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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標準化手冊模版
安全標準化管理手冊
根據AQ/T 9006-2010 標準編制
江陰市XXXXXX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日發布 2012年3月1日實施
目 錄
發 布 令 ............................................................................................................. 3
安全標準化承諾..................................................................................................... 4
1 安 全 方 針 和 目 標 .................................................................................. 5
2 公 司 簡 介..................................................................................................... 6
3 目的和范圍 ....................................................................................................... 7
3.1 目的 .......................................................................................................... 7
3.2 適用范圍.................................................................................................. 7
3.3 術語和定義 ............................................................................................. 7
4 規范性引用文件 .............................................................................................. 9
5 安全標準化體系 ............................................................................................ 12
5.1 目標與承諾(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 12
5.2 組織機構和職責 ................................................................................... 13
5.3 安全生產投入 ....................................................................................... 13
5.4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 14
5.5 安全教育與培訓 ................................................................................... 16
5.6 生產設備設施 ....................................................................................... 18
5.7 作業安全................................................................................................ 20
5.8 隱患排查和治理 ................................................................................... 21
5.9 重大危險源監控 ................................................................................... 23
5.10 職業健康 ............................................................................................. 23
1
5.11 應急救援 .............................................................................................. 25
5.12 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 26
5.13 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 27
2
發 布 令
本《安全標準化管理手冊》是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 9006-2010)和《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軋鋼)》的要求,結合公司安全管理特點制定的。本手冊規定了公司的安全方針和安全目標,描述了公司安全標準化管理系統,確定了安全標準化管理系統所需的過程順序及其相互作用,是本公司軋鋼生產過程實施安全管理,開展安全策劃、安全控制、安全保證和安全改進活動的綱領性文件,是全體員工在安全管理和安全活動中的行為準則,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管理手冊》由人保科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組織編寫和修訂,經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總經理:
2012年3月1日
3
安全標準化承諾
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本人將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
律、法規,對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為確保建立并保持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建立安全績效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作出如下承諾:
1、遵守國家、地方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有關要求。
2、保證安全標準化工作正常進行,并提供必要的人、財、物支持。
3、消除職業危害,改善勞動環境,保證職工的身心健康。
4、審批安全考核方案,不斷強化和獎勵正確的安全、健康行為;對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和處理。
5、定期開展風險評價,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做好風險控制。
6、新建、改建、擴建項,嚴格執行“三同時”原則。
7、加強員工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水平。
8、按照國家標準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和衛生保健措施。
9、制定完善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全面跟蹤檢查。
10、加強對承包商和供應商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11、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及時采納合理化要求。
12、定期對安全標準化進行評審,使之不斷完善,實現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持續改進,在企業內部形成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總經理: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4
1 安 全 方 針 和 目 標
一、企業安全方針:
以人為本、遵規守法
持續改進、和諧發展
二、2012安全目標為:
1、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率為零;
2、月千人負傷率小于2%;
3、隱患整改率大于或等于80%;
4、安全設施、設備完好率大于或等于95%。
總經理:
日
5 期:2012年08月01日
2 公 司 簡 介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介紹,主要內容包括公司主要產品,位置及主要生產設備及生產能力。
住所:江陰市XXXXXXX工業園
電話:0510-888000089;
E-mail:XXX@XXX.net ;
6 214400; 0510-88808900 郵編:傳真:
3 目的和范圍
3.1 目的
本手冊依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 9006—2010)和《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軋鋼)》,規定了公司軋鋼制造和服務過程安全標準化管理系統要求,逐步建立以風險控制為核心,全員參與、過程控制和持續改進的動態安全管理系統,實現對公司各個環節的風險進行辨識、預控,最大限度地消除作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事故隱患,有效降低事故總量,防范事故發生。
3.2 適用范圍
本手冊描述的安全標準化管理系統適用于本公司軋鋼制造和服務的各過程。本公司自設計、施工、生產等過程,均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 9006—2010)和《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軋鋼)》的要求進行控制,標準條款在本公司全部適用,沒有刪減內容。
3.3 術語和定義
安全生產標準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物、環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安全績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據安全生產目標,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測量結果。
7
相關方 interested party
與企業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資源 resources
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所需的人員、資金、設施、材料、技術和方法等。
8
4 規范性引用文件
