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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不讓孩子做家務是個問題
魯魯今天拖了地,幾間屋全是他拖的,讓不讓孩子做家務,這是個問題。這段時間,他學會了做不少家務,前天幫我切絲瓜,洗菜,在廚房里打下手,直到一頓飯全部做完。今年他還學會了煎蛋,不僅能煎一般的蛋,還自已發明了加入火腿腸、青菜末及多種調料,煎出來的蛋別具風味。再加上他早已學會的泡方便面,如果留他一個人在家,是完全可以自己解決吃飯問題的。
這些事,都是小事,也許很多小孩早就會做了。但他是從今年才開始做的。這之前,他爸一度很焦慮,說他什么家務事都不做,將來生存能力成問題。其實是多慮了,到該他做的時候,需要他做的時候,自然會做的,F在他十一歲,比起十歲的時候,不是會做很多了嗎?
我經常給魯魯說,家務不是什么難事,你架子鼓那么復雜都能打好,學習那么難的都能學會,家務有什么學不會的?到了該做的時候,自然都會做。
現在他做的這些事,都不是刻意讓他做的,慢慢長大了,自然就學會了。生活在一個家里,耳濡目染,日常的家務,其實早就爛熟于心,一旦上手,只需熟悉一下,立馬就會了。但對于太小的孩子來說,本身的能力有限,原本簡單的事,落到他手里,盡管心里知道怎么做,但手不聽使喚,還是很困難的。何況,有些家務還有一定的危險性,譬如切菜,譬如燒開水,太小的時候還真不敢讓他自己去做。
當然,做家務有助于開發孩子的智力,培養孩子動作的協調性,增加責任感等等,是有好處的。但這就和其他活動一樣,只是眾多培養方法中的一種,沒有必要提到生存的高度去強調,更沒有必要焦慮不已,除非你家里確實缺少人手,需要孩子早早擔起家務的重任。
很多事情不用著急,現在魯魯十一歲,這些小事輕輕松松就學會了,但如果非要讓他七八歲就做,當然也學得會,也能做,但卻成了大事、難事,要花很多精力去培養。只不過是晚兩年,何必非要去趕這兩年呢?七八歲有七八歲的事情,七八歲有七八歲的樂趣,該做什么做什么吧。在做家務的問題上如此,在學習上、性格上、生活習慣上、為人處世上,一切的方面,都是如此,原本能夠自然達到的,你非要提前兩年,那必然是處處皆辛苦,又何必呢?
時時為將來擔憂,也許將來的糟糕還沒有到來,今天就已經不堪重負了。
讓不讓孩子做家務,這是個問題
其實,很多事未必就真如我們以為的那般可怕。記得看過一個神父的感悟,其中就有這一點,他聽過無數人的懺悔,看過無數人的人生,最后得出結論:對絕大多數人來說,他們所恐懼的絕大多數事情,最終都沒有發生。
在做家務的問題上,我自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我是家里的獨生女,在那個時代是極少數,很受寵。父母又極善良,極勤勞,媽媽幾乎承擔了家里所有的家務,剩給我的活兒很少。我初中二年級就離家去體校,之后就是上重點中學、上大學,直至參加工作,都是住集體宿舍,可以說,我從12歲就開始集體生活了,根本沒有機會做家務,家長之友《讓不讓孩子做家務,這是個問題》。小時候我做家務并不多,但現在絕大部分家務都是我做,我并無怨言,也沒有不能勝任的感覺。相反,一些小時候很勤快的孩子,長大后卻懶得動了。我初中時的一個女同學,是從農村親戚家抱養的,過來以后承擔了很多家務,從早做到晚。后來她有了男朋友,結婚之前,給我傳授經驗說,一開始就要管好,讓男人習慣做事,不要把規矩立壞了。那小伙子比較老實,婚后果然是服服帖帖,那個女同學很享福。
小時候受奴役的人,長大后往往也有奴役他人的傾向,因為他對人際關系已經形成固有的觀念。而我,小時候媽媽幾乎做了所有的家務,那不是因為任何人的壓迫,而是因為愛,她愛我們,就承擔了所有的一切。當我還小的時候,是媽媽保護我、照顧我,現在我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我也自然而然地保護他、照顧他,就像當年的媽媽一樣,心甘情愿。
兒子現在還小,他就應該沒有任何心理負擔地享受我的照顧,等他以后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孩子,他也會以同樣的態度對待他的家人和孩子。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假如現在我喪失了行動能力,我相信魯魯立刻就會承擔起很多的家務,(事實上他現在也常常幫我做一些事,并不需要我刻意支使。)但是當我還有能力的時候,我不可能自己在一邊享受,而讓孩子去承擔許多,我不可能心安。我愿意讓他多享受一些,到需要他承擔的時候,他自然會承擔。車到山前必有路,《圣經》說“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讓不讓孩子做家務,這是個問題
其實,孩子們今天的憂慮就已經夠多了,不要再讓家務成為壓力。當孩子衣食無憂,無需他去操勞生計的時候,刻意鍛煉某些生存能力,既痛苦,又無用。因為現在鍛煉的,并不一定就是將來需要的,不要去預設困難,不要為還沒有到來的困難焦慮,一個階段有一個階段的事情,眼前的困難就夠他解決的了,把眼下的事做好,遇到什么解決什么,這樣一路走下去,都會有辦法。
讓孩子做家務除了鍛煉生存能力,還有一層理由,就是培養責任感。當然,做家務能分擔父母的勞煩,“分擔”也就是責任感的體現。但一個家庭,責任感不一定表現在做家務上,尤其是中國家庭傳統的男女分工模式,很多父母本人就不一定做家務,卻承擔了對家庭的責任,孩子自然也看在眼里。
每個家庭情況不同,譬如我們家,因為我長期在家工作,有時間做家務,兒子對家庭的責任感就主要體現在精神上的安慰、理解、分擔上。譬如我生病時他的問候和照料,他自己房間的收拾,他自己對自己的管理——自己去上課,自己安排學習時間,自己管好自己的事——其實這才是對父母最大的負責!很多時候,照顧好自己,就是對對方最大的支持。
當然,這只是我家的情況,有的家庭是需要孩子作為家里的幫手,承擔起部分勞作的,這就不是培養孩子能力的問題了,而是應該向孩子感恩。
讓不讓孩子做家務,這是個問題。我想,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情況,也有不同的出發點,沒有絕對的答案。如果刻意訓練做家務,做得很痛苦,那就不如不做;如果順其自然,量力而行,做得很愉快,至少不反感,那就做下去。做家務確實是一件有意義的事,但其意義,對孩子來說,恐怕不在于生存訓練,更多是一種關系的需要,是責任感和親和力。多一項技能,樂于照顧好自己,也照顧好他人,能愉快地享受生活,這樣的孩子顯然是更受歡迎,也更可能擁有快樂和幸福的。
所以,說到底,如何讓孩子愉快地學習家務,享受家務,這也是我們家長的必修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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