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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節育環證明樣本
上節育環證明樣本1.先去管理處開具居住證明。
2.老婆去計生服務所拿上環證明樣本,不在那里上的,要去計生服務所檢查,出具檢驗報告,記得讓老婆帶身份證去.
注意:三個月無故不上環的,要交500罰款,否則,居委會不會給你出具預期不上環證明,計生辦不會給你計生服務證蓋章);有醫院處方證明的,要帶上給居委會看,可以免交500.
3.帶起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計生服務證,出生證明,上環證明樣本(及計生所檢驗報告)去居委會填寫入戶申請書,居委會給你簽字蓋章。
4.要辦獨生子女證的,要帶小孩2張一寸照片,在居委會填寫獨生子女優待申請表.
5.帶起所有證件去計生辦出具計劃生育證明,并在計生服務證上簽字蓋章,獨生子女證也可以一起簽發
6.帶齊證件并復印好,到東城公安局戶籍室那里核對資料、審批上戶.
通過這些介紹我們知道上環證明樣本了吧。知道上節育環以及不上節育環都是要去計劃生育服務站開證明的,如果還有疑問,我們的在線專家會熱線的為您解決的,消除您的煩惱與顧慮避孕節育措施并不是只有上環和結扎。避-孕-套和避孕藥也同樣是已經被認可的避孕節育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
第十九條
實行計劃生育,以避孕為主。
國家創造條件,保障公民知情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
實施避孕節育手術,應當保證受術者的安全。
第二十條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預防和減少非意愿妊娠。
——表述得很明確:你有自主選擇避孕方式的權利!
不上環當然是你的權利,但你必須避孕,可以用避-孕-套,避孕藥,甚至可以通過不過性生活來避免懷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第三百九十七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計生辦如果強制你上環,那當然侵犯了你自主選擇避孕方式的權利。你們那的計生辦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已經構成瀆職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四十二條
法律解釋權屬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
(一)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
第四十七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八條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第七十九條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
行政法規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規章。
第八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機關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的權限予以改變或者撤銷:
(一)超越權限的;
(二)下位法違反上位法規定的;
(三)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經裁決應當改變或者撤銷一方的規定的;
(四)規章的規定被認為不適當,應當予以改變或者撤銷的;
(五)違背法定程序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上位法優于下位法,國家法律優于地方法規。法律的解釋權歸全國人大。計生辦無權解釋。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釋義(摘抄):
對于育齡群眾來說,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就是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自主、自愿】并負責任的選擇和采取避孕節育措施
目前,【我國有許多避孕方法可供育齡夫妻選擇】,有適合婦女使用的【口服避孕藥、外用避孕膜】 、宮內節育器、輸卵管阻斷術;有適用于男子的【避-孕-套】 、輸精管結扎術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了你有自主選擇避孕方式的權利。所以,如果你們地方有要求強制上環的規定,那么這種規定是違反國家法律的,是無效的。
所以,你現在最應當做的就是好好研讀相關法律,然后請律師,依照“民告官”的程序,將你們那的計生辦告上法庭。
現在趕緊請他們給你寫一份強制要求你上環的書面文件,讓他們簽字蓋章。然后保留好這份文件,作為他們的犯罪證據,打官司時用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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