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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產契稅新政策
上周五,財政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昨天開始,購買二套房契稅將減免1%—2%,購買144平方米以上大戶型首套房契稅也將減為1.5%。昨天,市地稅部門已經明確執行這一新政,但由于在執行中需要走一些程序,因此購房人最早今天起才能拿到“紅利”。
市地稅:昨起執行優惠政策
“請問,今天辦契稅和營業稅是不是開始實行新政策了?”……昨天上午,在華僑路房產交易中心辦稅服務窗口,記者看到,大量買房市民前來咨詢。“目前省地稅局正在研究相關的配套細則。如果市民現在來辦稅的話先收件,等細則出來后再按要求具體辦理。”地稅工作人員說。
到了下午3點,市地稅局表示,已經接到了省局通知,明確自2月22日起執行《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市民2月22日下午過來辦稅的話,已經可以享受到稅收新政了。
市場反響:部分已交易的賣方要撤件漲價
家住玄武區的劉女士告訴記者,她上周出掉了珠江路的一套學區房,總價205萬元。“新政出來了,我不想賣了。”劉女士表示,雖然已經送件了,但她還是想問問能否撤件。
市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已經送件,則需攜帶相關資料前往南京市房產交易登記中心審核發證科,先查詢是否出件,再辦理撤件。如果尚未出件,則可正常辦理撤件業務。但一名二手房中介的工作人員表示,單方面要撤件會造成違約,其違約金可能會高過省下的稅費;另外撤件要花費時間、精力,還要再和買家協商,如果二手房賣主急需用錢,撤件也不劃算。
提醒:今起契稅“紅利”可落袋
市地稅部門相關人士稱,此次新政,契稅的優惠惠及面相當廣。“不論你之前是什么時候買的房,當時執行的是何種契稅繳納標準,只要納稅人從2月22日起申報繳納契稅,符合條件的話,都能享受到這一優惠。”
截至昨天下午6點,市地稅局數據顯示,當天共對340多套房征收了契稅。不過,這些房子都是新政出臺后,和舊政策相比沒有變化的,比如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首套房,原來按1%征收,現在新政依然是按1%征收;90—144平方米之間的家庭首套房,原來按照1.5%征收,新政出臺后依然按1.5%征收。
而那些享受到新政利好的房子,當天暫時還沒有拿到“紅利”。比如購買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套房,原來按3%征收契稅,新政減按1.5%征收。再比如購買二套房,原來要繳3%的契稅,新政根據面積大小,將稅率分別下調到1%和2%。“對于這部分已經來交件的納稅人,我們先收件,等到2月23日后統一辦理優惠。”市地稅相關人士稱。
他表示,之前一直在等省里的細則,下午才接到明確的通知,在執行中還有一些程序需要走完。“我們已經和房產主管部門溝通了,等到2月23日起,納稅人就能享受到‘紅利’。”
《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的解讀
2016年2月17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后文簡稱《通知》),宣布自2016年2月22日起,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政策。《通知》發布后我省地稅部門迅速行動,落實相關政策。全省納稅人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契稅,符合規定稅收優惠條件均可享受新政策。為了便于納稅人更好的了解、享受新政策優惠,我局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契稅新舊政策對照
(一)關于家庭唯一住房
原政策規定家庭唯一住房必須是容積率、面積、交易單價均符合規定的普通住房。新政策對容積率和交易單價已不再限定,不區分普通或非普通住房,凡是住房面積符合規定的均可享受優惠。
(二) 關于稅率
對于首套住房,原政策對超過144平方米的稅率是3%,新政策不再劃分144平方米界限,統一規定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稅率是1.5%。
對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1%;原政策規定90平方米以上的稅率是3%,新政策是2%。
(三)關于如何申請優惠
我省納稅人申請契稅優惠在手續上更加便捷,納稅人只需如實提交家庭住房情況誠信保證,主管稅務機關依據誠信保證對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購房記錄進行查詢,查詢結果符合規定的,即可依法享受契稅優惠,誠信保證不實的,屬于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并將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四)關于政策適用范圍
廣州、深圳不適用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稅優惠政策。我省上述城市之外的其他地區均適用新政策。
二、營業稅政策新舊對照
(一)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政策不變,仍全額征收營業稅。
(二)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不再區分普通或非普通住房:即對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由原按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調整為免征營業稅;對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政策不變,仍免征營業稅。
(三)辦理免稅的具體程序
個人將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應持其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等證明材料,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免征營業稅手續,凡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免征營業稅。
(四)關于政策適用范圍
我省廣州、深圳市不適用財稅[2016]23號文規定的營業稅優惠政策,對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仍按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我省上述城市之外的其他地區適用新政策。
三、關于政策執行時間
自2016年2月22日起執行。凡是于2016年2月22日及以后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契稅的,只要符合規定稅收優惠條件均可享受新政策。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201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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