、一般修理船、水線修理船”,相應租賃業務納入試點范圍。

108. 信用評估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信用評估業務屬于鑒證服務應按照《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鑒證咨詢服務—鑒證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109. 土地及房地產評估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專業資質的單位對有關資料進行鑒證,發表具有證明力的意見的業務活動,屬于“鑒證咨詢服務—鑒證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110. 建筑業檢測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鑒證咨詢服務—認證服務”,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111. 市場調查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視納稅人提供的業務具體情況進行確認。如利用市場調查結論提供內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建議,則屬于“鑒證咨詢服務—咨詢服務”,征收增值稅;如單純提供調查結論,不提供上述咨詢服務的,則不納入試點范圍。

112. 提供汽車年檢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汽車年檢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鑒證咨詢服務—認證服務”。但代辦汽車年檢服務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

113. 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職能范圍內的業務,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114. 房產中介和房地產經紀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房產中介一般為房地產交易經紀代理,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但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房地產土地評估應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鑒證咨詢服務—咨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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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向境內外客戶提供客戶信息、聯洽等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咨詢服務,是指提供和策劃財務、稅收、法律、內部管理、業務運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議的業務活動。上述情形中屬于咨詢服務范圍業務的應當納入試點范圍。

116. 外國企業在境內設立的代表處為商檢局提供產品檢測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代表處提供出口國外的產品檢測服務屬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鑒證咨詢服務,應為增值稅納稅人,并就其提供產品檢測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全額申報繳納增值稅。

117. 管理服務輸出是否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范圍?

答:視業務具體情況判斷,可參照“業務流程管理服務”與“咨詢服務”范圍注釋。如果屬于向境外單位提供“業務流程管理服務”與“咨詢服務(不包括對境內貨物或不動產)”,免征增值稅。

118. 藥品制造企業研發部門新藥臨床試驗,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為國外母公司的新藥臨床試驗開展的協調工作,如聯系醫院、翻譯資料等,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藥品制造企業研發部門新藥臨床試驗,如為對外有償提供此類服務,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所列“研發服務”;如為對外無償提供此類服務,應判斷是否為“以公益活動為目的”的服務。

為國外母公司的新藥臨床試驗開展的協調工作取得的收入,應視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屬于“研發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咨詢服務”,僅問題所列的“聯系醫院、翻譯資料”,一般情形下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所定義的應稅服務項目。

119. 出售電信流量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出售電信流量業務,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

120. 從事計算機網絡系統設備、線路的安裝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從事計算機網絡系統設備、線路的安裝服務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的應稅服務,應按照規定繳納營業稅。

121. 出售網絡游戲點卡、虛擬產品(裝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不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屬于營業稅“服務業—娛樂業”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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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網吧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網吧屬于營業稅“服務業—娛樂業”稅目,不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

123. 中廣傳媒按流量收取手機電視收視費,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向用戶收取的收視費不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124. 美容美發店為客戶提供的造型設計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美容美發行業中的造型設計,屬于消費性服務業,不屬于現代服務業,因此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的應稅服務。

125. 汽車清障施救牽引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汽車清障施救牽引服務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試點服務范圍。

126. 納稅人對外提供培訓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對外提供培訓服務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的應稅服務。

127. 從事計算機網絡系統設備、線路的安裝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從事計算機網絡系統設備、線路的安裝服務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的應稅服務,應按照規定繳納營業稅。

128. 從事職業中介網站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從事職業中介網站業務,雖然依托計算機信息技術,但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部分現代服務業——信息技術服務”,不納入本次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129. 房產中介(其它如:房產租賃、物業、房地產開發企業、工程監理、電梯租賃、土木工程、二手車交易代理、融資擔保、人才繼續教育、人才交流和人才招聘、洗車服務、社區醫療服務等)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范圍?

答:提供不屬于上述范圍內的服務,不需要改征增值稅。

130. 婚姻介紹、交友網站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

131. 股權投資公司的基金管理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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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車輛上牌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

133. 代銷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代銷服務為貨物購銷代理,一般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試點服務范圍。

134. 建筑監理、房產產權登記發證中心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

135. 保險代理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

136. 經營移動業務代理、代銷移動卡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

137. 電梯維護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電梯維護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試點服務范圍,仍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梯保養、維修收入征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8〕390號)規定執行。

138. 國際銀行卡清算組織(如銀聯、VISA等)提供的清算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試點服務范圍。

139. 船舶監造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上述情形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中的試點服務范圍。

140. 勞務中介公司從事人力資源服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勞務中介公司提供的人力資源管理為勞務代理,不屬于《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范圍。

141. 污水排放業務是否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

答:污水排放和集中處理等項目,屬于原增值稅應稅勞務,按照財稅[2001]97號、財稅

[2008]156號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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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稅率及征收率

142. 試點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是如何規定的?

答:試點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為:

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2.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稅率為11%。

3.提供現代服務業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除外),稅率為6%。

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應稅服務,稅率為零。

143. 提供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征收率是多少? 哪些項目可以適用征收率?

答: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增值稅征收率為3%。

一般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如有符合規定的特定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增值稅征收率也為3%。目前已明確的項目:

(一)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軌道交通、出租車),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二)長途客運、班車(指按固定路線、固定時間運營并在固定停靠站停靠的運送旅客的陸路運輸服務)、地鐵、城市輕軌服務屬于規定的公共交通運輸服務。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上述服務,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未與我國政府達成雙邊運輸免稅安排的國家和地區的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符合代扣代繳規定的,試點期間扣繳義務人暫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繳增值稅。

(四)試點納稅人中的一般納稅人,以試點實施之前購進或者自制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提供的經營租賃服務,試點期間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144. 零稅率應稅服務的范圍是什么?

答: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和設計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國際運輸服務,是指:1.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2.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3.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

研發服務是指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

設計服務,是指把計劃、規劃、設想通過視覺、文字等形式傳遞出來的業務活動。包括工業設計、造型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動漫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機械設計、工程設計、廣告設計、創意策劃、文印曬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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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納稅人提供的往返臺灣、香港、澳門的交通運輸服務以及在臺灣、香港、澳門提供的交通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

145. 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增值稅應稅項目,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如何適用

稅率或征收率?

答: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按照以下方法適用稅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稅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稅率和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從高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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