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發放實施辦法
成都市教育局關于落實《關于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發放實施辦法》的通知
成教職[2009]28號
各區(市)縣教育局、中等職業學校:
為確!冻啥际薪逃殖啥际胸斦殖啥际袆趧雍蜕鐣U暇株P于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實施辦法》順利實施,現將具體操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進程
1.中等職業教育券的發放
成都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中考結束后,于 7月1日—30日登錄成都市招辦的成都招生考試網 (網址為http:/www.cdzk.com),打印中考成績并同時打印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成都戶籍的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學生由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統一打印第二學年的中等職業教育券,2009年由市招辦統一提供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打印格式,以后進入上一年度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發放庫進行打印。
7月1日-30日,持券學生憑本人戶口原件、中考成績通知單(二年級學生憑中等職業學校一年級學習成績單)和中等職業教育券到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審核并在中等職業教育券加蓋公章,中等職業教育券生效。
2.中等職業教育券的使用
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為一次性使用憑證,限本人使用。領取后于當年9月20日前使用;中等職業學校在收取持券學生入學時,對學生所持的中等職業教育券、戶口原件等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要求的方能收取中等職業教育券并進行學費抵扣;各中等職業學校在9月20日以后不再收取職業教育券。
財務管理關系隸屬五城區教育局及市教育局的中等職業學校學費由銀行代收費,學校對持券學生的資格進行審核并確認其資格后,進入繳費通知單打印系統選擇扣除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面值(1200元)的繳費通知單進行打印,學生憑繳費通知單到銀行繳納學費。
3.中等職業教育券的上報
9月20-25日,各中等職業學校將享受學費補助政策的學生情況登記造冊,并填寫《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學生情況統計表》,分別報學校的主管部門,對學生學籍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各區(市)縣所屬中等職業學校由各區(市)縣教育局負責審核;市教育局直屬中等職業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由市教育局負責審核;技工學校由市勞動局負責審核。
9月26-27日,20個區(市)縣教育局集中辦理審核工作,對本區域戶籍學生到區域外學校就讀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后在學生匯總名冊上蓋章。
9月28日,各區(市)縣教育局(或資助中心)負責收取所屬中等職業學校的中等職業教育券并按要求匯總相關情況,于9月30日之前報成都市資助中心。
成都市勞動局負責收取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教育券并按要求匯總相關情況,于9月30日之前報成都市資助中心。
9月28 日-29日,直屬中等職業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由成都市資助中心收取中等職業教育券按要求匯總相關情況。
10月10日-13日,成都市資助中心匯總全市情況。
10月14日,成都市職教聯席會審核全市職業券匯總情況。
10月15日,將確定的受助學生數據報成都市財政局。
二、工作要求
1.在我市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券是政府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區(市)縣教育局高度重視,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讓區域內所有初中畢業生及家長都知曉該項政策。
2各區(市)縣教育局和招生辦公室、各相關中等職業學校和初中學校要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學生順利領取中等職業教育券并順利就讀中等職業學校。
3.各區(市)縣教育局做好與區域內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協調工作,確保學生戶籍確認工作的順利開展。
4.各區(市)縣教育局每期應對學校上報的享受中等職業教育券學費補貼的學生進行核實,嚴禁中等職業學校虛報冒領經費,如有違犯,一經查實,將取消該校下一年度招收享受中等職業教育券的資格。
5.招收享受中等職業教育券學費補貼的學生的學校,必須按照國家對中等職業學校的相關要求,規范辦學行為,提高辦學質量,確保學生不流失,確保學生接受規范合格的中等職業教育。對不按照國家要求辦學的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收持中等職業教育券學生的資格。
6.各區(市)縣教育局、各中等職業學校務必按工作進程要求完成相應工作并上報資料。
二OO九年六日二十四日
關于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發放實施辦法
成教[2009]72號
各區(市)縣教育局、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社會事業局:
