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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代理實務部分重點
第三部分 個人所得稅
3.1外商投資企業的董事(長)的董事費收入
本規定是針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董事(長)同時擔任企業的直接管理職務,但其從該企業僅以董事費名義或分紅形式取得收入的情況。對他們取得的董事費收入應該先劃分為二部分:一是真正的董事費收入,它是按勞務征稅的。二是應該劃分為工資,薪金的收入(可以主動申報從事企業日常管理工作每月應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額,或者由主管稅務機關參照同類地區、同類行業和相近規模企業中類似職務的工資、薪金收入水平核定其每月應取得的工資、薪金收入額),對這部分收入應該按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3.2如何區分是否由企業代為承擔了稅款
請參閱教材348頁,如果企業是實際履行了代扣代繳的義務,那么它在實際發放工資的時候的分錄應該是:
借:應付工資 210000
貸:現金 200069
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31
而不應該是實際發放的現金=借方的應付工資
第四部分 消費稅
4.1啤酒,黃酒包裝物押金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對啤酒和黃酒實行從量定額的辦法征收消費稅,即按照應稅數量和單位稅額計算應納稅額。按照這一辦法征稅的消費品的計稅依據為應稅消費品的數量,而非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征稅的多少與應稅消費品的數量成正比,而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金額無直接關系。因此,對酒類包裝物押金征稅的規定只適用于實行從價定率辦法征收消費稅的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和其他酒,而不適用于實行從量定額辦法征收消費稅的啤酒和黃酒產品。
五部分 營業稅
5.1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16號 2003-01-15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研究,現對營業稅若干業務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于征收范圍問題
(一)燃氣公司和生產、銷售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的單位,在銷售貨物或提供增值稅應稅勞務時,代有關部門向購買方收取的集資費(包括管道煤氣集資款〈初裝費〉)、手續費、代收款等,屬于增值稅價外收費,應征收增值稅,不征收營業稅。
(二)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不征收營業稅。
以上所稱追償款,是指發生保險事故后,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支付賠款,并從被保險人處取得對保險標的價款進行追償的權利而追回的價款。
(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福利彩票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59號)規定,“福利彩票機構發行銷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營業稅”,其中的“福利彩票機構”包括福利彩票銷售管理機構和與銷售管理機構簽有電腦福利彩票投注站代理銷售協議書,并直接接受福利彩票銷售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的電腦福利彩票投注點。
(四)《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辦理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不征收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02]157號)規定,“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辦理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不征收營業稅”,這里的“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包括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和出口信用擔保業務。
以上所稱出口信用擔保業務,是指與出口信用保險相關的信用擔保業務,包括融資擔保(如設計融資擔保、項目融資擔保、貿易融資擔保等)和非融資擔保(如投標擔保、履約擔保、預付款擔保等)。
(五)隨汽車銷售提供的汽車按揭服務和代辦服務業務征收增值稅,單獨提供按揭、代辦服務業務,并不銷售汽車的,應征收營業稅。
二、關于適用稅目問題
(一)電影發行單位以出租電影拷貝形式將電影拷貝播映權在一定限期內轉讓給電影放映單位的行為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二)單位和個人從事快遞業務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三)單位和個人在旅游景點經營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務業”稅目“旅游業”項目征收營業稅。
(四)單位和個人開辦“網吧”取得的收入,按“娛樂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五)電信單位(指電信企業和經電信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從事電信業務的單位,下同)提供的電信業務(包括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下同)按“郵電通信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以上所稱基礎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絡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語音通信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固定網國內長途及本地電話業務、移動通信業務、衛星通信業務、因特網及其它數據傳送業務、網絡元素出租出售業務、電信設備及電路的出租業務、網絡接入及網絡托管業務,國際通信基礎設施國際電信業務、無線尋呼業務和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
以上所稱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固定電話網增值電信業務、移動電話網增值電信業務、衛星網增值電信業務、因特網增值電信業務、其他數據傳送網絡增值電信業務等服務。
(六)雙方簽訂承包、租賃合同(協議,下同)將企業或企業部分資產出包、租賃,出包、出租者向承包、承租方收取的承包費、租賃費(承租費,下同)按“服務業”稅目征收營業稅。出包方收取的承包費凡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屬于企業內部分配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1.承包方以出包方名義對外經營,由出包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承包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出包方的財務會計核算;
3.出包方與承包方的利益分配是以出包方的利潤為基礎。
(七)單位和個人轉讓在建項目時,不管是否辦理立項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續,其實質是發生了轉讓不動產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對于轉讓在建項目行為應按以下辦法征收營業稅:
1.轉讓已完成土地前期開發或正在進行土地前期開發,但尚未進入施工階段的在建項目,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征收營業稅。
2.轉讓已進入建筑物施工階段的在建項目,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
在建項目是指立項建設但尚未完工的房地產項目或其它建設項目。
(八)土地整理儲備供應中心(包括土地交易中心)轉讓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收入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轉讓土地使用權”項目征收營業稅。
三、關于營業額問題
(一)單位和個人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發生退款,凡該項退款已征收過營業稅的,允許退還已征稅款,也可以從納稅人以后的營業額中減除。
(二)單位和個人在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時,如果將價款與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營業額;如果將折扣額另填發票的,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營業額中減除。
電信單位銷售的各種有價電話卡,由于其計費系統只能按有價電話卡面值出帳并按有價電話卡面值確認收入,不能直接在銷售發票上注明折扣折讓額,以按面值確認的收入減去當期財務會計上體現的銷售折扣折讓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并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四)單位和個人因財務會計核算辦法改變將已繳納過營業稅的預收性質的價款逐期轉為營業收入時,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
