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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2005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通知
甬人!2004〕103號
各縣(市)、區人事局,市級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在甬省部屬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5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04〕37號)精神, 現就2005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7日 下午 2:00- 4:30 財務與會計
6月18日 上午 9:00-11:300 稅法(一)
下午 2:00- 4:30 稅法(二)
6月19日 上午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 2:00- 4:30 稅務代理實務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和范圍按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人發〔1996〕116號、人發〔1999〕4號規定執行(見附件1)。凡涉及時間期限計算的一律算至2005年底。
三、獲得執業資格的條件
參加全部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即第1年至第3年為一個周期,第2年至第4年為一個周期,依此類推);考兩科(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四、考試形式和要求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全部在試卷上作答,閱卷工作由全國統一組織實施;其余四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輯功能)。
五、報名辦法
報考者須按要求準確填寫《2005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在指定位置貼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同底近照兩張,并隨附下列材料:
1、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稅務專業工作或相關工作年限證明(附件3);
4、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提供符合免試條件要求的原始證件及復印件;
5、對上年度參考人員今年續考的,需提供檔案號或上年度的準考證(準考證或檔案號是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的依據,考生務必妥善保管,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及學歷證書復印件,并在報名表相應欄目(“考試周期內合格科目欄”)內打勾,可不附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
6、要求訂書及培訓者須填寫《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前培訓和指定用書登記表》(附件5),可按附件5所列分別與相應部門聯系。
報名表由單位審核簽章后上報市直主管部門,縣(市)區所屬單位報當地人事部門,省部屬單位及無管理部門人員(檔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勞動力市場的需由檔案存放部門蓋章)可直接到寧波市人事考試中心報名。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及原始證件,并在復印件上由經辦人簽字加蓋公章,于12月27-29日期間將匯總后的材料按附件4要求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服務廳(柳汀街557號人才大廈三樓)辦理報名手續,聯系電話:87134800、87116422.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人廳發〔2004〕107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凡符合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埔陨蠈W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六、考試收費
考試的收費標準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文件規定執行,即每人每科40元。
七、組織管理
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前培訓和教材征訂由市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電話:87732099、87732503,地址:百丈路8號)。此次教材征訂仍然采取單科(本)征訂方式,不得要求考生整套購買,考前培訓應按考生自愿參加的原則組織。
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影響面大,備受社會關注,各級人事和國稅、地稅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在報名過程中要維護執業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嚴格掌握資格條件,加強對資格審查工作的管理,確?荚嚬ぷ鞯捻樌M行。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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