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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5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通知
海南省2005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通知
各市、縣人事勞動保障局、國稅局、地稅局,洋浦管理局,省直各單位,駐瓊有關單位,各稅務代理機構:
根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05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4]201號)的精神,為做好我省2005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的組織管理
我省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共同組織領導;具體的考務實施工作委托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合格人員注冊登記和管理等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
二、考試科目和獲得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
(一)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設:稅收相關法律、稅務代理實務、稅法〈一〉、稅法〈二〉、財務與會計等五個科目。
(二)獲得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是:考五科的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成績可以連續滾動,即第一年至第三年為一個周期,第二年至第四年為一個周期,依此類推);考兩科的(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
三、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一)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2005年6月17日 下午 2:00~4:30 財務與會計
6月18日 上午 9:00~11:30 稅法(一)
下午 2:00~4:30 稅法(二)
6月19日 上午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 2:00~4:30 稅務代理實務
(二)考試地點:我省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在海口市(詳細地點在2005年6 月上旬發放的準考證上通知)。
四、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2005年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條件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六年,或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四年,或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3、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四年,或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兩年,或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6、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取得中專學歷后,從事稅收業務工作滿十年,其中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兩年;
8、參加全國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專業中級資格或者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并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一年;
9、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已取得稅務師執業證書,在稅務代理機構內從事稅務代理業務工作。
(二)參加部分科目考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者,可免試《稅法㈠》、《稅法㈡》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07號)的精神,自2005年起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根據上述報名條件規定,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以上報考條件所指專業工作年限及畢業年限計算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止。
五、報名時間與地點
(一)報名時間:2004年12月1日~2004年12月24日。
(二)報名地點:
1、海南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稅務系統人員報名)
地 址:海口市龍昆北路10號,國稅大廈513室;
聯系電話:66509374
2、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稅務系統外有關人員報名)
地 址:海口市白龍南路53號,開發局2樓柜臺
聯系電話:65375001
六、報名方法
考生填寫《考試報名表》、《報名信息卡》(可到報名點購買或在海南省人力資源網職稱考試部頁面WWW.hnjy.gov.cn下載《考試報名表》,并用A4紙打印填寫,考試的相關通知均可在網站查閱)。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出具“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見附件),持該證明和下列有關材料到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后,到相應報名地點繳交報名費,辦理報名手續。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稅務師執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存備案);
⒉同底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張(黑白、彩照不限),用于制作準考證、報名表。
七、考試收費
報考收費按瓊價費字[1997]124 號文有關規定:報考全部科目(五科)按235元/人收取;報考四個科目按210元/人收取;報考三個科目按185元/人收取;報考二個科目按160元/人收取;報考一個科目按80元/人收取。
八、教材訂購
考試指定學習教材的訂購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考生在報名時可直接辦理。
二OO四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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