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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與朱熹的史學觀之比較探析論文
古往今來,許多研究者把南宋思想史上的著名學術公案——陳亮和朱熹之間的學術爭端歸結為“王霸義利”之辨,這固然是正確的,但論戰雙方在治史態度、治史方法和治史價值方面的重大歧異,則是二人爭論的原點,亦是他們思想觀點難以彌合的最基本原因。
關鍵詞:治史態度;治史方法;治史價值
中圖分類號:K207/K2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 -723X(2010)06 -0110 -05
朱熹和陳亮圍繞“王霸義利”問題所展開的論辯是思想史上的著名論戰,對于這場學術之爭所發生的緣由,歷來的研究者均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深入的剖析,應該說這些分析都是有道理的,但雙方在歷史觀念上的重大差異則是導致這場筆墨官司的最基本因素。
一、治史態度的分歧
1.陳亮以變通思想為指導研究歷史
陳亮使用的“變通”一詞,源出《周易·系辭下》:“變通者,趣時者也”。這里的變通是隨時代的變化而變化的意思。而陳亮筆下的變通是“應事物之變而通天地之心。”在他看來,一個事物發展的“勢”是有窮期的,“況其勢已窮而將變,變而通之,何啻反掌之易。”此事物的勢到了窮盡的時候,就會變化為彼事物。因此,他主張“通天下之變”,也就是循道而變。
陳亮運用變通觀點來說明周公之道。他指出周公制作的禮是集百圣之大成,可以通天下之變而不會窮盡。可是,周朝維持八百年后大勢已去,“諸侯既已植立,周之王徒擁其虛器”。但是,“當是之時,周雖自絕于天,有能變通周公之制而行之,天下不必周,而周公之術蓋未始窮也。”這就是說,周王朝雖然不行了,而周公制定的那套制度,要是能變而通之,仍然可以繼續存在下去。陳亮說:“《周禮》一書,先王之遺志具在,吾夫子蓋嘆其郁郁之文,而知天地之功莫備于此,后有圣人,不能加毫末于此矣……人道備,則足以周天下之理,而通天下之變。變通之理具在,周公之道蓋至此而與天地同流,而尤其窮哉!”他還指出,“圣人論《易》之法象而歸之變通,論變通而歸之人,未有偏而不舉之處也。”陳亮從社會歷史發展客觀規律的角度,提出人們應該順應社會的發展變化,把握時勢變遷的所以然之故,以求上達于天理、中合乎人道、下通于人世之變,真正使孔周之道、變通之理與天地日月同輝。
陳亮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故自麟止以來,上下千五六百年,其變何可勝道,散諸天地之間,學者自為紛紛矣。”依陳亮之見,人們要“明于天下之大勢,通古今之變”,才能適應形勢需要。陳亮以變通為標準評價歷史,指出從古到今每一個朝代都是因時制宜、變通行事的。“古之帝王獨明于事物之故,發言立政,順民之心,因時之宜,處其常而不惰,通其變而天下安之。”“自伏羲、神農、黃帝以來,順風氣之宜而因時制法。”漢高祖約法省禁也是“知天下厭秦之苛,思有息肩之所。故其君臣相與因陋就簡,存寬大之意,而為漢家之制,民亦以是安之。”
陳亮以變通的歷史觀分析宋朝歷史時發現了其固有的弱點。“至于今日,而不思所以變而通之,則維持之具窮矣”。“使天下安平無事,猶將望陛下變而通之。而況版輿之地半入于夷狄,國家之恥未雪,而臣子之痛未伸。”陳亮認為南宋王朝的當務之急是需要變通,否則將為他姓王朝所取代。“南渡以來,大抵遵祖宗之舊,雖微有因革增損,不足為輕重有無。如趙鼎諸臣,固已不究變通之理;而況秦檜盡取而沮毀之,忍辱事仇,飾太平于一隅以為欺。”
權變必須要遵循變通的規律,只有具備一定的條件才可能達到變而通之的目的,權變的類型和形式是豐富多彩的。變通是一定的,其形式則是變動不居的;只有一定的規律,沒有僵化的模式,“有可以遷延數十年之策,有可以為百五六十年之計,有可以為復開數百年之基。”由上觀之,陳亮的變通思想既要遵守規律、堅持原則,又要根據實際條件,靈活采取多種形式,真正達到“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的功效。應該說陳亮的變通思想切中時弊,鞭辟入里。然而,南宋王朝的大廈即將傾覆,獨木難以支撐。
2.朱熹以先經后史作為治史的原則
朱熹與陳亮的主張不同,他認為治史必須遵循先經后史的原則。先經后史具有兩層含義:第一層意思是指以經為本,以史為末。朱熹力主“讀書須是以經為本,而后讀史”。只有先讀經,在此基礎上體驗“義理”,而后再讀史,以“理”考古今治亂及制度典章。第二層意思是以經為體,以史為用。為學要“先立大本”。研讀儒家經典是本、是“體”,讀史書考查古今治亂安危、禮儀制度,是在“用處作工夫”,是“用”。因而讀書要先讀經以立“義理”之體,而后方可考諸史事之用。
朱熹認為,“理”不是得自于歷史經驗,而是得之于《六經》。雖然經史都可以讀,但首先必須要明“義理之要”,在此前提下才能讀史,以臧否歷史人物及歷史事件。先窮研經書以洞明“義理”有兩個好處:一是讀史時心中有一個衡量的尺度,這樣讀史就可以保持客觀冷靜,不會被紛繁復雜的歷史場面搞糊涂了。“蓋史書鬧熱,經書冷淡,后生心志未定,少有不偏向外去看,此亦當預防也。”第二個好處是識得“義理”,心如明鏡止水,就能辨別歷史上一切真善美和假丑惡的人物及事件,如此便可“以觀圣賢之意,因圣賢之意,以觀自然之理。”
朱熹認為個體要識得義理首先要做的就是立志,要“以圣賢為師。”只有以圣人為師且永不改變,不達目的決不罷休,方可成就自己的道德涵養。因此,個體必須腳踏實地、誠惶誠恐地進行道德修養鍛煉,使自己完全自覺地遵循“天理”的規范要求,這樣才能取得“達理然后可以制事”的目的。其次,還需要到自己的靈魂深處加以體認。孔子、孟子、荀子等儒家先賢在《論語》、《孟子》、《中庸》等經書中所闡述的“義理”只是書本的東西,要想把紙上的義理變成自己的東西就需要加強個體內心的認真體認。
朱熹對為學不遵循先經后史原則的學者是持批評態度的。對于呂祖謙主史學而不重讀經的治學理路,朱熹說:“伯恭便不教人讀《論語》”。“先生(朱熹)問:‘向見伯恭有何說?’曰:‘呂丈勸今看史。’曰:‘他此意便是不可曉’。”朱熹在寫給呂祖謙的弟弟呂祖約的信中說:“大抵此學以尊德性、求放心為本,而講于圣賢親切之訓以開明之,此為切要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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