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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技術創新體系的特點及啟示論文
論文摘要:國外不同地區在發展信息產業時依據自身特點,采用了不同的模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通過對美、日、韓、印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不同特點的研究,力圖尋求帶有規律性的經驗,為中國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的建設完善提供幫助。
論文關鍵詞:信息技術創新體系美日韓印信息產業發展模式國際區域創新體模式比較
引言
信息產業與社會經濟之間具有相互影響、相互促進和相互制約的關系。只有不斷吸收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建立并完善信息技術創新體系,才能使整個社會經濟及信息產業發展達到最優的協同效果。國內外不同國家或地區在發展信息產業時根據自身特點,采用了不同的發展模式,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其中,美國模式、日本模式、韓國模式和印度模式是當今世界比較有代表性的。研究國內外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的不同特點,將有利于發掘帶有規律性的經驗,有利于我國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的建設和健康發展。
1美、日、韓、印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特點
1.1美國:市場牽引型
美國是在信息產業的絕大部分領域,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信息產業作為美國的第一大產業,與美國所擁有的雄厚經濟及科研實力密不可分外,還在于美國在信息產業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較完善的信息技術創新體系。即以市場需求牽引和自由調節為主,以政府調控為輔,以企業作為技術創新主體,從基礎研究抓起,全面實施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市場開發,通過環境和要素資源的長期積累,努力實現信息技術的產業化,從而推動國民經濟的發展。其特點是:全方位開展信息技術研究與開發活動;重視基礎研究;大力支持應用與開發研究;充分發揮企業實驗室的作用;注重信息技術的商品化與產業化。
總之,美國信息產業發展的典型特點是從基礎研究抓起,延伸到市場開發,采取了全面出擊的方式,使得美國在信息產業的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市場開發等各個環節實現了全面平衡的發展,形成了較完善的產業創新體系。這也是美國在信息產業方面始終處于世界領先地位的重要原因。
1.2日本:研發驅動型
為了彌補與美國和歐洲發達國家在信息產業發展水平上的差距,在二次世界大戰后根據本國的實際,日本信息產業采取了一種“短、平、快”的發展模式,即在政府的強力調控下,越過耗資高、費時長、見效慢、風險大的基礎研究環節,從引進國外先進的信息技術人手,結合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直接進入到應用技術開發和產業化階段,從而迅速建立了信息技術創新體系。
20世紀70年代,日本政府制定了宏大的信息技術發展計劃。計劃分三個階段實施,計劃的實施使日本在信息產業方面形成了完整的體系,整體實力邁進世界信息產業強國的行列。進入20世紀90年代,又實施了“新高速公路服務計劃”等一系列新的信息發展計劃,整體實力又得以大大增強,成為僅次于美國的信息產業大國。概括起來,日本信息技術創新體系具有以下特點:以引進技術為主;從信息技術的引進逐漸向信息技術自主創新轉變;注重信息技術的商業化。
從短期來看,日本信息技術創新體系顯得較為成功。首先,引進技術比自己研究開發可以節省資金。其次,可以縮短技術創新時間。但是,日本信息技術創新體系是在特定的條件下形成的,與美國信息技術創新體系相比,主要缺點在于基礎研究這一環節依舊十分薄弱,缺乏原創性研究,這也決定了日本在信息產業發展中缺乏持久的原動力,最終難以成為信息產業世界霸主。
1.3韓國:政府主導型
韓國是繼美國、日本和德國之后的世界第四大電子信息產品制造國,同時又是世界第三大動態隨機存儲器和先進的半導體產品制造商。韓國發展信息產業的成就,與其構建的信息技術創新體系密切相關,它的特點可以概括為:“出口導向”的跟蹤學習發展;高起點的跳躍式發展;政府主導、企業參與、市場拉動相結合的信息技術創新體系。