4.1 法律、法規、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
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5號;
6.《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91號令;
7.《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445號令;
8.《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9號;
9.《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修改版)(2004年4月16日江蘇省第
十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10.《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70
號;
11.《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號;
12.《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第23號令;
13.《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
14.《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
1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安監總局第30號);
16.《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安監總局第36號);
17.《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罰
款處罰暫行規定>部分條款的決定》(安監總局第42號);
18.《江蘇省消防條例》(2003修改);
9
19.《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人大十一屆九次會議決議執行;
20.《江蘇省勞動保護條例》2003年5月1日起實施;
21.《冶金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冶生[1996]204號文);
22.《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號);
23.《江蘇省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2007版)》蘇安監[2001]196號;
24.《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
25.《無錫市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市政府令第107號)。
4.2 主要技術規范和標準
1.《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 9006—2010)
2.《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軋鋼)》
3.《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4.《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
5.《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 12801-2008);
6.《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 9002-2006);
7.《企業傷亡事故分類》(GB 6441-1986);
8.《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94[2000版]);
9.《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 50140-2005);
10.《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安裝和運行》(GB 13955-2005);
11.《電氣設備安全設計導則》(GB 4064-83);
12.《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GBZ1-2010);
13.《噪聲作業分級》(LD 80-1995);
14.《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 50052-95);
15.《機械安全防護裝置固定式和活動式防護裝置設計與制造一般要求》
10
(GB/T 8196-2003);
16.《火災分類》(GB/T 4968-2008);
17.《用電安全導則》(GB/T 13869-2008);
18.《電氣安全管理規程》(機械工業部(86)機生字76號文頒發)
19.《工業與民用1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 50053-94);
20.《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 50054- 95);
21.《安全色》(GB 2893-2008);
22.《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7231-2003);
23.《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09);
24.《鋼鐵冶金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 50414-2007)
25.《軋鋼安全規程》(AQ 2003-2004)
26.《鍛造生產安全與環保通則》(GB 13318-2003)
27.《鍛壓機械安全技術條件》(GB 17120-1997)
28.《沖壓車間安全生產通則》(GB/T 8176-1997 )
29.《機械加工設備一般安全要求》(GB 12266-1990)
30.《磨削機械安全規程》(GB 4674-84 J55);
31.《焊接與切割安全》(GB 9448-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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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標準化體系
5.1 目標與承諾(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
5.1.1 方針
(1)方針的制定
公司依據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軋鋼生產的風險特點與核心業務制定了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并由總經理簽發。
(2)方針的內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持續改進,注重實效。
(3)方針的溝通與傳達
方針的制定過程中廣泛征求了員工的意見,并與相關方進行了溝通,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張貼在公司公告欄。
(4)方針的評審與修訂
每年12月公司對安全生產方針進行定期評審;根據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對方針進行修改,以確保其適應性。
5.1.2 目標
(1)目標的設立
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為:
1、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率為零;
2、月千人負傷率小于2%;
3、隱患整改率大于或等于95%;
4、安全設施、設備完好率大于或等于95%。
(2)安全目標管理
公司每年初根據公司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制定修訂本年度安全目標的實施方案,各部門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執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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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各部門安全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測,納入年終安全績效考核。 公司每年根據內外部條件的變化對本年度安全目標進行修訂。
5.2 組織機構和職責
5.2.1 組織機構
5.2.1.1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經理擔任組長,生產廠長,車間、各部門責任人為組員,并由此構成安全生產管理網絡,負責企業重大安全工作的決議。
5.2.1.2 公司配備專職安全員二名,通過江陰市安監局的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具體負責本單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2.2 職責
5.2.2.1 總經理為公司主要負責人,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并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5.2.2.2 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各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職責》,明確各級單位、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
5.2.2.3 建立《安全績效評定管理制度》,人保科負責每月對各級部門、各級人員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現情況進行考核,年終進行匯總,予以獎懲。
5.2.3 相關文件
《各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安全績效評定管理制度》。
5.3 安全生產投入
5.3.1 工傷保險
公司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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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安全費用的管理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建立《安全投入費用管理規定》,確保安全生產所需的投入,并對因投入不足所導致的后果負責。
