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單位給所有員工都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是否合理?
單位給所有員工都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是否合理?
社保繳費基數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于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準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有些單位為了節省成本,按最低工資或者一個低于員工實際工資的數字為基數為員工購買社保,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為了按照“實際工資”為基數給員工繳納社保,有些單位會與勞動者簽一份合同薪資低于雙方約定薪資的勞動合同,并聲稱這樣可以讓勞動者少交一些個人所得稅。這種虛報、瞞報工資的行為,是單位與勞動者的逃避稅收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切忌與用人單位達成此類協議。
勞動者遇到少繳社保的用人單位,應當收集好相關證據,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按實際工資數額為基數繳納社保,并補繳不合法繳納期間的費用。
推薦閱讀:員工在異地工作社保怎么繳納?
員工在異地工作社保怎么繳納說明:
員工在外地上班社保是困擾很多企業的一大難題,對于處理外地社保代理,主要有四種變通的處理方法,但是不同的方法都有自己的優缺點,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舉一個例子,如果說一家公司的總部在廣州,它在上海設有分支機構,但是在河北辦事處,在河北既不單獨的注冊法人,也不注冊分公司。那么,關于外地社保有以下4種變通處理辦法,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方法一:公司不為員工辦理社保,而是將社保費發給員工有員工自己辦理。(在B地有戶口的員工可以在B地一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辦理社保,其他地區的也是在當地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辦理社保)
優點:操作簡便,省錢。
缺點:首先如果員工自己沒有拿公司發的保費去辦理社保,那么一旦出事了就會由公司負責;其次員工如果是以個人的身份辦理社保,那么就不能夠辦理工傷、生育險,一旦出事,公司還得承擔責任;最后,公司這樣做其實有非法逃避社保義務而被查處的風險。
方法二:公司為員工在A地上社保。
優點:完全合法,沒有任何法律風險。
缺點:員工雖然在名義上是有了社保,但是卻不能享受到完整的權益:如員工退休或是離職時,養老險能轉移的部分只是員工自己繳納的部分,公司所繳納的部分是不能轉移的;醫療險在有的地方報銷的手續會比較麻煩,耗費時間長。不過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險均能享受。
更多熱門文章推薦:
1.2015深圳市社保繳費基數及明細調整最新消息
2.社保的繳納基數是怎么計算的?
3.2016社保最新政策
4.2017年社保繳費基數調整情況
5.2015年最新社保政策
6.2016福州社保繳費基數
7.單位給所有員工都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是否合理?
8.2016年北京市個人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9.2015年社保繳費基數及社保新政策資訊
【單位給所有員工都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是否合理?】相關文章:
湖南企業職工社保繳費基數最低08-02
寧波社保基數07-17
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和基數08-17
北京社保基數調整09-28
社保基數調整通知07-25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比例及繳納基數08-25
北京社保基數調整10-09
上海社保繳費基數09-09
揚州社保繳費基數及比例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