韓國的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之所以能夠迅速發展,關鍵是在發揮國家作用的同時,正確處理與市場的關系,確定了國家與市場的平衡點,即國家根據市場的需求,戰略性地選擇和利用信息技術,并對信息技術和產業的發展采取政府引導和重點扶持的戰略,形成政府、企業整合聯動的增長機制。政府的作用體現在:把握信息技術和產業的發展方向和主流,實施國家統一性戰略管理,包括借助新的技術——經濟發展范式,規劃多層次的靈活學習模式,建立核心能力,確立戰略意圖,特別是面向全球市場的外向型戰略;推動信息技術開發和擴散,選擇和培育戰略性信息主導產業,建設先進的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從而主導信息技術和產業的發展。企業的作用表現在:積極參與信息技術政策和產業政策的制定,實施政府的信息戰略規劃和意圖;參與國家高級信息技術項目,促進技術轉讓和技術深化,發揮專業化生產和靈活經營優勢,發揮企業的市場主體作用?傊,在宏觀層面上實施國家統一戰略管理,政府發揮“戰略規劃者”和“領路人”的作用,微觀層面上企業能充分發揮政府戰略意圖“實施者”和“主力軍”作用,這是韓國發展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的一條重要經驗。
1.4印度:重點擴散型
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印度軟件業一直保持驚人的高速穩步增長,2004年印度軟件出口值已達120億美元,軟件出口額占全球市場份額的20%,世界500強的跨國公司中,有203家向印度的公司定購它們的軟件。這一驕人的成果,得益于印度建立了以軟件業為重點突破口的區域創新體系。印度把軟件業作為高新技術產業的突破口,將科技資源配置重點向軟件產業傾斜,并頒布了配套的政策措施、制度安排和人才工程,形成了基于軟件產業集群的區域創新體系。這種模式的典型區域就是印度班加羅爾地區。印度的特點可以概括為:科技創新資源向軟件產業重點傾斜;發展軟件業成為政府制度創新重點;重點培育計算機軟件產業集群。
總之,印度在軟件產業集群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了基于產業集群的信息技術創新體系,大力推進了印度信息產業的快速發展。
2幾種信息技術創新體系之比較
美國、日本、韓國、印度信息技術創新體系,是當今世界信息技術創新發展的典型形式。四種創新體系既有相通之處又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2.1四種創新體系的共同之處
第一,它們都能把握世界信息技術發展的潮流,甚至主導信息技術的發展方向,以此來制定本國的信息發展戰略。
第二,它們都能根據本國實際,發揮政府在信息產業發展中的作用,盡管作用的側重點和力度不一樣。
第三,它們都能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特別是企業的作用,正確把握了政府與企業在信息產業發展中的平衡關系。
第四,它們都重視信息技術的應用研究和開發,重視信息技術的商業價值,強調新技術的產品化、產業化和市場化。
2.2四種創新體系的區別
在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具體的建設和形成過程中,各國又根據自身的技術基礎和特點,采取的不同的發展模式和發展策略,主要差異表現在:發展步驟、發展方式、發展手段、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作用程度、市場化路徑等方面。四種信息技術創新體系的具體區別見表1。
3對我國信息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的啟示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信息產業還有較大的差距,但這并不等于會永遠落后。日本、韓國、印度的經驗表明,后進國家通過有效的模式發展信息產業,同樣可以取得巨大的成就,關鍵就在于采用什么樣的模式構建產業創新體系。分析對照各國發展信息產業的成功經驗,主要的啟示如下。
3.1產業創新體系的成功依賴于正確處理市場中心與政府主導的關系
美國、日本、韓國、印度等國盡管采用了不同的信息技術創新模式,但是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這就是市場經濟制度都比較完善,通過市場優化資源配置與建設產業創新體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這說明,產業創新體系的成功需要成熟的市場經濟土壤。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轉型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的過程中,市場體制相對于計劃體制在資源配置效率方面的優越性,已為各級政府和社會所充分認識。但是,完善的市場體制對于國家、信息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卻還沒有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因此,在構建我國信息技術創新體系過程中,首先要將市場作為推動信息技術創新與高新技術產業化的主要動力,按照市場的需求配置社會、科技資源。以市場為中心,遵守企業主體的原則,使信息技術創新體系各主體根據市場需要增加對研發的資金投入和建立自主的研發系統;科研院所和大學應把研發重點和人才培養重點放在市場所需求的項目開發和市場所需求的人才培養上;政府應該尊重市場經濟的客觀規律,不宜直接插手科技資源的配置,不宜干預企業的經營活動,其主要作用應是資助基礎科學研究,營造有利于創新的法制環境,通過稅收杠桿和政策傾斜為信息技術創新體系提供服務。