財務部建立安全費用提取、使用臺帳。安全費用包括:安全培訓教育所需費用;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個體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經費;安全設施,如:安全連鎖、報警裝置、安全通訊設施、防觸電設施、防噪聲和粉塵設施、防灼傷沖淋設施、員工洗浴和休息設施等;保證重大隱患治理費用;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檢查工作所需費用;保證安全生產科學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及其他有關經費的投入;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所需的費用;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用等。
5.3.3 相關文件
《安全投入費用管理規定》
5.4 法律法規與安全管理制度
5.4.1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
建立《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制度,明確人保科為主管部門,同時確定了獲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渠道、方式。
公司各部門應及時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并跟蹤、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修訂情況,及時提供給人保科匯總。
人保科負責每年至少組織1次對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消除違規現象和行為。
人保科負責將各類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及文件及時發放到有關部門和人員。每年組織至少一次旨在提高職工法律法規意識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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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講解有關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年終對員工安全培訓內容進行考核,及時了解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掌握情況。
公司各級人員均應了解和自覺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各部門和各級人員可以根據需要及時到人保科查閱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文件,并及時反饋對法律法規的需求信息。
5.4.2 規章制度
根據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總經理負責組織各部門編制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將其匯編成冊發放到相關的工作崗位。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投入、文件和檔案管理、隱患排查與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報廢管理、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危險物品及重大危險源管理、作業安全管理、相關方及外用工管理,職業健康管理、防護用品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5.4.3 操作規程
生產廠長負責組織安全員、技術骨干、外聘專家,根據生產工藝、技術、設備設施特點和物料的危險性,編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發放到相關崗位,以規范從業人員的操作行為,控制風險,避免事故的發生。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投產或投用前,應及時重新編制或更新操作規程。
5.4.4 評估
每年自評時,總經理負責組織相關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5.4.5 修訂
制訂《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明確評審和修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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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規程的時機和頻次,保證公司所使用的法律法規是當前最新的版本,確保各部門崗位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總經辦負責及時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培訓學習修訂后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4.6 文件和檔案管理
公司嚴格執行《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使用、評審、修訂的效力。
人保科負責組織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事件、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5.4.6 相關文件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
5.5 安全教育與培訓
5.5.1 教育培訓管理
5.5.1.1 公司各部門每年年初按規定及崗位需要,系統辨識、確定本部門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需求。
5.5.1.2 總經辦負責編制年度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5.5.1.3 總經理確保為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
5.5.1.4 總經辦負責記錄安全教育培訓過程,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并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和改進。
5.5.2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教育培訓
總經理、生產廠長和安全員必須經有關上級職能部門的培訓并考核合格;其他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由總經理會同安全員進行培訓并考核合格。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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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家安全方針、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
(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安全職責;
(3) 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識;
(4) 有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管理等。
5.5.3 操作崗位人員教育培訓
5.5.3.1 對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基本技能訓練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5.3.2 特種作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并定期參加復審。
5.5.3.3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生產廠長負責組織安全員、技術骨干和外聘專家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總經辦負責會同安全員對相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培訓。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操作。
5.5.3.4 未經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的操作崗位人員,或培訓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5.5.4 新人員培訓教育
新人員進單位必須經廠、車間(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生產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新員工安全培訓教育內容主要是:
(1) 有關的安全衛生法律、法規;
(2) 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3) 本單位安全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4) 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風險、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5) 有關事故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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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其他人員教育培訓
5.5.5.1 從業人員轉崗、干部頂崗以及脫離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應進行車間(部門)級、班組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新崗位工作。
5.5.5.2 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告知。
5.5.5.3 對外來施工單位的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放入廠證。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部門進行進入現場前安全培訓教育。
5.5.6 安全文化建設
5.5.6.1 公司應力爭通過多形式、多類型的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工作。
5.5.6.2 總經辦應會同其它部門定期組織各種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動,引導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逐步形成為全體員工所認同、共同遵守、帶有本公司特點的安全價值觀,實現法律和政府監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約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持續提高。