(五)保險企業已征收過營業稅的應收未收保費,凡在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核算期限內未收回的,允許從營業額中減除。在會計核算期限以后收回的已沖減的應收未收保費,再并入當期營業額中。
(六)保險企業開展無賠償獎勵業務的,以向投保人實際收取的保費為營業額。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人將其承保的以境內標的物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業務向境外再保險人辦理分保的,以全部保費收入減去分保保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境外再保險人應就其分保收入承擔營業稅納稅義務,并由境內保險人扣繳境外再保險人應繳納的營業稅稅款。
(八)金融企業(包括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下同)從事票、債券買賣業務以股票、債券的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買入價依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以股票、債券的購入價減去股票、債券持有期間取得的股票、債券紅利收入的余額確定。
(九)金融企業買賣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外匯及其他金融商品,下同),可在同一會計年度末,將不同納稅期出現的正差和負差按同一會計年度匯總的方式計算并繳納營業稅,如果匯總計算應繳的營業稅稅額小于本年已繳納的營業稅稅額,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稅,但不得將一個會計年度內匯總后仍為負差的部分結轉下一會計年度。
(十)金融企業從事受托收款業務,如代收電話費、水電煤氣費、信息費、學雜費、尋呼費、社保統籌費、交通違章罰款、稅款等,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委托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一)經中國人民銀行、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批準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單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包括殘值)減除出租方承擔的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以上所稱出租貨物的實際成本,包括由出租方承擔的貨物的購入價、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運雜費、安裝費、保險費和貸款的利息(包括外匯借款和人民幣借款利息)。
(十二)勞務公司接受用工單位的委托,為其安排勞動力,凡用工單位將其應支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上交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積金統一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發放或辦理的,以勞務公司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減去代收轉付給勞動力的工資和為勞動力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三)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
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
(十四)郵政電信單位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同為用戶提供郵政電信業務及其他服務并由郵政電信單位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合作方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五)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8858”為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接受捐款業務,以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六)經地方稅務機關批準使用運輸企業發票,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的單位將承擔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運輸企業并由其統一收取價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運輸企業的運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七)旅游企業組織旅游團在中國境內旅游的,以收取的全部旅游費減去替旅游者支付給其他單位的房費、餐費、交通、門票或支付給其他接團旅游企業的旅游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八)從事廣告代理業務的,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包括媒體、載體)的廣告發布費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十九)從事物業管理的單位,以與物業管理有關的全部收入減去代業主支付的水、電、燃氣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電、燃氣、房屋租金的價款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十)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關于營業額減除項目憑證管理問題
營業額減除項目支付款項發生在境內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發票或合法有效憑證;支付給境外的,該減除項目支付款項憑證必須是外匯付匯憑證、外方公司的簽收單據或出具的公證證明。
五、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問題
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和商譽時,向對方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價款(包括預收款、預付款、預存費用、預收定金等,下同),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以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該項預收性質的價款被確認為收入的時間為準。
六、關于納稅地點問題
(一)單位和個人出租土地使用權、不動產的營業
稅納稅地點為土地、不動產所在地;單位和個人出租物品、設備等動產的營業稅納稅地點為出租單位機構所在地或個人居住地。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信單位提供電信業務的營業稅納稅地點為電信單位機構所在地。
(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單位提供的設計(包括在開展設計時進行的勘探、測量等業務,下同)、工程監理、調試和咨詢等應稅勞務的,其營業稅納稅地點為單位機構所在地。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單位通過網絡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培訓、信息和遠程調試、檢測等服務的,其營業稅納稅地點為單位機構所在地。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凡在此之前的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為準。此前因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而已征的稅款不再退還,未征稅款不再補征。
六部分 征管法
6.1稅收滯納金分兩段計征(新《征管法》第三十二條),2001年4月30日前按照千分之二計算,從2001年5月1日起按照萬分之五計算,累計后征收。
6.2關于計退利息(新《征管法》第五十一條),對納稅人多繳的稅款退還時,自2001年5月1日起按照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活期存款的利率計退利息。新《征管法》第五十一條對納稅人超過應納稅額繳納稅款的退還,不包括預繳稅款的退還、出口退稅和政策性稅收優惠的先征后退等情形
6.3耕地占用稅、契稅、農業稅、牧業稅征收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關稅及海關代征稅收的征收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6.4請參閱教材366頁,第(一)項和第(六)項中的一,二,三這五個事項是必經復議項目。
6.5教材363頁的例13-8中是個老題(里面涉及的是2000年的涉稅事項),所以,它適用的還是老的《征管法》:扣繳義務人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的,該稅款由代扣人承擔,但是根據新的《征管法》的規定已經不是由扣繳義務人承擔了(但是會被處以罰款和滯納金),大家應該以新的規定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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