為全面推進省、市職業教育攻堅計劃,落實《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關于促進中等職業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試行)〉的通知》(成委辦(2009)21號)精神,實現我市有意愿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應學盡學,促進中等職業教育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在我市發放中等職業教育券,現提出如下辦法。
一、實施對象
戶籍在成都市19個區(市)縣和高新區,就讀成都區域內具有招生資格、收取中等職業教育券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以下簡稱中等職業學校)的一、二年級學生。
二、實施辦法
1、中等職業教育券發放從2009年9月1日起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券用于對實施對象應繳學費的補助,學校按照物價部門核準的中等職業學校收費標準扣除學生所持中等職業教育券的面值收取學費。
2、中等職業學校基本學制為三年,政府對第一和第二學年的成都戶籍在校學生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券的補助,每位學生累計享受兩次。第三學年主要為綜合實習,學生通過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獲得一定報酬,用于支付第三學年學費和生活費用。
3、凡符合“成都市教育資助體系”規定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子女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享受除中等職業教育券所抵扣學費之外的幫困助學政策。
三、中等職業教育券面值
中等職業教育券的面值為每券1200元,學生據此券抵扣學費。今后,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確定中等職業教育券面值標準,最終實現基本免費的中等職業教育。
四、經費分擔辦法
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券所需經費按以下辦法分擔:
1、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邛崍等五個重災區縣(市),按市、縣(市)8:2比例分擔。
2、金堂縣按市、縣(市)7:3比例分擔。
3、新津、蒲江、青白江等三區縣按市、區縣5:5比例分擔。
4、溫江、郫縣、雙流、龍泉、新都和五城區及高新區由區縣自行承擔。
五、中等職業教育券發放及使用
1、中等職業學校一年級新生:愿意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成都戶籍學生于中考結束后(7月1日至7月30日)登錄成都市招辦的成都招生考試網(網址為http://www,cdzk.com),同時打印中考成績和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憑本人戶口原件、中等職業教育券和中考成績單到戶口所在區(市)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確認戶籍并加蓋公章,生效后到學校報到注冊。
2、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學生: 由就讀的中等職業學校根據上年度中等職業教育券發放信息庫的資料統一打印和發放第二學年的中等職業教育券,學生憑中等職業學校一年級學習成績單和本人戶口原件,在每年七月回戶口所在地區(市)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確認戶籍并加蓋公章,生效后到學校報到注冊。
六、中等職業教育券的兌付和結算
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收取并審核區域內中等職業學校收取的中等職業教育券,填列基礎數據報表后,連同中等職業教育券由成都市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統一回收、審核;市直屬中等職業學校收取的中等職業教育券由市教育局委托成都市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統一回收、審核。成都市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匯總提出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券基礎數據報表(另行制定),并報成都市職教聯席會辦公室審批后,報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統一與各區(市)縣財政局結算并按規定撥付。
七、中等職業教育券的管理
中等職業教育券采取實名制發放管理,限申領者本人使用,不得轉讓。
八、收取中等職業教育券學校資格的確定
每年初,中等職業學校分別向市教育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由成都市職教聯席會辦公室審核。經審核確定的具有收取中等職業教育券的學校名單及專業設置情況,由成都市職教聯席會辦公室集中向社會公布。
九、保證措施
1、各區(市)縣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中等職業教育券”的宣傳、發放、實施和監督工作,做到方案具體、責任明確、措施落實、學生知曉、家長明白、社會支持。
2、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加強對學校的考核評估和學籍管理。
3、市教育、勞動、審計、監察、市財政等部門對中等職業教育券工作進行全程指導、檢查和監督,確保政府補貼經費專款專用,不被截留、挪用和擠占。
4、中等職業學校要加強內涵建設,規范辦學行為,提高辦學水平,確保學生不流失并接受規范合格的中等職業教育。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成都市中等職業教育券發放實施辦法】相關文章:
贈送券作文09-25
現金券使用細則04-29
我的贈送券作文11-20
現金券使用細則【精華】04-29
安全生產獎懲實施辦法03-06
酒店考核實施辦法02-02
優惠券網站宣傳口號12-28
現金抵用券使用細則05-24
搶消費券作文800字12-01
中等學生評語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