5.5.7 相關文件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5.6 生產設備設施
5.6.1 生產設施建設
5.6.1.1 確保公司新、改、擴建項目的所有設備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安全設備設施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5.6.1.2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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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等階段進行規范管理。
5.6.1.3 生產設備設施建設過程中的變更應嚴格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隱患控制。
5.6.2 設備設施運行管理
5.6.2.1 制訂《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對生產設備設施執行規范化管理,保證其安全運行。
5.6.2.2 制定并實施《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設備部負責管理各種安全設備設施,制定安全設備設施檢維修計劃,定期組織進行檢維修,建立臺賬。
5.6.2.3 在進行檢維修前,人保科負責組織對檢維修作業進行風險評價,制定檢維修方案(包含作業行為分析和控制措施)。檢維修過程中執行隱患控制措施并由人保科進行監督檢查。
5.6.2.4 安全設備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確因檢維修拆除的,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檢維修完畢后立即復原。
5.6.3 新設備設施驗收及舊設備拆除、報廢
5.6.3.1 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拆除和報廢,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
5.6.3.2 建立實施《生產設備設施到貨驗收和報廢管理制度》,購買使用質量合格、設計符合要求的生產設備設施。
5.6.3.3 建立實施《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拆除前,拆除作業負責人應與需拆除設施的主管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到現場進行對接,對拆除作業進行風險評價,制定拆除計劃或方案。
5.6.3.4 凡欲報廢、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仍存有危化品的,應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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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 相關文件
《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管理制度》、《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生產設備設施到貨驗收和報廢管理制度》、《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5.7 作業安全
5.7.1 生產現場管理和生產過程控制
公司一貫注重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和生產過程的控制。對生產過程及物料、設備設施、器材、通道、作業環境等存在的隱患,及時進行分析和控制。對動火作業、受限空間內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實施作業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作業許可證應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內容。
企業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人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5.7.2 作業行為管理
企業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5.7.3 警示標志
根據公司作業場所的實際情況,按照GB2894規定,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進行危險提示、警示,告知危險的種類、后果及應急措施等。
設備設施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時,現場應設置警戒區域和警示標志,在檢維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場所設置圍欄和警示標志。
5.7.4 相關方管理
5.7.4.1 制定并執行《相關方及外用工(單位)管理制度》,人保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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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生技部對供應商、承包商資格預審、選擇、服務前準備、作業過程、提供的產品、技術服務、表現評估、續用等進行管理。
5.7.4.2 人保科會同生技部組織建立合格相關方的名錄和檔案,根據服務作業行為定期識別服務行為風險,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5.7.4.3 公司內同一作業區域內有兩個以上相關方同時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時,應組織并監督相關法之間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5.7.4.4 嚴禁將項目委托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公司和相關方的項目協議中應明確規定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5.7.5 變更
5.7.5.1 制定并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對機構、人員、工藝、技術、設備設施、作業過程及環境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
5.7.5.2 變更的實施應履行審批及驗收程序,并對變更過程及變更所產生的隱患進行分析和控制。
5.7.5 相關文件
《相關方及外用工(單位)管理制度》、《變更管理制度》。
5.8 隱患排查和治理
5.8.1 隱患排查
5.8.1.1 建立并執行《安全檢查制度》、《事故隱患整改制度》,由人保科負責會同各部門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及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5.8.1.2 當發生如下情況時,應及時組織隱患排查:
(1) 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生變更或有新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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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操作條件或工藝改變;
(3)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建設;
(4) 相關方進入、撤出或改變;
(5) 對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有新的認識;
(6) 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等。
5.8.1.3 各部門在隱患排查前應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的目的、范圍,選擇合適的排查方法。排查方案應依據:
(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
(2)設計規范、管理標準、技術標準;
(3)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等。
5.8.2 排查范圍與方法
5.8.2.1 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5.8.2.3 由人保科牽頭,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公司隱患排查。
5.8.3 隱患治理
5.8.3.1 執行《事故隱患整改制度》,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及時進行治理。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在治理前應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隱患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
5.8.3.2 治理完成后,人保科負責對治理情況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5.8.4 預測預警
人保科負責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狀況及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分析、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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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生成安全生產預警指數圖。
利用預測理論,建立數學模型,定量表示未來安全生產發展趨勢;
根據安全生產預警指數圖和安全生產趨勢圖,對事故征兆的發展趨勢采取不同措施;
對可能造成損失的事件及時進行整改,分析規律,防范同類事件的發生。
5.8.5 相關文件
《安全檢查制度》、《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5.9 重大危險源監控
5.9.1 辨識與評估
制定并實施《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由人保科負責每年定期按照GB 18218要求,進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5.9.2 登記建檔與備案
