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辭職的批復合集(10篇)
關于辭職的批復1
區中醫院:
你院《關于給羅辭職的'請示》(路中醫發[x1]10號)收悉。
羅,男,1x年2月出生,籍貫江西新建,x1年x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主治醫師,系區中醫院職工。
該同志由于家庭、籍貫等原因,從x年1月至今未到單位上班,期間院方曾多次與其聯系,均被拒絕回院。x1年3月1日該同志向醫院遞交辭職報告,鑒于本人實際情況,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辦法》(浙人才[1xx3]x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羅辭職。
二〇xx年六月十日
關于辭職的批復2
區中醫院:
你院《關于給羅辭職的請示》(路中醫發[]10號)收悉。
羅,男,xx年2月出生,籍貫江西新建,xx年9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主治醫師,系區中醫院職工。
該同志由于家庭、籍貫等原因,從xx年1月至今未到單位上班,期間院方曾多次與其聯系,均被拒絕回院。x年3月1日該同志向醫院遞交辭職報告,鑒于本人實際情況,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辦法》(浙人才[]7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羅辭職。
xx年六月十日
關于辭職的批復3
樺樹村黨總支:
關于你村黨總支提交的孫本人主動提出辭去中共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樺樹村總支部委員會委員職務的'申請,經街道黨工委研究,同意孫辭去中共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樺樹村總支部委員會委員職務。
特此批復。
中共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工作委員會
x年7月3日
關于辭職的批復4
樺樹村黨總支:
關于你村黨總支提交的孫本人主動提出辭去中共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樺樹村總支部委員會委員職務的.申請,經街道黨工委研究,同意孫辭去中共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樺樹村總支部委員會委員職務。
特此批復。
中共杭州市余杭區閑林街道工作委員會
xx年7月3日
關于辭職的批復5
市人防工程處:
你處《關于劉申請辭職的報告》收悉。經黨組研究決定,同意劉辭職,從x年1月起,終止一切人事和勞動關系。請你處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事宜,并配合主管局辦理辭職相關手續。
嘉興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x年1月15日
關于辭職的批復6
區農林水和海洋服務中心:
xxx,男,x年8月出生,漢族,江西人,x年5月參加工作,現為臺商投資區農林水和海洋服務中心事業干部(專技十二級)。
因個人原因,于x年9月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根據《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閩人調〔〕24號),經研究,同意辭去現職,請你單位按照文件規定協助其本人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檔案轉遞等工作。
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公務員局
x年9月22日
關于辭職的批復7
市人防工程處:
你處《關于劉申請辭職的報告》收悉。經黨組研究決定,同意劉辭職,從x4年1月起,終止一切人事和勞動關系。請你處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事宜,并配合主管局辦理辭職相關手續。
xx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x4年1月15日
關于辭職的批復8
蓮都區碧湖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
根據楊智榮同志本人申請辭職,你單位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20xx〕117號)第三十二條(三)款要求已于其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現同意你單位楊智榮同志辭職。
蓮都區碧湖鎮人民政府
20xx年9月14日
關于辭職的批復9
接鉛山縣文化館職工劉靜提出的辭職報告,根據《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人調發[1990]19號)第五條規定,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劉靜同志辭去鉛山縣文化館公職,終止聘用關系。
特此批復
20xx年12月21日
關于辭職的批復10
鹽城工商行政管理局亭湖分局:
你局《關于周辭職的申請》(亭工商〔〕42號)收悉。根據《公務員法》第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經研究,同意周辭職,終止其與國家行政機關的任用關系。
江蘇省鹽城工商行政管理局
x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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