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
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商品房初始登記程序
1、什么是商品房初始登記
商品房初始登記就是對已取得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項目依法進行產權登記,頒發《南京市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以下簡初始登記證明),來確認開發企業對該商品房屋產權。 2、商品房初始登記的程序
窗口受理——樓盤維護——初審——復審——打印初始登記證明和初始登記清冊——發證——歸檔。
開發企業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并具備實測條件后先行委托房產測繪部門進行房屋實測。取得測繪成果后,持相關資料到華僑路35號二樓18號窗口-交件。經審核后,已售出的打傭南京市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未預售的,以基本單元為單位按幢打印初始登記清冊。
①開發企業取得初始登記證明后十日內將該證明交給購房人。
②對已預售出去的房屋,我們在初始登記證明注意事項欄里,已提醒購房人持《初始登記證明》和《南京市房屋預售合同》及相關材料,三個月內到登記部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以避免購房人持合同長期不辦轉移登記。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其物權不受法律保護。
③對尚未售出的商品房,開發企業要一次性辦完商品房的登記領證手續,然后以現房上市銷售。避免了開發企業對未售出的房屋,長期不辦理產權登記,形成市場存留大量無“戶口”房屋,增加管理難度。
④根據建設部第168號令《房屋登記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筑區劃內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3、開展商品房初始登記的法律依據
開展商品房初始登記,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建設部第168號令《房屋登記辦法》和《南京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的規定來開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第三十一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產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等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4、開展商品房初始登記的目的。
首先,規范商品房產權登記行為。開發企業所建的商品房在變更、轉讓前,必需先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之后才能辦理變更、轉讓。過去南京也一直在對商品房項目實行初始登記工作。但《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實施以后,就要按《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來進一步規范。
其次,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后,再進行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的產權清晰,有力地規范了商品房交易市場秩序,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通過初始登記,商品房的交易都在有證的情況下進行,透明度高、安全性強。屬于業主的共有公用部位也進行了初始登記,并隨時可供權利人查閱,有效的保護了開發企業與購房人及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相關文章: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03-20
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15篇03-29
建筑企業的初始環境評審04-27
建筑企業OHSMS初始評審04-29
圣之語源及其初始涵義05-02
T接頭初始破壞位置研究04-26
初始地應力場分析方法的研究05-02
登記04-29
編隊衛星初始參數設計及其攝動分析05-02
慣導系統初始對準的次優濾波算法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