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詩意
清明
唐 杜牧
清明時節雨紛紛,
路上行人欲斷魂。
借問酒家何處有,
牧童遙指杏花村。
[作者簡介]
杜牧(803—852),字牧之,唐京兆萬年(現在陜西西安)人。晚年居住在長安城南的樊川別墅,后世因稱他“杜樊川”。京兆杜氏自魏晉以來就是名門世族,杜牧的祖父杜佑是中唐有名的宰相和史學家,所撰《通典》一書,開典章制度專史的先河。杜牧于唐文宗大和二年(828)中進士,授弘文館校書郎。后在江西、宣歙、淮南等地軍府任幕僚多年。唐文宗開成四年(839)回到長安,歷任左補闕、膳部、比部員外郎。唐武宗會昌二年(842)以后,相繼出任黃州(治所在現在湖北黃岡)、池州(治所在現在安徽貴池)、睦州(治所在現在浙江建德)刺史。在地方任職時,改革弊政,成績卓著。唐宣宗大中三年(849),回長安任司勛員外郎、史館修撰。后曾一度出任湖州(今屬浙江)刺史,又回長安任考功郎中、知制誥,官至中書舍人。他所生活的晚唐,藩鎮擁兵,宦官專權,民不聊生,《阿房宮賦》就是他二十三歲時有感于時政而寫的。杜牧詩歌創作成就最大,在晚唐詩壇獨樹一幟。人們將他和杜甫比,因而稱他為“小杜”;他的詩作和李商隱齊名,他倆又被稱為“小李杜”。李商隱比他小約十歲,很欣賞杜牧的為人和詩篇,在給他的一首詩中寫到:“高樓風雨感斯文,短翼差池不及群。刻意傷春復傷別,人間惟有杜司勛。”(李商隱《杜司勛》)
[注釋]
清明:農歷二十四節氣之一,在陽歷四月五日前后,歷代有踏青掃墓垢風俗。
紛紛:形容多。
斷魂:神情凄迷,煩悶不樂。
借問:請問。
杏花村:杏花深處的村莊。今在安徽貴池秀山門外。受本詩影響,后人多用“杏花村”作酒店名。
[詩意]
清明節的時候,詩人不能夠回家掃墓,卻孤零零一個人在異鄉路上奔波,心里已經不是滋味;況且,天也不作美,陰沉著臉,將牛毛細雨紛紛灑落下來,眼前迷蒙蒙的,春衫濕漉漉的。
詩人啊,簡直要斷魂了!
找個酒家避避雨,暖暖身,消消心頭的愁苦吧,可酒店在哪兒呢?
詩人想著,便向路旁的牧童打聽。
騎在牛背上的小牧童用手向遠處一指――哦,在那開滿杏花的村莊,一面酒店的幌子高高挑起,正在招攬行人呢!
[賞析]
這一天正是清明佳節。詩人小杜,在行路中間,可巧遇上了雨。清明,雖然是柳綠花紅、春光明媚的時節,可也是氣候容易發生變化的期間,甚至時有“疾風甚雨”。但這日的細雨紛紛,是那種“天街小雨潤如酥”樣的雨,—這也正是春雨的特色。這“雨紛紛”,傳達了那種“做冷欺花,將煙困柳”的凄迷而又美麗的境界。
這“紛紛”在此自然毫無疑問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的;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還有一層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實際上還在形容著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斷魂”。“行人”,是出門在外的行旅之人。那么什么是“斷魂”呢?在詩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緒方面的事情。“斷魂”,是竭力形容那種十分強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現在外面的很深隱的感情。在古代風俗中,清明節是個色彩情調都很濃郁的大節日,本該是家人團聚,或游玩觀賞,或上墳掃墓;而今行人孤身趕路,觸景傷懷,心頭的滋味是復雜的。偏偏又趕上細雨紛紛,春衫盡濕,這又平添了一層愁緒。因而詩人用了“斷魂”二字;否則,下了一點小雨,就值得“斷魂”,那不太沒來由了嗎?—這樣,我們就又可回到“紛紛”二字上來了。本來,佳節行路之人,已經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絲風片之中,紛紛灑灑,冒雨趲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紛亂了。所以說,紛紛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緒,—甚至不妨說,形容春雨,也就是為了形容情緒。這正是我國古典詩歌里情在景中、景即是情的一種絕藝,一種勝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接著寫行人這時涌上心頭的一個想法:往哪里找個小酒店才好。事情很明白:尋到一個小酒店,一來歇歇腳,避避雨,二來小飲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濕的衣服,—最要緊的是,借此也就能散散心頭的愁緒。于是,向人問路了。
是向誰問路的呢?詩人在第三句里并沒有告訴我們,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遙指杏花村”。在語法上講,“牧童”是這一句的主語,可它實在又是上句“借問”的賓詞—它補足了上句賓主問答的雙方。牧童答話了嗎?我們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動”為答復,比答話還要鮮明有力。我們看《小放牛》這出戲,當有人向牧童哥問路時,他將手一指,說:“您順著我的手兒瞧!”是連答話帶行動—也就是連“音樂”帶“畫面”,兩者同時都使觀者獲得了美的享受;如今詩人手法卻更簡捷,更高超:他只將“畫面”給予讀者,而省去了“音樂”,—不,不如說是包括了“音樂”。讀者欣賞了那一指路的優美“畫面”,同時也就隱隱聽到了答話的“音樂”。
“遙”,字面意義是遠。然而這里不可拘守此義。這一指,已經使我們如同看到,隱約紅杏梢頭,分明挑出一個酒簾—“酒望子”來了。若真的距離遙遠,就難以發生藝術聯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無盡的興味:妙就妙在不遠不近之間。《紅樓夢》里大觀園中有一處景子題作“杏簾在望”,那“在望”的神情,正是由這里體會脫化而來,正好為杜郎此句作注腳。“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這只需要說明指往這個美麗的杏花深處的村莊就夠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詩只寫到“遙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費一句話。剩下的,行人怎樣的聞訊而喜,怎樣的加把勁兒趲上前去,怎樣的興奮地找著了酒店,怎樣的欣慰地獲得了避雨、消愁兩方面的滿足和快意……,這些,詩人就能“不管”了。他把這些都付與讀者的想象,為讀者開拓了一處遠比詩篇語文字句所顯示的更為廣闊得多的想象余地。這就是藝術的“有余不盡”。
這首小詩,一個難字也沒有,一個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語言,寫得自如之極,毫無經營造作之痕。音節十分和諧圓滿,景象非常清新、生動,而又境界優美、興味隱躍。詩由篇法講也很自然,是順序的寫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環境、氣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寫出了人物,顯示了人物的凄迷紛亂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轉”,然而也就提出了如何擺脫這種心境的辦法;而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藝術上,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頂點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謂高潮頂點,卻又不是一覽無余,索然興盡,而是余韻邈然,耐人尋味。這些,都是詩人的高明之處,也就是值得我們學習繼承的地方吧!(周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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