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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理工大學2015年接受推薦免試研究生接收錄取辦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為更好地選拔成績優異、創新意識強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研究生,現將我校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錄取辦法公布如下。
華東理工大學2015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學術型)招生目錄
華東理工大學2015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專業學位)招生目錄
一、接收條件
(一)高等院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分析問題及解決問題能力突出,創新意識較強;
(三)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
二、接收程序與復試錄取
(一)申請者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填寫個人信息,并填報我校有關專業志愿。
(二)學院根據申請者的綜合條件在24小時內確定是否發放復試通知。
(三)申請者在收到我校復試通知24小時內應予以確認,并在規定的時間至我校參加專業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復試采用面試形式,主要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
(五)面試小組成員由各學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一般不少于5人。設面試教師秘書1名。
(六)為提高工作效率,面試可按時間分批次或者分不同小組進行,但同一學科的面試方式、考核時間、標準要統一,小組成員須公正、公平地對考生進行現場獨立評分。
(七)面試現場需設置錄音或錄像設備,記錄面試過程,秘書對面試情況進行書面記錄。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記錄材料需當場上交面試秘書進行整理,并經組長確認簽字后上交學院,由學院負責保存備查。
(八)各學院根據申請者的復試成績、學科背景等綜合情況,決定是否發放“待錄取通知”;申請者在收到“待錄取通知”24小時內須予以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九)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操作規定錄取“接受我校錄取通知者”。
三、其他
(一)推薦免試研究生名單公示結束,由各學院組織各專業進行師生互選,確定導師。導師招收的2015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全部計入導師當年的招生數。
(二)學校為推薦免試研究生提供國家獎學金、新生勵志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多種獎勵措施,相關政策在研究生院官網予以公布。
(三)本校獲得推免資格學生和夏令營學員若報考我校,復試成績分別以推免選拔和夏令營考核成績為準,不再單獨組織復試。
(四)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處,即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鑒于教育部政策變動,《華東理工大學關于做好2015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校研﹝2014﹞23號)不再執行。
(六)本辦法解釋權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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