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項目,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安全評估,并按規定登記建檔,報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5.9.3 監控與管理
人保科負責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設施或場所進行監控管理,保存相關監控、檢查、維護、檢測、評估記錄,形成重大危險源檔案。同時根據評價報告,采取適當的安全管理技術措施,防范重大危險源事故的發生。
5.9.4 相關文件
《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5.10 職業健康
5.10.1 職業健康管理
5.10.1.1 公司制定并實施《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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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配備與職業健康保護相適應的設施、工具。
5.10.1.2 公司制定實施《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管理制度》,按規定每年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檢測,在檢測點設置標識牌予以告知,并將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5.10.1.3 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報警設施、沖洗設施、防護急救器具專柜,制定應急預案,設置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定期檢查,并記錄。
5.10.1.4 一般防護器具(滅火器、安全帽、電工絕緣用具等)定點存放在現場安全、便于取用的地方,急救藥箱放于人保科,并有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
5.10.1.5 人保科會同生技部對現場急救用品、設備和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檢維修,定期檢測其性能,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5.10.1.6 建立完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制度》要求對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購置、發放、使用、檢驗和維護進行管理。
5.10.2 職業危害告知和警示
5.10.2.1 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時,總經辦應如實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和防護措施告知從業人員。
5.10.2.2 人保科每年至少對從業人員及相關方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安全知識的教育宣傳,使其了解公司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危害、預防和應急處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5.10.2.3 對存在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按照GBZ158要求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5.10.3 職業危害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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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科負責根據相關法規法律、標準規范的要求,定期向江陰市安監局申報生產過程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并依法接受其監督。
5.10.4 相關文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管理制度》。
5.11 應急救援
5.11.1 應急機構和隊伍
5.11.1.1 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特點,制定并實施《應急管理制度》。
5.11.1.2 按規定建立應急指揮系統,實行分級管理。建立應急救援隊伍,明確各級應急指揮系統和救援隊伍的職責。
5.11.2 應急預案
5.11.2.1 公司按AQ/T 9002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針對重點作業崗位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
5.11.2.2 人保科負責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演練,并應對演練效果進行評價,評審應急救援預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在潛在事件和突發事故發生后,及時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修訂。
5.11.2.3 人保科負責按法律法規將公司應急預案報送江陰安監局及有關部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5.11.3 應急設施、裝備、物資
5.11.3.1 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并經常性的進行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5.11.3.2 建立健全應急通訊網絡并保證應急通訊網絡的暢通。
5.11.4 應急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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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年組織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定期演練,并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確保應急救援預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記錄。
5.11.5 事故救援
5.11.5.1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積極搶救,妥善處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擴大。發生重大事故時,應按照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的有關規定,進行現場搶救和警戒工作,保護事故現場。
5.11.5. 2 對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災事故現場,設置警戒線,搶救人員佩戴好防護器具,對中毒窒息、燒傷、燙傷等人員應及時進行搶救處理。
5.11.6 相關文件
《應急管理制度》、《應急預案》。
5.12 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
5.12.1 事故報告
公司遵循事故報告程序,制定《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規定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除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外,應按規定和程序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5.12.2 事故調查和處理
5.12.2.1 執行《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按照事故的不同類別、等級,組建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或配合上級部門的事故調查。明確事故調查人員的能力、職責與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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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2 事故調查組負責編制事故調查報告,包括事故基本情況,事故經過,原因分析,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事故責任分析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等。
5.12.2.3 落實事故整改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整改和預防措施應包括:事故調查處理提出的預防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培訓教育措施和管理措施。
5.12.2.4 建立事故臺帳。內容包括事故時間、事故類別、傷亡人數、損失大小、事故經過、救援過程、事故教訓、“四不放過”處理等內容。
5.12.3 相關文件
《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5.13 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
5.13.1 績效評定
5.13.1.1 建立《自評管理制度》,根據制度要求,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
5.13.1.2 總經理負責組織建立自評小組,對績效評定工作全面負責。績效評定后,自評小組應將評定工作形成正式的自評報告,并向所有部門和從業人員通報,作為年度考評的重要依據。
5.13.1.3 發生死亡事故后,公司總經理應及時組織自評小組,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重新進行評定。
5.13.2 持續改進
自評小組應根據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績效評定結果和當年公司安全生產發展趨勢,對公司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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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 相關文件
《自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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