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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GIC的申請條件
GIC和SPP分別是加拿大2011年和2010年,最惠及學子的留學加拿大簽證政策。加拿大()首席留學顧問曹允老師介紹,除GIC對申請者擔保金數量和文件的要求更為寬松外,兩種最大的區別是,GIC主要面向學校直錄學生,涵蓋的加拿大學校包括加拿大所有公立大學以及SPP所涵蓋的學院,而SPP計劃中只有四所新興大學,其余40所均是學院,因此SPP計劃主要面向加拿大公立學院雙錄取的申請者。
自5月3日起允許申請人通過申請指定加拿大銀行投資證(GIC)取代原本需要的多數資金文件。隨著新規定出臺,使館對申請人原有的留學擔保金數量和存期門檻,將有可能極大降低。加拿大()金牌留學顧問傅靜波老師分析,之前辦理加拿大留學,擔保金數量需要35萬以上,而且需要一年存期,但如果選擇辦理GIC,只需7萬人民幣左右(目前銀行要求1萬加幣),而且不再要求追溯之前12個月歷史。
申請GIC需符合如下條件:
第一,遞交來自指定加拿大學院或大學的錄取通知書,目前多數加拿大公立大學和SPP合作學院及少數被政府認可的私立大學都在被認可之列;
第二,雅思6分或以上的成績;
第三,在遞交申請之前進行先行體檢;
第四,通過簽證申請中心遞交學習許可申請。
GIC新規定的推出,是去年加拿大使館在華推出SPP計劃以來,留學加拿大簽證方面迄今為止最重要的一次利好改變,其根本目的是使國內優秀學子不再受資金問題的影響,能夠更容易赴加留學并移民。
通過GIC申請學習許可,需要三項資金文件:
第一,由加拿大的參與金融機構出具、顯示申請人已存入充足資金以負擔其在加的第一年學業的有效證明副本(GIC自保證);
第二,申請人已支付第一年學費的證明(繳納學費的收據),或顯示資金數額足以負擔申請人第一年學費的銀行證明(銀行存款證明);
第三,由申請人現任雇主出具的雇傭證明信原件(如適用)以及申請人父母或任何資助申請人學業的人士的現任雇主出具的雇傭證明信原件,其中包含如下信息: 雇主的全稱、地址和電話;就業年限,職務,最近兩年的收入、以及所有獎金和額外收入(擔保人的收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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