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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碩士聯考民法學命題基本規律
民法以其理論的博大精深在眾多部門法中享有盛譽。得民法者得天下!此話本是用在司法考試中的,用在法律碩士考試中也頗具道理。
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聯考中,民法學與刑法學合并構成專業基礎課考試,各占75分,主要考查考生對一般概念、原理和制度的基本知識及基本方法的掌握水平,測試考生運用這些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思維能力和法律語言表達能力。
在具體的命題方式上,主要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論述題、辨析題、法條分析題和案例分析題。最近兩年的民法學考題中體現出一個明顯的趨勢:重視案例分析。拋開選擇題中大量的案例題,僅10分一道的案例分析就有兩道。
而民法中的案例是有規律可循的:
其一,都會有相應的法條規定,而且都是重點法條;
其二,一般集中在“合同”、“侵權(尤其是特殊侵權)”、“繼承”這三個方向;
其三,不會有很復雜的結果。在具體的命題內容方面,近幾年民法的考查都較為廣而全,涉及到各章各節,但本著“大重復,小不重復”之特點,重要知識點和基本知識點還是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涉及。
因此考生一定要認真研讀歷年真題,在把握全局的基礎上加強對民法重要知識點的理解和準確掌握。
此外,民法學考試中傳統的重點,包括合同、擔保、繼承、代理、監護、民事責任等部分還應重點復習,這幾部分仍然是出案例分析題、簡答題和辨析題的重點。同時,民法中的法條分析題也有規律可循,其針對的對象往往是民法中最重要的制度,考查考生對重要法條及其法理的理解能力,要求考生準確把握這些重點法條所規定的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效力及其立法意義。而民法中的重要制度不外乎宣告失蹤死亡、不當得利和無因管理、善意取得、代理、代位權和撤銷權、債的幾種消滅原因、合同履行中三種抗辯權、格式條款、幾種擔保物權、以及繼承和人身權部分的一些制度。對于這些由一兩條重要法條所規定的重要的制度,復習時應著重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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