3.2產業創新體系的有效運轉取決于相互協調的系統配置
創新體系建設是一項龐大系統工程,能否成功既取決于各創新主體明確定位和高效運轉,也取決于產業發展相關主體。美、日、韓、印各國不同的信息技術創新雖然各有側重,但都是在官、產、學、研等主體間實現了良性互動。只有官、產、學、研等主體多元互動,形成多元主體互動協同網絡,才能創造適宜創業和科技企業生存的棲息地,減少系統內耗,形成合力,達到事半功倍作用。我國由于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條塊分割、部門利益優先的情況比較嚴重,影響了不同創新主體的合作動力和效率。因此,我們要培育信息技術創新體系賴以發展的市場環境,健全多元互動的激勵機制、風險共擔機制,促進信息技術創新體系中各主體的協調互動。
3.3合理的自主創新戰略是信息技術創新體系成功的關鍵
國外不同創新體系的成功經驗表明,信息技術創新體系能否成功,關鍵在于選擇合適的自主創新戰略。美國的創新體系主要是以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為主,印度實施的是重點突破的創新戰略,日本和韓國實施的是“科技追趕”政策,走的是從引進消化再創新人手,進入到集成創新和原始創新。我國在改革開放前長期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實行改革開放政策后,在引進技術方面又存在著一定的盲目性,技術引進后的消化吸收過程重視不夠,引進創新效果不顯著,集成創新和原始創新也沒有跟上來。我們必須要吸取以往的教訓,實施合理的自主創新戰略。在建立信息技術創新體系時,要注意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特別要把產業關聯度大、技術進步快的產業作為發展重點;同時,要加強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工作,對引進的技術進行改進和組合,推動技術的集成創新;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引進消化,還是集成創新,最終是要提高我們的原始創新能力,提高核心競爭力。因為真正的核心技術是引進不了的,也是買不來的。
3.4健全的創新政策有利于產業技術創新體系的完善
一個國家或者一個產業的創新能力不僅取決于創新資源的投入規模,更重要的是取決于創新體系的知識資源配置能力,而這種能力又決定于產業內知識生產、知識傳播以及知識應用機構之間的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以及由這些作用所產生的學習效果。因此產業技術創新政策應將政策設計的著眼點從增加資源的投入轉向對現有資源運用能力進行整合,即通過與創新活動相關的各種組織之間的協調,產生系統協同效應,以解決產業創新系統的“系統失效”問題,從而提高產業的創新能力。
首先,政府政策制定者的觀念必須轉變。這種轉變包括:從直接對中小企業干預轉向間接干預、從以少數大企業為重點支持對象轉向對大多數企業的支持、從以供給政策為導向轉向需求政策為導向、從以創新項目為作用對象轉向以改善創新環境為對象。
其次,創造一種能夠讓所有創新活動主體對未來有穩定預期的政治與經濟環境。缺乏這種環境,容易造成企業行為短期化和機會主義傾向,而通過合作所獲得的好處則需要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才能夠顯現出來。
第三,政府在企業之間以及企業和大學、研究機構之間建立合作關系的過程中充當媒介。
第四,培育社會中介組織。政府在合作中的中介作用主要在創新系統形成的初始期,而不能長期以政府的介人為主。當創新系統發展到一定規模后,應主要由社會中介組織在促成各種合作中發揮主要作用,可借鑒印度軟件業集群的經驗,借助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讓行業協會參與產品質量標準的制訂,參與制訂行業規范和管理,打擊市場欺詐行為,打造基于學習的競爭與合作的信息技術企業集群文化,以加強對“檸檬問題”的規避能力。
第五,制定鼓勵集群企業盡可能加入國際生產體系的相關政策,通過與國際性企業特別是跨國公司的合作,獲得先進的技術,在國際市場競爭的壓力下不斷尋求創新,這將有利于產業技術創新系統的發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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