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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農民工工傷保險新政策
2016年山西省農民工工傷保險有了新政了,由用人單位繳費,詳情請閱讀以下內容。
建筑項目開工10日內應辦理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醫療及康復待遇等4部分;材料完整事實清楚,15個工作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5月27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深入省城北中環附近工地,進行“推進建筑業參加工傷保險”主題宣傳活動。
1、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費
“山西省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要按用人單位方式參加工傷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方式參保的建筑工程項目,包括改、擴建項目,這些項目使用的職工特別是農民工,要以建筑工程項目為單位參保。”現場宣傳的人社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已按用人單位方式參保的項目管理人員,不再重復參保。
建筑施工企業以建筑工程項目為單位參保的,其工傷保險覆蓋建筑工程項目使用的所有具有勞動關系的施工人員,包括專業承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使用的農民工。建筑施工企業按用人單位方式參保的,以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國家規定的建筑業的基準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以建筑工程項目為單位參保的新開工建筑工程項目,以項目總造價(工程項目合同價及追加合同價款)的10%—20%為基數,按國家規定的建筑業基準費率,繳納建筑工程項目工傷保險費。建筑施工企業以建筑工程項目為單位參保的,其工傷保險期限自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合同截止之日止。
建筑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應按規定對建筑工程項目施工期內全部職工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并自項目開工之日起10日內,向所在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參保人員名單,工傷保險關系自項目開工之日起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工傷保險繳費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個人不承擔。
2、工傷保險待遇包括4部分
我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自收到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其享受待遇資格的確認工作,按規定支付保險待遇。
對于按月領取工傷保險待遇的1—4級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不受建筑工程項目工傷保險期限的限制,其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長期支付。5 —10級工傷職工在建筑工程項目工傷保險期限內,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人員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后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工傷保險待遇到底包括哪些內容?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包括4部分:工傷醫療及康復待遇,包括工傷治療以及相關補助待遇,工傷康復待遇,輔助器具的安裝配置待遇等;停工留薪待遇,職工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殘待遇,根據工傷發生后勞動能力鑒定確定的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障礙程度等級不同,工傷職工可享受相應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及生活護理費等;工亡待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3、工傷正常情況15個工作日內可認定
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單位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的,如何進行工傷認定?
太原市醫療保險管理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介紹,首先要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當地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交工傷認定時,要備齊材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如果材料齊全,人社部門會在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省各級人社部門和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簡化相關程序。對材料完整、事實清楚,不需要調查核實的工傷認定申請,自受理后15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決定;對需要調查核實的,應自受理后30個工作日內作出認定決定。對勞動關系不明確的,按照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工作證、招工登記表、考勤記錄及其他勞動者證言等證據予以認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就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應告知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工傷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鑒定機構一般應在受理后30個工作日內作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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